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弃物处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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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弃物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废弃物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废弃物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废弃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科学实验等活动中产生的,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放射性等危险性质的废物。

正确的危险废弃物的安全操作能够有效保护我们的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

下面介绍危险废弃物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分离1、收集:收集过程中应使用适当的工具和装置。

不得用手直接接触危险废弃物。

2、分离:根据危险废弃物的性质进行分类,分别装在不同的容器中,避免混淆产生危险。

二、危险废弃物的存储1、储存区域:应配置专门的库房或存储间,保持通风、干燥、防火、防爆、防盗等条件。

2、标识:容器应进行标识,标明危险废弃物的名称、性质、数量、储存日期、生产单位等内容。

3、防护措施:储存时应进行分类,按照废品的性质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如酸性废弃物与碱性废弃物的区分等。

三、危险废弃物的运输1、安全运输:运输时应使用专用的危险废弃物运输车辆,避免与其他货物混装,不得使用普通集装箱或货车等容器进行运输,确保危险废弃物的安全运输。

2、标示:车辆必须粘贴提示牌或标志,必须明确危险废弃物的名称、数量、生产单位等信息。

四、危险废弃物的处理1、处理范围: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只能在专门的危险废弃物处理工厂或者其他合法处理场所进行,确保处理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实现危废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2、无害化处理:在处理过程中,需要采取严谨的技术措施和原材料的种类控制,确保废物的无害化处理。

不得将废物抛弃随意扔弃。

以上是危险废弃物的安全操作规程,遵循规程可以有效的确保危险废弃物的安全运输和处理,并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对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危险废弃物处理规程

危险废弃物处理规程

危险废弃物处理规程1、目的对公司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控制,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并对环境污染降至最低点。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产生的所有危化品废弃物管控。

3、职责3.1.生产部负责可回收危险化学品废物的贮存、标识及保管。

人事行政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废物回收处理站的联系及回收过程的监督。

3.2.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发生相关危险废物的收集、标识及搬运.人事行政部负责选择不可回收废物供应商。

3.3.生产部负责按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并且列出危险废弃物的数量及其清单。

3.4.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公司安全部门应采取措施清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或居民,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4、定义:危险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5、作业程序:5.1. 可回收危险废物的处理,详见《危险废弃物清单》。

5.1.1.危险废弃物:废液的处理。

5.1.1.1.收集:生产部各班组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溶液进行收集,并用容器罐装好,封闭紧,分类存放。

5.1.1.2识别标识:生产部各班组将生产中产生的废弃溶液进行分类标识,将不相溶的危险化学废弃溶液分罐存放,并且清晰标明溶液的名称。

5.1.1.3处理:生产部各班组按分类不同的溶液装入大铁桶内,并且盖紧,进行重量计量,填写记录.由人事行政部联络合格的回收厂家进行回收处理。

5.1.2.危险废弃物:废油、废油漆的处理。

5.1.2.1收集:生产部各班组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油漆用铁桶、罐进行收集,并且盖紧,标识清晰贮存。

5.1.2.2搬运标识:生产部人员将车间内收集的废油、废油漆搬运至指定的处理点贮放,进行重量计量,填写记录,包装盖紧。

5.1.2.3处理:人事行政部根据生产部各班组收集的废油、废油漆联系具有危化品处理资质的机构,据列表清单上的数量进行处理及登记。

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规程

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规程

XXXXXXXXX有限公司一、目的:为确保公司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消除及减少危险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和危害,特制定本规程。

二、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生产区所有在生活、产品检验及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的控制。

三、责任:各生产区环保、安全分管领导及接触危险废物的工作人员和危险废物管理人员。

四、内容:1.危险废弃物的定义:危险废弃物是指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放射性和感染性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化学药品废弃物、实验混合废液及重金属废弃物等。

2.危险废弃物管理要求:2.1危险废弃物与一般固体废弃物和可回收废物应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存。

2.2液体危险废弃物(废油漆、废溶剂)等应存放于专用的桶装容器中,贮存、运送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泄漏和火灾事故。

2.3固体危险废弃物(如电池、汞灯管、空容器罐、沾化学品抹布等)应分类、集中存放于专用包装容器内,并密闭。

以防贮存、运送时泄漏、扩散、污染。

2.4危险废弃物出厂转移时需标明名称、编号、类别、数量、日期及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

2.5长期存放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加盖,并密闭盖好。

2.6盛装危险废物时,不得超过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2.7接触危险废弃物的工作人员每日应及时分类回收危险废弃物,定期将分类好的危险废弃物按照要求送至公司指定的暂存地点,移交给危险废弃物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并在危险废弃物管理台账上注明移交数量和签名。

2.8危险废物存放点和部门危险废物暂存处要有相关标识及严密的封闭措施,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危险废物。

一旦发生危险废物流失、泄漏、火灾等意外事故时,及时采取紧急措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规程版本号:施,并启动应急方案,实施救援处理工作,同时上报相关负责人。

2.9危险废物必须由具有资质的机构或环保部门指定的单位接收,公司危险废物管理部门与之签订危废转移协议,并依照有关规定填写和保存废物转移联单。

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操作规程

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操作规程

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操作规程一、引言实验室是进行科学研究和实验的地方,各种化学药品和试剂是实验室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然而,在进行实验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一些废弃物,包括废液、废溶剂、废脱气剂、废玻璃器皿等。

正确处理实验室废弃物不仅有助于保护环境和实验人员的健康,还是每一个实验室科研工作者的基本职责。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操作规程,以指导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废弃物的安全、高效处置。

二、废液的处置1. 废酸、废碱和废溶液等废液的收集和贮存:(1)使用专用的化学废液贮存容器,容器可以根据实验室废液的类型进行分类和标识。

(2)废液容器应密封严实,防止气体泄漏或溢出。

(3)在贮存废液容器上标明废液的名称、浓度以及贮存日期,以免混淆使用。

(4)稀释后的废液可以经过酸碱中和处理后倒入下水道,但要确保废液的pH值在接受条件范围内。

2. 有机废液的处置:(1)将有机废液倒入专用的有机废液容器中,容器上标明有机废液的名称和存放日期。

(2)有机废液应尽量避免混合,根据不同的有机溶剂性质进行分类贮存。

(3)若有机废液不再需要使用,与废酸碱一起进行酸碱中和处理,然后交由专门的废液处理单位处理。

三、废溶剂的处置1. 废溶剂的储存:(1)废溶剂应倒入密闭的废溶剂瓶中,瓶盖应严密封闭。

(2)废溶剂瓶上标明溶剂的名称、性质以及贮存日期,方便查找和识别。

(3)禁止将不同种类的废溶剂混合贮存,以免发生剧烈反应。

2. 废溶剂的回收和处理:(1)对于可以回收利用的废溶剂,应进行回收处理。

(2)回收废溶剂的过程应使用密闭的设备,防止有害气体的释放。

(3)不能回收的废溶剂应交由专业的废液处理单位处理,绝不能随意倒入下水道或垃圾桶等地方。

四、废脱气剂的处置1. 废脱气剂的贮存:(1)废脱气剂应贮存在封闭的容器中,避免氧气或水分的进入。

(2)废脱气剂容器上标明脱气剂的种类、贮存日期,并严防混淆。

2. 废脱气剂的处理:(1)对于无毒、无害的废脱气剂,可以空气中释放或以环保方式处理。

危险废弃物处理制度

危险废弃物处理制度

危险废弃物处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弃物的处理,防止环境污染,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危险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活动。

第三条危险废弃物处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贮存、分类处理。

第四条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全国危险废弃物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废弃物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危害危险废弃物处理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二、危险废弃物的产生与申报第六条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单位应建立健全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废弃物处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七条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对危险废弃物进行申报,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危险废弃物的种类、产生量、贮存量、处理量、处置量等。

第八条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危险废弃物泄漏、流失、污染环境。

三、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运输第九条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应按照危险废弃物的种类和性质进行,采取防泄漏、防流失、防污染的措施。

第十条危险废弃物的运输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并按照危险废弃物的性质进行分类运输。

第十一条危险废弃物的运输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确保危险废弃物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流失、不污染环境。

四、危险废弃物的贮存与处理第十二条危险废弃物的贮存应选择合适的贮存场所,并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废弃物贮存场所的卫生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二)能够有效防止危险废弃物泄漏、流失、污染环境;(三)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三条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应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并符合以下要求:(一)能够有效减少危险废弃物的数量和毒性;(二)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废弃物处理的环保要求;(三)确保处理过程中不产生新的污染。

危险废弃物的处置规程

危险废弃物的处置规程

危险废弃物的处置规程
1、目的
进行废弃物处置,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2、适用范围
实验室的所有工作人员及实验室的所有废弃物。

3、职责
3.1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及时配制消毒液,熟知并遵守本SOP,严防污染发生。

3.2本SOP 的改动,可由任一使用本SOP 的工作人员提出,并报经下述人员批准签字:室负责人、科主任。

4、操作步骤
4.1废弃物处置应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4)和《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4.2从艾滋病实验室出来的所有废弃物,包括不再需要的样品、培养物和其它物品,均应视为感染性废弃物,应置于专用的密封防漏容器中,安全运至消毒室,并在高压消毒后再进行处理或废弃。

4.3要对感染性物质及其包装物进行鉴别并分别进行处理,相关工作要遵守国家和国际规定。

废弃物可以分成以下几类:
4.3.1可重复或再使用,或按普通“家庭”废弃物丢弃的非污染(非感染性)
废弃物;
4.3.2污染(感染性)锐器--皮下注射用针头、手术刀、刀子及破碎玻璃;这
些废弃
物应收集在带盖的不易刺破的容器内,并按感染性物质处理;
4.3.3通过高压灭菌和清洗来清除污染后重复或再使用的污染材料;
4.3.4高压灭菌后丢弃的污染材料;
4.3.5直接焚烧的污染材料。

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范文

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范文

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弃物的处置活动,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维护社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危险废弃物处置活动。

第三条危险废弃物处置应遵循“谁产生、谁处理”的原则,由废物产生单位负责将危险废弃物交由合格的处置单位处理。

第四条危险废弃物处置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危险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无害化。

第五条危险废弃物处置应采取防止污染、减少危害、节约资源的原则,推进危险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第二章产生单位的责任第六条产生单位应建立健全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废弃物的鉴别、分类、储存等措施,确保危险废弃物的安全产生和储存。

第七条产生单位应对危险废弃物进行鉴别、分类,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标准进行打包、标识,确保其标志醒目、信息完整。

第八条产生单位应将危险废弃物及相关信息记录在危险废弃物清单中,包括废物名称、产生单位、数量、储存方式等。

第九条产生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与合法的处置单位签订危险废弃物处置协议,并确保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产生单位应定期对危险废弃物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储存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处置单位的责任第十一条处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危险废弃物的接收、运输、处理和处置。

第十二条处置单位应建立健全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废弃物的接收、处理和处置流程、技术要求和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处置单位应定期对危险废弃物的处置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修复,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处置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理和处置,确保达到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的要求。

第十五条处置单位应做好危险废弃物的记录和报告工作,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和相关部门报送相关资料。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第十六条环境保护部门是本市的危险废弃物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废弃物管理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危险废弃物处理规程

危险废弃物处理规程

危险废弃物处理规程危险废弃物处理规程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程序和规则。

本文将介绍危险废弃物的定义、分类、处理方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通过遵守本规程,我们可以有效管理危险废弃物,减少其对环境和人类的危害。

1. 定义危险废弃物是指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对环境和人健康具有潜在危害的废物。

这些废物可能含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腐蚀等危险性质。

2. 分类根据危险废弃物的性质和来源,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2.1 有毒废物有毒废物包括重金属废物、有机溶剂废物、农药废物等。

这些废物对人体健康有潜在危害,如吸入、摄入或接触这些废物可能导致中毒、损伤器官等。

2.2 有害废物有害废物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油漆、废酸碱等。

这些废物中的物质对环境有潜在危害,例如会导致土壤污染、水体污染、空气污染等。

2.3 危险化学品废物危险化学品废物包括过期或失效的化学药品、化学试剂等废弃物。

这些废物具有易燃、易爆、腐蚀等危险性质,如果不正确处理可能导致火灾、爆炸或酸碱泄漏等事故。

3. 处理方法处理危险废弃物的方法应根据废物的性质和数量进行选择。

以下是常见的处理方法:3.1 固化处理固化处理是将液体废物转化为固体形态,以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

常用的固化剂包括石灰、水泥、硅胶等。

固化后的废物通常被称为固化体或固化块,可以方便地储存和处理。

3.2 中和处理中和处理是将酸性或碱性废物与相应的中和剂进行反应,使废物的pH值接近中性。

常用的中和剂包括氢氧化钠、氢氧化钙等。

中和处理可以减少废物对环境和人健康的危害。

3.3 化学分解处理化学分解是利用化学方法将废物分解为无害物质。

这种处理方法通常需要专业设备和技术,例如高温热解、高压氧化等。

3.4 再利用和回收处理对于一些可再利用的危险废物,可以进行再利用和回收处理。

例如,废电池可以回收其中的金属,废荧光灯管可以回收其中的稀土元素。

4. 法律法规为了对危险废弃物的处理进行规范,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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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弃物处理规程
1、目的
对公司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控制,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并对环境污染降至最低点。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产生的所有危化品废弃物管控。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可回收危险化学品废物的贮存、标识及保管。

人事行政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废物回收处理站的联系及回收过程的监督。

3.2.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发生相关危险废物的收集、标识及搬运.人事行政部负责选择不可回收废物供应商。

3.3.生产部负责按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并且列出危险废弃物的数量及其清单。

3.4.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公司安全部门应采取措施清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或居民,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4、定义:
危险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5、作业程序:
5.1.可回收危险废物的处理,详见《危险废弃物清单》。

5.1.1.危险废弃物:废液的处理。

5.1.1.1.收集:生产部各班组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溶液进行收集,并用容器罐装好,封闭紧,分类存放。

5.1.1.2识别标识:生产部各班组将生产中产生的废弃溶液进行分类标识,将不相溶的危险化学
废弃溶液分罐存放,并且清晰标明溶液的名称。

5.1.1.3处理:生产部各班组按分类不同的溶液装入大铁桶内,并且盖紧,进行重量计量,填写记
录.由人事行政部联络合格的回收厂家进行回收处理。

5.1.2.危险废弃物:废油、废油漆的处理。

5.1.2.1收集:生产部各班组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油漆用铁桶、罐进行收集,并且盖紧
,标识清晰贮存。

5.1.2.2搬运标识:生产部人员将车间内收集的废油、废油漆搬运至指定的处理点贮放,进行重
量计量,填写记录,包装盖紧。

5.1.2.3处理:人事行政部根据生产部各班组收集的废油、废油漆联系具有危化品处理资质的
机构,据列表清单上的数量进行处理及登记。

5.2.不可回收危险废物的处理
5.2.1.生产部各班组将生产过程中的不可回收的废物进行收集、整理,将散装的废物用胶袋封
装好,同时分类存放,并且标识清晰。

5.2.2.生产部杂工将废弃物存放在标有”不可回收危化品废物”、”不可回收普通废物”的大开口
铁桶内。

5.2.3.生产部杂工将不可回收的危化品废物搬运至指定的存放地点贮存.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联
络有资质的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6、危险废物搬运贮存注意事项:
6.1.危险废物包装容器是否安全可靠。

6.1.1 大铁桶避免倒置。

6.1.2 防止渗漏。

6.1.3 大铁桶容器的盖要拧紧。

6.1.4 防止不相溶的废物混存,避免与氧化剂相接触。

6.1.5 贮存的环境必须是良好的通风的条件。

6.1.6 散装的必须用胶袋包装好。

6.1.7 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及防护用品。

6.1.8 远离火源、热源。

6.2 危险废物搬运注意。

6.2.1 防止静电产生。

6.2.2 不可地面上滚动装有废危化品的包装容器。

6.2.3 轻拿轻放。

7、应急处理
7.1.危险废物的安全措施及应急处理:
7.1.1.危险废弃物不得随意抛弃,严禁倒入水渠内。

7.1.2.贮存场所保持空气流通。

7.1.3.如泄漏或渗漏的废弃危化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转换到好的包装容器内,并且转移至安全区域,泄漏出来的危化品溶液用干沙吸附,大量泄露筑围堤收容,包装好,待处理。

7.1.4.必须佩带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防护眼罩等,避免皮肤直接与危险化学品、油品接触。

7.1.5.脱掉受到污染的衣服,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迅速脱离现场,就医。

7.1.6.用干粉、抗溶泡沫、干沙、土灭火。

7.1.7.危险废物处理者进食前应将手清洗干净。

7.2.人事行政部对危险废弃物的回收机构进行评审认证,危化品废弃物交由有资质的机构回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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