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单耗申报单

合集下载

5)单耗申报须知

5)单耗申报须知

单耗申报须知为规范加工贸易企业单耗申报行为,完善海关对加工贸易单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署令第155号),现将有关问题告知如下:一、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在加工贸易备案环节向海关进行单耗备案,备案时应明确单耗申报环节。

二、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在成品出口、深加工结转或者内销前如实向海关申报单耗。

对一些生产工艺流程简单、产品净耗比较稳定、产品单耗关系不太复杂的企业,可以在合同备案环节一并向海关申报单耗。

企业确实无法在备案或成品出口、深加工结转前申报单耗的,经主管海关批准,可以在内销前申报单耗。

三、加工贸易企业申请报核前申报单耗的,应经主管海关关(处)长批准同意,申请报核前申报单耗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企业(二)特殊监管区域外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因生产工艺原因,无法在成品出口前申报单耗的;2、企业资信状况良好且海关管理类别为A类的;3、企业内部管理规范,相关资料能保证海关在成品出口后核查、核定单耗的;4、企业配合海关进行单耗核查、核定的;四、企业申请在报核前申报单耗的,应填报《加工贸易企业报核前申报单耗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企业生产工艺流程等材料。

对同意报核前申报单耗的,企业应留存样品或图样、图片。

五、加工贸易企业应如实向海关申报单耗。

单耗包括净耗和工艺损耗,加工贸易企业应严格执行不得列入工艺损耗范围的六种情况,非工艺性损耗一律不得纳入加工贸易单耗核算管理。

六、加工贸易企业申报单耗时,应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申报单》。

加工贸易项下料件和成品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商品编号、计量单位申报应规范、准确;加工贸易同一料件有保税和非保税的,应申报非保税料件的比例。

七、对已公布单耗标准的,加工贸易企业应当按法定计量单位在单耗标准内向海关进行单耗备案或者单耗申报。

单耗标准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外的加工贸易企业。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内的加工贸易企业不适用单耗标准,但需如实申报单耗。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申报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申报单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申报单
[共1页第1页]
企业名称
新生力塑胶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企业编码
320234300A
手册(电子底账)编号
申报环节
□备案□成品出口前 深加工结转前 内销前□ 报核前
成品
项号
版本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计量单位
规格型号
料件
项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计量
单位
规格型号
单耗/净耗
损耗率
非保税料件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例
注:若“单耗/净耗”栏申报内容为净耗,则需申报相应损耗率数据;若“单耗/净耗”栏申报内容为单耗,则不必重复申报损耗率数据,损耗率栏应为空。
经办人(签字):申报日期:联系电话:企业印章:
(本申报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海关留存,第二联由加工贸易企业留存)
成品单耗与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出具的《备案清单》一致

浅谈钢结构中的加工贸易

浅谈钢结构中的加工贸易

浅谈钢结构中的加工贸易阐述当出口钢结构如果采用进料加工,应该按什么步骤来操作,这样会节省时间,更好地把项目管好。

标签:钢结构;加工贸易;单耗;核销加工贸易是一国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进口原料、材料或零件,利用本国的生产能力和技术,加工成成品后再出口,从而获得以外汇体现的附加价值。

加工贸易是以加工为特征的再出口业务,其方式多种多样,常见的加工贸易有:1.进料加工。

又叫以进养出,指用外汇购入国外的原材料、辅料,利用本国的技术、设备和劳力,加工成成品后,销往国外市场。

这类业务中,经营的企业以买主的身份与国外签订购买原材料的合同,又以卖主的身份签订成品的出口合同。

两个合同体现为两笔交易,它们都是以所有权转移为特征的货物买卖。

进料加工贸易要注意所加工的成品在国际市场上要有销路。

否则,进口原料外汇很难平衡,从这一点看进料加工要承担价格风险和成品的销售风险。

2.来料加工。

它通常是指加工一方由国外另一方提供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按照双方商定的质量、规格、款式加工为成品,交给对方,自已收取加工费。

有的是全部由对方来料,有的是一部分由对方来料,一部分由加工方采用本国原料的辅料。

此外,有时对方只提出式样、规格等要求,而由加工方使用当地的原、辅料进行加工生产。

这种做法常被稱为“来样加工”。

3.装配业务。

指由一方提供装配所需设备、技术和有关元件、零件,由另一方装配为成品后交货。

来料加工和来料装配业务包括两个贸易进程,一是进口原料,二是产品出口。

但这两个过程是同一笔贸易的两个方面,而不是两笔交易。

原材料的提供者和产品的接受者是同一家企业,交易双方不存在买卖关系,而是委托加工关系,加工一方赚取的是劳务费,因而这类贸易属于劳务贸易范畴。

它的好处是:加工一方可以发挥本国劳动力资源丰裕的优势,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可以补充国内原料不足,充分发挥本国的生产潜力;可以通过引进国外的先进生产工艺,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提高本国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提高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适销能力和竞争能力。

加工贸易单耗申报单

加工贸易单耗申报单
(6)其它能反映单耗、净耗和工艺损耗情况的资料。
其他有关情况说明:Βιβλιοθήκη 附:加工贸易出口成品单耗申报表
申报单位:
(签章)申报日期:
加工贸易出口成品单耗申报表
出口成品基本情况
规范名称
规格型号其他俗称
商品编码
单位成品耗料情况
原材料序号计量单位耗料净耗工艺损耗单耗名称单
商品编码规格型号位(背面)
申报说明:
1.单耗:
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加工生产单位出口成品(包括深加工结转的成品和半成品)所耗用的进口保税料件的数量。单耗包括净耗和工艺损耗。
2.净耗:
是指加工生产中物化在单位出口成品(包括深加工结转的成品和半成品)中的加工贸易进口保税料件的数量。
3.工艺损耗是指因加工生产工艺要求,在生产过程中除净耗外所必需耗用,且不能完全物化在成品(包括深加工结转的成品和半成品)中的加工贸易进口保税料件的数量。
下列情况不列入工艺损耗范围:
(1)因生产过程中突发停电、停水、停汽或人为原因等造成保税料件、半成品、成品的损耗;
(6)加工生产过程中被检测出的不合格进口保税料件,以及因工艺性配料所用的非进口料件所产生的损耗;
(7)加工生产过程中完全不物化在成品中的消耗性材料的损耗;
(8)经海关认定,其他不属于工艺损耗的情况。
4.应随附的有关说明文件:
(其中黑体字部分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1)原材料、成品样品或其影象图片、图样及其品质、成分、规格、型号等相关数据和资料;
(2)企业内部用于成本控制的原材料消耗定额表、工艺流程图、排料图、工料单、配料表,质量检测标准等能反映成品加工的质量技术要求、加工工艺过程及相应耗料的有关资料;
(3)加工合同、生产报表、成本核算等有关帐册;

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资料

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资料

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
外贸企业于转售进口料件时填写,经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审核签章后,主管征税的国税机关据此对销售这部分进口料件不征税,而由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在办理该企业出口退税时,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扣减应退税额。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在进口后填写,经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审核签章后,主管征税的国税机关据此允许在计征增值税时对这部分进口料件按照规定征税税率计算税额予以抵扣。

货物出口后,在计算免抵税额时,也应对这部分进口料件按规定退税率计算税额并予以扣减。

企业将《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送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审核签章时,应提供进口报关单和海关《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并附送其复印件。

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后,凭海关核签的来料加工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向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办理“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持此证明向主管征税的国税机关申报办理免征加工或委托加工货物及其工缴费的增值税、消费税。

货物出口后,凭来料加工出口货物报关单和海关已核销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收汇凭证向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办理核销手续。

逾期未核销的,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将会同海关和主管征税的国税机关及时以补税和处罚。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由受托企业据实填写,并持代理出口协议、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发票等送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审核签章后,连同有关退税凭证交受托企业。

委托企业凭此证明和与之对应的受托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发票、代理出口协议,并填报有关申报表,向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申报办理退税或免抵退税手续。

海关总署令第1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1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1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一、修订的必要性2007年1月4日,海关总署以海关总署令第155号正式对外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海关总署规章级的一个规范性文件,于2007年3月1日正式施行。

与此同时, 2002 年3 月 11 日海关总署令第 96 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需要修订:(一)保障单耗管理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完善有关程序性规定近年来,广大进出口主体对海关执法的要求不断提高,尤其对海关规范执法、统一执法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执法的规范、统一性需要执法程序进行保障。

96号令中涉及单耗管理的实体性内容甚多,而程序性规定相对比较单薄。

如,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在什么环节、以什么方式向海关申报单耗,海关对企业申报的单耗应当如何进行审核等等,在96号令中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影响了海关对加工贸易单耗的有效管理,需要作出相应完善。

(二)保障海关单耗审核工作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由于保税加工商品涉及的行业广、类别多,影响单耗的因素复杂多变,海关单耗审核工作的难度较大。

为了提高单耗审核工作的准确性,应当建立单耗审核制度,明确海关审核单耗程序,规范单耗审核工作。

因此,需要对96号令作出进一步完善。

(三)实现与现有法规的有效衔接,明确企业申报单耗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处罚条例》)已于2004年11月1日施行,该条例第七条(四)项规定伪报单耗是走私行为,第十八条第一款(五)项规定未如实申报单耗是违规行为。

企业申报单耗是认定上述走私、违规行为的前提,没有申报行为就没法认定伪报单耗或者单耗申报不实。

由于96号令对单耗申报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海关经常难以认定企业是否存在申报单耗行为,难以追究企业的相应责任,使《处罚条例》的上述规定难以得到有效实施。

海关总署第155号令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第155号令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第155号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更新时间:2019-2-7 16:51:00 点击:1279次海关总署第15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12月21日经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2002年3月11日海关总署令第96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署长二○○七年一月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加工贸易单耗(以下简称单耗)管理,促进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关对单耗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单耗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加工条件下加工单位成品所耗用的料件量,单耗包括净耗和工艺损耗。

第四条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在加工贸易备案环节向海关进行单耗备案。

第五条单耗管理应当遵循如实申报、据实核销的原则。

第六条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提供的资料涉及商业秘密,要求海关保密并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的,海关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加工贸易企业不得以保密为由,拒绝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章单耗标准第七条单耗标准是指供通用或者重复使用的加工贸易单位成品耗料量的准则。

单耗标准设定最高上限值,其中出口应税成品单耗标准增设最低下限值。

第八条单耗标准由海关根据有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第九条单耗标准应当以海关公告形式对外发布。

第十条单耗标准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外的加工贸易企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内的加工贸易企业不适用单耗标准。

第十一条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外的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在单耗标准内向海关进行单耗备案或者单耗申报。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外的加工贸易企业申报的单耗在单耗标准内的,海关按照申报的单耗对保税料件进行核销;申报的单耗超出单耗标准的,海关按照单耗标准的最高上限值或者最低下限值对保税料件进行核销。

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出口报关流程单耗版本号

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出口报关流程单耗版本号

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出口报关流程单耗版本号企业加工贸易出口报关流程单耗版本号主要是指对于企业的加工贸易出口业务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产品单耗的版本号。

单耗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原材料、能源、劳动力等资源与产出的产品数量的比率。

企业加工贸易出口报关流程是指企业在进行加工贸易出口业务时,需要按照相关的国际贸易规定和法律法规,完成物品的进出口报关手续的流程。

而在完成报关流程的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单耗数据,以便海关对产品的出口进行核算和监管。

企业加工贸易出口报关流程的主要步骤包括:申报、查验、核放、结关等环节。

在每个环节中,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报关文件和单耗数据,以实现产品的顺利出口。

具体的单耗数据可以通过企业自身生产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途径进行收集和汇总。

单耗版本号是指企业针对产品的生产流程和单耗数据进行版本管理的一种方式。

随着生产技术和工艺的不断升级和改进,企业可能会对原有的生产流程和单耗数据进行更新和调整。

为了及时掌握和管理这些变更,企业可以给每个版本的生产流程和单耗数据分配一个唯一的版本号。

单耗版本号的管理有助于企业实时掌握和管理产品的生产过程,对于加工贸易出口报关流程的顺利进行起到积极的作用。

通过单耗版本号的控制,企业可以保障报关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避免因为版本不一致而导致的问题和纠纷。

在进行加工贸易出口报关流程中1.准备完善的报关文件和材料,包括产品的规格、数量、价值和产地等信息,以及单耗数据的实时更新。

2.合理安排生产流程和工作安排,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单耗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3.注意与海关的沟通和配合,及时解答海关的疑问和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4.对于产品的质量控制和监管,企业应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符合国际标准和质量要求。

总之,企业加工贸易出口报关流程单耗版本号是企业加工贸易出口业务中的一个重要管理工具。

通过对单耗版本号的合理管理和控制,企业可以提高报关流程的效率和准确性,确保产品的顺利出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净耗:
是指加工生产中物化在单位出口成品(包括深加工结转的成品和半成品)中的加工贸易进口保税料件的数量。
3.工艺损耗是指因加工生产工艺要求,在生产过程中除净耗外所必需耗用,且不能完全物化在成品(包括深加工结转的成品和半成品)中的加工贸易进口保税料件的数量。
下列情况不列入工艺损耗范围:
(1)因生产过程中突发停电、停水、停汽或人为原因等造成保税料件、半成品、成品的损耗;
(6)其它能反映单耗、净耗和工艺损耗情况的资料。
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附:
加工贸易出口成品单耗申报表
申报单位:
(签章)申报日期:
加工贸易出口成品单耗申报表
出口成品基本情况
规范名称
规格型号其他俗称
商品编码
单位成品耗料情况
原材料序号计量单位耗料净耗工艺损耗单耗名称单
商品编码规格型号位(背面)
申报说明:
1.单耗:
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加工生产单位出口成品(包括深加工结转的成品和半成品)所耗用的进口保税料件的数量。单耗包括净耗和工艺损耗。
附件
加工贸易单耗申报单
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向贵关(处)申报我公司(工厂)手册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加工生产单位出口成品所耗用的进口保税料件的数量情况,详见附件《加工贸易出口成品单耗申报表》。
我公司声明所申报数据真实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在生产过程中的实际成品单耗发生变化及新增出口成品时,我司将及时向贵关变更和申报。
(6)加工生产过程中被检测出的不合格进口保税料件,以及因工艺性配料所用的非进口料件所产生的损耗;
(7)加工生产过程中完全不物化在成品中的消耗性材料的损耗;
(8)经海关认定,其他不属于工艺损耗的情况。
4.应随附的有关说明文件:
(其中黑体字部分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1)原材料、成品样品或其影象图片、图样及其品质、成分、规格、型号等相关数据和资料;
(2)企业内部用于成本控制的原材料消耗定额表、工艺流程图、排料图、工料单、配料表,质量检测标准等能反映成品加工的)加工合同、生产报表、成本核算等有关帐册;
(4)财政、税务、审计部门对企业稽查审计的结果和报告资料等;
(5)净耗或单耗数值的来源及工艺性损耗的组成、比例及影响因素的说明;
(2)对加工贸易企业未经加工或组装的保税料件、半成品、成品在运输移动和仓储放置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损耗(遗洒、蒸发、挥发、沾罐、沾管、挂壁、挂仓等);
(3)因失窃、丢失、破损等原因造成的保税料件、半成品、成品的损耗;
(4)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引起的保税料件、半成品、成品的损毁、灭失或短少等损耗;
(5)因进口保税料件或出口成品(包括深加工结转)的品质、数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约定,以致造成加工用料增加或成品短少的损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