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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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范文(4篇)

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范文(4篇)

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科室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工作,保障医院环境的卫生和员工的健康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科室内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的分类、临时存放、收集和处置。

第三条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科室内的医疗废物产生、分类、处置工作由科室内指定的专人负责。

相关人员应接受培训,掌握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方法及相关知识。

第五条医疗废物的分类,是指将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通过分类方式划分为不同类型的废物。

第六条医疗废物的处置,是指将科室内分类好的医疗废物按照处理方法进行集中收集、处理或销毁的过程。

第七条医疗废物分类处置工作应加强科室与医务人员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处置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第八条科室负责人对本制度负责,并组织相关人员定期检查医疗废物分类处置情况,确保遵守本制度的执行。

第二章医疗废物的分类第九条医疗废物的分类按照其危害程度划分为6类,分别为:(一)感染性废物:指被传染并且可能使人感染的医疗废物,包括临床以及实验室产生的传染病生活垃圾、废弃药品、注射器、针头、压滤袋、污染的敷料等。

(二)有害性废物:指对人体健康或者环境造成有毒有害影响的医疗废物,包括废弃药物、废弃药品包装物(如包装纸盒、内衬材料、塑料药瓶等)、农药瓶、荧光灯管、废电池等。

(三)化学性废物:指含有有毒化学品,能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危害的医疗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药品容器、废弃的试剂瓶、废弃的化学试剂等。

(四)放射性废物:指含有放射性物质,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放射性危害的医疗废物,包括放射性药品废物、放射性药品外包装废物、放射性探针、放射性试剂瓶等。

(五)一般性废物:指除上述分类外的其他医疗废物,包括医用纱布、纱布包扎过的废弃物、过期的试纸、废弃的纸质、塑料制品等。

(六)尖锐器械:指科室内使用的可能伤及人体的刀片、注射器、针头等。

第十条科室内的医疗废物产生、分类的原则为:(一)废物应按照上述分类进行划分。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完整版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完整版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完整版一、总则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处置管理,保护环境和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及相关医疗废物处理单位。

三、医疗废物分类根据医疗废物的特性,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感染性废物:包括医疗废物与传染病相关的废物、病原微生物培养物、对感染有潜在危害的污染物等。

2.医疗器械废物:包括废旧医疗器械、注射器、针头、导管等。

3.医药废物:包括过期药品、废弃药品及其包装材料等。

4.化学废物:包括实验室废液、废化学试剂等。

5.辐射废物:包括放射性药物、放射治疗产生的废物等。

四、医疗废物收集与储存1.医疗机构应当配备密闭式、带锁医疗废物容器,区分不同类别的医疗废物。

2.医疗废物容器应当定期清洗和消毒,并定期更换。

3.废纸、废塑料、废玻璃等非感染性废物应当与感染性废物分开收集,储存在不同的容器中。

4.废弃药品应当收集于封闭的药品收集容器中,并定期清空。

五、医疗废物的处置方式1.感染性废物:a.原则上要进行密闭式无害化处理,如高温焚烧、微波消毒等。

b.废物焚烧产生的烟气、废水等要经过净化处理后排放。

2.医疗器械废物:a.废旧医疗器械应当分类清理、处理和回收利用。

b.废针头、导管等应当焚烧或经过严格处理后进行填埋。

3.医药废物:a.过期药品应当经过分类清理、质量检测和无害化处理后进行填埋。

b.废弃药品及其包装材料应当经过分类清理、包装和外运,交于专业单位处理。

4.化学废物:a.废液和废化学试剂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储存、标识,交给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b.废液处理后产生的废水应当经过净化处理后排放。

5.辐射废物:a.放射性药物应当交由有资质的放射性废物处理单位进行管理和处理。

b.放射治疗产生的废物应当在规定的条件下密闭储存,并交由专业单位进行处理。

六、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措施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三篇)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三篇)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环境和公共健康,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目的和适用范围:明确医疗废物管理的目的和适用范围,包括医疗机构、医药企业、药店等相关单位。

2. 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医疗废物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和环境保护部门等。

3. 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管理,包括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尖锐器械等。

4. 医疗废物收集和运输:明确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输方式,包括使用专用的容器和标识,并确保收集和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和污染。

5.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规定医疗废物的处置设施应符合相关的环境保护标准,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6. 员工培训和安全防护:要求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7. 监督和检查:建立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8. 处罚和奖励措施: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给予处罚,对符合管理要求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9. 法律法规依据:列举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明确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责任。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减少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促进医疗废物的合理利用和处置,保护公共健康和生态环境。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二)是指对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运输、处理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

1. 收集管理: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收集点,规定医疗废物的收集容器、收集方法和频次,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收集。

2. 分类管理:根据医疗废物的属性和危害程度,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并对不同类别的废物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如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医用设备等。

3. 运输管理:规定医疗废物运输的要求,如特定的运输车辆、装载容器和包装方式,并要求运输过程中做好防护和事故应急准备。

4. 处理管理:对医疗废物的处理方式和设备进行规范,如焚烧、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确保废物处理的安全、环保。

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三篇)

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三篇)

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工作,保护环境,维护医疗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科室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科室内各类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工作。

第三条本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工作由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四条本科室全体医务人员、护理人员、清洁人员等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废物分类第五条科室医疗废物分为四类,即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尖锐器械和一般废物。

第六条感染性废物包括:被感染或疑似感染的生物医疗器械、材料、废弃物品、液体和固体排泄物、分泌物。

第七条化学性废物包括:废液、废药、废化学试剂、废药瓶、废污染的胶布和纱布等。

第八条尖锐器械包括:锐利的医疗器械、玻璃、注射器、针头等。

第九条一般废物包括:非感染性的、无害的医疗废弃物品,比如纸张、玻璃、纱布、胶布等。

第十条在临床操作时产生的具有感染性的医疗废物必须在专用的医疗废物储存箱内进行收集、储存和运输。

第十一条废物分类应当在产生环节进行,各类废物都应在储存前进行分类。

第三章废物收集、储存和运输第十二条科室废物收集应当由专门人员负责,收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医疗废物收集管理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三条废物收集容器应当使用专用的刚性红色或黄色塑料箱,箱体应加盖密封。

感染性废物容器应专为收容感染性废物而设计,外表标示有危险性气象符号,并在容器表面粘贴标签。

化学性废物容器应专为收容化学性废物而设计,外表标示有化学性无标志,并在容器表面粘贴标签。

第十四条废物储存点应当设立在离临床操作现场最近的位置,应远离人员流动区,并且保持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废物储存点应当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以确保废物安全储存。

第十六条废物运输应当由专用车辆进行,运输途中应当做到安全、稳定、不泄露,不扬散。

第四章废物处置第十七条科室应当建立废物处置联络站,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交废物处置相关证明。

第十八条感染性废物应当通过专门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焚烧处理。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处置全过程。

第三条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保健、科研、教学、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毒性、危险性的废物。

第四条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应当遵循分类管理、安全处置、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医院应当成立医疗废物处置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防保组长担任,成员包括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后勤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

第七条医疗废物处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组织医疗废物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科室应当指定兼职管理员,负责本科室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第三章分类管理第九条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一)感染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病理废物等。

(二)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针头、刀片、玻璃碎片等锐器。

(三)药物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药品、消毒剂、杀虫剂等。

(四)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废液、废气等。

(五)放射性废物:包括废弃的放射性药品、放射性同位素等。

第十条各科室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

第四章收集与储存第十一条各科室应当配备相应的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并按照规定进行标识。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应当由产生科室的兼职管理员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运送。

第十三条医疗废物应当在产生科室的暂存间进行储存,暂存间应当具备防潮、防盗、防鼠、防蝇、防蟑螂等设施。

第十四条储存医疗废物的暂存间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第五章运输与处理第十五条医疗废物的运输应当由医院指定的专职回收人员进行,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全文完整版)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全文完整版)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全文完整版)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减少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废物应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分类、采集和处理,禁止直接弃置。

第四条所有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应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同时,应定期检查和评估,不断完善制度。

第二章医疗废物分类第五条医疗废物按照其危害程度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放射性医疗废物、普通医疗废物。

第六条感染性医疗废物指的是含有或者被病原体感染的医疗废物,包括医疗废液、固体废物、制备废物以及输液器等。

第七条化学性医疗废物指的是含有危(wei)险化学品和有害物质的医疗废物,包括化学药剂、废电池以及荧光灯管等。

第八条放射性医疗废物指的是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医疗废物,包括放射性药品、放射性仪器等。

第九条普通医疗废物指的是无害废弃物或者处于治疗过程中且未受过污染的医疗废物,包括普通诊疗用的牙签、纱布等。

第十条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应根据医疗废物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包装和标识。

第三章医疗废物采集和包装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应制定医疗废物采集和包装方案,明确采集和包装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应定期对废弃物进行清理和采集,确保医疗废物不外泄。

第十三条感染性医疗废物应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进行采集和包装,包装时应注意避免直接接触。

第十四条化学性医疗废物应使用密闭的特种容器进行采集和包装,标示名称、危(wei)险性等信息。

第十五条放射性医疗废物应使用特种容器进行采集和包装,并进行严格标示。

第十六条普通医疗废物应采集并放入普通垃圾袋内,并分类投放。

第四章医疗废物处置第十七条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应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医疗废物的处置。

第十八条感染性医疗废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方法包括高温高压、微波辐射等。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五篇)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五篇)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1、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标准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生活垃圾按城市垃圾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2、医疗污物的处理采取分类收集原则,尽量减少有害有毒废弃物和带传染性废弃物的数重,有利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

3、设置三种以上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感染性废弃物),有特殊标志的污物袋装直接焚烧、放射性和其它特殊的废弃物。

污物袋应坚韧耐用,首选可降解塑料袋。

所有废弃物都应经消毒后,分别放入标有相应颜色的污物袋中,每日由专人负责运送,也可根据需要收集中装入服务站内污物箱或废物存放地,____天内请运送单位清空。

4、针头、输液器等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

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严禁出售给其他非指定单位或随意混入生活垃圾中丢弃。

5、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以下基本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做毁形处理;(2)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3)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6、液体污物及污水的处理,参照《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二)是指针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废弃物进行规范管理和处理的制度。

以下是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废物分类:将医疗废物分为不同类别,如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放射性废物等。

按照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处理。

2. 废物收集:医疗机构应设立废物收集点,将不同类别的废物分别收集,并设立相关标识和容器,防止交叉污染。

3. 废物运输:医疗机构应选择符合规定的专业运输公司,将收集好的废物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运输,确保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造成泄漏或污染。

4. 废物处理:医疗机构可选择将废物交由专业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或采取内部处理方法,如高温焚烧、消毒等,确保废物无害化处理。

完整版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完整版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完整版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的妥善处置对于保障公众健康、防止疾病传播以及保护环境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处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医疗废物应按照其性质和危险程度进行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如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如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3、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如医用针头、缝合针、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4、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如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5、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如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

二、医疗废物的收集1、各科室应按照医疗废物的分类要求,将产生的医疗废物分别放置于专用的收集容器内。

感染性废物应置于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内;损伤性废物应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利器盒内;病理性废物应置于专用的冷藏冰柜内;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应分别置于相应的容器内。

2、医疗废物产生地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3、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袋或容器应达到规定的强度和密封性要求,不得有破损、渗漏和遗撒。

4、医疗废物达到包装袋或者容器的 3/4 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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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三、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物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处理。

六、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盛装达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采用有效方式封口,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七、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要及时消毒处理污染处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八、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专职管理人员安全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站,认真做好交接、登记。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

运送时应防止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九、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存放回收的医疗废物,防止流失、泄漏和扩散。

十、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及时做好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转运交接工作,及时对暂存站室内外进行冲刷、清扫和消毒,并保存相关记录。

十一、各种登记资料,要记录准确、详细,妥善保管三年以备查。

十二、禁止任何科室和个人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禁止买卖、转让医疗垃圾。

十三、接触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及有关文件,处理医疗废物时应做好自身防护,如不慎被刺伤或污染应按规定做好清创、消毒及预防用药。

附1: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的防护
1.处理医疗废物时应穿工作衣、裤、戴工作帽、带手套、穿工作鞋。

处理后立即脱去工作用品并认真洗手。

2.处理传染病患者污染的垃圾时,按传染病防护要求进行防护。

3.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流失、泄露和扩散,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每两年健康查体一次。

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5.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被传染病患者污染的医疗废物刺伤或擦伤时,应立即消毒。

6.被锐器伤的处理:如不慎被锐器伤刺伤,应立即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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