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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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全文)

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全文)

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全文)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理和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医疗废弃物、感染性废物、化学药品、放射性物质等。

一、管理机构(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和权限。

(二)设立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的责任人,负责协调和监督执行情况。

二、分类处理(一)按照废物的性质和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二)设立不同颜色和标识的废物容器,便于识别和分类。

三、收集和包装(一)设立专门的储存和包装区域,确保废物不发生交叉污染。

(二)采取密闭的包装方式,防止废物外溢和污染环境。

(三)制定废物包装标准和操作流程,确保废物的安全和可靠性。

四、运输和运输(一)设立专门的运输车辆和容器,保障废物的安全运输。

(二)严格遵守相关的运输规定和操作程序,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和外溢。

五、处置和处理(一)选择合格的处置单位,确保废物得到正确处置。

(二)设立专门的废物处理区域,保障废物得到有效处理和清除。

(三)建立废物处理记录和档案,便于追溯和监督。

六、职工培训(一)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医疗废物处理管理知识的培训。

(二)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提高废物处理管理水平。

七、监督和检查(一)建立监督和检查制度,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二)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给予警告和处罚,确保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八、技术支持(一)与专业的科研机构和技术服务单位合作,获得技术支持和指导。

(二)积极引进和应用先进的医疗废物处理技术,提高处理效率和效果。

九、法律法规(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工作合法合规。

(二)及时跟踪和应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变动,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修订或废止为止。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疗机构所有。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5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5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主体1. 医院管理机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督促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2. 产生医疗废弃物的临床科室负责生成、收集、暂存和分类投放医疗废弃物,并组织好相应的培训。

3. 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医疗废弃物的搜集、集中存放、转运和最终处理,并负责废弃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4. 技术科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制定废弃物处理的方案,并负责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5. 全体员工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工作。

三、医废分级管理1. 感染性废弃物:将其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高风险废弃物、中风险废弃物和低风险废弃物。

高风险废弃物应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中风险废弃物可以与普通医疗废弃物混装集中暂存,低风险废弃物可以按照一般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2. 化学性废弃物:将其分为酸性废弃物、碱性废弃物、有机溶剂废弃物和其他化学品废弃物。

不同类型的化学性废弃物需要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

3. 放射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应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处理和监督。

四、收集、暂存和运输1. 收集:临床科室应将医疗废弃物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收集,并将收集的废弃物及时交给环境卫生部门。

2. 暂存:医疗废弃物暂存应采取密闭、防腐蚀、防污染的措施,确保其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伤害。

暂存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

3. 运输: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将暂存的医疗废弃物进行转运,转运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并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伤害。

五、最终处理1. 常规医疗废弃物:常规医疗废弃物可进行化验焚烧、高温蒸煮消毒或其他无害化处理方式。

2. 感染性废弃物和化学性废弃物:感染性废弃物和化学性废弃物应委托专业的医疗废弃物处理机构进行安全处理。

3. 放射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专业的机构进行安全处理。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处置全过程。

第三条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保健、科研、教学、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毒性、危险性的废物。

第四条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应当遵循分类管理、安全处置、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医院应当成立医疗废物处置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防保组长担任,成员包括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后勤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

第七条医疗废物处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组织医疗废物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科室应当指定兼职管理员,负责本科室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第三章分类管理第九条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一)感染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病理废物等。

(二)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针头、刀片、玻璃碎片等锐器。

(三)药物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药品、消毒剂、杀虫剂等。

(四)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废液、废气等。

(五)放射性废物:包括废弃的放射性药品、放射性同位素等。

第十条各科室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

第四章收集与储存第十一条各科室应当配备相应的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并按照规定进行标识。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应当由产生科室的兼职管理员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运送。

第十三条医疗废物应当在产生科室的暂存间进行储存,暂存间应当具备防潮、防盗、防鼠、防蝇、防蟑螂等设施。

第十四条储存医疗废物的暂存间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第五章运输与处理第十五条医疗废物的运输应当由医院指定的专职回收人员进行,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十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十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十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1(一)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一、由医院办公室、临床科室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平安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学问的培训。

二、生活垃圾置黑色垃圾袋中,由清洁人员定时收集,院内用密封容器按固定线路进行运送,不能污染环境。

集中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应请环保部门准时运走,如无法准时运走的生活垃圾,必需置密封容器中存放。

三、治疗室内的废物筒应加盖或置存放柜内,分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利器盒等。

未被污染的废弃物(如药品外包装、盐水瓶、青霉素瓶等)可以当作生活垃圾处置。

敷料、棉签等放置黄色垃圾袋、玻璃安瓿、玻璃器皿、一次性注射器及针头等置于套有黄色垃圾袋的锐器盒中,当心处理以免损伤。

放射性废物置红色垃圾袋中。

四、临床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需置黄色垃圾袋中,当装满3/4时扎紧袋口后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暂存容器中,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应防渗漏,外表面粘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标签。

科室内的医院废物暂存地应粘贴医疗废物标志。

五、废弃后的注射器与输液器的针头等利器、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注射器与输血器等应放入利器盒内,定时由保洁公司的专职人员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削减工作人员刺伤的发生。

六、清洁人员收医疗废物时,应记录,临床科室签名认可。

科室收集总量应与运出医院的总量进行核对,以免流失。

七、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口罩、帽子、鞋套、中单、尿布、便盆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八、病原体的培育基、菌种等高危废弃物,应先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剂消毒后,再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九、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包装袋,并准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各类废物不得取出。

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十一、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将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中,那根据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十二、医疗废物由医院专人、定时、固定线路、密封容器进行收集、运送,不能污染环境。

医疗垃圾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垃圾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垃圾废物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医疗垃圾废物管理制度(精选16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疗垃圾废物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医疗垃圾废物管理制度篇1一、立即报告院感科。

二、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三、组织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四、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的区域和污染最严重的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五、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六、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七、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医疗垃圾废物管理制度篇2一、运送人员收集各科医疗废物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二、科室实行登记记录。

禁止工作人员及清洁工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三、运送人员将医疗废物交于指定的垃圾处理公司时应进行交接点数,详细记录重量、袋数、时间并双方签名。

四、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医疗垃圾废物管理制度篇3一、运送人员每天下午4时30分从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从高楼层到低楼层的路线从楼梯走道送至垃圾贮存间,并锁好门窗。

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垃圾贮存房。

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废物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第三条医疗废物的分类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一)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血液、血清、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二)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包括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三)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医用针头、缝合针、各类医用锐器、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四)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药品、废弃的药品及其包装物、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杀虫剂等。

(五)化学性废物: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化学毒性的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杀虫剂、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

(一)医疗废物应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收集,分别放入指定的收集容器或者包装物内。

(二)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应分别采用黄色带盖医疗垃圾桶、黄色医疗垃圾袋、专用锐器盒、专用化学废物收集容器等进行收集。

(三)医疗废物收集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

第五条医疗废物的运输(一)医疗废物运输工具应具备防水、防渗、防泄露等功能,并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五篇)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五篇)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1、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标准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生活垃圾按城市垃圾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2、医疗污物的处理采取分类收集原则,尽量减少有害有毒废弃物和带传染性废弃物的数重,有利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

3、设置三种以上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感染性废弃物),有特殊标志的污物袋装直接焚烧、放射性和其它特殊的废弃物。

污物袋应坚韧耐用,首选可降解塑料袋。

所有废弃物都应经消毒后,分别放入标有相应颜色的污物袋中,每日由专人负责运送,也可根据需要收集中装入服务站内污物箱或废物存放地,____天内请运送单位清空。

4、针头、输液器等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

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严禁出售给其他非指定单位或随意混入生活垃圾中丢弃。

5、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以下基本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做毁形处理;(2)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3)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6、液体污物及污水的处理,参照《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二)是指针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废弃物进行规范管理和处理的制度。

以下是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废物分类:将医疗废物分为不同类别,如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放射性废物等。

按照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处理。

2. 废物收集:医疗机构应设立废物收集点,将不同类别的废物分别收集,并设立相关标识和容器,防止交叉污染。

3. 废物运输:医疗机构应选择符合规定的专业运输公司,将收集好的废物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运输,确保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造成泄漏或污染。

4. 废物处理:医疗机构可选择将废物交由专业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或采取内部处理方法,如高温焚烧、消毒等,确保废物无害化处理。

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全文)

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全文)

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全文)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一、制度概述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采集、运输、存放、处置等各个环节,保证医疗废物及其对环境和人员的危害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二、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产生或者处理医疗废物的人员和环境。

三、术语和定义1. 医疗废物:指医疗机构或者其他与医疗有关的单位在医疗保健活动中产生的有害物质、材料和器械,其危害性可能会对人体或者环境造成危害。

2. 医疗机构: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医院、诊所、卫生院等。

3. 医废采集器:指用于采集医疗废物的特殊容器。

4. 医废处理企业:指专业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企业。

5. 特殊医疗废物:指含有病原微生物或者其他有生化危(wei)险的医疗废物。

四、管理措施1. 医疗废物的分类采集(1)医疗废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分类,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辐射性医疗废物和普通医疗废物。

(2)医疗废物应在生成时、就地分类,分类结果应在医废采集器上予以标识。

2. 医疗废物的采集、运输和存放(1)医疗废物应按照标识要求,分别存放在对应的医废采集器中,医疗废物采集器应密闭。

(2)医废采集器运输时应注意保持水平不倾斜、不堆压、不锈蚀、不污染。

(3)医疗废物的存放应在封闭专用储存设施内,且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监督。

3. 医疗废物的处置(1)医疗废物应当交由合格的医废处理企业进行处置。

(2)特殊医疗废物的处置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3)医疗机构应当定期检查医疗废物处理企业的处置情况。

五、工作职责1. 行政机构应当制定医疗废物管理计划并批准、印发管理制度。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采集、运输、处置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3.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废处理企业的资质进行检查。

4.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负责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和管理。

六、制度执行本制度应当得到全体工作人员的认真执行,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总结,以保证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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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
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二、医疗废物包装要求
损伤性医疗废物放入利器盒,其他类别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包装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的包装袋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

三、医疗废物收集要求
1、放入包装袋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2、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闭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3、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4、批量的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并设立专门登记本、有专人负责。

6、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和中文标识,中文标识的内容应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生产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7、五类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9、医院污物的分类收集: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疗废物,红色袋装放射垃圾。

四、医疗废物登记要求
1、科室必须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与废物处置工作人员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科室废物处置工作人员与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进行
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医疗废物暂存点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医疗废物转运要求
1、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2、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院垃圾暂存处。

3、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使用垃圾收集箱以防止造成包装物或者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每日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5、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要求
(1)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日。

(2)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3)医疗废物暂存处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市环保局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
置单位(华鑫公司)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六、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易于清洁和消毒;避免阳光直射;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七、个人防护要求
1、运送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在收集、处理医疗废物时要求穿隔离衣、戴帽子、口罩,穿长袖手套,穿胶鞋。

2、保洁公司对公司所属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八、人员培训
1、医院感染管理科及病区必须对新进保洁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2、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九、其他注意事项
1、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保洁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2、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
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3、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
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向所在科室、保洁公司、防保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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