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质油罐安全运行指导意见
轻质油储罐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轻质油储罐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轻质油储罐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和拆除等全过程。
三、安全管理职责1.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轻质油储罐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轻质油储罐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监督各项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3.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轻质油储罐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和拆除等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 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本制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安全管理措施1. 设备管理(1)轻质油储罐的设计、建设、改造和拆除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2)定期对轻质油储罐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完好。
(3)禁止在储罐附近进行焊接、切割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作业。
2. 运行管理(1)建立健全轻质油储罐的运行管理制度,明确运行参数、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2)加强运行监控,确保储罐内的油品质量、液位、压力等参数在安全范围内。
(3)禁止超载、超压运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油品。
3. 人员管理(1)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健康管理,确保其具备良好的身体状况。
4. 应急管理(1)建立健全轻质油储罐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2)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3)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总结工作,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五、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轻质油储罐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单位负责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4013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总则1.1 目的为确保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1.2 原则标本兼治、防治结合,完善工艺措施,提高设备防护能力,精心操作和维护,加大检修维护力度,避免事故发生。
1.3 范围储存终馏点不大于220℃轻质油品的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常压储罐。
主要包括石脑油储罐、焦化汽油储罐(含焦化汽柴油混装储罐,下同)、催化汽油(未加氢、精制,下同)储罐等中间原料轻质油储罐,以及含有轻质油组分的轻污油储罐、含硫污水储罐等。
1.4 方案除指导意见中特别规定外,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增加储罐全面清罐检查频次或增设氮封设施等方案,落实实施细则,确保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
1.5 其它指导意见是以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为基础,补充了储罐全面清罐检查周期、氮封措施和内浮顶储罐铝制浮顶的制造安装等内容,适用于本意见规定范围内新建和现有储罐的整改等。
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

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一、总则为了保障炼油企业生产安全,合理利用储罐资源,保证轻质油储罐的安全运行,特订立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部炼油企业的轻质油储罐,包含储油罐的设计、施工、验收以及日常的运行管理。
三、储罐安全设计和建设1. 设计要求1.1 储罐应依据产品性质和生产需求,选用合适的材质进行制造,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2 储罐设计时应考虑风险分析,合理确定安全防护措施,包含但不限于防雷、防静电、防爆等。
1.3 储罐的布置应符合工程安全规范,保障消防通道畅通,便于消防车辆进入。
2. 施工要求2.1 储罐施工前,应依照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确保基础坚固,材质符合要求。
2.2 施工现场应设置警示标识,并配备充分数量的消防器材。
2.3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依照工序、施工料子使用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违规操作和使用未经验收的料子。
3. 竣工验收3.1 储罐竣工后,应进行验收,确保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
3.2 竣工验收流程包含:料子验收、施工图纸和工艺文件审核、设备齐全性检查、安全装置功能测试等。
3.3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
四、储罐日常运行管理1. 安全保护措施1.1 储罐四周应设有固定栈区、围护设施和非工作区域,确保人员安全。
1.2 储罐顶部应设有防滴防溅设施,防止外来物体进入。
1.3 储罐进出口应安装可靠的防溢流装置和防雷设施。
2. 操作管理2.1 储罐操作前,操作人员必需经过专业培训和技能考核,持证上岗。
2.2 操作人员应熟识储罐结构、产品性质、技术参数等相关信息,并依照操作规程执行操作。
2.3 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要求,避开超负荷操作、违规操作等行为。
2.4 储罐应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
3. 安全监测与报警3.1 储罐应配备可靠的安全监测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液位、压力、温度等。
3.2 安全监测设备应定期检测和校准,确保其准确可靠。
3.3 储罐安全监测设备检测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应对。
2023年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

2023年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1.引言炼油轻质油储罐是石油炼制工艺中重要的设备,对其安全运行有着重要意义。
为了保障炼油轻质油储罐的安全运行,制定本规定。
2.安全管理责任2.1 炼油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运行管理部门,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
2.2 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储罐安全运行规范、应急预案等,确保储罐的安全运行。
3.储罐建设与维护3.1 储罐的建设、改扩建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必要时应有相关的审批手续。
3.2 储罐的外部及内部的防腐蚀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储罐的安全性。
3.3 储罐的配套设施(如测量仪表、监测设备等)应经过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灵敏度和准确性。
3.4 储罐的进出口阀门和安全阀应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确保其正常运行。
4.操作管理4.1 储罐操作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4.2 储罐应定期进行巡视,对储罐周围环境进行检查,确保储罐的正常运行,并及时排除存在的问题。
4.3 储罐操作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严禁操作人员违规操作,防止发生事故。
5.安全监测与预警5.1 储罐应配备相应的安全监测设备,如液位监测器、温度传感器等,对储罐进行实时监测。
5.2 储罐应配备可靠的火灾和泄漏报警系统,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5.3 在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包括启动应急泄压系统、关闭周围设备等,保障人员安全和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6.应急预案6.1 炼油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确保各项应急预案的可行性。
6.2 应急预案中应包括对储罐泄露、火灾等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应急装备的准备情况。
7.安全培训与教育7.1 炼油企业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与教育,包括储罐安全运行知识、应急处理措施等。
7.2 安全培训与教育应加强对新员工的培训,确保其了解储罐的安全运行规定和注意事项。
8.事故报告与处理8.1 发生储罐相关事故后,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4篇)

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炼油轻质油储罐的安全运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环境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炼油轻质油储罐的日常运行和管理。
包括储罐的设计、建造、维修和检验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炼油轻质油储罐,是指专用于储存炼油轻质油产品,采用密闭、固定的钢质构造的容器。
第四条炼油轻质油储罐的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操作。
第二章设计和建造要求第五条炼油轻质油储罐的设计和建造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且必须经过专业设计、监理和验收。
第六条储罐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储罐的配置、容量和尺寸应根据工艺流程和需求确定。
(二)储罐应采用合理的结构和材料,确保其强度和稳定性。
(三)储罐应具备泄漏和爆炸的防护措施。
(四)储罐应设置密封措施,保证油品的质量和环境的安全。
第七条储罐的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施工。
(二)施工应有专业监理,并按照相关的施工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
(三)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和施工质量。
(四)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和试运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档案。
第三章操作和管理要求第八条炼油轻质油储罐的操作和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操作规程和规范。
(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操作证书和岗位培训。
(三)日常操作过程中应做好油品的记录和储罐的检查。
(四)定期进行储罐的维护和检修,并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方案。
第九条储罐操作和管理中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一)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确保储罐周围的消防设施的完好和操作正常。
(二)定期进行泄漏和防爆设备的测试和维护,确保其可靠性。
(三)储罐保温材料和防腐层应定期检查和维修。
(四)储罐内部油品的沉积物应定期清理。
第四章安全监测和事故应急处理第十条储罐的安全监测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定期检查储罐的油位和压力,确保其正常工作。
精选范文--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

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1总1.1目的为确保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1.2原则标本兼治、防治结合,完善工艺措施,提高设备防护能力,精心操作和维护,加大检修维护力度,避免事故发生。
1.3范围储存终馏点不大于220℃轻质油品的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常压储罐。
主要包括石脑油储罐、焦化汽油储罐(含焦化汽柴油混装储罐,下同)、催化汽油(未加氢、精制,下同)储罐等中间原料轻质油储罐,以及含有轻质油组分的轻污油储罐、含硫污水储罐等。
1.4方案除指导意见中特别规定外,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增加储罐全面清罐检查频次或增设氮封设施等方案,落实实施细则,确保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
1.5其它指导意见是以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为基础,补充了储罐全面清罐检查周期、氮封措施和内浮顶储罐铝制浮顶的制造安装等内容,适用于本意见规定范围内新建和现有储罐的整改等。
2一般要求2.1轻质油储罐的设计、制造和施工除应符合本指导意见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和规范。
(详见附件-1)2.2应高度重视工艺管理,精心操作,严禁储罐超温、超压运行。
2.3应针对不同工艺介质特性,落实好储罐防腐蚀措施。
2.4加工高、含硫原油的企业应建立储罐的可燃气体浓度检测制度,增加储罐清罐检查频次,及时掌握储罐运行状况,消除隐患。
2.5氮封设施是保障内浮顶储罐安全运行的措施之一。
氮封设计应本着安全、节约和便于操作维护的原则,实现储罐安全、经济运行。
3罐区工艺3.1储罐选型3.1.1石脑油在储存温度下(不大于40℃,下同)的蒸汽压超过88KPa时,储罐应选用压力储罐、低压储罐。
不超过88KPa时,应选用内浮顶储罐或外浮顶储罐。
3.1.2焦化汽油、催化汽油、轻污油的储罐宜采用内浮顶型式.3.1.3石脑油低压立式储罐应设置防止空气进入的措施,储罐补充气体应使用氮气(或其它惰性气体)、脱硫后的燃料气等。
采用脱硫后的燃料气时,排放气应密闭收集处理,不得直接排向大气。
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模版

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模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该安全运行规定的目的是确保炼油轻质油储罐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并适用于所有炼油厂使用的轻质油储罐。
二、术语定义1. 轻质油:指炼油过程中所得到的石油产品,具有较低的密度和较高的挥发性。
2. 储罐:指用于存储轻质油的容器,通常为圆筒形式。
3. 安全运行:指储罐在存储、输送、和处理轻质油的过程中,以确保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为首要任务。
三、安全要求1. 储罐设计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 储罐周围必须设有合适的防火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通道和灭火系统。
3. 储罐内部的液位、压力和温度必须定期检查,并记录在案。
4. 储罐必须配备可靠的液位和压力传感器,并与报警系统相连。
5. 储罐周围必须进行定期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6. 储罐必须定期进行清洁和维护,以确保其功能正常。
7. 储罐的进出口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阀和泄压装置。
8. 储罐必须按规定进行普通维护、定期检修和技术改造。
9. 储罐周围必须设置周界围墙,并保持围墙的完整性。
四、操作要求1. 管理人员必须对储罐的操作人员进行严格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2.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不得违规操作。
3. 操作人员在进行储罐操作前,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设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
4.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储罐的结构和工作原理,且能够熟练操作储罐的输入输出设备。
5. 操作人员在进行储罐操作时,必须保持专注,并随时关注储罐的运行状态。
6. 管理人员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
7. 操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以确保身体健康,具备工作能力。
五、安全措施1. 储罐周围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包括禁止吸烟、禁止明火等。
2. 储罐周围必须保持整洁,禁止堆放易燃物品。
3. 储罐的维护和清洁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通过安全程序控制。
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

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炼油行业的发展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而在炼油过程中,轻质油的储存成为不可避免的环节。
炼油轻质油储罐是储存轻油的主要设备,为了确保轻油安全储存,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各地都制定了相应的石油储罐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将对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储罐液位监测炼油轻质油储罐的液位监测至关重要。
首先,对液位的监控能够及时发现液位异常变化,避免因液位异常造成罐体爆炸、油气泄漏等事故。
其次,液位监控还可以根据罐内液位井的高低,计算出储罐内液体的数量,防范因计算误差而导致的事故。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液位监测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储罐设计标准进行监测,进行定期检查和校准,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储罐防火措施炼油轻质油储罐的油品易燃易爆,因此在运行过程中必须采取一系列防火措施。
首先是对储罐进行防火隔离,禁止在储罐周围进行火种、明火的操作。
其次,制定相应的防火应急预案,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事故对周围环境和人员的影响。
同时,在储罐的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还应考虑到防火问题,合理设置储罐间距,采取防火结构和装置等措施来确保储罐的安全。
罐区安全管理针对炼油轻质油储罐,还需要进行罐区安全管理。
罐区安全管理应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罐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具体措施包括: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照明设施,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定期进行罐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制定响应预案,一旦发生意外情况,能够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处理等。
储罐维护保养在储罐的运行过程中,必须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工作。
首先是罐体进行焊接和检查,对罐体表面进行清洗,防止腐蚀;其次是对防火结构进行检查,确保其有效性;最后是定期进行罐内清洗,清除污物和异物,防止产生“危险溶液”等现象。
维护保养工作的完成,不仅能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还能减少因设备老化或者故障而引发的事故风险。
总结综上所述,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关系到企业生产和工人安全,因此必须非常重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指导意见(试行)1总 则1.1 目的为确保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1.2 原则标本兼治、防治结合,落实源头治理措施,加大检修维护力度,提高设备防护能力,精心操作和维护,避免事故发生。
1.3 范围石脑油(重整、乙烯原料)、焦化汽油(含焦化汽柴油储罐,下同)、催化汽油中间原料储罐和轻污油、含硫污水等储罐。
1.4 方案除意见中特别规定外,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增加储罐全面清罐检查频次或增设氮封设施等方案,落实实施细则,确保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
1.5 其它指导意见是以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和规范为基础,重点对储罐全面清罐检查周期、氮封措施和内浮顶储罐铝制浮盘的制造安装等内容做了规定和补充。
除特殊说明外,意见中储罐均指立式圆筒钢制焊接常压储罐。
2 一般要求2.1 轻质油储罐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施工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和规范,包括:《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 3007-2007)《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GB50341-2003)《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28-2005)《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SH3022-1999)《钢质石油储罐防腐蚀工程技术规范》(GB50393-2008)《加工高含硫原油储罐防腐技术管理规定》等。
2.2 储罐设计、制造、施工及安装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切实履行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确保储罐建造质量。
2.3 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措施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确保设施完整并完好投用。
2.4 要高度重视储罐工艺源头管理,采取措施控制好进入储罐的工艺介质蒸汽压和活性硫、氯离子含量,精心操作,实现本质安全。
2.5 应加强对轻质油储罐的防腐蚀管理工作,根据储存介质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防腐蚀措施,并严格按相关规范做好防腐工作。
2.6 应建立内、外浮顶储罐的可燃气体检测制度,及时掌握储罐运行状况。
2.7 加工高硫、含硫原油的企业应增加储罐清罐检查频次,以全面了解储罐运行状况,及时消除隐患。
2.8氮封措施可有效提高储罐安全防护能力,是确保内浮顶储罐安全运行的手段之一。
氮封设计应本着安全、节约和便于操作维护的原则,实现储罐安全、经济运行。
3 储罐工艺3.1 储罐选型3.1.1 石脑油在储存温度下(不大于40℃,下同)的蒸汽压超过88KPa时,储罐应选用压力储罐、低压储罐。
不超过88KPa时,可选用内、外浮顶储罐等,但不应选用拱顶常压储罐。
3.1.2 焦化汽油、催化汽油、轻污油的储罐应采用内浮顶型式。
3.1.3 低压立式储罐应采取防止空气进入的措施, 储罐补充气体应用氮气或燃料气并做密闭排放处理。
3.2 轻质油储存温度不应大于40℃。
3.3 需要罐底切水作业的储罐宜应采用自动切水设施。
3.4 储运能力3.4.1 指导意见对轻质油储罐全面清罐检查周期进行了规定(见8.2条),企业应对照设计规范重新核算储罐数量及能力。
3.4.2 应采取措施减少中间原料储存量。
3.5 氮封措施3.5.1 目的3.5.1.1 防止硫铁化合物自燃;3.5.1.2 防止储存介质氧化、聚合。
3.5.2 氮封设置3.5.2.1焦化汽油内浮顶储罐应采用氮封措施;3.5.2.2 石脑油储罐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选择性设置,但对目前腐蚀严重、储存蒸汽压超标的储罐应增设氮封设施;3.5.2.3 轻污油储罐、催化汽油储罐宜设置氮封措施;3.5.2.4 含硫污水储罐宜设置氮封或其它安全措施。
3.5.3氮封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和氮封设计经验,设计方案应经过安全论证。
3.5.4 氮封设计中通气孔等附件的封堵应采用可拆卸方式,以便于氮封停止使用后能及时恢复一般内浮顶方式运行。
3.5.5 设计方案可采用压力控制或氧含量控制等方式(氧含量控制方案见附件,压力控制方案可参考执行)。
采用氧气浓度调控时,罐内气相空间氧气浓度应按照不大于5%控制。
3.5.6应编制相应的操作性文件,制定氮气供应中断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4 设备及防腐4.1 内浮顶储罐4.1.1 内浮顶4.1.1.1 应根据储存介质的特性选择钢制内浮顶、组装式铝制内浮顶或不锈钢制内浮顶;4.1.1.2 新设计的钢制内浮顶不得采用浅盘式结构,仍在使用的应根据使用情况择机进行更换,钢制内浮顶所用钢板的厚度不应小于5mm;4.1.1.3 容积大于或等于20000m3的内浮顶储罐应选用浮舱式钢制内浮顶;4.1.1.4 组装式铝制内浮顶a)铝制内浮顶的上升浮力不应小于内浮顶总重的两倍和浮顶上升时产生的摩擦力之和(设计介质比重700Kg/m3);且浮筒的浸液深度不小于100mm;b)铝制内浮顶浮筒宜选用卷焊式浮筒,不宜选用厢式浮筒。
卷焊式浮筒直径不小于200mm,材质应为3A21H24,厚度不小于1.3mm;c)盖板材质应为3A21H24,厚度不小于0.5mm;d)密封压条材质应为6063T5,厚度不小于2mm;e)边缘支撑结构材质应为6063T5,厚度不小于3mm;f)框架梁及框架梁压条材质应为6063T6,框架梁厚度不小于2mm,压条厚度不小于3mm;g)支柱材质应为5A02,厚度不小于3mm;h)所有连接件材质应为5A02,厚度不小于3mm;i)所有连接部位应采用不锈钢螺栓进行连接;j)铝浮顶在整体安装前螺栓应固定在主梁上,并采用过盈配合连接。
盖板之间不宜采用非金属的橡胶密封件,压条宜采用6063T6槽铝(规格25×19×3mm、上表面结构为弧形),以保证盖板之间密封效果;k)浮顶边缘构件及穿过铺板开孔处的部件应具有液封功能,浸入液体深度不小于100mm;l)储罐设计单位应对铝制内浮顶的制造、安装与验收提出详细的技术要求。
4.1.2 密封4.1.2.1组装式铝制内浮顶密封a)宜选用囊式弹性密封;b)囊式弹性密封的橡胶包带所用材料,应根据储存介质的物理特性和储存温度进行选择,其性能应不低于HG/T2809《浮顶油罐软密封装置橡胶密封带》的要求;c)囊式弹性密封的密封填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10802-89《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中JM30的要求;d)苯类、硫化氢含量高的轻质油储罐的橡胶包带宜选用氟橡胶,其它介质的储罐宜选用丁腈橡胶橡胶包带。
4.1.2.2 钢制内浮顶密封设计可参照外浮顶储罐密封要求执行。
4.2 外浮顶4.2.1 应根据储存温度、环境温度、建罐地区的暴雨强度等选择单盘式钢制浮顶或双盘式钢制浮顶。
4.2.2 密封4.2.2.1 外浮顶应采用一次和二次密封结构,一、二次密封应依据现场测试数据设计,使用寿命应不低于6年;4.2.2.2 一次密封可选弹性密封、管式充液密封和机械密封,但雷雨多发区域和地震活跃地区不宜选用机械密封;4.2.2.3 弹性密封的橡胶包带、充液密封的充液管和耐磨吊带等材料性能应不低于《浮顶油罐软密封装置橡胶密封带》(HG/T2809)的要求;4.2.2.4 弹性密封填料性能应不低于《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GB10802-89)中JM30的要求;4.2.2.5管式充液密封充填液的凝固点应至少比操作时密封可能出现的最低温度低10℃,并不生成衍生物;4.2.2.6 弹性密封、管式充液密封应选用浸液式进行设计和安装,以消除油气空间;4.2.2.7 二次密封宜采用L型结构。
当采用其它结构时,密封油气空间不应存在金属凸出物,承压板、压条、螺栓螺母等金属连接件应采用304不锈钢;4.2.2.8 二次密封的橡胶刮板应具有良好的耐磨性、耐候性和耐油性,且承压板的高度应根据密封间距及偏差确定;4.2.2.9 二次密封的导静电片应采用304不锈钢材料,其间距宜不大于3m,且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0mm2的不锈钢导线与浮顶做电气连接。
4.3其它附件4.3.1当储存较强的腐蚀性介质时,轻质油储罐通气孔、导向柱应选用1Cr18Ni9Ti材料或类似材料制造。
4.3.2通气孔有效面积应按有关规范执行,环向通气孔和中央通气孔上应设置防雨雪罩,并配备2~3目/寸的耐腐蚀钢丝网。
4.3.3量油孔应采用避免碰撞产生火花的有色金属材料,如用防锈铝或碳钢内衬铝等制造。
4.4防腐蚀设计4.4.1储罐防腐蚀设计应依据《钢质石油储罐防腐蚀工程技术规范》(GB50393-2008)、《加工高含硫原油储罐防腐技术管理规定》及《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SH3022-1999)等标准规定执行。
4.4.2 储罐罐底边缘板应采取有效的防水防腐措施,防水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防腐蚀性能、耐候性及弹性。
4.4.3 盘梯平台宜整体采用碳钢热镀锌格栅板型式。
4.4.4 罐内防腐及新建储罐外防腐表面处理应采用喷砂除锈,内防腐表面至少达到Sa2.5级。
对腐蚀较严重的外表面宜采用喷砂除锈,至少达到Sa2.0级。
5 防雷、防静电5.1 防静电设施5.1.1 储罐盘梯进口处应设置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设施,并加警示牌。
5.1.2 储罐浮顶平台上取样口两侧1.5 m之外应各设一组消除人体静电设施,设施应与罐体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取样绳索、检尺等工具应与设施连接。
5.1.3阻火器帽、呼吸阀帽、量油孔盖、自动通气阀等活动金属附件应与罐顶进行等电位连接, 连接导线两端加不锈钢线接头,用不锈钢螺栓加防松垫片连接。
5.1.4内浮顶储罐浮顶与罐顶应采用两根直径不小于5 mm 的不锈钢钢丝导线连接,大于或等于5000m3的储罐连接导线应不少于4根。
连接导线两端应加不锈钢线接头,浮顶设置不锈钢材质专用电气连接端子,导线两端均应用不小于M10的不锈钢螺栓加防松垫片连接。
5.1.5浮顶各金属件间应保持可靠电气连接,避免存在绝缘导体。
5.1.6储罐内壁如使用导静电防腐涂料,涂层表面电阻率应为108Ω~1011Ω。
5.2 防雷设施5.2.1 储罐不应装设避雷针。
5.2.2 内浮顶储罐罐顶通气孔应加装阻火器。
5.2.3 储罐应作环型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并沿罐周均匀或对称布置,接点沿管壁周长的间距不应大于30 m。
5.2.4 引下线应在距离地面0.3 m至1.0 m之间装设断接卡,断接卡宜采用40 mm×4 mm不锈钢材料,断接卡用两个M12的不锈钢螺栓加防松垫片连接。
5.2.5 浮顶罐浮顶与罐体连接导线应采用扁平镀锡软铜复绞线或绝缘阻燃护套软铜复绞线,并用两个M12不锈钢螺栓加防松垫片连接。
导线横截面不小于50 mm2。
5.2.6 浮顶罐转动扶梯与罐体及浮顶各两处应做电气连接,连接导线应采用横截面不小于50 mm2扁平镀锡软铜复绞线或绝缘阻燃护套软铜复绞线,用两个M12不锈钢螺栓加防松垫片连接。
5.2.7 浮顶罐宜采用有效的、可靠的连接方式将浮顶与罐体沿罐周做均布的电气连接,连接点沿管壁周长的间距不应大于3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