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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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有哪些

土地确权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有哪些

⼟地确权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有哪些农村⼟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地承包⼈对其依法承包的⼟地享有占有、使⽤、收益和⼀定处分的权利。

为便于农村⼟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过程中统⼀掌握政策,根据实际情况,现就如下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退耕还林⼟地的登记1998年第⼆轮⼟地承包后,农户承包⼟地按相关规定已经退耕还林的,应按林地承包颁发林权证,不再列⼊这次⼟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范围,只在登记簿中登清。

流转承包地的登记农户之间如果互换、转让以后的承包地,若经营权没有纠纷,应按现占有⼟地的承包⼈进⾏确权登记。

对存在纠纷的,先解决纠纷再进⾏登记转让承包⼟地,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对于跨村民⼩组的承包地互换,双⽅村民⼩组经民主协商同意互换的,可按互换后的承包关系登记。

双⽅或⼀⽅村民⼩组不同意互换的,仍按互换前的承包关系登记。

对以转包、出租、⼊股、抵押等⽅式流转的⼟地按原承包转出农户登记,不得给受转让颁发⼟地承包经营权证,其流转关系继续履⾏原⼟地流转合同约定。

⾃⾏开垦耕、⾃留地、园地本次暂不进⾏确权登记。

婚嫁后承包地变化登记在嫁⼊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在其原居住地的承包地不得收回,应按规定登记。

劳务输出农民的承包地登记不得以农民外出务⼯经商⽽影响承包⼟地登记,对于常年外出未归,未委托代理⼈⼜⽆法联系的外出⼈员,可按正常情况办理登记,其承包地暂由集体视为机动地代为管理。

按当地习惯计算⾯积的承包地登记对以前使⽤标准亩折合⾯积、按产量折合⾯积等⽅式分配的承包地,由于档案记载⾯积与实际⾯积差异较⼤,可以按实际⾯积进⾏登记,但保留长年产量折合⾯积记录。

对于扣除树荫、坟地、地边等习惯做法,登记过程中可以沿⽤。

承包地实测中多出来的⼟地登记对测量多出来的承包地登记,维持原来每户承包合同不变,不增不减,多出的地仍然记在原户头上。

按实有⾯积确权登记,并把原承包合同复印件附到新权证登记档案中。

⽔冲沙压⽆法恢复的承包地登记有⽔冲沙压的承包地仍由原承包户进⾏确权登记。

在农经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采取的主要做法的探讨

在农经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采取的主要做法的探讨

在农经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采取的主要做法的探讨摘要:农村土地承包工作涉及到广大农村集体,农村工作繁琐、复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关系着农民切身利益。

通过土地测量和权属调查确认,按照农业部和省农业厅有关标准完成数据建库工作,完成农户调查成果及发证材料的扫描入档工作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套打工作,有效解决农村土地“四不”问题。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土地流转1引言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部署,是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也是开展不动产登记的重要内容,是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获得土地收益权的重要举措。

开展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健全农村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解决土地承包中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薄不健全、更新不及时、矢量数据严重缺乏等问题的必要措施。

通过土地测量和权属调查确认,按照农业部和省农业厅有关标准完成数据建库工作,完成农户调查成果及发证材料的扫描入档工作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套打工作,有效解决农村土地“四不”问题,并将成果数据与省、市统一的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无缝对接。

2土地流转与抵押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既包括通过其他方式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包括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通过流转后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政策推动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由点向面铺开,贷款对象从单纯的种植承包大户向合作社、龙头企业拓展。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精神,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维护土地流转双方合法权益,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提供便捷有效的抵押凭证,2014年,部分县市以乡镇为试点,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

对流入土地面积10亩以上,剩余流转期限5年以上,并签订规范流转合同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经自愿申请,村、镇初审,农业局审核后,由县政府统一颁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

浅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重点与难点

浅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重点与难点

浅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重点与难点作者:李燕来源:《中国房地产业·上旬》2018年第08期【摘要】文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通过具体项目生产实践,在不断摸索和探讨中归纳总结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并结合实际生产及工作需求给出合理化对策。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重点;难点及对策1、前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

按照我国法律,对不动产物权要通过登记明确权属加强保护。

如城市房屋、土地所有权等都要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以更好地保护所有权人的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就是依据法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以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这是强化对农村耕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是国家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发挥土地承包经营权效用、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权利的重要手段。

2、确权登记的指导思想与主要任务2.1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2014年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验制度,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探索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和谐稳定提供体制保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定要做到: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上,探索完善耕地和“四荒地”等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争取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2 主要任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要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查清承包经营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经县(区、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土地承包的权益,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登记确权最新政策

农村土地登记确权最新政策

农村⼟地登记确权最新政策农村⼟地等级确权⼤家最近听得很多,主要是为了构建完整的农村资产财产权益体系,⽬前,对农村⼟地与房产的⼤规模确权登记是⾸要任务。

那么农村⼟地登记确权最新政策是哪些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维护承包关系稳定问题农村⼟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应以2004年依法完善农村⼟地⼆轮延包为基础,保持⼟地承包关系稳定,严格控制调整农户承包地。

⼟地承包经营权已经发⽣转移(如依法调整、转让、互换、分户、合并等)或灭失(如依法征占地、⾃然毁损等)的据实登记确权。

对符合法定条件进⾏承包地调整的,由发包⽅制定调整⽅案,按法定程序通过后报乡(镇)⼈民政府和市确权办审批后⽅可调整。

⼆、关于登记的时效期间问题本次确权登记的⼟地承包期起始时间仍以依法完善⼟地⼆轮延包时间为准。

起始时间,统⼀填写为2004年12⽉31⽇⾄2028年12⽉31⽇。

三、关于⼟地承包经营权权属争议问题对⼟地承包经营权权属未确定或存在争议的⼟地、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承包经营权权属和“四⾄”界限不清存在纠纷的,待争议纠纷解决后再确权登记。

因⼟地流转实⾏规模经营、⼟地整治等原因,导致耕地“四⾄”界限被打乱的,按照民主协商、尊重农户意愿的原则处理,可采取按原有经营权证记载⾯积的⽐例分配或其他有效办法确权到户,也可以按确股到户的办法进⾏确权登记。

四、关于边界争议问题对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存在⼟地边界争议的问题,由国⼟部门确定⼟地权属后再进⾏登记。

五、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问题符合下列条件之⼀的⼈员,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世居本地且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2、⽗母双⽅或者⼀⽅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3、因合法的婚姻、收养关系,户籍迁⼊本集体经济组织的;4、根据国家移民政策,户籍迁⼊本集体经济组织的;5、原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现役义务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在校学⽣;6、原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正在服刑和其他被依法限制⼈⾝⾃由的⼈员。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及流转过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以吉林省松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及流转过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以吉林省松

农村 土地 确权 过程 中遇 到的 主要 问题
( 一 ) 经 费保 障 问 题
2 0 1 4 年 ,松 原 市 农 村 土地 承包 经营 权 确 权 登 记 颁 证试 点 工作 经费 省 里承 担5 0 %, 国 家 承 担 一 部
从 全 市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确 权 登 记 颁 证 试
( 市 、 区 )承 担 起 来 将 有 一 定 难 度 。预 计 2 0 1 5 年 我
市 土地 确权 工 作 经费 按 照 省里 测算 标 准 每亩 3 2 . 4 7 元 计算 ,全市 共 需 土地 确 权工 作 经 费为 1 . 8 亿元 。 按 经 费 来 源 计 算 ,省 里 每 亩 补 助 1 0 元 ,国家每亩 补
农 村 土 地 确 权 登 记 及 流 转 过 程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对 策 建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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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吉 林 省 松 原 市 为 例
宋 庶 民
( 中 国人 民 银行 松 原 市 中心支 行 , 吉林 松 原 1 3 8 0 0 0 ) 摘 要 :2 0 1 4 年4 月份 吉 林 省 松 原 市 选 择 了 1 0 个 村 开 展 农 村 土 地 确 权 试 点 , 目前 已完 成 清 查 实 测 工 作 。松 原 市 农村 土 地 承 包经 营 权 确 权 登 记 颁 证 工 作 计 划 三 年 内 完 成 ,到 2 0 1 7 年末 结 束 ,三年 推进 比例 分别 为 5 0 %、 4 0 %和 5 O %。 随 着 土
点 推 进 情 况 看 ,各 地 都 存 在 如 下 问题 :一 是 权 属 争
议 问题 ,种 植 合 作 社 等 新 型 经 济 组 织 经 营 的 连 片 集 中 土地 ,重 新界 定 各 农 户 承包 地 位 置 、边 界 、面 积 、 困 难 较 大 ,因 认 定 分 歧 容 易 引 发 土 地 权 属 争 议 ; 二 是 多 地 问题 ,工 作 中 发 现 ,部 分 地 区 实 测 面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及对策——以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为例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及对策——以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为例

业户口,将承包 地转给他人耕种产生 的纠纷,由社员大会讨
论 解决 ,解 决不 了的 , 由区仲 裁委 受 理依 法 裁 决。( 6 )对 二轮 土 地延 包 时 进行 地 块调 整 产 生 的纠纷 , 由社 员大会 讨 论 解 决 ,
地承包纠纷的 《 仲裁规则》 、 《 仲裁程序 》 、 《 仲裁员工作守则》 、 《 仲裁档案管理 》和 《 仲裁纪律 》等制度 。建立 了从案件 的 受理到文书的送达、监督、回访等工作制度,对立案 、取证、 现场勘查、举证、调解、仲 裁、合议、结案等每一环节都制 订了操作规程 ,坚持依法仲裁 , 确保仲裁裁决结果合法有效。
解不成 的, 由区仲裁委仲 裁。二是 明确纠纷分类 处理办法
对 农村 土 地 承 包 因 不 同情 况 出现 的纠 纷, 做 好 甄 别 分类 ,确
立相应的解决途径。( 1 ) 对同一集体农户土地互换产生的纠纷, 依法确认互换是否有效。( 2 )对 承包期 内,村集体违法 收回 承包 地产生的纠纷,依法 纠正。( 3 )对土 地转让不规范产生 的纠纷,结合 《 农村土地 承包法》和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 转管理办法》 ,对转让订立的规定进行认定。( 4 )对全家人迁
制 部 门 负责 同志 和农 民组 成 。落 实专 职 人 员 5 名 , 聘任 及 调 配2 0名仲 裁 员 ,辖 区 内 l 1 个 乡 镇 全 部依 托 镇 司 法 所成 立 农
四、建立纠纷分级负责分类处理办法

是明确责任 分级负责。凡纠纷涉及农户 3 户以内,政
村土地纠纷调解 委员会,村组织德高望重 的老人成立土地承
解决不了的, 由区仲裁委依法作出裁决。( 7 ) 对‘ 社会迁安户( 是 指除了国家组织的政策迁安外,其它一些农民自己搬离本地到 外地生活生产,形成的一个 特定群体) ” 、“ 代耕农”承包土地 产生的纠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确认土 地承包权属于原承 包者,土地经营权继续 由“ 社会迁安户”或 “ 代耕农”经营至 二轮承包期满。( 8 )对承包经营关系明确 ,由承包费引起的纠

宝鸡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现状及对策建议

宝鸡市 , 地处 陕西省关 中平原西部 , 总面积
1 . 8 2 k m , 其 中种 植 业 面 积较 大 , 占6 6 . 4 %, 林 业 占4 . 4% , 牧业 占 1 4 . 4 %, 副业 占 1 4 . 7 %, 渔业 仅 占0 . 1 % 。全 市 地 貌 以 山 区、 丘 陵 为 主 。 山地 丘
康 晓敏
( 陕西省 农业 广播 电视 学校 宝鸡 市分校 , 陕 西 宝鸡

7 2 1 0 0 6 )
要: 开展农村 土地承 包经 营权登记 颁证工作 , 是党 中央 、 国务 院还权 于民的一项重 大决策 , 是 明确 土地承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包 经 营权 归属 、 发 挥 土地 承 包 经 营权 效 用 的 重要 手段 , 是 实现 土 地 承 包关 系稳 定 的 保 证 。本 文 通 过 阐 述 宝鸡
陕西农业科学 2 0 1 5 , 6 1 ( 1 0 ) : 1 1 7— 1 1 9
S h a a n x i J o u r n a l o f A g r i e u h u r a l S c i e n c e s
宝 鸡 市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确 权 登 记 颁 证 现状 及 对 策 建 议
万人 、 中心 城 区人 口 8 5 . 9万人 、 农村 人 口1 3 9 . 6 万
领 导下 , 具 体 由各县 区政 府统筹 安 排 , 乡镇政 府
人、 7 0 . 8万户 , 全 市共 有耕地 2 9万 h m , 实 行家庭
承包 经 营 的 耕 地 有 2 8万 h m , 有 效 灌 溉 面 积 1 8 . 6 7 万h m , 占总耕地 面积 的 5 3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与流转的问题与对策


营 体 制 的基 础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确 权 又是土 地顺利 流转 的基础。 2 0 1 3 年 中央 一号 文件 明确 提 出 ,“ 全 面 开 展农 村 土地 确 权登 记颁 证 工作 ,
用5 年 时 间 基 本 完 成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实际 上部 分 村庄 机 动地 面 界 限不 明 , 四至 不 清 。 大 量 原 来 积 机 动 地 。 累 下 的农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隐性 纠 纷 开 积 远 远 超 出 了 规 定 的 界 限 ,有 的机
清 等 问题。 ”所 以说 ,加 强农 村 土地 解 缺 乏 强 制 力 ,农 民 向 法 院诉 讼 的
农村 土 地 承包 经 营权 流 转 中 存 在 的主 要 问题 成 本 高 、 周 期 长 、程 序 复 杂 , 有 些
法 院 还 不 受 理 。 另 外 ,农 村 土 地承
包 纠 纷 仲 裁 机 构 未 建 立 ,调 处 机 制 不 健 全 ,以 至 权 益 受 损 的农 户 “ 投 诉 无 门” ,导致 问题积 重难返 。
前 已经 预 留机 动地 的 ,机 动 地 面 积 通 不顺 畅 严重 制约 了土 地 承 包 经 营 不 得 超 过 本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耕 地 总 面 权 正 常流转 。
流 转 不 规 范 。矛盾 纠 纷 多。 在
触 及 。 部 分 基 层 镇 村 土 地 承 包 法 没 积 的 百 分 之 五 。 不 足 百 分 之 五 的 ,
建 立健 全 土 地 承 包经 营权 流 转 市场 ,加 快培 育 市场化 流转机 制 。要
理 收益 分 享机 制 ,让 农 民从 土 地 增
值 中获 得 进 一 步 的 收 益 ,以避 免 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纠纷解决方案

回或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往往实行“生不增、死不减”的原则,农户家庭 新增人口短期内难以获得承包地; • 《土地管理法 不完全一致的规定; • 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出台以前,对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不够严格 和刚性,强调国家和集体利益优于个人利益,发包方可以以各种借口和理由 调整和收回承包地,但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出台和取消农业税费以后,强 调维护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稳定,发包方不得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 ,对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严格和刚性保护。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程序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
• 对于以家庭承包经营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的基本操作流程包括如下步骤: • 1)准备前期资料; • 2)入户权属调查; • 3)测量地块成图; • 4)公示审核; • 5)建立登记簿; • 6)完善承包经营权证书; • 7)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 8)资料归档。 • 对其他方式承包土地的确权参照上述程序和步骤。
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纠纷概述
•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纠纷的概念
• 它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过 程中因为确权登记颁证事宜在农户、集体经济组 织、确权登记机关之间发生的纠纷。
• 农户与农户之间的纠纷 • 农户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纠纷 • 农户与确权登记机关之间的纠纷
2.产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纠纷的成因分析
• 2)现实的原因:
• 随着近年来各项惠农政策的出台,比如农业税费的免除、种粮补贴的发放 ,农户承包耕种土地成了一项纯受益的经济活动;
• 农产品(包括经济作物)的产量增高和价格上涨以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 断提高使农村土地的价值不断得以凸显;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则 依 法 妥 善 解 决
政 策 原 因包 括 以下 几方 面 : 一 是我 区 有 些地 方 第二 轮 土 地 承包时 , 只 是 简 单 地 以续 包方 式 采 用 在 第 一轮 基础 上 向二 轮 承 包直接过渡 , 出现 了 农 户 承包 土 地 的 相 对 不 公平 ; 二 是 乡镇 、 村 之间 , 第二 轮 土 地 承 包办 法不 统 一 。有 的 采 用一 轮 基础 上直 接 延长 , 有的采用“ 小调整” 后延 长 , 而 且对 承 包 对 象 的 人 口截 止 期又不一致 , 导 致 个 别 对 象 的土 地 承 包权 得不 到 保 障 。 2 . 2 基 层 干 部 素 质 原 因 些村 干部 对 法律 、 法规、 政 策学 习不 多 , 理解 不透 , 办 事 、解 决 问 题 凭 主 观 意志 ,随 意性 较 大 ,过 多地 考虑 眼 前 利 益、 自身利 益 。如偏亲 向友 , 土地调 整时随意 性较大 ; 村 里 的 机动 地发 包不民 主 , 进 行暗箱操 作 ; 一 些地 方在 “ 两证 ” 发 放 时 由于工 作不细 , 存在错 发和他人代签现象 。 少数 乡村 由于办 公地 点 、 人 员变 动 频 繁 , 土地承 包档案 保管 不 当 、 丢失 、 损 毁 现象严 重 , 给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确 权 工 作带 来 一 定 的 难 . 1
文献 标识 码 :A
文章 编号 : 1 6 7 4 - 0 4 3 2 ( 2 0 1 4 ) - 0 2 - 0 7 - 1
为贯 彻落实《 中共 中央 国务院 关于 2 0 0 9年促 进农业 稳定 发展农民持续增 收的若干意 见》 ( 中发( 2 0 0 9 ] 1 号) 提 出的“ 稳 步 开 展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登记 试 点 ” 的要 求 , 农 业 部 委 托 洮 北区农村经济管理局 组织开 展了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 登记试 点 。通 过 开 展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登记 试 点 , 把 承包地块的面积 、 空1 "  ̄ - 7 位 置 和 权 属 证 书 等落 实 到 户 ,为健 全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登记制度探索经验 。 经 与 上 级 领 导 协 商 确 定 在 洮 北 区青 山 镇 德 胜 村 开 展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登记 试 点 。 此项工作由笔者具体负责 , 现 根 据 掌握 情况 , 就 当 前 农 村 土 地 承 包经 营权 确 权 登 记 存 在 的 1 司题 、 原 因 及 其 解 决 办 法进 行探 讨 。 1存 在 的 问 题 如何明确依据 。是 以二轮 承包 合同 、 证书 为依据 , 还是 以 现 有 土 地 承 包状 况 为 依 据 。 如何明确承 包地面积 。是 以二轮 承包面积确 权登记还是 按 照 实 测 面 积 确 权 登 记 。一 是 当年 分 地 时 为 保 证 农 户 承 包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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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问题解答 天高云淡

一、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关系、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臵、用途、地类、等级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以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进一步明晰土地承包关系,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根本手段。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答:确权,就是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土地台账等资料对农户依法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认定的过程。登记,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申请国家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不动产物权,经过登记,可以进一步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依法赋予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是承包方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承包方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即以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请求确认该流转无效的,应予支持。”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土地用途和土地利用类型如何划分? 答:(一)土地用途,是指土地权利人依照规定对其权利范围内的土地的利用方式或功能。确权登记按照以下方式划分土地用途: 1.种植业用地即耕地,包括水田、水浇地和旱地; 2.林业用地,包括果园、苗圃、用材林、水土保持林和防护林带等用地; 3.牧业用地,包括天然和人工割草地以及放牧地;精饲料和多汁饲料用地(一般计入耕地中); 4.渔业用地,包括水库、池塘、湖泊等占地。 (二)土地利用类型,指土地利用方式相同的土地资源单元。确权登记按照以下方式划分土地利用类型: 1.水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2.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家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3.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4.果园,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四、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包括那些内容? 答: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全面获取覆盖全国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信息,形成一系列不同尺度的土地调查成果。具体成果主要包括:数据成果、图件成果、相关文字成果和土地数据库成果等。 (一)数据成果 1.各级行政区各类土地面积数据; 2.各级行政区基本农田面积数据; 3.不同坡度等级的耕地面积数据; 4.各级行政区城镇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数据; 5.各级行政区各类土地的权属信息数据。 (二)图件成果 1.各级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2.各级基本农田分布图件; 3.市县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4.土地权属界线图件; 5.第二次土地调查图集。 (三)文字成果 1.综合报告 (1)各级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报告; (2)各级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报告; (3)各级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2.专题报告 (1)各级基本农田状况分析报告; (2)各市县城镇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 (四)数据库成果 形成集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图件成果和文字成果等内容为一体的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库。主要包括: 1.各级土地利用数据库; 2.各级土地权属数据库; 3.各级多源、多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库; 4.各级基本农田数据库; 5.市(县)级城镇地籍信息系统。 五、为什么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 答: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意义是: (一)是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要求。只有开展确权登记,才能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臵不明等问题,为本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继续承包并长久不变扫除障碍,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二)是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农村土地流转实现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是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前提。只有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才能把承包地真正落实到户,权属清了、面积准了,农民的心才能稳了,才能放心外出务工就业、进城落户,承包地才能流转出来,规模经营主体才敢放心搞规模经营。 (三)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制度保障。在我省的广大农村,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房屋是农民最大的财产。现在农民虽然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但资源、资产、资金要素还不能合理转化。只有通过确权,才能实现赋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产权、林权、股权等才能够通过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公开、公平的交易,农业农村的资源才能够逐步转化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四)是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迫切需要。农村土地承包问题关乎民生、关乎农村经济发展、关乎农村社会稳定。处理不好,伤害的是农民的感情,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确权登记的过程,既是明确承包地归属的过程,也是依法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过程;确权登记的成果既可以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还是定分止争的有效依据。 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要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耕地和“四荒地”等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臵,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臵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应当坚持哪些原则? 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原则是: (一)保持稳定。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 (二)依法规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规定,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三)民主协商。充分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登记,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四)因地制宜。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实际,缺什么补什么,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包括哪些承包方式? 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范围包括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和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 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包括哪些承包地? 答、村、组(社)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依法用于农业的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和“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土地。 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以什么为基础? 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基础是: (一)土地承包合同。主要是指在一轮承包和二轮延包期间,依法依规取得的家庭承包合同; (二)土地台账。是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农村土地的原始依据,是农户签订家庭承包合同的基础; (三)经营权证书。是二轮延包以后,各县(市、区)政府向农民发放的承包土地权利证明; (四)农村税费改革登记表。即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核定到户面积登记表; (五)地方制定的有关配套政策。各地在一轮承包和二轮延包过程中,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要求,制定的一些地方性规定; (六)法规政策没有明令禁止的村规民约。 十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应当遵循哪些规定? 答: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要做到“两不变、三严禁、四不登记”的规定。 “两不变”,即: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合同起止年限不变; “三严禁”,即: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严禁借机乱收费、严禁弄虚作假; “四不登记”,即:权属不清的不登记、集中矛盾不解决的不登记、没有开展家庭承包的不登记、改变土地用途的不登记。 十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内容有哪些? 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内容是: (一)摸清农村土地面积底数。以社为单位开展农村土地面积的摸底和清查工作。通过调查摸底和实际测量摸清本村 (社)的农村土地面积,并将地块、面积、空间位臵、地类、权属清查落实到农户或其他承包方; (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以二轮土地延包以来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依据清查核实的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农村土地承包底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相关文件档案,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准确、齐全、完整,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形成系统化、规范化、经常化的承包地地籍信息; (三)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依据完善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按照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初始登记。依法对承包地被征用、占用面积发生变化的,因分户、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合并,经营权转让、互换,以及承包地灭失或全户消亡等情形实施变更登记。 十三、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摸底工作的要求有哪些? 答: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摸底工作的要求是: (一)利用满足比例尺精度要求的国土“二调”、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成果数据,按村民小组实地逐地块调查,确认地块名称、地类及边界。 (二)以户为单位逐户进行调查摸底,对承包地块、经营权证书(合同)进行排序、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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