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职业道德规范
药学职业道德

药学职业道德药学的职业活动涉及公众的健康和生命,社会对药学职业活动的期望中的一部分逐渐形成为广泛的各种控制,这些控制一部分形成社会法规,一部分形成药学职业道德准则,简称药学道德。
前者属国家对药学人员、药学职业、药品的强制性规定,违反了将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惩罚。
后者主要是通过职业活动教育培养,使之融入药学人员的个人意识,成为这个群体共同的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即便没有被动的惩罚它也会自觉遵守。
而其强制性仅反映在公众舆论和自我良心的谴责方面。
药学职业道德准则,是在药学职业社会化的长期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并还在不断发展。
我国古代药业中便有“地道药材”、“遵古炮炙”、“药真价实”、“对症下药”、“童叟无欺”等药学职业道德准则,反映了采购、生产和销售中药学人员的行为准则,流传数千年,虽然内涵及表达方式有了变化,但仍不失言简意明,易化入自我意识的优点。
药学职业道德准则,是包括执业药师在内的所有药学人员的行为准则和标准,反映了对病人,对药学职业,对公众什么是最好的思想、行为,反映了药学职业活动中什么是“正确的”或“错误的”,它是指导药学人员,特别是执业药师与病人及公众之间关系的准则。
第一节药学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与规范一、药学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药学职业道德原则,是从事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等药学人员在药学领域活动和实践中应遵循的根本指导原则,它是调整人际关系的准则,它统帅着药学职业道德的一切规范和范畴,贯穿于药学职业道德发展过程的始终,是评价与衡量药学领域内所有人员的个人行为和思想品质的最高道德标准。
药学领域的实践都与人民的健康紧密相关,这就决定了药学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应是:以病人为中心,为人民防病治病提供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优质药品和药学服务,实行人道主义。
(一)以病人为中心,实行人道主义,体现了继承性和时代性的统一人道主义是古今中外药学职业道德传统的精华所在,它的核心是尊重人的生命,一视同仁地治愈人的疾病,保障身体及心理的健康,关心和同情病人的心理与道德观念。
药学专业知识:药学领域的职业道德要求

药学专业知识:药学领域的职业道德要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领域药学技术人员的道德要求:一、药品生产中的道德要求1.保证生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急患者之所急,想患者之所想,保证药品供应,及时提供社会需要的药品。
2.质量第一,自觉遵守规范:药品质量关系人们生命安全,为保证药品质量药品生产的全过程必须自觉遵循和执行GMP的指导原则,这既是法律责任,也是道德的根本要求。
3.保护环境,保护药品生产者的健康:药品生产过程中的三废对环境极易造成污染,环境保护已经成为药品生产企业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
4.规范包装,如实宣传:药品包装应具备保护药品、便于储存和运输、便于使用等功能。
药品包装所附的药品说明书应实事求是,并将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印制在药品包装或药品使用说明书上。
任何扩大药品疗效或适应证、隐瞒药品不良反应、通过包装设计夸大药品的作用、过度包装,或采用劣质包装等行为都是不道德的,也多半是违法的。
5.依法促销,诚信推广:药品促销应符合国家的政策、法律或一般道德规范。
所有药品的促销口号必须真实合法、准确可信。
促销宣传资料应有科学依据,经得起检验没有误导或不实语言,也不会导致药品的不正确使用。
为医师药师提供科学资料,不能以经济或物质利益促销。
药品广告中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用词,不得含有其他不恰当的语言、名义和形象。
二、药品经营中的道德要求药品批发的道德要求1.规范采购,维护质量2.热情周到,服务客户药品零售的道德要求1.诚实守信,确保药品质量:销售药品时,不夸大药效,不虚高定价,实事求是地介绍药品的疗效、副作用与不良反应。
2.指导用药,做好药学服务:坚持执业药师在岗,严格自觉按照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耐心向用药者进行用药指导。
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有私密空间的咨询室(台),并为购药者建立药历。
收集并记录药品不良反应,建立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和台账,并按规定上报。
做到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首位。
三、医院药学工作中的道德要求1. 合法采购,规范进药:医院药品采购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合法有证的单位采购药品,对采购的药品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在药效相同情况下,选择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的药品,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药学职业道德

药学职业道德药学的职业活动涉及公众的健康和生命,社会对药学职业活动的期望中的一部分逐渐形成为广泛的各种控制,这些控制一部分形成社会法规,一部分形成药学职业道德准则,简称药学道德。
前者属国家对药学人员、药学职业、药品的强制性规定,违反了将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惩罚。
后者主要是通过职业活动教育培养,使之融入药学人员的个人意识,成为这个群体共同的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即便没有被动的惩罚它也会自觉遵守。
而其强制性仅反映在公众舆论和自我良心的谴责方面。
药学职业道德准则,是在药学职业社会化的长期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并还在不断发展。
我国古代药业中便有“地道药材”、“遵古炮炙”、“药真价实”、“对症下药”、“童叟无欺”等药学职业道德准则,反映了采购、生产和销售中药学人员的行为准则,流传数千年,虽然内涵及表达方式有了变化,但仍不失言简意明,易化入自我意识的优点。
药学职业道德准则,是包括执业药师在内的所有药学人员的行为准则和标准,反映了对病人,对药学职业,对公众什么是最好的思想、行为,反映了药学职业活动中什么是“正确的”或“错误的”,它是指导药学人员,特别是执业药师与病人及公众之间关系的准则。
第一节药学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与规范一、药学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药学职业道德原则,是从事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等药学人员在药学领域活动和实践中应遵循的根本指导原则,它是调整人际关系的准则,它统帅着药学职业道德的一切规范和范畴,贯穿于药学职业道德发展过程的始终,是评价与衡量药学领域内所有人员的个人行为和思想品质的最高道德标准。
药学领域的实践都与人民的健康紧密相关,这就决定了药学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应是:以病人为中心,为人民防病治病提供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优质药品和药学服务,实行人道主义。
(一)以病人为中心,实行人道主义,体现了继承性和时代性的统一人道主义是古今中外药学职业道德传统的精华所在,它的核心是尊重人的生命,一视同仁地治愈人的疾病,保障身体及心理的健康,关心和同情病人的心理与道德观念。
第四节 药学职业道德

第四节药学职业道德一、建立药业现代化的道德秩序(一)道德与法法律: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对人们行为的制约具有强制性。
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内心信念和教育的力量,来引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
法律侧重于惩治,而道德侧重于防范尚未发生的违法行为。
二、药学职业道德原则(一)药学职业道德1.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定义:职业道德(professional ethics)是人们在职业活动、履行其职责和处理各种职业关系过程中,其思想和引为应遵循的特定的职业行为规范。
职业道德内容:职业道德主要由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良心、职业荣誉、职业作风所构成。
2.药学职业道德从事药学事业的人们应遵循的道德行为规范。
古代医药业合一,医学职业道德中包含了药德,药学职业化过程中逐渐形成药学职业道德。
现代药学和医学虽然是不同的专业和职业,但它们都属于卫生保健职业,有共同的使命和目标——保障人们的健康和生命,维护人类的生存繁衍。
因此药德和医德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在具体原则和规范方面各有侧重。
(二) 药学职业道德原则1.职业道德原则职业道德原则定义:职业道德原则(principle of professional ethics)是指反映某一发展阶段及特定社会背景之中职业道德的基本精神,是调节各种职业道德关系都必须遵循的根本准则和最高要求。
职业道德原则形成:最早的萌芽形态——形成同行社会认可——形成基本精神和一系列职业道德/伦理基本原则。
2.药学职业道德原则首先是:社会主义卫生事业性质和现代药学服务目的集中体现;第二是:社会主义社会药学道德关系及其要求的高度概括;第三是:药学领域中复杂利益关系所决定的药学行为的多种道德价值的价值导向,与每一位药学人员自己的价值取向的统一;第四是:继承祖国传统医药学道德和借鉴世界医药学道德,推陈出新。
药学职业道德原则可以概括表述为: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们用药的合法权益,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
药学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药师与患者沟通的技巧

一、执业药师与患者的沟通技巧恰当的使用体态语、副语言等非语言交流方式可以起到语言交流无法替代的作用,因为只有透彻理解才能让药店药师找到客观事实的核心。
不同情况,分别对待。
对于屡次购药的患者要善于运用老熟人、老朋友的语言直达问病目的。
对一些挑剔、刁难、暴躁的患者,做到既不卑不亢,但又要使患者感到我们是站在他的立场上来考虑问题的。
使患者理性配合,最终达到药师与患者相互理解、信任、共同实现买药治病的目的。
对那些慢性病、老年病、多发病患者,多用征询性、协商性、探讨性沟通方式,避免刻意改变对方的观点和压抑对方的情绪,让患者乐于接受。
在问病卖药过程中注重医学知识的运用。
顾客在获得对症药品的同时,也了解到防病之道、养生之道。
在药学服务工作中,药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的人文素养,熟练掌握沟通的技巧,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从而建立良好的药师与患者的关系。
二、药学职业道德规范的含义药学职业道德规范是指药学工作人员在药学工作中应遵守的道德规则和道德标准,是社会对药学工作人员行为摹本要求的概括。
它是药学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具体表现、展开和补充;用以指导人们的言行,协调药学领域中的各种人际关系。
(二)药学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内容1.药学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的职业道德规范(1)仁爱救人,文明服务药学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一定要有仁爱之心,同情、体贴患者疾苦,对患者、服务对象极端负责,应做到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无论在药品的科研还是生产实践中,都应该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尊重患者、服务对象的人格,一视同仁,满腔热情地为患者、服务对象服务。
(2)严谨治学,理明术精药学是一门科学,药学工作人员要以科学的“求真”态度对待药学实践活动。
任何马虎或弄虚作假的行为不仅仅会有损科学的尊严,还可能危害人们的生命健康,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3)济世为怀,清廉正派药学事业是一项解除患者痛苦,促进人体健康的高尚职业。
药学工作者在工作中应当抵制各种诱惑,一心一意只为患者的健康服务;不能利用自身在专业上的优势欺诈患者,谋取私利。
执业药师的职业道德规范

执业药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在医疗健康领域中,执业药师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
他们不仅具备专业的药学知识,为患者提供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还肩负着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合理的重要责任。
而要履行好这些职责,执业药师必须遵循一系列的职业道德规范。
执业药师的职业道德规范,首先体现在对患者的关爱和尊重上。
每一位患者都是独特的个体,有着不同的病情、用药需求和心理状态。
执业药师应当以友善、耐心和尊重的态度对待每一位患者,倾听他们的诉求,关注他们的担忧。
无论是在药店的柜台前,还是在医疗机构的药房中,都要给予患者充分的时间来表达自己的问题和困惑,不轻易打断或表现出不耐烦。
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对患者的病情和用药信息严格保密,不随意泄露给无关人员。
诚信是执业药师职业道德的基石。
在提供药学服务的过程中,必须如实告知患者药品的功效、副作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信息,不夸大药品的疗效,也不隐瞒可能存在的风险。
坚决抵制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对于药品的采购和销售,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所经营的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不参与假药、劣药的流通,不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损害患者的健康。
专业能力和不断学习也是执业药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方面。
药学领域的知识不断更新,新的药物不断研发,治疗方案也在不断改进。
执业药师应当保持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参加各类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及时了解最新的药学动态和研究成果,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在为患者提供服务时,能够运用最新的知识和技能,为患者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解答复杂的用药问题。
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位患者也是执业药师的职责所在。
不因患者的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种族、性别等因素而区别对待,为所有患者提供同等质量的药学服务。
在药品的推荐和使用上,不受到商业利益的干扰,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实际需求,提供客观、科学的建议。
在与同事和其他医疗团队成员的合作中,执业药师应当秉持协作精神。
积极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团队的工作,与医生、护士等密切配合,共同为患者的治疗提供最佳的方案。
药学人员的职业道德

二、职业道德的特点
1、在范围和对象上,职业道德具有鲜明的专业性和对象 的特定性。比如“百问不厌,有问必答” 2、在内容和结构上,职业道德具有相当的稳定性和继承 性。代代相传
3、在形式上和方法上,职业道德具有灵活性和多样性。 在表达上,它既可以通过严格的规章制度、严明的守则、 严肃的作风纪律表达出来,也可以通过简单的标语口号、 鲜明的誓词条例和具体的和注意事项表现出来。
(1)重质量、重服务、重信誉 (2)诚实劳动、合法经营 (3)实事求是,不讲假话
(三)办事公道
1.办事公道的含义 是指从业人员在办事处理问 题时,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按照同一标准和同 一原则办事的职业道德规范。 2.怎样才能做到办事公道
(1)药热爱真理,追求正义 (2)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3)要不谋私利,反腐倡廉
(四)服务群众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服务群众----就是为人民群众服务。 首先,服务群众是对各级领导及各级领导机关、 各级公务员的一种要求。 其次,服务群众是对所有从业人员的要求。 2.怎样做到服务群众
(1)要树立服务群众的观念; (2)要做到真心对待群众; (3)要尊重群众; (4)做每件事都要方便群众。
(五)奉献社会
1.奉献社会----就是全心全意为社会作 贡献,是为人民服务精神的最高体现。 奉献----就是不期望等价的回报和酬 劳,愿意为他人、为社会或为真理、 为正义献出自己的力量,包括宝贵的 生命。 2.奉献社会是职业道德中的最高境界
第2节 药学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一、药学职业道德规范的慨念
药学职业道德规范是判断药学人员行为是非善恶 的标准。也是药学工作人员在药学工作中应遵 守的道德规则和道德标准,是社会对工作人员 行为基本要求的概括。
简述药学职业道德的具体原则。

简述药学职业道德的具体原则。
药学职业道德具体原则主要包括:尊重生命、关注患者健康、保持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护患者隐私、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行为。
1.尊重生命和人的尊严作为一名药学专业人员,首要的职业道德原则是尊重生命和人的尊严。
这意味着我们要将患者的生命和健康放在首位,尽最大努力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学服务,并始终将患者的权益和福祉放在第一位。
2.关注患者健康和福祉药学职业道德要求医护人员关注患者的健康和福祉。
这包括提供准确和及时的药物咨询与指导,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物并达到预期治疗效果。
同时,要积极参与药物治疗方案的制定和监测,确保患者获得最佳的药物疗效。
3.保持专业知识和技能药学职业道德要求药学专业人员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确保提供高质量的药物服务。
这包括不断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活动,了解最新的研究成果和治疗进展,并将其应用到实践中。
4.保护患者隐私和保密药学职业道德要求药学专业人员严守患者的隐私和保密。
在处理患者信息和数据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确保患者个人隐私不受侵犯,并采取措施保护患者病历和药物信息的安全性。
5.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行为药学职业道德要求药学专业人员遵守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并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和规范行为。
这包括在药品采购、储存和使用过程中遵守规定,不参与虚假广告和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
总结:药学职业道德具体原则包括尊重生命和人的尊严、关注患者健康和福祉、保持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护患者隐私和保密,以及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行为。
这些原则为药学专业人员提供了行为准则,帮助他们履行职责,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药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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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职业道德规范(一)药学职业道德规范的含义药学职业道德规范就是指药学工作人员在药学工作中应遵守的道德规则与道德标准,就是社会对药学工作人员行为摹本要求的概括。
它就是药学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具体表现、展开与补充;用以指导人们的言行,协调药学领域中的各种人际关系。
药学职业道德规范除具有道德的一般特点外,还具有以下特点:①针对性。
药学职业道德规范就是针对药学工作人员中存在的不良道德现象所提出的具体的职业道德要求。
②理想性。
每个药学工作人员的生活经历与所受的教育不同,道德认识水平也有高低之别。
药学职业道德规范既含有基本的道德要求,又包含有较高的理想的道德要求,如“为药学事业献身”。
⑧现实性。
药学职业道德规范足在药学实践的基础上提出的,因此,药学工作人员通过努力就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二)药学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内容1、药学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的职业道德规范(1)仁爱救人,文明服务药学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一定要有仁爱之心,同情、体贴患者疾苦,对患者、服务对象极端负责,应做到不就是亲人胜似亲人,无论在药品的科研还就是生产实践中,都应该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尊重患者、服务对象的人格,一视同仁,满腔热情地为患者、服务对象服务。
(2)严谨治学,理明术精药学就是一门科学,药学工作人员要以科学的“求真”态度对待药学实践活动。
任何马虎或弄虚作假的行为不仅仅会有损科学的尊严,还可能危害人们的生命健康,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3)济世为怀,清廉正派药学事业就是一项解除患者痛苦,促进人体健康的高尚职业。
药学工作者在工作中应当抵制各种诱惑,一心一意只为患者的健康服务;不能利用自身在专业上的优势欺诈患者,谋取私利。
2、药学工作人员对社会的职业道德规范(1)坚持公益原则,维护人类健康药学工作人员在实践中运用自己掌握的知识与技能为患者、服务对象工作的同时,还肩负着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责任。
药学工作人员应坚持做到对服务对象负责与对社会负责的高度统一。
(2)宣传医药知识,承担保健职责药品的应用不仅在于治疗疾病,还特别要强调预防疾病发生的作用。
提高人口质量与生命质量已成为医药人员的社会职责。
为确保药品对人的健康既不构成威胁又能起到治疗、保健的作用,要求医药人员必须自觉履行向社会宣传医药知识,实现社会公众的合理用药。
3、药学工作者同仁间的职业道德规范(1)谦虚谨慎,团结协作谦虚的态度就是一切求知行为的保障。
药学工作者要孜孜不倦地钻研业务知识,以谦虚谨慎的态度向任何对象学习。
同时,谦虚也就是团结协作的基础,现代药学已经分化出众多的学科,现代药学工作的开展已经离不开各学科之间的精诚合作,唯有合作才能促进药学事业的长足发展。
(2)勇于探索创新,献身医药事业解除人类疾病之痛苦,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健康的需求,不断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探索新理论、新技术、新产品就是药学工作人员的使命与职责。
在科研过程中要全身心地献身子药学科学事业,追求至善至美的境界。
药学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药学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的职业道德规范(1)仁爱救人,文明服务药学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一定要有仁爱之心,同情、体贴患者疾苦,对患者、服务对象极端负责,应做到不就是亲人胜似亲人,无论在药品的科研还就是生产实践中,都应该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尊重患者、服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务对象的人格,一视同仁,满腔热情地为患者、服务对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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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马虎或弄虚作假的行为不仅仅会有损科学的尊严,还可能危害人们的生命健康,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
(3)济世为怀,清廉正派药学事业就是一项解除患者痛苦,促进人体健康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的高尚职业。
药学工作者在工作中应当抵制各种诱惑,一心一意只为患者的健康服务;不能利用自身在专业上的优势欺诈患者,谋取私利。
2、药学工作人员对社会的职业道德规范(1)坚持公益原则,维护人类健康药学工作人员在实践中运用自己掌握的知识与技能为患者、服务对象工作的同时,还肩负着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责任。
药学工作人员应坚持做到对服务对象负责与对社会负责的高度统一。
(2)宣传医药知识,承担保健职责药品的应用不仅在于治疗疾病,还特别要强调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预防疾病发生的作用。
提高人口质量与生命质量已成为医药人员的社会职责。
为确保药品对人的健康既不构成威胁又能起到治疗、保健的作用,要求医药人员必须自觉履行向社会宣传医药知识,实现社会公众的合理用药。
3、药学工作者同仁间的职业道德规范(1)谦虚谨慎,团结协作谦虚的态度就是一切求知行为的保障。
药学工作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要孜孜不倦地钻研业务知识,以谦虚谨慎的态度向任何对象学习。
同时,谦虚也就是团结协作的基础。
、现代药学已经分化出众多的学科,现代药学工作的开展已经离不开各学科之间的精诚合作,唯有合作才能促进药学事业的长足发展。
(2)勇于探索创新,献身医药事业解除人类疾病之痛苦,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健康的需求,不断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探索新理论、新技术、新产品就是药学工作人员的使命与职责。
在科研过程中要全身心地献身子药学科学事业,追求至善至美的境界。
中国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适用指导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先便于贯彻实施《中国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规范执业药师的执业行为,特制定《中国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适用指导》(以下简称《指导》)。
第二条本《指导》适用于中国境内的执业药师,包括依法暂时代为履行执业药师职责的其她药学技术人员。
第三条执业药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接受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业药师协会与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救死扶伤,不辱使命第四条执业药师应当以维护患者与公众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利益为最高行为准则,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技能与良知,尽心、尽职、尽责为患者及公众服务。
第五条执业药师应当以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为己任,时刻为患者着想,竭尽全力为患者解除病痛。
第六条在患者与公众生命安全存在危险的紧急情况下,为了患者及公众的利益,执业药师应当提供必要的药学服务与救助措施。
第七条执业药师应当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为患者及公众提供高质量的药品与药学服务。
第三章尊重患者,平等相待第八条执业药师应当按规定着装,佩戴全国统一的执业药师徽记与标明其姓名与执业药师称谓等内容的胸卡,同时,《执业药师注册证》应当悬挂在所执业的药店或药房中醒目、易见的地方。
第九条执业药师应当言语、举止文明礼貌,热心、耐心、平等对待患者,不得有任何歧视性或其她不道德的行为第十条执业药师应当尊重患者隐私,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晓的患者隐私,不得无故泄漏。
第十一条在执业过程中,除非确有正当合法的理由,执业药师不得拒绝为患者调配处方、提供药品或药学服务。
第十二条执业药师应当满足患者的用药咨询需求,提供专业、真实、准确、全面的药学信息,不得在药学专业服务的项目、内容、费用等方面欺骗患者。
第四章依法执业,质量第一第十三条执业药师应当遵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恪守中国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依法独立执业,认真履行职责,科学指导用药,确保药品质量与药学服务质量,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适当。
第十四条执业药师应当按规定进行注册,参加继续教育,并依法执行药学服务业务。
第十五条执业药师应当在合法的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从事合法的药学技术业务活动,不得在执业场所以外从事经营性药品零售业务。
第十六条执业药师不得将自己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徽记、胸卡交于其她人或机构使用;不得在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只挂名而不现场执业;不得同意或授意她人使用自己的名义向公众推销药品或提供药学服务。
第十七条执业药师应当在职在岗,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执业范围与执业地区执业。
暂时离开执业场所并没有其她执业药师替代时,应当有执业药师暂时离开、暂停关键药学服务业务的告示。
第十八条执业药师应当了解药品的性质、功能与主治与适应证、作用机理、不良反应、禁忌、药物相互作用、储藏条件及注意事项。
第十九条执业药师应当向患者准确解释药品说明书,注重对药品使用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与使用方法的解释说明,并详尽回答患者的用药疑问。
第二十条执业药师应当客观地告知患者使用药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不得夸大药品的疗效,也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用药风险做不恰当的表述或做虚假承诺。
第二十一条执业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配、销售处方药,应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确认处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并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
对处方不得擅自超越法律授权更改或代用。
对有配伍、使用禁忌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第二十二条执业药师应当对患者正确使用处方药、选购与使用甲类非处方药提供用药指导;对于患者提出的乙类非处方药选择、使用等问题,以及其她有关药品与健康方面的问题,应当给予热情、耐心、准确、完整地解答。
第二十三条对于病因不明或用药后可能掩盖病情、延误治疗或加重病情的患者,执业药师应向其提出寻求医师诊断、治疗的建议。
第二十四条对于儿童、孕妇、老人等特殊人群使用的药品,或者具有禁忌、严重不良反应或服用不当可能影响疗效甚至危及患者健康与生命安全的药品,在交付药品时,执业药师应当要求患者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使用药品,并给予明确的口头提醒。
对于国家特殊管理的药品,执业药师应当自觉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执业药师应当管理所执业机构的药品质量与药学服务质量,依法组织制定、修订并监督实施能够有效保证药品质量与药学服务质量的管理规章与制度。
第二十六条执业药师应当依法购进、贮藏药品,保证药品购进渠道、储藏条件合法,保证购进、储藏药品的质量。
第二十七条执业药师不得调配、推销、分发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购进药品验收规定或过期、回收的药品给患者。
第二十八条执业药师不应当接受自己不能办理的药学业务,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患者及公众的利益必须提供的药学服务与救助措施除外。
第二十九条执业药师因执业过错给所在执业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条执业药师应当谨慎保管配药记录,保证其不丢失或毁损,便于查阅。
第三十一条执业药师应当恪守独立执业、履行职责的原则,拒绝任何明显危害患者生命安全或身体健康、违反法律或社会伦理道德构购药要求。
第三十二条执业药师应当指导、监督与管理其药学技术助理或药学实习生的处方药调配、销售或服务过程,对药学服务质量负责。
对于不正确的处方药调配、销售或服务,执业药师应予以纠正。
第三十三条执业药师应当关注药品不良反应并注意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自觉严格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