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事故二十:内蒙古乌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8”爆炸事故
内蒙古乌海华资“6.27”较大爆炸事故

2017危化事故案例汇编13内蒙古乌海华资“6•27”较大爆炸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把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贯穿于安全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助力安全监管、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管控,防范和遏制化工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和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共同编制了《全国化工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汇编(2017年)》(以下简称《案例汇编》)。
本汇编共收集、整理了17起典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资料,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分析,针对事故教训吸取提出了防范措施及建议,希望全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举一反三,健全安全风险管控,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2017年6月27日17时20分,乌海市海南区内蒙古星光煤炭集团乌海市华资煤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资煤焦公司”)发生一起脱硫液循环槽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28.28万元。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资煤焦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在册员工348人,主要从事煤炭洗选、精煤、中煤、煤泥、冶金焦、精焦、硫铵、焦粉、焦油、粗苯、硫磺、焦粒的生产和销售。
企业曾于2017年2月17日发生了一起熄焦车碾压事故,造成1人死亡。
乌海市海南区安监局于3月9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改3个月的指令,乌海市安监局受自治区安监局委托于3月23日依法履行了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手续。
截至“6.27”事故发生,该公司一直处于停产整改阶段。
二、事故经过按照环保部门对脱硫提盐的要求,华资煤焦公司于2016年9月组织实施焦化厂脱硫废液提盐改造,新增一套脱硫废液提盐装置,2017年6月投入试运行。
2017年6月27日8时,焦化厂晨会上,化产车间副主任提出准备加一条熔硫釜退液到提盐的管道,将熔硫釜清液槽内的清液直接通过回流管输送到提盐装置,解决环保对无组织排放治理的要求。
内蒙乌海一建设公司施工项目爆炸致2死7伤

内蒙乌海一建设公司施工项目爆炸致2死7伤
内蒙古乌海市委宣传部8日对外通报,7日19:20,中国化学第十六建设公司施工的内蒙古东源科技有限公司回用水装置发生爆炸,造成施工人员当场死亡1人,送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5人。
目前受伤人员生命体征平稳。
事故发生后,乌海市区两级政府及企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该市相关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并看望慰问了受伤人员。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资料显示,内蒙古东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座落于乌海市经济开发区乌达工业园区。
内蒙古乌海泰和煤焦化公司4 8爆炸事故AA

2 、当班维修班长、动火监护人在未见到技术改造方案,也没有确认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的
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组织维修工人进行动火作业,对石万千等人的违规操作行为未进行及时 制止,导致事故的发生。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魏国民已在事故中死亡,故不予追究。 3 、脱硫工段长吕慧,作为办票人和管道变更的组织者,未进行动火作业检测分析,冒名虚
填动火作业气体分析结果,替代动火监护人毕俊峰、魏国民和动火人郑兴德签字;未对动火作业
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未到作业现场落实安全措施,在作业未完成的情况下,提前在作业证上签字 验收。在生产运行状态下擅自组织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其涉 嫌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
4、化产车间主任任天武,作为化产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违反公司《变更管理制度》,
未履行变更审批手续,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因其涉嫌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追
究刑事责任。 5、脱硫工段当班班长、动火监护人毕俊峰,在中途脱岗,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由 市安监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对其处以4000元罚款。
内蒙古乌海泰和煤焦化公司“4 • 8”爆炸事故
2014年4月8日10时45分,内蒙古乌海市泰和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化产车间脱硫工段,检修人员及监护人员共5人,在脱硫液管 道上进行焊接作业时,作业现场发生爆炸,3人被气流冲击到脱硫液循环泵泵房屋顶,1人被冲击到泵房北侧地面,1人被冲击到泵
内蒙古乌海化工企业爆炸尚无人员伤亡

发生爆炸的是乌海市乌达区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混 合脱水装置系统。目前,事故现场有刺鼻气体泄漏,技术人员确定为 乙炔。泄漏点现在有明火燃烧。厂区技术人员已经关闭了阀门,阻止 气体继续泄漏。现在,消防官兵正在利用干粉枪扑灭爆炸点周围零星 火。
目前,乌海消防出动了两个消防中队,一个消防特勤大队约 40 名消防官兵在现场紧急处理,并与厂区技术人员协商,制定救援方案。 主 要作工业用途,特别是烧焊金属方面。乙炔在室温下是一种无色、极 易燃的气体。纯乙炔是无臭的,但工业用乙炔由于含有硫化氢、磷化 氢等杂质,而有一股大蒜的气味。
内蒙古乌海市9.22蒸汽消毒柜爆炸事故

A lot of fatigue in life is because we chased ourselves for too long. We can't change our lives, but we can brighten
our mood.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
内蒙古乌海市9.22蒸汽消毒柜爆炸
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1年9月22日10时10分,乌海市某医院l台武汉市江岸医疗设备厂生产的YXQWF227501050型卧式方形蒸汽消毒柜,蒸汽压力逐渐升至0.12MPa,温度122C,突然发生爆炸,柜门飞出撞到2m外的墙上,操作间的门窗炸毁。
直接经济损失约8万元,间接经济损失约13万元。
操作人员重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
1. 柜门上未补装快开门联锁保护装置。
2. 柜门锁紧装置的轴经过焊接修理有未焊透现象。
焊接时焊缝未开坡口,施焊人员是否有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贤质不清楚,焊后也未检验。
3. 操作人员未经培训,对此类压力容器的性能、操作规范要求和紧急事故处理措施,不知不会。
(三)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
1. 快开门结构压力容器应安装联锁保护装置。
2. 杜绝无证修理。
3. 操作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
内蒙古乌海市“”煤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内蒙古乌海市“10.21”煤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事故经过2003年10月21日,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骆驼山煤矿,早班(发生事故的前一个班),竖井采区井下运输过程中,一台运煤的机动三轮车将车场内溜煤眼放煤口附近一架木棚的其中一条棚腿撞倒,当时没有发生冒顶,工人在运输中听到顶板裂隙有响声和离层、掉渣现象,当班班长兼安检员宋有生决定下班,工人提前升井,升井后宋有生将井下情况报告了矿长黄永昌。
9时许,黄永昌未向该矿的法人代表和技术员告知井下情况,便带领副矿长郝文华和三名放炮工及二名安检员(其中有宋有生)共7人入井重新维护竖井井底车场内的支护。
为了蹦倒已损坏的支架和蹦碎大块的顶板岩石,约10时40分,他们连续采用放明炮(共放了3炮)的办法进行处理,随即引起煤尘爆炸,在地面的人员当时在听到一声巨大的爆炸声的同时,看到三个井口都冒出大量的烟尘。
意识到井下发生了事故,该矿技术员刘晓龙立即给董事长杨建国打了电话,杨建国随后向海勃湾矿业公司救护队报告了事故并请求救援。
至此,井下有7名矿工生死不明。
海勃湾矿业公司救护队于11时35分接到报告,并于12时25分到达事故现场。
乌海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于11时50分接到事故报告并于12时20分到达事故现场,市煤管局有关领导也即时到达事故现场,并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了事故抢险领导小组并展开工作。
救护队于12时50分左右第一次入井,于14时30分升井,当时在距井底车场冒顶处20米的巷道内找到5名工人,其中有3人仍有呼吸,另外2名已死亡,其余2名工人未找到。
约16时30分开始,3名幸存人员被先后救出并送往医院抢救,其中有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另外2名遇难人员分别于18时30分和23时50分先后在距车场不远处的其它巷道内被找到并运出地面,均已死亡,至此,抢险工作结束。
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1人重伤。
据估计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分析:该矿在维护竖井井底车场内溜煤眼放煤口附近的支护过程中,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违章放明炮(间断放了3炮),因该处煤尘较大,放炮前未进行洒水灭尘,放炮造成煤尘飞扬,明炮火焰导致煤尘爆炸。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两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两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1.21•【文号】安委办[2011]2号•【施行日期】2011.0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两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安委办〔20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2010年3月1日,神华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海能源公司)骆驼山煤矿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3月28日,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晋焦煤公司)王家岭矿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
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了对以上2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按规定向有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有关中央企业印发了事故结案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现将2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一、神华集团乌海能源公司骆驼山煤矿“3·1”特别重大透水事故经查,该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共造成32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853万元。
(一)事故煤矿基本情况。
骆驼山煤矿属基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50万吨/年,事故发生时正在施工二、三期工程。
该矿设计单位为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辽宁诚信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宁诚信监理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建设集团)第五建设公司(以下简称中煤五建公司)第一工程处(以下简称中煤五建一处)和河南郑州矿山建设公司。
2009年1月和7月,中煤五建一处在未经乌海能源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部分工程分包给民营企业陕西榆林宏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宏泰公司)。
化工安全事故案例汇总

化工典型安全事故案例汇总目,录目,录 (1)第一章火灾事故案例 (5)一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9.12"爆燃事故 (5)二淄博中轩生化有限公司"6.16"火灾事故 (6)三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化肥厂火灾事故 (7)四菏泽海润化工有限公司小井乡黄庄储备库11.23 爆燃事故8五兴化化工公司甲醇储罐爆炸燃烧事故 (10)六制度不全操作不当引发爆燃事故“2005.9.28”燃爆事故12七济南市某化工厂氮氢气压缩机放空管雷击着火事故. 14八锅炉长期高负荷运行引发火灾事故 (15)九爆炸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引发火灾 (17)十一起氧气管道燃爆事故 (18)十一某化工厂动火措施不完善气柜方箱着火事故 (20)十二中石油兰州石化爆炸事故 (22)第二章爆炸事故案例 (24)一安徽某化肥厂汽车槽车液氨储罐爆炸 (24)二大庆石油化工总厂2004.10.27硫磺装置酸性水罐爆炸事故分析25三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11”爆炸事故 (27)四河北省某银矿空气压缩机油气分离储气箱爆炸 (29)五某石化总厂化工一厂换热器爆炸 (31)六锅炉炉膛煤气爆炸事故案例 (32)七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氮氢气体泄漏爆炸事故 (33)八动火前检查欠详作业中爆炸伤人 (35)九山东博丰大地工贸有限公司“7.27”爆炸事故 (35)十山西某化工厂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案例 (36)十一南京化工厂爆炸事故 (37)十二大连输油管道爆炸事故 (38)第三章中毒事故案例 (40)一河南濮阳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3”较大中毒窒息事故40二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7.8”液氨泄漏事故 (42)三淄博市周村区“5.21”危化品槽罐车中毒死亡事故.. 45四山东阿斯德化工有限公司“8.6”一氧化碳中毒事故46五山东滨化集团化工公司“4.15”氮气窒息事故 (47)六山东晋煤同辉化工有限公司“4.21”事故 (48)七苯中毒事故案例 (51)八制度不执行,入罐作业酿事故 (52)九某化工厂急性硫化氢中毒事故分析 (54)十二氧化硫中毒事故案例 (55)第四章国外化工安全事故案例 (58)一美国乔治亚州奥古斯塔BP-阿莫科聚合物工厂爆炸事故58二美国路易斯安那州Sonat Exploration公司油气分离厂火灾爆炸事故60三美国托斯科埃文炼油厂爆炸事故 (65)四日本甲醇精馏塔爆炸事故 (69)五美国环氧乙烷再蒸馏塔爆炸事故 (70)六韩国幸福公司的ABS树脂厂火灾爆炸事故 (72)七日本一合成氨装置爆炸事故 (73)八印度马弗罗炼油厂储罐区爆炸事故 (74)九墨西哥城液化石油气站火灾爆炸事故 (75)十西班牙液化丙烯罐车爆炸事故 (78)十一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氮气窒息事故 (81)十二印度博帕尔甲基异氰酸酯泄漏事故 (84)十三日本一化工厂生产农药时焦油状废物分解泄漏事故88十四塞内加尔液氨储罐发生爆炸事故 (89)第一章火灾事故案例一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9.12"爆燃事故2010年9月12日,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爆燃事故,造成2人重伤,2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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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事故二十:内蒙古乌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8”爆炸事故
一、事故调查分析
(一)事故概要
1、事故简介
2011年1月18日上午,内蒙古乌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处理合成工段的高纯盐酸中间罐A罐废气排空管和排空汇总管连接处的漏点过程中,发生爆炸,现场作业的3名工人死亡。
2、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①可燃物
制酸过程中少量溶解、夹带的氢气随盐酸进入高纯盐酸中间罐A罐,由于中间罐压力的降低,溶解、夹带的氢气逐步从液相盐酸中析出。
废气排空管内的气体主要成份为氢气。
高纯酸中间罐A罐排空管与排空汇总管连接处开裂,造成氢气泄漏。
在处理漏点过程中,维修作业人员使用手提角磨机(不防爆)打磨开口,造成泄漏处扩大、接管断开,氢气大量泄漏。
②点火源
维修工使用角磨机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火花,引爆氢气,由于各盐酸储罐气相空间相连,造成三个盐酸储罐爆炸。
(2)间接原因
①企业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落实,习惯性违规操作现象严重。
②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冒险作业。
③合成工段盐酸储罐尾气排空管线设计、选材存在缺陷。
(二)基本情况
内蒙古乌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乌海市大型化工原料生产企业,公司始建于
1952年,以盐、碱、硝、石灰石为主要原料,生产“天湖”牌PVC、电石、纯碱、烧碱、液氯、盐酸、硫化碱、硫化黑和白炭黑等数十种化工原料。
(三)事故发生时间序列
(四)事故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
(五)事故原因分析
氯化氢工段从接调度指令开始调整氯化氢负荷至负荷调整完毕,再延续到爆炸发生,历时约26分钟。
在这期间装置运行三台合成炉,工况参数均在工艺允
许范围之内,转化混合器温度在7.6℃的一条直线上。
据此判断,爆炸前不存在过氯现象。
氯化氢合成时为保证不过氯,正常配比一般为氯气:氢气=1:1.05-1.10。
在负荷调整期间,氯氢合成工段1#吸收系统部分制酸,3#吸收系统全部制酸,制酸过程采用二级降膜吸收塔工艺,少量溶解、夹带的氢气随盐酸进入高纯盐酸中间A罐(B罐、冷凝酸罐未进酸)。
由于中间罐内压力的降低,溶解、夹带在盐酸中的氢气将逐步析出。
中间罐顶的废气通过排空汇总管经废气吸收塔吸收其中的氯化氢后排空。
事故发生前上述储罐的液位分别是:调整酸罐V-707液位0%,冷凝酸罐V-706液位37%,稀酸罐V-705液位不记录,高纯盐酸中间A罐V-708A液位54.1%,B罐V-708B液位为58%。
经现场调查,高纯酸V-708A罐排空管与排空汇总管连接处开裂,造成氢气泄漏,维修作业人员使用手提角磨机(不防爆)在此处打磨开口造成泄漏处扩大,致使接管断开接不上,配管过程中导致氢气大量泄漏;维修工使用角磨机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火花,引发爆炸,由于各盐酸储罐气相空间相连,造成三个盐酸储罐爆炸。
二、反思与建议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企业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各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加强各级安全监管和监督,落实严格的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2、严格执行上岗作业票和危险作业区域动火审批制度,杜绝违章指挥,冒险进行危险作业。
当高空、动火等危险作业时,制定完善现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现场作业时必须有现场安全监护人。
3、加强企业领导、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及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按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4、建议企业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辨识各种危险部位及因素,加强关键设备和管道管理,完善安全设施及操作流程,提高装置本质安全化水平。
5、完善企业的HSE体系,特别是严格落实作业前危害识别制度,加强企业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