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规范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扩散,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活动。
第三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环保的原则,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确保病原体得到有效消灭,防止疫病传播和环境污染。
第四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活动的监测、检查和指导,确保处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与设备第五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并根据处理能力、养殖规模、地域特点等因素进行合理配置。
第六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一)深埋设施:包括挖掘机、填埋坑、覆盖材料等;(二)焚烧设施:包括焚烧炉、烟气处理设备、废渣处理设备等;(三)化制设施:包括化制机、消毒设备、冷却设备等;(四)生物降解设施:包括生物降解池、搅拌设备、温度控制设备等;(五)其他相关设施:如运输车辆、防护用品、消毒药剂等。
第七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能,能有效防止病原体传播和环境污染,并便于操作和维护。
第三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流程与操作第八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流程应包括:(一)收集和运输:将病死畜禽及其排泄物、被污染或可能污染的物品进行分类收集,并采用专用运输车辆进行运输;(二)预处理:对病死畜禽进行必要的预处理,如去除内脏、清洗干净等;(三)无害化处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无害化处理方式,如深埋、焚烧、化制、生物降解等;(四)废弃物处理:对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如废渣、废水等;(五)消毒和清洁:对处理场所和设备进行及时消毒和清洁。
第九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操作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二)操作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病原体传播和环境污染;(三)处理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包括处理时间、地点、数量、处理方式等;(四)处理后的废弃物应进行妥善处置,防止再次污染。
浅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建议

浅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建议1. 引言1.1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一项关乎环境卫生和公共健康的重要工作。
病死畜禽若未经处理就随意丢弃或直接埋葬,容易造成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引发传染病疫情蔓延,对周围居民和动植物造成危害。
进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卫生和保障人民健康的关键举措。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还体现在资源循环利用方面。
通过科学无害化处理,可以将病死畜禽的有机物质转化为有机肥料或生物质能源,实现资源的有效回收利用,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无害化处理也有助于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降低对大气和水环境的污染程度,有利于构建清洁、美丽的生态环境。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只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才能加强相关工作的推进,确保环境卫生和公共健康得到有效维护。
愿意突破传统观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理念和目标。
1.2 现状分析目前,我国畜禽养殖行业发展迅速,但也面临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难题。
据统计,我国每年因各种疾病或意外导致的病死畜禽数量都在一个较高的水平,这些病死畜禽如果不得及时处理,将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潜在风险。
现阶段,我国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处理设施不足,部分地区缺乏专业的无害化处理厂或设备,导致病死畜禽无法及时得到处理;其次是处理技术不够先进,传统的处理方法往往效率低下,难以彻底消除病原体;在一些地区还存在无序倒掩或焚烧的现象,不仅无法达到无害化处理的要求,还会对空气质量和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问题亟待解决。
加强相关法规完善,推动无害化处理技术创新,提高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是当前应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问题的关键。
通过多方合作,共同努力,才能有效解决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难题,保障环境和人民健康。
1.3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深入探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寻求解决方案,提出可行的建议,推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2.05.11•【文号】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3号•【施行日期】2022.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3号《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已经农业农村部2022年4月22日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唐仁健2022年5月11日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防控动物疫病,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畜禽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过程中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的收集、无害化处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应当根据动物疫病防控要求开展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
第三条下列畜禽和畜禽产品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一)染疫或者疑似染疫死亡、因病死亡或者死因不明的;(二)经检疫、检验可能危害人体或者动物健康的;(三)因自然灾害、应激反应、物理挤压等因素死亡的;(四)屠宰过程中经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五)死胎、木乃伊胎等;(六)因动物疫病防控需要被扑杀或销毁的;(七)其他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第四条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财政补助与保险联动相结合、集中处理与自行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隔离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委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处理。
运输过程中发生畜禽死亡或者因检疫不合格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承运人应当立即通知货主,配合做好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弃置和处理。
浅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建议

浅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建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指对发生疾病而死亡的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以防止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保障人畜安全和环境卫生。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工作,对于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
下文将就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建议做一些简要探讨。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病死畜禽具有很大的传染风险。
一旦病死畜禽未经处理直接丢弃或随意处理,病毒细菌等病原体可能通过地下水、土壤、空气等途径传播,对周围环境和其他畜禽造成污染和感染风险,从而引发疾病的暴发和扩散,危害人畜健康。
如果不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的尸体可能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给周围的土地和水资源带来严重的污染,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进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不仅是对病死畜禽的尊重、对环境的保护,更是对人畜健康和社会稳定的负责。
目前,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常见方法主要包括焚烧、填埋、化学处理和生物处理等。
焚烧和填埋是比较常见的处理方式,可以起到有效的灭菌杀毒作用。
化学处理在杀灭病原体的对环境污染比较小,但对操作要求较高。
生物处理则是通过微生物的作用来分解有机物,对环境污染较小,但处理周期较长。
无论采用哪种处理方法,都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资源环境条件做出科学合理的选择。
在进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处理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建议为了更好地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以下是一些建议:1. 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和法规意识。
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对环保法规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建立健全相关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农民依法依规进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2. 加强农村环保设施建设。
加大对农村环保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包括完善病死畜禽收集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为农村环保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3. 强化环保监管和执法。
建立健全农村环保监管机制,加大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并严惩违法者,保障环境卫生和健康安全。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随着畜禽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病死畜禽的处理问题也日益突出。
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是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有效解决病死畜禽的处理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无害化处理方案至关重要。
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必要性病死畜禽如果不及时处理,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和传染病传播。
因此,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是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举措。
合理的无害化处理方案不仅可以有效减少环境污染,还可以有效防止疫病的传播,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
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原则1. 安全原则:无害化处理过程中要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止二次污染和疫病传播。
2. 卫生原则:无害化处理过程中要保持环境卫生,防止污染环境。
3. 高效原则:无害化处理过程中要尽量降低处理成本,提高处理效率。
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方法1. 高温蒸煮法:将病死畜禽投入高温蒸煮设备中,经过高温蒸煮后,病原体和有害物质被彻底杀灭,达到无害化处理的目的。
2. 酸碱中和法:将病死畜禽与酸碱中和剂混合,使其酸碱度达到中性,病原体和有害物质被中和,达到无害化处理的目的。
3. 生物发酵法:将病死畜禽投入发酵桶中,加入发酵剂,经过一段时间的发酵后,病原体和有害物质被分解,达到无害化处理的目的。
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方案1. 建立专门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配备相应的无害化处理设备。
2. 制定详细的无害化处理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3. 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定期对无害化处理设备和场所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和场所的正常运行。
4.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无害化处理意识,确保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1. 加强政府监管,建立健全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体系,确保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规范进行。
2. 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无害化处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形成良好的无害化处理氛围。
浅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建议

浅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建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畜禽养殖行业中的重要环节,其处理方式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成为了政府和业界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就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进行浅议,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现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指对养殖过程中病死的畜禽进行处理,以防止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
目前,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焚烧、埋葬、高温消毒、化学处理等。
这些处理方式存在一定的问题。
焚烧处理方式会造成大量的空气污染,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埋葬处理方式可能导致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对附近的农田和水源造成威胁。
而高温消毒和化学处理方式则存在着成本高、操作复杂等问题。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亟需改进与完善。
1. 推广生物发酵处理技术生物发酵处理技术是一种新型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方式,通过微生物的作用,将病死畜禽转化为有机肥料。
这种处理方式不仅不会产生污染物,还可以将病死畜禽资源化,减少环境压力。
政府和养殖业界应加大对生物发酵处理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力度。
2. 建立统一的无害化处理标准目前,我国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标准和规定比较分散,导致了处理方式的混乱和不规范。
需要建立统一的无害化处理标准,明确处理的要求、技术、流程等内容,以保障处理效果和食品安全。
3. 加强监管与执法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管与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相关部门还应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置不符合规定的无害化处理行为,保障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
4. 提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本身蕴含着大量的营养物质,可以通过资源化利用的方式进行处理。
政府和养殖业界可以探索利用病死畜禽生产沼气、生物柴油等高附加值产品,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减少环境压力。
5. 加强宣传教育政府和养殖业界应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和广大消费者对该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镇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方案

镇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方案嘿,各位看官,今儿个给大家带来一份重量级的方案——镇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方案。
别看这听起来有点严肃,但里面的内容可是关乎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的大事。
好了,废话不多说,咱们直接进入正题。
一、背景分析随着我国养殖业的发展,病死畜禽的问题日益突出。
过去,病死畜禽的处理方式五花八门,有的随意丢弃,有的简单填埋,这些都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为了改善这一现状,咱们这个方案应运而生。
二、目标设定1.提高病死畜禽处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2.降低病死畜禽对环境的污染。
3.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三、方案内容1.建立病死畜禽收集体系(1)设立病死畜禽收集点。
在养殖场、屠宰场、农贸市场等地设立病死畜禽收集点,方便养殖户和经营者及时上交。
(2)建立病死畜禽收集队伍。
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培训专业收集人员,负责定期收集病死畜禽。
2.集中无害化处理(1)选择合适的无害化处理方式。
根据病死畜禽的种类、数量和所在地区,选择焚烧、深埋、发酵等合适的无害化处理方式。
(2)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
在镇域范围内,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确保病死畜禽得到及时处理。
3.加强监管(1)建立健全病死畜禽处理制度。
制定病死畜禽处理办法,明确处理流程、责任主体和处理标准。
(2)加强执法检查。
政府相关部门要定期对病死畜禽处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方案的实施效果。
四、实施步骤1.前期准备(1)开展病死畜禽处理现状调查。
了解病死畜禽处理现状,为方案制定提供数据支持。
(2)制定病死畜禽处理方案。
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具体的病死畜禽处理方案。
2.方案实施(1)建立病死畜禽收集体系。
按照方案要求,设立病死畜禽收集点,培训收集人员。
(2)开展无害化处理。
根据病死畜禽的种类和数量,选择合适的无害化处理方式,确保病死畜禽得到及时处理。
(3)加强监管。
建立健全病死畜禽处理制度,加强执法检查,确保方案实施效果。
五、预期效果1.病死畜禽处理率显著提高。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4.11.01•【文号】农办牧〔2024〕25号•【施行日期】2024.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4〕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近年来,各地加快优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支持,能力持续提升。
但是,个别地方仍然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处理方式不规范、监督管理措施不完善、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增加了动物疫病传播和环境污染的潜在风险。
为落实《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责任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要求,积极推动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属地管理责任。
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屠宰厂(场)、无害化处理场等生产经营主体,规范处置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建立工作台账,详细记录处置的种类、数量和去向等情况。
二、健全无害化处理体系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畜禽养殖、发病死亡等实际情况,按照“集中处理为主,自行处理为补充”的要求,立足可持续发展,完善优化集中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规划,合理布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科学设置集中暂存点,稳步提高集中无害化处理覆盖率。
组织开展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生物安全风险调查评估,指导生产经营主体不断完善硬件设施和管理制度,切实阻断动物疫病传播风险。
对于边远和交通不便地区以及畜禽养殖户自行处理零星病死畜禽的,要在生物安全和环境风险评估基础上,组织制定针对性的技术规范,因地制宜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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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安事件
• 2014年12月29日央视播出《追踪病死猪》:
• 记者暗者在江西高安跟踪调查一年,发现当地 不少病死猪被猪贩子长期收购,有些病死 猪甚至携带A类烈性传染病口蹄疫!某屠宰 场老板介绍,他们的病死猪肉销往广东、 湖南、重庆、河南、安徽、江苏、山东等7 省市,年销售2000多万元。
• 江西省高安市是全国畜牧业百强县市,年平均出栏生猪 200万头,存栏110万头。按照生猪3%的正常死亡率,每 年有9万头左右的病死猪。按规定,这些病死猪都要在相 关管理部门的监督之下进行无害化处理,但是记者经过一 年多时间的潜伏跟踪调查,发现不少病死猪被当地一些猪 贩子长期收购,其中甚至包括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A类烈 性传染病的“5号病”死猪。那么,这些病死猪去哪儿了?
造成大量不合格产品注入市场,造成全国性疫病很难得到控制。二是
没有市场准入制度。屠宰加工环节和畜产品主要消费市场对畜产品质 量没有严格的标准,导致一些养猪场或经营者违法收购没有标识、不
经产地检疫的生猪。三是处罚措施不严格。检疫监督部门包括地方政
府,往往考虑到小型养猪场户经济效益差,有时还亏本经营,对小型 养猪场户在防疫、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建立追溯系统等方面的违法案 件处理不到位,造成一些养猪场存在的侥幸心理。
• 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 2014年11月25日联合召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电视 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各地区全力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 理机制建设,努力确保病死畜禽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从 根本上解决随意抛弃病死畜禽的问题。
•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 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对生猪调出大县和年饲 养量在5000万只以上的家禽养殖大县,原则上每个县都 要建立专业无害化处理场。所有规模养殖场户,都要通过 自建设施或委托处理纳入无害化处理体系。各地要立足本 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政策措施,促进畜禽养殖业转型 升级,不断提高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水平。
3、检疫监督技术落后。前的检疫方法还是停留在肉眼观察的原
始落后的检疫方法,对畜禽是否带有病毒病菌,是否达到食用标准根 本不起任何作用。
4、检疫监督政策不统一。一是重视检疫收费现象普查存在。目
前各地检疫监督部门由于经费紧张,把检疫收费重要性放在首位,随 意降低检疫收费标准,造成经营户逃避产地检疫现象十分严重,势必
1、生猪疫病发病率高、死亡率高。近几年来,全国范围 内流行的生猪疫病主要有“高热病”、“腹泻病”,发生 范围往往是几个省,传播迅速,发病率高、死亡率高,每 年千万大量生猪死亡,特别是仔猪死亡率更高。另外,由 于小型养猪场户猪舍简陋,抵抗气温突然变化的作用差, 也会使部分生猪死亡率上升。
2、政策措施不到位。上级制定政策时,没有考虑到基层 工作的困难和实际情况,造成政策难以落实到位。如病死 猪的无害化处理,上级文件规定,处理1头病死猪,国家 补贴养殖场户80元,而必须在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监督下进 行无害化处理。没有考虑执法监管部门的执法成本,也没 有考虑地方财政困难,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钱进行常年的、 不间断的监管。
• 病死猪肉和从食品公司批发来的好猪肉混在一起出售,普 通消费者很难分辨。
• 流入外地做香肠,腊肉,火腿。 • 做肉骨粉,进入饲料
农村病死畜禽处理现状
农村地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现状
• 随着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病死动 物无害化处理意识逐渐加强,使我们感到动物卫 生监督工作难度加大,虽然国家《动物防疫法》、 农业部《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质检 总局《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 程GB16548-2006》对病死动物处理有明文规定, 但是在农村地区执行起来还存在一些困难,能否 及时、规范处置病死动物,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 个突出问题,如果处置不当,有可能造成动物疫 病人为传播,给动物疫病防控埋下隐患,同时严 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极易引起公共卫生安 全事件发生。
病死动物是动物疫病发生的重要传染来源。病死动物不能
及时处置,引起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于传播,严重制约畜牧业健康 持续发展,对畜产品的生产、社会生活、经济秩序都会产生严重冲 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染疫动物及 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 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务院 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
2013年黄浦江漂猪事件 • 事件介绍 ➢ 2013年3月10日上海黄浦江松江段水域大量漂浮死猪。已打捞的死猪
数量超过了13000头。这些死猪基本来源于上海的上游地区。上海正 加紧协调黄浦江上游周边地区,调查死猪来源。 其中这些死猪的主要来源地嘉兴地区,村民养猪数量太多密度太高致死 猪太多,当然具体的状况还有待调查。 ➢ 事件影响 截止到2013年3月17日15时,据不完全统计,共打捞漂浮死猪9460具, 具体数目为:从9日到12日15时,已从黄浦江累计打捞死猪5916头, 13日不完全统计打捞起死猪685具,14日为944具,15日打捞死猪 809具,16日为611具,17日15时,上海市相关区域内当天共打捞起 漂浮死猪495具。 民众最为担忧的,不仅是持续上涨的死猪数量、部分死猪身上检测出 的猪圆环病毒,而是死猪打捞地黄浦江上游,正是上海市饮用水的取 水水源所在。 上海市环保部门和水务部门继续对相关水厂取水口和出厂水进行跟踪 监测,确保出厂水水质安全。根据当天发布内容,上海市疾控中心和 上海市动物疾控中心最新检测结果显示,上述水厂进水原水和出厂水 中加测的6种病毒及5种细菌均为阴性,水质稳定。
病死动物及产品不处置存在的危害
直接造成了环境污染。散养户基本上都以土埋方式进行处置,
但也有部分养殖户缺乏法律意识,直接抛尸野外或对外销售,即使 做到深埋处理,也不符合无害化处理规定。不仅造成了环境污染, 也给动物疫病传播扩散留下了隐患。
严重威胁着人类身体健康。个别农户和不法商贩为了自身经
济利益和逃避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甚至暗地将病死动物屠宰上 市或以低价出售给非法商贩,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严重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