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政治 辩证法23个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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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考研政治马原超实用答题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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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考研政治马原超实用答题模板12月份的考研考试马上就要来了,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考研政治马原超实用的答题模板,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1、搞透哲学原理:注:哲学关于辩证关系原理的万能公式:哲学的辩证关系特别多(共计48 对),但无非两类,一是并列关系,二是从属关系。

(1)A 和B 并列关系(40 对):①总论: A 和B 是辩证统一的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

②区别: A 和B 的定义、特征、作用、地位不同。

③联系: A 和B 相互依存: A 离不开B: B 离不开A(有两种解释,一是一句话变三句话(任何A 离不开B,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离开B 的A ,离开了B,A 也不存在了); 二是正说说,反说说,换个说法再说说。

)A 和B相互渗透:A 渗透着B: B渗透着AA 和B 相互转化:在一定条件下,A 能转化成B: B 也能转化成A(2)A 和B 从属关系(6 对:物质与意识; 实践与认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 形式与内容)①总论:A 和B 是辩证统一的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

②区别:A 和B 的定义、特征、作用、地位不同。

③联系:A 决定B(A 决定B 的产生、发展、灭亡、性质和内容); B 反作用于A(当B适应A促进A的发展,当B不适应A阻碍A 的发展)。

(3)整体与部分;系统与要素即是并列关系也是从属关系。

2、搞活哲学原理:注意:第一、哲学的题型有三种①死记硬背的题目②哲学家的命题或原话③情景型题目(例子题)第二、哲学分析题的答题模板:①先写... ...认为:唯物论:马克思辨证唯物主义认为:辩证法:马克思唯物辩证法认为:认识论:马克思辨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唯物史观: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认为:②写出原理,并指出方法论意义。

③概括材料段落大意,中心思想或摘抄材料。

④指出材料的合理性和不合理性,并反对错误。

⑤再写一原理,并重复3、4 操作。

考研政治 唯物辩证法(思维导图)

考研政治 唯物辩证法(思维导图)

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的两大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五对基本范畴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
力 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
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其他规律和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
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矛盾分析方法,是对事物辩证认识的实质
是否承认对立统一学说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实质
矛盾的原理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
矛盾的同一性定义
矛盾的斗争性定义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原理
方法论意义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体现
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体现
方法论意义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定义
矛盾的特殊性定义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
方法论意义
矛盾的不平衡发展原理
根本矛盾
主要矛盾
次要矛盾与非根本矛盾
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
方法论意义
量变质变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

政治考研考点:唯物辩证法之质量互变规律解析

政治考研考点:唯物辩证法之质量互变规律解析

凯程考研集训营,为学生引路,为学员服务!第 1 页 共 1 页 政治考研考点:唯物辩证法之质量互变规律解析质量互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

它揭示了一切事物、现象发展过程中量变和质变的内在联系及其相互转化。

下面,老师就对质量互变的原理及方法论运用进行详细的讲解。

(1)事物存在的质、量、度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

质是一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它事物的规定性。

认识质是认识和实践的起点和基础。

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质和量的统一为度。

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范围、幅度和限度。

它的极限叫关节点,超出了关节点,事物就形成了新的质量统一。

认识度才能确切地把握事物的质,不致混淆不同的事物;认识度才能为实践活动提供正确的准则即适度原则,防止"过"或"不及"。

(2)事物发展的量变和质变及其辩证关系由于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因而事物的变化表现为量变和质变两种运动状态。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的不显著的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是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了度,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是量变,超出度的变化是质变。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是: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没有量变的积累,质变就不会发生。

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单纯的量变不会永远持续下去,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

第三,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

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另一方面,在质变过程中也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

量变和质变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

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循环,形成事物质量互变的规律性。

辩证法基本原理

辩证法基本原理

辩证法基本原理
辩证法是哲学的一种基本方法论,也是对事物发展变化规律的认识方法。

它是
中国古代哲学家们在长期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一种认识世界的方法,是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理论成果之一。

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包括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和质量互变。

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核心原理之一。

它指出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的双方,这种
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动力。

对立统一是指事物内部存在着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但又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相互转化。

例如,水的对立统一体现在液态和固态之间的转化。

水在低温下会凝固成冰,而在高温下会变为液态。

这种对立统一的关系推动了水的循环变化,维持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

否定之否定是辩证法的第二个基本原理。

它指出事物的发展变化不是简单的线
性发展,而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

在事物发展的过程中,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否定,但同时也包含着对旧事物的肯定。

在新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又会产生新的矛盾,推动事物的不断发展。

这种循环往复的过程就是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法规律。

质量互变是辩证法的第三个基本原理。

它指出事物发展的过程中,质量的变化
是由量的积累而引起的。

当事物的量变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发生质的变化。

这种质量互变的辩证法规律,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内在动力,也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必然规律。

总之,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是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和质量互变。

这些原理贯穿
于事物的发展变化之中,是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方法。

只有深刻理解和运用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才能更好地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推动事物的不断进步。

马原第二章之世界的普遍联系与发展(辩证法)

马原第二章之世界的普遍联系与发展(辩证法)

马原第二章之世界的普遍联系与发展(辩证法)对于马原的复习,除了全面铺开了解基本知识点,还要加强对框架结构的理解和把握。

下面考研政治辅导名师针对马原中的考点和历年所考题型等进行分析,各位考生可以把这个内容当做复习的参考资料,提高政治成绩!二、世界的普遍联系与发展(辩证法)考点20 联系的内涵和特点1.联系的内涵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2.联系的特点(1)客观性。

事物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主观臆想的。

(2)普遍性。

①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是相互联系的。

②任何事物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

③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3)多样性。

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等。

考点21 事物普遍联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要求人们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的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

考点22 联系与运动、变化、发展(2015考研新增考点)事物的相互联系包含事物的相互作用,相互作用必然导致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使事物原有的状态或性质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

概括一切形式的变化就是运动,运动变化的基本趋势是发展。

考点23 发展的实质1.发展的实质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

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事物是指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

2.新生事物不可战胜原理(本考点在2012年考研政治真题中的第17题考过)(1)就新生事物与环境的关系而言,新事物有新的结构和功能,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环境和条件:旧事物的各种要素和功能不适应环境和客观条件的变化。

(2)就新事物与旧事物的关系而言,新事物在旧事物的“母体”中孕育成熟,否定了旧事物中消极腐朽的东西,保留了旧事物中合理的、仍然适合新的条件的因素,添加了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内容。

2022考研政治马原分析题必备万能模板(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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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考研政治马原分析题必备万能模板一、唯物论万能原理模版:内容:马克思主义唯物论认为物质和意识是辩证统一的,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于物质并反作用于物质。

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表现在意识的起源、本质和作用上。

意识的能动作用是人的意识所特有的积极的反映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和活动,主要表现在目的性和计划性,创造性,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的作用,指导、控制人的行为和生理活动的作用。

方法论:我们要坚定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的立场,防止各种唯心主义的错误,正确认识和把握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

坚持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努力认识和把握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又要重视意识的能动作用,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通过实践的基本途径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作用。

二、辩证法万能原理模版:内容: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中,唯物辩证法是其核心内容。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和条件性等特征。

发展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一切事物,只有经过一定的过程,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

方法论:学习和掌握唯物辩证法,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历史思维能力、战略思维能力、底线思维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

无论是对自然、社会、思维这三大领域的矛盾运动规律的宏观把握,还是对实际工作中错综复杂的矛盾的细微分析,唯物辩证法都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

三、矛盾专题万能模版:内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认为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矛盾是指事物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包含矛盾的,既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又要善于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在复杂的矛盾群中要区分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辩证法的基本原理

辩证法的基本原理

辩证法的基本原理
辩证法是一种哲学思维方式,旨在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和发展
规律,是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把握方法。

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包括对
立统一、否定之否定和质量互变三个方面。

首先,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核心原理。

对立统一指的是矛盾双
方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二者统一于一定条件下的相互关系。

例如,事物的存在与消亡、运动与静止、内因与外因等都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能够发现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制
约的情况。

只有正确认识和处理矛盾的对立统一关系,才能更好地
推动事物的发展。

其次,否定之否定是辩证法的发展规律。

否定之否定指的是事
物的发展不是简单的线性发展,而是通过一种更高级的形式对原有
形式的否定,然后再由这个否定出发,形成新的更高级的形式。


种发展的规律是不断推动事物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动力源泉。

最后,质量互变是辩证法的重要原理。

质量互变指的是事物在
一定条件下可以发生质的变化,即从一个质的状态转变为另一个质
的状态。

在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由量变引起的
质变,这种质的变化往往会引起事物的根本性改变。

综上所述,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包括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和质量互变三个方面。

这些原理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对我们认识和把握客观世界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当运用辩证法的思维方式,正确认识和处理事物的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考研政治马原常考的10大原理

考研政治马原常考的10大原理

考研政治马原常考的10大原理考研政治马原涉及原理都很多,记忆起来也有难度,新东方在线为大家总结了10个最常考的10个原理,大家可重点记忆。

1、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

(1)世界是永恒发展的,发展是过程的集合体,发展是前进性的运动,发展是一切事物和现象的根本法则。

(2)在唯物辩证法看来,一切事物都处在发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中,凡是在历史上产生的都要在历史上灭亡,任何事物都不可能永恒地存在。

历史上的任何东西,从当时的历史条件来看,都有其存在的根据和理由,但随着条件的改变,又会丧失其存在的根本和理由,从而转化为其他事物。

一个事物的结束,意味着另一个事物的开始,如此生生灭灭,循环不已,构成了整个物质世界永恒发展的过程。

2、大综合:对立统一规律或矛盾学说或矛盾规律原理。

(1)矛盾即对立统一,是指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的各要素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2)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或两种基本性质。

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在一定的条件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矛盾双方相互渗透、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矛盾的双方相互转化。

(3)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和变化。

(4)一切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矛盾是事物的普遍本质,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

3、矛盾发展不平衡性原理。

(1)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是不平衡的。

由于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构成事物的多种矛盾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

(2)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性作用。

因此,在坚持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二者辩证统一的前提下,去解决主要矛盾、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

4、整体和部分关系的原理。

(1)部分依赖于整体,整体由部分构成。

(2)脱离了整体的部分就失去了原有的性质和功能。

(3)整体是各部分有机之和。

(4)整体的作用就在于把各个组成部分互相联结起来,发挥各部分的功能。

(5)整体和部分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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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23个原理“一个一”是指一个核心——矛盾;“两个二”是指两大总特征:联系与发展;“三个三”是指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四个四”是指四对范畴:原因与结果、现实与可能、必然与偶然、现象与本质。

1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是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

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斗争性是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

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因为矛盾的同一性是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是包含差别和对立的同一;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

这是辩证认识的实质所在。

反对只见对立、不见同一或者只见同一、不见对立的这种绝对化和片面化的形而上学的观点。

2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处不在,无时不有。

但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又是具体的,特殊的,即矛盾有其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

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2)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

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个性也不能脱离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共性不能代替个性,个性具有共性容纳不了的内容;一般和个别、普遍和特殊的区分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既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也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人的认识的一般规律就是由认识个别上升到认识一般,再由一般到个别的辩证发展过程。

3 矛盾的不平衡性原理:事物都是由矛盾群构成的,事物矛盾群中的多个矛盾以及矛盾的各个方面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由此区分为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根本矛盾贯穿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规定着事物的性质。

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非主要矛盾、矛盾的次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性的作用。

4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辩证关系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在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矛盾,其中必有一种矛盾,它的存在和发展,决定或影响着其它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这种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就是主要矛盾。

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则是次要矛盾。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5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每一个矛盾中的两个方面的力量是不平衡的。

其中,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叫矛盾的主要方面。

而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叫矛盾的次要方面。

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6 矛盾是事物发展动力的原理:正是矛盾着的对立面又斗争、又同一,由此推动事物的发展。

第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使每一方在相互统一中得以存在和发展。

第二,矛盾双方相互包含,使任何一方都从对方那里吸收了有利于自身的因素,从而在相互利用、相互促进中共同地得到发展。

第三,矛盾双方相互贯通,规定了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

第四,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相互斗争,推动事物的发展。

矛盾的斗争性首先引起事物的量变,一旦矛盾双方的斗争突破原有事物的限度,就会引起事物的质变。

因此事物的发展不仅表现为“相反相成”,而且表现为“相辅相成”。

所以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或创造一定的条件,积极地促成矛盾双方的转化,使其朝着有利于人类发展的方向转化。

或者使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达到和谐。

7 内因与外因的辩证关系原理:内因与外因即事物发展变化的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

内因指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也就是内部矛盾。

某事物与其他事物的对立统一,则是外部矛盾,即外因。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内因和外因在事物的发展中是同时存在、缺一不可的,但二者的地位和作用不同。

内因是事物存在的基础,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本质,是事物运动的源泉和动力,它规定着事物运动和发展的基本趋势。

外因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外部条件,它通过内因而作用于事物的存在和发展,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进程,但不能改变事物的根本性质和发展的基本方向。

所以,内因是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第二位的原因。

简单归纳为:(1)事物变化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

(2)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

(3)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4)内因是第一位原因,外因是第二位原因。

8 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原理:唯物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和总特征之一。

联系指的是一切事物、现象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事物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多样的。

联系的普遍性是指世界上没有任何孤立存在的事物。

一切事物、一切现象都是互相联系的。

整个物质世界就是以多种形式相互联系的整体。

联系的客观性是指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联系的多样性是指联系是复杂和多样的,物质世界的联系是通过具体的事物多种多样的具体联系表现的。

例如联系有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等等。

不同的联系对事物产生不同的影响和作用。

事物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对事物的存在与发展起着主要的、决定性作用。

而事物的外部的、非本质的、偶然的联系同样会对事物发生影响和作用。

两者都不可忽视。

9 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原理:区别:①二者的内涵不同:整体是指事物的各内部要素相互联系构成的有机统一体及其发展的全程。

部分是指组成事物有机统一体的各个方面、要素及发展全过程的某一阶段。

②二者的地位与功能不同。

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帅着部分;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

当各部分以合理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就具有全新的功能,整体的功能就会大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

当部分以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就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

联系:第一,整体和部分是不可分割。

整体是由部分组成,整体功能的形成离不开部分原有的功能。

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部分离开整体就不再具有部分的功能。

第二,整体与部分是相互影响的。

整体的性能状况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反之,部分也制约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决定作用。

第三,整体和部分的地位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

10 系统与要素的辩证关系原理:联系的普遍性造成了事物普遍地以系统的形态存在着。

所谓系统就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组成的具有稳定结构和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

系统具有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和开放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系统和要素的关系。

11 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的原理: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事物是指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

(1)新事物在形态上比旧事物更高级,因此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2)新事物在内容上比旧事物更丰富,因此具有本质上的优越性。

(3)新事物代表着历史的方向,在社会历史领域,新事物从根本上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因而必然战胜旧事物。

12 尊重客观规律性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辩证关系原理:(1)尊重客观规律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尊重客观规律,才能更好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人们对客观规律认识愈深刻、全面,主观能动性愈充分地发挥。

如果违背客观规律,就会受到它的惩罚。

(2)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认识、掌握和利用客观规律的必要条件,因为客观规律是隐藏在事物内部的。

要正确地认识必须通过实践,依靠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利用客观规律改造世界。

(3)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的。

既要尊重客观规律,又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在实践的基础上实现二者的辩证统一。

13 唯物辩证法过程论的原理:世界的发展是一个过程,一切事物只有经过一定的过程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

所谓过程是指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为其他事物的历史,都有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

14 度的原理: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范围、幅度和限度。

度的极限叫关节点,超出了关节点,事物就形成了新的质量的统一。

在实践中,为了保持事物特定的质,就应当把事物的量变控制在它所要求的限度内。

这就是适度原则的体现。

反之,为了改变事物的质,就要创造条件,促进量变,超过度,以达到质变。

15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事物的变化表现为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

(1)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2)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3)量变和质变互相渗透。

是否承认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发展观的重要标志。

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是激变论。

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则是庸俗进化论。

质量互变规律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16 改变了物的量的结构引起质的飞跃的原理:考试时只需把此原理名称写出即可,以说明考生掌握原理的丰富性,从而得到阅卷老师的好感,得到较高的分数。

17 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的辩证发展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经过两次否定,出现三个阶段,形成一个周期,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事物的辩证发展经过第一次否定,使矛盾得到初步解决,而事物仍然具有片面性,还要经过再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实现对立面的统一,使矛盾得到解决。

三段式与事物根本矛盾的潜在——展开——解决的发展进程相对应。

事物的这种否定之否定过程,从内容上看,是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螺旋式上升的过程,方向是前进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

18 辩证的否定观原理:(1)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

辩证的否定不是外力作用的结果。

(2)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

(3)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

辩证的否定要继承和保留旧事物中的积极合理因素。

(4)辩证的否定实质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肯定和否定相互渗透,肯定之中有否定,否定之中有肯定。

辩证的否定既是因素,又是环节,也是阶段。

19 现象和本质: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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