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与规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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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处置流程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处置流程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处置流程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机构产生的具有传染性、有毒性、危险性等特点的废弃物品。

正确的管理和处置医疗废物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至关重要。

因此,建立健全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规范的处置流程是非常必要的。

一、医疗废物分类及管理制度根据《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主要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放射性医疗废物和一般医疗废物。

各类医疗废物应当进行分类、标识、包装、存放和运输。

感染性医疗废物包括用过的锐器、胸腔积液、腹水及器官和组织。

化学性医疗废物主要指含有毒害性化学物质的废物,如废药品、化疗药物残渣等。

放射性医疗废物是指含有放射性物质或被放射性物质污染的废物,如放射性药物包装物、放射性核素疗法产生的废物等。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应包括废物产生、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等全过程管理制度。

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医疗废物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及其职责。

二、医疗废物处置流程1. 废物产生与分类:医疗废物的产生源头主要包括手术室、病房、门诊等不同部门,医务人员应根据废物的种类进行分类投放,并在废物包装外部明显位置标示废物种类。

2. 废物收集与暂存:各部门应设置专用的医疗废物暂存设施,确保废物的暂时存放安全。

废物暂存容器应做到密封性良好,可以防止废物泄霜或蔓延。

3. 废物运输与处置:医疗废物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废物运输公司进行运输,运输途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废物的最终处置应当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选择正规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4. 废物处置后的监管:医疗机构应对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进行记录和跟踪,并定期对医疗废物的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

对于有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处罚。

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处置流程中,各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医疗废物管理,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废物分类意识和操作技能。

只有建立健全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规范的处置流程,才能有效减少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的威胁。

医疗废物管理和规范处置

医疗废物管理和规范处置
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 防扩大污染; 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分类收集,置放于专用包装物和利器
医疗废物分为五类
盒中
三.
□感染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

□药物性废物
◇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应当进行医疗 废物登记并分类收集
(五)医疗废物暂存管理
1.暂存设施的硬件基本要求 (1)远离医疗、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 方便装卸、装卸人员及运送车辆的出入; (2)严密的封闭措施,专人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入以及防鼠、防蝇、 防蟑、防盗以及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有基本清洁设施; (3)设施内地面与1M高的墙裙进行防渗处理,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 污水应用管道直接排入医疗机构内的污水消毒、处理系统;有良好的照明 与通风条件,避免阳光直射; (4)设施外有明显警示标识,库房内有“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国家医疗废物管理的主要法律法规与规章
1.《传染病防治法》 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4.《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5.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 6.关于发布《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 和警示标识规定》的通知 7.《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



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废物,先进行灭菌或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

性废物收集处理

4.大体积的病理废物应及时单独分类收集,注明为“病理性废物”

的中文标签

5.完整包装的报废血不需要进行消毒处理,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医疗废物分类与收集第四条医疗废物应当按照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明显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容器或包装袋,并在容器或包装袋上标明废物类别。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将医疗废物分类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或包装袋中,确保不泄露、不散落。

第三章医疗废物运输与贮存第七条医疗废物应当使用专用车辆进行运输,运输过程中应当密封、防漏、防遗撒。

第八条医疗废物贮存设施应当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确保医疗废物不污染环境、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

第九条医疗废物应当定期从贮存设施中运出,运至具备相应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第四章医疗废物处置第十条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置资质和技术能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进行处置。

第十一条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确保处置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处置后的残留物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处置记录制度,记录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处置方法和处置结果等信息。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医疗废物泄露、散落或者非法处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环境保护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公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和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属于6个危险废物类别的有毒、有害、有感染性的废物。

第三条医疗废物管理遵循“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医疗卫生机构是医疗废物的主要产生者和管理单位。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规范处置。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责任制,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市、县一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医疗废物的分类和标识第七条医疗废物按照危险程度和性质分为6个类别:常规废物、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放射性废物、药物废物和医疗器械。

第八条医疗废物应当使用特殊标识进行标识,明确废物的类型、处理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九条医疗废物的包装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包装必须完整、牢固,并具备防渗漏的要求。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贮存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医疗废物贮存室,负责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

第十一条医疗废物贮存室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设施设备齐全,保持清洁、干燥、通风。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贮存室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培训和知识,掌握正确的废物贮存和处理方法。

第十三条医疗废物应当分类贮存,不同类别的医疗废物应当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四条医疗废物贮存容器应当密封、不漏气、不渗漏,容器表面应当清洁,标识清晰。

第十五条医疗废物贮存室应当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积存时间超过规定标准的废物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章医疗废物的运输和处置第十六条医疗废物的运输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委托专业的运输单位进行。

第十七条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应当具备防渗漏、防污染的设施和措施,运输过程中应当避免碰撞、振动和其他损伤。

第十八条医疗废物运输人员应当经过相关培训,掌握正确的运输方法和安全要求。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标准规范》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标准规范》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标准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标准规范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化学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废物。

为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医疗机构需要制定医疗废物管理标准规范,以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包装、运输和处置工作。

一、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医疗机构应根据危险特性和处理方式的不同,将医疗废物分为不同的类别,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1. 医疗废物类别- 类别一:感染性废物,包括传染性病原体、疫苗、血液制品等;- 类别二:病理性废物,包括人体组织、器官和尸体等;- 类别三:药物类废物,包括过期药物、废弃药物、药瓶等;- 类别四:化学性废物,包括荧光灯、废电池、废药剂等;- 类别五:放射性废物,包括放射性药剂、放射性源等;- 类别六:普通废物,包括一般医疗用品和一次性用品等。

2. 医疗废物分类管理要求- 不同类别的医疗废物应进行分类存放,不得混合或混装;- 废物容器应标明废物类别,以便于识别和处理;- 针头、注射器等尖锐器械应单独集中处理,并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伤害;- 放射性废物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密封、存储和处置。

二、医疗废物收集和包装医疗机构应设立医疗废物收集站点,并制定相应的收集和包装要求:1. 医疗废物收集站点- 医疗机构内应设立足够数量的废物收集站点,方便医务人员分类投放;- 废物收集站点应设在离诊疗活动区域近、通风良好且易于清洗的地方;- 废物收集容器应密封、防漏、耐腐蚀,并设施有防护措施,避免医务人员直接接触废物。

2. 医疗废物包装要求- 医疗废物应专门用塑料袋进行密封包装,并做好封口,以防泄漏;- 废物袋外应标注废物类别、医疗机构名称、日期等必要信息;- 废物袋不得超重,以免破裂或对搬运人员造成伤害;- 废物包装过程中,医务人员应佩戴好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接触废物污染。

三、医疗废物运输和处置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运输和处置的规范流程,并确保废物安全运输和环境友好处理:1. 废物运输- 废物运输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运输公司进行,确保过程中不泄漏、不散落;- 废物运输车辆应封闭式结构,防止外界污染物和臭气侵入;- 废物运输过程中,应保持车厢清洁,并设有必要的泄漏污染物的收集设施。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处置流程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处置流程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处置流程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感染性废物、化学药品废物、放射性废物、医用器械和设备废物以及其他污染物质。

由于医疗废物具有较高的污染性和危险性,要对其进行专门的管理和处置。

1.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责任划分:医疗废物管理一般由医院或卫生部门负责,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管理机构。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责任划分清晰。

2.制定管理制度和规范: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医院内部各部门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和要求。

包括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规范。

3.建立医疗废物管理系统:通过引进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医疗废物管理系统,对医院内部的医疗废物进行全程跟踪和监控。

确保废物的安全、高效处置。

4.培训和教育:开展对医务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和意识。

加强对医疗废物管理技术和操作流程的培训,确保所有人员都具备正确的操作技能。

医疗废物的处置流程如下:1.废物的分拣:将医疗废物根据类型进行分类,如感染性废物、化学药品废物、器械废物等。

确保不同类型的废物能够被正确识别和处置。

2.废物的收集:将分类好的废物放入相应的储物容器中,如感染性废物放入红色标志容器,化学药品废物放入黄色标志容器等。

收集过程中要注意避免废物外泄。

3.废物的储存:对收集好的废物进行临时储存,确保废物不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并避免废物对人员和环境的危害。

4.废物的运输:将储存好的废物运输到专门的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运输过程中要注意包装和运输工具的密封性和稳定性,避免废物外泄及交叉污染。

5.废物的处理:医疗废物处理中心采用适当的方法对废物进行处理,如高温焚烧、化学处理、物理处理、微生物处理等。

确保废物能够彻底无害化处理。

6.废物的转运和处置:处理完成后的废物通过受控的转运手段运输至负责最终处置的机构,如垃圾填埋场或焚烧炉。

确保废物不再对环境和人类产生危害。

7.废物处置后的检测和监控:对处置后的废物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废物的无害化程度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机构中产生的、可能含有病原体或其他致病因子的废弃物。

由于其特殊性和危险性,医疗废物的处置管理是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的重要工作。

为了保障医务人员和公众的安全,有必要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本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障医务人员和公众的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产生的所有医疗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废弃药品、注射器、检验用具、手术刀具、医疗废液、感染性废物等。

三、责任分工1.医务人员:(1)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要接受关于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了解医疗废物的危害及处置的要求。

(2)医务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要切实负责,遵守规定的操作步骤和安全措施。

(3)医务人员要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贴标和分装工作,并及时将其送达指定的暂存区。

2.医疗机构:(1)医疗机构应设立医疗废物处置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医疗机构要配备必要的医疗废物处理设备,并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3)医疗机构要制定医疗废物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四、医疗废物收集与暂存1.医疗废物的收集标准:(1)废弃药品:要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回收,绝不能随意丢弃或其他不当的处理方式。

(2)注射器:要将注射器和废弃医疗器械投放到专门箱内,不得随意丢弃。

(3)感染性废物:要将感染性废物进行分类,放入特定的袋子内进行封口。

2.医疗废物的暂存要求:(1)医疗机构要指定专门的暂存区,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储存。

(2)暂存区要设有防火、防水和防腐蚀等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理。

(3)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期限,超期的医疗废物要及时处理。

五、医疗废物运输与处置1.医疗废物的运输要求:(1)医疗废物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的要求。

(2)医疗机构要委托符合规定的运输公司进行医疗废物的运输工作。

医疗废物处理与处置规程

医疗废物处理与处置规程

医疗废物处理与处置规程第一章医疗废物概述 (2)1.1 医疗废物的定义与分类 (2)1.1.1 医疗废物的危害 (3)1.1.2 医疗废物的法规 (3)第二章医疗废物的收集与包装 (4)1.1.3 医疗废物收集原则 (4)1.1.4 医疗废物收集方法 (4)1.1.5 医疗废物包装要求 (4)1.1.6 医疗废物包装标准 (5)第三章医疗废物的运输与储存 (5)1.1.7 运输工具与设备 (5)1.1.8 运输人员要求 (5)1.1.9 运输过程管理 (6)1.1.10 储存条件 (6)1.1.11 储存管理 (6)第四章医疗废物的预处理 (6)1.1.12 物理预处理方法 (6)1.1.13 化学预处理方法 (7)1.1.14 生物预处理方法 (7)1.1.15 日常维护 (7)1.1.16 定期保养 (7)1.1.17 特殊情况处理 (8)第五章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理 (8)1.1.18 概述 (8)1.1.19 高温焚烧 (8)1.1.20 高压灭菌 (8)1.1.21 微波处理 (8)1.1.22 概述 (9)1.1.23 漂白 (9)1.1.24 中和 (9)1.1.25 氧化还原 (9)1.1.26 其他化学处理方法 (9)第六章医疗废物的固化处理 (9)1.1.27 固化方法概述 (9)1.1.28 固化工艺流程 (10)1.1.29 固化处理设备概述 (10)1.1.30 操作要点 (10)1.1.31 维护与保养 (10)第七章医疗废物的焚烧处理 (11)1.1.32 焚烧工艺概述 (11)1.1.33 焚烧设备 (11)1.1.34 焚烧废物的环境影响 (11)1.1.35 焚烧废物的控制措施 (12)第八章医疗废物的填埋处理 (12)1.1.36 填埋场选址 (12)1.1.37 填埋场设计 (12)1.1.38 填埋场运行 (13)1.1.39 填埋场管理 (13)第九章医疗废物的资源化利用 (13)1.1.40 概述 (13)1.1.41 资源化方法 (13)1.1.42 资源化技术 (14)1.1.43 环保效益 (14)1.1.44 经济效益 (14)第十章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的运行与维护 (15)1.1.45 设施运行的基本原则 (15)1.1.46 设施运行管理的主要内容 (15)1.1.47 设施维护保养的基本原则 (15)1.1.48 设施维护保养的主要内容 (16)第十一章医疗废物处理与处置的安全防护 (16)1.1.49 个人防护 (16)1.1.50 安全操作 (16)1.1.51 应急处理 (16)1.1.52 防范 (17)第十二章医疗废物处理与处置的监管与法规 (17)第一章医疗废物概述1.1 医疗废物的定义与分类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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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废物管理的主要法律法规与规章 1.《传染病防治法》
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4.《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5.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 6.关于发布《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 规定》的通知 7.《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
二、管理组织与制度 1.管理组织及职责: (1)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2)医疗机构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 (3)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4)对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2.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应明确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2)医疗废物管理部门与工作职责; (3)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转移、暂存和处置相关要求; (4)有关人员的培训与防护; (5)违反规定的处理等; (6)医疗废物应急方案。
十、医院污水处置 2.医院污水处理监测 (1)粪大肠菌群数每月监测不得少于1次; (2)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接触池出口总余氯每日监测不得少于 2次; (3)沙门氏菌的监测第每季度不少于1次; (4)志贺氏菌的监测每年不少于2次; (5)收治肠道传染病中的甲类病人数>5人、乙类病人>10人、丙 类病人>20人时,应及时监测该类传染病病原体; (6)理化指标监测: PH每日监测不少于2次、COD (化学需氧量) 和SS(悬浮物)每周监测1次,其他污染物每季度监测不少于1次。
六、医疗废物处置
1.医疗机构暂存的医疗废物不得超过2天(48小时)。 2.交由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单位处置,禁止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3.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4.处置后对暂存场所应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5.禁止医疗机构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 物和生活垃圾。 6.不具备条件的农村医疗机构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环保部门同意,可有自行 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理方法要求为: (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 理; (2)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3)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 与规范处置
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
医疗废物管理与规范处置工作
1.国际要求与国家要求 2.医疗机构管理组织与制度要求 3.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与收集 6.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 7.医疗机构有关人员培训与职业防护 8.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相关突发事件处置 9.医疗废物管理与处置的留存记录 10.医疗机构医院污水处理
5.按照要求报告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九、应留存的工作记录
1.建立规章制度 2.人员培训记录(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3.医疗废物登记记录(病房、相关科室和暂存点) 4.定期消毒记录(运输工具和暂存点) 5.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十、医院污水处置 1.医院污水处理的国家要求 (1)医疗机构污水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①县级以上或 20 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院和其他医院、传染病和 结核病医院的医疗机构污水必须进行消毒处理后达标排放。 ②20张床们以下的综合综合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必须进行处理 后排放。 (2)带传染病的综合医院应先将传染病房污水进行消毒处理后方可 与其他污水合并处理。 (3)禁止向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的饮用水保护区和游泳区以及 一、二类海域直接排放医院污水。
四、医疗废物内部转运
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使用专用运 送工具,由专人与有关科室完成移交 与接受手续后送暂时贮存场所暂存。
医疗废物达到专用包装物和 利器盒3/4左右体积时应当 封闭转移,转移的情况科室 应当进行登记。
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应在每批医 疗废物封闭移交后对科室医疗废 物收集点进行消毒。
医院医疗废物处理部门的专 用运送工具每天转运医疗废 物后,应在指定的地点及时 消毒和清洁。
4.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内部转运
5.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点硬件与管理
一、国际要求与国家要求 《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
1.2001年5月22日,世界各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大会在瑞典召开, 签署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
2.公约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立即着手减少并最终消除首批 12种有毒持久 性的有机污染物(POPs):多氯二苯对二噁英(PCDD)和多氯二 苯并呋喃(PCDF),这类物质同为在涉及有机物质和氯的热处理过 程中无意形成和排放的化学品,均系燃烧或化学反应不完全所致。医 疗废物焚烧是重要排放源之一。 3.采用最佳可行技术(BAT)和最佳环境实践(BEP)处理医疗废物, 减少POPs排放,是缔约方履行公约的重要工作之一。 4.2004 年 11 月 11 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 (以下简称“公约”)对中国式生效。
七、培训与职业防护
1.开展医疗废物管理相关人员专业技能培训
(1)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工作流程与工作要求。 (2)医疗废物安全分类技术与职业防护知识。
(3)职业暴露(如意外刺伤等)发生后的正确处置。
(4)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的紧急处置。 2.提供必要的防护物品与措施
(1)提供必要的防护物品,如防护帽、可呼吸的面罩、防护眼镜、
(3)医务、护理、科研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医务人员、科研人员进行医疗废物 管理知识的培训,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或突发事件时,配合医疗废物管理小组 开展调查与处置工作; (4)医疗废物产生部门包括各临床科室、各研究室与实验室、各医技科室等 所有产生医疗废物有关的部门,其主要职责为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 分类,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点严格管理做好交接登记工作(实行转移联单制 度)和资料的保存(3年)。
收 集 应 注 意 的 几 点 问 题
1.未被传染病原体污染的,分类收集,有合法的处理机构处理, 不再要求消毒、毁形。 2.被传染病原体污染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 时密封。 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废物,先进行灭菌或消毒处理,然后按 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大体积的病理废物应及时单独分类收集,注明为“病理性废 物“的中文标签。 5.完整包装的报废血不需要进行消毒处理,按照医疗废物进行 处理。 6.禁止混装,包括不同类的医疗废物间的混装,也包括与其它 废物的混装。 7.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均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 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 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8.无医疗废物暂存点的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暂存 柜(箱),防止医疗废物腐败恶臭。
(3)建立医疗机构内部医疗废物管理流程。
医疗机构内部医疗废物管理流程
严格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类。 ↓ 装入黄色垃圾袋后封口(四分之三满),锐器类医疗废物必须 装入防刺防渗的容器。 ↓ 填写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登记本,科室与物业人员、保洁员交 接登记双签字,科室资料保存三年。 医疗机构收集、转运专职人员每日定时分别到产生部门进行收 集,专车、专人、定点收集(由产生单位与收集人员协商), 按指定路线运出至医疗机构的暂存地(收集人员填写医疗废物 收集、处置登记本,保存三年。) 上述部门产生的医疗废物直接由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专职人员 直接送至医疗机构指定的医疗废物暂存地,并与医疗废物暂存 地的专管人员交接登记双签字(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登记本, 保存三年) ↓ 医疗废物暂存地的专管人员,做好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人 员的交接与登记工作,登记资料保存三年,对于分散处置的医 疗机构,其医疗废物暂存地的专管人员应负责医疗机构废物的 最终处置。
工作服、工业围裙、工业用手(鞋)套等。 (2)定期对医疗废物管理相关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3)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
八、突发事件处置
1.确定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 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应急方案,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
对现场进行处理。 3. 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 采取安全处置措施,对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 无害化处置,以防扩大污染。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明确医疗废物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医疗废物管理涉及医院的感染管理科、 总务后勤部门、医务部门、护理部门、医疗废物产生部门等。 (1)感染管理科主要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的监督、检查、培训与技术指导;
(2)总务后勤部门主要具体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医疗 废物泄漏时的应急处理等各项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5)开展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反馈与处理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医疗废物的监督、检查与管理,医疗机构根据 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对医疗废物管理的各个环 节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把监督、检查的结果及时向有关人员反馈, 根据需要在不同范围内进行公示。同时通过监督、检查以评价各项规 章制度、各部门职责的落实、到们情况、培训与宣传的效果,以及医 疗废物管理措施的绩效等。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应明确法定代表人为第 一责任人) 组长为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或主管医疗的副院长,其成员一般包括医务 部门、护理部门、感染管理科、总务后勤、科研部门、物业公司等部 门的负责人组成。 医疗废物管理小组的职责: (1)负责对全院医疗废物处理的领导、协调与管理,制定全院医疗 废物管理的方针政策,召开会议,解决有关问题。 (2)负责医疗废物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与处理工作。 (3)负责医疗废物管理重大事件的决策等。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3.制定医疗废物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内部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主要有: (1)医疗机构内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医疗废物管理的基 本要求,医疗废物管理有关部门的职责及医疗废物管理的具体措施等。
(2)医疗机构内部医疗废物分类制度。医疗机构根据其自身的特点, 按照国家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发放到医疗废物的产生部门,各产生部门严格按照分类目录的要求, 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其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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