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理要求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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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环保处置规范

医疗废物环保处置规范

医疗废物环保处置规范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这些废物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严重的威胁。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医疗废物环保处置体系至关重要。

医疗废物的分类是环保处置的第一步。

常见的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如被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病理性废物,如手术中切除的人体组织、器官等;损伤性废物,像针头、刀片等锐利器械;药物性废物,过期或淘汰的药品;化学性废物,如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等。

对于感染性废物,必须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

通常采用高温蒸汽灭菌、化学消毒等方法,确保病原体被彻底杀灭。

经过消毒后的感染性废物,可以进入后续的处理环节,如焚烧或填埋。

病理性废物的处理则需要特别小心。

对于人体组织、器官等,一般要先进行防腐处理,然后交由专门的机构进行火化。

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要保证密封性,防止泄漏和污染。

损伤性废物由于具有锐利的边缘,容易造成刺伤和划伤,因此在收集和运输时要特别注意安全。

这类废物通常需要放置在特制的防刺穿容器中,以避免对操作人员造成伤害。

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不能随意丢弃或混入其他废物中。

药物性废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集中回收和处理,化学性废物则需要根据其性质进行分类处理,有的需要经过中和、解毒等步骤,以降低其危害。

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输环节也有严格的规范。

医疗机构内部要设置专门的医疗废物收集点,分类存放不同类型的废物。

收集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防渗漏性能。

在运输过程中,要使用专用的运输车辆,车辆要具备防泄漏、防遗撒、消毒等功能。

运输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操作流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医疗废物的处置场所也有严格的要求。

处置场所应远离居民区、水源地等敏感区域,具备完善的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

例如,焚烧处置设施要保证废气达标排放,填埋场要做好防渗处理,防止污染物渗入地下水中。

在医疗废物的环保处置过程中,还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医疗废物处置制度(5篇)

医疗废物处置制度(5篇)

医疗废物处置制度①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防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②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③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④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性废物,必须首先在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⑤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封闭。

其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根据消毒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后才能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⑥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⑦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____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⑧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

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⑨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⑩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应将针头剪掉,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医疗废物处置制度(2)是指为了保护公众和环境的健康而制定的针对医疗废物处理和处置的法律、规章和政策。

医疗废物指的是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毒性或其他危害特性的废弃物。

医疗废物处置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医疗废物被安全、有效地处理和清理,以防止其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1. 分类和标识:医疗废物应根据其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和标识,以便进行适当的处理和处置。

2. 包装和集中存储:医疗废物应被正确地包装和密封,以防止交叉污染和泄漏。

它们应该被存储在专门的区域或容器中,以减少风险。

医疗废物管理的规范及要点

医疗废物管理的规范及要点

医疗废物管理的规范及要点医疗废物管理是指对医疗机构、实验室和药房等产生的具有传染性和危险性的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存储、处理和处置的过程。

良好的医疗废物管理是保障公共卫生和环境安全的重要举措。

以下是医疗废物管理的规范及要点。

1.废物分类:医疗废物应根据其危险性和特点分为不同类别,如感染性废物、医药废物、化学品废物和尖锐器械等。

这有助于对废物进行有效的收集、处理和处置。

2.标识和包装:医疗废物应在产生时进行标识,以便识别废物的危险性和处理要求。

不同类别的废物应在包装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使用特定的容器、标识和密封等。

3.收集和存储:医疗废物的收集和存储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废物的收集应有专门的容器,并设立固定的收集点,以便工作人员方便地投放废物。

废物的存储应避免火灾、渗漏和交叉污染等风险,如采取正确的封闭措施和定期清理。

4.处理和处置:医疗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应根据废物的危险级别和特性选择合适的方法。

常见的废物处理方法包括高温焚烧、化学处理、物理处理和微生物处理等。

处理后的废物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对环境和健康造成危害。

5.人员培训和管理:医疗机构应进行医疗废物管理方面的培训,使相关人员了解废物的分类、包装、收集和处理要求。

同时,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医疗废物管理的高效性和规范性。

6.环境监测和风险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废物处理系统进行环境监测,评估风险和改进措施。

通过监测废物处理过程中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等指标,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废物处理的质量和安全性。

7.社会宣传和参与:医疗废物管理需要广泛的社会宣传和参与。

医疗机构应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宣传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并鼓励公众正确投放和处理医疗废物。

8.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遵守: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医疗废物管理符合相关的要求。

如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应设立废物管理负责人,并定期对医疗废物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估。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要求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要求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要求Revised at 16:25 am on June 10, 2019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要求为规范医疗废物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提出如下要求;监督管理护理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存放、运输和对外相关部门联络等工作;一、医院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每月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一次;二、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医疗废物管理措施:1、各科室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要求分类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锐器盒满3/4时必须及时更换;2、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负责废物袋的扎口和贴标签;医疗废物要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暂存、密闭运输;3、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必须建立医疗废物出入应当每天有登记,送出去有接收记录,专人负责;4、医疗废物清运员清运时实行交接制度,双方签字;应用联单转运;签字记录保存至少3年;5、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防护措施,每年体检一次,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指定路线运送到医院制定的暂存场所,统一处理;6、医疗废物暂存处应防潮、防湿、防四害、防渗漏;7、对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应及时清洁和消毒;8、各类人员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医疗废物的过程中,必须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旦发生刺伤、擦伤等意外事故时按暴露后处理流程进行处理;9、医疗废物禁止任何科室、个人转让和买卖;10、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时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处理;11、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处理方法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它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等、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处理方法:1、以上废物产生后放入有明显标识的医用垃圾袋后,由专人定时、定路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垃圾桶收集到医院医疗垃圾暂存间,后交由医疗垃圾处置单位处置;2、各种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其它消毒方法消毒,然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3、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学锐器,包括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及一次性使用空针、输液器、输血器的针头部分等;处理方法:产生后立即放入防刺、防渗漏的硬质容器中,后放入有明显标识的医用垃圾袋中,由专人定时收集于医院医疗垃圾中转站;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药品包括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细胞毒性药物、遗传毒性药物、疫苗、血液制品等;处理方法:由药剂科设专人管理,存入不合格药品区,及时上报药品管理部门,并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处理,处理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包括医学音像、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等;处理方法:由总务科设专人管理;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的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的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的处理规范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感染性、毒性、腐蚀性、化学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的处理对于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医疗废物的处理规范。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医疗废物主要分为五类:感染性废物、毒性废物、腐蚀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1.感染性废物:包括破损的医用敷料、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废弃的医学实验动物等。

2.毒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消毒剂、废弃的化学药品、废荧光灯管、废汞温度计等。

3.腐蚀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消毒剂、废酸、废碱等。

4.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消毒剂、废弃的化学药品、废荧光灯管等。

5.放射性废物:包括放射性诊断和治疗用品、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废弃物等。

二、医疗废物的处理原则医疗废物的处理应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和安全化的原则。

1.无害化: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破坏医疗废物的有害特性,使其对环境和人体不再构成危害。

2.减量化:通过优化医疗流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措施,减少医疗废物的产生量。

3.资源化:回收和利用医疗废物中的可资源化物质,降低资源浪费。

4.安全化:确保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三、医疗废物的处理流程医疗废物的处理流程包括收集、分类、运输、处理和处置五个环节。

1.收集: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收集点,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2.分类:根据医疗废物的特性进行分类,确保同类废物集中处理。

3.运输:医疗废物运输应使用专用的运输工具,避免交叉污染。

4.处理: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5.处置:对经过处理的医疗废物进行最终处置,如填埋、焚烧等。

四、医疗废物处理的技术方法1.高温焚烧:通过高温焚烧,破坏医疗废物的有害特性,实现无害化处理。

2.化学消毒:利用化学消毒剂对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处理,降低感染性废物中的病原体活性。

医疗废弃物的国际标准与规范

医疗废弃物的国际标准与规范

医疗废弃物的国际标准与规范在现代医疗环境中,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和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医疗废弃物包括感染性废弃物、化学性废弃物和放射性废弃物等,这些废弃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都构成潜在的威胁。

因此,国际社会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规范来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本文将着重介绍医疗废弃物的国际标准与规范。

一、国际标准与指南为了确保全球范围内医疗废弃物的处理符合高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制定了一系列的国际标准和指南。

这些标准和指南涵盖了医疗废弃物的分类、处理、包装、储存和运输等方面。

以下是几个重要的国际标准和指南:1. ISO 13485:这是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国际标准,其中包含了有关医疗废弃物管理的规定。

该标准强调了医疗废弃物管理的重要性,要求医疗机构建立符合标准要求的废弃物管理系统。

2. WHO《医疗废物管理指南》:这是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一份详细指南,旨在帮助各国制定和实施健康和环境安全的医疗废物管理措施。

该指南包括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储存和最佳处理方法等内容,为各国提供了宝贵的参考依据。

3. ISO 14001:这是环境管理体系的国际标准,它要求组织在管理和处理医疗废弃物时务必遵守环境法规,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减少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二、国际规范与要求除了国际标准和指南,各个国家和地区还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和要求,以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理。

以下是几个知名的国际规范与要求:1. 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医疗废物管理法规:这是美国针对医疗废物制定的法规,规定了医疗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在废物处理和处置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 欧盟医疗废物指令:欧盟制定了一系列的指令,要求成员国采取措施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

这些指令规定了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运输和处置方式等要求。

3. 香港特别行政区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定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医疗废物的存储、运输和处置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并规定了相关机构和个人的责任。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与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与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与处理规范一、引言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不仅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严重威胁,还可能成为疾病传播的途径。

因此,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 and处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 建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医疗机构应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各级负责人,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根据医疗废物的性质,将其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等五大类,并分别采用相应的收集容器和措施。

3. 规范包装和标识:医疗废物应采用专用包装材料,并在包装物上明显标识医疗废物的类别、产生日期和必要的警示语。

4. 储存和管理:医疗废物应储存于专用储存间,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

储存间应具备良好的封闭措施,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5. 运输和处置:医疗废物应采用专用运输工具,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将医疗废物运送至指定的处理场所。

医疗废物处理场所应具备相应的处理设施和技术,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理。

6. 培训和宣传: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培训,提高医疗废物管理的意识和水平。

同时,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宣传,提高公众对医疗废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三、医疗废物处理规范1. 感染性废物处理:感染性废物应采用高温蒸汽灭菌、化学消毒或其他有效的方法进行处理,确保病原体被彻底杀灭。

2. 病理性废物处理:病理性废物应采用焚烧、医学处置或其他有效的方法进行处理,防止对人体和环境产生危害。

3. 损伤性废物处理:损伤性废物应采用破坏、焚烧或其他有效的方法进行处理,避免造成刺伤或割伤等伤害。

4. 药物性废物处理:药物性废物应采用化学分解、焚烧或其他有效的方法进行处理,防止药物残留和环境污染。

5. 化学性废物处理:化学性废物应根据化学性质进行分类,采用化学分解、焚烧、填埋或其他有效的方法进行处理,确保化学废物得到安全处理。

医疗废弃物管理与处置规范

医疗废弃物管理与处置规范

医疗废弃物管理与处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安全健康。

2.本规章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及其下属部门、各科室、医生、护士、助理、清洁工和其他涉及医疗废弃物的工作人员。

2.医疗废弃物包含但不限于医疗废纸、废弃药品、废旧器械、感染性废物等。

第二章医疗废弃物分类与包装第三条分类原则1.医院医疗废弃物分类应依据废物的性质、不安全程度和处理方式进行分类,包含一般垃圾、有害垃圾、化学药品废物、感染性废物等。

2.各科室应建立并执行医疗废弃物分类制度,确保废物正确分类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四条包装要求1.医疗废弃物应放置在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专用容器中,容器应密封、坚固,不能渗漏。

2.依据医疗废弃物的分类级别,应选择相应的颜色进行标示,以便于识别和处理。

第三章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和贮存第五条收集要求1.各科室应设置固定的医疗废弃物收集点,工作人员需定时将医疗废弃物放置在指定容器内。

2.工作人员在收集过程中应注意避开废物的二次污染,避开废物外溢、散落或燃烧。

第六条贮存要求1.医院应设置特地的医疗废弃物贮存区域,贮存区域应与医院主体区域分隔,并设有相应的标识牌。

2.医疗废弃物贮存区域应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确保环境乾净和卫生。

第四章医疗废弃物的运输和处理第七条运输要求1.医疗废弃物应由特地的环卫公司或有资质的运输机构负责运输,运输过程中要严格遵从运输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2.运输工具应配备专用的医疗废弃物运输容器,运载时必需保持密闭,并在车辆上明显标识,避开废物外泄。

第八条处理方式1.一般垃圾应依照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投放到指定的垃圾箱中。

2.有害垃圾和化学药品废物应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处理。

3.感染性废物应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消毒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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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处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目的和原则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防治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止疾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医疗废物处置应遵循环境健康风险预防、安全无害、废物减量的原则。

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过程的暂时贮存、运送、处置的技术要求,规定了相关人员的培训与安全防护要求、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措施、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的特殊要求。

对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执行本规范确定的“焚烧炉温度”和“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医疗废物分散处理,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医院临床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同时处置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危险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

本规范未规定的其他要求按《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执行。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暂时贮存、运送不适用本规范,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废弃放射源的污染控制按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定执行。

有关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包装规范,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另行发布。

本规范适用于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医学科研、医学、教学、尸体检查和其他相关活动中的医疗废物产生者和集中处置者(包括运送者)。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和文件所含的条文,通过本规范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9217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定义下列定义适用于本规范:医疗废物(Medical waste):本规范采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医疗废物定义,具体分类名录依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

运送(Transportation)指医疗废物运送者(通常也为处置者)采用专用车辆(或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使用船只)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将医疗废物从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直接送至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集中处置场所的过程。

暂时贮存( Temporary storage)指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将运达的医疗废物存放于本单位内符合特定要求的专门场所或设施内的过程。

交接(Hand over)指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将暂时贮存的医疗废物移交给废物运送者,并与运送者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上签字确认的过程。

周转箱(桶)(Transfer container/barrel)盛装经密封包装的医疗废物的专用硬质容器。

该容器用于医疗废物运送车运送医疗废物,使经包装的医疗废物不直接和车辆厢体接触或直接暴露于外环境,或在发生包装袋破损时起到防止废物污染车厢和外环境的作用。

包装袋(Packing bag)用于盛装除损伤性废物之外的医疗废物的初级包装,并符合一定防渗和撕裂强度性能要求的软质口袋。

处置(Disposal)指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按照规定的技术措施和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安全无害和减量处理的过程。

高温热处置技术(High temperature disposal)本规范是指高温焚烧、高温热解焚烧及其他类似的固体废物处置技术。

最终处置(Final disposal)指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将经无害化处置后的医疗废物及其残余物进行安全填埋的过程。

第二章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库房具有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并应满足下述要求: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有防雨淋的装置,地基高度应确保设施内不受雨洪冲击或浸泡;必须与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方便医疗废物的装卸、装卸人员及运送车辆的出入;应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出,以及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地面和米高的墙裙须进行防渗处理,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产生的废水应采用管道直接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禁止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库房外宜设有供水龙头,以供暂时贮存库房的清洗用;避免阳光直射库内,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和通风条件;库房内应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应按和卫生、环保部门制定的专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要求,在库房外的明显处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暂时贮存库房专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具体要求见附录A。

专用暂时贮存柜(箱)不设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如门诊部、诊所、医疗教学、科研机构,当难以设置独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时,应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柜(箱),并应满足下述要求: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柜(箱)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并有防雨淋、防扬散措施,同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盛放在周转箱内后,置于专用暂时贮存柜(箱)中。

柜(箱)应密闭并采取安全措施,如加锁和固定装置,做到无关人员不可移动,外部应按照和附录A 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可用冷藏柜(箱)作为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柜(箱);也可用金属或硬制塑料制作,具有一定的强度,防渗漏。

卫生要求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每天应在废物清运之后消毒冲洗,冲洗液应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柜(箱)应每天消毒一次。

暂时贮存时间应防止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库房和专用暂时贮存柜(箱)中腐败散发恶臭,尽量做到日产日清。

确实不能做到日产日清,且当地最高气温高于25℃时,应将医疗废物低温暂时贮存,暂时贮存温度应低于20℃,时间最长不超过48小时。

管理制度医疗卫生机构应制定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及应急处理措施。

医疗卫生机构的暂时贮存库房和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柜(箱)存放地,应当接受当地环保和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交接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

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或未盛装于周转箱内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要求医疗卫生机构重新包装、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

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有权拒绝运送,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化学性医疗废物应由医疗卫生机构委托有经营资格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未取得相应许可的处置单位医疗废物运送人员不得接收化学性医疗废物。

医疗卫生机构交予处置的废物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

设区的市环保部门对医疗废物转移计划进行审批。

转移计划批准后,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的日常医疗废物交接可采用简化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

在医疗卫生机构、处置单位及运送方式变化后,应对医疗废物转移计划进行重新审批。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一式两份,每月一张,由处置单位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医疗卫生机构和处置单位分别保存,保存时间为5年。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的格式见附录B。

每车每次运送的医疗废物采用《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管理,一车一卡,由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填写并签字。

当医疗废物运至处置单位时,处置厂接收人员确认该登记卡上填写的医疗废物数量真实、准确后签收。

《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格式见附录C。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填报医疗废物处置月报表,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应当填报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的年报表,并于每年1月份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产生和处置情况年报表。

医疗废物处置月报表格式见附录D,医疗废物产生、处置的年报表格式见附录E。

第四章医疗废物的运送运送车辆要求医疗废物运送应当使用专用车辆。

车辆厢体应与驾驶室分离并密闭;厢体应达到气密性要求,内壁光滑平整,易于清洗消毒;厢体材料防水、耐腐蚀;厢体底部防液体渗漏,并设清洗污水的排水收集装置。

运送车辆应符合《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19217)。

运送车辆应配备(1) 本规范文本(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3)《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4) 运送路线图(5) 通讯设备(6)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名单与电话号码(7) 事故应急预案及联络单位和人员的名单、电话号码(8) 收集医疗废物的工具、消毒器具与药品(9) 备用的医疗废物专用袋和利器盒(10) 备用的人员防护用品图形和文字标识(1)医疗废物运送车辆必须在车辆前部和后部、车厢两侧设置专用警示标识;(2)运送车辆驾驶室两侧喷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名称和运送车辆编号。

医疗废物运送车如需改作其他用途,应经彻底消毒处置,并经环保部门同意,取消车辆的医疗废物运送车辆编号,按照公安交通管理规定重新办理车辆用途变更手续。

运送要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根据总体医疗废物处置方案,配备足够数量的运送车辆和备用应急车辆。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为每辆运送车指定负责人,对医疗废物运送过程负责。

运送频次:对于有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处置单位必须每天派车上门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对于确实无法做到日产日清的有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按本规范条第2款要求处理。

对于无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如门诊部、诊所,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至少2天收集一次医疗废物。

运送路线: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域和交通拥堵道路。

经包装的医疗废物应盛放于可重复使用的专用周转箱(桶)或一次性专用包装容器内。

专用周转箱(桶)或一次性专用包装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医疗废物装卸载尽可能采用机械作业,将周转箱整齐地装入车内,尽量减少人工操作;如需手工操作应做好人员防护。

医疗废物运送前,处置单位必须对每辆运送车的车况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后方可出车。

运送车辆负责人应对每辆运送车是否配备本规范所要求的辅助物品进行检查,确保完备。

医疗废物运送车辆不得搭乘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装载或混装其他货物和动植物。

车辆行驶时应锁闭车厢门,确保安全,不得丢失、遗撒和打开包装取出医疗废物。

消毒和清洗要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必须设置医疗废物运送车辆清洗场所和污水收集消毒处理设施。

医疗废物运送专用车每次运送完毕,应在处置单位内对车厢内壁进行消毒,喷洒消毒液后密封至少30分钟。

医疗废物运送的重复使用周转箱每次运送完毕,应在医疗卫生机构或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内对周转箱进行消毒、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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