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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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行业涉爆粉尘企业执法检查表

工贸行业涉爆粉尘企业执法检查表

序号 违法行为描述
执法依据
方式方法
处罚依据
检查情况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安
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九
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
十六条第二、三项规定:生产
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
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 标 准 】 《 粉 尘 防 爆 安 全 规 程 》 ( GB
15577-2018)8.1.1 规定:不同类别的可燃性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九
不 同 种 类 的 可 粉尘不应合用同一除尘系统。
1.查阅资料: 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
燃性粉尘、可燃
性 粉 尘 与 可 燃 8.1.2 规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统不应 除尘系统设计 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
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 行业标准的。(三)未对安全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3.干式除尘系
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
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
定期检测的。
种控爆措施。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九
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 现场检查: 十六条第六项规定:生产经营
关设备实施内 部粉尘清扫是
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 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 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 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
6
属粉尘的收集、 【 标 准 】 《 粉 尘 防 爆 安 全 规 程 》 ( GB
贮存等处置环
15577-2018)6.1.3 规定:对遇湿自燃的金属 粉尘,其收集、堆放与贮存时应采取防水防潮

江苏省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

江苏省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
公司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防静电鞋、防静电服等个体防护装备
24
企业配备防爆电气维护人员,具备防爆电气知识,负责防爆电气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公司电器维护人员均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作业证
25
粉尘环境爆炸危险区应按GB500140规定要求配备专用灭火器和室外消防栓。
作业现场设置室内、室外消火栓、灭火器、气体灭火系统
公司检维修作业执行断电、上锁、挂牌制度,如果涉及受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要经过检测和审批,办理相应的作业票以后方可作业
作业场所清洁要求
21
作业场所清洁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定期对生产场所残留的粉尘进行清理,清洁所有可能积累粉尘的场所,包括地面、墙角墙面、设备表面和横梁等,并及时对除尘器、吸排尘管道等设备的粉尘进行清理;
5.3
检查
项目
检查
内容
*号
检查重点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结果

基础管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建立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关部门等安全生产职责。
《安法》第
19条、22条
建立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规定了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关部门等安全生产职责。
管理制度
2
建立培训教育、劳动防护、危险作业审批(有限空间、动火等)、消防安全、安全用电、设备管理、现场管理、安全检查等制度。建立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包括通风除尘系统使用维护、粉尘清理作业、打磨抛光作业、物料粉碎研磨作业、检维修作业、动火作业等。
16
除尘器应采用具有连续卸灰或自动周期卸灰功能的灰斗锁气卸灰装置,收尘器箱体内不应有明显结灰。袋式除尘器应采用脉冲喷吹等强力清灰方式进行可靠清灰。并根据除尘器类型、清灰方式、过滤风速、入口粉尘浓度等确定合理清理周期,清灰气源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规定要求,并详细记录。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贮存必须按照GB15577要求配备防水防潮设施。

江苏省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试行)

江苏省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试行)

附件:江苏省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试行)说明:1.粉尘是指粒径小于75μm的固体悬浮物。

粉尘类型:涉爆粉尘可以分为铝粉、镁粉、铁粉、锌粉、钛粉、锆粉、炭黑粉等金属粉尘;煤粉、焦炭粉、木炭粉等燃料粉尘;玉米粉、黄豆粉、面粉、淀粉、糖粉、奶粉等农产品粉尘;血粉、鱼骨粉、烟草、棉花、茶叶粉、纤维粉、木粉、纸粉等纤维鱼粉类粉尘;聚苯乙烯粉、橡胶塑料粉等合成树脂类粉尘、染料粉等化学类粉尘以及其他类粉尘。

具体填写请填写具体粉尘名称,比如铝粉。

2. 所属行业:产生涉爆粉尘的行业可以分为冶金煤粉制备、金属制品加工、粮食加工、饲料加工、食品加工、纺织品加工、皮革羽毛制品加工、木材家具加工、纸制品加工、橡胶及塑料加工、烟草加工、其他。

检查表引用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简称《安法》2、《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简称《生产条例》3、《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简称68号令4、《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简称GB155775、《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员工生产安全六条规定》(苏安〔2014〕26号)简称苏安〔2014〕26号6、《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简称70号令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简称3号令8、《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简称74号令9、《关于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检查督查通知》(苏安监〔2014〕39号)简称苏安监〔2014〕39号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简称GB50016《建规》11、《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简称GB 5005812、《爆炸危险场所防爆安全导则》(GB/T29304-2012)简称GB/T2930413、《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269-2003)简称GB 1726914、《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简称AQ300915、《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3836.1-2010)简称GB3836.11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17919-2008)简称GB/T1791917、《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简称59号令18、《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简称安委办〔2012〕38号19、《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简称GB/T 116512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0140-2005)简称GB 50014021、GB 50019-200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简称GB 500192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简称GB50057。

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检查表14964

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检查表14964
(G12158-2006)□是
□否
目测检查
*
5
生产场所电气线路、设备等应当由专业电工安装,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增加设备。
□是
□否
目测检查
*
6
粉尘车间内设备、灯具、及电源开关等是否防爆。
□是
□否
目测检查
7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建构筑物)是否按规定设置防雷系统,并可靠接地。
□是
□否
要求提供相关检
□是
□否
目测检查
第五条、制度的规定
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严禁员工培训不合格和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
序号
检杳内容
检杳依据
检杳结果
参考值
备注
*
1
企业应当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文件或资料
*
3
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收尘器设置在建筑物外,并有防雨措施,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当储存在独立干燥的堆放场所。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
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17919-2008)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条文释义》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
□是
□否
目测检查
*
2
企业应当定期进行粉尘防爆检杳,并做好记录。
□是
□否
目测检查

涉及粉尘爆炸作业企业检查表参考模板范本

涉及粉尘爆炸作业企业检查表参考模板范本
查企业制度,重点是作业规程、防爆制度、动火制度、动火作业票等
5.粉尘作业人员是否熟悉粉尘爆炸危险。
抽考企业负责人,粉尘作业人员等有关人员。
6.是否建立粉尘安全管理台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帐。
查粉尘安全管理台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检查记录。
7.特种设备是否检测检验,是否在有效期内。
查特种设备检查测报告。
对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6.1.1—6.2.3
3.粉尘爆炸危险扬所是否符合防雷要求。
对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6.3.1
4.生产场所电气设备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对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6.3.2.1—6.4.4
5.涉及粉尘作业场Βιβλιοθήκη 动火作业是否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查企业制度和审批表
6.涉及粉尘的生产车间是否符合除尘要求。
涉及粉尘爆炸作业企业检查表
企业名称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检查要点
检查结果
基础管理部分
1.是否对上级关于粉尘爆炸有关文件和粉尘爆炸知识进行了学习。
查企业是否有(晋安监管四字〔2010〕5号)、(晋安监管四字〔2011〕11号)、(省安委办[2012] 103号)(晋安监管四字〔××〕5号)晋安办发电〔××〕45号,晋安发电〔××〕号等文件,有关人员是否熟悉粉尘知识。
对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6.6.1——6.6.4
对照《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7.涉及粉尘车间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查企业制度,交接班记录,查看现场状况管理情况
6.涉及粉尘车间作业人员着装是否符合要求。
对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9.1.1—9.1.3
8.防雷设施是否齐全。
现场查看。
8.是否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涉粉涉爆安全专项检查表

涉粉涉爆安全专项检查表

13 抛丸机收集、堆放、贮存的防示标识、安全风险告知是否破损
粉尘爆炸场所动火作业时:1)对抛丸机、集尘器本体作业时,开一级动火作业票,由总经理、总务科确认、签字;2)作
动火作业准备
15
动火作业前,清除动火作业场所 10m范围内的可燃粉尘、配备充足的灭火器;3)动火作业区段内涉粉作业设备要停止运 行;4)进行的动火区域,必须和其他区域分开或隔开;5)动火作业后全面检查设备内外部,确保无热熔焊渣遗留,防止
粉尘阴燃;6)动火作业期间和作业完成后的冷却期间,不能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所
16
除尘系统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维护检修。除尘系统维护检修作业前,应清除作业区.除尘系统内部及周边区域的粉尘,明火 作业应按照GB 15577的规定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17 对于除尘系统维护检修和检测校验档案。
设备维护
18 除尘器维护检修时,应针对虑箱彻底清理并记录
7 爆炸危险场所建构筑物防雷设施、防雷检测报告 8 抛丸机、集尘器是否采用可靠接地、接地线是否损坏
9 抛丸机旁金属灭火器是否正常使用
10 集尘器的防爆措施是否正常
粉尘作业场所
和集尘器
11 抛丸机锁气卸灰装置是否正常运行、收尘器箱内不应有明显结灰、抛丸机防静电波纹管等相关附件是否损坏
12 现场抛丸机、集尘器压力表是否正常、地面粉尘、集尘器、抛丸机平台等处粉尘是否及时清扫、现场相关点检表是否点检
风险管理 应急管理 建构筑物
3 现场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对于隐患及时登记、通报、落实整改
4
检查制定的粉尘爆炸专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综合应急演练每年一次,粉尘爆炸专项应急每半年一次,演练要 有签到相关记录
5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场所合规,需和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涉爆粉尘作业场所安全检查表

涉爆粉尘作业场所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或依据)
检查评价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场所位置
1)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严禁设置在居民区内或消防通道内。
实地查看2场所来自范1)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收尘器设置在建筑物外,并有防雨措施,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当储存在独立干燥的堆放场所。
涉爆粉尘作业场所安全检查表
企业人员
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
目的
进一步落实可燃爆粉尘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消除涉及可燃爆粉尘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涉及可燃爆粉尘生产安全事故
要求
全面排查治理可燃爆粉尘企业各类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安全条件。
内容
见检查项目
计划
每月不少于一次
2)禁火制度。生产场所严禁各类明火;需要在生产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检维修作业制度。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严禁交叉作业。
1)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粉尘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查看费料现场抽查
教育培训
1)企业负责人应通过安全技能训练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
现场抽查模拟演练
检查人签名:
陪同检查人签名:
2)器材配备。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电器电路。生产场所电气线路应当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金属管道等应当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生产场所电气线路、设备等应当由专业电工安装,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线、增加设备。

粉尘涉爆企业整改情况自查表

粉尘涉爆企业整改情况自查表

粉尘涉爆企业整改情况自查表企业意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强化粉尘清理清扫、停产复工、设备检维修、动火等作业安全管理,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全面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如实填写《粉尘涉爆企业整改情况调查表》。

对本企业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从业人员健康和安全。

我已知晓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并承诺:(手工抄写以上内容)企业主要负责人:时间:2018年月日监管部门意见:签名:时间:2018年月日1.所属行业:填写金属制品加工、木制品纸制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纺织品加工、燥粉制备、橡胶及塑料加工、烟草加工等。

2.粉尘种类:可参考《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务必核查准确,填写铝粉、镁粉、锌粉、钛粉、木粉、竹粉、纸粉、面粉、淀粉、糖粉、奶粉、血粉、鱼骨粉、纺织纤维粉、燥粉、橡胶塑料粉、烟草等。

3.涉粉作业人数:是指可能受到粉尘爆炸伤害的最多作业人数。

主要区域包括: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车间,除尘管道通过的建构筑物,与爆炸危险场所毗邻且未设置隔离设施的工作区域.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粉尘涉爆企业统计表工、烟草加工等。

2.粉尘种类:可参考《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务必核查准确,填写铝粉、镁粉、锌粉、钛粉、木粉(竹粉)、纸粉、面粉、淀粉、糖粉、奶粉、血粉、鱼骨粉、纺织纤维粉、煤粉、橡胶塑料粉烟草等3.涉粉彳乍业人数;是指可能受到粉尘爆炸伤害的最多作业人数。

主要区域包括: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车间,除尘管道通过的建构筑物,与爆炸危险场所毗邻且未设置隔离设施的工作区域。

4,对应条款:参考附件2填表说明4粉尘防爆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应序号(1-10)o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汇总表注:1.所属行业:填写金属制品加工、木(竹、纸)制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纺织品加工、煤粉制备、橡胶及塑料加工、烟草加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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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受检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序号
检查自查内容及要求
检查自查依据
检查自查情况及意见
备注
一、安全基础管理
1
营业执照:
相关证照齐全,具备经营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3
安全培训和教育:
(1)企业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铝镁粉尘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3)企业应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269-2003)
二、管理制度体系
4
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应包括以下内容:
个体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佩戴好防护眼镜、护耳器、防尘口罩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的衣服应选用耐火、不易产生静电的棉布制作,同时应易清洁和易脱下。

作业安全:作业人员作业前,要先检查各类仪器、仪表、装置是否正常,并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首先开启粉尘除、排尘系统的排风风机进行排风运行10分钟后,方可进行打磨抛光加工作业;作业人员作业后,必须在铝镁制品机加工作业完全停止,粉尘除、排尘系统的排风风机继续运行15分钟后,排风风机方可停机,然后要切断岗位所有电源开关。

检维修作业: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严禁交叉作业;检维修作业如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确定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及其释义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办〔2014〕19号)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269-2003)
5
场所清洁制度:
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期对生产场所残留的粉尘进行清理,清洁作业场所地面粉尘,及时对收尘器、吸排
尘管道等设备的粉尘进行清理;
(2)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及其释义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办〔2014〕19号)
6
安全检查检测和故障排查制度:
(1)应建立起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定期检测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并将检查记录登记建档的工作制度。

(2)要定期排查设备设施故障,并将排查情况登记建档;
(3)应明确排查故障的方式方法,例如,识别粉尘除、排尘系统吸排风机电机是否产生运行异响;水除尘系统供水是否正常,循环水清洁度是否正常。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办〔2014〕19号)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269-2003)
7
应急预案:
企业应当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办〔2014〕19号)
三、作业场所
8
#厂房环境:
厂房不得设置在居民区内,生产场所应独立设置。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办〔2014〕19号)
9
场所建筑结构:
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
生产场所应当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

10
通风除尘系统:
(1)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
(2)收尘器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并有防雨措施,回收的粉尘应当储存在干燥的堆放场所。

11
防火防爆措施:
(1)作业场所严禁各类明火。

需要在作业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作业场所内不应有非生产性明火存在,不应存放与铝镁粉性质不相容的物质或汽油、煤油、苯等易燃物。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办〔2014〕19号)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269-2003)
12
消防措施:
(1)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灭火设施与灭火器应随时可用;
(2)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灭火,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不应使用使积尘撬起的灭火方法;不应使用水、泡沫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3)灭火人员应经过专门训练。

企业应制定灭火及救灾预案并定期演习。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办〔2014〕19号)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269-2003)
13
电气安全:
(1)生产场所电气线路应当采用镀锌钢管套管或铠装式保护,并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位置敷设。

严禁采用绝缘导线或塑料管明设;
(2)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应安装在打磨抛光车间外,设备、电源开关应当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
(3)生产场所投入使用后,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增加设备;
(4)作业场所应尽量减少插座和照明灯具。

必须安装时,插座和照明灯具应布置在爆炸性粉尘不易积聚的地点,照明灯具应是防爆灯具。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办〔2014〕19号)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92)
14
粉尘收尘器:
粉尘除、排尘系统必须设置收尘器,粉尘收尘器应符合《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 17919-2008)规定的安全要求。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 17919-2008)
15
粉尘除、排尘系统吸排尘管道:
(1)粉尘除、排尘系统的吸排尘管道不得与高温、热风、可燃气体等通排风管道联通;(2)粉尘除、排尘系统的吸排尘管道应保证有足够的排风量;
(3)粉尘除、排尘系统吸排尘管道内设置的风机电机应是防爆电机;
(4)粉尘除、排尘系统的吸排尘管道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5)粉尘除、排尘系统的吸排尘管道使用材料应为防止产生静电的材料;
(6)粉尘除、排尘系统的吸排尘管道的表面温度不得高于常温;
(7)设置在室外的粉尘除、排尘系统吸排尘管道应符合防雷安全要求;
(8)设置在室外的粉尘除、排尘系统吸排尘管道应符合防雨水渗入的(措施;
(9)粉尘除、排尘系统吸排尘管道的构造应便于粉尘清扫;
(10)粉尘除、排尘系统吸排尘管道内应无尘积。

(11)打磨抛光加工作业时,若产生火花,则应在粉尘除、排尘系统吸口,设置防止进入吸排尘管道内的阻隔措施。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269-2003)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设备》(GB 2476.1--2000)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T 15605-2008)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 17919-2008)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07)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92)
检查结论
注:带#号的检查项目是否决项,凡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其他项目存在重大问题的,要立即停产整顿,整改合格后方可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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