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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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人物

牛化东(1906—1995) 曾用名牛殿英,字光远,宁夏军区副司令员,少将,陕西省定边县人。1925年7月,在家乡加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并参加革命,1926年转人中国共产党,受党组织委派入国民党兰州第2军事政治学校学习。期间,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后获释。1928年,受中共陕北特委委派到西北军从事兵运工作。曾任排长、连长、新编第11旅参谋、副官、军械官、副团长,国民政府新编第11旅副团长等职。此间,又第二次被捕,但始终没有暴露共产党员身份。在极其艰险环境中,组织领导新编第11旅中共地下党组织活动,最终使新编第11旅于1945年10月举行起义,任起义军总指挥。毛泽东称赞这次起义说:“你们是火车头”,《解放日报》发表社论称11旅是反对蒋介石打内战起义的火车头。后起义部队被改编为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新编第11旅,牛化东任副旅长兼三边军分区副司令员。随部先后参加固守定边城、智斗清乡团、攻占安边城等战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宁夏(省)军区第一任参谋长,不久,兼任剿匪指挥部副总指挥,率部在宁夏南部山区剿匪。在他和其他几位领导指挥下,经过一年多艰苦奋战,至1951年4月底,终于击毙匪首马绍武,活捉张海禄,生擒李成富,彻底清除了匪患,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作出重要贡献。1954年6月,宁夏(省)军区撤销,牛化东调任新组建的甘肃银川军分区司令员,他没有任何怨言,依然勤奋工作,精心组织机关和所属部队的军事、政治和后勤工作。1958年2月,被任命为宁夏军区副司令员,后兼任宁夏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二届、第三届政协副主席。1964年,晋升为少将军衔。1966年2月离职休养。后被批准享受正军职待遇,1982年提高为享受副兵团职待遇。1988年9月被授予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牛化东是陕甘宁边区国民党新编第11旅起义的总指挥,是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新编第11旅和三边军分区的创始人、主要领导人之一。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身经大小战斗多次,长期在国民党军队中做地下工作,被誉为“神秘将军”。为陕甘宁边区特别是三边军分区的根据地建设和宁夏人民的解放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宁夏解放后,他积极参与宁夏(省)军区的组建,并率西北军区独立第1师与兄弟部队一起,在宁夏南部山区进行剿匪作战,为巩固新生的宁夏人民政权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任宁夏军区副司令员期间,分管民兵工作,经常深入工厂、农村,调查蹲点,指导解决民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培养先进典型,为宁夏民兵预备役建设凝聚了全部心血,做出了重大贡献。牛化东喜爱书法与诗词,曾先后有近百首诗词在报刊上发表。离休后严于律己,保持晚节,发扬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曾被兰州军区和总政治部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1995年11月2日在银川病逝。

朱敏(1912-1981) 三边军分区创始人之一、宁夏(省)军区政治委员,陕西省榆林市人。192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北平工委组织部长,中共河北省石家庄冀东特委组织部长、天津市委组织部长,为开展兵运、工运、农运和学生运动做了大量工作。曾为“平定兵变”和红24军的创立作出了贡献。1933年和1935年先后两次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受尽酷刑,造成左腿终生残疾。1937年到延安入中央党校学习。1938年6月,调任中共陕甘宁边区合水县委书记,1941年后,历任陇东特委统战部副部长、特委常委,陇东分区专署副专员、地委常委,陇东地委组织部长、副书记等职。解放战争中,任中共甘肃省工委书记、三边地委书记,中共宁绥工委书记等职。为三边地区的军事斗争和宁夏人民的翻身解放做出重要贡献。1949年10月,时任中共三边地委书记兼三边军分区政治委员,带领一批三边干部赴宁夏,建立宁夏新政权,担任宁夏省委副书记兼中国人民解放军银川市军管会副主任,与杨得志、潘自力、马鸿宾、曹又参等组织领导宁夏省的接管、剿匪和恢复生产工作,并亲自指挥贺兰山剿匪部队对郭栓子、张绪绪等股匪进行大规模清剿,他还领导宁夏全省人民进行抗美援朝工作。1951年10月,任中共宁夏省委书记兼宁夏(省)军区政治委员、宁夏省第一届协商委员会副主席。1953年8月调离宁夏省,历任西北局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兼畜牧局

局长、党组书记。1954年冬,调农业部,历任畜牧总局局长、部长助理等职。“文化大革命”中遭迫害,在秦城监狱关押达7年之久。1976年10月后平反,任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农业部顾问。1981年11月6日在北京病逝。

朱声达(1914—1985) 宁夏军区司令员,少将。湖北省江陵县人。因家境贫寒,幼时即给地主家打短工牧牛。1931年,在家乡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先后在红3军第9师25团当勤务员、特务员,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8月,任红3军团第6师18团副连长、连长。后到红军大学4分校(驻湖南桑梓)学习,于1936年毕业,任红1军团4师10团连长。曾参加湘鄂西、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反“围剿”和红2、6军团.(后合编为红二方面军)长征。在湘鄂西苏区错误肃反中,时任段德昌警卫员,因受株连被打为“改组派”,幸遇贺龙获救。1936年8月,随部进入甘肃,参加甘南战役和山城堡战役。抗日战争时期,先后任八路军120师警卫营营长,358旅716团营长,晋绥军区特务团营长、参谋长、副团长、团长。此间参加晋察冀边区齐会、宋村、陈庄、甄家庄、田家会、黄土岭、百团大战、反扫荡等战役战斗。1945年,当选为中共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解放战争时期,先后任晋绥野战军独立第3旅参谋长,西北野战军独立第5旅旅长,第一野战军3军9师师长,参加绥包、晋中、运城,荔北、太原、扶眉、兰州等重大战役。后率师向河西走廊进军,于1949年9月25日解放甘肃酒泉,兼任酒泉城防司令员,后兼任酒泉军分区司令员。

1950年8月,调任3军8师师长。在剿灭国民党军队残余势力,维护社会治安,建立革命政权,支援人民解放军进疆等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中,他作战勇敢,指挥机智果断,战斗作风英勇顽强,战绩卓著,3次负伤致残。1951年参加抗美援朝,任中国人民志愿军3军7师副师长。1952年,任甘肃军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1955年1月,入军事学院高级速成系学习。11月,被授予少将军衔,同时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57年毕业,任陕西省军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前,参与组织领导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委员会和军区的筹建工作。9月,被任命为司令员。他不顾工作辛苦,亲自抓宁夏军区大院的规划和办公大楼、礼堂、通信站的建设及营区绿化,为宁夏军区部队和民兵建设呕心沥血,成绩卓著,深受宁夏军区广大官兵赞扬。“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被强加给多种莫须有罪名,使其身心遭受严重摧残,家属子女也蒙受株连。他正气凛然地同康生等人进行了坚决斗争,表现了刚正不阿的高贵品质。1968年9月被免去宁夏军区司令员职务,下放劳动达4年之久。1972年12月,任甘肃省军区副司令员。1978年,任甘肃省军区顾问组组长、甘肃省政协副主席。1979年,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和兰州军区党委为其彻底平反。1983年,按副兵团职待遇离休,后又提高为为正兵团职待遇,并撤销甘肃省军区副司令员的任命。1985年1月21日在兰州病逝。

刘格平(1904-1992) 回族,宁夏军区第二政治委员。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人。1919年在南京参加“五四”运动。1921年入南京军事学院学习。曾任河南新乡四旅上尉副官。次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津南特委书记、沧州地区军事委员会委员。1934年春,因发动山东庆云县万人暴动,在北平(今北京市)被捕入狱。在狱中坚贞不屈,拒不自首,直到1944年10月出狱。后历任中共天津工委书记,山东省回民协会主任,华东局民运部副部长,渤海区委副书记兼渤海军区副政治委员、组织部长,华东革命大学副校长、党委书记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等职。从1957年11月起,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委委员、书记处书记,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主任,自治区第一届人民委员会(政府)主席。是自治区党委书记处书记。1959年3月起,兼任宁夏军区第二政治委员。在1960年5至7月间,宁夏反地方民族主义”运动中,被打成“以刘格平为首的地方民族主义反党集团”头子,受到批判被撤职。后任山西省副省长、山西省革委会主任。是中共第八、九届中央委员,第一、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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