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汽车维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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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汽车规章制度范本下载

维修汽车规章制度范本下载

维修汽车规章制度范本下载第一章总则1.为规范汽车维修作业,提高维修技术水平,确保汽车安全和用户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从事汽车维修作业的全体员工。

3.本规章制度内容包括维修作业管理、安全生产、维修作业流程、维修作业规范等内容。

第二章维修作业管理1.维修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技能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2.维修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汽车维修相关知识和技术,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3.维修作业人员必须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安全,不得在维修作业中擅自调整工具和设备。

4.维修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维修手册和技术规范进行作业,不得擅自修改或更换零部件。

5.维修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存有大意、麻痹和敷衍的态度。

第三章安全生产1.维修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维修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工作服和安全帽,严格遵守作业时的安全规定。

3.维修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合格的工具和设备,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4.维修作业人员必须注意火灾、爆炸等危险因素,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5.维修作业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和安全系统,保证车辆的安全性能。

第四章维修作业流程1.接车检查:维修作业人员负责对接车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定维修需求并记录。

2.诊断检修:维修作业人员负责对车辆进行诊断检修,确定故障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3.维修作业:维修作业人员按照维修手册和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作业,确保质量。

4.试车验收:维修作业人员负责对维修完成的车辆进行试车验收,确保安全和性能。

5.作业结算:维修作业人员负责对维修完成的车辆进行结算,清楚明细。

第五章维修作业规范1.维修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作业,确保维修质量。

2.维修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作业,不得擅自修改操作步骤。

3.维修作业人员必须在作业记录中填写详细的作业内容、维修过程、维修结果等信息。

4.维修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客户信息和商业机密。

车辆维修站管理制度与流程

车辆维修站管理制度与流程

车辆维修站管理制度与流程1.机动车机电维修岗位要求(1)熟悉机械、液压、电工、电子与计算机控制等知识;熟悉机械与电气维修作业中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控制措施;(2)熟练进行机动车发动机、传动、行驶、制动、转向等系统的基本维修操作和常见故障的诊断与排除;(3)熟练进行机动车常规及辅助电气设备和空调等系统的基本维修操作和常见故障的诊断与排除;(4)掌握机动车机械与电气维修作业中常用检测维修设备、工具及量具的使用与维护;(5)熟练进行机动车动力蓄电池、驱动电机、充电、整车控制等高压系统的维修操作和常见故障的诊断与排除;掌握高压系统作业安全知识。

2.机动车整形岗位要求(1)熟悉机械制图及钣金件展开图的识读、涂装常用修复材料的性能与选用、色彩与调色、车身变形与矫正。

熟悉车身修复与涂装作业安全生产知识和环境保护控制措施;(2)掌握车身测量技术,并能根据测量结果制定维修方案;熟练进行车身矫正和车身材料的切割、焊接、黏接、铆接操作;掌握不同材质车身修复的工艺要求;(3)熟练进行涂料的调配、涂装表面前处理、涂料涂装和涂层表面后处理操作;(4)掌握车身修复与涂装作业中常用设备、工具及量具的使用与维护;(5)了解发动机总成、发动机冷却系统、空调系统、制动系统、传动系统、转向系统、行驶系统以及电气系统的布局并熟悉其主要总成的拆装操作;(6)了解机动车动力蓄电池、驱动电机、充电、整车控制等高压系统主要总成的拆装操作;掌握高压系统作业安全知识。

3.机动车检测评估与运用岗位要求(1)熟悉机动车检测机构的资质能力范围、作用、检验检测项目、工位设置、检验流程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结构与运用;(2)熟练使用机动车检测机构的检测设备进行机动车的性能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熟练进行机动车技术状况的鉴定评估、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和技术等级评定;(3)熟练进行机动车技术档案管理、技术经济定额管理、维修计划制定与维修费用预算、配件库存管理及质量检验、车辆运行安全管理、检测维修设备管理;(4)熟练进行机动车二级维护、总成修理和整车维修验收。

2024年汽修厂各种管理制度规

2024年汽修厂各种管理制度规

2024年汽修厂各种管理制度规一、工时管理制度1. 工时计算:正常工作日每周工作时长为40小时,超过40小时的工作时间按照加班工资标准支付。

2. 加班管理:加班需提前向上级领导报备,每月加班总时长不得超过30小时,超过部分按照法定标准发放加班费。

二、考勤管理制度1. 上班考勤:员工应按时到岗上班,迟到早退将扣除相应工资或奖金。

2. 请假管理:员工需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申请表,且请假原因必须合法合规。

3. 出勤奖励:出勤率达到98%以上的员工可获得额外的绩效奖励。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2. 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如灭火器、防护眼镜等,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3. 安全巡查: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奖惩管理制度1. 奖励制度:设立多种奖励机制,如优秀员工奖、月度之星等,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绩效。

2. 处罚制度: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有其他业务失职行为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理,包括警告、扣除奖金等。

五、培训管理制度1. 岗前培训:入职新员工需接受相关岗位的培训,熟悉公司制度和流程,提高工作能力。

2. 继续教育:定期组织内外培训,提供机会让员工提升自身技能和专业知识。

六、福利管理制度1. 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投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2. 薪资福利: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为员工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并根据员工表现调整薪资水平。

七、员工纪律制度1. 行为规范:员工应正确对待工作,不得擅离职守、违反工作纪律、泄密等行为,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应责任。

2. 保密制度:员工需对公司的商业秘密保密,并遵守企业对员工信息的保护规定。

八、绩效考核制度1. 考核内容:综合考核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以确定工资、职级晋升等。

2. 考核周期:设立定期的绩效考核周期,如半年考核、年度考核等,以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与效率。

广东省《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办法【最新版】

广东省《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办法【最新版】

广东省《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以下简称《维规》),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有关定义(一)按照维修对象的分类,“其他机动车维修”是指在道路上行驶、从事专项作业的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铲车、推土机等轮式车辆和拖拉机的维修。

(二)维修救援是指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维修企业,具备24小时维修服务能力,从事机动车拯救、抢修经营业务。

(三)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是指由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统一管理、提供同类维修技术服务,统一品牌、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作业标准,统一服务规范和价格的经营形式。

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是指拥有连锁经营品牌的经营性组织。

二、经营许可(一)申请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属子公司性质的,应当向设立地的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经营许可;属分公司性质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向设立地县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并提交《维规》第十七条所要求的申请材料。

2.受理申请的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经查验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给予申请人开具备案证明并抄送总公司注册地的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3.总公司注册地的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收到总公司提交的备案证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上注明分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4.经营者凭注册地的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和分公司设立地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开具的备案证明,向设立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分公司登记注册手续。

5.分公司设立地的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分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管,与总公司注册地的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联络机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设立地的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阻止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设立分公司。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第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第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需要。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打破封锁与垄断,指引行业发展方向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关于第一款。

这里所说的“单位”和“个人”是彼此相对而言的,分别表示社会中的群体与个体。

“封锁”通常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的有偿服务,妨碍正常的市场竞争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封锁”是指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限制其他地区的经营者到本地区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

“垄断”是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为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以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手段,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的有偿服务。

本条所说的任何单位,既包括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也包括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是一个很好的警示。

任何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的活动,都是对形成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机动车维修市场的障碍,应当依法予以防范和打击。

关于第二款。

行业发展实践表明,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不仅有利于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而且有利于整合现有资源,提高服务质量,实行优质服务。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经营,是引导企业通过完善管理机制,增加必要投入,提高资产存量的质量和优化配置,增强企业整体素质,创立具有生命力和竞争力的知名品牌,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真正把企业“做强”,从而拉动全行业健康发展。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专业化经营,就是引导企业发挥自身专长,在某一车种、车型或某一项目上组织专业化作业,为用户提供高效、及时、方便的服务。

汽车维修行业安全规章制度

汽车维修行业安全规章制度

汽车维修行业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为了规范汽车维修行业的安全生产,维护从业人员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公共安全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二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三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

第四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处理。

第五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三章从业人员安全管理第六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

第八条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第九条从业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配合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二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做好储存和使用控制。

第十三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安全事故统计和分析系统,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第十四条负责汽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监督职责和权限。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汽车维修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及时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规定,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安全监督部门有权予以警告、罚款、吊销执照等处理。

公司小车维修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小车维修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小车维修管理制度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小车的维修管理,确保车辆安全、高效运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小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及维修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制定维修计划、选择维修单位、监督维修质量、控制维修费用等。

三、维修分类公司小车的维修分为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和故障修理三类。

日常保养指每日或每次使用后对车辆进行的简单检查与清洁;定期保养是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和厂家推荐周期进行的全面检查和必要的更换工作;故障修理是指车辆出现故障时进行的修复工作。

四、维修流程1. 发现车辆需要维修时,驾驶员需立即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车辆故障的详细描述。

2. 车辆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评估故障情况,判断维修类别。

3. 对于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车辆管理部门应安排在公司指定的维修单位进行。

4. 对于故障修理,车辆管理部门应先估算维修费用,超过一定金额的需报公司高层审批。

5. 维修完成后,车辆管理部门应仔细检查维修质量,并保存维修记录。

五、费用管理所有维修费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非预期的高额支出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维修费用的支付应依据正规发票和维修记录进行。

六、维修单位选择公司应选择信誉良好、技术过硬的维修单位进行合作。

在选择过程中,应考虑维修单位的资质、服务质量、价格等因素。

七、维修记录与报告每次维修完成后,车辆管理部门应详细记录维修内容、费用及时间等信息,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维修情况和费用使用情况。

八、违规处理对于未经批准私自维修车辆或在非指定单位维修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程序进行修订。

汽车保养维修店的规章制度

汽车保养维修店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保养技师应按照保养手册的要求,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工作,并记录保养情况。
第十五条完成维修工作结算工作。
第十六条财务管理员应及时记录和归档结算记录,并保证账目准确。
第十七条保洁人员应每天对店内进行清洁和整理,保持店内环境整洁。
第十八条安全员应对店内安全进行监督并定期检查车辆防盗装置和设施。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由店长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店内员工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规章制度于公布之日起执行,对店内员工和管理人员一律适用。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将受到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
第二十七条本规章制度经店长签字确认后生效,并于店内公示备查。
以上为汽车保养维修店规章制度,望遵守执行,确保服务质量和车辆安全。
第四章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员工需遵守店内规章制度,服从店长和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安排。
第二十条员工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一条店内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技术和服务水平。
第二十二条店内应建立举报机制和客户投诉处理机制,保证客户利益和服务质量。
第二十三条店内应建立车辆档案和车辆追踪记录,保证车辆维修保养全程可追溯。
第九条店内保洁人员负责店内卫生和环境的整洁,保障工作和服务质量。
第十条店内安全员负责店内安全工作和车辆防盗防护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客户进店后,售后服务人员应立即接待,并记录客户姓名、车辆型号、车辆问题等信息。
第十二条售后服务人员应向客户说明服务内容、维修价格和服务时间,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维修技师应根据客户要求和车辆问题,进行车辆检测和维修工作,并及时通知客户。
汽车保养维修店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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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汽车维修管理规定
2016年汽车维修管理规定1
“霸王条款”被废除,维修保养不必去4S店
曾经,保修期内如果不在4S店保养,车辆一旦出了故障,4S店
有理由拒绝车辆保修,这是在我国汽车行业内很多年的行规,这样
的规定一直为消费者所诟病。

这无论是对4S店外的维修厂还是广大车主来说,无疑都是个好
消息,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

除汽车生产厂家
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

这个规定终于让汽车厂
家和经销商不能再绑住消费者了,消费者可以自行选择维修保养店。

也就是说,授权的4S店和车厂不能限制消费者到其他维修店修
车的自由,如果以后4S店还有“你在别人那修,出现问题4S店都
不管了”的说法,就属于违规。

不能强制使用原厂配件,“同质配件”时代来临
曾几何时,4S店都要求车主维修时强行使用原厂配件,新规出
来后,4S店不能再强行使用原厂件,托修方、维修经营者可以使用
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

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车
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

除了4S店外,非4S店也需要提供“同质配件”,而且还要逐步对车辆维修记录进行统一存档管理,将一辆车的所有维修保养记录
电子化并全行业可查。

温馨提示:新规实施于2016.1.1号实施后,就意味着所谓的
“原厂配件”不再“横行霸道”,车主可以自己购买一个质量、配
置差不多的零配件进行更换,4S店或厂家不能以此为借口推卸责任。

其实剥夺原厂配件的“专制权”,提倡同质配件的流通,对第三方
汽车维修机构是一个发展机会,普通消费者也将获得更实惠的售后服务价格,一举多得!
强制执行!汽车维修信息将强制免费公开!
根据《办法》的内容,自2016年1月1日起,交通部等八部委将强制汽车生产者应采用网上信息公开方式,公开所销售汽车车型的维修技术信息,其中包括车辆定期维护、总成及零部件的拆装方法等。

也就是说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六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信息和工时定额。

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规定执行。

零部件统一编码国家标准将实施
何为原厂件?何为副厂件?何为仿冒品?一直以来,对配件品质定义、认知似乎并没有一个标准,最起码在国家的层面一直没有这个规定。

千呼万唤,新规终于出台。

2016年汽车维修管理规定2
零部件统一编码有什么益处?
制定《汽车零部件的统一编码与标识》国家标准的目的在于规范并统一各类汽车零部件的编码与标识,提高汽车零部件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实现可追踪性与可追溯性;有助于零部件和整车企业对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及缺陷产品召回,有利于汽车服务市场的转型、升级,促进我国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整车企业、维修和流通领域的诚信和品牌建设。

同时,标准的出台为汽车配件生产、流通、维修,后市场的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质量保障体系、云服务平台的建立提供有力支撑。

车险费将实施新政
2015年6月,第一批六个地区的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启动,即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6个试点地区全面启用新版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之后保监会又表示,将天津、内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青海、宁夏、新疆等12地保监局所辖地区纳入
商业车险改革试点范围,这些地区的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将在2016年
的1月1日启动。

这意味着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地区由原来6个增加
到18个,相信不久便能遍布全国。

燃油限制标准降低至6.7升/百公里
2014年11月1日工信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油
限值标准实施,根据该标准,到2015年国内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
消耗量都要达到6.9升/百公里,不达标的企业新车上市和扩产都将
受到影响。

另据工信部公布的“2014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情况”显示,在91家国产乘用车企业中,有25家未达标,较2013年度多
了3家;29家进口车企中则有10家未能达标,较2013年度减少1
家。

其中不乏北汽集团、一汽集团等大型国有车企。

更为迫在眉睫的第四阶段燃油限制标准即将于2016年1月1日
起实施,国家要求车企燃油限值2015年要降低至6.9升/百公里;而
到2020年要降至5.0升/百公里。

工信部相关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透露,考虑到企业降耗任务较重,为企业设定了每年油耗达标值,目标由松至紧,从2015年到2020年,工信部为当年生产乘用车设立的平均油耗目标分别为百公
里6.9升、6.7升、6.4升、6升、5.5升和5升。

可以想象下,2014年都难以达标的汽车企业,在面对2016年
6.7升的平均油耗标准又将如何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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