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相关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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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一、法律基础1、法律体系:由一国现行法律规范组成的整体,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

2、法律部门:根据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所划分出来的同类规范。

3、法律关系:由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社会关系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国家通过法律规范调整一定范围的社会关系所形成的就是一个法律部门。

4、法律事实: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各种情况或条件。

5、权利能力:指一个人能够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能力。

6、行为能力:指一个人通过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法律关系,享受法律权利,承担法律义务的资格。

7、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统一的,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分离的,始于成立终于终止。

8、代理: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为被代理人设定、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由被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的制度。

9、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10、代理权的行使原则: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亲自、勤勉、谨慎地行使代理权;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被代理人同意或追认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追认的除外;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

二、经济法基础知识点1、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保障经济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经济秩序。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市场主体及其市场行为、市场监管关系、宏观调控关系。

3、经济法的作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规范市场监管,保障公平竞争;调控经济运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4、经济法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惯例等。

5、经济法的主体:国家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等。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经济法是指国家为了调整和规范经济关系,保护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维护和调动社会资源,保障人民共同福祉,积极推动经济发展而制定和实施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经济法是一门综合性的法学科目,包括经济法的基本理论,以及各个子领域如市场经济法、产权法、合同法、公司法、金融法等的研究。

下面是一些经济法的基础知识点。

1.市场经济法:市场经济法是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规范的法律制度的总称。

市场经济法包含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市场行为主体的法律地位、市场经济的法律保护等内容。

2.产权法:产权法是指规定经济主体对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等产权的占有、运用和支配权利,以及构成、转让和保护产权的法律规范。

产权法主要包括物权法和知识产权法两部分内容。

3.合同法: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

合同法主要包括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内容。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公平、平等和诚信原则。

4.公司法:公司法是以公司为经济活动法人组织形式,规范公司组织、经营、监督等各个方面的法律规定。

公司法主要包括公司的设立、组织形式、组织管理、股东权益、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5.金融法:金融法是调整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活动的法律体系。

金融法主要包括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各个子法律领域的内容。

金融法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稳定和效率原则。

6.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的法律规范。

知识产权法主要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等子法律领域的内容。

7.垄断法:垄断法是调整市场竞争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体系。

垄断法主要包括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两部分内容。

反垄断法主要规定了限制竞争行为的禁止和违法行为的处理。

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规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禁止和违法行为的处理。

8.劳动法: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和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规范。

劳动法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法等方面的内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一、经济法的结构和概念
1、经济法的基本概念
经济法是指政府制定的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它可以分为国家法、行政法、民法和商法四大体系。

经济法既关注政府制定的法律制度,也关注经济活动本身。

它主要用来促进和维护社会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秩序,以及实现政府经济政策的目标。

2、经济法的基本内容
经济法的基本内容包括国家经济规划、国家财政、国家金融、市场秩序、经济行为自由、贸易、社会保障、外汇管理、投资管理、劳动服务和国家财富管理等。

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民主原则
民主原则是指政府在制定经济法时,应该把公民的利益作为重要考量因素,以社会的合法利益为基础制定法律,确保经济秩序,避免经济的不合理分配和滥用经济权利。

2、规则原则
规则原则是指经济秩序的实现要依靠法律规则的规范和管理。

经济法规要根据社会发展变化和政策变化,实行定期修订,并且要具有比较统一的性质。

3、参与原则
参与原则是指政府在制定经济法时,应当让社会各方参与,包括公民、行业组织、商会、媒体和专家学者等,通过协商、调解、专家评议等方式,让社会的正义感加强。

经济法基础必背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基础必背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基础必背知识点总结在学习经济法的过程中,一些基础知识点是必须要牢记的,它们构成了整个经济法体系的基础。

下面将就这些必背知识点做一个总结。

一、法律法规的层级1.1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其他法律的根基。

1.2 法律法律是国家行使立法权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准则。

1.3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地方各级政府或由政府授权发布的规范性文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具有约束力。

1.4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书。

1.5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是各部委、委办局等部门根据上级法规、法律规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对特定领域有具体规定。

二、经济法基本概念2.1 法人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

2.2 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是指个人独资开办企业的经营者。

2.3 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是由民间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2.4 企业企业是通过资本和其他生产要素组织生产经营的经济组织。

2.5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的经济组织形式。

三、经济法基本原则3.1 自愿原则经济法的主体可以依照其自愿的原则成立、变更、解散法律关系。

3.2 公平交易原则经济法规定了经济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应当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

3.3 诚实信用原则经济法规定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3.4 合法权益原则经济法保护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四、投资法律4.1 投资法律的基本定义投资法律是规范国际投资活动的法律体系。

4.2 投资法律的作用投资法律规定了国际投资的主体地位、权利义务,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3 投资法律的发展趋势投资法律将逐渐完善,为国际投资提供更完备的法律保障。

以上就是针对经济法基础必背知识点的总结。

通过对这些基础知识点的掌握,可以更好地理解经济法体系的运作机制,为未来的学习和应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经济法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规则和制度。

它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以下是经济法的基础知识点。

一、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二、经济法的分类经济法可以分为多个子领域,常见的有:1.市场经济法:主要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包括市场竞争、市场秩序、市场监管等内容。

2.金融法:主要规范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行为,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的法律规定。

3.贸易法:主要规范国内外贸易的行为,包括经济合同、国际贸易、海关等领域的法律规定。

4.知识产权法:主要保护知识产权的权益,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的法律保护。

5.劳动法:主要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包括劳动关系、工资福利、劳动争议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有一些基本原则,包括:1.自愿原则:经济活动应当基于自愿性原则进行,不得强迫或欺骗。

2.公平竞争原则: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公平竞争,经济主体应当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进行经济活动。

3.保护当事人利益原则:经济法应当保护经济主体的合法利益,防止不正当竞争和违法经营活动。

4.优先保护弱势群体原则:经济法应当优先保护消费者和劳动者等弱势群体的权益。

5.社会效益原则:经济活动应当追求最大的社会效益,同时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经济法规定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其中,民事责任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进行的,行政责任是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的,刑事责任是由检察机关和法院依法进行的。

五、经济法的实施机构经济法是通过相关的机关来实施和监督的。

常见的实施机构包括:1.法院:负责受理和审理与经济法相关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

2.行政机关:负责行使经济法规定的管理职能,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罚。

3.监管机构:负责对金融、证券、保险等领域的机构和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4.仲裁机构:负责受理和处理经济纠纷的仲裁事项。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一〕生产应税消费品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运用时纳税。

〔二〕托付加工应税消费品1.托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托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帮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2.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托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托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为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托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根据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理解】实质重于形式3.托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托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托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托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4.托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托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5.托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径直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径直出售,需根据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

为减削征税成本,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四〕零售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1.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生产环节不再缴纳。

2.金银首饰仅限于金、银以及金基、银基合金首饰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留意】不包括镀金首饰和包金首饰。

〔五〕批发销售卷烟——单一环节纳税的例外状况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的,要再征一道消费税。

税率: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留意】卷烟消费税改为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经济法基础关键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基础关键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基础关键知识点总结一、经济法概述经济法是国家通过立法、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对经济活动中的各种法律关系进行规范的专门法律体系。

它是用于规范经济活动,保障经济运行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

二、经济法的特点1.经济法是国家对经济活动进行规制的法律体系,具有直接的经济意义。

2.经济法是国家对经济组织、经济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法律制度。

3.经济法是一种与特定的经济活动有关的具体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经济法的分类根据其性质和功能,一般可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类。

公法: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等。

这些法律是通过国家对全体公民的行为活动进行规范。

私法:包括经济法、劳动法等。

私法是通过国家对有关经济组织和经济关系进行规范。

四、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平等是法律的基本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地位高低,贫富贵贱,都应受到法律保护。

2.自由原则:经济自由是经济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包括市场自由、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等。

3.保护原则:经济法的宗旨是保护经济活动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包括消费者权益、知识产权等。

4.公平原则:经济法要求对各种市场主体实行公平对待,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经济法的主要内容1.市场经济体制及其相关法律市场经济的基本特点是资源的配置由市场调节,同时加强国家宏观调控。

市场经济法律是为了保障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和市场经济法律秩序的形成而制定的,主要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合同法》等。

2.金融法与证券法金融法主要包括了商业银行法、金融服务法等。

证券法主要是对证券市场进行规范,促进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3.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主要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是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和管理的法律。

4.环保法律环保法是为了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维护生态平衡,规制环境污染问题,维护公民的环境权益。

5.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法主要包括了电子数据交换法、电子合同法等,规范了电子商务领域的经济活动。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以下为大家汇总一些经济法基础的重要知识点。

一、经济法的体系经济法体系包括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两大部分。

宏观调控法主要涵盖财政法、税法、金融法等;市场规制法包含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二、经济法的主体经济法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公民等。

其中,国家机关在经济法中扮演着重要的调控和监管角色;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

三、公司法律制度1、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如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等。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执行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

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其组织机构与有限责任公司类似,但在具体规定上有所不同。

四、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五、合同法律制度1、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

3、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中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等规则。

六、知识产权法律制度1、著作权著作权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2、专利权专利权保护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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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相关基础知识编辑丨笑语盈盈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大体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反倾销和反补贴等方面的法律;二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有关财政、税务、金融、审计、统计、物价、技术监督、工商管理、对外贸易等方面的法律。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一)反不正当竞争法1.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正当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遵守公认商业道德以及不得滥用竞争权利等原则。

2.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举了十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仿冒、限制竞争、权力经营、商业贿赂、虚假广告、侵犯商业秘密、倾销、不正当附条件销售、不正当有奖销售、损害商誉、串通投标。

3.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1)监督检查部门。

我国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部门主要是县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职权。

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享有四种职权,即询问权、查询和复制权、检查权和处罚权。

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2)行政责任:强制行为人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3)刑事责任:销售伪劣商品,采用贿赂手段以销售或购买商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督检查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故意包庇犯罪行为人不受追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侵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虚假广告、串通投标、侵犯商业秘密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反垄断法1.垄断和反垄断法概述垄断指少数大企业为了获得高额利润,通过相互协议或联合,对一个或几个部门商品的生产、销售和价格进行操纵和控制。

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在于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反垄断法所限制的垄断行为主要包括三种: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第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第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2.垄断协议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达成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的1%~10%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滥用市场支配地位(1)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2)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3)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4)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5)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6)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以案释法】液化燃气站违法搭售获利受罚【案情介绍】H市液化燃气站规定,新老液化燃气用户必须购买W化工公司生产的MYJ112灭火器一只,否则不予供气。

H市液化燃气站销售的灭火器是为W化工公司代销的,每只结算价为22元,而该液化燃气站向用户的售价为29元,至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时,该液化燃气站已经向用户销售灭火器1003只,销售款为29087元。

H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该液化燃气站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停止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

【以案释法】违法搭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自身的经济优势,违背交易客户的意愿,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强迫交易客户接受不愿接受的商品或服务的行为。

本案中,H市液化燃气站用供气特权强迫用户购买高价的灭火器,在正常供气的交易基础上附加不合理的销售高价灭火器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受到处罚。

4.经营者集中经营者集中,主要是指企业的合并。

企业合并是较为常见的市场行为,反垄断法所控制的是对市场竞争形成威胁和破坏的企业集中。

经营者违法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其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还可对其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5.行政垄断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即构成行政垄断。

行政垄断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二、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产品质量法概述1.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是调整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因产品质量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产品质量法所规范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不包括初级农产品、军工产品和建筑工程。

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是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该法遵循下列原则: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原则;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原则;贯彻奖优罚劣原则;严格产品质量责任原则。

2.产品质量监督产品质量监督,是指产品质量监督机构、有关组织和消费者按照技术标准,对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评价、考核和鉴定,以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执行质量标准,保证产品质量,维护用户和消费者利益。

监督范围包括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主要工业产品;消费者或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监督类型有国家监督、行业监督、社会监督。

3.产品检查制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是指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生产领域、流通领域的产品实施质量监督的一项制度。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以抽查为主要方式。

监督检查的方式包括监督抽查、统一监督检查(简称统检)、定期监督检查。

除上述三种主要形式外,各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群众举报,或根据上级及有关部门的指示或意见,就某些企业的某种产品组织一些日常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4.法律责任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有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主要方式有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的权利包括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权。

2.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途径(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一般争议均可由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重大纠纷或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可寻求其他解决方式。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的调解。

调解结果由双方自愿接受和执行。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申诉主要是根据具体情况,向工商部门、物价部门、质量监督等部门提出申诉,寻求救济。

(4)提请仲裁。

仲裁的前提是双方事先订立的书面仲裁协议或条款。

(5)提起诉讼。

诉讼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途径。

三、税收法律制度(一)税收的概念和特征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

税收与其他分配方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二)税法的概念及构成要素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节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包括以下构成要素:1.征税主体我国行使征税权力的机关有三个,分别是税务机关、财政机关和海关。

财政机关负责征收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

海关负责征收关税,并代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代交通管理部门征收船舶吨税。

其余的税种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2.纳税主体企业、个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可以成为纳税主体。

3.征税对象征税对象是指针对什么样的标的物进行课税,是区分税种的标志。

如流转税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收益税以所得额为征税对象。

4.税率税率是税法规定的每一单位课税对象与应纳税款之间的比例,是税法的核心要素,代表着征税的深度。

我国税率的基本形式有定额税率、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

采用定额税率的税种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采用比例税率的税种最典型的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累进税率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我国现行税法只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的税种是个人所得税的某些税目,采用超率累进税率的税种是土地增值税。

(三)我国的主要税种按照征税对象的不同,我国的税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流转税流转税是以商品生产流转额和非生产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

流转税是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目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税种。

2.所得税所得税也称收益税,是指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

所得税也是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目前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

3.财产税财产税是指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包括遗产税、房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等。

4.行为税行为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

我国现行税制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屠宰税和筵席税都属于行为税。

5.资源税资源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

我国现行税制中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都属于资源税。

(四)税收的监管1.税务管理税务管理是征收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主要内容是税务登记、账簿与凭证管理、纳税申报。

2.征收管理征收管理是税务机关为了实现税收计划,协调征纳关系,组织税款入库而开展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是税收监管的中心环节。

3.税务检查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的监督、审查的制度,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税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审计法律制度(一)审计与审计法概述1.审计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

在我国,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即监督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活动的进行,审计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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