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要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要求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指示批示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上级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着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就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提醒。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规制度,加强教育提醒,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严明纪律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严守纪律底线,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我省实施细则,广大教职工要坚持立德树人,树立良好的师德风范,维护教师职业形象。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公款赠送月饼节礼、购物卡,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家长或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严禁私车公养,严禁大办婚丧喜庆、分批异地操办酒席,严禁向相关单位报销、摊派、转嫁费用,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