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收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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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现场收方管理制度

工程量现场收方管理制度

工程量现场收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现场工程量收方管理,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提高工程质量,保证项目进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现场的工程量收方管理工作。

三、管理要求1. 物料收方(1)准确记录进出物料的数量和规格,并及时上报领导。

(2)对进出物料进行严格检验,杜绝次品进入工程量统计。

(3)做好物料的存放和保管工作,防止物料丢失或损坏。

2. 设备收方(1)设备进出现场需有指定人员进行记录和确认。

(2)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设备进出现场需经过设备管理部门审批,避免设备被滥用或损坏。

3. 施工人员收方(1)施工人员进出现场需进行考勤记录,确保人员的准确性。

(2)对施工人员的技能和资质进行核实,确保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

(3)制定施工人员的工作计划,确保施工进度。

4. 工程量统计(1)每日对工程量进行统计并上报领导,及时更新工程量数据。

(2)对工程量进行核对和复核,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

(3)制定合理的工程量标准和计量规定,确保工程量的统计方法符合规范要求。

5. 现场交底(1)现场主要负责人需对工程量统计的情况进行交底,确认工程量数据的准确性。

(2)现场主要负责人需对工程量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6. 管理记录(1)建立完善的工程量管理记录系统,对工程量工作进行记录和归档。

(2)对重要的工程量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或泄露。

(3)对工程量管理记录进行定期审核和整理,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管理流程1. 接受任务项目经理接到任务后,将任务传达给相关责任人员,明确工程量收方的目标和要求。

2. 准备工作责任人员组织团队对工程量进行调查和评估,确定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并制定工作计划。

3. 实施工作团队按照工作计划进行工作,对进出物料、设备和人员进行记录和核对,并及时上报领导。

4. 整理资料团队对收集到的工程量数据进行整理和归档,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

工程量收方制度

工程量收方制度

工程量收方制度1、收方依据及范围计划、工程变更单、施工合同及审批表、施工设计图纸、竣工图纸等。

工程收方是指在某个项目(可能是分部、分项、单元、零星)完工后或施工前多方现场测量它的工程量。

零星项目、合同外项目、图纸中未包含而现场必须实施项目、工程隐蔽前、合同约定按实际工程量收方等。

2、收方具备条件工程名称必须与工程合同名称一致,收方单上需注明收方的具体部位。

先收方后施工的工程(如土石方等工程),必须由公司工程部门根据设计图纸及现场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收方。

先施工完毕后收方的工程,必须由监理(聘请监理的工程)或公司工程部门现场代表或使用单位对该工程进行验收,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收方。

工程隐蔽部分的收方工作必须是在隐蔽前进行,提前一天申请,不得后补。

3、收方程序3.1施工单位在完成该阶段的工作内容后,报经公司工程部门(监理)或使用单位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经工程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提报收方申请。

3.2工程部门人员提交收方申请邮件(工程名称、时间、收方方案、依据等)给审计处负责人并抄送工程部门负责人。

3.3 审计处负责人安排人员参加工程收方监督工作。

3.4工程部门会同监理(有聘请的)、施工单位、审计处、使用单位进行收方,审计处监督整个收方过程。

3.5工程收方中涉及使用单位的须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3.6现场原始数据测量完毕,即可办理签字手续,复印收方记录参加单位人员签字,并各留一份。

3.7当天不能完成的收方,收方记录暂存审计处,待第二天使用。

4、注意事项4.1发送申请收方的同时需要提供工程施工计划和变更申请单(注明估算金额)转交审计处一份复印件,审计处可根据情况确认是否参加收方。

4.2工程部门发送收方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审计处联系进行现场收方,逾期收方申请作废,重新申请。

4.3收方完成后,若需要完成正式收方资料的,必须根据当时收方的原始数据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且报送现场参加收方人员完善签字手续。

4.4工程隐蔽部分的收方工作必须是在隐蔽前进行,不得后补。

工程量收方实施方案

工程量收方实施方案

工程量收方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工程量收方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各项工程量进行检测、核算和收集,以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成本,保证施工进度的一项管理工作。

合理的工程量收方实施方案是工程建设的重要保障,对于提高施工质量、有效控制工程成本、保证工程进度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针对工程量收方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二、工程量收方的主要内容1. 工程量收方包括的内容工程量收方的主要内容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钢筋工程、木工工程、涂料工程、防水工程、地面及地下设施工程等。

2. 工程量收方的流程工程量收方的流程主要包括工程量测量、数据采集、审核和核算、成本计算、编制收方报告等。

三、工程量收方实施方案1. 制定工程量收方的标准和指南在实施工程量收方的过程中,需要制定相关的标准和指南,以规范和标准化工程量收方的操作流程和方法。

同时还可以参考相关的行业标准和规范,以确定工程量收方的相关参数和标准。

2. 建立工程量收方的数据库和系统在实施工程量收方的过程中需要建立相关的数据库和管理系统,以便对工程量收方的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和归档。

这样可以方便后续的数据查询和分析,并且能够提高工程量收方的效率和准确性。

3. 制定工程量收方的操作规程和流程在实施工程量收方的过程中需要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流程,以规范和标准化工程量收方的操作方法和流程。

同时还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以确保工程量收方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设立工程量收方的审核机制和流程在实施工程量收方的过程中需要建立相关的审核机制和流程,以确保工程量收方的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需要建立相关的监督和检查机制,以确保工程量收方的合理和公正。

5. 制定工程量收方的报告和总结在实施工程量收方的过程中需要编制相关的收方报告和总结,以汇总和分析工程量收方的数据和结果。

同时还需要对工程量收方的情况进行定期的总结和分析,以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难题。

四、工程量收方实施的主要任务1. 进行工程量测量和数据采集在实施工程量收方的过程中需要进行工程量的测量和数据的采集,以获取工程量的相关数据和参数。

4《工程量现场收方及现场签证规定》

4《工程量现场收方及现场签证规定》

中铁二十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文件公司成本〔2014〕82号签发人:周玉山关于印发《中铁二十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量现场收方及现场签证规定》的通知中铁二十局六公司同景国际城项目经理部、各专业工程单位:现将《中铁二十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量现场收方及现场签证规定》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从本通知印发后,各承包单位要立即按照本规定要求对前期已经进行现场收方的工程量填报《工程量收方及设计变更、技术变更(洽商)完工确认单》(简称《完工确认单》),办理完工工程量确认手续,同时要对前期安排的现场签证事项进行整理,按照本规定要求填报《现场签证单》。

二、除中铁二十局六公司同景国际城项目部外,其他各专业工程承包人必须在8月25日前完成前期收方及签证资料填报并报送至监理单位,8月25日前未填报的,当月涉及到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从2014年9月份起正式按照《工程量现场收方及现场签证规定》执行,当月不完善《完工确认单》和《现场签证单》的,对应的工程量当月不予计量。

三、六公司同景国际城项目部必须在9月25日前完成前期收方及签证资料填报并报送至监理单位,9月25日前未填报的,当月涉及到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从2014年10月份起正式按照《工程量现场收方及现场签证规定》执行,当月不完善《完工确认单》和《现场签证单》的,对应的工程量当月不予计量。

四、本通知印发前已经报送至公司山水时光项目部、山水屹城项目部的,可按照原格式继续办理审核审批,请公司相关部门尽快审核,确保8月25日前完成审批。

五、物资部负责将本规定要求传达给部门负责管理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具体要求由物资部自行安排。

六、本规定由公司成本合约部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与成本合约部主管造价工程师联系。

附件:《工程量现场收方及现场签证规定》中铁二十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4年8月16日附件中铁二十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量现场收方及现场签证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量完工收方及现场签证办理工作,便于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予以明确:一、工程量现场收方1.适用范围(1)合同清单内项目及变更新增项目依据施工图纸(原设计图纸、变更图纸)无法准确计算工程量的;(2)依据合同约定合同清单内项目及变更新增项目确需按实计量的项目;(3)合同中未约定计量规则或计量规则不详细而导致无法计量工程量的项目;(4)发包人现场临时指令施工项目及非承包人责任事件引起的承包人额外工作,估算金额超过1万元的。

工程量收方操作要求及细则

工程量收方操作要求及细则

工程量收方操作要求及细则一、参与人员:由开发项目部主持收方工作,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发工程部、造价人员(或咨询公司)、五方共同参加。

二、准备工作1、尺子/仪器:原则上使用甲方提供的计量工具,在每次收方进行前需将所有计量工具由收方人员当面进行复核。

2、资料/图纸:熟读合同计量条款,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收方、记录。

三、记录要求必须有两人施工单位人员、甲方造价员(或咨询公司)以上作原始记录,收方完成后原始记录当众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及时签字,收方记录本保存在造价人员(或咨询公司)。

记录抬头:收方时间,星期,楼盘、参与人员等填写完整清楚。

内容:楼栋,楼层,部位,工作内容。

项目名称与计量单位应与合同名称(定额名称)一致。

工程量计算式与结果必须正确无误。

所有书写清晰,数字不得涂改。

正式收方单不少于4份,一周之内必须完成正式收方签字,并在原始记录单上面注明正式方单编号。

四、收方说明1、基础收方:基础等隐蔽工程收方前需提供监理确认的基础开挖合格《隐蔽工程验收单》,报验单上不得有涂改,填写报验合格的基础自编号号码。

基础收方前提供《基础自编号图纸,不小于A3》,所有基础统一进行编号,打印必须清晰,甲方、审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签字,作为结算依据。

同基础自编号只能为唯一的编号,多单位施工时,大家尊照执行该编号。

设计更改时,新版与旧版图纸自编号必须对应和统一。

统一表格,对每个井口/井内控制线进行标高测量。

(表格:详附件)收方单内容应有:自编号、井口标高、孔总深,分段成份的长度(砖井圈、土方/护壁、软质岩≤30MPa、较硬岩>30MPa),分段成份总长度之和应等于孔总深。

每批次报验单桩号与收方单的桩号必须一致。

如护壁段有孤石:可根据现场情况定比例,原则上石方不得多于70%。

例图:2、种植土收方:在种植土回填前用全站仪进行方格网测量(底标高为车库结构板时,可不测量),竣工时再测量完成面标高。

两个标高差即为回填种植土厚度。

3、门窗/栏杆收方:(合同约定为图算的,按图算。

公司工程现场收方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现场收方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现场收方管理制度为加强各项目工程管理,规范现场收方签证,确保工程量收方数据的客观真实性,减少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结算的纠纷,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切实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凡是现场工程实施后在竣工图及相关资料无法准确反映、工程完工或隐蔽后无法进行复核的工程,均必须在工程开工前或隐蔽前进行现场实际收方,完善收方记录.第二条工程现场收方必须依据合同条款和工程定额及相关文件规定,审核收方签证的必要性,签证原始凭证记录要求工程技术部驻场工程师现场核实并签字,否则无效.第三条工程现场收方工作由工程部经理组织,工程部专业工程师(不少于2人)、技术部驻场工程师(1人)参加,与施工单位共同完成.第四条工程现场收方双方分别做好原始记录,现场收方完成后,双方及时核对数据并在原始记录上签字.参与收方人员对收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第五条现场收方单经签字完善后,由工程部资料员收集留存原件,并分发施工单位和驻地工程师,同时在24小时内传真一份复印件给工程技术部存档备查.第六条只有在规定时限内签字确认后的收方确认单才能作为办理签证和结算的依据,不得后补,收方不得超过设计、定额规定,超过部分为无效收方.第二章收方工作流程第七条施工现场实施过程收方工作流程:施工单位提前1天向工程部提交收方申请→工程部组织工程师、技术部驻场工程师、施工单位共同收方→收方完成后原始记录及草图当场确认→施工单位以原始记录为依据整理成正式收方工程量确认单(加盖公章)及经办人签字→工程部和技术部驻场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资料员保存和分发.第三章现场收方细则第八条现场收方准备工作1、工程部应准备好收方用的钢卷尺、测量工具、记录数据用纸.2、不得使用施工单位提供的工具,严禁使用“收方尺”进行丈量收方.3、桩基土石方收方前应编制完成每个桩的编号、注明所在的轴线相交位置,避免重复收方.第九条勘探孔现场收方1、所有勘探孔钻孔深度均必须进行现场实测.2、勘探孔深度用钢卷尺丈量下钻钻杆总长度进行测量.3、检测钻孔直径是否与勘探方案一致.第十条基础土石方现场收方收方人员首先应对基准点标高进行准确性复核,土质成分应标明湿土、流砂、淤泥、回填土、软质岩、较硬岩(必须核查现场见证取样的岩石强度大于30mpa的报告)、混凝土基础等,应在核对图纸尺寸后严格控制土石方开挖工作面(实际开挖工作面不得超过定额规定,超过部分按照定额规定收方).1、挖孔桩收方:挖孔桩的总高以承包人接收场地时的地貌标高到桩底的高度,断面尺寸按设计,挖孔桩的总高度、护壁的高度、以及挖孔桩土石的高度分别以现场实收为准,如需扩大头的桩,其扩孔的高度按设计高度.挖孔桩收方原始记录必须标注分段岩样并附桩底照片.2、冲(钻)孔桩收方:冲(钻)孔桩的孔深以承包人接收场地时的地貌标高到桩底的高度,断面尺寸按设计.孔深测量须用测绳、线锤、钢卷尺进行实际测量.(设备钻杆进尺作为参考,土质成分按照超前钻探报告)3、基坑收方:基坑的高度以承包人接收场地时的地貌标高到坑底的高度,基坑的长度宽度按设计和有关定额计算规则,现场只收基坑的深度以及土石高度.4、地梁、挡墙基础(带形基础):此部分收方长、宽按设计,深度以承包人接收场地时的地貌标高到设计的地梁、挡墙基础底面标高,现场收方只需确认土石的高度或比例.第十一条挡墙收方参照标准图集施工的重力式等挡墙完工后墙背回填之前,必须组织完工墙身尺寸收方,收方必须查对是否符合相关设计要求,不符合设计处应注明,超过设计尺寸部分按设计尺寸收方.第十二条构造柱收方1、砌体构造柱隐蔽前,工程部必须组织现场实际收方.2、现场收方需测量每根构造柱的断面尺寸、高度.3、现场实际检查构造柱加密箍筋个数(设计有明确要求的).4、按照*公司构造柱签证管理办法做好原始凭证.第十三条钢筋马凳收方1、现浇钢筋砼板面结构钢筋隐蔽前,工程部必须组织对每层楼板使用的钢筋马凳进行现场实际收方.2、现场收方首先查对是否符合已审批方案要求,不符合的不得收方,现场需准确反映马凳筋数量、规格、尺寸.3、按照*公司钢筋马凳签证管理办法做好原始凭证,附收方照片.第十四条管沟收方1、管沟的长度、宽度按设计,宽度应符合管道设计尺寸和定额工作面的相关要求;2、管沟深度以施工单位接地时的原始地貌标高到设计管沟底面标高的距离,现场收方只需确认土质成分及开挖方式,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超挖部分方量不得收方.第十五条车库周边回填收方此部分原始地貌方量数据应与三方场地移交方格网数据一致,回填收方前应该检查坡度是否和三方场地移交方格网的坡度为一致,若不一致查明造成原因,测量时标明回填材料范围,是否已按设计要求施工,若回填材料不同时,应按不同材料分别收方.第十六条土方外运和借土运距收方1、外运或借土地点已得到领导批准和审批方案认可.2、运距必须量尺测量或打表计量,运距收方只是土方挖填平衡后的情况下对余土或差土部分进行运距确认,定额规定运距范围内不得收方.3、桩基础土石方场内二次倒运在100m范围内的不得收方.4、土石方属非天然密实状态的,应加以说明,第十七条塔吊基础及施工电梯基础收方1、只收方确认土石方量、土质成分及开挖方式.2、基础施工方案中明确的混凝土及钢筋不需进行收方,只核对是否按照已批准方案施工,如未按照方案施工如实进行扣减.第十八条边坡支护收方1、锚杆钻孔深度依据施工图纸及规范要求逐个检查、收方.2、锚杆长度依据施工图纸要求逐根检查、收方.3、喷射混凝土厚度按每百平方米抽查三点,然后取平均值作为实际支护厚度.第十九条挖孔桩孤石、淤泥、流砂收方每桩一收,只计量桩孔内嵌固在桩壁需要凿除部分的孤石,没有嵌固不得按凿除岩石收方,收方孤石应注明长宽高,并扣减相应桩土石方.第二十条合同规定按原材料(如水泥)耗量进行工程计量计价的工程收方1、参加收方人员必须认真熟悉合同中有关工程计量计价的条款.2、工程部工程师和技术部驻场工程师必须对进场原材料进行清点统计,双方在统计记录上签字确认.3、工程部必须有效监控进场原材料的使用,不得挪为其它工程使用.第二十一条方案措施确认收方1、收方前应检查方案是否已按照公司制度要求经过公司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审批.2、措施收方应附详图、标明具体收方量测尺寸,并附收方过程照片,不能简单的描述为按照方案施工,与方案一致等等.第二十二条安装开槽、开孔收方1、收方前核对设计变更前后图纸情况,以明确需要新开槽部分具体线路,是否必须重新开槽而不能预埋.2、只有竣工图不能反映的开槽、开孔及报废线管才能办理收方.3、开孔、开槽必须分清空洞大小长度、开槽深度宽度,并且要注明开孔开槽(孔)位于砖砌墙体或是砼墙体,是人工开槽(孔)还是机械开槽(孔).第二十三条拆除工程收方1、拆除工程无现有图纸反映工程量的需进行现场收方.2、所涉及的废旧物资如钢筋、角钢、槽钢、钢管、电线、电缆、配电箱、栏杆、弱电箱等,施工单位应移交给工程部,工程部及时会同采购部进行调拨移交或报废处理,收方单应附相关处理结果凭据;如是施工单位自行处理,收方单上施工方应确认签字,预算部按100%扣除材料费用处理.3、因设计变更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拆除收方时,应在拆除前与发包人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率(按照*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处置利用),否则视为施工单位100%的回收利用,并在收方单注明施工单位已自行回收利用.第四章考核办法第二十四条工程现场收方管理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考核.第二十五条如有不按本规定进行现场收方,每项次扣罚责任人500元.第二十六条存在弄虚作假的给予降薪或开除处分.第二十七条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将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工程签证原始记录凭证(GC-1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证单编号:注: 1、此表一式四联,第一联施工单位,第二联工程部,第三联预决算部,第四联工程技术部. 2、原始记录凭证须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理工程师、技术部驻场工程师当天签署,原始记录上必须注明工程内容的具体位置和部位,必要时需附图及照片标注,以满足计量、计价要求.工程现场收方记录第一联 施工单位注: 1、此表一式四联,第一联施工单位,第二联工程部,第三联预决算部,第四联工程技术部 2、收方记录后附原始草签记录,必须注明工程内容的具体位置和部位,需附图及照片,收方记录仅作为对现场实际情况的确认,是否签证计费按照合同规定.第一联 施工单位人工挖孔桩收方记录工程名称:编号:冲(钻)孔桩收方记录项目名称:编号:岩土工程勘察施工收方记录项目名称:编号:。

工程量收方与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量收方与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量收方与结算管理制度一、前言工程量收方与结算管理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工程设计、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合同要求,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工艺以及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核对、测量和结算的管理工作。

这项工作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质量验收和合同履行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工程量收方与结算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工程质量、项目进度和项目成本的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工程量收方与结算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工程量收方与结算的基本原则(1)合同约定原则根据工程合同规定,按照约定的方式与标准进行工程量收方与结算管理,确保合同的执行和工程项目的完成。

(2)按照实际施工情况核定工程量工程量收方与结算管理要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核定工程量,确保工程量的真实、准确和合理。

(3)审核与验收原则工程量收方与结算管理要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核与验收,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工程量收方与结算管理的基本流程(1)施工前期准备在工程施工前,要对工程量的收方与结算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审查合同约定、技术图纸、材料要求和施工工艺等内容,明确工程量的计量原则和标准。

(2)施工过程中的核定与收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根据施工工艺、材料使用量和施工进度等情况进行工程量的核定与记录,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

(3)工程量的结算与支付在工程完成后,按照合同约定和标准进行工程量的结算,包括工程量核定、审核、验收和支付等程序,确保工程量的合理结算。

3. 工程量收方与结算管理的组织和实施(1)组织架构建立工程量收方与结算管理的组织架构,确定责任人员和具体分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技术标准和方法制定工程量收方与结算管理的技术标准和方法,包括工程量计量的原则、程序和标准,以及相关文件和记录的管理与保存。

(3)监督和审计建立监督和审计机制,定期对工程量收方与结算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公路工程收方结算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收方结算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收方结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公路工程收方结算管理,确保工程款项的安全和合理使用,维护各方利益,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公路工程项目的收方结算管理,包括工程款项的收付、结算标准、审批流程等内容。

三、收款管理1. 在施工单位完成指定工程节点时,由业主单位进行验收,并完成相关验收单据的签署。

2. 施工单位根据已完成的工程节点,向业主单位提交相应的结算申请材料。

材料包括工程完成情况、工程量清单、验收单据等。

3. 业主单位组织验收工程量,确保结算金额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和协商解决。

4. 业主单位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和合同约定,进行结算金额的确认,并进行财务核算。

5. 结算金额由业主单位支付至施工单位指定账户,并进行相关凭证的备案和归档。

同时,应保留好相关结算资料,以备查验。

四、付款管理1. 施工单位在收到业主单位支付的结算款项后,应及时进行财务核算,并确保款项的合理使用。

2.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合理管理和使用结算款项,确保工程资金安全和合理运作。

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避免挪用、挤占等行为。

4.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工程资金进行稽核和审计,确保账目清晰和完整。

5. 如有需要,施工单位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程资金进行监管和管理,以确保款项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五、结算管理1. 在公路工程项目结束后,应对工程款项进行结算、清算。

2. 业主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工程款项的最终结算,并进行结算单的签署和归档。

3. 结算款项由业主单位支付至施工单位指定账户,并进行相关凭证的备案和归档。

4. 双方应妥善保留好相关结算资料和凭证,以备查验和核对。

5. 如有争议,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协商或仲裁等方式解决。

六、审批管理1. 所有工程款项的收付和结算,应经过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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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收方制度
1、收方依据及范围
计划、工程变更单、施工合同及审批表、施工设计图纸、竣工图纸等。

工程收方是指在某个项目(可能是分部、分项、单元、零星)完工后或施工前多方现场测量它的工程量。

零星项目、合同外项目、图纸中未包含而现场必须实施项目、工程隐蔽前、合同约定按实际工程量收方等。

2、收方具备条件
工程名称必须与工程合同名称一致,收方单上需注明收方的具体部位。

先收方后施工的工程(如土石方等工程),必须由公司工程部门根据设计图纸及现场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收方。

先施工完毕后收方的工程,必须由监理(聘请监理的工程)或公司工程部门现场代表或使用单位对该工程进行验收,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收方。

工程隐蔽部分的收方工作必须是在隐蔽前进行,提前一天申请,不得后补。

3、收方程序
3.1施工单位在完成该阶段的工作内容后,报经公司工程部门(监理)或使用单位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经工程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提报收方申请。

3.2工程部门人员提交收方申请邮件(工程名称、时间、收方方案、依据等)给审计处负责人并抄送工程部门负责人。

3.3 审计处负责人安排人员参加工程收方监督工作。

3.4工程部门会同监理(有聘请的)、施工单位、审计处、使用单位进行收方,审计处监督整个收方过程。

3.5工程收方中涉及使用单位的须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3.6现场原始数据测量完毕,即可办理签字手续,复印收方记录参加单位人员签字,并各留一份。

3.7当天不能完成的收方,收方记录暂存审计处,待第二天使用。

4、注意事项
4.1发送申请收方的同时需要提供工程施工计划和变更申请单(注明估算金额)转交审计处一份复印件,审计处可根据情况确认是否参加收方。

4.2工程部门发送收方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审计处联系进行现场收方,逾期收方申请作废,重新申请。

4.3收方完成后,若需要完成正式收方资料的,必须根据当时收方的原始数据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且报送现场参加收方人员完善签字手续。

4.4工程隐蔽部分的收方工作必须是在隐蔽前进行,不得后补。

4.5零星维修工程收方可由工程部门和施工单位及使用单位确认,审计处进行抽查复核。

4.6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工程,需要其参加工程量收方监督。

4.7未确定施工单位的工程,需要记录原始坪的,工程部门负责计量,审计处可据情况决定是否参加。

4.8申请工程现场签证收方时,应提前进行现场收方,后补签证不予收方。

签证需附图纸、变更依据(设计变更单、工作联系函等)及计算过程。

如:地基换填处理、基槽土石方、土方平整或类似专业施工的隐蔽项目(含油漆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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