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与我国土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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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界定理论对我国国企改革的启示

产权界定理论对我国国企改革的启示
产 权界定 的研 究综述 新 制度经 济学 家一 般 都认 为 , 权 是 规 定 人们 相 产 互行为 关系 的一 种 规 则 , 既是 一 种权 利 又 是 一 种社 会 关系 , 并且 是 社会 的基 础 性 规则 。在 相 互 交 往 的人 类 社 会 中 , 才 必 须 相 互 尊 重产 权 。同 时产 权 是 一 个 人们 权 利束 , 包括所 有权 、 使用 权 、 益权 、 收 处置 权 等 。当一 种 交易在 市 场 中发 生 时 , 发 生 了 两 束 权 利 的交 换 。 就 交 易 中的产权 束 所 包 含 的 内容 影 响物 品 的交 换 价值 , 这是 新制度 经济 学 的一 个基本 观点之 一。 实质 上讲 , 从 产权 是一套 激 励 与 约 束机 制。影 响 和 激励 行 为 , 产 是 权 的一个基 本 功 能 。新 制 度经 济 学认 为 , 权 安 排 直 产 接影 响资源 配置 效率 , 一个 社会 的 经济 绩效 如 何 , 终 最 取决 于产权安排 对个 人行 为所提供 的激励 。 产 权界定 是 产 权理 论 的重 要 内容 也 是 核 心 内容 。 关于产权 界 定 理 论 的 研 究 国 内外 学 者倾 注 了不 少 心 血 。科斯 ( os) 现代 产 权经 济 分析 的开 创者 。科 C ae 是 斯 最著名 的观 点就 是 后 来被 斯 蒂格 勒 命名 为 “ 斯 定 科 理” 的著名论 断。德姆 塞 茨 ( e st) 早期 产权 分 析 Dme 是 z 的另一个代 表人 物 。他 指 出 了零 交 易费 用在 科斯 定 理 中所 具有 的重要 地位 。巴泽尔 ( .Bz1认为 , Y ae) 资产 的 产权 不可能完 全界定 清楚 , 产权界 定 中会产 生 “ 共 领 公 域” 问题 。菲 吕博 顿 和配 杰威 齐 强调 ,没 有 一个 国 家 “ 理论 的产权理 论 , 不可 能 是真 正 意义 上 的完 整 ( 权 ) 产 理论 ” 。道格 拉斯 ・ 思 教授 对 国家 产 权 理 论做 出 了 诺 卓越 贡 献 。后 来 的 经 济 学 家 进 一 步 发 展 了诺 思 的学 说 。Lv拓 展 了诺 思关 于统 治者 的假 说并 用案 例 研究 ei 说 明 了这个 观点 。Ses 和 We gs注 意到 国家理 论 hpl e ia n t 和企 业理 论的 可 比性 , 法 可 被视 为 一 个政 体 的 自我 宪

从土地所有制的角度解读中国古代官僚制的经济基础——一项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

从土地所有制的角度解读中国古代官僚制的经济基础——一项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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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 州 学 院 。广 东 惠州 5 1 6 0 0 7 )

要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的 产 权 理 论 认 为 。 产权 具 有 残 缺 性 和 可 分 割 性 的 特 征 。 运 用 产 权 理 论 对 中 国 古代 土 地 制 度
制 的经济 基础 。

中 .研究 者 普遍 注意 到从 经济 基础 特别 从 是土 地 所有
制 的角 度分 析 中 国古 代官 僚制 的形 成 和长 期存 在 的原 因。 这是 由于在 商品 经济 不发 达 、 农 业 经济 占主导 地位

关 于中国古代帝 国社会 土地所有 制问题 的讨论
的中国古代社会 。传统农业生产关系的核心主体是劳
动 者 与土地 的结 合 问题 .以土地 为 中心 的土地 所 有权
关 系是 农业 生产 中一 切关 系 的基 础 .决定 着 整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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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作 为封地 交给卿 大夫 使用 外 , 不得 任 意处 置 . 更不得 随意买卖 。 然而 , 对 于 中国古 代从秦 朝 开始 到清末 结束 的帝 国社会 阶段 的土地 所有 制 问题 ,学术界 却 一直存
在 着土地 私有 制与 土地 国有 制这两 种不 同的观 点
土地 制 度 。 “ 东 方一 切 现 象 的基 础 是 不存 在 土 地 私 有 制。 这 甚至是 了解 东方 天 国的一把 钥匙 。 这是 东方 全 部
政治 史和宗 教史 的基础 。 ”“ 如果 不是私 有 土地 的所 有

新制度经济学第四章产权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第四章产权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第四章产权理论产权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理论之一,它对经济制度及其效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以产权理论为主线,对第四章《产权理论》进行深入探讨。

产权是指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它规定了资源和收益权的归属和使用方式。

产权的存在对于经济活动的进行至关重要,不仅决定了资源的配置和经济权益的分配,还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组织效率和创新能力。

因此,理解产权的性质、特征和变迁对于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和强化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在新制度经济学中,产权理论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产权的定义和性质、产权的决定因素、产权的变迁以及产权的制度设计。

首先,产权的定义和性质是理解产权理论的基础。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是一种特定的权限,它规定了资源的使用方式和经济权益的归属。

在市场经济中,产权可以分为私有产权和公有产权。

私有产权是指资源和收益权归个人或企业所有,公有产权则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私有产权具有明确的界定、完整的权益和自由的流转特点,而公有产权则具有权力集中、界定不清以及权益不明确等问题。

其次,产权的决定因素是影响产权性质和变迁的核心因素。

产权的决定因素主要包括所有权、承受成本和交易成本。

所有权决定了资源和收益权的归属,是产权制度的基础;承受成本是指个体为获取和保护产权所付出的成本,其高低决定了个体对产权的保护程度;交易成本是指在产权交换过程中所付出的成本,包括信息获取成本、协调成本和执行成本等。

这些因素相互作用,共同决定了产权的性质和效率。

第三,产权的变迁是产权理论中一个重要的议题。

产权的变迁是指产权在不同历史时期和社会经济条件下的变动和演变。

产权的变迁对经济效率和社会福利产生着重要影响。

例如,从集体产权向私有产权的转变可以降低资源的浪费和提高生产效率,而从私有产权向公有产权的转变则可能增加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导致资源的低效配置。

因此,深入理解产权变迁的规律和机制对于推进经济和提高经济效率非常重要。

最后,产权的制度设计是产权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

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引言新制度经济学是对主流经济学的新兴流派,其基本观点是经济行为者与制度之间互动的重要性。

产权理论作为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支柱之一,探讨了产权在现代经济制度中的作用和属性,认为产权变迁是经济制度变迁和经济效率提高的重要动因。

本文将介绍产权的定义、分类及其在现代经济制度中的作用。

产权的定义产权是指对经济物品或资源的控制权或支配权,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支配权和许可权等。

产权是经济学的基本概念之一,它与资源配置和收益分配密切相关。

经济活动无论是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都离不开产权的约束和规制。

产权的分类产权可以按照属权者、资源性质、产生方式、使用方式和应用对象等方面进行分类。

1.按属权者分类:•私有产权•政府产权•公有产权•集体产权2.按资源性质分类:•自然资源产权•人力资源产权•知识产权•资本产权3.按产生方式分类:•创造性产权•转移性产权•附着性产权4.按使用方式分类:•产权的授权使用•产权的合作使用•产权的控制使用5.按应用对象分类:•生产要素产权•商品与服务产权•生态资源产权产权的作用产权是现代经济制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在市场经济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产权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产权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市场经济中,资源配置主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而产权是市场交易的重要依据,不同的产权关系决定了不同的资源配置结果。

私有产权所形成的产权关系使资源的使用者对自己的资源承担责任,同时对资源收益享有所有权。

在产权明晰、权责分明的制度下,资源的配置优化,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2. 产权在创新中发挥重要作用知识产权是创新的重要保护机制,它刺激了人类的创造力和创新思维,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在现代经济制度中,专利法、版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出现,鼓励了知识创新和产业升级,促进了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3. 产权促进了财富的创造和积累产权关系的形成保护了企业的利益,鼓励企业进行创新和投资,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增加了财富的创造和积累。

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看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变迁

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看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变迁

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看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变迁提要中国古代土地制度从夏商周至清朝中期经历了井田制到均田制的变迁。

由于制度效率存在递减现象,这就意味着当制度效率降低到一定程度时,制度的变迁是必要的。

对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变迁的动因、过程、方式及其影响的研究,有助于更加深刻地理解中国土地制度的变迁,并对现行土地制度改革有所启示。

关键词:古代土地制度;制度变迁;新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的出现和发展是20世纪六十年代以来经济学最为引人注目的发展之一。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认为,新制度经济学从新的视角来解释制度并检查它的结果,对引导经济事务的具体制度安排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并为改变这些安排以增强经济效率提供理论基础。

制度变迁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代表是诺斯。

诺斯将交易费用和产权理论应用于经济史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整个西方世界的经济重新作出了解释,其基本观点是:经济增长的关键是制度因素,一种提供适当的个人刺激的有效制度是促使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

这就是诺斯著名的“制度决定论”。

按照诺斯与托马斯的观点,只有当经济组织是有效时才会发生增长。

为保持经济组织效率,需要在制度上作出安排,其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就是确立产权。

诺斯运用产权理论进行经济史的研究,最终形成了包括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在内的制度变迁理论。

“需求-供给”分析是新古典经济学分析经济问题的基本方法。

作为新古典经济学“修正”者的新制度经济学自然也离不开这一分析方法。

其中,制度变迁的供求分析的一个直接应用。

1968年舒尔茨明确地提出了制度需求、制度供给、制度供求分析、制度均衡和非均衡等概念,并把它们引入到制度变迁的分析中。

对制度变迁需求和供给及其影响因素的分析,实际上就是对制度变迁原因的分析。

制度既然有变迁需求与供给,就一定存在制度的均衡与非均衡。

制度均衡是指在给定的一般条件下,现存的制度安排的任何改变都不能给经济中任何个人或任何个人的团体带来额外的收入。

农村土地流转新趋势——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视角

农村土地流转新趋势——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视角

收稿日期:2021-03-23作者简介:何金旗(1973—)男,江苏南通人,南京审计大学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货币经济学,国际投资。

亢瑞瑞(1995-),女,山西临汾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世界经济。

一、土地流转制度1978年以后我国经济制度的变革带动了农村土地制度的发展,农村土地制度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具有“分散经营”特点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缺陷逐渐暴露。

在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的土地产权划分不清晰,使得土地的生产经营效率较低;地块分散,规模较小,导致农民难以使用专业化生产技术,很难有效配置和使用土地资源。

由于农业种植带来的低收益,农民转而进入到新兴的第二、第三产业中去,农村弃耕现象愈发突出。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起进行了土地流转的探索与实践。

而在当今世界整体粮食环境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土地流转更应被重视。

土地流转包含狭义层面的土地流转以及广义层面的土地流转。

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其狭义层面的定义。

广义流转是在狭义概念的基础上再加上土地功能的流转,土地权利的流转与土地功能的流转相辅相成,紧密相连,构成“土地的复合流转”。

土地所有权的流转,流转方式包括交换所有权以及国家对农民的集体土地进行征用等。

但是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应用更为广泛。

根据土地权利来源即土地权利转出方是否所有者,可以分“初次流转”和再次流转。

“初次流转”是指土地所有权拥有者将权利转让给集体组织或者个人,土地使用权者是土地权利的转出方的土地权利流转称为“再次流转”。

在土地使用权初次流转中,按照土地权利是在一个集体内部进行的权利流转,可以划分为初次内部流转和初次外部流转。

我国往往对土地转出的不同形式采取不同的标准。

在初次内部流转时,往往采取农民承包土地的形式,农民承包土地时,如果转出方和转入方同属于一个集体,不需要经过集体内部批准。

而在初次外部流转时,往往采取出让或租赁土地的形式。

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中国国企产权改革

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中国国企产权改革

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中国国企产权改革引言中国国企是指由国家控股、管理或持股50%以上的企业。

自1978年推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国企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中国经济日益走向市场化,国企的产权问题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挑战。

本文通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探讨中国国企产权改革的必要性、意义和可能的方案。

1. 新制度经济学视角新制度经济学是对经济行为和制度组织的研究,强调制度与经济绩效之间的关系。

在中国国企产权改革的背景下,新制度经济学提供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理论框架。

新制度经济学强调制度的重要性,认为良好的制度可以提高经济绩效。

产权是一个重要的制度安排,它影响着资源配置、决策权和激励机制。

因此,产权改革是促进中国国企发展的重要一步。

2. 中国国企产权改革的必要性2.1 促进效率和创新中国国企的产权结构复杂,权责不清,导致决策机制不畅、资源配置不合理。

产权改革有助于明确权责,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决策能力。

此外,清晰的产权关系能够提高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家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发展。

2.2 促进市场竞争国企垄断地位一度制约了市场竞争的发展。

通过产权改革,国企可以变得更具竞争力,吸引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这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市场效率。

2.3 优化治理结构中国国企治理结构的不完善是制约发展的重要问题。

产权改革可以推动国企治理结构的优化,引入更多的市场机制和现代企业管理理念。

这将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竞争力。

3. 中国国企产权改革的可能方案3.1 股权多元化引入股权多元化是改善中国国企产权结构的重要途径。

可以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引入战略投资者、推动员工持股等方式,实现国企股权的多元化。

这有助于改善产权结构,增加企业的竞争力和效率。

3.2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国国企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包括健全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加强公司治理、推动市场化的薪酬体系等。

这将有助于优化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的管理和决策水平。

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看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变迁

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看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变迁
从 韦 经 学 看中 古 地 I 迁 新 I 济 视角 国 代土 韦 J 度 J 度变
口文 / 常润华
提要
制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从夏商周 开 这 一分 析 方 法 。其 中, 度 变 迁 的 供 求 通过多种途径 、特 别是土地兼 并获得土
9 8年舒尔茨明 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的反抗斗争 , 导致农 至清朝 中期经历 了井田制到均 田制的变 分析的一个直接应用 。1 6 租佃关系 制度 供给、 制度供 民对地主 的依附关系逐渐减弱 , 迁. 由于制度效率存在递减现 象, 这就意 确地提 出了制度 需求、 制度均衡和非均衡 等概念 , 并把 日益 普遍 化 。 味着 当制度 效率 降低到一定程度 时 , 制度 求分析 、
何 个 人 的 团 体带 来 额 外 的收 入 。 制度 供 但 井 田制 的核 心 问题 是 : 管 是 共 同耕 作 而 不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的 出现 和发 展 是 2 世 给 不 足 与 制 度 供 给 过 剩 是 制 度 非 均 衡 的 的“ 田 ’ 0 公 . 各 个 家 庭 耕种 的“ 田 ”都 还是 私 , 纪六 十年代 以来经济学最 为引人注 目的 两种 基 本 形 式 。 制 度 的 形成 和 发 展 过程 只有使用权, 在 而没有所有权 。井 田制是奴 发展 之 一 。美 国 著 名 经济 学家 、 贝 尔 奖 中 , 诺 制度 非 均 衡 是 一 种 常 态 , 度 均 衡 很 隶社会 的土地 国有制 , 制 它始 于商朝 , 完备
使 经 济 增 长 的 决 定 因素 。 就 是 诺 斯 著名 变 迁 ; 据 制 度 变 迁 的 速 度 , 以 分 为 渐 的商鞅变法 , 这 根 可 最终确立 了个体小农为基础
的“ 制度 决定论 ” 按照诺斯与托马斯 的观 进式和突进式制度变迁 : 。 根据 制度变迁 的 的 田产 私有 的经济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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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与我国土地改革所谓新制度经济学(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正如科斯所说,就是用主流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制度的经济学。

迄今为止,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初具规模,已形成交易费用经济学、产权经济学、委托—代理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新经济史学等几个支流。

新制度经济学包括四个基本理论:(一)交易费用理论(二)产权理论(三)企业理论(四)制度变迁理论作为一项制度安排,农地产权制度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我国“三农”中的许多问题莫不与之紧密相关。

因此,研究农地产权制度改革问题至关重要。

本文将在分析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对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分析与评价,提出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的主要观点新制度经济学派对产权内涵有多种解释。

科斯是从产权与权力的关系解释产权;阿尔钦从法律层面解释产权;登姆塞茨注重从产权在社会体制中的功能和作用来解释产权;巴泽尔从经济分析角度来分析产权。

总之,新制度经济学派关于产权的概念至少包括以下几点内容:第一,产权是一种权力,即某个主体对某个经济物品或某种稀缺资源或某种可交易对象物的一种权力,是具有排他性的财产权。

这种权力是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

第二,产权就是行为选择权。

第三,产权是一组权力或产权束。

至少应包括对财产的所有权以及由此引发的占用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等。

这些权力既可以统一于一个主体,也可以分解而属于不同的主体,即产权所包含的各项权力可以有不同的排列组合与制度安排。

第四,私有财产包括使用权收入的独享权和转让权,而且产权不是绝对的,是可变的。

第五,产权边界并不是无限的,即产权的外部影响使得产权必须要有一定的界限。

同时产权是可以流动的,即可以通过市场进行交易的。

作为产权束中的重要内容所有权,是各种物权中最完整、最重要的一种。

它包含了对物支配和利用的一切权能,是其他物权的“母权”。

因此,所有权常常被称为“绝对权”,它具有复归性的特征。

所有权的社会职能有两个方面:一是确定财产的归属;二是实现财产的利用。

现代所有权制度发展变化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所谓“从归属到利用”的趋势--淡化所有权,强化使用权,即法律制度由过去的单纯注重确认财产归属转向着眼于财产的流转和利用。

为此,法律不仅努力完善债权法制度(尤其是合同法),以鼓励所有权人将他们的财产投入流转,而且创设出各种物权法制度和商法制度,来鼓励所有权人在不丧失所有权的情况下将财产转移给他人利用。

产权概念的出现,正是这种联系和影响的必然结果。

产权制度主要关心市场交易以及通过这种交易所实现的资源配置。

所以,产权,正如登姆塞茨所指出的:是一种具有规范意义而又担负着交易职能的社会工具。

产权界定清晰是交易的前提。

所谓界定产权,就是要明确人们相互之间的物质利益边界,以建立互通有无的前提。

产权界定包含三层涵义:一是产权主体界定,即根据一定原则,界定谁对特定“物”或“行为”拥有特殊权力——产权;二是产权客体界定,即明确产权客体——“特定物”、特定“行为”;三是明确产权的内涵和使用规则,即明确产权的权力束及其行使规则。

科斯认为,初始产权的界定对优化资源配置,从而对最终经济绩效产生强烈的影响。

因而,产权的界定应力求减少权力与权力之间冲突而造成的交易成本。

科斯在谈到交易成本时特别强调产权的界定也需要成本,如果成本太高,产权的界定则无法实现。

因此,政府应通过行政法律机构,将权力分配给最有效运用它们的人,从而实现产权交易的低成本、高效率。

巴泽尔认为,产权界定不是一次性的,也没有一定模式,各国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应选择与各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产权制度。

[1]二、当前中国农地产权制度自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在土改中确立起来的农民土地私有制发生了制度性"变异",致使新中国农地产权制度的市场化改革走上一条迂回曲折的道路。

它的基本特征是由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特别是国家意志和主流的政治意识形态决定着中国多半个世纪农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基本方向。

这些理论观点主要包括:消灭一切土地私有制、土地集中兼并与农民两极分化、土地的公平与效率、土地福利化分配与国家粮食安全、土地私有化会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成本等。

因此从分析国家意识形态如何影响和制约农地产权制度的创新入手,以澄清我国政界和学界长期存在的一些认识误区,这对于下一步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作用。

[2]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经历了三次比较大的变迁:第一次是通过土地改革,把地主的土地变成农民的土地,实行了土地的私有私营;第二次是通过政府的力量,把农民的土地变成了集体所有,实行了土地的公有公营;第三次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最终建立了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农地产权制度。

现阶段我国的农地制度并没有改变土地集体所有这一基本产权制度,而是维护了土地集体所有制与社会主义性质。

农地的最终所有权归集体农民共同占有,由集体组织代表农民具体行使所有权,体现了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

作为一项制度安排,我国现阶段的农地产权与集体公有共同经营相比,其最大特点是打破了农地所有权、经营权等各项权能集于一个主体--农民集体上的局面,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两权分离,农地经营权归农民家庭,使得集体组织与农户之间的权、责、利关系得到一定程度的明晰。

相对而言,农户成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单位和市场主体,这就使得农地家庭经营制度适应了现阶段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较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表现出了强烈的制度绩效:第一,家庭经营制度适应了农业生产的技术与耕作方式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农业现代化有了初步发展,农业科技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以使用人力、畜力和简单农具为主要特征的传统经营方式还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农业的手工劳作还相当多。

这种现状使得在小块土地上进行小规模的农业家庭经营效率基本不会受到影响,而且家庭经营也便于对土地进行精耕细作,提高土地单位面积产量,从根本上适应了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

同时,家庭经营制度还能够发挥经营者的主动性,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时的生产管理,合理调配劳动力的使用,安排农业生产,达到节约劳动与高效生产的统一。

第二,在经营制度上建立起了有效的利益激励与约束机制。

家庭经营使农户获得的报酬与自身的生产性努力程度有了较强的相关性。

农地经营管理适当、投入较大,一般都会获得较高的收益,按劳分配原则得到贯彻,农户的剩余索取权得到保障。

在没有外在监督的条件下,利益的约束机制在家庭经营制度中自觉建立起来了。

第三,家庭经营制度促进了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

由于农户获得了农地经营自主权,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成为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

为了获取较高的收益,农户就会自觉地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生产满足市场需求的农产品。

农产品的生产日益商品化,出现了以商品生产为目的的农业产业化发展趋势。

农地经营的自然经济性、封闭性有了很大的突破,农村的市场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

目前中国农地产权制度缺陷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农村土地产权供给不足。

从经济学的角度产权对它的拥有者来说,应当具有的权能是: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

目前,农村土地制度,虽然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农户拥有了承包经营权,但农户的权利并不是充分和完备的,我国农民在土地的所有权上,只有占有权和使用权,而没有处置权和收益权。

农民土地产权的权利不充分使之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变化和要求。

(2)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供给不足。

我国中央政府一直致力于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如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但在实践上家庭土地承包制基本采取按人平均承包的办法,以保障农民平等的经济权利。

特别是由于婚丧嫁娶、新生人口不断形成调整承包地的内在压力,不少地方不得不采取"三年小调整"、"五年大调整"的办法,不断重新分配承包地,这使稳定土地承包成为一句空话。

土地承包权的不稳定直接导致土地所有权不确定性增加,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民对土地的长期投资,使得土地的粗放经营成为普遍的现象。

(3)农村土地经营制度供给不足。

家庭承包经营在解决了温饱问题后,在继续发展上遇到了巨大的挑战。

尤其是随着以市场经济为目标模式的改革的深入,家庭分散经营表现出制度上的滞后性,一系列农业经济问题难以在封闭、凝固、分散的小生产经营体制框架内得到令人满意的解决,所有这些都使得我国的农业难以像其他产业那样能够获得规模经济效益,这大大降低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4)土地产权制度结构不完善。

我国目前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结构严重失衡,土地产权制度的配套制度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

①农村用地保护制度缺乏。

②农地市场制度发育不良。

③农地价格。

④农地金融制度缺乏。

此外,我国目前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还存在着部分供给过剩。

突出表现在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封闭和凝固上,极大地束缚了土地和劳动力这两大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阻碍了农地市场化进程。

[3]三、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从当前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实施的现状来看,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必须进行改革,而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为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启示:首先,在选择农地产权制度改革方向和基本思路时,应考虑到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性和制度设计成本。

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存在着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机制,这种机制是制度变迁一旦走上某一路径,它的既定方向就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强化,人们过去做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做出的选择。

而且沿着原来的路径和既定方向前进可以比另辟蹊径来得方便,它至少可以节省大量的制度设计成本。

农地产权制度作为社会经济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受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影响,农地产权制度改革不应与社会基本经济制度发生冲突。

现阶段,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是农民普遍接受并认为是最有效的,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结构,所以应当成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否则,只能导致改革手段与目标的人为异化。

据此,我国农地产权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坚持并完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制度,侧重于农地产权权能的进一步细化与分解,建立以稳定的占有权、灵活的使用权、有保障的收益权和充分的处分权为特征的农地产权制度。

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产权意义上来说就是农民对土地的占有权,因为农民个体作为集体的一分子,天然享有与之相对应的对集体土地的占有权利。

在我国现阶段,由于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严重缺失,非农化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这就决定了土地仍旧具有双重属性,即作为生产资料的自然属性和作为农民生存和生活保障的社会属性。

在目前政府无法建立起针对所有农民的最低社会保障制度的前提下,农地承包经营权长期化、稳定化有利于充分发挥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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