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与奖励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将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所取得的成果,应用到实际生产和经济建设中,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是实现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
同时,建立激励奖励制度是提高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新能力的有效手段。
本文将从组织实施和激励奖励两个方面探讨。
一、组织实施1.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政府应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同时,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2. 加强科技成果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信息平台,实现科技成果的资源共享。
科技部门应定期发布科技成果信息,为企业提供技术需求和科技成果对接服务。
3. 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政府应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
4. 加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政府应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财政支持力度,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成果引进和人才培养等。
5.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制定一系列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如税收优惠、土地使用权转让、科技成果作价出资等。
同时,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提高企业和科技人员的政策知晓度。
二、激励奖励制度1. 建立科技人员激励机制完善科技人员激励制度,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和转化积极性。
将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的一部分分配给科技人员,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
同时,加强对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奖励和荣誉表彰。
2. 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评价制度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评价体系,将科技成果转化效果作为评价科技项目和科技人员的重要指标。
对转化效果显著的项目和人员给予奖励和表彰。
3.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的培养力度,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培训,提高科技人员的转化能力。
同时,鼓励科技人员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科技成果转化经验。
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激励制度

编号文件名称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激励制度生效日期页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依法规范各部门科技成果的转化管理工作,调动我司所有员工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科技成果指我司员工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等科研项目或利用公司物质技术、人力及其他资源所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公司对其拥有完全或部分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软件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收益”是指该成果转化产生的一切权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的股权与该成果相关的所有权益。
第五条公司鼓励成果完成项目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科学和规范管理,合理分配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入,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员工。
第二章组织实施与管理第六条研发部负责内外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科技成果发布和市场需求信息的搜集与沟通,负责组织我司相关部门或成果完成人(项目组)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产生的技术股份的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相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环节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与必要的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八条成果完成人(项目组)不得将职务技术成果及其技术资料据为己有,成果完成人(项目组)可自行转化成果,但应事先向公司报告并与公司签订协议,依法保证公司应享有的权益。
第九条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形式由需求部门、研发部和成果完成人(项目组)共同商定,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进行转化:(一)自行投资实施转化;(二)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编号文件名称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激励制度生效日期页次(三)许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四)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五)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六)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将科学技术研发成果转变为实际的生产力或社会生产力。
为了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实施和激励奖励制度。
下面是一些建议:
1.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组织:政府可以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或园区,负责协调、推动和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该机构可以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等支持,同时也可以帮助企业申请专利和融资等。
2. 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政府可以设立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科技成果的开发、推广和推动。
企业可以向该资金申请项目资助,通过审核后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
3.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机制:政府可以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机制,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评估和评价。
评估结果可以作为给予企业奖励的依据,激励企业积极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4. 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政府可以设立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制度,对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奖励。
奖励可以包括荣誉证书、奖金、科技专家顾问等形式,以激励更多的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到科技成果转化中。
5.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涉及到知识产权的转让和使用,为了保护创新者的权益,需要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加强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制定和执法力度,依法保护创新者的知识产权,激励他们积极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总的来说,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和激励奖励制度需要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多方合作,以激发创新活力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发展。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三篇)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一、引言科技成果转化是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过程,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
为了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需要建立完善的组织实施和激励奖励制度,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提升科研成果的转化效率。
本文将从组织实施和激励奖励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期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有效的支持和推动。
二、组织实施1.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组织形式,其主要任务是协调和推动科研单位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应调动各方面的资源,提供资金支持、技术咨询、政策指导等服务,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2.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培养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因此,对科研人员进行培训和能力提升是非常必要的。
科研人员需要了解转化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掌握市场和商业模式分析等相关知识,提高自身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是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对接的重要途径,通过构建平台,可以将科研成果与企业需求进行有效对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可以是线上的技术交易平台,也可以是线下的科技成果展示和推介活动,更可以是科研单位与企业之间的专业合作机构。
三、激励奖励制度1.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为了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可以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对转化效果显著的科研成果给予奖励。
奖励可以是金钱奖励、荣誉奖励、职称晋升等多种形式,也可以设立专项基金,对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给予资金支持。
2.营造良好的转化环境为了激励科研人员积极投入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中,需要营造良好的转化环境。
可以通过改善政策环境、提供便利条件、减轻转化过程中的风险等措施,为科研人员提供保障和支持,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
3.强化成果转化指标考核科研机构和企业可以设立科技成果转化的考核指标,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中。
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与奖励制度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与奖励制度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将科技研究成果转化为具有经济和社会价值的产品、技术、服务或知识的过程。
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与奖励制度是为了激励科技人员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动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和产业化,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奖励政策和体制机制。
下面我将从科技成果转化的意义、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奖励制度的设计以及现有问题存在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与奖励制度对于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科技研究的最终目的是解决现实问题和满足社会需求,科技成果转化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核心环节。
通过制定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与奖励制度,可以促使科技人员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产出,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紧密结合,提高国家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其次,制定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与奖励制度需要科学的政策支持和规范。
政府应当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力度,建立完善的政策框架和制度机制,为科技人员提供充分的政策保障和经济支持。
政策方面,可以制定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税收优惠政策,提供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扶持,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宣传和推广等。
同时,政府还应当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资金的使用和成果的转化符合规定,防止滥用和浪费。
此外,奖励制度的设计对于激励科技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具有重要作用。
科技人员是进行科技研究完成科技成果的主要力量,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直接关系到科技成果的质量和转化的效果。
因此,对于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奖励可以体现在多个方面,如金钱奖励、科研项目的扶持、职称晋升、科技成果的著作权和专利权等。
同时,还应当建立起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估机制和权威认证机构,对于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要求的项目进行认证和评估,确保奖励的公平性和权威性。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然而,目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一方面,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和体制尚不完善,缺乏多元化的投资渠道和资金支持,导致科技成果无法得到有效的转化和应用。
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及激励奖励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与激励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使科技成果尽快的应用到实际生产中,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及奖励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第二条公司设立“科技管理部门”,下设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
管理机构设置如下:1、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主任:公司副主任:公司委员:公司2、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主任:公司委员:公司3、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主任:公司委员:公司第三条管理机构职能(一)在主任的领导下,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公司的“三大创新”活动进行部署和管理;对下设的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平衡和协调,对出现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二)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在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在科技成果转化和管理成果奖励两个方面,分别开展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科技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全公司科技工作的日常管理,主要范围包括技术成果、管理成果、qc成果、专利发明、月度创新成果、科技论文等。
主要工作内容:项目的立项、监督实施、成果受理、组织鉴定(评议或验收)、申报评奖、资料归档及其它相关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科技成果范围第五条本办法的科技成果,概括来讲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具体是指凡经本公司及相关权威科技部门组织验收或鉴定,并应用于生产实践,且在本单位生产经营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主要包含以下:(一)开发应用于生产经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其技术水平在国内领先,实施后产生显著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二)为进入企业经营新领域进行的新技术、新工艺预研究成果,对企业发展起到关键作用,技术水平达到行业内领先水平的技术开发成果;(三)结合高、难、新的重大科技项目,开展科技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取得较好效益的科技攻关成果;(四)在引进新机械、装备中,积极消化吸收,为我所用、有所创新发展的引进再创新成果;(五)首次在单位内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解决技术难点、技术关键有较大创新的推广成果;(六)改进完善现有各种操作方法、软件、工艺、标准、规程、检验方法,经检验对本单位高效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环保等方面有较大影响的软科学及管理创新成果;(七)对本单位某环节中的生产工艺或操作方法有重大改进,局部改进设备和工艺装备,达到提高工效和节能降耗目的的技术革新成果;(八)获得国家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登记、发表的科技论文和各级交流获奖论文对公司带来效益和美誉的知识产权成果。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旳组织实行与鼓励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旳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工作,调动企业各阶层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旳积极性、积极性和发明性。
根据国家和本省旳有关规定,结合我司旳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该企业建立创新创业平台,提供一定旳成果转化资源支持,鼓励自主进行实行成果转化,实现自主创业。
第三条本制度波及旳科技成果是指我企业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单位等科研项目或者运用企业旳物质技术、人力以及其他资源完毕旳技术成果,我企业对其拥有完全旳或者部分旳知识产权。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旳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技术,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旳具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旳科技成果进行旳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旳“收益”是指科技成果转化所产生旳一切收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旳股权与该成果有关旳所有权益。
第六条企业鼓励成果完毕人(项目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行科学和规范管理,合理分派科技成果转化获得旳收入,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奉献旳组织和个人。
第二章组织实行和管理第七条研发部负责企业科技信息旳搜集,整顿,以及科技成果旳公布和需求信息旳搜集和沟通,负责组织企业有关部门或者成果完毕人(项目组)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财务部做好以科技成果转化获得效益或者收益旳管理有关工作。
第八条有关部门应采用积极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中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环节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与必要旳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九条建立创新创业平台,根据成果状况,针对企业人员通过自主组织团体,以及根据实际状况确定成果转化方式,进行实行成果转化。
对研发成果进行自主实行转化;企业提供一定旳场地、设备等资源进行支持,转化成果所获得旳收益按照折股或者技术入股旳与企业进行利益分派。
第十条成果完毕人(项目组)可自行进行成果转化,但应事先向企业进行报备,并且按照企业旳规定进行转化工作和后续旳有关工作。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3篇)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科研管理,奖励在公司科研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特别是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发展,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规定了技术创新奖、引进科研成果奖、技术攻关奖、职务专利授权奖及实施应用奖申报、评审、奖励的有关要求、程序等事宜。
1.3本办法所称技术创新是指在公司范围内应用创新的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在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提供新服务,占据市场并实现市场价值等方面有显著效果的技术行为。
包括提高产量、降低消耗、改善产品质量、优化工艺技术指标等。
第二章评审机构及程序2.1科研成果奖评审委员会由公司领导、专家委员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2科研成果奖评审委员会是公司内部科研成果奖的终评机构。
其主要职责:其主要职责:2.4评奖项目评审程序采取不记名投票简单多数法,按得票多少确定评审结果。
专利授权奖及实施奖由科研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申报要求3.1技术创新奖、引进科研成果奖、职务专利实施奖应分别在创新成果投产之日起一周年、引进科研成果正常应用一周年、职务专利正常实施应用一周年后申报。
超过两周年未申报的公司不再受理。
3.2技术创新奖、技术攻关奖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申报;引进科研成果奖由成果引进单位申报;职务专利授权奖和实施奖分别由专利设计人和实施单位报。
____具备申报条件的单位应根据申报类别,完整、准确填写《美乐仕奖励申报表》一式一份报产学研办。
技术鉴定证书;技术总结报告;实创经济效益证明书;以及成果(项目)概况、主要技术内容、主要创新点、主研人员及协作人员及在项目完成过程中所承担的主要工作,按顺序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文件。
概况、主要技术内容、转化实施情况、引进成果主要建议者及主要转化实施人员所承担的主要工作、引进科研成果的有关协议、按顺序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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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与奖励制度
1. 目的
为了依法规范公司科技成果的转化管理工作,调动公司广大职工和各部门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涉及的组织实施与管理、技术权益、收益分配和法律责任等内容,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的管理工作。
3. 定义
3.1科技成果:指公司职工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等科研项目或利用公司物质技术、人力及其他资源所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公司对其拥有完全或部分知识产权。
3.2 科技成果转化: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3.3 收益:是指该成果转化产生的一切权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的股权等与该成果相关的所有权益。
4. 职责
4.1 行政部负责起草《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其他各部门负责参与起草工作。
定期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公司下属各部门对该制度进行修订。
4.2研发部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公司下属各部门负责成果转化的协助工作。
4.3研发课题负责人或成果完成人负责科技成果具体转化的组织工作。
4. 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4.1公司鼓励成果完成人进行成果转化,对成果转化工作实施科学和规范管理,合理分配成果转化取得的收益。
4.2在成果转化过程中,成果完成人负责组织做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生产运营以及善后交接等技术标准文件的编制、整理和归档工作;每项工作和技术文件,均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及规范的有关要求。
4.3行政部负责公司科技成果发布和企业需求信息的搜集与沟通。
负责组织公司成果完成人或公司下属部门,代表公司在公司内外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公司做好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产生的技术股份的管理等相关工作。
4.4科技成果优先在公司内部转化,公司下属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对成果转化中的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环节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予必要的支持,推进成果转化工作。
4.5成果完成人不得将职务科技成果及其技术资料据为己有,成果完成人可自行转化成果,但应事先向公司报告并与公司签订合同或协议,依法保证公司应享有的权益。
4.6成果转化的具体形式由研发部、需求单位和成果完成人共同商定,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进行转化,并研发部组织签订成果转化合同。
(1)自行投资实施转化。
(2)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
(3)许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
(4)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
(5)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6)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4.7成果转化合同须由研发部和法务部共同审核,研发部经理负责技术审核、法务部负责法务审核;审核合格后,由研发部分管副总经理代表公司签署合同。
与成果转化活动相关的技术服务合同和技术咨询合同等文件的签署,亦按此程序执行。
公司下属各部门一律不得擅自对外签订各项科技成果转让合同或协议、技术服务合同和技术咨询合同。
4.8合同生效后,合同实施部门或个人应该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实施部门或个人在履行合同义务(包括对外提供技术资料)时,应当注意登记并保存有关记录。
4.9公司鼓励个人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创办科技型企业。
4.10行政部按照《科研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产生的科技资料以及相关的协议、合同等进行管理。
5.技术权益
5.1公司与其他单位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应当以合同形式约定该科技成果有关权益的归属,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下列原则办理:(1)在合作转化中无新的发明创造的,该科技成果的权益归公司所有;
(2)在合作转化中产生新的发明创造的,该新发明创造的权益合作方共有;
(3)对合作转化中产生的科技成果,各方都有实施该项科技成果转化的权力,转让该科技成果应经合作各方同意。
5.2公司与其他单位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合作各方应当就保守技术秘密达成协议;当事人不得违反协议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技术秘密的要求,披露、允许他人使用该技术。
技术交易管理机构或者中介机构在为我公司从事技术代理或者服务中,对知悉的有关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6. 收益分配
6.1 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公司所得收益按照下列标准对成果完成人及成果转化人员给予报酬:
(1)将该项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的,从该项科技成果转让净收入或者许可净收入中提取比例不低于70%,不超过95%;
(2)利用该项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从该项科技成果形成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50%比例的股份;
(3)成果完成人将该项职务科技成果自行实施或者与他人合作实施,完成成果转化的,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方式执行。
a.在实施转化成功投产后连续三至五年,每年从实施该项科技成果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
b.成果完成人和公司双方共同寻找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约定公司在成果转化实施企业享有的股权或出资比例,或者公司以科技成果转让的方式直接取得现金收益。
6.2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除用于成果完成及转化人员报酬外,其余部分应当用于科研、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和团队引进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单位条件建设等方面。
6.3 鼓励公司内外人员对我公司科技成果转化进行中介,与中介合作由公司统一管理,中介人员可以在转化收益中提取不超过5%的中介费用。
6.4成果转化产生的收益分配,由行政部负责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收益分配标准组织编制收益分配方案,成果完成人负责根据绩效情况对成果完成人员及参加成果转化人员进行报酬分配,形成二级分配方案。
6.5收益分配方案经课题负责人、行政部经理审核签字,由研发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逐级批准后转对应人资部门,按照薪资流程发放,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缴纳。
7. 法律责任
7.1 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公司有权对当事人追究法律责任。
7.2 我公司职工违反知识产权保护和保密制度规定,泄露技术秘密、擅自转让、变相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或者以技术指导等其他方式损害公司知识产权权益的,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8.附则
8.1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8.2本办法自公司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