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危化企业常见安全系统隐患及法律法规依据(2018.12)
危化企业常见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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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液化烃、液氨、液氯、硫化氢等易燃易爆及有毒介质的安全阀及其他泄放设施直排大气的(环氧乙烷的排放应采取安全措施)。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第8.2(3)条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2)气柜应设上、下限位报警装置,并宜设进出管道自动联锁切断装置;
(3)液化石油气球形储罐液相进出口应设置紧急切断阀,其位置宜靠近球形储罐;
(4)丙烯、丙烷、混合C4、抽余C4及液化石油气的球形储罐应设置注水措施。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第6.3.11条、第6.3.12条;《液化烃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范》(SH3136)第6.1条、第7.4条
化工企业常见隐患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常见平安隐患警示清单一、人的不平安行为〔86条〕〔一〕劳动纪律〔7条〕1.酒后上岗、班中饮酒。
2 .串岗、脱岗、睡岗,在岗期间从事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
3.未经批准私自顶岗、换岗。
4 .上班迟到、早退,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5 .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平安帽进入生产、施工现场。
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或穿戴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装置或罐区。
6 .在禁烟区域吸烟。
7 .主要负责人长期脱岗不履职〔二〕工艺纪律〔17条〕8.未按规定要求进展巡回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及时报告和处理。
9 .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操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人员未签名。
10.对出现的工艺报警未及时处置和记录。
11.未按操作规程进展操作;不清楚或不熟悉工艺控制指标和操作规程。
12.改良工艺或操作程序,未进展平安评估。
13.使用压缩空气进展易燃易爆物料的加料、压料操作。
14.常压贮槽带压使用;带压开启反响釜、容器盖子。
15.在可燃气体爆炸极限进展工艺操作。
16.采用氮封或输送物料时,氮气管道未设置止回阀,存在高压串低压的风险。
17.离心机别离可燃有机溶剂时,未采取氮气保护措施。
18.操作中遇到突发异常情况时不及时报告,擅自变更操作。
19.外来人员代替本岗位人员操作。
20.现场盲板未编号和挂牌。
21.取样完毕未及时关闭取样阀。
22.危险化学品装卸、罐区脱水〔切水、切碱等〕时操作人员离开现场。
23.未经许可擅自修改DCS系统、平安仪表系统中相关工艺指标、报警和联锁参数。
24.启动皮带输送机前,没有检查确认、没有启动警告铃。
〔三〕其他纪律〔26条〕25.在易燃易爆区域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26.在易燃易爆区域用黑色金属等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27.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通讯、照明器材、非防爆工具等。
28.擅自停用可燃、有毒、火灾声光报警系统和平安联锁系统。
29.擅自关闭或调整视频监控设施或关闭各类报警声音。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常见安全隐患警示清单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常见安全隐患警示清单
目录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常见安全隐患警示清单 (1)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86条) (3)
(一)劳动纪律(7条) (3)
(二)工艺纪律(17条) (3)
(三)其他纪律(26条) (5)
(四)特殊作业(36条) (7)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108条) (10)
(一)工艺专业(27条) (10)
(二)设备专业(37条) (12)
(三)仪表专业(23条) (16)
(四)设计专业(15条) (18)
三、管理缺陷(58条) (19)
(一)合法合规性(19条) (19)
(二)制度、规程(16条) (21)
(三)风险评估与隐患治理(8条) (22)
(四)计划与台账(12条) (23)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常见安全隐患警
示清单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86条)
(一)劳动纪律(7条)
1.酒后上岗、班中饮酒。
2 .串岗、脱岗、睡岗,在岗期间从事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
3.未经批准私自顶岗、换岗。
4 .上班迟到、早退,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5 .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安全帽进入生产、施工现场。
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或穿戴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装置或罐区。
6 .在禁烟区域内吸烟。
7 .主要负责人长期脱岗不履职。
(二)工艺纪律(17条)
8.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巡回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及时报告和处理。
9 .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操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人员未签名。
化工危化品企业常见隐患警示清单

化工危化品企业常见隐患警示清单化工危化品企业常见隐患警示清单为了确保化工危化品企业避免因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而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化工企业需要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下面是化工危化品企业常见隐患警示清单,供企业参考。
1、设备安全隐患1.1 生产设备老化、磨损、故障等问题未及时维修和更换,导致设备失效、运转不稳定、易引发事故。
1.2 设备清洁不彻底,未及时清理设备内积存的杂质和残留物,易引起管道堵塞、爆管、泄漏等风险。
1.3 生产设备未按要求进行钳制、密封、固定等安全措施,易引起物质泄漏、爆炸等风险。
1.4 设备未安装防爆设备,易产生火花和静电,导致爆炸事故。
2、化学品安全隐患2.1 化学品品种较多,管理不严格,容易引发混用、错用现象,导致爆炸、中毒等事故。
2.2 化学品摆放不当,未按照规定分类存放,易产生混合性反应,引发意外事故。
2.3 化学品贮存过多或过久,易引起自燃、爆炸、漏洒等风险。
2.4 化学品装卸作业不规范,易产生泄漏、溢出等风险。
3、防火安全隐患3.1 未按规定进行电气设施检查和维修,易引发电气火灾。
3.2 打火机、剃须刀等易燃品放置不当,易引起火灾。
3.3 未配备和定期维护消防设施,如灭火器、防烟排烟系统等,易引起火灾扩散。
3.4 燃烧过程中没有做好通风、排气等措施,易产生爆炸、火灾等意外事故。
4、人员安全隐患4.1 人员培训不足,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和知识,导致事故发生后不能及时处理。
4.2 人员操作不规范,未按规定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容易受到毒害和火灾损害。
4.3 人员化学品误食、误入、误触等行为有发生,容易导致中毒事故。
4.4 无证人员进入化工危险环节区,容易引发事故。
5、环保安全隐患5.1 生产废气、废水、废渣处理方式不当,易造成环境污染。
5.2 排放废气未按规定排放,易引发大气污染。
5.3 生产废水、废渣未按规定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理,易对环境造成巨大的破坏。
化工危化企业常见安全隐患及法律法规依据最新

化工危化企业常见安全隐患及法律法规依据一、电气安全(含防雷、防静电)1、保护接地、静电接地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必须接地:1 电气设备的金属底座、框架及外壳和传动装置。
2 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3 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4 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5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6 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接头盒、终端头和金属保拼管及二次电缆的屏蔽层。
7 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8 变电站(换流站)构、支架。
9 装有架空地结或电气设备的电力线路杆塔。
10 配电装置的金属遮栏。
11 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2)《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17固定设备(塔、容器、机泵、换热器、过滤器等)的外壳,应进行静电接地。
”3)《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2008电气装置中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都应通过保护导体或保护中性导体与接地极相连接,以保证故障回路的形成。
凡可被人体同时触及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应连接到同一接地系统。
”2、静电接地专用线《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17 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应与其它用途的接地装置综合考虑, 统一布置。
可利用保护接地干线防雷电感应接地干线作为静电接地干线使用, 否则应专门设置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 。
3、静电接地材质要求《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17 静电接地支线和连接线,应采用具有足够机械强度、耐腐蚀和不易断线的多股金属线或金属体(6mm2铜芯软纹线或软铜编织线”。
4、防雷接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与电气和电子系统的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 Q。
”5、防爆区域进线口密闭“检查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
电缆进线装置应密封可靠。
不使用的线孔,应用适合于相关防爆型式的堵塞元件进行堵封《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爆炸性环境电气线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5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内钢管配线的电气线路必须作好隔离密封。
化工危化企业常见安全隐患及法律法规依据完整版

化工危化企业常见安全隐患及法律法规依据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化工危化企业常见安全隐患及法律法规依据一、电气安全(含防雷、防静电)1、静电接地依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必须接地:1 电气设备的金属底座、框架及外壳和传动装置。
2 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3 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4 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5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6 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接头盒、终端头和金属保拼管及二次电缆的屏蔽层。
7 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8 变电站(换流站)构、支架。
9 装有架空地结或电气设备的电力线路杆塔。
10 配电装置的金属遮栏。
11 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固定设备(塔、容器、机泵、换热器、过滤器等)的外壳,应进行静电接地。
”2、静电接地专用线《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应与其它用途的接地装置综合考虑,统一布置。
可利用保护接地干线防雷电感应接地干线作为静电接地干线使用,否则应专门设置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
3、静电接地材质要求《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静电接地支线和连接线,应采用具有足够机械强度、耐腐蚀和不易断线的多股金属线或金属体(6mm2铜芯软纹线或软铜编织线)”。
4、防雷接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与电气和电子系统的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10Ω。
”5、防爆区域进线口密闭“检查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
电缆进线装置应密封可靠。
不使用的线孔,应用适合于相关防爆型式的堵塞元件进行堵封。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爆炸性环境电气线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5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内钢管配线的电气线路必须作好隔离密封。
化工行业常见安全生产隐患有哪些

化工行业常见安全生产隐患有哪些化工行业常见安全生产隐患有哪些?从化工生产的设备设施、电器仪表、静电、生产现场、人员现场操作、土建、生产检修、生产工艺等全过程进行了概述,共300项。
一、设备设施1. 反应釜、反应器1) 减速机噪声异常2) 减速机或机架上油污多3) 减速机塑料风叶热融变形4) 机封、减速机缺油5) 垫圈泄漏6) 防静电接地线损坏、未安装7) 安全阀未年检、泄漏、未建立台帐8) 温度计未年检、损坏9) 压力表超期未年检、损坏或物料堵塞10) 重点反应釜未采用双套温度、压力显示、记录报警11) 爆破片到期未更换、泄漏、未建立台帐12) 爆破片下装阀门未开13) 存在爆炸危险反应釜未装爆破片14) 温度偏高、搅拌中断等存在异常升压或冲料15) 放料时底阀易堵塞16) 不锈钢或碳钢釜存在酸性腐蚀17) 装料量超过规定限度等超负荷运转18) 搪瓷釜内搪瓷破损仍使用于腐蚀、易燃易爆场所19) 反应釜内胆于夹套蒸汽进口处冲蚀破损20) 压力容器超过使用年限、制造质量差,多次修理后仍泄漏21) 压力容器没有铭牌22) 缺位号标识或不清23) 对有爆炸敏感性的反应釜未能有效隔离24) 重要设备未制订安全检查表25) 重要设备缺备件或备机2. 贮槽、罐区、槽车1) 液位计模糊或损坏、堵塞2) 静电接地线松动或未连接3) 法兰垫片处泄漏4) 小平台等高位贮槽未能有效固定5) 安全液封液位未达到要求6) 常压贮槽带压使用7) 装料量超过规定限度8) 非常温贮槽未装温度计9) 容器出现裂缝,仍在使用10) 频繁受真空、氮气交变载荷使贮罐破损11) 低沸点溶剂或液化气贮槽受阳光直射12) 室外贮罐等存在运输车辆等撞击危险13) 危险品罐区围堰孔洞未封堵14) 危化品罐区防护堤封堵不严密,任意开设排雨水孔15) 通向排水管的截止阀处于常开等不安全状态16) 危化品罐区的可燃或腐蚀性物料出口管线,其支架未设置吊式压式弹簧补偿措施,或直接采用挠性连接短管17) 危化品罐区未设禁打手机、禁带火源、限高限速等各种警示牌18) 危险品罐区无泄漏、送料操作记录及日常巡查19) 拖拉机随意进入危险品罐区20) 危险品罐区周边有明火或山林火灾21) 危险品罐区操作室使用电炉、电茶壶、电热板等违章用电22) 槽车在装卸地点没有接地装置23) 没有防止操作人员从罐车上坠落的措施24) 未装配有效的阻火器和车况不合格(照明灯损坏或刹车失灵)槽车进入罐区25) 槽车贮罐的安全附件(压力表、温度计、安全阀)无检验日期或存在失效26) 槽车罐体未标明压力容器下次检验日期27) 罐体上无静电拖链、防毒器材或阀门泄漏28) 卸料前和卸料后接地未静置10分钟以上29) 槽车卸料时,司机、押运员离开卸料现场,没有现场监护人员30) 采用敞开式和喷溅式卸料31) 卸料时使贮罐超标准液位或满料溢出32) 氯乙烯槽车卸料时,软管或法兰处泄漏33) 氯乙烯运输送料时,满槽34) 槽车装量不满时多次在厂内运输和卸料35) 卸料车辆为熄火及手闸制动或卸料中途启动车辆36) 在高强闪电、雷击频繁时,从事卸料操作37) 油罐接地点没有2处38) 装卸汽油、甲苯时,操作人员未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的鞋子39) 液氨等贮槽贮存区域未设置事故围堰和应急喷淋稀释设施40) 现场未设置应急喷淋和洗眼设施41) 没有防止物料错装措施如乙酸乙酯装入汽油槽罐42) 站在汽油桶上电焊43) 未经清洗,切割汽油桶或焊接贮槽44) 液氨、氯乙烯贮罐超装45) 槽车卸料时,堵塞消防通道及侵占通行道路46) 收料员离开卸料现场47) 装卸现场使用铁制、塑料等易产生火花的工具48) 由罐区送入车间的物料贮槽没有操作记录3. 冷凝器、再沸器1) 腐蚀、垫圈老化等引起泄漏2) 冷凝后物料温度过高3) 换热介质层被淤泥、微生物堵塞4) 高温表面没有防护5) 冷却高温液体(如150℃)时,冷却水进出阀未开,或冷却水量不够6) 蒸发器等在初次使用时,急速升温7) 换热器未考虑防震措施,使与其连接管道因震动造成松动泄漏4. 管道及管件1) 管道安装完毕,内部的焊渣、其他异物未清理2) 视镜玻璃不清洁或损坏3) 选用视筒材质耐压、耐温性能不妥,视筒安装不当4) 视筒破裂或长时间带压使用5) 防静电接地线损坏6) 管道、法兰或螺栓严重腐蚀、破裂7) 高温管道未保温8) 泄爆管制作成弯管9) 管道物料及流向标识不清10) 管道色标不清11) 调试时不同物料串接阀门未盲死12) 废弃管道未及时清理13) 管阀安装位置低,易撞头或操作困难14) 腐蚀性物料管线、法兰等易泄漏处未采取防护措施15) 存在水、氮气、空气、蒸汽等进入物料管线的可能16) 高温管道边放置易燃易爆物料的铁桶或塑料桶17) 管道或管件材料选材不合理,易腐蚀18) 玻璃管液位计没有防护措施19) 在可能爆炸的视镜玻璃处,未安装防护金属网20) 止回阀不能灵活动作或失效21) 电动阀停电、气动阀停气22) 使用氢气等压力管道没有定期维护保养或带病运行23) 使用压力管道时,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或无证上岗24) 维护人员没有资质修理、改造压力管道25) 压力管道焊接质量低劣,有咬边、气孔、夹渣、未焊透等焊接缺陷26) 压力管道未按照规定设安全附件或安全附件超期未校验27) 压力管道未建立档案、操作规程28) 搪玻璃管道受钢管等撞击29) 生产工艺介质改变后仍使用现有管线阀门未考虑材料适应性30) 氮气管与空气管串接31) 盐水管与冷却水管串接5. 输送泵、真空泵1) 泵泄漏2) 异常噪声3) 联轴器没有防护罩4) 泵出口未装压力表或止回阀5) 长期停用时,未放净泵和管道中液体,造成腐蚀或冻结6) 容积泵在运行时,将出口阀关闭或未装安全回流阀7) 泵进口管径小或管路长或拐弯多8) 离心泵安装高度高于吸入高度9) 未使用防静电皮带6. 离心机1) 甩滤溶剂,未充氮气或氮气管道堵塞或现场无流量计可显示2) 精烘包内需用离心机甩滤溶剂时,未装测氧仪及报警装置3) 快速刹车或用辅助工具(如铁棒等)刹车4) 离心机未有效接地5) 防爆区内未使用防静电皮带6) 离心机运行时,震动异常7. 双锥1) 无防护栏及安全连锁装置2) 人员爬入双锥内更换真空袋3) 传动皮带无防护4) 轴封泄漏5) 真空管路堵塞或使用时真空阀未开启8. 气瓶1) 气瓶没有配瓶帽、防震圈2) 氢气钢瓶夏季运输、存放时,没有遮阳措施,导致曝晒3) 部分气瓶超过年检期限4) 乙炔瓶与氧气瓶同时使用时,安全间距未超过五米5) 用带催化剂手套关氢气瓶阀6) 敲击碰撞气瓶7) 气瓶使用后,气压小于8) 气瓶组及管路连接、阀门损坏9) 氢气瓶使用时,未采用防静电装置或已坏10) 气体钢瓶没有防倒措施11) 储存场所存在地沟、暗道12) 贮存场所不通风或通风不畅或有腐蚀性气体进入13) 缺灭火器材14) 乙炔气瓶放倒使用15) 气瓶颜色模糊不清二、电器仪表1. 防爆区内设置非防爆电器或控制柜非防爆2. 配电室窗户玻璃破损3. 配电室内杂物较多4. 配电室内有蒸汽水、物料管、粉尘、腐蚀性物质,致使电柜内的电气设备老化,导致短路事故5. 变压器室外有酸雾腐蚀或溶剂渗入或粉尘多6. 控制柜或变电柜后有衣服等杂物7. 配电柜过于陈旧,易产生短路8. 电缆靠近高温管道9. 架空电缆周边物料管道、污水管道等泄漏,使腐蚀性物料流入电缆桥架内10. 埋地电缆受到地下水腐蚀11. 电缆井、沟内污水严重渗入12. 电缆桥架严重腐蚀13. 电缆线保护套管老化断裂14. 铺设电气线路的电缆或钢管在穿过不同场所之间的墙或楼板处孔洞时,未采用非燃烧性材料严格堵塞15. 乱拉活动排风,导致电缆接头脱落、漏电16. 开关按钮对应设备位号标识不清17. 车间内有零乱不明电缆18. 应急照明灯未装或已坏19. 露天电动机无防护罩20. 操作现场照明度不够21. 设备与电气不配套(小牛拖大车、老牛拖大车)形成电气设备发热损坏、起火22. 电气设备、电缆桥架上冲水23. 防爆视镜灯、照明灯元宝螺丝松动,漏光三、静电24. 在易燃易爆场所,反应釜、管道、贮槽、冷凝器、输送泵、法兰、阀门未接地或接地不不良25. 在易燃易爆场所,投粉体料斗未接地,充氮气26. 超过安全流速(v2<d)输送汽油、甲苯、环己烷等液体27. 氢气流速总管超过12m/s,支管超过8m/s28. 将汽油等从高位喷入贮罐底或地面29. 在未充氮气时,异丙醇铝、镁粉等由敞口漏斗投入含汽油、甲苯等反应釜中30. 在易燃易爆场所,穿脱衣服、鞋帽及剧烈活动31. 在易燃易爆场所,用化纤材料的拖布或抹布擦洗设备或地面32. 向塑料桶中灌装汽油33. 用汽油等溶剂洗工作服或拖地或钢平台、地面34. 不锈钢、碳钢贮罐罐壁未用焊接钢筋或扁钢接地,超过50m2未有两处接地35. 存在散发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未采用增湿等消除静电危害的措施36. 用塑料管吸料或装甲苯或回收甲苯37. 用压缩空气输送或搅拌汽油38. 防爆洁净区未使用防静电拖鞋39. 接地扁钢、屋顶防雷带生锈、腐蚀严重40. 高出屋面的金属设备未焊接钢筋并入避雷带四、生产现场41. 贮存原料或废料较多42. 现场“跑、冒、滴、漏”多43. 保温层损坏44. 缺有效防护栏45. 常闭式防火门常开46. 存有粉尘(镁粉、锌粉等)的操作岗位,未及时清理47. 金属钠、钠氢存放,没有防雨措施或废桶、废袋随意存放48. 消防通道堵塞或各种管线及其支架妨碍通行49. 灭火器缺少或已过期锈蚀或消防带、消防栓不符合消防要求50. 废料桶有多张标签51. 强氧化剂(双氧水、高锰酸钾等)堆放在木架上52. 钢平台晃动幅度过大53. 钢平台或钢柱腐蚀严重54. 局部区域溶剂浓度超标55. 高处阀门手柄、铁棒等易跌落56. 混凝土楼面震动大57. 室外钢棚或屋顶杂物多58. 防毒器材过期或失效59. 生产现场存放有非生产用具(食品、报纸、小说)60. 缺乏夏季的防暑降温设施61. 室外小管径水管冬季未保温62. 车间内没有紧急淋浴、洗眼等卫生设施或已损坏63. 车辆未装阻火器进入生产现场64. 易燃易爆场所没有安装可燃气体报警仪或失灵65. 反应釜、贮罐、泵等未标注设备位号和名称66. 大铁门没有固定插销,一旦风大就可能使铁门擦出火花,导致危险67. 库房门槛偏低,一旦发生意外,危险品将外溢68. 生产现场地面存放铁板、钢管五、人员、现场操作69. 没有岗位操作记录或操作记录不完整70. 吸料、灌装、搬运腐蚀性物品未戴防护用品71. 存在操作人员脱岗、离岗、睡岗等现象72. 粉体等投料岗位未戴防尘口罩73. 快速开关阀门74. 分层釜、槽底阀分层后未关75. 分层釜、槽分水阀开太大,造成水中夹油排入污水池或排水时间过长忘记关阀而跑料76. 高温釜、塔内放入空气77. 提取催化剂(如钯碳、活性镍等)现场散落较多78. 用铁棒捅管道、釜内堵塞的物料或使用不防爆器械产生火花79. 噪声环境未戴防耳器或耳塞80. 贮槽超压使用81. 使用汽油、甲苯等易燃易爆溶剂处,釜、槽未采用氮气置换82. 烟尘弥漫、通风不良或缺氧83. 带压开启反应釜盖84. 员工有职业禁忌或过敏症或接触毒物时间过长85. 紧急阀门或紧急开关不易操作86. 在易燃易爆场所,穿带钉子鞋或高跟鞋、凉鞋六、土建87. 可能发生火势蔓延的上下楼层管道井没有预防措施(如阻燃材料封堵)88. 有爆炸危险的工艺未采用防爆墙及轻质屋顶或未考虑足够的泄爆面89. 出入口和紧急通道设计数量不够或堵塞或无明显标志90. 厂房基础已受酸、碱类物质腐蚀,立柱、梁已受损严重91. 有大风时,钢窗玻璃易脱落92. 楼梯太窄或较陡93. 室内排水不畅或低洼处长期积水、积油94. 通道或作业处,头顶与顶棚没有足够的空间95. 在不明地下管线(水管、电缆等)情况下,随意开挖路面96. 使用大型机械在接近地下电缆、管道等附近挖土97. 在禁火区域内动火时,生产车间未派人监护98. 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管道断裂、泄漏等),未立即停工进行应急处理99. 挖掘的沟、坑、池等和破坏的管道,未设置围栏和标志,夜间未设置照明100. 发现土壤有可能坍塌或滑动时,未停止作业101. 没有防止地下空罐、空池上浮的措施102. 在下罐、下池作业时,未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或未遵照审批要求实施(如劳保用品、监护人落实等),防范措施未到位的情况下作业103. 在非土建作业时,未办理“非基建用工手续“或作业前不了解相应可能风险,在安全措施不到位情况下开工七、生产检修104. 在容器内进行清扫和检修时,遇到危险情况,没有紧急逃出设施或措施105. 动火作业无监护人或监护人由新近员工担任或违章动火106. 超负荷吊装107. 工具或吊物未合理固定108. 未配备或未穿戴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109. 无警示标志或标志已模糊不清(如防止触电、防止坠物等)110. 检修时踏在悬空管路或小管径塑料管道和搪玻璃管道上或使用不安全登高设施111. 电焊机、手动电动工具等电缆破损引起漏电,零线破损或跨接112. 盲目进入污水池、深沟、深池作业113. 冬季管架结冰滑,无防滑措施114. 安装公司电焊工无电焊证或检修工未经过相关培训115. 直接站在石棉瓦、油毡等易碎材料的屋顶上作业116. 高处作业时,未采取防范措施进行交叉作业117. 高处作业时,电焊机的零线未接到所焊位置118. 有异味或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区域作业未佩带防毒面具119. 高处补、挖墙洞时,未设安全围栏或安全网等120. 清理出的危险物料由高层向下层散落121. 用吊装机械载人122. 夜间作业无足够照明123.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或其他恶劣天气时,仍在露天高空作业124. 釜内作业时,釜外无两人以上监护125. 釜内检修时,没有切断电源并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牌子126. 进罐作业前,未对釜进行有效清洗127. 进罐作业前,未分析可燃气体浓度、氧含量、有毒气体(CO、H2S)浓度128. 进罐作业前,未对物料管线如原料、溶剂、蒸汽、水、氮气等管线可靠隔离129. 检修过程中,未对釜内定期取样分析130. 釜外明显位置未挂上“罐内有人”的牌子131. 进罐作业时,没有执行“双检制”132. 釜内照明不符合安全电压标准,干燥情况下电压大于24V,潮湿情况下电压大于12V133. 检修完毕,未检查、清理杂物就开机使用134. 长时间在釜内作业未轮换135. 检修时,釜内缺必要的通风设施136. 在搪玻璃罐外壁表面或内壁施焊137. 进入搪玻璃釜、槽内未铺设软垫138. 快速升温或急速冷却搪玻璃釜139. 使用搪玻璃罐时,罐口或人孔螺栓、卡子掉入釜内140. 使用搪玻璃釜、不锈钢釜、碳钢釜时,酸液进入釜夹套141. 选用材料未经温度、PH、腐蚀溶解性审核,可能存有压力的场合未经受压专项审核142. 检修完毕,釜内、检修现场高低位等全部空间未经全面清场、复核,既开始试运行143. 检修完毕,相关事项未做全面沟通,变更未经确认审批,相关人员未全面培训并了解就接手144. 检修未经运行确认即投料生产八、生产工艺145. 存在突发反应,缺乏应对措施及培训146. 随意改变投料量或投料配比147. 改进工艺或新工艺,未进行安全评估148. 工艺变更未经过严格审订、批准149. 工艺过程在可燃气体爆炸极限内操作150. 使用高毒物料时,采用敞口操作151. 未编写工艺操作规程进行试生产152. 未编写所用物料的物性资料及安全使用注意事项153. 所用材料分解时,产生的热量未经详细核算154. 存在粉尘爆炸的潜在危险性155. 某种原辅料不能及时投入时,釜内物料暂存时存在危险156. 原料或中间体在贮存中会发生自燃或聚合或分解危险157. 工艺中各种参数(温度、压力等)接近危险界限158. 发生异常状况时,没有将反应物迅速排放的措施159. 没有防止急剧反应和制止急剧反应的措施。
化工危化企业常见安全隐患及法律法规依据(2018.8)

化工危化企业常见安全隐患及法律法规依据一、电气安全(含防雷、防静电)1、静电接地依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均必须接地:1 电气设备的金属底座、框架及外壳和传动装置。
2 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3 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4 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5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6 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接头盒、终端头和金属保拼管及二次电缆的屏蔽层。
7 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8 变电站(换流站)构、支架。
9 装有架空地结或电气设备的电力线路杆塔。
10 配电装置的金属遮栏。
11 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应进行静电接地。
”2、静电接地专用线《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统一布置。
可利用保护接地干线防雷电感应接地干线作为静电接地干线使用,否则应专门设置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
3、静电接地材质要求《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应采用具有足够机械强度、耐腐蚀和不易断线的多股金属线或金属体(6mm2铜芯软纹线或软铜编织线)”。
4、防雷接地《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10Ω。
”5、防爆区域进线口密闭《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应用适合于相关防爆型式的堵塞元件进行堵封。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内钢管配线的电气线路必须作好隔离密封。
”6、人体静电导出装置设置《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2014),应配置个人防静电防护用品。
重点防火、防爆作业区的入口处,应设计人体导除静电装置。
”7、配电柜孔洞《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高出地面的高度室内不应低于50mm,室外不应低于200mm;其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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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危化企业常见安全隐患及法律法规依据一、电气安全(含防雷、防静电)1、保护接地、静电接地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GB50169-2016)3.0.4“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必须接地:1 电气设备的金属底座、框架及外壳和传动装置。
2 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3 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4 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5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6 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接头盒、终端头和金属保拼管及二次电缆的屏蔽层。
7 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8 变电站(换流站)构、支架。
9 装有架空地结或电气设备的电力线路杆塔。
10 配电装置的金属遮栏。
11 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2)《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SH3097-2017)5.1.1“固定设备(塔、容器、机泵、换热器、过滤器等)的外壳,应进行静电接地。
”3)《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2008)5.1.1.b)“电气装置中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都应通过保护导体或保护中性导体与接地极相连接,以保证故障回路的形成。
凡可被人体同时触及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连接到同一接地系统。
”2、静电接地专用线《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SH3097-2017)3.6.1“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应与其它用途的接地装置综合考虑,统一布置。
可利用保护接地干线防雷电感应接地干线作为静电接地干线使用,否则应专门设置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
3、静电接地材质要求《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SH3097-2017)3.5.1“静电接地支线和连接线,应采用具有足够机械强度、耐腐蚀和不易断线的多股金属线或金属体(6mm2铜芯软纹线或软铜编织线)”。
4、防雷接地《建筑物防雷设计规》4.2.2.3“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与电气和电子系统的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10Ω。
”5、防爆区域进线口密闭《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AQ3009-2007)7.1.3.1.7“检查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
电缆进线装置应密封可靠。
不使用的线孔,应用适合于相关防爆型式的堵塞元件进行堵封。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GB50058-2014)5.4.3“爆炸性环境电气线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5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钢管配线的电气线路必须作好隔离密封。
”6、人体静电导出装置设置《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2014)4.2.10“对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工作场所,应配置个人防静电防护用品。
重点防火、防爆作业区的入口处,应设计人体导除静电装置。
”7、配电柜孔洞《低压配电设计规》(GB 50054-2011)4.2.1“落地式配电箱的底部应抬高,高出地面的高度室不应低于50mm,室外不应低于200mm;其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箱。
”8、电缆防火封堵、挡鼠板1)《低压配电设计规》(GB 50054-2011)4.3.7“配电室的门、窗关闭应密合;与室外相通的洞、通风孔应设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的网罩,其防护等级不宜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规定的IP3X级,直接与室外露天相通的通风孔尚应采取防止雨,雪飘入的措施”。
2)《低压配电设计规》(GB 50054-2011)7.1.5“电缆敷设的防火封堵,应符合下列规定:1布线系统通过地板、墙壁、屋顶、天花板、隔墙等建筑构件时,其孔隙应按等同建筑构件耐火等级的规定封堵”。
9、临时用电架空《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GB30871-2014)10.6.d“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
其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作业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
”10、防雷接地焊接《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GB50601-2010)表4.1.2防雷装置钢材焊接时的搭线长度及焊接方法11、电缆防爆穿管1)《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GB 50058-2014)5.4.1.2“在爆炸危险区,除在配电盘、接线箱或采用金属导管配线系统,无护套的电线不应作为供配电线路。
”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GB50058-2014)5.4.3.5“在爆炸性气体环境钢管配线的电气线路必须作好隔离密封。
”12、电缆桥架跨接《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353-2015》12.1.1“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2.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2;3.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12.1.2电缆敷设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13、检维修临时配电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46-2005)5.2.1“在T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 46-2005)7.3.2“室配线应根据配线类型采用瓷瓶、瓷(塑料)夹、嵌绝缘槽、穿管或钢索敷设。
”14、临时用电穿墙防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46-2005)7.3.2“室配线应根据配线类型采用瓷瓶、瓷(塑料)夹、嵌绝缘槽、穿管或钢索敷设。
”二、设备设施(含管道,不含安全设施)15、易燃可燃物料输送管道要求《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6.3.11“当用软管输送易燃液体时,应使用导电软管或附金属丝、网的橡胶管,且在相接时注意静电的导通性。
”16、阀门丝堵或盲板《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GB50160-2008)7.2.8“仅在开停工时使用的排液阀,可设一道阀门并加丝堵、管帽、盲板或法兰盖”。
17、储罐区管线穿墙孔洞封堵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GB50160-2008)6.2.17“管道穿越防火堤的开洞处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封闭,以防止事故状态下可燃液体到处流散。
”2)《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50351-2014)3.1.2“防火堤、防护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建造,且必须密实、闭合、不泄漏。
”18、罐区踏步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GB50160-2008)6.2.17.6“在防火堤的不同方位上应设置人行台阶或坡道,同一方位上两相邻人行台阶或坡道之间距离不宜大于60m;隔堤应设置人行台阶。
”2)《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50351-2014)3.1.8 “防火堤的相邻踏步、坡道、爬梯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60m,高度大于或等于1.2 m 的踏步或坡道应设护栏”。
19、储罐液位报警《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GB50160-2008)6.2.23“可燃液体的储罐宜设自动脱水器,并应设液位计和高液位报警器,必要时可设自动联锁切”。
20、管道支撑《工业金属管道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184-2011)6.11.1“管道安装时,应及时固定和调整支、吊架,支吊架位置应准确,安装应平整牢固,与管子接触应紧密。
”21、储罐放空管《化工装置设备布置设计规定第2部分:设计工程规定》(HG/T20546.2-2009)5.1.2“紧靠建筑物、构筑物或室布置的设备放空管,应高出建筑物、构筑物2m以上。
”22、平台孔洞、变形《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4053-2009)4.5.4“安装后的平台钢梁应平直,铺板应平整,不应有歪斜、翘曲、变形及其他缺陷。
”23、法兰螺栓未满丝、螺栓未紧固、螺栓不规《工业金属管道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184-2011)7.3.8“法兰连接应使用同一规格螺栓,安装方向应一致。
螺栓紧固后应与法兰紧贴,不得有楔缝。
当需加垫圈时,每个螺栓不应超过一个。
所有螺母应全部拧入螺栓。
”24、容器滑块螺栓紧固《容器支座》(JB/T4712)8.4“当容器操作壁温与安装环境有较大差异时,应根据容器圆筒金属温度、两鞍座间距,按附录A核算螺栓孔长度l鞍座螺栓孔应根据容器不同膨胀形式,按图9要求进行安装。
”25、管道连接或隔断要求《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GB50160-2008)7.2.7 “公用工程管道与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管道或设备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连续使用的公用工程管道上应设止回阀,并在其根部设切断阀;2. 在间歇使用的公用工程管道上应设止回阀和一道切断阀或设两道切断阀,并在两切断阀间设检查阀;3. 仅在设备停用时使用的公用工程管道应设盲板或断开。
”26、管道跨桥《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SH/T3007-2017)5.3.5“在管带适当的位置应设跨桥,桥底面最低处距管顶(或保温层顶面)的距离不应小于80mm。
”27、储罐盘梯应做悬空处理《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GB (50341-2014)10.10.1盘梯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盘梯应全部支撑在罐壁上,盘梯侧板的下端与罐基础上表面应留有适当距离”。
28、厂房地沟、盖板《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16-2014》3.6.6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和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
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2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其表面应平整、光滑,并易于清扫;3厂房不宜设置地沟,确需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地沟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和粉尘、纤维在地沟积聚的有效措施,且应在与相邻厂房连通处采用防火材料密封。
29、设备表面、角和棱《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 1999)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情况下,生产设备可被人员接触到的部分及其零部件应设计成不带易伤人的锐角、利棱、凹凸不平的表面和较突出的部位。
三、安全设施(不含消防器材)30、机械防护罩1)《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标准》(GB8196-2003)8.2“检验防护装置的冲击强度时应考虑制造防护装置时使用的材料特性,包括将防护装置连接在机器或其他结构上使用的连接件的强度、固定点的强度以及滑轨的强度等等。
”2)《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标准》(GB8196-2003)6.4.1“运动传递部件:对运动传递部件,如皮带轮、皮带、齿轮、导轨、齿杆、传动轴产生的危险的防护,应采用固定式防护装置或活动式联锁防护装置。
”3)《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HG20571-2014)4.6.2“高速旋转或往复运动的机械零部件位置应设计可靠的防护设施、挡板或安全围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