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档案馆重点档案抢救项目实施方
口述历史档案采集方法研究及实践——以云南省档案馆为例

云 南 省 是 我 国 少 数 民 族 种 类 最 多 的 省 份 ,在 云 南 世 居 的 25 个 少 数 民 族 中 ,除 回 族 、满 族 、水 族 通 用 汉 语 外 ,其 余 的 少 数 民 族 都 有 自 己 的 语 言 , 而 使 用 文 字 的 情 况 则 比 较 复 杂 。在 大 规 模 调 查 研 究 和 科 学 分 析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本 民 族 意 愿 ,国 务 院 -3= 1957 年 批 准 ,创 制 和 修 订 了 哈 尼 族 、傈 僳 族 、 景 颇 族 、布 依 族 、壮 族 、佤 族 、纳 西 等 民 族 的 新 文 字 。1984年 给 云 南 人 口 最 少 的 独 龙 族 新 制 了 独 龙 语 拼 音 方 案 。 云 南 目前 使 用 的 民 族 文 字 主 要 有 西 双 版 纳 俸 文 、德 宏 傣 文 、景 颇 文 、傈 僳 文 、拉 祜 文 、 佤 文 、藏 文 ,规 范 彝 文 和 纳 西 文 正 在 推 行 。虽 然 部 分 少 数 民 族 文 字 正 在 使 用 ,但 学 习 和 使 用 少 数 民 族 语 言 的 占 本 民 族 的 比 例 并 不 高 。较 多 少 数 民 族 虽 有 文 字 ,但 很 大 一 部 分 少 数 民 族 人 员 依 然 不 会 用 文 字 记 录 。无 文 字 的 少 数 民 族 则 用 口 耳 相 传 的 方 式 记 忆 、传 承 。 随 着 全 球 化 和 现 代 化 进 程 的 加 快 ,少 数 民 族 口 传 文 化 正 在 逐 步 消 亡 。 因 此 ,抢 救 保 护 无 文 字 民 族 的 口 述 历 史 意 义 重 大 。云 南 省 档 案馆 在 抢 救 保 护 无 文 字 民族 口述 历 史 实践 的基 础 上 ,摸 索 总 结 出 一 套 开 展 口 述 历 史 档 案 212作 的 方 法 ,拓 展 口 述 历 史 档 案 -1-作 的 研 究 领 域 及 实 践 ; --H巳--围 ,进 而 从 多 个 方 面 、多 种 形 式 丰 富 档 案 资 源 , 更 好 的 展 现 和 还 原 历 史 、传 播 正 能 量 。
全省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启动

作者: 孔跃宏
出版物刊名: 山西档案
页码: 7-7页
主题词: 保护工作;档案抢救;绩效考评;培训指导;省档案局;山西省;十一五
摘要:6月1日,山西省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培训指导会议在太原召开。
会议确
定:“到十一五末,全省凡是有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任务的市、县,要有一半以上完成抢救和保护任务。
省档案局将加大对各级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的督查,要对抢救和保护工作进行绩效考评,要以各地的抢救和保护工作规划为依据,通过目标和绩效对比,评价各地的抢救和保护效果。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档案局实施档案工作“八项工程”加快云南档案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档案局实施档案工作“八项工程”加快云南档案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7.07•【字号】云政办发[2004]160号•【施行日期】2004.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档案局实施档案工作“八项工程”加快云南档案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4]160号)各州、市、县人民政府,临沧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省档案局《关于实施档案工作“八项工程”加快云南档案事业发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七月七日关于实施档案工作“八项工程”加快云南档案事业发展的意见(云南省档案局)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档案事业的发展,明确今后一段时期档案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云南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国家档案局的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档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档案工作为促进先进生产力发展、促进先进文化建设、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服务的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档、科技兴档、强化服务、发挥效益”的工作思路,紧紧抓住新的发展机遇,到2008年,通过全面实施省档案馆建设、州市档案馆建设等“八项工程”,使我省档案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二、“八项工程”的主要目标任务(一)省档案馆建设工程到2008年,把云南省档案馆建成全国中等以上水平的现代化档案馆,档案管理和档案开发利用水平、设施设备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得到全面加强和提高。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4]8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4]8号](https://img.taocdn.com/s3/m/4826900a6fdb6f1aff00bed5b9f3f90f76c64d7d.png)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4〕8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滇有关单位:现将《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2014年2月27日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服务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省重点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选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对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第四条省政府重点建设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重点项目的推进、协调、服务和管理。
第五条省发展改革委负责重点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点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各州、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明确有关部门负责区域内重点项目的协调管理。
第二章确定程序第六条重点项目的确定,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符合社会稳定、环境保护、安全、节能、技术、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标准和要求,从以下项目中选定:(一)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重大项目;(二)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重大项目;(三)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旅游等社会事业及民生重大项目;(四)节能减排、生态环保,利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项目;(五)增强区位优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项目;(六)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项目。
云南省档案条例(2023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云南省档案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三章档案的管理第四章档案的利用和公布第五章档案信息化建设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及档案定义】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信息化建设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领导及条件保障】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档案工作,把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档案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档案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保护和开发利用,确保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工作原则】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留存云南记忆,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发挥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
第五条【宣传教育】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档案宣传教育工作,传播档案文化、普及档案知识,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
第六条【交流合作】鼓励和支持在省内外开展档案工作交流与合作。
鼓励和支持参与国际档案专业组织和友好交流活动,加强档案领域的国际合作。
第七条【社会参与和表彰奖励】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依法兴办实体、捐献、资助、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和支持档案事业的发展。
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者将重要、珍贵档案捐献给国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27•【字号】昆政办[2009]83号•【施行日期】2009.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09〕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昆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昆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昆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公众监督的管理机制,保证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建设项目,是指国家、省、市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中,经市政府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
(一)农业、水利、能源、交通和重要原材料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中的重大建设项目;(二)城建、环保和天然林保护等重大建设项目;(三)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四)带动行业技术进步的高新技术产业重大建设项目(五)对区域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产业发展项目;(六)利用外资、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建设项目;(七)本区域内需要市级配套投资的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八)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它重点建设项目。
第三条市重点建设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平衡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实行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市政府领导按照分工负责牵头组织项目实施,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项目推进工作。
重大产业发展项目由市经委牵头负责推进。
第二章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编制第四条重点建设项目由市级主管部门、三个开发区、各县(市)区或项目法人,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国家、省、市专项规划,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实施的建设项目提出申请,提交市发改委审核平衡。
国家档案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重点档案抢救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1996年修订)

国家档案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重点档案抢救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1996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财政部•【公布日期】1996.12.10•【文号】档发字[1996]20号•【施行日期】1996.12.1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全国重点档案抢救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001)[失效](发布日期:2001年4月4日,实施日期:2001年4月4日)废止国家档案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重点档案抢救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1996年12月10日档发字[1996]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档案局、财政厅(局):全国重点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文化财富,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历史、科学、艺术价值。
为了抢救遭到严重损坏的全国重点档案,国家财政在“七五”和“八五”期间,安排了一定数额的抢救经费,资助保存全国重点档案比较集中的地方做好抢救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九五”期间国家财政将继续予以支持。
现将修定后的《全国重点档案抢救补助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级档案部门加强对全国重点档案抢救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办法》的各项规定,合理使用全国重点档案抢救补助经费,进一步做好全国重点档案抢救工作。
附件:全国重点档案抢救补助费管理办法附件全国重点档案抢救补助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国重点档案抢救工作,提高全国重点档案抢救补助费(以下简称抢救补助费)使用效益,促进档案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财政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重点档案抢救工作由国家档案局统一规划和指导,分布在各地的全国重点档案的抢救工作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由各级档案部门直接负责,抢救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确保重点、分步实施、分级负责的办法。
第三条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全国重点档案抢救工作坚持保管、利用和投入相统一的原则。
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9.06.22•【字号】云政发[1999]123号•【施行日期】1999.06.22•【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云政发〔1999〕123号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保证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确保按期竣工,控制投资概算,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规定,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建设项目,是指由国家和省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及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中经省政府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一)农业、水利、能源、交通、通信和重要原材料等基础设施以及基础产业中的重大建设项目;(二)城建、环保和天然林保护等重大建设项目;(三)重点企业和企业集团产业结构调整需实施技术改造的重大项目;(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大项目;(五)带动行业技术进步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六)扶贫攻坚对促进民族进步和区域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七)利用外资、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建设项目;(八)建在本省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第三条省重点建设项目由省计划主管部门综合平衡,报省政府批准确定。
第二章管理第四条省重点建设项目每年编制一次计划,分投产项目、续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
投产项目按计划建成投产后,其未完投资和收尾工程不再列入下一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续建项目自动列入下一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新开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可列为重点建设预备开工项目,待项目获得批准开工后,正式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第五条地、州、市计划主管部门和省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范围,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综合平衡后,每年10月向省计划主管部门提出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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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档案馆重点档案抢救项
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档案
【发文字号】云档办[2009]7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档案局
【发布日期】2009.02.06
【实施日期】2009.0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云南省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档案馆重点档案抢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档办〔2009〕7号)
局(馆)各部门:
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云南省档案馆重点档案抢救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
云南省档案馆重点档案抢救项目实施方案
为实施好国家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安排的云南省档案馆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实施项目,根据2008年12月16日局务会议精神,结合《云南省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云南省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云南省档案馆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已完成和未启动项目的基本情况
2006-2008年国家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共安排云南省档案馆9个项目的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补助费558万元。
(一)项目实施情况
1.云贵区国税管理局(民国档案14全宗,下达抢救经费15万元)。
共有档案5219卷,现已完成全部档案卷皮的更换及规范档号工作;
2.云南省盐务管理局(民国档案15全宗,下达经费抢救25万元)。
共有档案14376卷,主要抢救方式为史料汇编和破损、虫蛀档案的修复。
现已出版史料汇编一本,部分破损档案的修复,需继续进行破损档案的修复及存放位置的调整;
3.特藏室改造、专用设备及特殊装具(下达抢救经费156万元)。
该项目已于2007年实施完成,特藏库设于12楼,特藏展室设于2楼;
4.清朝、民国时期云南白族珍贵档案(下达抢救经费22万元)。
该项目以云南白族民间建筑照片档案的抢救为主,主要抢救方式为照片征集、实地拍摄、分类、鉴定、考证、整理归档及编辑出版《云南白族建筑博览》照片专集。
目前前期工作已全部结束,照片专集交云南省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
经费已支出19.8万元;
5.云南省高等法院检查处(民国档案71全宗,下达抢救经费60万元)。
共有档案6013卷,主要抢救方式为更换档案卷皮、文件级目录著录等。
现已完成更换档案卷皮工作。
(二)未完成和尚未启动的项目
1.云南省民政厅(民国档案11全宗,下达抢救经费100万元)。
共有档案12056卷,主要抢救方式为档案文件级目录的著录、破损档案修复、档案缩微、档案史料汇编等。
现已完成部分破损档案的修复及部分缩微工作。
需继续进行档案缩微、修裱及文件级目录的著录、出版民国时期农业史料汇编等工作;
2.交通部公路总局第四公路工程管理局(民国档案22全宗,下达抢救经费58万元)。
共有档案9687卷,主要抢救方式为破损档案的修复、更换档案卷皮。
现已完成部分破损档案的修复,需继续进行破损档案修复、更换档案卷皮、规范档号及存放位置调整等工作;
3.云南省政府秘书处(民国档案106全宗,下达抢救经费22万元)。
共有档案14652卷,主要抢救方式为剩余2151卷档案的缩微、缩微胶片档案的数字化及破损档案修复。
该全宗现完成全部档案的缩微,制作了299644条文件目录,需继续进行破损档案的修复及缩微胶片的数字化;
4.云南省财政厅清丈处(民国档案135全宗,下达抢救经费100万元)。
共有档案12157卷,主要抢救方式为文件级目录的著录和68个超大案卷卷皮的更换。
二、任务分解
根据《云南省档案馆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濒危优先的原则,除已完成工作任务的项目外,对其他项目进行以下任务分解:
(一)公司运作。
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具备专业资质的档案文件数字化加工公司完成云南省财政厅清丈处(135全宗)档案的文件级目录著录、档案原文数字化,目标任务为25万条文件级目录的著录和150万页档案原文数字化。
项目公开招标、合同拟定及经费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