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人事制度

合集下载

我国古代人事制度

我国古代人事制度

我国古代人事制度古代中国的人事制度是指关于人员招聘、选拔、任用和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安排,主要用于管理政府机构、军队和学府等。

古代中国的人事制度源远流长,经历了多个时期的演变和改革。

古代中国的人事制度起源于封建时代,以家族为单位进行人事安排。

在封建社会中,权力和资源主要由家族掌握,家族成员被任命为官员,用于统治和管理地方。

这种制度强调血缘关系和家族荣誉,而非个人的能力和才干。

随着封建社会的演变,人事制度逐渐走向官僚化。

在唐代,科举制度开始兴起,人才选拔的依据逐渐从家族出身转变为个人才能。

科举考试分为明经和明法两个部分,旨在选拔具备一定知识和才干的人才。

考试成绩优秀的人可以被任命为官员,享受一定的特权和待遇。

科举制度的推行,使得人事选拔更加公正和公平。

宋代时,科举制度进一步完善,考试科目增加了儒家经典的解析和应用,同时增加了诗词题目的出题数量,使得文化修养和审美素养的选拔成为人事选拔的重要标准。

此外,宋代设立了向皇室进贡的贡生制度,为皇室提供人才选拔的重要途径。

元代时,科举制度逐渐衰落,同时出现了通过举荐和考核的幕僚制度。

幕僚制度是由外聘的文化名流和贤能组成的官员团体,负责给予官员建议和辅佐,以提高官僚机构的运作效率。

明清时期,科举制度逐渐凋零,取而代之的是差役制度和官学制度。

差役制度是通过开设差役考试,选拔出具备一定技能的人才,用于管理地方事务或从事工程建设等。

官学制度是通过开办官学,培养官员所需的知识和能力,提供学问教育和实务培训。

总的来说,古代中国的人事制度在不同的时期和朝代中有所变化和发展。

从以家族为基础的封建制度,到以个人才能为基础的科举制度,再到差役制度和官学制度,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才选拔的公正性和效率。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为政府机构、军队和学府等提供了各具特色的人才队伍,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古代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古代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引言人事档案是记录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荣誉奖励、违纪违规等信息的文件,是人事管理的重要依据。

古代虽然没有现代电子档案系统,但人事档案管理同样重要。

本文将探讨古代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以期了解古代人事管理的特点和规律。

二、古代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起源与发展1.起源古代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起源于我国古代的官制。

在周朝,官吏的选拔和任用已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包括考核、晋升、奖惩等。

这一时期,人事档案管理主要体现在官员的选拔和任用过程中。

2.发展(1)秦汉时期: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实行中央集权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官员的选拔、任用、考核、晋升等均以档案为依据。

(2)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一时期,官员的选拔和任用更加注重门第、家世等因素,人事档案管理逐渐与家族、宗族相结合。

(3)隋唐时期:唐朝实行科举制度,官员的选拔以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人事档案管理逐渐与科举制度相结合。

(4)宋元明清时期:这一时期,人事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化、系统化。

明清时期,官员的选拔、任用、考核、晋升等均以档案为依据,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达到鼎盛。

三、古代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档案分类古代人事档案主要分为两大类:官员档案和文职档案。

(1)官员档案:包括官员的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荣誉奖励、违纪违规等。

(2)文职档案:包括文职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考核成绩、晋升情况等。

2.档案编制(1)官员档案:由官员所在部门或地方官员负责编制,主要包括官员的基本信息、任职情况、考核成绩等。

(2)文职档案:由相关部门或地方官员负责编制,主要包括文职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考核成绩等。

3.档案保管(1)官员档案:由官员所在部门或地方官员负责保管,定期上报上级部门。

(2)文职档案:由相关部门或地方官员负责保管,定期上报上级部门。

4.档案查询与使用(1)官员档案:主要用于官员的选拔、任用、考核、晋升等。

(2)文职档案:主要用于文职人员的选拔、任用、考核、晋升等。

第二章 中国人事制度

第二章 中国人事制度

• • • • • • • • •
2、内容 、 (1)南京临时政府时期文官制度 ) 选贤任能, 选贤任能,实行委任制 (2)北洋政府时期的文官制度 ) 等级制度 考任制度 惩戒制度 俸禄制度 恤金制度
• (3)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文官制度 ) • 考选制度
• 铨叙制度
思考题
• • • • 1.解释 解释 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 散官; 散官; 征辟制。 征辟制。 2.分析评价中国古代人事管理制度。 分析评价中国古代人事管理制度。 分析评价中国古代人事管理制度
• • •
(3)成熟:隋唐时期 )成熟: 隋朝科举制的创立 唐朝科举制得到发展,在其他管理(培训、 得到发展,在其他管理(培训、 考核、奖惩、监察、待遇、致仕、抚恤等) 考核、奖惩、监察、待遇、致仕、抚恤等) 有了发展; 有了发展; 唐玄宗颁行了《唐六典》管理的法律, 唐玄宗颁行了《唐六典》管理的法律,包括用 人原则和标准、科举制度、考绩监察制度、 人原则和标准、科举制度、考绩监察制度、 品级俸禄制度和退休制度, 品级俸禄制度和退休制度,基本上确定了我 国古代文官制度的模式,至此已定型。 国古代文官制度的模式,至此已定型。
• (4)衰落:宋元到晚清。 )衰落:宋元到晚清。 • 宋代我国封建制度由盛到衰的转折点,在人 宋代我国封建制度由盛到衰的转折点, 我国封建制度由盛到衰的转折点 事上制度体系趋于完备,法规不断健全,但 事上制度体系趋于完备,法规不断健全, 机构臃肿, 北宋时实行“ 北宋时实行“官与殊职”,机构臃肿,效率 低下; 低下; • 元朝 “尊用汉法”,但有严格的民族分界和 阶级界限; 阶级界限; • 明清时期,人事管理严密和僵化 明清时期,
• 5、古代人事管理制度的缺陷 、 • 君权至上的人身依附关系 • 入仕的不正当竞争途径 • 官吏选用的不平等 • 二、近代人事制度 • 1840年到国民党统治时期,近代意义的文 年到国民党统治时期, 年到国民党统治时期 官制度已近本在中国得到确立。 官制度已近本在中国得到确立。

古代 人事制度

古代 人事制度

古代人事制度
古代人事制度是指古代社会中关于人事方面的制度安排,包括官吏选拔任用、官职晋升、薪酬福利等方面的规定。

古代人事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科举制度,即以文化人才选拔人才。

在古代人事制度中,官吏选拔任用是最关键的环节。

古代社会对官吏选拔有着严格的规定,通过文化考试和面试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科举制度是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选拔制度,其目的在于选拔具备良好素质和才能的人才出任官职。

科举制度注重教育和学问,使得古代中国成为了人才辈出、文化繁荣的时代。

古代人事制度中,官职晋升是以功绩为基础的。

官员的升迁通常取决于其在任职期间取得的成绩和表现。

对于有功绩的官员,会被追封增加职称和福利,以激励他们为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时,晋升也需要考虑政治因素,与朝廷的关系和政治背景对于官员的晋升起着重要作用。

这样的制度既可以激励官员朝着更高的目标努力,也可以保证朝廷的权力稳定化。

另外,古代人事制度中,薪酬福利也是一项重要内容。

薪酬水平根据官职的不同而有所差别,高级官员享受更高的薪水和福利,同时也有更多的责任和压力。

此外,官员还可以享受到一些特殊的待遇,如官职离京回乡、休假、养老等。

这些薪酬福利既可以激励官员们为国家做出更大贡献,同时也是对他们在国家事务中担负的责任和压力的一种补偿。

古代人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人才选拔、官职晋升和薪酬
福利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它们既提供了官员们施展才华的机会,也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了良好的幕僚和行政管理队伍。

尽管现代社会的人事制度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革,但古代的人事制度所积累的经验和教训仍然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中国古代人才选拔制度

中国古代人才选拔制度

中国古代人才选拔制度
1、军功爵制:战国时商鞅在秦国制定的军功爵位制度,秦汉两代沿用,是根据军工而赐给爵位、田宅和食邑的爵禄制度。

2、察举制:西汉时期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3、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员选拔制度。

具体做法是:推选各郡有声望者任中正官,察访散在各地同籍的已仕、未仕士人,并根据舆论,按照家世门第和道德才能,从上上至下下分为九等。

4、科举制:开始于隋朝,完备于唐朝,废除于清末。

士人自愿向官府报名,经过分科考试,根据成绩从中选拔人才、分别任官。

其中①乡试:在省城举行考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②会试:在京城举行考试,考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③殿试:在宫殿举行考试,考中后称为进士,第一名称为状元。

古代人人事制度

古代人人事制度

古代人人事制度古代人人事制度是指古代社会中关于人们的职务、职责及待遇的制度安排。

古代人人事制度对于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古代社会中,人们的人事安排和管理是由君主或统治者负责的。

君主会根据个人的能力和品德将人们分配到不同的职位上,并赋予他们相应的权力和责任。

这种制度可以有效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提升整个社会的生产力和发展水平。

古代人人事制度中有一些重要的职位,如朝廷的官员和地方的官吏。

官员负责管理国家和地方的事务,执行政府的政策和命令。

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才能和品德,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才能担任这些职位。

同时,官员有着相应的待遇,如俸禄、官车、住房等,以保证他们能够全身心地为国家和社会服务。

古代人人事制度中还存在着一种考试制度,如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是古代中国的一种选拔人才的制度,通过举行科举考试,选拔合适的人才进入官场。

这种制度公平、公正,能够使人们看重学识和才能,而不是出身和社会地位。

科举制度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人才,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古代人人事制度还包括劳动分工和农民编户制度等。

劳动分工是指根据人们的能力和特长,将社会的劳动力进行合理分配,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人的潜力。

农民编户制度是指将农民按照所属村庄或乡镇进行编组,由村庄或乡镇的领导负责组织和管理。

这种制度有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提高农民的生产效率和生活水平。

总的来说,古代人人事制度是一种合理而有效的制度安排,能够调动人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虽然古代人人事制度与现代的人事制度存在一些差异,但它作为古代社会的一种管理模式,为现代人事管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中国古代人事制度

中国古代人事制度

中国古代人事制度中国古代官吏的铨选和治理制度。

铨选要紧解决官吏的来源,职官的治理包括对官吏的任用、考绩、奖惩、品秩、俸禄及休假、退休等制度。

铨选制度中国古代官吏铨选的途径专门多,有世袭、纳赀、军功、荐举、郎选、恩荫和科举制等。

要紧有三个时期和三种制度,即先秦的世袭制、秦汉至魏晋南北朝的荐举制和隋唐至明清的科举制。

世袭制亦称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

原始社会末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破坏后,显现了“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

世袭制的特点是王权与族权统一。

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

凡定爵位与官职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

荐举制是荐举贤才,授以官职的官吏选拔制度。

举荐的标准要紧是德行、才能,而非全靠家世,它冲破了先秦贵族血缘世袭制的藩篱。

西汉的察举、征辟制的显现,是荐举制成熟的标志,而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的施行,说明其走向衰败。

察举是依照皇帝诏令所规定的科目,由中央或地点的高级官员,通过考察向中央举荐士人或下级官吏的选官制度。

它也是荐举制精髓所在。

察举分诏举与岁举。

诏举是皇帝下诏选取专门人才。

岁举是地点长官定期定员向朝廷举荐人才。

察举的科目要紧有贤良方正、孝廉、太学博士弟子及特举特科等。

有时皇帝关于贤良方正等用“计策”、“射策”的方式进行考核。

征辟是皇帝及公卿郡守选拔任用属员的一种制度。

皇帝特点、聘召人才为“征”,公卿郡守聘任幕僚属官为“辟”。

东汉后期选拔官吏中钻营请托、结党营私和弄虚作假之风盛行,察举、征辟制渐趋败坏。

曹魏时,魏王曹丕同意吏部尚书陈群建议,实行“九品官人法”,即“九品中正制”。

在州、郡设大小中正官,负责按家世门第和道德才能,并博采舆论,从上上至下下分九等品评地点士人,供朝廷按品级授官。

九品中正制是察举制的进展,它将选官权由地点收归中央,人分九等在人才学分类上是一种创新,选才标准趋于周密。

魏、晋时期门阀统治的加强,至东晋后此制弊端丛生,中正权重,品评随意,世族门阀把持中正,操纵选举,至后期造成“高门华阀有世及之荣,庶姓寒族无过进之路”。

我国人事制度历来

我国人事制度历来

我国人事制度历来我国人事制度历来是指我国封建社会以来的人事管理制度。

在中国古代社会,人事制度主要是指封建统治者任用和管理人才的制度。

秦朝实行门阀制度,将人才掌握在少数士族之手,限制了人才的流动。

汉朝开始推行九品中正制,以等级划分官员的地位和待遇,这一制度在隋唐时期得到进一步完善。

隋唐时期,随着官僚体制的建立,出现了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通过考试选拔人才,有效地扩大了士人阶层,加强了官员队伍的建设。

科举制度的实施,使官员选拔不再依赖出身,而是依靠个人的才能和资历。

宋代延续了科举制度,并通过推行进士科和殿试等制度修正和完善。

明清时期,科举制度进一步发展。

明朝实行科举制度的同时,又推行了博学宏词科、贡士科等制度,拓宽了选拔途径,促进了人才的流动。

清朝则在科举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举人、贡生等选拔层次。

20世纪初,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兴起,人事制度开始面临挑战。

中国的人事管理体制开始出现了一系列变革,特别是在中华民国成立后,普遍推行了聘任制,取代了世袭的制度,建立了人才招聘和管理的基本框架。

1949年建国后,中国人事制度经历了一系列调整和变革。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的人才观为指导,实施了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改革,并以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作风廉洁为选拔标准。

此后,随着经济建设的深入发展,我国的人事制度逐步向市场导向转变,以激励和竞争为核心,推行了一系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才选拔和管理制度。

总的来说,我国人事制度历来经历了从封建时代到社会主义时代的演变,从门阀制度到科举制度,再到现代化的人才选拔和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的变迁,既反映了时代的变化和社会的发展需求,又反映了人才的选拔标准和管理理念的变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古代人事制度中国古代官吏的铨选和管理制度。

铨选主要解决官吏的来源,职官的管理包括对官吏的任用、考绩、奖惩、品秩、俸禄及休假、退休等制度。

铨选制度中国古代官吏铨选的途径很多,有世袭、纳赀、军功、荐举、郎选、恩荫和科举制等。

主要有三个阶段和三种制度,即先秦的世袭制、秦汉至魏晋南北朝的荐举制和隋唐至明清的科举制。

世袭制亦称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

原始社会末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破坏后,出现了“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

世袭制的特点是王权与族权统一。

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

凡定爵位与官职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

荐举制是荐举贤才,授以官职的官吏选拔制度。

举荐的标准主要是德行、才能,而非全靠家世,它冲破了先秦贵族血缘世袭制的藩篱。

西汉的察举、征辟制的出现,是荐举制成熟的标志,而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的施行,表明其走向衰败。

察举是根据皇帝诏令所规定的科目,由中央或地方的高级官员,通过考察向中央推荐士人或下级官吏的选官制度。

它也是荐举制精髓所在。

察举分诏举与岁举。

诏举是皇帝下诏选取特殊人才。

岁举是地方长官定期定员向朝廷推荐人才。

察举的科目主要有贤良方正、孝廉、太学博士弟子及特举特科等。

有时皇帝对于贤良方正等用“对策”、“射策”的方式进行考核。

征辟是皇帝及公卿郡守选拔任用属员的一种制度。

皇帝特征、聘召人才为“征”,公卿郡守聘任幕僚属官为“辟”。

东汉后期选拔官吏中钻营请托、结党营私和弄虚作假之风盛行,察举、征辟制渐趋败坏。

曹魏时,魏王曹丕接受吏部尚书陈群建议,实行“九品官人法”,即“九品中正制”。

在州、郡设大小中正官,负责按家世门第和道德才能,并博采舆论,从上上至下下分九等品评地方士人,供朝廷按品级授官。

九品中正制是察举制的发展,它将选官权由地方收归中央,人分九等在人才学分类上是一种创新,选才标准趋于周密。

魏、晋时期门阀统治的加强,至东晋后此制弊端丛生,中正权重,品评随意,世族门阀把持中正,控制选举,至后期造成“高门华阀有世及之荣,庶姓寒族无过进之路”。

九品中正制已成为门阀统治的工具。

科举制隋统一全国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隋文帝开皇七年(587)废九品中正制,设秀才科。

隋炀帝时又建进士科,以“试第”取士,并创立了以公开考试,择优选才为特征的科举制度。

科举制创于隋代,形成于唐代,发展完备于宋代,强化于明代,衰落于清代,先后绵延1300多年,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的官吏主要铨选制度。

其主要特点是:①公开考试,一定程度上的平等竞争。

除工商隶皂倡优等人士外,不论门第等级和贫富,只要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均可怀牒于州县公开报考。

它冲破了魏晋以来的门阀统治,为中小地主阶级的士人入仕开辟了途径。

②考试制度日趋完备。

科举即分科举士,按科目性质又可分文举、武举。

文举又有制科和常科之分。

制科是皇帝临时设臵考取名士的科目。

常科是定期分科取士的制度。

常科科目繁多,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算、童子等科。

各科考试方法和内容各异。

考生来源也趋正规,属京师或州县学馆的士子叫“生徒”;经地方考试及格的称“乡贡”。

考试程序,唐代有州试和省试,宋代增加殿试,明代以后又有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

殿试三年一考,由皇帝亲自裁定名次,定一甲一、二、三名,称状元、榜眼、探花。

③以文化知识为主要录取标准。

科举考试科目不同,内容各异,但考诗赋、经义、策问、算学、法律等,都以文化知识为主。

科举制在前期有一定积极意义。

明清加强了君主专制集权以后,科举制从考试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较大变化。

主要表现在:①考试内容重经义,不切实用。

考试命题必须依朱熹所注儒家经典四书、五经为主,并“代圣贤立言”,儒家思想成了入仕的必修课目。

②以八股取士,形式死板,内容空洞,束缚人们的思想。

③考题割裂,偏、难、奇、奥,加之科场舞弊,请托监临,官场腐败现象日益滋生。

科举制逐渐成为社会发展的阻碍,至清末终于被废止(见科举考试制度)。

科举制虽为隋、唐以后官员铨选的主要途径,但世袭制,荐举制以及军功、吏进、纳赀捐官、荫封等其他选官制度作为科举制的补充形式仍继续存在。

职官管理制度包括对官吏的任用、考绩奖惩、品秩俸禄及休假退休等制度。

任用为保证各级官员的政治标准,历代都重视官员选拔后的任用。

秦代为保证被荐举官员的素质,对举者规定“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史记〃范睢列传》)。

汉代以后对官员的任用有多种限制,朝廷对候选官员的家世、职业、财产、资历、民族、体格及外貌都有一定要求。

如秦汉以来,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各代都不同程度地限制商人为官。

魏晋时期,限制寒族为高官,十六国、北魏、元及清代又对任用官员有一定的民族限制。

在等级森严的官僚队伍中,出身和资历是任官时优先考虑的条件,官僚制度越完善,出身和资历的限制越严格。

为了避免官场中的徇私,自东汉后任官有回避的规定。

东汉实行“三互法”,基本精神是本地人不得为本地长官,婚姻之家不得相互监临。

汉代还规定兄弟子侄及有婚姻戚属关系的,不得在一个部门或地区为官,如果选在一个部门或地区为官,其中一人要申明回避。

唐代不仅规定官员不能在本籍任职,而且不许在本籍所在的近邻州县任官。

唐还规定,凡职责相连或监临检察的官职,亲族间要回避,如宰相之子不能任谏官,兄弟不可在同省任职等。

清代对任官的回避规定更为严格,如明确规定不能在原籍周围 500里内为官;中央各部中分管各省事务的各司主官,不得用同省籍人士;凡京官三品以上、地方官中总督、巡抚等大员的子弟,不能在京中担任御史等。

有些朝代对任官还有一些特殊的规定。

如唐代任官标准增加了身、言、书、判等条件,要求入仕的人应体貌丰伟,言辞辩理大方,书法工整优美,判词文理优良。

官吏任用后,朝廷要发给他们身份等级的凭信。

自战国起就有印绶制,金、银、铜不同的金属质地和紫、青、黑、黄等不同颜色的绶带,标志着官员的身份等级。

任用的官吏,自汉代起有一年的试用期,不称职者或他调、左迁,或罢黜。

明代对官员实授前也有“历事”和“观政”的实习阶段。

7、中国古代中央官制中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历代政权的中枢机构及其职官制度。

奴隶社会中央官制夏代时已有辅佐夏王的六卿。

司空为六卿之首,后稷掌农业,司徒主教化,大理主刑狱,共工管营建百工,虞人掌山泽畜牧。

此外,夏王朝已初步建立了掌管军事、农事和赋税征收的机关。

商代建立起以商王为中心的中央机构。

辅佐商王的主要大臣为尹。

其下有主管力役的司徒、主管工程的司空和主管刑狱的司寇。

商代“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神权在政治生活中占重要作用,故掌祭祀、占卜和纪事的宗教事务官在当时最为显要。

西周中央机构有较大的发展。

辅弼周王的为三公:太师、太傅、太保。

三公下有“三事大夫”:掌地方民事行政的为常伯,又称牧;掌官吏选任的为常任,又称任人;掌政务的为准人,又称准夫。

政府行政事务官分为两大系统:卿士寮和太史寮。

卿士寮下有三个事务官:司徒、司马和司空,分别掌管农事、役徒征发和营建。

太史寮是掌管历法、祭祀、占卜和文化教育的行政部门。

西周宗教事务官与商代相比,其地位有所下降。

春秋、战国是社会变动时期,随着封建化进程的推进,各诸侯国政府机构发生了重要变化。

春秋时各国相继出现了辅佐国君、处理政务的主要执政官。

秦称上卿、亚卿和大庶长,楚称令尹,齐、晋、鲁、郑诸国称相。

尽管各国名称各异,但其地位和职掌都相当于后来的“相”。

中央机构日益完善。

齐、鲁、郑、楚等国继承西周官制,仍以司徒、司马、司空及司寇为政府主要行政长官。

其他重要事务官有:掌农田税收的司田,掌财务的职计,掌山泽、田猎的虞人等。

随着诸侯国间交往增多,各国设行人,以主外交。

史官太史的地位重要,其职责为“记大事,书盟首”。

战国初,随着各国变法运动的进展,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体,成为此时中央官制的重要特征。

“百官之长”的相、丞相,已成为各国普遍设臵的官职。

由于历史和传统的原因,各国官制仍不划一。

齐国变化较大,相以下设五官:大田、大行、大谏、大理和大司马。

楚国自成一系,令尹是中央最高行政长官,上柱国、大司马和大将军是政府高级军事长官。

秦国沿三晋,又取东方诸国之长,形成一套独特的官制,并为汉代所继承,成为封建社会前期中央官制的基本框架。

封建社会中央官制公元前 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帝国。

自此至1840年鸦片战争,在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中,中央官制的发展和演变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秦汉中央官制秦、汉建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三公九卿制。

三公为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分掌行政、监察和军事。

九卿为中央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行政长官:奉常为九卿之首,掌宗庙礼仪及文化教育;郎中令掌宫殿门户守卫,为宿卫侍从长官;卫尉为宫门警卫之官;太仆掌皇帝车马,兼掌全国马政;廷尉为中央最高司法长官;典客掌民族事务及朝聘;宗正专管皇室亲属事务;治粟内史职责为征收盐铁钱谷租税和国家财政收支;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和官府手工业制造,以供应皇室。

九卿之外,尚有掌京师治安的中尉,掌宫室、宗庙、陵寝等土木营建的将作少府及掌宣达皇后旨意与管理宫中事务的大长秋。

秦汉九卿除卫尉、廷尉和治粟内史诸卿主要掌政府行政事务外,其余诸卿职能主要为皇帝及皇室内廷服务。

国事与君主家事不分,政务与宫廷事务混杂,是秦汉中央官制的特点之一。

汉武帝为加强皇权,削弱丞相权力,建立中朝制,即选用一批地位较低的内廷人员参与朝政。

其中原属少府,为皇帝掌管文书的尚书以及一些内廷人员,地位有较大提高。

朝廷政务往往先与尚书、侍中、大将军等近侍内廷“中朝”人员商议,然后告之以丞相为首的“外朝”官员。

外朝官实际作用被削夺,地位下降,中朝官员受到重用。

中朝制的建立既是皇权与相权矛盾的产物,也是内廷近臣权力膨胀的结果。

汉成帝时,大司马(武帝时由太尉改称)、大司空(成帝时由御史大夫改称)和丞相(哀帝时改称大司徒)三公权力进一步削弱。

尚书权力扩大,尚书令为主管,设五曹。

东汉时尚书权力进一步扩大,尚书机构称台,有令、仆射各 1人,尚书6人,分掌三公、吏、民、客、二千石及中都官等六曹,分割或取代了九卿部分职权。

东汉至魏晋,中央政务逐步由三公向三省转移,行政事务渐由九卿向六部过渡。

唐宋中央官制隋、唐时期专制集权中央政体趋于完备,建立起以皇帝为中心的三省六部制。

“唐初,始合三省,中书主出命,门下主封驳,尚书主奉行”。

三省长官具有宰相之职,形成三省分工明确,又相互牵制的机制。

这是行政制度的重要变化。

尚书省是中央行政管理的中枢,下辖六部二十四司。

尚书取联合办公制。

都堂居省内中心,为政务活动中枢。

尚书省长官左右仆射、左右丞,俱在此办公,下设左右司,分掌六部。

六部由六曹演变而来,以吏部为首,掌官吏选授、勋封及考课之政,下辖吏部、司封、司勋、考功四司;户部掌人口、土地、钱谷及赋税之政,下辖户部、度支、金部、仓部四司;礼部掌礼仪、祭享、贡举之政,下辖礼部、祠部、膳部、主客四司;兵部掌武选、地图、车马、甲械之政,下辖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四司;刑部掌律令、刑法、徒隶及按复谳禁之政,下辖刑部、都官、比部、司部四司;工部掌山泽、屯田、营建与工匠之政,下辖工部、屯田、虞部、水部四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