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章程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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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完整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XX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第二条本公司在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登记名称为:XX物业管理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住所:第三条公司宗旨是:依法管理,业主至上,服务第一。

第四条公司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二章公司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

第六条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写字楼、商场、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物业管理,兼营二手物业租售,电子监控设备、通信工程维护,园林绿化装修,清洁家政服务、水电工程安装等。

第三章股东姓名(或名称)和住所第七条公司股东共2个,分别是:第四章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自愿出资入股。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XX占60%,XX占40%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二)按出资比例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三)按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份;(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时,按所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二)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三)公司一经工商登记注册,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六)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出资额认缴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精简范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精简范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物业管理章程物业管理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物业管理。

第二条业务范围本公司主要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小区物业管理、商业物业管理、工业物业管理等。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

第二章公司组织形式和管理结构第四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条公司股东本公司的股东由公司出资人组成,其出资比例决定股权比例。

股东享有相应的权益和义务。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组成,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公司设立总经理职位,总经理由董事会选聘产生,负责公司日常运营管理和业务决策。

第八条公司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原则第九条诚信经营本公司秉承诚信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保护客户利益。

第十条公平公正本公司在业务执行过程中,保持公平公正,公正待遇每一位客户。

第十一条保障服务质量本公司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物业管理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客户满意度。

第十二条安全环保本公司重视安全和环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采取措施保障业务所涉及的安全和环境问题。

第四章公司的运营规范第十三条公司财务管理本公司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合同管理本公司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保护客户权益。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管理本公司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内部业务流程,确保公司正常运营。

第五章公司的发展规划第十六条公司的发展目标本公司的发展目标是成为行业知名物业管理服务提供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

第十七条公司的市场拓展本公司将积极开拓市场,寻找新的业务机会,不断扩大公司的市场份额。

第十八条公司的人才培养本公司注重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和培训机会,吸引优秀人才加入。

最新物业管理公司章程范本

最新物业管理公司章程范本

最新物业管理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服务、中介服务(以执照核准的为准)。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 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_____________ 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公司由 __________ 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1、股东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股东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股东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全部到位,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为:1、股东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认缴出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认缴出资占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实际出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实际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股东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认缴出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认缴出资占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实际出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实际出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股东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认缴出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认缴出资占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实际出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实际出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在股东会上按出资比例享有股东表决权;2、有选举和被选举担任公司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的权利3、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4、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5、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享有优先认购权;6、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购买权;7、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报告8、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9、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例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例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性质:本公司为一家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金: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整。

第四条公司注册地质:省市区街号。

第二章公司目标与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目标:本公司的目标是通过专业化、规范化和高效的物业管理服务,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公共区域维护、设施设备管理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六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⒈出租、销售、购买、置换、代理物业管理相关的房产。

⒉提供物业管理综合服务,包括项目招投标、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

⒊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设计、咨询和评估等相关业务。

⒋代理业主委托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公司组织架构第七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设有董事会、总经理办公室和各部门。

第八条董事会:由董事长、董事和监事组成,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以及监督公司经营活动。

第九条总经理办公室:由总经理和各职能部门经理组成,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和日常运营。

第十条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市场部、技术部、客户服务部等,各部门负责公司内部的具体工作职能。

第四章公司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公司权利:⒈公司享有依法经营、合法经营的权利。

⒉公司享有依法选聘、解聘员工的权利。

⒊公司享有对外签订合同、与其他单位、个人进行业务合作的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义务:⒈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

⒉公司应通过科学的管理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客户利益。

⒊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运营的透明、规范。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资金管理:公司应设立独立的资金账户,并按照相关要求对资金进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运作。

第十四条财务报告: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对外部门和股东进行定期财务披露。

第六章违约与纠纷解决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公司与相关合作单位如发生违约行为,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三篇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三篇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三篇篇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设立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市_____路_____号。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与代理。

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____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全部到资。

第七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____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____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住所第八条股东的名称、住所如下:股东: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物业管理公司章程范本

物业管理公司章程范本

物业管理公司章程范本物业管理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维护业主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物业管理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独立经营、承担责任,为物业所有人提供专业化、高效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章公司名称及地址第三条公司的名称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物业公司”。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地址为:x第三章公司业务范围第五条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物业管理2. 公共设施维护3. 安全保卫4. 环境卫生5. 社区活动组织等第六条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同时密切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四章公司资本及股东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由多个股东共同出资组成,并按照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八条公司股东应遵守《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九条公司股东在公司内享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权益收益、参与决策等。

第五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立董事会、监事会。

第十一条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股东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包括总经理和其他董事。

第十二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维护公司股东权益。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合规管理等,确保公司运营稳定有序。

第六章公司业绩评价与分配第十四条公司应每年定期对公司业绩进行评价,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经济效益等。

第十五条公司在评价完成后,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业绩分配。

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十六条公司应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与合作,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听取业主意见,共同推进社区的发展。

第七章公司税收及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税务报送和缴纳义务,确保公司纳税合规。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2023最新版)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

第二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公司的名称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地质为:(填写实际地质)。

第五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设备维修、安全防范等。

第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填写具体期限)。

第二章公司组织形式及权力机构第八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行使公司的最高权力,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设一名董事长。

第十条公司设立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各部门,包括市场营销部、维修部、安保部等。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职工的利益进行协商和沟通。

第三章公司运营与管理第十四条公司依法缴纳各项税费,并按法定程序支付各项费用。

第十五条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物业管理业务,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十六条公司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各项业务行为。

第十七条公司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确保收费公平合理。

第十八条公司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第十九条公司注重与业主的沟通与合作,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公司财务管理第二十条公司财务管理遵循相关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

第二十一条公司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二十二条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

第五章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解释第二十三条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报相关行政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六章附件(根据实际情况,附上公司章程的相关附件,如调整组织架构图等)注释: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构通过的针对公司的法律法规之一。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一、总则1.1 公司名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1.2 公司性质:公司是一家依法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3 公司宗旨:公司的宗旨是为业主提供高品质、高效率的物业管理服务,维护业主权益,促进小区和谐发展。

1.4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的注册地址为所在地的法定地址。

二、经营范围2.1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2) 小区设施设备维护和维修;(3) 小区环境卫生和绿化管理;(4) 小区安全管理和保安服务;(5) 小区公共设施的规划和建设;(6) 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业务。

三、公司组织结构3.1 公司组织形式:公司采用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3.2 公司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决策重大事项。

3.3 公司总经理:公司设立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执行。

3.4 公司部门设置: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立相应的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业务运营和管理。

四、公司权益和义务4.1 公司权益:公司享有合法经营所得,并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

4.2 公司义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合同义务,保护业主权益,并按时向相关部门缴纳税费。

五、公司财务管理5.1 公司财务独立:公司财务独立于股东,独立核算,负有独立的财务责任。

5.2 财务报告:公司应按照国家财务规定,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5.3 资金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利用。

六、公司业绩考核6.1 公司业绩考核:公司应建立科学、公正的业绩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和员工进行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6.2 业绩评估指标:公司的业绩评估指标应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满意度、财务指标、工作效率等。

七、公司员工管理7.1 招聘与培训:公司应根据业务需要,进行招聘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7.2 员工福利:公司应制定员工福利政策,提供合理的薪酬待遇和福利保障。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标准范本提要:公司经营范围是:主营房地产物业管理、维修、养护,楼宇机电配套设备管理维修,清洁卫生,庭园绿化及辖区内车辆停放管理。

兼营与住宅(含大厦)相配套的商业、饮食业、便民服务业。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公司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公司名称:公司住所公司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服务(以执照核准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是:主营房地产物业管理、维修、养护,楼宇机电配套设备管理维修,清洁卫生,庭园绿化及辖区内车辆停放管理。

兼营与住宅(含大厦)相配套的商业、饮食业、便民服务业。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三千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一千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股东姓名(名称)住所:身份证明编号: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全部到位,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为:股东姓认缴出资实际出资名金额 ( 万比例金额 ( 万出资方出资时间(名称) 元) ﹪元) 式货币 2022 年 5 月货币 2022 年 8 月2022 年 8货币月合计 100%第七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在股东会上按出资比例享有股东表决权;2、有选举和被选举担任公司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的权利;3、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4、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5、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享有优先认购权;6、股东转让股分时,有优先购买权;7、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报告;8、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9、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八条公司股东履行下列义务:1、按时缴纳出资;2、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3、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补交其差额;4 、在股东会记录、记要等相关的文件上签名。

物管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公司的组织行为,明确公司组织架构、经营宗旨、权利义务,保障公司及其股东、员工、客户和其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从事物业管理及相关业务的专业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遵循市场规律,坚持诚信经营,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物业管理服务,创造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公司住所地为:(具体地址)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如下:(一)物业管理服务:包括物业的日常管理、维护、修缮、清洁、绿化、保安等;(二)物业租赁代理服务;(三)物业咨询、评估、策划服务;(四)房地产经纪服务;(五)物业管理相关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服务;(六)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业务。

第六条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规则,维护行业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三章股东及股东会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第八条公司股东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九)修改公司章程;(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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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章程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_____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在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登记名称为: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宗旨是:依法管理,业主至上,服务第一。

第四条公司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二章公司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万元。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是:主营房地产物业管理、维修、养护,楼宇机电配套设备管理维修,清洁卫生,庭园绿化及辖区内车辆停放管理。

兼营与住宅(含大厦)相配套的商业、饮食业、便民服务业。

第三章股东姓名(或名称)和住所第七条公司股东共__个,分别是:第四章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自愿出资入股。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二)按出资比例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三)按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份;(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时,按所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二)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三)公司一经工商登记注册,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六)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出资额认缴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和条件第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只有两名股东的,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股东转让出资后的公司股东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执行。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公司章程的修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半年召开一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产生程序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执行董事任期3年。

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经理、监事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董事、经理、监事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董事、经理、监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三)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者进行交易。

(四)执行董事、经理、监事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五)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如下财务、会计制度:(一)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每年的1月1日至1月15日送交各股东审阅。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①资产负债表;②损益表;③财务状况变动表;④财务情况说明书;⑤利润分配表;(二)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三)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公司可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四)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五)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六)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九章公司的合并、分立第二十八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

(一)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本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本公司如与其他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第二十九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当公司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十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三十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遇自然灾害或外界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要解散。

第三十一条公司解散,应在十五日内由股东、有关主管机关或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同时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应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理所欠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二条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三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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