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标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201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201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是指根据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将土地利用进行科学分类和统计,以便于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和保护。
2017年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是根据当时的土地利用情况和国家发展需要进行的调整和完善,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和科学性。
本文将对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2017进行详细介绍,以便于相关部门和个人了解和应用。
首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2017主要包括了农用地、建设用地、林地、草地和其他土地等几大类。
其中,农用地包括了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田和旱地等,建设用地包括了城镇建设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等,林地包括了森林、灌木林地和其他林地等,草地包括了天然草地和人工草地等,其他土地包括了水域、沼泽地、盐碱地和沙地等。
每个大类下还包括了若干小类,以便于更加精细地对土地利用进行统计和分析。
其次,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2017对每个小类都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和分类标准。
比如,对于耕地,根据土壤类型、地形地貌和农作物种类等因素进行了细致的划分,包括了红壤、黄壤、黑土、盐碱地等不同类型的耕地;对于城镇建设用地,根据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划分,包括了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等不同类型的建设用地;对于森林,根据植被类型和林地功能进行了划分,包括了阔叶林、针叶林、竹林和特用林等不同类型的林地。
这些分类标准的制定,有利于对土地资源进行科学管理和利用,为国家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最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2017在实际应用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土地利用进行科学分类和统计,可以及时了解土地资源的利用状况和变化趋势,为土地规划、土地整治和土地保护提供科学依据;可以指导农业生产、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农业现代化、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可以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提供技术支持和政策参考,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国标土地利用分类

国标土地利用分类
国标土地利用分类是指根据《中国国家标准GB/T 21010-2017 土地利用分类》对土地进行分类的一种标准。
该标准将土地利用分为九大类,分别是:
1. 城镇建设用地:用于城市化进程中的居民点、工商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道路用地等。
2. 农业用地:用于农作物、园艺、养殖、林业、渔业等农业生产活动。
3. 林地:用于森林资源保护、林木种植、采伐等林业活动。
4. 特殊用地:用于特定的公共设施、特殊行业和单位的建设用地,如机场、港口、军事设施等。
5. 交通运输用地:用于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及相关设施的建设和建设用地。
6. 水域:包括江河湖泊、水库、沼泽等水域。
7. 采矿用地:用于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包括煤矿、金矿、银矿等各种矿产。
8. 旅游景区用地:用于旅游业的发展和旅游景点的建设。
9. 生态保护用地: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包括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等。
这些大类又被进一步细分为多个小类,以便更具体地描述土地利用情况。
国标土地利用分类是土地管理和规划的重要依据,有助于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
(完整版)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84、89、02、07各版(全).doc

1.老八类
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年9月颁布发的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 制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 ,规定全国土地利用现状采用两级分类,统一编码排列。其中一级
分8类,二级分46类。具体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1。
表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1984年标准)
海涂中的耕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
71
河流水面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的河流,常水位岸线以下的面积。
72
湖泊水面
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以下的面积。
73
水库水面
指人工修建总库容不小于
10万m3,正常蓄水位线以下的面积。
74
坑塘水面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蓄水量小于10
万m3,常水位岸线以下的蓄
水面积。
施,仅靠引洪灌溉的耕地。
15
菜地
指以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温室、塑料大棚用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
作物,覆盖度大于
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数
70%的土地,包括果树
苗圃等设施。
2
21
果园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园地
桑园
指种植桑树的园地。
22
23
茶园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三,各种(新旧)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的对比分析
24
橡胶园
指种植橡胶树的园地。
25
其他园地
指种植可可、咖啡、油棕、胡椒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绿化用
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岸林。
31
有林地
一二三类用地的标准

一二三类用地的标准一二三类用地的标准_《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记忆技巧...许多城市规划的小伙伴都认为记忆用地标准是一件比较令人头疼的事,因此,八宝就写了这篇小文,总结一下自己记忆的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仅是为了记忆而联想到的说法,并不作为真实依据哦)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城乡用地分为2大类、8中类、14小类。
记忆大类和中类比较容易,因为基本上都是取英文的首字母,下面就是各大类和中类的对应英文啦,看到基本上就记住了2大类:H建设用地-habitat(栖息地)E非建设用地-else(其他用地)(这为什么大类两个用H和E表示八宝表示查了很久也没找到官方说法,最后引用了百度知道上一位网友提供的答案,是不是还挺有道理的?哈哈)8中类:(H中的中类)居住用地R-residential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administration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business工业用地M-manufacture物流仓储用地W-warehousing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street公用设施用地U-utilities绿地与广场用地G-green1、R类、M类、W类首先我们将8个中类进行分析,可以将分类逻辑相似的R类、M类、W类划分为一组,它们都是按环境与质量要求对用地进行了分级,都是分为三类,从一类到三类都是质量逐渐降低。
值得注意的是,R类中R1主要是低层居住用地,R2则主要是多、中、高层住宅用地。
2、令人头疼的A类A类是8个大类中小类最多的,而且使用频率也很高,记忆难度是客观存在的,我们主要以我国的admin城市北京为例,作为记忆线索,接下来就一起看看怎么记忆这个磨人的小妖精吧。
A1行政办公用地A2文化设施用地这两个其实记住一句话就好啦”北京是我国的政治文化中心”,那么政治排在第一,当然就是A1行政办公啦;同理,文化排在定位的第二,就是A2文化设施了。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84、89、02、07各版(全)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土地分类是指在研究分析各类土地的特点及它们之间的相同性和差异性的基础上划分土地类型。
土地分类成果可直接用于生产和土地科学的研究。
土地分类的目的是如实反映土地的利用现状,分析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科学管理土地提供依据。
一,我国主要采用三种土地分类系统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自然特性的差异性分类,也可以依据土地的某一自然特性分类,还可以依据土地的自然综合特性分类;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3.土地利用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综合特性分类。
我国城镇土地的分类是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利用的方式、经营的特点和覆盖的特征等因素对土地进行的分类。
二,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的发展过程我国的土地分类体系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1984 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规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
1989 年 9 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
在研究、分析两个现行土地分类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于 2001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体系,并于 2002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老八类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 年 9 月颁布发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制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规定全国土地利用现状采用两级分类,统一编码排列。
其中一级分 8 类,二级分 46 类。
具体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1。
表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1984年标准)注:①我国丘陵山区的耕地面积中,田埂、土坎所占比例较大。
有些高坡田、土坎所占面积高达50%以上。
因此,要扣除耕地中南方宽不小于1.0m、北方宽不小于2.0m的田坎,并计入未利用土地的二级地类中。
土地利用分类(国标)

122
设施农用地
12
其它 土地
123 124 125 126
田坎 盐碱地 沼泽地 沙地
127
裸地
10
交通运 输用地
111 水域及 11 水利设 施用地 112 113 114 115
河流水面 湖泊水面 水库水面 坑塘水面 沿海滩涂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 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水面。 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10 万立方米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 线所围成的水面。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 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岸线 所围成的水面。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 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01
耕地 011 012 013 水田 水浇地 旱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 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 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 ,包括没有 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 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 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 70%的土 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
园地
021 022 023
果园 茶园 其它园地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 生作物的园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 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 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设施农用地政策解读

设施农业是农村发展新动能转换的重要手段,也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容之一。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了设施农用地范围,将农业生产的配套设施由“规模化粮食生产”延伸为“规模经营必须兴建”范畴。
通过进一步优化设施农用地范围,促进依托农业的产业融合和农业发展。
一、设施农用地的概念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设施农用地是指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经营性畜禽养殖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等农产品生产的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晾晒场、粮食果品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设施农用地属于农用地,在土地用途分类国标中属于一级地类“其他土地”之下,地类编码为1202。
二、设施农用地的政策依据设施农用地的概念和管理要求,伴随着设施农业和现代农业的发展而逐步完善。
1、2007年9月21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印发《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对规模化养殖用地政策进行了明确。
2、2009年3月6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9〕27号),首次明确完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和畜牧水产、温室大棚等设施农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发展。
3、2014年9月29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设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进一步完善了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是目前设施农用地管理的基本依据。
4、2017年12月7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2号),进一步扩展了设施农用地的类型和范围,完善了设施农用地监管。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浅析

浙江省标准农田
上图入库成果更新技术探讨
浙江省土地勘测规划院 童英良
浙江省立足于资源保护和保障发展大局,着眼于经2008年,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标准农田及粮食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从1998年起,全省各地生产能力调查工作的通知》(浙政发明电〔2008〕大力推进土地整理暨标准农田建设,经过全省上下近十54号)通知要求,全省开展了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年的努力,截至2007年底,全省累计投入资金约250亿作,至年底整项工作基本完成。
2009年,省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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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
公园与绿地指城镇、村Fra bibliotek内部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和用于休憩及美化环境的绿化用地
088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指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景区内的其他用地按现状归入相应地类
指人工种牧草的草地
043
其他草地
指树林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
未利
用地
05
商服用地
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
建
设
用
地
051
批发零售用地
指主要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场、商店、超市、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场等的用地
052
103
街巷用地
指用于城镇、村庄内部公用道路(含立交桥)及行道树的用地。包括公共停车场,汽车客货运输站点及停车场等用地
104
农村道路
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的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
农用地
105
机场用地
指用于民用机场的用地
建设
用地
106
港口码头用地
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城镇住宅用地
指城镇用于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用地
072
农村宅基地
指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风景名胜、公共设施等的土地
081
机关团体用地
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
082
新闻出版用地
02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枝、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1
果园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2
茶园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3
其他园地
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03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以及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农
用
地
011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012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013
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家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住宿餐饮用地
指主要用于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用地。包括宾馆、酒店、饭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餐厅、酒吧等
053
商务金融用地
指企业、服务业等办公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等用地
054
其他商服用地
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等用地
09
特殊用地
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
091
军事设施用地
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
092
使领馆用地
指用于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办事处等的用地
093
监教场所用地
指用于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戒毒所等的建筑用地
094
宗教用地
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107
管道运输用地
指用于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1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指陆地水域,海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用地
111
河流水面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水面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1010-2007 2007年8月10日发布实施
一级类
二级类
含义
三
大
类
类别编码
类别名称
类别编码
类别
名称
01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还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095
殡葬用地
指陵园、墓地、殡葬场所用地。
10
交通运输用地
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包括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用地
101
铁路用地
指用于铁道线路、轻轨、场站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
102
公路用地
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
06
工矿仓储用地
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
061
工业用地
指工业生产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062
采矿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063
仓储用地
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
07
住宅用地
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
071
031
有林地
指树木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林地
032
灌木林地
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
033
其他林地
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0.2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圊等林地
04
草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041
天然牧草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
042
人工牧草地
未利
用地
112
湖泊水面
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3
水库水面
指人工拦截汇积而成的总库容≥10万m3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建设
用地
114
坑塘水面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m3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指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
083
科教用地
指用于各类教育,独立的科研、勘测、设计、技术推广、科普等的用地
084
医卫慈善用地
指用于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急救康复、医检药检、福利救助等的用地
085
文体娱乐用地
指用于各类文化、体育、娱乐及公共广场等的用地
086
公共设施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