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理规范

合集下载

医疗废物环保处置规范

医疗废物环保处置规范

医疗废物环保处置规范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这些废物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严重的威胁。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医疗废物环保处置体系至关重要。

医疗废物的分类是环保处置的第一步。

常见的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如被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病理性废物,如手术中切除的人体组织、器官等;损伤性废物,像针头、刀片等锐利器械;药物性废物,过期或淘汰的药品;化学性废物,如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等。

对于感染性废物,必须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

通常采用高温蒸汽灭菌、化学消毒等方法,确保病原体被彻底杀灭。

经过消毒后的感染性废物,可以进入后续的处理环节,如焚烧或填埋。

病理性废物的处理则需要特别小心。

对于人体组织、器官等,一般要先进行防腐处理,然后交由专门的机构进行火化。

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要保证密封性,防止泄漏和污染。

损伤性废物由于具有锐利的边缘,容易造成刺伤和划伤,因此在收集和运输时要特别注意安全。

这类废物通常需要放置在特制的防刺穿容器中,以避免对操作人员造成伤害。

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不能随意丢弃或混入其他废物中。

药物性废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集中回收和处理,化学性废物则需要根据其性质进行分类处理,有的需要经过中和、解毒等步骤,以降低其危害。

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输环节也有严格的规范。

医疗机构内部要设置专门的医疗废物收集点,分类存放不同类型的废物。

收集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防渗漏性能。

在运输过程中,要使用专用的运输车辆,车辆要具备防泄漏、防遗撒、消毒等功能。

运输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操作流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医疗废物的处置场所也有严格的要求。

处置场所应远离居民区、水源地等敏感区域,具备完善的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

例如,焚烧处置设施要保证废气达标排放,填埋场要做好防渗处理,防止污染物渗入地下水中。

在医疗废物的环保处置过程中,还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医疗废物处理如何规范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医疗废物处理如何规范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医疗废物处理如何规范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法医疗废弃物是指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化学废物、药物废物等。

正确处理医疗废弃物至关重要,不仅关系到医疗机构的形象和公共安全,还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潜在风险。

本文将从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与储存、医疗废物处理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来探讨医疗废物处理的规范方法。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与储存遵循正确的医疗废物分类和储存方法是规范医疗废物处理的首要环节。

根据不同的废物特性,将医疗废物分为不同的类别,如感染性废物、化学废物、药物废物和一般废物等。

以下是各类医疗废物的分类要求:1. 感染性废物:包括用过的注射器、输液器、敷料等,这些物品可能携带病原体。

应将其单独收集,并采取准确的消毒和灭菌措施。

2. 化学废物:涉及药物残留、废液和废片等。

应严格区分不同种类的化学废物,进行分类储存,并在专门的容器中处理。

3. 药物废物:处方药品的剩余药物、过期药品等。

应特殊处理,避免药物通过废物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

4. 一般废物:如废纸、废塑料、食品残渣等。

应与其他废物分开收集,便于回收和处理。

废物应妥善包装,防止散落和二次污染。

二、医疗废物处理方法1. 感染性废物处理:应对感染性废物进行专门的消毒和灭菌处理,确保病原体被完全杀死。

常见的处理方法包括高温蒸汽灭菌、特殊化学消毒和压力灭菌等。

2. 化学废物处理:针对不同种类的化学废物,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

对于有毒有害的化学废物,可选择化学中和、焚烧和处置到合规的处理厂等方式进行安全处理。

3. 药物废物处理:药物废物的处理方法通常包括药物烧毁、药物回收以及专门机构的处置。

在选择处理方法时,应考虑药物的稳定性和环境影响。

4. 一般废物处理:一般废物可以通过分类回收、焚烧以及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

应遵循环保原则,尽量减少一般废物的产生和对环境的污染。

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理,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管理与监督。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一、背景介绍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疫苗生产企业、疫苗经营企业、医疗废物处理单位以及其他产生医疗废物的单位和个人,产生的与医疗活动有关的废弃物。

医疗废物的处理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处理规范。

二、医疗废物分类根据医疗废物的性质和处理方式,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 感染性医疗废物:包括病理性废物、实验室感染性废物、传染性医疗废物等。

2. 化学性医疗废物:包括药品废物、化学试剂废物、废弃药品包装物等。

3. 辐射性医疗废物:包括放射性药品废物、放射性治疗废物等。

4. 一般医疗废物:包括一般性废物、废纸、废塑料等。

三、医疗废物处理规范1. 废物分类与包装(1) 感染性医疗废物应与其他废物分开收集和包装,避免交叉污染。

(2) 化学性医疗废物应按照其性质进行分类和包装,避免化学品泄漏。

(3) 辐射性医疗废物应按照放射性程度进行分类和包装,防止辐射泄漏。

(4) 一般医疗废物应与其他废物分开收集和包装,便于后续处理。

2. 包装要求(1) 废物包装容器应具有一定的强度和密封性,防止废物泄漏。

(2) 废物包装容器应标明废物的名称、性质以及产生单位等信息。

(3) 废物包装容器应采用专用的医疗废物袋或容器,并进行密封。

3. 废物储存与运输(1) 废物储存室应设立在通风良好、阳光直射少的地方,避免废物滋生细菌。

(2) 废物储存室应定期清理和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3) 废物运输车辆应专用,严禁与其他物品混装混运。

4. 废物处理方式(1) 感染性医疗废物应采用高温高压灭菌处理,确保彻底灭活。

(2) 化学性医疗废物应进行专门的化学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3) 辐射性医疗废物应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处理,确保辐射安全。

(4) 一般医疗废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如焚烧、填埋等方式。

5. 废物处理记录与监管(1) 医疗机构应建立废物处理记录,包括废物产生量、分类、处理方式等信息。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与处理方法标准规范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与处理方法标准规范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与处理方法标准规范1. 引言医疗废物的处理是医疗机构管理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正确的分类收集和处理方法能够有效减少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保障医疗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介绍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与处理的标准规范,并提出一套可行的方法。

2.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标准规范2.1 感染性废物感染性废物是指具有传染性的病原体、细菌培养物、病人体液以及含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动物尸体、器官组织等废弃物。

感染性废物必须进行专门收集与处理,包括经过高温蒸汽灭菌后安全焚烧或用化学方法处理。

严禁将感染性废物混入其他废弃物中。

2.2 化学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包括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化学试剂、有害药品等。

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标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储存、处理和运输。

化学性废物应分开收集,避免与其他类别废物混合。

2.3 切割废物切割废物是指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包括器械、器官和组织在内的切割废弃物。

医疗机构应提供专门的切割废物收集装置,确保其安全收集和包装。

切割废物收集后,需经过高温高压蒸汽灭菌处理。

2.4 包装废物包装废物是指医疗过程中产生的药品包装袋、纸张、纱布、胶带、一次性手套等。

包装废物应放入适当的容器中,进行分类收集,方便后续处理和利用。

2.5 一般废弃物一般废弃物是指医疗机构中非感染性、非化学性、非切割废物和包装废物。

一般废弃物可与普通生活垃圾进行混合收集,并交由专门机构进行处理。

3. 医疗废物处理方法的标准规范3.1 焚烧处理医疗废物中的感染性废物及其他需要焚烧处理的废物,应交由正规焚烧厂进行处理。

焚烧厂必须具备完善的设施和专业的操作人员,确保废弃物经过充分高温燃烧后彻底灭活。

3.2 化学处理化学性废物应交由专业的环保公司进行处理,采用适宜的化学方法进行中和、还原或者中和沉淀等处理过程,确保化学废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3.3 微生物处理感染性废物可采取微生物降解的方法进行处理。

通过选择适宜的微生物菌种,将感染性废物置于一定的温度、湿度和氧气条件下,使废物中的有机物质被微生物完全降解为无害物质。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制度与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制度与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制度与处理规范引言概述: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是现代社会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正确管理和处理医疗废物和污水可以有效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本文将介绍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的管理制度和处理规范。

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1 医疗废物分类管理:- 感染性废物:包括病原微生物、感染性材料等,应采取严格的消毒和隔离措施。

- 医疗废液:如化疗废液、药物废液等,应进行专门采集和处理。

- 医疗废弃物:如废纸、废塑料等,应分类、储存和处置。

1.2 医疗废物采集和运输:- 废物采集容器:应使用符合标准的密闭容器,以防止废物泄漏和传播。

- 废物运输车辆:应配置专用车辆,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确保废物安全运输。

- 废物运输记录:应建立废物运输记录,包括废物来源、数量和运输路径等信息。

1.3 医疗废物处理:- 热处理:通过高温灭菌的方式处理医疗废物,确保无害化处理。

- 化学处理:使用化学药剂对医疗废物进行处理,如氯化钠溶液消毒等。

- 物理处理:如粉碎、压实等方式对医疗废物进行处理,减少体积和危害。

二、污水处理管理制度2.1 污水采集和预处理:- 污水采集系统:建立完善的污水采集系统,确保污水能够顺利进入处理设施。

- 污水预处理:对污水进行初步处理,去除悬浮物、沉淀物和油脂等。

- 污水调节池:设置调节池,平衡进水量和处理能力,避免处理设施过载。

2.2 污水处理工艺:- 生物处理:采用生物反应器,通过微生物降解有机物质,减少污水中的污染物。

- 深度处理:使用物理、化学方法对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去除难降解的有机物质和微量污染物。

- 消毒处理:对处理后的污水进行消毒,杀灭病原微生物,确保出水质量达标。

2.3 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 运行监测:建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测系统,定期检测和记录处理效果。

- 设备维护:定期对处理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 废水排放监管:监测和管理污水排放,确保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三、医疗废物处理规范3.1 医疗废物采集和储存规范:- 废物采集容器:使用标准化的废物采集容器,容器内部应保持清洁和干燥。

医疗废物的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的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的处理规范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感染性、毒性、腐蚀性、化学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的处理对于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医疗废物的处理规范。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医疗废物主要分为五类:感染性废物、毒性废物、腐蚀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1.感染性废物:包括破损的医用敷料、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废弃的医学实验动物等。

2.毒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消毒剂、废弃的化学药品、废荧光灯管、废汞温度计等。

3.腐蚀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消毒剂、废酸、废碱等。

4.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消毒剂、废弃的化学药品、废荧光灯管等。

5.放射性废物:包括放射性诊断和治疗用品、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废弃物等。

二、医疗废物的处理原则医疗废物的处理应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和安全化的原则。

1.无害化: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破坏医疗废物的有害特性,使其对环境和人体不再构成危害。

2.减量化:通过优化医疗流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措施,减少医疗废物的产生量。

3.资源化:回收和利用医疗废物中的可资源化物质,降低资源浪费。

4.安全化:确保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三、医疗废物的处理流程医疗废物的处理流程包括收集、分类、运输、处理和处置五个环节。

1.收集: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收集点,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2.分类:根据医疗废物的特性进行分类,确保同类废物集中处理。

3.运输:医疗废物运输应使用专用的运输工具,避免交叉污染。

4.处理: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5.处置:对经过处理的医疗废物进行最终处置,如填埋、焚烧等。

四、医疗废物处理的技术方法1.高温焚烧:通过高温焚烧,破坏医疗废物的有害特性,实现无害化处理。

2.化学消毒:利用化学消毒剂对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处理,降低感染性废物中的病原体活性。

医疗废物处理技术规范

医疗废物处理技术规范

医疗废物处理技术规范引言: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有毒性和危险性的废弃物品。

良好的医疗废物处理技术规范对于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废物分类、收集与贮存、转运与处置等角度,探讨医疗废物处理技术规范。

1. 废物分类医疗废物应按照不同类型、性质和危险程度进行分类。

常见的分类包括感染性废物、尖锐器械、化学品废物、药物废物及其他类别。

合理的分类可以减少废物处理的工作量,提高处理效率。

感染性废物的分类应根据传染性,如高致病性废物、感染性废物和非感染性废物。

尖锐器械的分类应将其分为带有血液或体液的尖锐器械和无血液或体液的尖锐器械。

化学品废物的分类应根据不同化学品的性质及危险程度,如酸性废物、碱性废物、有机溶剂等。

药物废物的分类应根据处方药物、非处方药物和过期药物进行区分。

其他类别的医疗废物需根据特定的性质和危险程度予以分类。

2. 收集与贮存医疗废物的收集与贮存环节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废物的后续处理效果和环境安全。

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废物收集与贮存系统。

感染性废物应通过密闭的容器进行收集与贮存,以避免废物对环境和人体的污染。

尖锐器械应采用专用的容器进行收集,并做好标识,以免造成意外伤害。

化学品废物应妥善存放,避免与其他废物混合,以防止危险物质的泄漏和扩散。

药物废物在收集与贮存时应采用密闭的容器,并设置专用标识,以避免药物的误用和滥用。

其他类别的废物亦应有相应的收集与贮存措施。

3. 转运与处置医疗废物的转运与处置是整个处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必须按照国家的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废物安全处理和环境的保护。

感染性废物的转运与处置应由专业的废物处理公司进行操作,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置,防止废物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威胁。

尖锐器械的转运与处置应按照相关的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器械的安全处置和防止再利用。

化学品废物的转运与处置应由合格的环境保护机构进行操作,以防止化学品对环境的伤害。

药物废物的转运与处置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操作,确保药物的安全处置和防止药物滥用。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与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与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与处理规范一、引言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不仅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严重威胁,还可能成为疾病传播的途径。

因此,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 and处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 建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医疗机构应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各级负责人,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根据医疗废物的性质,将其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等五大类,并分别采用相应的收集容器和措施。

3. 规范包装和标识:医疗废物应采用专用包装材料,并在包装物上明显标识医疗废物的类别、产生日期和必要的警示语。

4. 储存和管理:医疗废物应储存于专用储存间,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

储存间应具备良好的封闭措施,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5. 运输和处置:医疗废物应采用专用运输工具,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将医疗废物运送至指定的处理场所。

医疗废物处理场所应具备相应的处理设施和技术,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理。

6. 培训和宣传: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培训,提高医疗废物管理的意识和水平。

同时,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宣传,提高公众对医疗废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三、医疗废物处理规范1. 感染性废物处理:感染性废物应采用高温蒸汽灭菌、化学消毒或其他有效的方法进行处理,确保病原体被彻底杀灭。

2. 病理性废物处理:病理性废物应采用焚烧、医学处置或其他有效的方法进行处理,防止对人体和环境产生危害。

3. 损伤性废物处理:损伤性废物应采用破坏、焚烧或其他有效的方法进行处理,避免造成刺伤或割伤等伤害。

4. 药物性废物处理:药物性废物应采用化学分解、焚烧或其他有效的方法进行处理,防止药物残留和环境污染。

5. 化学性废物处理:化学性废物应根据化学性质进行分类,采用化学分解、焚烧、填埋或其他有效的方法进行处理,确保化学废物得到安全处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原则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防治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止疾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医疗废物处置应遵循环境健康风险预防、安全无害、废物减量的原则。

1.2 适用范围1.2.1 本规范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过程的暂时贮存、运送、处置的技术要求,规定了相关人员的培训与安全防护要求、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措施、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的特殊要求。

1.2.2 对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执行本规范确定的“焚烧炉温度”和“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医疗废物分散处理,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医院临床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同时处置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危险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

本规范未规定的其他要求按《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执行。

1.2.3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暂时贮存、运送不适用本规范,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废弃放射源的污染控制按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定执行。

有关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包装规范,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另行发布。

1.2.4 本规范适用于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医学科研、医学、教学、尸体检查和其他相关活动中的医疗废物产生者和集中处置者(包括运送者)。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和文件所含的条文,通过本规范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9217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1.4 定义下列定义适用于本规范:1.4.1 医疗废物(Medical waste):本规范采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医疗废物定义,具体分类名录依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

1.4.2 运送(Transportation)指医疗废物运送者(通常也为处置者)采用专用车辆(或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使用船只)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将医疗废物从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直接送至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集中处置场所的过程。

1.4.3 暂时贮存( Temporary storage)指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将运达的医疗废物存放于本单位内符合特定要求的专门场所或设施内的过程。

1.4.4 交接(Hand over)指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将暂时贮存的医疗废物移交给废物运送者,并与运送者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上签字确认的过程。

1.4.5 周转箱(桶)(Transfer container/barrel)盛装经密封包装的医疗废物的专用硬质容器。

该容器用于医疗废物运送车运送医疗废物,使经包装的医疗废物不直接和车辆厢体接触或直接暴露于外环境,或在发生包装袋破损时起到防止废物污染车厢和外环境的作用。

1.4.6 包装袋(Packing bag)用于盛装除损伤性废物之外的医疗废物的初级包装,并符合一定防渗和撕裂强度性能要求的软质口袋。

1.4.7 处置(Disposal)指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按照规定的技术措施和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安全无害和减量处理的过程。

1.4.8 高温热处置技术(High temperature disposal)本规范是指高温焚烧、高温热解焚烧及其他类似的固体废物处置技术。

1.4.9 最终处置(Final disposal)指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将经无害化处置后的医疗废物及其残余物进行安全填埋的过程。

第二章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2.1 库房具有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并应满足下述要求:2.1.1 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有防雨淋的装置,地基高度应确保设施内不受雨洪冲击或浸泡;2.1.2 必须与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方便医疗废物的装卸、装卸人员及运送车辆的出入;2.1.3 应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出,以及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2.1.4 地面和1.0米高的墙裙须进行防渗处理,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产生的废水应采用管道直接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禁止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2.1.5 库房外宜设有供水龙头,以供暂时贮存库房的清洗用;2.1.6 避免阳光直射库内,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和通风条件;2.1.7 库房内应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2.1.8 应按GB15562.2和卫生、环保部门制定的专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要求,在库房外的明显处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暂时贮存库房专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具体要求见附录A。

2.2 专用暂时贮存柜(箱)不设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如门诊部、诊所、医疗教学、科研机构,当难以设置独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时,应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柜(箱),并应满足下述要求:2.2.1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柜(箱)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并有防雨淋、防扬散措施,同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2.2.2 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盛放在周转箱内后,置于专用暂时贮存柜(箱)中。

柜(箱)应密闭并采取安全措施,如加锁和固定装置,做到无关人员不可移动,外部应按照GB15562.2和附录A要求设置警示标识;2.2.3 可用冷藏柜(箱)作为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柜(箱);也可用金属或硬制塑料制作,具有一定的强度,防渗漏。

2.3 卫生要求2.3.1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每天应在废物清运之后消毒冲洗,冲洗液应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

2.3.2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柜(箱)应每天消毒一次。

2.4 暂时贮存时间2.4.1 应防止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库房和专用暂时贮存柜(箱)中腐败散发恶臭,尽量做到日产日清。

2.4.2 确实不能做到日产日清,且当地最高气温高于25℃时,应将医疗废物低温暂时贮存,暂时贮存温度应低于20℃,时间最长不超过48小时。

2.5 管理制度2.5.1 医疗卫生机构应制定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及应急处理措施。

2.5.2 医疗卫生机构的暂时贮存库房和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柜(箱)存放地,应当接受当地环保和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交接3.1 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

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或未盛装于周转箱内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要求医疗卫生机构重新包装、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

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有权拒绝运送,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化学性医疗废物应由医疗卫生机构委托有经营资格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未取得相应许可的处置单位医疗废物运送人员不得接收化学性医疗废物。

3.2 医疗卫生机构交予处置的废物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

设区的市环保部门对医疗废物转移计划进行审批。

转移计划批准后,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的日常医疗废物交接可采用简化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

在医疗卫生机构、处置单位及运送方式变化后,应对医疗废物转移计划进行重新审批。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一式两份,每月一张,由处置单位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医疗卫生机构和处置单位分别保存,保存时间为5年。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的格式见附录 B。

3.3 每车每次运送的医疗废物采用《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管理,一车一卡,由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填写并签字。

当医疗废物运至处置单位时,处置厂接收人员确认该登记卡上填写的医疗废物数量真实、准确后签收。

《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格式见附录 C。

3.4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填报医疗废物处置月报表,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应当填报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的年报表,并于每年1月份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产生和处置情况年报表。

医疗废物处置月报表格式见附录D,医疗废物产生、处置的年报表格式见附录E。

第四章医疗废物的运送4.1 运送车辆要求4.1.1 医疗废物运送应当使用专用车辆。

车辆厢体应与驾驶室分离并密闭;厢体应达到气密性要求,内壁光滑平整,易于清洗消毒;厢体材料防水、耐腐蚀;厢体底部防液体渗漏,并设清洗污水的排水收集装置。

运送车辆应符合《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19217)。

4.1.2 运送车辆应配备(1) 本规范文本(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3)《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4) 运送路线图(5) 通讯设备(6)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名单与电话号码(7) 事故应急预案及联络单位和人员的名单、电话号码(8) 收集医疗废物的工具、消毒器具与药品(9) 备用的医疗废物专用袋和利器盒(10) 备用的人员防护用品4.1.3 图形和文字标识(1)医疗废物运送车辆必须在车辆前部和后部、车厢两侧设置专用警示标识;(2)运送车辆驾驶室两侧喷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名称和运送车辆编号。

4.1.4 医疗废物运送车如需改作其他用途,应经彻底消毒处置,并经环保部门同意,取消车辆的医疗废物运送车辆编号,按照公安交通管理规定重新办理车辆用途变更手续。

4.2 运送要求4.2.1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根据总体医疗废物处置方案,配备足够数量的运送车辆和备用应急车辆。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为每辆运送车指定负责人,对医疗废物运送过程负责。

4.2.2 运送频次:对于有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处置单位必须每天派车上门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对于确实无法做到日产日清的有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按本规范2.4条第2款要求处理。

对于无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如门诊部、诊所,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至少2天收集一次医疗废物。

4.2.3 运送路线: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域和交通拥堵道路。

4.2.4 经包装的医疗废物应盛放于可重复使用的专用周转箱(桶)或一次性专用包装容器内。

专用周转箱(桶)或一次性专用包装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