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业务规范精编版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精编版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精编版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协议》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的责任;

2、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协议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二、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编制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

4、对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5、承担《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三、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5、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6、承担《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三、代理记账的各岗位责任

1、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

(1) 审核相应会计资料,确保会计帐务处理的原始单据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2) 审核相应税务资料,确保纳税申报所有资料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3) 核实企业的现金及银行存款,有利于代理会计和企业出纳的相互监督;

(4) 解答企业在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方面的日常问题;

(5) 协助做好委托人各项审计前的自查和审计中的配合工作。

2、记账会计

(1)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整理会计原始单据,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等;

(2) 整理会计记录资料,协助管理会计档案;

(3) 定期或不定期提供公司经营的财务情况说明,提出必要的建议和意见;

(4) 解答企业在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方面的日常问题。

3、报税员

(1) 填写各项税务报表及附表,办理纳税申报,包括电子申报和书面申报;

(2) 根据企业的营业范围和实际经营情况,办理税收减免和退税的申请;

(3) 协助企业办理发票购领、税务局对发票的检查和发票缴销;

(4) 配合企业做好税务专项检查和临时稽查。

(5) 协助企业处理相应税务沟通,税务行政复议及申诉事项。

4、交接单据

(1)定期到委托人所在地交接相关单据和资料;

(2)保证票据安全和保密。

5、会计档案保管

(1)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时对委托人的会计档案进行科学分类,装订整齐,摆放有序,便于查找;

(2)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提供查询、借出、复印和抄录服务、移交会计档案,做到无遗失、无遗漏、无损坏

(3)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保管到期的会计档案及时清理造册,按规定程序报批销毁;

(4)严守会计档案机密,确保会计档案安全。

四、代理记账工作流程

1、签订代理记账协议,确定服务项目及费用。

2、接票。由委托方提供原始单据,会计上门使用交接清单取票。

3、做账。录入人员用财务软件制单,会计人员审核、结转、记账,编制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

4、报税。有专人负责纳税申报工作。

5、回访。由本公司返回税单、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与出纳对账,安排下月工作。

五、代理记账的操作规范

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专业会计人员,非会计专业人员,不得从事代理记账工作;

2、代理记账人员未得到客户认可,公司必须根据客户要求另行委派至用户满意为止;

3、定期向客户了解代理记账人员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改进;

4、依法制止客户示意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如阻止无效即向公司汇报或向主管财政部门汇报;

5、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

6、承接代理记账业务时,必须向客户说明代理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擅自收费;

7、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8、代理记账人员定期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9、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六、档案管理制度

1、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以备需查时用。

2、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代理记账协议、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账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接验收记录。

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归档。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归档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4、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送报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一、代理记帐的服务内容

1:审核原始凭证、2:填制证账凭证、3:登记会计账簿、4:编制会计报表、 5:填制纳税申报表并申报、6:编制季度财务分析报告、7:财税政策传递、8:日常电话答疑。

二、代理记帐服务方式

代理记帐服务方式分客户送达和上门服务二种,其中:客户送达是客户将准备的原始资料送到我公司或由我公司人员去客户处取资料,由我公司进行记帐工作;上门服务是我公司派指定的会计师到客户单位进行记帐工作。

三、代理记帐服务目的

中小企业选择代理记帐能够在降低企业开支节约会计成本的同时,享受高水平和规范化的会计全程服务,提高会计工作效率。所以代理记帐有利于加强企业的财务基础建设和提高整体管理水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代理记帐服务人员

具有一批经验丰富的代理记帐人员,并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派出相应业务水平的人员,并保证客户在与本公司签定的服务合同期内绝不中断记帐服务。

五、代理记帐的原则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保守客户商业秘密。

代理记账协议样本

注:使用前须自行调整部分内容

甲方:杭州捷凌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定时间: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签定地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事宜:

一、代理记帐范围

1、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乙方代理甲方进行一般的建帐,建制和记帐、算帐、报帐、办理客户各项纳税事宜。做好各类纳税报表,凭证及帐册,每年年底之前做好各类综合报表,年鉴报表等各种财务所需帐目凭证,保证甲方正常营业,并顺利通过税务审计。

2、乙方在每月2号之前派专人到甲方所在地收取作帐资料,办理会计核算业务,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真实的作帐资料,以便乙方能及时作帐。乙方每月8日前为甲方作完纳税报表及帐册凭证并到税务部门报税,同时通知甲方立即交纳足额的税款到纳税帐户,若甲方没有及时交纳税款所引发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乙方有义务提供给甲方财务方面咨询及合理化建议并对代理甲方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3、由于甲方提供的作帐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等导致乙方作帐的错误引发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4、对于甲方以前的帐务(非乙方所作),乙方不负责任。

5、乙方在申报期及时为甲方申报,因乙方作帐出现问题和误时申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代理期间如甲方遇到查帐或审计,乙方应予以配合,就代理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等作出解释。

二、记帐资料交接

1、乙方派专人收取甲方记帐资料,每次收取记帐资料履行相应的交接手续;

2、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指定的帐册接续人办理交接手续以保*帐务的延续、完整。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作帐过程中造成的作帐错误、作帐资料丢失等原因,为甲方带来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并不视为违约。

2、甲乙双方在协议签定之日起,甲方随时可终止合同,甲方不提出终止合同,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代理记账费用及结算

1、甲方每月按人民币元支付给乙方作帐费用:(包括:报税、作帐)。

2、结算方法:一季度一付,预付。

3、每年1月另需支付200元帐本材料费。

4、甲方需乙方代买**等其他事项所产生的费用实报实销。

五、其他

1、本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内容需变更或解除,须提前用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2、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有权派指定人员对代理甲方的帐务查帐。对甲方指派人员提出的疑问作出解释。

3、本协议双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代理记帐协议书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申震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代理财务记账工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职责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对提供给乙方的会计原始资料

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2、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库存商品的收

支和保管,并建立明细。

3、商业企业需每月月底进行库存盘点并提供盘存表,工业企业需提供原材料、在产

品、产成品的领料、出库凭据及盘存表,其他企业涉及存货的也应提供盘存表,作为乙方结转或调整成本的依据。

4、属一般纳税人单位,甲方应配备人员做好进项税发票的认证。属进出口单位,甲

方应负责办理海关和商检的票、税事务。

5、在每月月末前及时向乙方提交所有用于记账的会计原始资料,并协助将相关联的

凭证作归类、粘贴。

6、对于乙方依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及时

予以补充、更正。

7、配备专人负责与乙方进行日常工作联系,及时与乙方对账,保持实际经营与乙方

受托代理的财务账一致。

8、按本协议书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二.乙方受托职责

1、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按照企业会

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具体包括审核原始资料、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2、对代理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3、乙方在完成记账后按季将记账凭证及相关财务资料交还甲方,年度终了后一次性

将会计账册移交甲方,由甲方自行保管。

4、本协议终止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指定的账册接续人办理交接手续以保证账务的延

续。

5、在代理期间如甲方遇到查账或审计,乙方应予以配合,就代理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等作出解释。

三.代理期间及收费

1、委托代理记账期间自 2009年月至200 年月止,共计个月。该起止

月份指记账所属月份。

2、本项代理业务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元/月,按季支付,预付;签订本协议时

支付元,下次支付在本季的最后一个月支付。

3、如代理期间甲方需提前终止代理协议,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可凭有关

证明材料按实际代理时段结清代理费用,余款退还。

4、代理工商及税务等年检每次收取代理费元,委托代理记帐费用不包括年

终所得税清算费用。

5.合同签订后另需支付100元/年帐本材料费。

6.甲方需乙方代买代办等其他事项所产生的费用实报实销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书在签约并付费后生效。

2、乙方承担由于代理工作失误造成的甲方直接损失。由于甲方未尽本协议第一款所

述职责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负。

3、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5、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上海申震企业代理代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21-

协议日期: 200 年月日

代理记账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之规定原则,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企业财务顾问等有关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范围:

1. 建帐;

2. 完成每月的税务申报工作;

3. 为甲方开设财务软件的查询用户权限(在本合同期限内免费使用乙方提供的财务软件查询功能);

4. 培训甲方负责人通过网络查询账目;

5. 负责参加税务局召开的会议;

6. 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乙方派专业人士参加汇报;

7. 协助甲方年度审计(由会计师事务所另行收费).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积极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在每月30日前为乙

方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种发票的使用情况,银行存款的详细情况(出

示银行对账单).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

从而导致税务处罚,由甲方负责,甲方并对提供的会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负责.

2. 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3. 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 及时准确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乙方.

5. 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6. 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在报税期,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相关资料,如果与甲方联系不上,其后

果由甲方负责.

7. 合同终止,及时到税务机关更改财务人员备案.

8. 在代理记账业务开始前,客户需提供以下资料和信息: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

4) 验资报告复印件

5)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 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及纳税专户帐号

7) 企业报税的计算机代码

8) 公司地址及电话

9) 分管税务局(税务专管员)联系电话

10) 公司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和各项税收管理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帐业务.

2. 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3. 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 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

编制会计报表,并及时完成每月国税地税的申报工作.如果由于乙方原因,

未能及时完成会计核算,未能按时进行税务申报,使甲方受到税务处罚,由

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 为甲方开设财务软件的查询用户权限(在本合同期限内免费使用乙方提供的

财务软件查询功能).并培训甲方负责人通过网络查询帐目.

6. 负责参加税务局召开的会议.

7. 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必要时乙方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汇报.

8. 协助甲方年度审计(由会计师事务所另行收费).

9. 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资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丢失,应由乙方负

责弥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10. 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

示和传递.

四,结算方式:

经过双方商定,代理记账服务费为每月元人民币,在服务的过程中,

增加服务项目,收费项目另行商定.

服务费三个月一付,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支付一个月的服务费作为合同保证

金.在合同签定之日起支付三个月财务服务费,在第三个月25日之前支付后三

个月的服务费,以此类推,支付全年服务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乙方为甲方提供12个月的记账,报税

服务.合同到期前30天,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如果双方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

未提出终止或变更要求,未办理交接手续,本合同将自行延期一年.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则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在合同未到期之前提出中止本合同,则应将合同保证金将作为违约

金支付给乙方;如果乙方在合同未到期之前提出中止本合同,则乙方负责完成当

月的报税工作,退还合同保证金及剩余财务服务费.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如不采取诉讼方式,仲裁裁决的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应

继续履行.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各方自负.另一方有责任尽力协助减少损失.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代理会计记账合同

委托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从事代理会计记账工作,为明确工作目的及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会计记账工作。乙方根据甲方的会计工作需要安排工作,但不在甲方坐班。会计记账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编制会计记账凭证;

2.登记会计账簿;

3.按月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按季编制费用明细表,按年编制现金流量表,按期编制因纳税申报和工商登记等所涉及的与会计工作有关的报表(不包括到税务部门办理纳税申报和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工作)。按年将以上报表装订成册;

4.使用经国家认可的财务软件进行电算化会计核算;

5.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按月将会计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装订成册,按年打印总账和明细分类账并装订成册;

6.办理甲方接受工商、税务等常规检查所涉及的会计事项;

7.在移交甲方之前负责保管前述工作形成的所有会计档案资料;

8.对甲方的出纳、资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会计基础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

乙方自行配备会计核算所需的电脑、打印机、财务软件和其它办公软件。但与会计核算有关的纸张、油墨、明细账簿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服务费用、资料费用和其它费用

1.甲方共向乙方支付代理会计记账服务费元。具体支付时间由双方口头约定,但至少应在本合同服务期满前一个月全部付完。

2.乙方向甲方提供与会计核算有关的纸张、油墨和明细分类账簿等,由甲方自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元。

3.乙方为办理甲方的会计事务而发生的市区范围内的市内出租汽车费由甲方据实报销。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进行费用开支。因甲方需要而到市区范围以外出差的,由甲方据实报销出差费用。

三、甲方的权利

1.按照本合同约定获得乙方优质的代理会计记账服务。

2.对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会计记账工作所形成的所有财务会计资料拥有所有权,并可随时从乙方处取回。

四、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自行配备出纳和资产管理人员。出纳人员建立和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资产管理人员建立和登记资产三级明细账。

2.出纳人员、资产管理人员和经营管理科室根据乙方的要求按期向乙方报送会计基础资料。

3.按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和资料费用。

4.对所提供的会计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

1.对自行配备的电脑、打印机、财务软件和其它办公软件拥有所有权。

2.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资料费用和其它费用。

六、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会计记账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并达到优良;

2.保证会计记账工作符合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3.按甲方的要求移交属于甲方的财务会计资料。

七、其他约定

1.在服务过程中,乙方如遇重大问题而大幅度增加工作量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酌情调增服务费用。除此之外,服务过程中若出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情况,影响到乙方服务工作如期完成,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对前述约定事项的变更,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来明确。

2.甲方若不履行以上义务,乙方有权停止服务工作,已收服务费用不予退还。除此之外,各方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日

代理记账合同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受托单位)莆田市城厢区财顺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范围

1、时间: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_____年_____月到_____年______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

2、业务范围(请在以下事项中选择);□建账、□代理记账(含整理原始凭证,装订会计凭账/账薄)□财务管理咨询,□税务相关事项(国地税报到)□代理甲方参加各种税务会议,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检查,□清理乱账,□办理一般纳税人年检,□社保。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完整,积积配合乙方的工作。甲方在每月30日前为乙方提供完整是会计资料,包括各种发票的使用情况、银行存款的详细情况(出示银行对账单)。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从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由甲方负责,甲方并对提供的会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负责。

2、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的单据。

3、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及时准确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乙方。

5、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6、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和福建省各项税收管理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秩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有关规定审甲方提供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妥善保管甲方所有会计资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丢失,应同乙方负责弥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6、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7、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必要时乙方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汇报。

四、结算方式

1、每月服务费元(原始凭证交接时同时办理转账手续、如一年一次性交纳可免一个月服务费)。

2、在办理纳税申报及其他相关事项时,乙方办事人员所发生的往返交通费,由乙方垫付,甲方实报实销。

五、有效期限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并付款之日生效。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最短委托期为一年,任何一方单方终止合同,都应向对方支付一个月的服务费的违约金。原始凭证交接时付款,过期一周不付服务费,甲方应按所欠费用的两倍赔偿乙方损失,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不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七、其他有关事项

1、甲方应留给乙方详细的联系方式,在报税期,需甲方提供公章及资料,如果与甲方联系不上,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完成会计核算,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

代理记账合同

甲方:北京凯迪远景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济友好协商,就为乙方提供代理记账和纳税申报服务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单据,资料,代乙方办理日常会计核算业务,登记明细账及总账,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定期编制向税务机关提供的税务资料,帮助乙方建账建制,帮助出纳员编制银行调节表。

二.服务期限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至为

甲方为乙方的服务期限(本合同最短签订期限为六个月)。

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1. 根据乙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等,并负责妥善保管好乙方的相关财务单据,原始凭证和资料等,税务机关召开会议,培训等事务,除规定必由法人代表到场外,均由代理财务人员参加,并及时将会议或培训内容转达乙方。

2. 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负责纳税申报及税务年检等工作。

3. 为客户提供会计、税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使客户在合法合理前提下,享受税务政策,提高经济利益。

4. 甲方仅对乙方提供的各项原始凭证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凭证,账簿及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5. 对在执行会计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6. 终止合同时有义务与乙方作好账务交接工作

四、乙方责任和义务

1、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会计资料应当真实,合法,准确,并应配有专人负责日常收支和原始凭证的保管工作。

3、按照约定收费标准及时足额的支付费用。

4、对甲方退回的要求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更正补充。

5、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有双方约定进行保管。

6、无论是甲方上门服务,还是乙方送到本公司,对所传递的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均由双方签字确认并按要求于当月25日-30日前交给甲方。

五、收费标准、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服务费为每月人民币元,耗材费为每半年80元。

2、支付方式

(1) 月付须在甲方到乙方收取原始会计资料时支付当月服务费;

(2) 年付须在甲乙双方鉴定合同后一周内将服务费一次性付清。

六、违约及惩罚

1、双方应紧密配合,信守合同,若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其原始凭证,造成的缴税申报延误,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反之,由甲方原因导致的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2、若乙方已经联系两个月拖欠服务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任有乙方承担。

3、若乙方已经享受甲方的免费税务登记服务,且合同执行未满6个月而解除的,乙方应支付税务登记的成本费用:小规模纳税人为元,一般纳税人为:元。

七、其他

1、本合同书期满前,双方不提出终止时,合同将自动延长,延长期为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时间。

2、如服务范围超出本合同约定或业务量明显超出预期,甲方应酌情增加服务费。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鉴字盖章生效。

甲方:北京凯迪远景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日期:日期:

代理记账委托合同

甲方:xxx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xxx代理记账公司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账,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业务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年度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是: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

甲方的义务是:

(1)及时为乙方提供会计处理所需的全部原始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

(2)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3)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4)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的责任是: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其他会计法规的要求为甲方代理记账,保证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乙方的义务是:

(1)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会计制度;

(2)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及时编制会计报表;(4)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报送会计报表,并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5)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财税政策等的原则问题;(6)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守。

四、代理记账收费

乙方应收本合同约定的代理记账费用,按xx字xx号《代理记账收费暂行规定》的计

费标准确定,预计为人民币xxxx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预付上述费用的xx%,其余xx%在乙方完成年度决算时一次付清。

五、合同的有效期间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xxxx年xx月xx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约定事项全部完成日之前有效。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甲乙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代理记账所需的资料和工作条件,使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xxx股份有限公司乙方:xxx代理记账公司

(盖章)(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代表:(签字盖章)

xxxx年××月xx日xxxx年xx月**日

正规的代理记账协议书

2010-08-28 15:31:33 阅读79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

甲方:

乙方:*******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账,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是: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

完整;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甲方的义务是: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乙方在记账过程中有疑

问与甲方沟通,甲方有义务提供协助;

(2)甲方关于发票的使用以及开具规定等不清楚事宜须向乙方咨询,否则出现违章使用发票的责任甲方承担;

(3)指定专人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负责向乙方提供原始凭证授权签字人名单,为乙方提

供记账、理账所需要了解的生产、经营等管理资料;

(4)及时向乙方提供会计核算所需要的全部有经手人及授权签字人签批的原始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对账务处

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5)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的责任是: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其他会计法规要求为甲方代理记账,保证帐务处理的真实性、合理性

和合法性。

乙方的义务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标准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 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 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 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 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 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 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 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 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业务操作及会计核算的流程 1.接受客户的委托 (1)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评估此次业务的风险。 (2)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委托,若接受客户的委托,则与客户商讨具体操作事宜,签定约定书。 2.与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办理有关资料的交接手续 (1)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签字盖章。(2)依据企业特点,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会计科目。 (3)了解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生产流程,帮助企业建立会计内部控制制度。3.审核原始凭证 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国家赋予财会人员的监督权限,只有经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分类帐的依据。会计人员主要应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1)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即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计划合同等为依据,审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反财经制度规定,是否贯彻专款专项原则,有无贪污盗窃虚报冒领伪造凭证等违纪行为。(2)审查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正确性。即审查原始凭证的内容和填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首先应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具备作为合法凭证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内容,其次审核原始凭证上有关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无误。对原始凭证内容记载含糊不清,单位抬头不是本单位,无收款单位签章,涂改原始凭证上的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或添加内容和金额等情况,应及时与客户联系,了解清楚原始凭证的真实情况。 4.对各种有问题的原始凭证的处理 在审核原始凭证过程中,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坚持制度、坚持原则。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收支,超过计划预算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各

代理记账的业务规范制度如下

代理记账的业务规范制度如下: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书》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1、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的责任。2、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二、双方的义务责任及权利(一)代理记帐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编制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2、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3、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4、对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二)本公司应履行的义务1、遵守会计法律和法规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3、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始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三、代理记帐的操作规范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专业会计人员,非会计专业人员,不得从事代理记帐工作。2、代理记帐人员未得到客户认可,公司必须根据客户要求另行委派至用户满意为止。3、定期向客户了解代理记帐人员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改进。4、依法制止客户示意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如阻止无效即向公司汇报或向主管财政部门汇报。 5、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 6、承接代理记帐业务时,必须向客户说明代理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擅自收费。 7、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8、代理记帐人员定期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9、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四、档案管理制度1、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以备需查时用。2、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代理记帐协议、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帐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接验收记录。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归档。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归档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4、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送报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5、每季度由监督部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并汇总至经理办公室。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第一条、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第二条、财务会计管理基本要求(一)会计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要求:所有会计从业人员持有深圳会计证,并在本公司所属财政局注册、年检和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管理。(二)会计机构设置及岗位要求:(1)总审复核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1个,由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担任;(2)会计核算操作员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岗位,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资金、基金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总帐岗位,稽核岗位,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出纳岗位)若干个,由初级及以上会计从人员担任;(3)客服岗位一岗多人,主要负责与客户的联系和咨询工作。(三)会计核算基本要求:(1)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3)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为主;(4)原始凭证是记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6)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6) 第一条为了加强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代理记账资格的申请、取得和管理,以及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第三条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第四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并由代理记账机构自主评价认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仅在一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 第五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申请及下列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 (三)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四)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第六条审批机关审批代理记账资格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二)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1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三)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向社会公示。审批机关进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给予处罚。 (四)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书面通知应当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七条申请人应当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之日起2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八条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变更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应当自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2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代理记账机构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审批机关领取新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同时交回原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代理记账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迁出地审批机关应当及时将代理记账机构的相关信息及材料移交迁入地审批机关。 第九条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及时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办理备案登记。 分支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方面对其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实质性的统一管理,并对分支机构的业务活动、执业质量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未设置会计机构或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一、代理记账业务范围: 根据《合同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委托代理记账协议》以及客户需求,确定代理记账业务范围。 二、委托代理记账协议本着责、权、利统一的原则签订。 (一)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与客户签订《委托代理记账协议》。 (二)《委托代理记账协议》应使用统一的格式。 (三)《委托代理记账协议》应由专人签订和保管。 (四)《委托代理记账协议》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款之外,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1. 确定责任会计; 2. 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应承担的责任; 3. 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4. 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要求; 5. 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6. 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7. 代理机构应按照委托代理记账协议委托代理的内容和代理权限、期限承办代理记账业务,超出委托协议约定范围的业务需要代

理时,必须先修订委托协议,才能确定代理关系。 三、建立客户信息档案 (一)企业名称; (二)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 (四)注册资金、经营期限、工商执照注册号、经营范围; (五)代码证注册号、有效期; (六)纳税识别码、地税微机编码、国地税经营期限、专管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七)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八)预留企业相关证件复印件; (九)附《客户基本信息情况表》。 四、会计原始凭证的传递、审核 (一)代理记账机构与客户依据《委托代理记账协议》进行会计原始资料的传递。会计资料的审核,依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经审核后应填写《原始凭证交接清单》(见附件2),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对原始凭证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审核原始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业务应正常,判断应正确,涉及业务发生的日期、数量和单价应符合要求等; 2. 审核原始凭证中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制度、计划、预算和合同等的规定,应符合审批权限的手续,以及应符合节约原则等;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精选

四川****有限公司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一、从业人员执业道德规范 (一)核算质量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恪守与委托单位签定的“代理记帐业务协议书”中的各项约定,在委托单位提供了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约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代理记帐业务。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开展代理记帐业务,应当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进行办理会计核算。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对委托代理的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独立执业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从事代理记帐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在代理权限内,独立行使代理权,不受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合法的干预。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具备正直、诚实的品质,公正地开展代理业务,不得偏袒或迁就委托单位。 3.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对委托单位示意其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委托单位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并依法加以制止或想主管财政部门报告。 (三)资料管理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手续。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平整、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对其代理记帐业务过程中获知的委托单位信息,以及获得或形成的会计资料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外,未经委托单位书面授权,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与代理记帐业务无关的目的,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四)专业水平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专业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合理运用财务会计知识、技能和经验,保持职业谨慎,不应擅自处理超出代理职责范围的事项。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_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制度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_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制度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协议》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的责任。 2、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协议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二、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编制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 4、对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5、承担《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三、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5、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6、承担《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三、代理记账的各岗位责任 1、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 (1),审核相应会计资料,确保会计帐务处理的原始单据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2),审核相应税务资料,确保纳税申报所有资料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3),核实企业的现金及银行存款,有利于代理会计和企业出纳的相互监督。 (4),解答企业在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方面的日常问题。 (5),协助做好委托人各项审计前的自查和审计中的配合工作。 2、记账会计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

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1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目录 一、前言 (1) 二、代理记账合同 (2) (一)合同内容 (2) (二)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4) (三)代理记账的被委托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5)

三、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管理规定 (6) 四、代理记账职责管理 (7) (一)服务内容 (7) (二)岗位设置及责任 (7) 五、代理记账工作流程及管理规范 (9) (一)工作步骤及流程 (9) (二)代理记账工作管理规范 (10) (三)档案管理制度 (10)

一、前言 为了加强公司代理记账业务水平,规范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行为,提高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准,树立代理记账从业人员的良好职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0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认真贯彻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会〔2005〕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等,我公司特编制《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二、代理记账合同 (一)合同内容 委托代理记账合同 (二)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积极配合乙方代理记帐工作。甲方在每月5日前为乙方提供上月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销售发票、购货发票、出入库单、费用单据、银行回单等。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从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由甲方负责,甲方并对提供的会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负责。 2、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3、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及时准确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乙方。 5、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6、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三)代理记账的被委托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

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1

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目录 一、前言 (1) 二、代理记账合同 (2) (一)合同内容 (2) (二)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4) (三)代理记账的被委托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5) 三、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管理规定 (6) 四、代理记账职责管理 (7) (一)服务内容 (7) (二)岗位设置及责任 (7) 五、代理记账工作流程及管理规范 (9) (一)工作步骤及流程 (9) (二)代理记账工作管理规范 (10) (三)档案管理制度 (10)

一、前言 为了加强公司代理记账业务水平,规范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行为,提高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准,树立代理记账从业人员的良好职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0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认真贯彻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会〔2005〕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等,我公司特编制《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二、代理记账合同 (一)合同内容 委托代理记账合同 (二)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积极配合乙方代理记帐工作。甲方在每月5日前为乙方提供上月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销售发票、购货发票、出入库单、费用单据、银行回单等。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从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由甲方负责,甲方并对提供的会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负责。 2、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3、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及时准确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乙方。 5、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6、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三)代理记账的被委托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

代理记帐业务规范

重庆政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一、从业人员执业道德规范 (一)核算质量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恪守与委托单位签定的“代理记帐业务协议书”中的各项约定,在委托单位提供了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约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代理记帐业务。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开展代理记帐业务,应当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进行办理会计核算。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对委托代理的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独立执业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从事代理记帐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在代理权限内,独立行使代理权,不受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合法的干预。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具备正直、诚实的品质,公正地开展代理业务,不得偏袒或迁就委托单位。 3.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对委托单位示意其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委托单位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并依法加以制止或想主管财政部门报告。 (三)资料管理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手续。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平整、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对其代理记帐业务过程中获知的委托单位信息,以及获得或形成的会计资料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外,未经委托单位书面授权,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与代理记帐业务无关的目的,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四)专业水平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专业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合理运用财务会计知识、技能和经验,保持职业谨慎,不应擅自处理超出代理职责范围的事项。 3.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认真解答委托单位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和具

代理记账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 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 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 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 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 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 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 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 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 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管理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原则 1. 公司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二)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1、筹集资金和有效的使用资金,监督资金的正常运行,维护资金的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有加强财务会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公司管理部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5、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内容 1. 财务会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管理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会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的秘密。 2.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3.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填制人、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4.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薄。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岗位职责及人员交接制度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9.公司聘请专职财务人员和会计师及出纳人员。 10.财务部部长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财务部部长主要职责如下: a)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 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b)审核公司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c)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d)监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宾川厚源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一. 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 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 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 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 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 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 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 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 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 业务操作及会计核算的流程 1.接受客户的委托 (1)到客户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查,与客户的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评估此次业务的风险。(2)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委托,若接受客户的委托,则与客户商讨具体操作事宜,签定约定书。

2.与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办理有关资料的交接手续 (1)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签字盖章。 (2)交接双方经核对无误,双方签字盖章,注明交接日期。(3)依据企业特点,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会计科目。(4)了解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生产流程,帮助企业建立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3.审核原始凭证 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国家赋予财会人员的监督权限,只有经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编制记帐凭证和登记明细分类帐的依据。会计人员主要应从以下的两个方面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1)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即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计划合同等为依据,审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反财经制度规定,是否按计划预算办事,是否按成本开支范围办事,是否贯彻专款专项原则,有无贪污盗窃虚报冒领伪造凭证等违纪行为。 (2)审查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正确性。即审查原始凭证的内容和填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首先应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具备作为合法凭证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内容,其次审核原始凭证上有关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无误。 (3)对原始凭证内容记载含糊不清,或故意掩盖事情真象,进行贪污作弊,单位抬头不是本单位,无收款单位签章,开具阴阳发票,进行贪污作弊,模仿领导笔迹签字冒领。涂改原始凭证上的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或添加内容和金额等。不是很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客户联系,了解清楚原始凭证的真实情况。 4.对各种有问题的原始凭证的处理 在审核原始凭证过程中,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坚持制度、坚持原则。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收支,超过计划预

最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最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代理记账机构,以及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 本办法所称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第三条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 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第四条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五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一)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四)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五)代理记账业务[1]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第六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七条审批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自做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审批机关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下达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省级以下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做出批准决定的,审批机关应当将批准文件抄送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第八条申请人经批准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第九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放置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第十条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依法应当设置会计账簿但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 第十二条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下列业务:

代理记账的业务规范制度

代理记账的业务规范 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合同”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 1、 2、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二、代理记帐的流程 (一)、接票 1、每月的固定时间(具体按合同规定),由客户提供原始单据,会计公司安排人员上门使用“客服单”(记录了取送资料的内容、数量、时间、款项等)“接票单”(即用于记录取回原始单据的金额及数量)或者由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如快递公司)取单。 2、接票有专职的外勤会计负责,可以保证客户原始票据的急时安全有效传递回公司,并清晰准确的交与公司内勤会计; 3、公司为每一个客户建立了专用接票袋/盒,专门用于接送客户的原始票据,确保客户原始票据的安全性。 (二)、做账 公司根据客户要求,采用手工或电脑方式做账。公司按照自己制定的内部流程给客户做账,电脑做账一般要打印相应的会计资料给客户。代理记帐应购领统一格式的账簿凭证,启用账簿时送主管税务机关审验盖章。账簿和凭证要按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装订或粘贴,凭证和账簿不得涂改、销毁、挖补。对各种账簿、凭证、表格必须保存10年以上,销毁时须经主管税务机关审验和批准。 1、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注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制作会计凭证主要是用审核原始票据来制作记帐凭证。公司由记帐会计书写凭证由主管会计审核,以确保票证相符。 2、审核原始凭证:为确保客户帐目的合法性和会计制作的准确性,主管会计必须对客户的原始凭证进行会计核算及审核,原始资料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种。例如,个体户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所开具的发票,材料验收入库时填制的收料单,产品(商品)出库时填制的出库单等。代理记帐不但代客户制作原始凭证,还是指导其正确填制或依法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为了保证记帐凭证的真实合法性,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审核原始凭证。 (1)原始凭证内容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原始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应与实际情况相符,各项内容应填写齐全。例如,开具或取得的发票,其客户名称、业务内容、单位价格金额等栏目应真实完整地反映某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凡属名实不符或项目填列不全的发票,应指导纳税单位加以改正。 (2)原始凭证取得的时效性与合法性。原始凭证入帐的时间有一定的时限要求,其凭证上注明的时间应与会计核算期间相符,凭证的取得也应符合现行财务和税收管理法规的要求。 3、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是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的,它是登记帐簿的依据。代制记帐凭证时,应根据纳税单位原始凭证的多寡和简繁情况,按月或旬到户代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单独填制,也可以按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若干原始凭证汇总填列。 (1)根据原始凭证简要概括业务内容,填入“摘要”栏内,可有助于登记帐簿和日后查

2020代理记账管理办法都有什么

2020代理记账管理办法都有什么 2016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理记账管理办法 第二条设立代理记账机构,以及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 本办法所称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第三条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一)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四)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五)代理记账业务[1]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七条审批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自做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审批机关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下达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省级以下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做出批准决定的,审批机关应当将批准文件抄送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第八条申请人经批准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第九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放置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第十条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依法应当设置会计账簿但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 第十二条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下列业务: (一)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一)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的责任; (二)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三)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责任;

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41805

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业务操作及会计核算的流程 1.接受客户的委托 (1)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评估此次业务的风险。 (2)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委托,若接受客户的委托,则与客户商讨具体操作事宜,签定约定书。 2.与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办理有关资料的交接手续

(1)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签字盖章。 (2)依据企业特点,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会计科目。 (3)了解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生产流程,帮助企业建立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3.审核原始凭证 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国家赋予财会人员的监督权限,只有经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分类帐的依据。会计人员主要应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1)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即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计划合同等为依据,审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反财经制度规定,是否贯彻专款专项原则,有无贪污盗窃虚报冒领伪造凭证等违纪行为。 (2)审查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正确性。即审查原始凭证的内容和填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首先应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具备作为合法凭证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内容,其次审核原始凭证上有关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无误。对原始凭证内容记载含糊不清,单位抬头不是本单位,无收款单位签章,涂改原始凭证上的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或添加内容和金额等情况,应及时与客户联系,了解清楚原始凭证的真实情况。 4.对各种有问题的原始凭证的处理 在审核原始凭证过程中,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坚持制度、坚持原则。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收支,超过计划预算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各项支出,违反制度规定的预付款项,非法出售材料物资任意出借、变卖、报废和处理财产物资,以及不按国家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划分的规定乱挤乱摊生产成本的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办理,对于内容不完全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的凭证,会计人员应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补办手续或进行更正。对于伪造或涂改等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在拒绝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主管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填制记账凭证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一、代理记账业务操作流程 1.接受客户的委托 (1)到客户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查,与客户的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评估此次业务的风险。 (2)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委托,若接受客户的委托,则与客户商讨具体操作事宜,签定约定书。 2.与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办理有关资料的交接手续 (1)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签字盖章。 (2)交接双方经核对无误,双方签字盖章,注明交接日期。 (3)依据企业特点,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会计科目。 (4)了解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生产流程,帮助企业建立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3.审核原始凭证 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国家赋予财会人员的监督权限,只有经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分类账的依据。会计人员主要应从以下的两个方面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1)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即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计划合同等为依据,审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反财经制度规定,是否按计划预算办事,是否按成本开支范围办事,是否贯彻专款专项原则,有无贪污盗窃虚报冒领伪造凭

证等违纪行为。 (2)审查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正确性。即审查原始凭证的内容和填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首先应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具备作为合法凭证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内容,其次审核原始凭证上有关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无误。 (3)对原始凭证内容记载含糊不清,或故意掩盖事情真象,进行贪污作弊,单位抬头不是本单位,无收款单位签章,开具阴阳发票,进行贪污作弊,模仿领导笔迹签字冒领。涂改原始凭证上的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或添加内容和金额等。不是很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客户联系,了解清楚原始凭证的真实情况。 4.对各种有问题的原始凭证的处理 在审核原始凭证过程中,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坚持制度、坚持原则。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收支,超过计划预算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各项支出,违反制度规定的预付款项,非法出售材料物资任意出借、变卖、报废和处理财产物资,以及不按国家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划分的规定乱挤乱摊生产成本的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办理,对于内容不完全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的凭证,会计人员应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补办手续或进行更正。对于伪造或涂改等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在拒绝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主管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5.填制记账凭证 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除必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