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环保自行监测办法
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第1篇
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一、引言
为确保企业运营过程中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运营风险,制定本自行监测方案。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明确监测对象、内容、方法及措施,以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地达到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监测频次
-有害气体与粉尘浓度:每半年至少1次。
-噪声强度:每年至少1次。
-特殊作业环境:根据实际作业条件定期监测。
四、监测质量保证
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监测质量保证措施。
2.配备具有专业素质的监测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与技能考核。
3.对监测设备进行定期检定、校准,确保设备性能稳定可靠。
4.加强监测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
-高温、高湿、高辐射等特殊作业环境。
(2)监测内容:
-有害气体浓度;
-粉尘浓度;
-噪声强度;
-作业场所环境参数。
四、监测方法
1.环境监测:
-采样方法: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进行采样;
-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标准分析方法或行业认可的分析方法。
2.职业健康监测:
-采样方法: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采样;
七、附则
1.本方案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制定。
2.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订,以最新版本为准。
3.本方案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八、结语
自行监测作为企业履行环保责任的重要手段,关系到企业可持续发展及社会形象。企业应高度重视自行监测工作,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不断提升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为构建绿色、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合规要求

---《地表水和污染物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中:
5.2.1.1:地方环境监测站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每年不少于1 次,重点单位每年2-4 次;
5.2.1.2 企业自我监测工业废水按生产周期和生产特点确定监测频率,一般每个生产日至少3 次。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中:
如排污单位有多个行业,部分行业为重点管理,部分行业和通用工序为简化管理、登记管理,依《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五条规定:
“同一排污单位在同一场所从事本名录中两个以上行业生产经营的,申请一张排污许可证”。
如果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业,其中某一个行业是重点管理,那么该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管理类别为重点管理,各行业部分自行监测等管理要求按照各自行业的技术规范进行申报即可。
3)定期比对监测记录;
4)维护保养记录;
5)故障维修记录;
6)巡检日期等。
四、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要求
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需要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
自行监测频次、指标按相关行业自行监测指南执行,无行业自行监测指南的按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执行。
五、排污单位有多个行业的自行监测要求
▶2.无行业技术指南的或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中未规定的内容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执行。
三、自行监测记录信息
1、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1)手工监测日期;
2)采样及测定方法;
3)监测结果等。
2、自动监测运维记录包括:1)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
2)系统校准、校验记录;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合规要求
火电厂废水自行监测要求及方法

建设安装
燃料类型 燃煤 燃油 20t/h 或14MW 及以上 锅炉或燃气轮机规模 污染物指标 颗粒物、SO2、NOX 颗粒物、SO2、NOX 连续监测 监测频次
燃气注
NOX
注:仅限于以净化天然气为燃料的锅炉或燃气轮机组,其他气体燃料的锅炉或 燃气轮机组参照以有为燃料的锅炉或燃气轮机组。
设备技术要求
周边环境质量
监测频次:
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等管理文件有明确要求的, 排污单位周边环境质量监测频次按照要求执行。 否则,涉水重点排污单位地表水每年丰、平、枯水期至 少各监测一次,涉气重点排污单位空气质量每半年至少监测 一次,涉重金属、难降解类有机污染物等重点排污单位土壤、 地下水每年至少监测一次。发生突发环境事故对周边环境质 量造成明显影响的,或周边环境质量相关污染物超标的,应 适当增加监测频次。
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试行)》(HJ/T 75)和《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 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 (HJ/T 76)等相关规范要求,建议选用“烟尘烟 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CEMS )认证检测合格厂家 名录”内的产品。
建设安装
废水排口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日直排工业废水量30立方 米及以上的,应安装流量计并开展流量自动监测, 监控项目至少包括化学需氧量和氨氮。 脱硫废水排放口:处理设施排放口和总排放口 安装相应的一类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砷、铅、镉、 汞)或水质自动采样器。 直流/循环冷却水排放口:流量自动监测。
废气有组织排放
主要排放口符合以下条件的为主要监测指标: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或烟尘/粉尘)、 挥发性有机物中排放量较大的污染物指标; 能在环境或动植物体内积蓄对人类产生长远不良 影响的有毒污染物指标(存在有毒有害或优先控制 污染物相关名录的,以名录中的污染物指标为准); 排污单位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超标的污染物指标。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3.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和评估,对异常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
4.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监测数据。
八、监测设施及人员
1.配备符合监测项目要求的监测设施和设备;
2.设立专门的监测机构,负责企业环境自行监测工作;
3.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人员,负责监测工作的具体实施;
本环境自行监测方案依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符合企业合法合规要求。企业应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环境自行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企业应积极配合环境保护部门监管,共同为我国环境保护事业贡献力量。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一、引言
环境自行监测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进行自我监控和管理的重要措施。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科学、系统、合规的环境自行监测计划,以保障企业生产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控范围内,确保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二、监测目标
1.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2.准确掌握企业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状况;
六、监测点位及要求
1.监测点位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a.覆盖企业主要污染源;
b.覆盖企业周边敏感区域;
c.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2.监测点位要求:
a.确保监测点位具有代表性、稳定性和可比性;
b.设置明显的标识,便于识别和监管;
c.建立监测点位档案,记录点位信息及变更情况。
七、监测数据管理
1.建立监测数据管理制度,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分析、报告等环节的要求;
3.建立完善的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处理系统;
4.定期对监测设备进行校准和检定,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监测频次
1.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9.21•【文号】•【施行日期】2017.09.2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2017年9月21日)环境监测是保护环境的基础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
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
当前,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时有发生,相关部门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现象依然存在,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屡禁不止,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水平良莠不齐,导致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问题突出,制约了环境管理水平提高。
为切实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坚持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构建责任体系,创新管理制度,强化监管能力,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环境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促进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创新机制,健全法规。
改革环境监测质量保障机制,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健全环境监测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多措并举,综合防范。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预防不当干预,规范监测行为,加强部门协作,推进信息公开,形成政策措施合力。
——明确责任,强化监管。
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排污单位和环境监测机构的责任,加大弄虚作假行为查处力度,严格问责,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自行监测方案

自行监测方案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1月3日燕山石化公司自行监测方案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要求,燕山石化公司对所排放的污染物组织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并制定自行监测方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1.企业基础信息燕山石化位于北京市西南郊房山区境内,与房山城关镇相邻,地理坐标北纬39°42′38″~39°46′41″,东经115°53′55″~115°59′30″之间,距北京市中心约50km左右。
燕山石化区域范围内总占地面积36km2,其中工业用地13km2。
燕山石化始建于1967年,1969年9月,东方红炼油厂建成投产,结束了北京地区不生产石油产品的历史,奠定了燕山石化的发展根基。
1970年7月20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北京石油化工总厂,我国第一个石油化工联合企业开始形成。
1976年5月,我国引进的第一套30万吨/年乙烯装置在燕山建成,并一次开车成功,树起了我国现代石化工业的里程碑,此后又率先完成了两轮乙烯改造,为石化工业发展作出了积极探索。
为保障北京奥运会油品供应,兑现我国政府向国际社会的承诺,2007年6月完成了炼油系统改造,燕山石化成为我国第一家生产欧Ⅳ标准成品油的千万吨炼油基地。
2012年开始,公司成功生产并供应北京市场欧Ⅴ油品,开发75号航空汽油,首次推出98号汽油,丰富了高端油品品种,全面实现油品质量升级,公司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目前,燕山石化本部拥有63套生产装置、68套辅助生产装置,原油加工能力1000万吨/年,乙烯生产能力80万吨/年,可生产京标Ⅴ清洁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合成树脂、合成橡胶、苯酚、丙酮等120种494个牌号的石油化工产品。
燕山石化生产装置主要划分为炼油和化工两大系统,常减压蒸馏装置是炼油系统的龙头装置,原油经常压和减压蒸馏,按沸点高低分馏为馏程范围不同的馏分油和渣油,供下游装置进一步加工;乙烯装置作为化工系统的龙头装置,以石脑油、加氢尾油和轻烃等为原料,通过高温裂解、压缩、分离得到高纯度乙烯和丙烯产品,同时副产碳四、裂解汽油等有机化工原料,为下游生产装置提供原料。
环境保护自行监测方案

环境保护自行监测方案(方案编号201707)迪爱生合成树脂(中山)有限公司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环境保护自行监测方案1、企业基本情况1.1基础信息公司名称:迪爱生合成树脂(中山)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毛坚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6614X4所属行业: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地理位置:广东省中山市中山火炬开发区十涌路15号生产周期:连续经营范围:生产经营丙烯酸树脂、醇酸树脂、无油醇酸树脂、干性醇酸树脂、不干性醇酸树脂、聚氨酯树脂.7110甲聚氨酯固化剂、聚氨酯粘合剂、环氧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有机金属盐类粘合剂、有机酸盐类粘合剂。
产品境内外销售。
从事异丁醇、3-甲氧基丁基乙酸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乙酯、甲基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异丁酯、六亚甲基二异氟酸酯、马来(酸)肝及其它非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和自产产品的批发。
联系人:南龙峰电话:()是否委托监测机构:是1.2产品规模、生产工艺及产排污情况1.2. 1产品规模公司拥有五套生产装置,一期合成树脂车间,年生产合成树脂15000吨;二期金属钻皂车间,年生产金属钻皂1500吨。
1.2.2生产工艺投料一反应一分析一冷却一调整一包装一入库(丙烯酸树脂还有滴加工序)投料一反应一切粒一包装1.2.3产排污情况公司拥有2个生产厂区,共设置一个废水排放口(WS-00500)。
三个工业废气排放口。
(FQ-00273燃天然气焚烧炉废气排放口FQ-00276燃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放口FQ-09821燃柴油热媒锅炉废气排放口)1. 2. 3. 1 废水废水污染源为:①生产废水:包括生产工艺废水(酯化废水)和车间清洗废水;②员工日常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生产冲洗废水产生量约为104m3/d,生产工艺产生的高浓度有机废水1.6m3/d,总废水量为105. 6m3/d,主要污染物为CODcr、B0D5、苯系物、SS等。
生活污水。
产生量为21. 9m3/d,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0D5、NH3-N等,生活污水中粪便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
环境监测法律法规

西安空气采样器戴口罩案
• 西安市长安区、阎良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系环保部确定的国控空气监测站点,通过环境空气质 量自动监测系统采集、处理监测数据,并将数据每小时传输发送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一方面通 过网站实时向社会公布,一方面用于编制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月报、季报和年报。
• 经查,2016年2、3月间,为降低监测数据,时任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分局环境监测站站长的被告人 李森、时任副站长的被告人张锋勃多次进入长安子站内,利用棉纱堵塞采样器的方法,干扰环境 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数据采集。李森还指使两名临聘人员被告人张楠、张肖对子站监测系统 进行干扰。同期,时任西安市环保局阎良分局环境监测站站长的被告人张峰采用上述方法对阎良 子站的监测数据进行干扰,造成自动监测数据多次出现异常。时任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分局局长的 被告人何利民、阎良分局局长的被告人唐世兴,为影响系统自动监测结果,在明知正常途径无法 迅速降低监测数据的情况下,分别指使、授意被告人李森、张峰实施上述行为。
分析与解读
• 《解释》中特别指出,从事环境监测设施维护、运营的人员实施或者参与实施篡改、伪 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等行为的,应当从重处罚。 • 对构成污染环境罪、后果特别严重的,按刑法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构成破坏 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则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两条说明篡改监测数 据的行为的处罚标准最低为5年。 • 依照《刑法》第四百零八条规定,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 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 的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中第三款规定: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 从重处罚。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解读
1. 《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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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站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污水处理设施工艺流程图:
二、自行监测内容
自行监测内容表
监测项目
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执行排放标准
标准限值
监测方法
分析仪器
备注
监
测
指
标
pH值
污水总排污口
1次/月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标准
6.5-9.5
便携式pH计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臭气
厂界
1次/季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0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14675-93)
臭袋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类
65(昼)/55(夜)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积分平均声级计
山东省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企业名称:
监测单位:
备案日期:
××××公司自行监测方案
根据《山东省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制定本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一、基本情况
厂区平面布置图见下图
(二)企业污染治理情况
公司污水处理项目以集中处理为目标,包括调剂系统、厌氧系统、好氧系统。日处理能力360吨,采用厌氧(UASB)+好氧对污水进行综合处理,安装污水流量连续计量装置、自动监测装置、及相关辅助工程,购置国内先进的污水处理设备,形成年处理污水10万立方米的污水集中深度处理工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现阶段进水指标为:原水COD:1800mg/l,SS约200mg/l,氨氮:50mg/l;废水经处理后出水指标达到《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和××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合同》的标准:COD≤500mg/L,氨氮≤25mg/L,PH:6-9,并且处理后的水经城市管网排入××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确保了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该项目对海河流域的污染综合治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pH计
化学需氧量
污水总排污口
1次/天
协议标准
300 mg/l
自动监测
氨氮
污水总排污口
1次/月
协议标准
25 mg/l
自动监测
SS
污水总排污口
1次/月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标准
400mg/l
重量法(GB/T11901-1989)
烘箱、电子天平
BOD
污水总排污口
1次/月
污染物排放方式
及排放去向
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排放去向为禹城市污水处理厂
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监测结果
公开时限
针对监测项目,依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填报公开时限。
三、监测点位示意图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标准
350 mg/l
微生物传感器快速测定法(HJ/T86-2002)
BOD快速测定仪
动植物油
污水总排污口
1次/月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标准
20 mg/l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2)
红外分光光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