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建设函关于发布铁路工程建设
(铁建设函【2010】326号)关于铁路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纳入建设单位考核的通知

关于铁路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纳入建设单位考核的通知(铁建设函[2010]326号)为进一步做好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实现又好又快推进大规模铁路建设的目标,根据《铁路建设协调小组第四十九次会议纪要》(铁建设函),现就铁路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纳入建设单位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铁道部分年度下达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国家验收安排表》所列建设项目均纳入建设单位考核范围。
考核按验收组织单位不同分为铁道部组织验收和委托铁路局组织验收。
完成验收工作是指,铁道部组织验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准备工作,按时达到规定的验收条件并报请铁道部组织验收;委托铁路局组织验收的建设项目,铁路局按时完成验收工作。
二、铁路局作为建设单位铁路局每完成1个项目验收工作,年度考核汇总得分加2分;每少完成1个项目验收工作,年度考核汇总得分扣3分。
三、铁路公司作为建设单位1.有续建项目。
完成1个项目验收工作,铁路公司年度考核汇总得分加5分;少完成1个项目验收工作,年度考核汇总得分扣5分。
完成1个项目验收工作,作为出资人代表的铁路局年度考核汇总得分加3分,少完成1个项目验收工作,年度考核汇总得分扣3分。
2.无续建项目。
完成项目验收工作,项目考核时加5分;未完成验收工作,项目考核时扣5分。
完成项目验收工作,作为出资人代表的铁路局年度考核汇总得分加3分,未完成验收工作,年度考核汇总得分扣3分。
四、验收工作与考核等级挂钩1.年度考核评为A级的铁路局,完成验收工作必须达到计划安排的80%及以上,否则降为B级;2.年度考核评为B级的铁路局,完成验收工作必须达到计划安排的70%及以上,否则降为C级;3.年度考核评为C级的铁路局,完成验收工作必须达到计划安排的50%及以上,否则降为D级;4.建设项目考核时,没有按时完成验收工作的,考核结果降低一个等级。
五、其他因下列原因没有完成验收工作的项目,经铁道部同意后可不纳入考核范围:1.不可抗力影响验收的;2.国务院主管部门政策调整影响验收的;3.省市自治区政策调整影响验收的。
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1]117号
![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1]117号](https://img.taocdn.com/s3/m/15c0b0116c175f0e7cd13748.png)
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01]117号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的通知部属各单位,各合资铁路公司、监理公司:现发布《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铁道部原发《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暂行办法》([84]铁鉴字180号)、《关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铁基函[1988]73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铁路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交接工作,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成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竣工验收交接,是指铁路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建成,由验收机构对其进行综合评价验收,移交接管使用单位运营或投产,并组成固定资产的整个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等国家铁路、国家与地方或企业合资铁路、地方铁路的新增固定资产项目。
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的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铁路建设项目按照本办法组织竣工验收交接后,方能正式移交接管使用单位运营或投产使用;未办理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交付使用。
第五条凡经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接管单位应按验收机构确定的时间及时接管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章验收的依据、条件第六条验收的依据:(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发布的建设标准。
(二)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修改和调整文件)。
(三)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
(四)设计时已颁布执行的规范。
(五)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含设备安装)验收规范。
(六)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对竣工报告的签署意见。
(七)设备技术说明书,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建设项目以及中外合资的建设项目鉴定的合同和外方提供的设计文件、标准等资料。
(八)合同文件。
第七条验收条件(一)初验应具备的条件:1.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包括外部配套工程及设备)已按设计要求建成,具备临管运营或投产条件。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完整版)

关于发布《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通知铁建设[2007]136号现发布《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7),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原发《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由中国铁道出版社组织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二○○七年七月十七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铁道部《关于编制2006年铁路工程建设标准计划的通知》铁建设函[2005]1026号)和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关于修订<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函》(建技函[2005]15号)要求,在原《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l0402-2003)基础上修订而成。
2003年颁布的《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填补了铁路监理行业的空白,明确了监理单位和各级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范围以及相应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对规范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行为,提高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事业健康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近年来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的深入开展,铁路建设工程监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迫切要求准确把握监理工作地位和作用,合理调整监理工作内容,不断改进和加强监理工作。
同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的颁布实施,对基本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监理工作等提出了新要求。
因此,必须对原《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时进行修订,使修订后的《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更具先进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全面适应铁路建设的需要。
本次修订增加了“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工作”两章内容,删除了“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一章,合并了“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与“竣工验收监理工作”两章,同时对原有章节内容做了适当修改。
修订后的规范共分13章,另有2个附录,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工程开工前监理工作、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投资控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与竣工验收监理工作、工地会议、监理资料管理。
现行铁路工程建设相关技术规定有效目录(2001年-2011年8月6日)

铁路工程建设有关技术规定有效目录
(截止2011年8月6日)
年度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2001
建技[2001]79号
转发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用机场净空规定》的通知
2004
铁建设[2004]143号
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建设[2004]148号
关于发布《铁路工程岩土分类标准》和《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两项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
铁建设[2010]30号
关于废止《新建改建铁路开通速度80km/h轨道工程施工暂行技术标准》等8项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及6项规定的通知
铁建设[2010]61号
关于发布铁路电力设计规范等11项英文版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的公告
铁建设[2010]67号
关于认真做好高速铁路和客运专线铁路联调联试前提条件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关于发布《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十九项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
铁建设[2007]472号
关于印发《铁路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铁建设[2007]1306号
关于印发《铁路道岔有效设计图纸目录》的通知
2008
铁建设[2008]21号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通知
铁建设[2010]206号
关于发布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等4项英文版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的公告
铁建设[2010]257号
关于发布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等11项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
建技[2010]329号
关于严格执行高速铁路接触网支柱侧面限界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
铁建设[2011]257号 关于发布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等11项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
![铁建设[2011]257号 关于发布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等11项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3df3f154431b90d6c85c7cf.png)
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11‟257号关于发布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等11项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各铁路局,投资公司,各铁路公司(筹备组):现发布《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2005)、《铁路桥涵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3—2005)、《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10003—2005)、《铁路电力设计规范》(TB10008-2006)、《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10063—2007)、《铁路动车组设备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89号)、《铁路GSM-R数字移动通信系统工程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92号)、《铁路机务设备设计规范》(TB10004—2008)、《高速铁路设计规范(试行)》(TB10621—2009)、《新建时速200~250公里客运专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5‟140号)、《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设—1—计暂行规定》(铁建设函…2005‟285号)共11项标准的局部修订条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铁道部原发上述11项标准相应条文及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等11项标准的局部修订条文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2—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条文一、《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2005)第3.3.8 条改为:3.3.8 在下列情况下,桥上基本轨的内侧应铺设护轨:1 桥长大于50m的有砟桥面及无砟无枕桥梁;桥长大于20m的明桥面钢梁桥;桥长大于等于10m,且桥上线路曲线半径在600m及以下,或桥高(轨底至河床最低处)大于6m的明桥面钢梁桥;2 跨越铁路、重要公路、城市交通要道的立交桥;3 双线桥各线均应铺设护轨。
三线及以上的桥,当各线的桥面分别设于分离式的桥跨结构上时,各线均应铺设护轨;当各线铺于同一桥跨结构(如整体刚架桥)上时,可仅对两外侧线铺设护轨。
概预算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一、编制依据(一)一般规定1、铁建设[2006]113号文发布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113号文”)。
2、铁建设[2006]129号文发布的《铁路工程建设材料基期价格(2005年度)》。
3、铁建设[2006]129号文发布的《铁路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5年度)》。
4、铁建设函[1998]14号文发布的《关于公布<铁路工程建设设备预算价格>的通知》。
(二)采用定额采用现行《铁路预算定额》;不足部分采用补充定额。
(三)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台班费、运杂费取费标准1、人工费按“113号文”及铁建设【2008】26号文《关于补充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类别划分的通知》规定执行。
2、材料费采用铁道部铁建设[2006]129号文发布的《铁路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2005年度)作为基期价格;地方材料采初设编制期价格;其他不足部分采用调查价或参考2010年1季度价格。
3、施工机械台班费基期施工机械使用费单价参照《铁路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5年度)》(铁建设[2006]129号)。
4、按材料运输计划及个别概算分项材料重量直接计列运杂费。
(四)工程用水、电单价工程用水基期单价为0.38元/吨。
工程用电基期单价为0.55元/kw·h。
(五)施工措施费以各类工程的基期人工费与基期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计算基数,根据“113号文”施工区段划分表及铁道部铁建设[2007]139号文“关于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按相应的费率计列。
(六)间接费以基期人工费和基期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计算基数,按不同工程类别,按“113号文”规定计算。
(七)价差1、甲供物资设备不计列价差,甲供材料按“招标文件”公布的价格计入报价。
2、人工价差根据铁建设[2008]26号文规定计列。
3、甲供以外的主要材料费价差,按照编制期与基期单价的差额乘以消耗量计算,编制期按照调查价或《铁路工程建设2010年1季度主要材料价格信息的通知》。
铁建设[2006]113号文_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铁建设[2006]113号文_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49f5c20d7cd184254b3535e0.png)
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06] 113号关于发布《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加强铁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编制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工程建设特点,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1998]115号)进行了全面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予以发布(另发单行本)。
铁道部原发《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1998]115号)、《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2]78号)、《关于调整〈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3]64号)、《关于调整铁路工程建设管理费用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0]80号)、《关于发布〈运营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的通知》(铁建设函[2002]52号)等同时废止。
《关于对铁路工程定额和进行调整的通知》(铁建设[2003]42号)中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1998]115号)和《铁路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铁建设[2001]28号)进行调整的相关规定、《关于调整铁路工程监理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2]101号)中增加费用在招标节余费中列支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文件中与本办法相悖的规定同时废止。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本办法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由铁路工程定额所组织发行单行本。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1 总则1.0.1为统一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概(预)算编制方法、费用组成及计费标准,根据国家及铁道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1.0.2本办法是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设计概(预)算编制的依据。
1.0.3两阶段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总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投资检算或总预算。
一阶段设计,编制总预算。
关于发布铁路工程建设2010年2季度材料价差系数的通知

1 35 .7
0 75 . 1 10 4 8 1 55 . 8 049 .3
13 3 .4
O75 1 10 6 .8 15 7 .7 040 .4
13 5 .7
O75 .1 10 8 .8 15 7 .8 049 .3
13 5 .7
076 2 10 0 .9 15 7 .8 040 .4
类 别予 以处 理 。
请 有关单 位将 执行 中的问题 和建议 及时反 馈 铁路工 程定 额所 。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铁 道部
二 。一 。年十一 月二 十二 日
铁路 工程建 设 2 1 0 0年 2季度 材料 价差 系数表 ( 以铁 建设 [ 0 1 2 2 0 ] 8号文 为基价 , 设计 速度 i2 0 k / > 0 m h的 工程项 目使 用)
15 7 .O
1 3 56 137 . 3 132 .7 1 39 . 8
l5 9 0
15 6 .3 13 8 .3 13 3 .7 13 1 .9
15 O . 1
15 6 .2 13 2 .3 130 .7 13 l 9
15 4 . 1
15 9 .3 13 1 .4 13 7 .7 13 5 .9
1 39 .7
251 .7 12 1 .4 13 7 .1 15 0 .5 1 11 .2
14 3 .1
26 6 . l 1 22 .4 13 7 . 1 15 2 .5 111 .2
14 3 . 1
261 .9 12 4 .7 13 l .5 15 5 .7 1 10 .5
2 1 年 1月 01
铁 路 工 程 造 价 管 理
・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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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建设函关于发布铁路
工程建设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铁建设函〔2008〕105号
关于发布铁路工程建设2007年度
辅助材料价差系数的通知
各铁路局,投资公司,集装箱公司,各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太中银铁路公司筹备组:
现发布铁路工程建设2007年度辅助材料价差系数(见附件),作为以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以下简称“113号文”)、《铁路工程建设材料基期价格(2005年度)》(铁建设〔2006〕129号,以下简称“129号文”)为依据编制工程设计概(预)算时,将辅助材料价格由基期年(2005年)调整到编制年(2007年)的依据。
辅助材料编制年价格以基期年价格为计算基数(编制年的补充材料价格不作为计算基数),按工程类别乘以相应的价差系数。
附件:铁路工程建设2007年度辅助材料价差系数表
二○○八年二月二日
附件:
铁路工程建设2007年度辅助材料费价差系数表
工程,无站台柱雨棚工程和以系统集成方式设计的站后相关工程的辅
助材料价差系数由设计单位另行分析确定。
主题词:基本建设材料价格通知
抄送:中铁工程、建筑、物资公司,中铁通号集团,中交集团,中建总公司,中国铁通,各设计院,铁五院,中铁设计咨询集团,上海城铁
院,地方铁路协会,经规院,鉴定、工管中心,工程监督总站,部内
计划、财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