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第五章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人身保险南开大学,李

o 医疗费用保险一般规定一个最高保险金额,保险人在此保 险金额之限度内支付被保险人所发生的费用,超过此限额 时,则保险人停止支付,免赔额条款则是医疗保险的主要 特征之一,在此基础上,比例给付条款经常采用。如果是 一个家庭投保,则免赔额可规定在整个家庭成员之费用之 和的基础上。
n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
n (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客观事实必 须发生在保险期限之内。如果被保险人在保 险期限开始以前曾遭受意外伤害,而在保险
2003年
第五章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人 身保险南开大学,李
o2
n (1 n 死亡即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
p 一是生理死亡,即已被证实的死亡;
(二)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分析
o1
n (1)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n (2)被保险人在寻衅殴斗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n (3)被保险人在酒醉、吸食(或注射)毒品(如海洛因、 鸦片、大麻、吗啡等麻醉剂、兴奋剂、致幻剂)后发 生的意外伤害。
n (4)由于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造成的伤害属于不可 保风险。
o5 某些特殊的疾病往往给病人带来的是灾难性的费用支付。 例如癌症、心脏疾病等,这些疾病一经确诊,必然会产生 大范围的医疗费用支出。这通常地要求这种保单的保险金 额比较大,以足够支付其产生的各种费用。特种疾病保险 的给付方式一般是在确诊为特种疾病后,立即一次性支付 保险金额。
2003年
第五章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人 身保险南开大学,李
魏华林《保险学》(第3版)配套题库【章节题库(第五章 保险形态的分类)】

第五章保险形态的分类一、概念题1.共同保险[中央财大2012保险硕士、河北大学2012保险硕士]答:共同保险是指要保人与两个以上保险人之间,就同一保险利益,对同一危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
在实务中,数个保险人可能以某一保险公司的名义签发一张保险单,然后每一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按损失比例分担责任。
从形式上看,共同保险与再保险相似,要保人仅需与某一保险公司接触,不必与各保险公司分别接洽,但两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不同。
首先,反映的保险关系不同。
共同保险反映的是投保人与各保险人之间的关系,这种保险关系是一种直接的法律关系;再保险反映的是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关系,再保险接受人与原投保人之间并不发生直接的关系。
其次,对风险的分摊方式不同。
共同保险的各保险公司对其承担风险责任的分摊是第一次分摊,而再保险则是对风险责任进行的第二次分摊;共同保险是危险的横向分担,再保险则为危险的纵向分担。
2.保证保险[对外经贸大学2011保险硕士]答:保证保险是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请求保险人担保自己的信用的一种保险。
保证保险的保险人代被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如果由于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犯罪行为,致使权利人受到经济损失,由其负赔偿责任。
保证保险有三个当事人:保证人即保险人,权利方即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义务方即被保证人。
在保证保险中,当所保证的事件发生,权利人遭受损失,但只有在被保证人不能补偿损失时,保险人才会代为赔偿。
被保证人对保险人(保证人)为其向权利人支付的任何补偿,均有返还给保险人的义务。
保证保险主要有两种形式:①履约保证保险,承保工程所有人因承包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工程而遭受的损失。
②忠诚保证保险,承保雇主因雇员的不法行为,如盗窃、贪污、伪造单据、挪用款项等行为而使雇主受到的经济损失。
忠诚保证保险按照雇主的要求可以投保其所有雇员,也可投保其指定的某些雇员。
3.职业责任保险[广东商学院2011保险硕士]答:职业责任保险是以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职业技术工作时因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对方或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所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承保风险的责任保险。
人身保险第五章

保险期限内 除一次性领取外,清 对保险期间事故负责, 涵 期满合同终止 偿期以被保险生存为 条件
三、年金保险的分类
(一)按被保险人的人数分类:个人年金/联合年金 (二)按保险费缴付方式分类:趸缴年金/分歧缴付 年金 (三)按年金开始给付的日期分类:即期年金/延期 年金 (四)按有无偿还特征分类: 1. 保证给付次数终生年金 2. 分期偿还年金 3. 一次性给付剩余年金 (五)按年金给付金额是否变动分类:定额年金/变 额年金
第二篇人身保险的产品
第五章人寿保险
第一节普通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在其产生 初期仅以死亡作为赔付条件,即当被保险人因 遭受合同约定的事故死亡时,保险人承担给付 保险金责任。 一、定期寿险 (一)定期寿险及其特点 1. 定义:定期寿险又叫定期死亡保险,是以被保 险人在约定期间内发生死亡为保险事故而由保 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一、定期寿险
(一)定期寿险及其特点 2. 特点: ① 费率较低廉 ② 期限较短 ③ 可以更新或扩展期 (二)定期寿险的作用 1. 能减少忧虑,提高工 作效率; 2. 保证被保险人将来的 可保资格; 3. 作为终生寿险或两全 保险的补充; 4. 作为贷款的担保手段。
一、定期寿险
(三)定期寿险的种类: 1. 固定保额定期保险——又叫平准式定期 寿险,是指保险金额在整个保险期间保 持不变,即不随保险期间的经过年数而 改变的保险。见P87《中国人寿祥和定 期保险利益保障条款》 2. 保额递减定期寿险
四、常见的个人年金保险产品
(一)退休年金:P115《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国 寿松鹤养老年金保险利益保障条款》 (二)灵活保费延期年金 (三)变额年金 (四)遗嘱年金
二、终身寿险
终身寿险又称终身死亡保险,是指从保险合同生效 之日起,被保险人在任何时间内死亡,保险人 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被保险人生存到100 岁,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一)终身寿险特点 1. 给付的必然性 2. 年均衡保险的费率较低,适于中等收入者购买 3. 保单的现金价值较大,退保时需支付退保金 4. 保单的灵活性
第五章保险的基本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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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交通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 量。06:52:3106:52:3106:52Tuesday, October 2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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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在于心细,事故出在麻痹。20.10.2020.10.2006:52:3106:52:31October 2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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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实肯干,努力奋斗。2020年10月20日上午6时52分 20.10.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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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事情马上就会到来,一切都是最 好的安 排。上 午6时52分31秒 上午6时52分06:52:31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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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当先,全员举绩,梅开二度,业 绩保底 。20.10.2020.10.2006:5206:52:3106:52:31Oc 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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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安全之责,善谋安全之策,力务 安全之 实。2020年10月20日 星期二6时52分 31秒T uesday, October 20, 2020
(2)健康保险与疾病保险; 健康保险与医疗保险; 健康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与生育保险;
(3)健康保险的特征 保险期限 保险精算 给付方式 经营风险 合同条款
4、意外伤害保险
(1)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有效期间,因遭受非本意的、 外来、突然的意外事故,致使其身体蒙受伤害而残疾或死 亡时,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2、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 人身保险,特别是寿险产品的需求弹性很大。
3、人身保险业务的特点 (1)人身保险一般都是长期性业务,并使用均衡费率 (2)保险人对每份人寿保险单逐年提取准备金 (3)由业务本身的长期性所产生的特点
(三)人寿保险的类型 1、人寿保险 (1)定期寿险 特点:保险期限短;保险费率低;可续保性;可转换性;
(四)利润损失险
第五章纯保费和毛保费

第五章纯保费和毛保费第一节保费简介一、保费的构成二、保费的分类1、按保费缴纳的方式分:一次性缴纳:趸缴(纯/毛)保费以年金的方式缴纳:期缴(纯/毛)保费2、按保险的种类分:只覆盖死亡的保险:纯寿险保费只覆盖生存的保险:生存险保费既覆盖死亡又覆盖生存的保险:两全险保费在前两章中,我们已经学过各险种场合趸缴纯保费的确定:(1)纯寿险趸缴纯保费(死亡受益死亡即刻支付)终身寿险趸缴纯保费:年延期终身寿险趸缴纯保费:年定期寿险趸缴纯保费:年延期年定期寿险趸缴纯保费:(2)生存险趸缴纯保费的确定(一次性生存受益期末支付,生存年金受益期初支付)年定期生存险趸缴纯保费:终身生存年金趸缴纯保费:年延期终身生存年金趸缴纯保费:年定期生存年金趸缴纯保费:年延期年定期生存年金趸缴纯保费:(3)两全险趸缴纯保费的确定(死亡受益死亡即刻支付,生存受益保险期没支付)年定期两全险趸缴纯保费:第二节净均衡保费一、净均衡保费与趸缴纯保费的关系1、纯保费厘定原则——平衡原则:保险人的潜在亏损均值为零。
L=给付金现值-纯保费现值E(L)=0E(给付金现值)=E(纯保费现值)2、净均衡保费与趸缴纯保费的关系E(趸缴纯保费现值)=E(净均衡保费现值)二、各险种净均衡保费的厘定1、完全连续净均衡年保费的厘定(1)终身寿险完全连续净均衡年保费的厘定Ø假定条件:死亡即刻给付1单位的终身人寿保险,被保险人从保单生效起按年连续交付保费(给付连续,缴费也连续)Ø厘定过程:Ø(2) 常见险种完全连续净均衡年保费总结年定期寿险年两全保险年缴费终身人寿保险年缴费年两全保险年生存保险年递延终身生存保险2、 完全离散净均衡年保费的厘定(1) 终身寿险完全离散净均衡年保费的厘定Ø 假定条件: 死亡年末给付1单位的终身人寿保险,被保险人从保单生效起每年年初交付保费(给付离散,缴费也离散) Ø 厘定过程:Ø(2)常见险种完全离散净均衡年保费的厘定年定期寿险年两全保险年缴费终身人寿保险年缴费年两全保险年生存保险年递延终身生存保险3、半连续纯年保费的厘定(1)终身寿险半连续净均衡年保费的厘定Ø假定条件:死亡即刻给付1单位的终身人寿保险,被保险人从保单生效起每年年初交付保费(给付连续,缴费离散,这是实际中最常见的给付、缴费方式)Ø厘定过程:Ø(2)常见险种完全离散净均衡年保费的厘定年定期寿险年两全保险年缴费终身人寿保险年缴费年两全保险年生存保险年递延终身生存保险4、每年缴纳数次保费的纯保费的厘定Ø 终身寿险年缴 次保险假定条件: 死亡即刻给付1单位的终身人寿保险,被保险人从保单生效起每年缴费 次,每期期初缴费(给付连续,缴费离散)Ø 厘定过程:第三节 毛保费 一、 保险费用简介1、定义:保险公司支出的除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金给付外,其它的维持保险公司正常运作的所有费用支出统称为经营费用。
第5章 保险形态的分类

第五章保险形态的分类第一节保险形态分类的意义与方法一、保险形态分类的意义恩格斯说:“每一门科学都是分析某一个别的运动形式或一系列相关联和互相转化的运动形式的,因此,科学分类就是这些运动形式本身依据其内部所固有的次序和排列,而它的重要性也正是在这里。
”①保险的定义包括保险的内涵和外延两方面的内容,保险的本质与职能的分析,揭示了保险的内涵,使人们知道了保险所反映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
保险形态分类的分析则是为了阐明保险的外延,探讨保险关系的表现及其具体内容。
保险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本身不是一个单独概念,而是一个普遍概念。
保险的外延不是一个单独的事物,而是一种类别的事物。
保险作为一种类别事物,其数量已达数百种之多,在科学研究中,我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把每一种具体保险形态全部列举出来。
保险外延的内容只有采用分类的方法,即按照不同的属性,把那些数量众多的保险形态分成若干小类的方法,才能全部展现出来从这种意义上说,保险本质与职能的分析是为了确立保险的内涵,保险形态分类的分析则是为了确立保险的外延。
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科学技术的日益进步,人类的保险需要会越来越多,与此相适应,保险服务范围也会越来越宽。
面对这种变化,对形形色色的日益繁杂的保险形态进行分门别类的处理,辨别不同类别保险形态的内在要求,寻找不同类别保险形态之间的相互关系,无论在理沦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必要的。
具体地说,保险形态分类的意义在于:首先,通过保险形态的分类分析,可以确定保险学的研究范围,了解保险的发展变化及其规律。
保险起源于海上保险。
海上保险在性质上属于财产保险。
然而,初始阶段的财产保险与当今社会的财产保险相比,无论其保障对象还是其责任范围,都有着某些质的变化。
这些变化的原因及其规律,可以通过保险形态的分类得到说明。
其次,保险形态的分类分析可以帮助人们弄清保险各种类别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改进保险经营方式,加强保险经营管理,建立健全与保险形态相适应的保险法规和制度,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五章 保险的形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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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业务承保的角度分 原保险 再保险,又称分保 复合保险(注意与重复保险的区别) 重复保险 共同保险(注意与再保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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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险政策
自愿保险与法定保险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普通保 险与政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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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常用保险形态分类标准
一、以保险经营角度
以经营主体的资本来源分公营保险与私营 保险 以保险以 经营性质来分:营利保险与非营利保险 1从保险计算技术,分人寿保险与非人寿保险 2从风险转嫁的角度 足额保险 非足额保险 超额保险
二、从保险技术角度
以被保险的危险事故的名称来命名:火灾保险、洪水保 险等; 以保险标的名称来命名:汽车辆保险、船舶保险、住宅 保险; 以危险发生的空间来命名:航空保险、海上保险、内陆 运输保险; 现在有很多的法律责任风险的保险:医生职业责任保险、 公众责任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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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各国保险形态分类方法
保费来源 保险金额
投保人交纳
雇主、雇员、政府 共同交纳
财产保险要及支付 能力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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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业保险与政策性保险的比较
所谓政策保险,是为实现特定的政策目的并在政府的干 预下开展的一种保险业务。它是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 国家为促进有关产业的发展,运用政策支持或财政补贴 等手段对该领域的危险给以保护或扶持的一类特殊形态 的保险业务。 社会政策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 育保险等; 国民生活保险:地震保险、洪水保险等 为保护农业发展的保险:各种农业保险,如种植业保 险、养殖业保险等 为促进国际贸易的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 险; 为扶持中小企业的保险:无担保保险等
保险学原理复习要点 第5章 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第五章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1. 2009.4论2010.7名2011.4名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保险对象的保险。
属于广义的财产保险范畴。
民事责任包括侵权责任(违反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和违约责任(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责任保险的法律基础:责任保险是由法律基本原则产生的。
法律基本原则规定个人要对导致他们的任何责任负责,这种损害一般由三种行为造成:一是侵权行为或违法行为,二是违反契约行为,三是犯罪行为。
2011.4多侵权责任的类型:(1)过失责任;(2)故意侵权;(3)含有法定责任的侵权;(4)绝对责任;又称严格责任,如核电站引起的放射性污染损害事故。
2. 2009.4论2011.4简简述责任保险的特点:(1)责任保险的基础是法律制度的完备;(2)责任保险的最终补偿对象是受害人2009.4判;2010.4单雇主责任保险的最终受益人是雇员;责任保险较少发生道德危险;(3)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无形的。
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条件:(1)损害事实的存在;(2)行为的违法性;(3)违法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简述责任保险中共有条款、特殊规定。
责任保险单同其他保单一样对于承保范围(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被保险人、责任限额、理赔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同时责任保险单还有赔偿请求人、检视等特殊规定。
3. 简述责任保险的种类。
(1)附加承保的责任保险:把责任保险作为财产保险的组成部分,以附加责任的方式加以承保,不单独签发保单,如建筑或安装工程的第三者责任险。
(2)单独承保的责任险:作为独立险种承保,单独签发保单的责任险,包括公众责任险、产品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和职业责任险。
2015.4多①公众责任险:以被保险人依法承担的公众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基本类型:场所责任险、电梯责任险、承包人责任险、个人责任险。
期限通常为1年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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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政策性保险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第三节 责任保险
一、责任保险概述 (一)责任保险的概念
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 为保险标的
以第三者请求被保险人赔偿为保险事故 以被保险人依法向第三者应赔偿的损失价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3r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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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see you again
2020/12/11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第五章 民室内的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三、运输工具保险
(一)机动车辆保险 1.车辆损失险(机动车车身险) 2.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3.附加险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l (二)船舶保险 l (三)飞机保险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四、工程保险
(一)建筑工程保险 (二)安装工程保险 (三)科技工程保险
职业责任保险
l 承保各种专业技术人员由于工作上的疏忽或过 失所造成合同一方或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 失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第四节 信用保险
l 信用保险是以信用交易中债务人的信用作为保 险标的,当债务人未能如约履行债务清偿而使 债权人遭受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向债权人提 供风险保障的一种保险
值为实际损失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二)赔偿限额 l 责任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
任的最高限额 (三)责任保险的种类 l 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
职业责任保险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公众责任保险(普通责任保险)
l 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公共场所进行生产、经营 或其他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他人 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 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第二节 财产损失保险
一、财产损失保险概述 (一)财产损失保险的概念 l 以各种有形财产和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 (二)财产损失保险的种类 l 火灾保险 l 运输保险 l 工程保险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二、火灾保险
l 以投保人存放在固定地点的财产和物资为保险 标的
(一)团体火灾保险 l 1.财产保险基本险 l 2.财产保险综合险 l 3.利润损失保险(营业中断保险)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二、人寿保险
(一)生存保险 (二)死亡保险 (三)两全保险 (四)创新型寿险
非传统寿险/投资连结保险/投资理财类保 险
兼具投资和保障的功能,有的可调整保额 或保费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三、意外伤害保险
l 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残疾为 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一种人身保险。
l 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保 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的工作时, 因遭受意外事故或因患有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 疾病,所致伤残、死亡,被保险人根据法律或 雇用合同,须负担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 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 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2020/12/11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教学目的
l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 信用和保证保险以及人身保险主要险种的基本 内容。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第一节 保险种类概述
一、保险的种类
l (广义)财产保险、人身保险
(狭义)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 险、人身保险
l 寿险(人寿保险)和非寿险
1.海洋石油开发保险 2.航天工程保险 3.核能工程保险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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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五、货物运输保险
1.水上货物运输保险 l 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险别有平安险、
水渍险和一切险 2.陆上货物运输保险 3.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4.邮包保险 5.联合运输保险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六、农业保险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程序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信用索赔流程图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第五节 保证保险
l 保证保险属于担保业务,由保险人为被保证人 向权利人提供担保,当被保证人违约或不忠诚 而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权利人有权从保 证人处获得补偿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第六节 人身保险
一、人身保险的基本分类 l 人寿保险 l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l 健康保险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产品责任保险
l 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销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 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 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 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 时,保险公司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 一种保险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雇主责任保险
寿险——生存保险、死亡保险、两全保险、 具有投资功能的创新型寿险品种
非寿险——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
健康保险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二、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比较
l 1.保险标的不同 l 2.保险金额确定和理赔的依据不同 l 3.风险性质和经营技术不同 l 4.保险期间不同 l 5.保险费率的计算基础不同 l 6.储蓄性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四、健康保险
l 以人的身体为对象,保证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 期间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 伤害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
第五章 保险的种类
(一)医疗保险 普通医疗保险 住院医疗保险 综合医疗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
(二)收入补偿保险 对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导致残疾后,不能正常工 作以至失去原来的工资收入而进行补偿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