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电器及电缆的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合集下载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小型电器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使用小型电器的人员。

第三条小型电器包括但不限于电风扇、电热水壶、电吹风、电熨斗等。

第四条小型电器管理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执行。

第五条所有小型电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相关证书和合格证明齐全。

第六条所有小型电器的安装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得私自拆卸或改动。

第七条使用小型电器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掌握使用方法,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八条人员在使用小型电器时,必须保持设备周围的通道畅通,避免堆放杂物。

第九条若发现小型电器存在安全隐患,需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停止使用并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的内容可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和调整,调整后的制度应重新通知并培训相关人员。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十二条小型电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小型电器必须保证电源线不暴露,不破损,不扭曲。

第十四条小型电器必须有过载保护和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检测和维护。

第十五条小型电器必须保证接地良好,不得存在漏电问题。

第十六条小型电器使用的插座必须符合国家电源插座标准,不得私拉乱接。

第十七条小型电器不得长时间连续工作,必须间断休息,以防过热引发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安装和使用小型电器时必须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第十九条使用小型电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电源标准供电,禁止私拉乱接。

第二十条小型电器在不使用时必须及时关闭电源,并拔掉插头。

第二十一条使用小型电器时必须注意用电安全,禁止水浸、封阻和暴露在高温环境。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二十二条部门或个人需用到小型电器时,必须填写申请单,并经相关部门审批。

第二十三条部门或个人使用小型电器时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使用小型电器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禁止强行启动或超负荷使用。

第二十五条人员在使用小型电器时必须注意防范火灾、漏电、触电等安全事故。

小型电气管理制度(4篇)

小型电气管理制度(4篇)

小型电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小型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电气安全,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小型电气设备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家用电器、办公设备、商业设备等。

第三条目的和原则: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小型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安全、高效、经济的运行。

原则上,小型电气设备的管理由专人负责,并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安全责任:本制度中所指的安全责任包括小型电气设备的所有权人、管理人、维修人、使用人等。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五条购置管理:购置小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计划和采购制度,按照相关标准选择符合要求的产品。

第六条设备备案:所有小型电气设备必须进行备案登记,包括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配置等信息,并进行分类管理。

第七条设备安装和验收:设备安装必须按照相关规范进行,验收前要进行合格检测,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八条设备维护与保养:小型电气设备要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清洁设备,检查设备的连线、插头等是否正常。

第九条报废处理:小型电气设备的报废处理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不能随意丢弃或改变设备用途。

第十条设备更新进度:针对老化、损坏或不再安全的设备,要及时更新,并更新设备备案信息。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安全培训:所有使用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了解有关电气设备的基本知识和使用规范。

第十二条设备操作:设备的操作必须按照说明书或相关安全规范进行,严禁擅自拆卸、改装设备。

第十三条定期检测:小型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测,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事故处理:如发生设备故障、事故等情况,必须立即停用设备,并及时报修或报警处理。

第十五条用电安全:小型电气设备的用电必须符合国家电力安全标准,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第十六条防雷防静电:针对易受雷击、静电干扰的设备,要采取相应的防雷、防静电措施。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七条监督检查:设备管理人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告上级。

小型电器及电缆的管理制度(5篇)

小型电器及电缆的管理制度(5篇)

小型电器及电缆的管理制度一、管理与发放:1、全矿小型防爆电器及4mm2以下绝缘电缆均由机电一队小型电气组集中管理,小型电气组负责它的领取、修理、保管、编号、建账和发放,但小型电器及缆线的材料费用由各使用单位承担。

小型电气组至少要有一名专职防爆检查员,负责对防爆电器的检查、验收。

经确认防爆电器防爆性能达到要求的贴上“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准许发放入井。

2、小型电器组要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帐、卡、物、板四对口。

对新进和现在使用的小型防爆电器(按钮、电铃、接线盒、插销、防爆灯等)要逐步打号、建账;对小型电缆要按截面大小、芯线数目分开存放和建账。

做到数量清、状态明。

3、驻矿供应站新到小型防爆电器及电缆统一由小型电器组验收合格后发放。

该组要根据各队的领用登记册严格按交旧领新制度发放(初次安装除外)。

4、井下通讯装置、监测装置、计量装置,统一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管理,要杜绝失爆。

5、驻矿供应站所进的小型电器、电缆要严格把关,必须要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安标志等。

杜绝无证、缺证或不合格的产品入井。

使用单位有权拒领无证或不合格的产品。

二、安装、维修和回收:1、新工作面各种电器设备安装时所使用的小型防爆电器及电缆,均由使用单位到机电一队小型电器组领取,使用单位和小型电器组各留一份领、发手续,作为回收、检查、转交、更换的依据。

2、各单位日常使用的小型防爆电器和电缆,也由使用单位到机电一队小型电器组领取,由本队电工安装维护。

小型电器组建立领用记录。

小型电器无“防爆合格证”者,电工有权拒用。

3、各单位负责好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小型电器、电缆的维护,杜绝失爆和不完好使用。

4、回采工作面采完后或掘进巷道施工完毕(或暂时停止工作),所有小型电器和电缆均由使用单位回收(或有其他单位继续使用的,由原单位向新使用单位移交,并在小型电器组办理转帐手续)。

若有丢失,在清单上注明名称数量,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然后小型电器组将清单转物资供应部按原价扣款。

小型电气管理制度范文(4篇)

小型电气管理制度范文(4篇)

小型电气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型电气设施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小型电气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小型电气设施安全管理的目标是:防止事故发生,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并对设施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条所有使用小型电气设施的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所有使用小型电气设施的人员都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和掌握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第六条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小型电气设施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小型电气设施的分类和安全要求第七条根据设备的用途和功率,小型电气设施分为A类、B类、C类、D类四类。

A类:用电量小于10千瓦的设备。

B类:用电量在10千瓦至50千瓦之间的设备。

C类:用电量在50千瓦至100千瓦之间的设备。

D类:用电量大于100千瓦的设备。

第八条小型电气设施的安全要求如下:1. 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2. 设备必须安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场所,禁止在易燃、易爆或有毒气体的场所使用。

3. 设备必须有明确的电源接线和开关位置,且标识清晰。

4. 设备的电源插头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能使用损坏或老化的插头。

5. 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九条使用小型电气设施的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使用设备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确保设备的电源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2. 在使用设备过程中,禁止私自改变设备的电源接线和开关位置。

3. 在使用设备过程中,禁止超载使用设备,避免设备短路或引起火灾。

4. 在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第三章小型电气设施的管理第十条本单位应设立小型电气设施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和监督小型电气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小型电气设施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1. 制定小型电气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小型电器安全管理制度(5篇)

小型电器安全管理制度(5篇)

小型电器安全管理制度小型电器(电煤钻、综保变压器、电铃、防爆灯、按钮、各种接线盒、煤电钻电缆、截面4mm2及以下的各种电力电缆)由机电科统一管理,下设小型电器管理组负责小型电器的领、发、修、试验及帐、卡、图牌板管理;现场使用情况检查,统计消耗情况,提出进货计划。

保证小型电器的安全使用,提高材料复用率,降低吨煤消耗,制定我矿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1.各单位领用小型电器,由机电科分管领导审批,小型电器管理组依单位实际在用情况发放或更换,新安装头面的小型电器按供电设计要求一次性供给。

2.小型电器下井必须有检查、修理、试验、验收记录,并有检试人员的签字,确认合格后,由小型电器管理组签发“小型电器下井证”和“防爆合格证”,方可领用下井,无证的小型电器井口把钩工禁止下井。

3.拆除闲置损坏的小型电器,使用单位在七日内回收上井,交小型电器管理组。

4.小型电器的报废,由小型电器管理组提出报废申请,经材料组及分管领导、技术员鉴定批准后,方可报废。

5.各使用单位必须设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小型电器的领用、帐簿管理等工作。

6.更换小型电器设备一律采用以旧换新,凡交回的小型电器零部件必须齐全,否则按规定罚款。

7.小型电器变更使用单位或新安装头面转入生产,移交单位将设施修整完好,无失爆,由矿组织交接双方和小型电器管理组到现场清点数量,办理转帐手续。

8.在用小型电器、各种小电缆的安装、吊挂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机电质量标准化的规定;小型电器管理组负责全矿井下小型电器检查,发现失爆必须于当天向使用单位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进行复查;发现吊挂不合格、不完好等问题,应通知有关单位及时处理。

小型电器安全管理制度(2)是针对小型电器的使用和操作而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旨在保障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下面是一个小型电器安全管理制度的例子:1. 安全责任:a. 所有使用小型电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小型电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小型电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小型电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小型电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预防电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责任1. 公司负责人是小型电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各部门负责人是小型电器安全管理的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小型电器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人员。

3. 所有员工都有使用小型电器的义务和责任,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电器设备的采购和验收1. 电器设备采购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技术评估,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2. 采购人员必须了解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情况,选择有资质并具备良好信誉的供应商。

3. 采购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且具备合格证或检测报告。

4. 采购电器设备必须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试运行,确保设备的性能符合要求。

第四章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1. 使用小型电器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设备外观无明显损坏、线缆无破损,并且处于良好状态。

2. 电器设备必须接入正确的电源插座,不能采用过多插头串联或临时接线的方式。

3. 严禁在使用电器设备时使用受潮手或脚,以及使用湿手操作电源开关。

4. 使用电子设备时必须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遵守设备使用说明书中的安全警示。

5. 不得私自拆卸、改装电器设备,如有问题应向维修部门报修。

6. 当电器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维修部门。

第五章电器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1. 公司应建立健全小型电器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证书,且定期进行培训,保证其维修技术的专业水准。

3. 定期维护和保养的内容包括设备外部清洁、线缆检查、开关与插座检查、电器部件检查、漏电保护器测试等。

4. 维修人员在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戴好相关的防护用品,并符合操作规程,保障人身安全。

第六章事故应急处理1. 在电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范文是为了加强对办公场所或者其他使用场所内小型电器设备的管理,确保其正常使用以及安全性。

以下是一个小型电器管理制度的参考内容:1. 管理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小型电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2. 使用登记制度:对每个小型电器设备进行登记,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

3. 使用许可制度:严禁私自携带小型电器设备进入办公区域或其他使用场所,必须经过管理责任人的许可方可携带和使用。

4. 定期检查制度:定期对小型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状态和安全性。

5. 安全操作规范:规定小型电器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范,包括插拔电源操作时注意事项、设备放置和摆放的要求、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

6. 电源管理制度:要求使用小型电器设备时必须使用正规的电源插座和电源线,严禁乱接乱拉电源线。

7. 异常情况报告制度:任何发现小型电器设备异常的情况(如设备故障、电源线破损等)都要及时向管理责任人报告,并进行相应的维修或更换。

8. 设备处置制度:对于报废、损坏或不再使用的小型电器设备,要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包括废弃物的处理和设备的回收利用。

9. 安全培训制度:对于使用小型电器设备的员工,要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小型电器设备的正确操作和安全意识。

10. 安全防护设施:为了防止小型电器设备的使用产生安全隐患,应按照规定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火设备、漏电保护器等。

以上制度是对小型电器设备管理的基本要求,具体实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和制定。

同时,还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合理完善,并严格执行。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范文(2)第1条机运科负责小型电器(防爆接线盒、防爆按钮、防爆电铃)的管理工作。

检查小型电器使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落实整改情况。

第2条经管科负责组织机运科、使用单位对新增小型电器进行质量验收。

第3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小型电器的剔号、修复工作并做好各项记录。

小型电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小型电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小型电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小型电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预防电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责任1. 公司负责人是小型电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各部门负责人是小型电器安全管理的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小型电器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人员。

3. 所有员工都有使用小型电器的义务和责任,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电器设备的采购和验收1. 电器设备采购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技术评估,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2. 采购人员必须了解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情况,选择有资质并具备良好信誉的供应商。

3. 采购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且具备合格证或检测报告。

4. 采购电器设备必须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试运行,确保设备的性能符合要求。

第四章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1. 使用小型电器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设备外观无明显损坏、线缆无破损,并且处于良好状态。

2. 电器设备必须接入正确的电源插座,不能采用过多插头串联或临时接线的方式。

3. 严禁在使用电器设备时使用受潮手或脚,以及使用湿手操作电源开关。

4. 使用电子设备时必须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遵守设备使用说明书中的安全警示。

5. 不得私自拆卸、改装电器设备,如有问题应向维修部门报修。

6. 当电器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维修部门。

第五章电器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1. 公司应建立健全小型电器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证书,且定期进行培训,保证其维修技术的专业水准。

3. 定期维护和保养的内容包括设备外部清洁、线缆检查、开关与插座检查、电器部件检查、漏电保护器测试等。

4. 维修人员在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戴好相关的防护用品,并符合操作规程,保障人身安全。

第六章事故应急处理1. 在电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小型电器及电缆的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小型电器及电缆的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管理与发放:
1、全矿小型防爆电器及4mm2以下绝缘电缆均由机
电一队小型电气组集中管理,小型电气组负责它的领取、
修理、保管、编号、建账和发放,但小型电器及缆线的材
料费用由各使用单位承担。

小型电气组至少要有一名专职
防爆检查员,负责对防爆电器的检查、验收。

经确认防爆
电器防爆性能达到要求的贴上“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准
许发放入井。

2、小型电器组要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帐、卡、物、
板四对口。

对新进和现在使用的小型防爆电器(按钮、电
铃、接线盒、插销、防爆灯等)要逐步打号、建账;对小
型电缆要按截面大小、芯线数目分开存放和建账。

做到数
量清、状态明。

3、驻矿供应站新到小型防爆电器及电缆统一由小型电器组验收合格后发放。

该组要根据各队的领用登记册严格按交旧领新制度发放(初次安装除外)。

4、井下通讯装置、监测装置、计量装置,统一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管理,要杜绝失爆。

5、驻矿供应站所进的小型电器、电缆要严格把关,必须要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安标志等。

杜绝无证、缺证或不合格的产品入井。

使用单位有权拒领无证或不合格的产品。

二、安装、维修和回收:
1、新工作面各种电器设备安装时所使用的小型防爆电器及电缆,均由使用单位到机电一队小型电器组领取,使用单位和小型电器组各留一份领、发手续,作为回收、检查、转交、更换的依据。

2、各单位日常使用的小型防爆电器和电缆,也由使用单位到机电一队小型电器组领取,由本队电工安装维护。

小型电器组建立领用记录。

小型电器无“防爆合格证”者,电工有权拒用。

3、各单位负责好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小型电器、电缆的维护,杜绝失爆和不完好使用。

4、回采工作面采完后或掘进巷道施工完毕(或暂时停止工作),所有小型电器和电缆均由使用单位回收(或有其他单位继续使用的,由原单位向新使用单位移交,并在小型电器组办理转帐手续)。

若有丢失,在清单上注明名称数量,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然后小型电器组将清单转物资供应部按原价扣款。

5、矿井检测系统、通讯系统按其专项管理制度进行。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