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泉心理财”欢乐泉家23号(O款)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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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说明书课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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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说明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特别说明: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第二条名词释义(一)发行日期:是指银行确定的接受投资人认购本理财产品的起止期限。

(二)提前终止权:是指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银行或投资人单方面决定全部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权利。

(三)提前终止权行使日:是指银行或投资人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日期,也即本理财产品被提前终止、开始停止计算收益的日期。

(四)认购日:是指投资人认购本理财产品的日期。

(五)计算投资收益起始日:是指计算本理财产品收益的起始日期,也即本理财产品对应资产开始运作的日期。

(六)名义到期日:是指在银行未对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的情况下本理财产品的到期日期。

(七)实际到期日:是指银行实际开始停止计算本理财产品收益的日期。

若本理财产品未被提前终止,则实际到期日即为名义到期日;若本理财产品被提前终止,则实际到期日为提前终止权行使日。

(八)理财期限:是指自计算投资收益起始日至实际到期日之间的投资期限。

(九)工作日:是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外的日期。

第三条运作方式(一)运作方向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为债券、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等高流动资产,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

高流动性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信用等级不低于AA-的企业债券以及同业存款、回购、同业借款、货币市场基金等货币市场金融工具,债权类资产包括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金融产权交易所委托债权投资项目及债权类信托计划等。

(二)提前终止在理财期限内,银行根据投资情况有提前终止权,如发生以下事项时,银行可对本理财产品行使全部提前终止权:1、如因本理财产品资产运作模式等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监管部门的要求等存在冲突导致理财产品必须提前终止的;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理财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导致理财产品必须提前终止的;3、因地震、火灾、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理财产品必须提前终止的;4、银行认为应该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其他情况。

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

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

2012年兰州银行“百合理财”稳健系列1112号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保本型)产品代码:2012A1112风险提示理财产品存在风险,不被视为一般储蓄存款的替代品。

在您做出购买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兰州银行“百合理财”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并与兰州银行理财业务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全面了解风险。

本理财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客户应充分认识,谨慎投资。

1.理财本金与收益风险: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本金安全,不承诺理财预期收益。

本计划的理财收益主要来源于理财期间投资运作产生的收益,投资者面临理财收益在收益区间内不确定的风险(具体说明见本说明书“理财本金与收益测算”部分)。

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调整,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2.市场风险:本理财计划的基础资产价值受未来市场的不确定影响可能出现波动,从而导致客户收益波动、甚至收益为零。

3.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除另有约定外,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且本产品不能办理质押贷款和开立存款证明,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4.再投资风险:本理财计划在存续期内,兰州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

本理财计划若被提前终止,则本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期限将小于预定期限,投资者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5.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理财计划原定成立日之前,理财计划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兰州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计划,兰州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6.信息传递风险:兰州银行按照本说明书有关“提前终止及到期清算”和“信息披露及投诉方式”条款的约定,发布本理财计划的运作与清算信息公告。

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理财产品说明书三篇

理财产品说明书三篇

理财产品说明书三篇篇一:理财产品说明书一、产品概述1、投资对象主要投向为评级为级及以上标准化固定收益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债券回购、资金拆借、货币基金、同业存单等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政策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等债券类工具(金融机构发行的二级资本债主体评级为,债项评级可为);()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等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标准化资产投资工具。

各类资产投资比例为: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理财产品的杠杆比例不超过。

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且提前公告的情况下,对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投资比例区间进行调整,投资者对此无异议情况下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

2、投资团队资产管理人:XX有限公司XX银行成立于年月,目前辖家分支机构,其中异地分行家,分行级专营机构家,并控股成立青岛西海岸村镇银行。

成立以来,XX银行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创新,逐步发展成为一家资本持续达标、管理机制灵活、经营效益显著、品牌特色鲜明的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

截至年末,全行总资产亿元,本外币存款亿元,各项贷款亿元,实现经营利润亿元,上缴税金亿元,经营规模、效益、发展质量和潜力已经位居全省城商行前列。

资金托管人:XX有限公司开立专门理财托管账户,为单只理财产品建立独立的组合进行管理,保管理财资金。

确认与执行理财资金管理运用指令,审核、办理理财资金和财产交收和资金清算。

三、理财产品成立1、理财产品成立的条件:募集期届满,募集资金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之规模或双方约定并经我行确认之数额时,理财产品成立。

产品成立日也即该理财产品的收益起计日。

我行将于产品成立日对理财资金进行统一上划。

2、理财产品不成立的条件:募集期届满,募集资金未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之规模或双方约定并经我行确认之数额时,则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3、如果本理财产品不满足成立的条件,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我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则我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如理财产品不成立,将于募集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或营业网点向客户公布,并将客户认购资金在募集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客户,该理财产品项下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华宝信托合盈23号产品说明书

华宝信托合盈23号产品说明书

华宝信托合盈23号产品说明书华宝信托合盈23号产品是一款以信托形式发行的理财产品,旨在为投资者提供稳健的资产增值和长期收益。

本产品的特点和运作方式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产品概述华宝信托合盈23号产品是一种封闭式信托计划,计划期限为3年。

投资者可以通过认购方式购买该产品。

产品的募集资金将由信托公司进行管理和运作,以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和风险控制。

二、投资策略华宝信托合盈23号产品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多元化配置和风险控制。

信托资金将通过多种投资标的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投资风险。

同时,信托公司将严格控制投资风险,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确保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安全。

三、收益分配华宝信托合盈23号产品的收益主要来自于投资标的的资本增值和投资收益。

产品的收益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投资者将按照认购比例分享收益。

收益分配方式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再投资。

四、风险提示投资者在购买华宝信托合盈23号产品之前,应充分了解产品的风险提示。

本产品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

投资者应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谨慎评估风险并做出投资决策。

五、产品优势华宝信托合盈23号产品具有以下几个优势:1. 稳健收益:产品通过多元化投资和风险控制,力求实现稳健的资产增值和长期收益。

2. 专业管理:产品由信托公司进行管理和运作,投资者无需过多关注市场波动和操作技巧。

3. 灵活赎回:产品封闭期结束后,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赎回或继续持有,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六、投资者权益保障华宝信托合盈23号产品的投资者权益将得到充分保障。

信托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监管机构将对信托公司的运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如何购买投资者可以通过各大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华宝信托合盈23号产品。

在购买之前,投资者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产品的特点、风险和收益,并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出投资决策。

海南银行海纳百川周周盈 1 号理财产品说明书

海南银行海纳百川周周盈 1 号理财产品说明书

海纳百川周周盈1号说明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版本:20230411重要提示《银行理财产品介绍》概述了本理财产品的主要条款及风险,仅供投资者做参考之用,本产品具体信息以销售文件为准。

本介绍所载的全部内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直接投资建议,亦不作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邀请。

在您决定是否参与本产品前,您应当先阅读产品说明书,并重点关注本产品的主要风险。

若您不了解本产品或无法承受投资本产品伴随的风险,请您不要投资。

依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和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不得发行未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并获得登记编码的理财产品。

1.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投资者与海南银行之间理财产品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2.本理财产品不等同于银行存款,海南银行不保证本理财产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本理财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发售。

4.投资者承诺其用于认购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理财产品的情形。

5.投资者承诺投资本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投资者合法持有,不存在代他人持有或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属于依据联合国、中国政府、美国政府、欧盟等国际组织或政府制裁范围;仅为合法目的投资本理财产品;如发生异常情况,投资者将配合海南银行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及尽职调查等反洗钱活动,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身份信息及资金来源等信息。

6.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确保自己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本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并充分、慎重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海南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7.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业绩比较基准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海南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齐鲁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信息公告

齐鲁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信息公告

齐鲁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信息公告尊敬的投资者:截止到2015年3月16日,我行发行的齐鲁银行“平安回报”系列、“畅盈九洲”系列、“和谐社区”系列、“财聚e家”系列、“创盈财富”系列、“鸿运财富”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投资情况如下:第一部分:腹有诗书气自华腹有诗书气自华第二部分:腹有诗书气自华腹有诗书气自华腹有诗书气自华腹有诗书气自华腹有诗书气自华以上各产品运行正常,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3月17日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齐鲁银行简介

齐鲁银行简介

齐鲁银行简介齐鲁银行成立于1996年6月,是全国首批设立的城市商业银行,也是山东省首家、全国第4家与外资银行实现战略合作的城商行,是全国城商行工作委员会常委单位。

栉风沐雨砺发展乘金融改革风潮,齐鲁银行三易其名,从“济南城市合作银行——济南市商业银行——齐鲁银行”,历经“做实风险防控、改革组织机构、有效提升管理、转型接轨新金融”风雨考验与躬身实践,以“全心全意服务小微企业和社区居民”为宗旨,逐渐发展为一家社会关注、客户认可、价值提升的现代金融企业。

截至2014年末,总资产1222亿元,存款1002亿元,实现经营利润20亿元。

齐鲁银行秉承“根植济南、立足山东”的发展理念,机构拓建和区域影响力持续增强,辖有天津、青岛、聊城、泰安、德州5家分行。

2004年与澳大利亚四大银行之一——澳洲联邦银行(CBA)实现战略合作,发起成立了章丘齐鲁村镇银行,对外投资济宁银行和德州银行两家城商行,是济宁银行的战略投资者,全行网点数102家,在岗员工2700余人,平均年龄32岁,是一家富有朝气和活力的成长型中小金融机构。

全行陆续搭建了“银企家园”、“泉家福”、“小快通”、“泉心e”等业务品牌,继“银企家园”荣获“首届中国地方金融十佳特色产品奖”、“齐鲁金万通”在第二届服务中小企业及三农双十佳金融产品评选活动中荣获“服务中小企业及三农十佳特色产品奖”后,“协会(商会)担保池业务”获得山东省现代化管理创新二等奖,“泉心e”网上银行凭借良好的客户体验和客户签约数量的快速增长,赢得“2013年区域性商业银行最佳网上银行业务拓展奖”。

服务小微开新篇服务小微,服务实体经济,做出特色,体现担当。

齐鲁银行引进德国储蓄银行微贷技术,给予中小、小微企业最优质便捷的服务。

2013年成立小微企业金融中心,开发创业贷、经营贷、季节贷、灵活贷等专属信贷产品,对济南服装市场、茶叶市场、汽配市场、水产市场等小微企业集群地开展批量金融服务。

以中小企业客户需求为出发点,相继推出了担保池、1+N联贷通、诚信贷、市场园区社团组织整体授信、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工程机械车贷款、订单融资等新型业务。

银行理财业务操作指引模版

银行理财业务操作指引模版

银行理财业务操作指引模版操作指引模板:银行理财业务一、理财业务基本流程1. 客户签约:要求客户签署《银行理财产品购买协议》,同时核对客户身份证、银行卡等资料。

2. 客户风险偏好评估:银行需根据客户的投资特征、投资目的、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进行风险评估,以确定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适合的理财产品。

3. 推介产品:银行根据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和适合的理财产品,对客户进行产品推介,并提供产品信息、风险说明等。

4. 客户选择产品:客户选择适合的银行理财产品,向银行发出所选产品的申购委托。

5. 支付资金:客户根据银行要求将所选理财产品的申购价款从存款账户中转入理财产品的销售专户中。

6. 确认交易:系统自动确认理财产品的申购,同时向客户出具《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确认书》。

7. 投资管理:银行将资金按照产品说明进行投资管理,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投资收益分配。

8. 理财到期或返还:理财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时,根据产品协议的约定,将理财本金与收益返还至客户账户。

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1. 理财产品推介在进行理财业务的推介和宣传时,银行应遵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规范理财产品销售行为,确保客户知情权及投资自主权。

银行应在自行制定的理财产品营销方案中,对理财产品的基本信息、风险等级、申购方式、受益方式、提前赎回规定、预期收益及不可承受的风险等要素进行明确说明,并提供充分的风险提示,明确告知客户相关产品的风险特性,帮助客户了解理财产品风险和预期收益,促使客户认真地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投资决策。

2. 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银行应按规定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并告知其评估结果,让客户明确自己是否具备购买特定理财产品的能力。

3.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银行在向客户推介银行理财产品时,应实行投资者适当性原则,要求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客户的评估结果向其推销适当的理财产品。

在客户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过程中,银行要求客户签署有关协议(如《银行理财产品购买协议》),以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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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银行“泉心理财”欢乐泉家23号(O 款)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第一部分风险揭示书一、风险揭示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本理财产品是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客户的本金与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最不利情形是本金及收益全部损失,上述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您应仔细阅读本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产品说明》以及《齐鲁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等销售文件,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充分认识如下投资风险,谨慎投资:(一)信用风险:本产品的投资范围包括信用类品种,如信用类债券等,如信用产品发行主体自身原因变化,可能导致不能如期兑付本金及收益,甚至造成本金损失。

(二)利率风险:产品存续期间,若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利率,投资者将失去及时将资金配置于存款时收益提高的机会。

(三)流动性风险:本产品投资者丧失在理财期内赎回的可能性,投资者将面临在急用资金时,不能及时赎回资金的风险。

(四)信息传递风险:如投资者在认购产品时登记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或未及时关注与本产品有关的信息公告等,导致投资者不能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则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五)法律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而导致的本产品不能成立或提前终止等相关风险。

(六)其它风险:如产品不成立或提前终止、延期兑付的风险,以及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产品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产品的申请、兑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相关风险,如电脑系统故障等,而影响到投资者投资本金及收益的及时兑付。

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及评级说明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期限90天,内部风险评级级别为★★,适用于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积极进取型投资者(本风险评级为齐鲁银行内部评级结果,仅供投资者决策时辅助参考使用,投资者不得基于该风险评级要求齐鲁银行承担责任),齐鲁银行内部风险评级说明如下:三、客户确认与声明本人在此确认已充分理解且有能力承担相关理财产品的风险,并已仔细阅读且充分理解了《齐鲁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本人所认购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书》和《产品说明》、《理财客户权益须知》的条款与内容,详细了解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愿意履行上述合同文件的责任,认购本理财产品是经过本人独立判断之后所做出的符合本人意愿的决定。

第二部分产品说明一、产品要素风险标识风险等级评级说明适用群体★无风险或风险极低提供本金及收益保证,或者提供本金保证且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概率极低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积极进取型★★较低风险不提供本金保证,但本金亏损和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概率较低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积极进取型★★★中等风险不提供本金保证,本金亏损的概率较低,但预期收益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平衡型、进取型、积极进取型★★★★较高风险不提供本金保证,且本金亏损概率较高,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较大进取型、积极进取型★★★★★高风险不提供本金保证,且本金亏损概率很高,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很大积极进取型产品名称欢乐泉家23号(O 款)编号:F160023O登记编码:C1088116000316目标客户个人客户期限90天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类本金保证本理财产品不提供本金保证风险级别★★(较低风险,适合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客户)募集期2016年08月17日-2016年08月23日,募集期内理财产品认购资金计活期利息。

成立日2016年08月24日到期日2016年11月22日募集期计划发行量5.00亿元投资范围投资于我国银行间市场、交易所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AA 级以上(含)金融债、AA 级以上(含)企业债和中期票据、AA 级以上(含)公司债、短期融资券、次级债、优先股、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存拆放交易、同业存款、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金融工具;投资于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包括:信托计划、信贷资产、承兑汇票、各类受(收)益权等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以及私募债券)。

本理财产品对AA 级以上(含)金融债、AA 级以上(含)企业债和中期票据、AA 级以上(含)公司债、短期融资券、次级债、二、投资管理齐鲁银行根据理财合同约定,独立运作理财资产,将理财产品所有认购资金投资于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AA 级以上(含)金融债、AA 级以上(含)企业债和中期票据、AA 级以上(含)公司债、货币市场存拆放交易、债券型基金、优先股、货币市场基金等金融工具,以及投资于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包括:信托计划、信贷资产、承兑汇票、各类受(收)益权等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以及私募债券),并以金融工具的转让价款或到期兑付的本金及利息作为兑付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的来源,投资者按其认购金额占该理财产品项下所有认购资金的比例,承担相应比例的收益和风险。

三、费用说明与收取方式本产品不另收取认购费用。

本产品收取的固定费用为交易费、产品托管费等。

其中,每笔交易的交易费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年化产品托管费率不超过0.03%。

理财产品到期时齐鲁银行从收回的理财资金中扣除上述固定费用后,根据理财产品基础资产清算情况,计算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

若理财产品基础资产运作的实际年化收益率小于或等于理财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理财产品管理费为0;若理财产品基础资产运作的实际年化收益率超出了理财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超出部分将全部作为齐鲁银行的理财产品管理费。

四、理财产品存续天数计算规则理财产品存续天数的计算遵循“算头不算尾”的原则计算,理财产品存续天数为理财产品成立日(含)至理财产品到期日(不含)。

举例说明如下:如理财产品成立日为2016年08月24日,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16年11月22日,按照“算头不算尾”原则计算,本理财产品存续天数(即理财期限)为90天。

五、理财收益率历史模拟法试算本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的测算综合考虑了投资收益、产品发行成本、银行合理利润等因素,且本理财产品收益不高于银行投资该部分金融工具所获得的收益。

本理财产品采用近期相关历史数据,以上述投资方向、配置策略等为准则,对产品年化收益率进行了历史模拟测算。

数据来源:中国债券信息网、Wind 资讯等但上述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仅作参考,具体收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不构成业绩保证,投资须谨慎。

六、理财收益率计算规则理财产品收益计算:理财产品到期收益=理财产品本金×产品年化净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投资比例优先股、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存拆放交易、同业存款等资产以及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比例不低于70%,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30%(其中,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比例不高于25%)。

产品收益如果理财投资按时足额收回本金及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包括托管费、交易费、理财产品管理费等)后,本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可达到4.10%,如理财投资未按时或未足额收回本金及收益,则客户净收益可能降低,最不利情形是客户本金损失。

理财收益计算公式理财收益=理财本金×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理财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认购起点/追加金额认购起点5万元,追加金额以1万元整数倍增加提前终止权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

齐鲁银行有权按照本产品的实际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

触发提前终止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在本产品存续期内,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相关金融政策出现重大变更或者其它突发事件和因素引起金融市场情况出现重大变化以及其他原因导致齐鲁银行认为本产品已经不适合继续帮助投资者实际投资目标的,齐鲁银行有权宣布提前终止本产品。

税项规定投资者因投资本理财产品所导致的任何现有或将来的税收、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齐鲁银行不代扣代缴客户应缴税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税务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

投资范围模拟投资年收益率测算依据国债2.35%参考银行间二级市场1年期国债收益率央行票据2.55%参考银行间二级市场1年期央行票据收益率政策性金融债 2.51%参考银行间二级市场1年期政策性金融债(进出口行和农发行)收益率AA 级企业债3.70%参考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企业债收益率曲线(AA (2))3年期4.00%参考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企业债收益率曲线(AA (2))5年期AAA 级企业债3.08%参考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企业债收益率曲线(AAA )3年期3.29%参考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企业债收益率曲线(AAA )5年期回购2.83%参考银行间市场1个月期回购利率拆借2.86%参考银行间市场1个月期SHIBOR 利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5.30%参考拟投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收益率本理财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估算 4.10%进行相应策略下预期年化收益率估算,如产品投资的金融工具正常回收转让价款或如期兑付本息,则扣除相关费用后可达到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产品年化净收益率=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年化销售费率-年化管理费率举例说明如下:(一)如本理财产品成立且投资者持有该理财产品直至到期,理财投资按时足额收回本金及收益,即理财产品最终实现年化净收益率为4.10%,理财期限90天,则投资者每投资理财本金100000元人民币获得的理财收益=100000×4.10%×90÷365=1,010.96元人民币。

(二)如理财投资未按时或未足额收回本金及收益,则客户净收益可能降低,最不利情形是客户本金损失。

理财产品到期实际分配金额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示例略有不同,以实际分配金额为准。

七、收益及本金支付安排(一)理财期满,如理财产品投资的金融工具正常回收转让价款或如期兑付本息,齐鲁银行在收到足额资金(包括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约定计算应付客户的理财收益,一次性将理财本金、收益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理财产品到期日至本金及收益返还日期间不计息。

(二)理财期满,如理财产品投资的金融工具不能正常回收转让价款或如期兑付本息,齐鲁银行有权适当延长理财期限,并在实际收到款项扣除相应费用后支付理财本金及收益。

八、重要须知(一)本说明书为《齐鲁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无法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产品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在齐鲁银行网站(网址: )发布产品清算信息。

敬请关注齐鲁银行与本产品有关的信息公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如本理财产品募集期限届满时认购资金总额未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则齐鲁银行有权宣布该产品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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