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2017
2017年贵州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最新标准)

2017年贵州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最新标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交通事故中较为特殊的一种赔偿,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的一种补偿。
2017年贵州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应该如何计算?下文律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一、贵州省统计数据根据贵州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公布的《2016年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得到以下数据:1、2016年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42.62元/年;2、2016年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收入8090.28元/年;3、2016年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201.68元/年;4、2016年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性消费支出7533.29元/年;二、赔偿标准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2、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3、被抚养人生活费(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性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丧失劳动能力)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性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性消费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性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注:以上根据相应的数据代入计算即可。
2017河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2017河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肇事者对受害者近亲属的一种补偿,需要按照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进行。
《2017河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沿用的是2017年的赔偿标准,该标准的大多内容基本是没有什么变化的。
如有变动,可以参考我们赢了网网站。
《2017河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一、根据《2017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得出一下数据: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76元/年;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154元/年;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53元/年;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887元/年.5、2017年河南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8804元/年。
二、河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2、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来源:(2017河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jt/104098.html)交通事故.相关法律知识∙压白色实线怎么处罚,有什么规定(2018)/jt/652301.html∙什么情况下会被吊销驾驶证/jt/652300.html∙二次酒驾会被行政拘留吗/jt/652299.html∙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标准(2018年)和计算方法是什么样子的/jt/652298.html∙交通事故后驾驶员离开现场算不算逃逸/jt/652297.html ∙违章滞纳金从什么时候算/jt/652296.html ∙手机上怎么交违章罚款/jt/652295.html ∙公司营业执照注销掉,车辆保险索赔/jt/652294.html ∙查酒驾验血的费用是多少/jt/652293.html ∙交通违章哪种没有滞纳金/jt/652292.html ∙车辆违章多久就能在网上查/jt/652291.html ∙债权人什么情况下可以保全债务人车辆/jt/652290.html ∙交通标志分为哪些种类/jt/652289.html ∙现在车辆违章没拍到人可以不扣分吗/jt/652288.html ∙2018年实习驾照上高速处罚/jt/652287.html∙汽车年检可以提前和延后多少天/jt/652286.html∙汽车报废国家有多少补助/jt/652285.html∙交通事故赔偿住院伙食是多少钱一天/jt/652284.html∙异地违章多久能查出来/jt/652283.html∙2018年无证驾驶汽车怎么处理/jt/652282.html∙c1驾驶证能开什么车 /jt/652281.html ∙酒驾后私了被索要巨额赔偿,是否涉嫌敲诈/jt/652280.html∙单位货车年检需要那些材料/jt/652279.html∙各类驾驶证换领补证方式/jt/652278.html∙小车超过年审一年还可以再去年审吗/jt/652277.html∙交通违章行政复议怎么弄/jt/652276.html∙连环车祸责任如何划分/jt/652275.html∙车辆购置税发票有什么用/jt/652274.html∙小车年检要注意什么 /jt/652273.html ∙交通事故道路护栏赔偿标准(2018年)/jt/652272.html∙机动车年检是6年一次还是2年一次/jt/652271.html∙超速去哪处理 /jt/652270.html∙套牌车被扣押如何取车/jt/652269.html∙企业年审和年检的区别/jt/652268.html∙驾驶机动车违章超过15天未处理会怎样/jt/652267.html∙如何避免产生交通罚款滞纳金/jt/652266.html∙酒驾出车祸会坐牢吗 /jt/652265.html ∙汽车购置税去哪交材料及程序2018最新/jt/652264.html∙在自助终端机如何交交通罚款/jt/652263.html∙醉驾后不想被追究刑事责任怎么办/jt/652262.html∙年检和年审有什么区别/jt/652261.html∙2018年驾驶证扣分新规定(2018)/jt/652260.html∙B1驾照可以开什么车 /jt/652259.html ∙摩托车年审在哪里,需要什么证件/jt/652258.html∙酒驾处罚标准(2018年)2018/jt/652257.html∙酒驾跑了交警会查吗 /jt/652256.html ∙交通违章罚款及扣分去哪办理/jt/652255.html∙车辆违章了在哪里缴费/jt/652254.html∙车祸导致四级伤残赔多少钱/jt/652253.html∙违章停车会受到哪些处罚/jt/652252.html∙酒驾拘留是当场带走吗/jt/652251.html∙年内两次酒驾被查,会受怎样的处罚/jt/652250.html∙酒驾自己把车撞坏了,交警把车拖走了怎么办/jt/652249.html∙c1驾驶证被扣分后多久清零/jt/652248.html∙不知事故发生离开事故现场算逃逸吗/jt/652247.html∙出车祸驾驶员死亡赔偿多少钱/jt/652246.html∙年审和年检是一回事吗/jt/652245.html∙公安机关可以撤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jt/652244.html∙新能源汽车补贴延期到哪一年/jt/652243.html∙货车营运证年检过期怎么办/jt/652242.html∙车辆违章后,需要在多长时间内缴纳罚款/jt/652241.html∙车祸致人死亡保险赔多少钱/jt/652240.html ∙摩托车年检可以延迟几天/jt/652239.html ∙交通事故修车的误工费/jt/652238.html ∙旧车置换补贴是怎么回事/jt/652237.html ∙酒驾、醉驾的定性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jt/652236.html ∙交通5级伤残赔偿多少钱/jt/652235.html ∙超速扣分标准(2018年)是什么/jt/652234.html ∙车祸追尾赔前车多少钱/jt/652233.html ∙驾驶证没满一年被扣分要去重新考试吗/jt/652232.html ∙车辆购置税在哪交,需要带什么证件/jt/652231.html ∙轿车的车辆购置税比例是多少/jt/652230.html∙驾驶证换证需要带什么资料,程序是什么/jt/652229.html∙行车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引发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吗/jt/652228.html∙哪些交通违章会被扣留机动车/jt/652227.html∙汽车延后年检会被罚款吗/jt/652226.html∙为什么交了罚款,网上还是未处理状态/jt/652225.html∙旧车置换补贴的申请材料和程序/jt/652224.html∙2018单位车辆违章处理/jt/652223.html∙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死亡的抚恤金和丧葬费/jt/652222.html∙车祸撞坏了护栏要赔多少钱/jt/652221.html∙最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有哪些/jt/652220.html∙汽车在外地停车违章罚款怎么办/jt/652219.html∙2018年二手车置换补贴领取程序及注意事项/jt/652218.html∙何种情况下危险驾驶罪追诉时效会中断/jt/652217.html∙驾驶证扣分怎么消分 /jt/652216.html ∙超速发生车祸责任如何划分/jt/652215.html∙交通违章罚款可以在哪些银行缴费/jt/652214.html∙申请驾驶证要达到怎样的条件才可以/jt/652213.html∙酒驾被碰瓷该报警吗 /jt/652212.html ∙酒驾碰车找人替罪,代替人应受怎样处罚/jt/652211.html∙审车需要多少钱2018 /jt/652210.html ∙现在车辆购置税大概要多少钱/jt/652209.html∙车辆违章分被扣完怎么办/jt/652208.html∙2018年闯红灯怎么处理/jt/652207.html∙货车年审需要多少钱 /jt/652206.html∙私家车超过年检期限怎么办/jt/652205.html∙道路违章处理存在异议,如何申请行政复议/jt/652204.html∙出车祸精神病6级赔偿多少钱/jt/652203.html∙西安限行的具体规定(2018)有哪些/jt/652202.html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有哪些评定标准一、交通事故伤残如何评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
撞死人赔偿标准2017

撞死人赔偿标准2017在2017年,中国法律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赔偿标准做出了一些调整,特别是对于撞死人的赔偿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撞死人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死亡赔偿金。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对于因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
根据2017年的最新规定,死亡赔偿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死者的年龄、职业、家庭情况等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确定,但是最低标准不得低于30万元。
同时,对于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
二、丧葬费。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对于因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
丧葬费的标准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确定,但是最低标准不得低于10万元。
丧葬费主要用于支付死者的丧葬仪式和相关费用。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对于因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的,应当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被扶养人的年龄、与死者的关系、经济状况等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确定,但是最低标准不得低于20万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主要用于维持死者家庭成员的生活。
四、精神损害赔偿金。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对于因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的,应当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确定,但是最低标准不得低于10万元。
精神损害赔偿金主要用于弥补死者家属因死亡所遭受的精神痛苦和心理损害。
总的来说,2017年的撞死人赔偿标准相较于之前有了一定的提高,这也体现了我国对于交通事故赔偿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进步。
同时,对于驾驶人来说,更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驾驶,尽量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以免给他人和自己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希望大家都能够做到文明驾驶,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交通肇事致人植物人与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一样吗

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交通肇事致人植物人与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一样吗发生交通事故时,经常会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其中最严重的应该是造成事故受害人死亡和变成植物人了。
如果出现这两种不幸的情况,按照2017年的赔偿的标准是一样的吗?赢了网为大家解答。
一、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赔偿标准1.、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没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2.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
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017-2018年度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2017-2018年度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2017-2018年度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以下为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的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及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元,用于计算残疾赔偿金。
二、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元,用于计算残疾赔偿金。
三、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元,用于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
四、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元,用于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
下面是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各项赔偿计算公式: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为: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为50元/天。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例如,年收入为9万元,误工费赔偿金额为(元÷12月÷30日)×误工天数。
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按三年的平均收入计或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5.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为: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为: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为: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主要责任赔偿标准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主要责任赔偿标准发生交通事故,不管是致人伤残还是致人死亡,都要先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然后根据各自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那么你知道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主要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吗?下面跟我一起来看看相关法律知识吧。
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主要责任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需要按下列赔偿项目进行赔偿:1、死亡赔偿金,各地标准不一样,但地区内无变化。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8、抢救费。
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情形(一)全部责任与无责任在交通事故中。
一方当事人负全责任的话,另一方当事人则无责任。
负全部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第1款之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2、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92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20条之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5、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事故以外的,各方均无责任。
车祸一人死亡赔偿的标准

车祸一人死亡赔偿的标准当车祸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赔偿问题是必须要面对的。
尤其是当车祸造成一人死亡时,赔偿标准更加复杂和重要。
本文将从法律、保险、道德等多个角度来探讨车祸一人死亡赔偿的标准。
一、法律角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因此,当车祸造成一人死亡时,肇事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车祸造成一人死亡时,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赔偿:1.医疗费用、丧葬费用等实际支出费用;2.死亡赔偿金:根据被害人的年龄、职业、家庭情况、收入等因素,由人民法院根据民间司法实践和社会公认的标准确定。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刑事赔偿程序中获得赔偿。
因此,当肇事方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时,被害人或其家属还可以通过刑事赔偿程序获得赔偿。
二、保险角度在车祸一人死亡的情况下,肇事方是否有相关的保险可以进行赔偿呢?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因此,当车祸造成一人死亡时,肇事方的责任强制保险可以进行赔偿。
具体来说,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当车祸造成一人死亡时,赔偿标准为:1.医疗费用、丧葬费用等实际支出费用;2.死亡赔偿金:根据被害人的年龄、职业、家庭情况、收入等因素,由保险公司根据民间司法实践和社会公认的标准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只能赔偿一定的金额,赔偿标准往往无法满足被害人或其家属的实际需要。
因此,肇事方还应当购买商业车险,以便在车祸发生时能够得到更全面和充足的赔偿。
三、道德角度车祸造成一人死亡,赔偿标准虽然可以通过法律和保险来确定,但在道德层面上,肇事方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杭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2017

杭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2017在杭州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可以了解到杭州市对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具体标准和程序。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范围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抚恤金等。
具体来说,丧葬费是指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被扶养人的丧葬费用,由肇事者承担。
死亡赔偿金是指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和丧失赡养费用,由肇事者承担。
抚恤金是指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被扶养人的抚恤费用,由肇事者承担。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具体标准和程序做出了详细规定。
根据该解释,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根据被扶养人的生活水平、被扶养人的年龄、被扶养人的工作能力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确定的。
在具体计算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被扶养人的实际情况,确保赔偿金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总的来说,杭州市对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规定是合理的,能够保障被扶养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作为驾驶员和行人,我们也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在面对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问题时,我们应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权益。
只有通过合理的赔偿和预防措施,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综上所述,杭州市对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规定是合理的,能够保障被扶养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作为市民,也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能够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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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2017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
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北京市2017年死亡赔偿金:729380元(即36469元*20年,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精神抚慰金:5万—10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上述两项合计为:最低为779380元,最高为829380元。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2017年北京死亡赔偿金:329520元(即16476元*20年,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精神抚慰金:5万—10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上述述两项合计为:最低为379520元,最高为429520元。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2、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没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
3、就高不就低的特殊赔偿原则。
第30条规定的就是特殊情形下的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的标准。
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不一致的计算方法,受害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如果低的可以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赔偿,尽可能的给受害人多赔偿一些。
4、实际赔偿的金额的确定以及一次性赔偿原则。
第31条规定的是实际赔偿的金额的确定以及一次性赔偿原则。
这条说什么呢?就说第19条至第29条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赔偿项目,对于这些人身损害赔偿项目都要实行过失相抵,就是司法解释第2条当中提到的,按照《民法通则》第131条以及本解释第2条的规定,实行过失相抵。
凡是赔偿权利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具有故意或者过失的,都应当实行过失相抵,分担损失。
5、选定受诉法院。
赔偿金是按照受诉法院地的标准计算,因此受诉法院地的选择与死亡赔偿金的数额有密切联系。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法院管辖规定,交通事故案件中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法院、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当事人在起诉前可查阅当地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选择标准高的法院所在地法院管辖更为有利,在选择受诉法院时同时需考虑诉讼的成本,如路途远近、赔偿标准的差异比例、在当地诉讼是否方便、地方性保护等因素予以综合考虑。
6、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
由于交通事故致人的非正常死亡,不但造成该公民生命的丧失,同时也给死者亲属及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这种伤害不仅表现在物质上的极大损失,而且精神上的创伤及痛苦更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
但是人死不能复生,一个人的生命是无论用多少金钱也换不来的。
对死者亲属的精神伤害和物质损失又是客观存在的。
我国法律在处理交通事故中规定了死亡赔偿金,还是考虑到上述因素,从实际出发,对死者亲属精神上受到的痛苦以金钱补偿的形式进行安慰。
这不仅是一种抚慰,而且在道义上也是对肇事者不法行为的谴责。
它反映了法律对生命权的保护得到了加强,也是对生命权予以重视的表现。
同时,有的死者生前或以后是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其死亡造成家庭经济收入水平下降也是客观存在的,给予一定的死亡补偿费,也兼有一定的经济补偿的性质。
由于死亡赔偿金兼有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的双重性质,对于该款项的分配,应当依照立法上设立该款项的目的,并结合我国现实生活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领受人的范围和分割原则。
领受人应确定在死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范围之内,因为他们所受到的精神创伤及物质损失是最大的,同时由于死者的非正常死亡,造成了家庭的残缺,对于生活、工作等方面影响最大的,也是死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
至于具体的分配比例,只能确定一个原则,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按照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应以安定死者家属的生活为主,精神补偿为辅。
死者的配偶及与死者死亡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应当多得,与死者死亡时没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即可。
7、如果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其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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