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施工项目协作队伍(劳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管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务,是指根据施工需求,依照规定程序,经审核批准而选用的劳务企业和雇用的劳务队伍及聘用的专业技术(工)人员。
第三条项目办公室和工程技术质量科是劳务使用管理的对口部门,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劳务管理的政策制定、宏观指导;项目部负责劳务选用、检查和监督;项目部成立劳务管理小组,对劳务人员、装备、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和卫生等实施有效管理。
第二章劳务队伍选择第四条选用劳务队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有完成类似代表工程的质量、安全评定资料或从事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经验和业绩证明;(二)有为承担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及资金能力;(三)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健全的组织体系;(四)有长期相对固定的施工人员,关键岗位从业人员有职称证或资格证。
第五条聘用技术(工)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当地政府开具的务工证明材料及身份证件;(二)具有从事本专业工种的岗位资格证书和从事类似公众或作业内容的操作经验和业绩证明;(三)有医院近期体检的健康证明材料;(四)符合聘用的人员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内实行试用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逐步建立劳务长期合作机制,工程管理部要(跟踪、建台账)积极与有资质、有实力、有业绩、有信誉的劳务队伍建立起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
第三章第七条选择方式。
项目部要根据工程规模和难易程度严格控制劳务队伍数量、质量,防止劳务队伍过多过滥。
劳务队伍选择,必须采取招标方式进行。
第八条招标方式。
公司工程管理部会同项目部相关科室,成立不少于5人组成的招标小组具体负责招标、评标、定标。
招标前,应根据工程规模、工期和技术要求,本着便于管理、便于施工作业、便于检查考核的原则,合理划分工程作业单位,编制劳务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明确工程项目、数量、劳务单价及质量、工期、安全等要求。
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劳务队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公司施工项目对劳务队伍的管理,更好地整合社会资源,确保所使用的劳务队伍满足施工生产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属各单位承接的所有土建施工项目。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是指公司及公司属各单位将已承包工程项目的劳务作业部分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的活动(包括将辅助材料、辅助机械等和人工费捆绑的综合计价分包模式)。
通过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层次对劳务队伍实施管理。
每一层次的预算合同部门为劳务队伍的归口管理部门,人力资源、财务、工程、质量、安全、材料、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参与管理。
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用工单位是劳务队伍的管理主体,负有监督、检查、管理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职责。
第四条公司对劳务队伍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劳务队伍管理办法、对公司属各单位劳务队伍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等。
第五条子分公司对劳务队伍管理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公司劳务队伍管理办法制定子分公司劳务队伍管理的实施细则;指导项目经理部对劳务队伍资质审查、劳务招标、考核、评比等工作;对项目劳务队伍管理工作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和审核把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定期上报有关部门资料、信息等。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公司有关规定,实施项目劳务队伍的招标工作,在使用过程中对其进行管理和考核,按规定整理上报各类数据信息等。
第三章项目劳务队伍的选定第七条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进度安排,编制劳务队伍需求计划,并上报公司(分公司)预算合同部门。
第八条通过招标的方式选定采用的劳务队伍。
在公司(分公司)指导下,由项目组织实施招投标。
公司(分公司)可以推荐数家劳务分包队伍参加本项目的劳务投标。
劳务队伍必须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劳务分包任务,自觉接受管理,严格禁止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类别及等级承接劳务分包任务。
劳务队管理制度(一)

劳务队管理制度(一)一、引言劳务队是指由劳动者组成,受雇于企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对劳动力进行组织管理和提供劳务服务的组织形式。
劳务队的管理制度对于确保劳务队的正常运行和提高劳务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劳务队管理制度。
二、组建劳务队1. 目标与任务-明确劳务队的目标与任务,包括提供哪些劳务服务,服务范围等。
-明确劳务队与受雇单位的关系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2. 成员招募-详细制定成员招募的条件与程序,包括面试环节、报名材料等。
-制定招募与录用程序,明确各环节责任人。
3. 岗位设置-根据劳务队的目标与任务,制定合理的岗位设置方案。
-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与要求。
三、劳务队人员管理1. 岗位培训-为新入职人员提供全面的入职培训,包括对劳务队的了解、岗位职责、工作规范等方面的培训。
-定期对现有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和技能水平。
2. 岗位评价与激励-制定明确的岗位评价机制,对劳务队成员进行绩效考核。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劳务队成员进行相应的奖励或激励措施。
3. 健康管理-建立健全的健康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职工体检,确保劳务队成员的健康状况。
-对于有疾病或受伤的劳务队成员,配备相应的医疗保险和康复措施。
四、劳务队工作流程管理1. 工作计划与安排-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与安排,包括任务分配、工作时间等。
-确保工作任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避免过度负担和资源浪费。
2. 工作流程规范-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规范,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建立工作流程的管理机制,对工作流程进行监督和改进。
3. 问题解决与反馈-建立问题解决与反馈机制,确保劳务队成员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能够及时解决和反馈。
-建立相应的沟通渠道,促进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五、劳务队安全管理1. 安全教育与培训-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劳务队成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建立安全知识库,供劳务队成员学习和参考。
2. 安全设备与防护-根据劳务队的工作特点和风险情况,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
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劳务队伍管理办法一、总则劳务队伍是指由企业或组织向其他单位提供劳务或服务的一支专业队伍,其管理涉及到人员配置、岗位安排、绩效考核等方面。
为了规范劳务队伍的管理,确保劳务队伍的高效运转,制定本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二、人员配备1. 队长:负责劳务队伍的整体管理和协调工作,具备良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2. 岗位技术人员:根据具体的岗位需求确定技术人员的人数和要求,确保岗位技能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3. 普通劳务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具备相应技能的普通劳务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三、岗位安排1. 岗位分工:根据工作的特点和需求,划分出不同的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2. 岗位培训:为每个岗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技能培训、安全培训等,确保他们具备完成工作的能力。
3. 岗位轮换:定期进行岗位轮换,使每个人员都能够有机会提升自己的能力和发展空间。
四、绩效管理1. 绩效目标:设定明确的绩效目标,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客户满意度等指标。
2. 绩效考核:制定科学的考核方法,对各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价,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工资和晋升等进行挂钩。
3. 绩效奖惩: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优秀人员给予奖励,对绩效不达标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培训。
五、安全管理1. 安全教育:对劳务队伍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安全控制:建立有效的安全控制机制,包括安全设备的购置和维护、安全检查的开展等,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3. 事故处理:对于发生的事故或安全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总结教训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六、纪律管理1. 纪律要求:制定明确的纪律规定,包括工作时间、工作纪律、操守要求等,确保劳务队伍的工作秩序。
2. 纪律执法:建立健全的纪律执法机制,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维护劳务队伍的正常运转。
七、宣传教育1. 内部宣传:定期开展内部宣传活动,加强劳务队伍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劳务队伍管理方案办法

劳务队伍管理暂行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劳务队伍的管理,成立规范有序劳务队伍使用查核体制,保证公司依法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促使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招标法》等有关法律法例规定,联合公司实质状况,特拟订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劳务队伍包含:管道类施工劳务队伍、综合类建设工程劳务队伍。
第二章劳务队伍使用原则第三条公司承接的市场综合类工程,由公司依据工程状况研究决定劳务队伍选择。
第四条由公司独立达成的各种管道工程由工程施工部负责人依照公司存案的劳务队伍择优采用。
第五条工程施工部负责人是工程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劳务队伍的使用依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
第三章劳务队伍的准入与退出制度管理第六条劳务队伍应是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施工单位或劳务公司,该公司无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
第七条每个劳务队伍一定装备壹名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应经过有关培训并获取资格证书。
第八条每个劳务队伍起码办理 6名专业施工人员的不测损害保险,并保证保险的有效性。
第九条每个劳务队伍一定具备有关的工具机械设施,并保证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高效。
第十条劳务队伍负责人应拥有较强的施工现场管理能力和质量安全管理意识,可以保证工程施工切合标准规范 , 保证工程的质量及安全。
第十一条劳务队伍的准入推行质量安全保证金制度,质量、安全保证金是 5000 元。
第十二条劳务队伍有以下情行之一的,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退出。
(1)、将工程转包或再次分包的;(2)、安全、技术等人员装备不足,私自进行作业施工的;(3)、对安全事故隐患不采纳举措予以除去的;(4)、施工时期违章作业,且造成严重质量安全事故的;(5)、工程质量未限时整顿的;(6)、因为工程质量不切合标准要求或在施工时期发生影响公司名誉行为被用户投诉的。
第十三条劳务队伍负责人应在每年年初与公司签署“不拖欠民工薪资款许诺书”,注明凡民工薪资未所有发放落实,将自觉接受公司处分或清退的决定。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考核办法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考核办法XXX精选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考核办法为加强劳务分包队伍管理,确保工程安全、优质、建精品目标,使分包队伍管理上档次,队伍上层次,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
一、分包队伍建设1、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思想素质好,在当地无劣迹。
2、分包队伍必须按公司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好自己的队伍,施工人员必须着统一的工作服装施工,施工队管理人员必须配戴各类臂章。
3、施工住地宿舍要保持清洁、卫生、内务整齐。
要遵纪守法,增强法制观念。
二、工程施工1、各分包施工队施工时必须按照作业指导书要求作业,按图纸施工。
2、各种记录应严格按照国际认证《质量体系标准》填写清楚,字迹工整、数据准确。
3、材料供应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各种材料按数量发放。
严格按供应科管理制度执行。
4、工器具领用,严格按供应科工器具管理制度执行。
供应科与分包队共同设立工器具台帐,工器具实行按施工需要配备,工程结束后工器具按帐目上交供应科。
如有丢失损坏按价赔偿。
精选5、质量管理根据有关质量管理划定,分包单位应从工程款中抵扣肯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
开工前公司要对分包队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否则不准开工。
在施工中对没有构成质量事故,但属质量工艺缺陷较严重者,将对其举行经济处罚。
分包队伍要设专职质检员,并建立质量管理网。
公司派往现场的驻地代表在施工中有权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行动举行制止,并对不听劝止、无视质量的有权责令截止施工。
6、安全管理根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各分包单位应从工程款中扣押一定比例的安全保证金。
各分包队伍开工前要组织本单位部分职工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结合工程的特点对全员举行安全考试。
分包队伍要严格执行国家电力公司及国家安全部门颁布的所有安全规定,对无视安全的单位及个人,公司有权责令停止施工作业及罚款,具体管理办法按公司下发的《安全管理规定及处罚条例》执行。
开工前公司要对分包队伍进行一次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准开工。
各分包队伍要设专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管理网,并定期召开安全会。
劳务队的管理制度

劳务队的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1.1 为规范和加强劳务队的管理,完善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配置和管理,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建立的各类劳务队,包括生产队、维修队、清洁队等。
1.3 劳务队负责人应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队员负责,对队伍进度质量负责。
第二条:组建与调配2.1 劳务队的组建应根据企业业务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人数和岗位设置。
2.2 劳务队的队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工作经验,满足岗位要求。
2.3 劳务队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队员,确保队伍的稳定和高效运转。
第三条:培训与考核3.1 劳务队应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队员的工作技能和文化素养。
3.2 劳务队应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对队员进行奖惩,激励队员积极工作。
第四条:奖惩机制4.1 奖励与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队员进行奖励,鼓励队员努力工作,提高队伍整体绩效。
4.2 惩罚机制:对违纪违规的队员进行处理,严格执行企业规章制度,维护企业形象和利益。
第五条:安全与保障5.1 劳务队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操作规定,确保工作安全。
5.2 劳务队应保障队员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
第六条:解散与调整6.1 劳务队如无实际需求或因其他原因需要解散,应提前通知队员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6.2 劳务队如需进行调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安排,确保队伍的稳定和工作进度。
第七条:其他7.1 本制度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批并公示实施。
7.2 劳务队负责人应认真学习和执行本制度,加强队伍管理,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
7.3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以上便是关于劳务队的管理制度,希望本制度的实施能够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让劳务队成为企业发展的有力助手。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一、坚持准入制度分包队伍的选择,应扩大选择范围,对施工队伍进行仔细的侧面考察(在经济、施工队伍、施工经验).大力提倡公司员工推荐较好口碑的队伍加入本公司,或者作为公司储备力量。
工程分包必须符合《建筑法》及我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及具体的规定。
二、实施劳务分包队伍业绩考核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分包队伍,要及时进行业绩考核,防止有不良业绩行为的分包队伍承担工程施工分包或提供劳务.必要时还要实行保函或保证金制度。
具体的考核办法如下:1、评比方式与要求劳务施工队伍考评采取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由各项目部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对用劳务施工队伍按考核阶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司进行总评、汇总和排序。
劳务施工队伍考评工作要坚持评价客观、公平,系统密切配合,考评认真负责,盖章签字完整,资料规范存档的标准和要求。
2、评阶段与评分全年劳务施工队伍考评分三个阶段,按上半年(重点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进行,基本安排在六月下旬、九月下旬和十二月下旬。
考评满分为200分,其中项目部值为150分,公司评价分值为50分,便于计算,评价分值按照10分、5分、0分三个分值区间划分mass line of the party construction of education system, improve scientific and systematization and standardization level of the partybuilding。
With a focus on the construction of democratic centralism and continue the tradition of inner—party democracy, open channels, and full play to the people’s Congress,the CPPCC’s role in democratic decision-making, and constantly raise the level of scientific decision-making in the pa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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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队伍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劳务队伍的管理,建立规范有序劳务队伍使用考核机制,确保公司依法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务队伍包括:管道类施工劳务队伍、综合类建设工程劳务队伍。
第二章劳务队伍使用原则
第三条公司承接的市场综合类工程,由公司根据工程情况研究决定劳务队伍选择。
第四条由公司独立完成的各类管道工程由工程施工部负责人依据公司备案的劳务队伍择优选用。
第五条工程施工部负责人是工程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劳务队伍的使用遵循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
第三章劳务队伍的准入与退出制度管理
第六条劳务队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施工单位或劳务公司,该公司无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
第七条每个劳务队伍必须配备壹名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并获得资格证书。
第八条每个劳务队伍至少办理6名专业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并保证保险的有效性。
第九条每个劳务队伍必须具备相关的工具机械设备,并保证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高效。
第十条劳务队伍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施工现场管理能力和质量安全管理意识,能够确保工程施工符合标准规范,保证工程的质量及安全。
第十一条劳务队伍的准入实行质量安全保证金制度,质量、安全保证金是5000元。
第十二条劳务队伍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退出。
(1)、将工程转包或再次分包的;
(2)、安全、技术等人员配备不足,擅自进行作业施工的;
(3)、对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
(4)、施工期间违章作业,且造成严重质量安全事故的;
(5)、工程质量未限期整改的;
(6)、由于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或在施工期间发生
影响公司声誉行为被用户投诉的。
第十三条劳务队伍负责人应在每年年初与公司签订“不拖欠民工工资款承诺书”,注明凡民工工资未全部发放落实,将自愿接受公司处罚或清退的决定。
第四章劳务队伍的备案制度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劳务队伍的登记备案管理。
第十五条获准进入的劳务队伍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进行登记备案:
(1)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和相关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3)安全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4)6名劳务人员保险单(复印件)
(5)机械设备工具相关资料
(6)公司财务部出具的“质量安全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第五章劳务队伍的用工与培训第十六条劳务队伍必须雇佣专业熟练的劳务人员,且具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与技能,劳务人员应身体健康,禁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年龄大于60岁的老、弱、病、残人员。
第十七条劳务人员能吃苦耐劳,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诚实守信。
第十八条由公司负责定期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主要内容包括:遵纪守法、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技术、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做到使用与培养相结合,提高劳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十九条施工作业前,劳务队伍负责人应对劳务人员进行施工质量、施工标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技术交底,做到“谁用工谁负责”。
施工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安全服、安全帽及正常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安全员、持证上岗,公司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现场的安全监控、质量监控和物资监控等。
第二十条劳务队伍必须经过公司组织的统一岗前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承接公司的工程,对不认真对待公司的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劳务队伍,公司将视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或暂停其继续承接工程的资格。
第六章公司对劳务队伍的监督处罚第二十一条由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对劳务队伍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劳务队伍应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劳务队伍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
对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改正并无条件接受公司的处罚,不接受处罚的,公司将直接扣除质保金并清退出公
司。
第七章公司对劳务队伍的考核管理第二十三条每年年初,对已备案登记的劳务队伍重新审核,在上一年度工程施工中无严重违规和质量问题、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在续交意外伤害保险后均可继续登记注册。
审查不合格的劳务队伍,在本年度不得继续从事劳务活动。
第二十四条劳务队伍负责人应在每年年初与公司签订“不拖欠民工工资款承诺书”,注明凡民工工资未全部发放落实,将自愿接受公司处罚或清退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对劳务人员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做到管理到位、监督到位、技术指导到位。
对安全好、质量好、管理好、讲信誉、工程进度快的劳务队伍,公司进行通报表扬;对不服从管理,违规违纪,达不到要求的劳务队伍予以处罚直至清退。
第二十六条公司本着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司制定的《劳务队伍考核办法》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优先使用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为保证工程保质保量的完成,公司将根据考评结果对各工程施工部提出在下一年度优先使用排序在前的劳务队伍,公司质量安全部将严格把关,对用工不合理的现象及时纠正。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在工程施工期间,劳务队伍主动退出或被公司清退的,应安排专人将工程全部资料进行移交,并将属于公司的全部工具、材料等财产清点完毕后方可撤离,未按要求撤出并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其有关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以前公司相关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