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材料2015130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苏州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3]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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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苏州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苏州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3〕104号)苏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批苏州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请示》(苏府呈〔2013〕11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枫桥街道、横塘街道、浒墅关经济开发区、通安镇、东渚镇、镇湖街道等7个镇(街道、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即在上述7个镇(街道、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允许建设区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将62.6467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将124.8701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将60.4232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将3.7839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将127.0936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将1.5604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
规划修改前后,苏州市中心城区及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等建设用地管制区规模保持不变。
二、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你市要指导高新区依据经批准的规划修改方案,对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进行规划空间布局形态调整,确保高新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确保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确保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
三、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你市要指导高新区依据调整后的允许建设区规模边界,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审查,从严控制城镇村建设用地的布局和规模。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一体化暨分区规划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一体化暨分区规划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一体化暨分区规划为促进苏州高新区城乡协调发展,推进创新型城区建设,保障高新区山水生态格局,指导苏州高新区范围内镇、村庄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苏州市规划局高新区分局特委托江苏省城市设计研究院编制特编制《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一体化暨分区规划》。
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苏州高新区行政区陆域范围,总面积约223 平方公里。
2、规划目标将苏州高新区建设成为先进产业的聚集区、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的先导区、生态环保的示范区、现代化的新城区。
3、功能定位真山真水新苏州:以城乡一体化为先导,以山水人文为特色,以科技、人文、生态、高效为主题,集创新科技生产、高端现代服务、人文生态居住、旅游休闲度假四大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城区。
4、规划结构总体空间结构:“一核、两轴、三心、六片”。
一核:以阳山森林公园为核心,将山体屏障转化为生态绿核,并成为各个独立组团间生态廊道的汇聚点。
两轴:太湖大道发展主轴:是新区“二次创业”的活力之轴,展现科技、人文、生态的融合。
京杭运河发展主轴:展现运河文化的精华,是城市滨河风貌的集中体现,是公共功能与滨水风光的活力融合。
三心:以浒通片区中心、科技城片区中心、狮山路城市中心构筑三角状的极化空间,为各自所在的城镇建设组团提供公共配套服务。
六片:包括狮山片区、浒通片区、横塘片区、科技城片区、湖滨片区(苏州西部生态城)、阳山片区。
空间布局特征:“紧凑组团、山水环绕”规划采用紧凑组团布局模式推进城镇建设空间的集约化发展与生态化建设,各组团根据资源状况、产业基础及发展前景相对独立地生长,通过山水生态空间围合形成“功能相对完整,产居相对平衡,空间相对集中”的组团式紧凑城镇发展空间。
各城市组团之间强调规模、功能和区位等方面的多样性及相互之间的联系和协作,特别是新老建设组团之间在功能、空间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协调发展。
5、功能分区规划形成狮山片区、浒通片区、横塘片区、科技城片区、湖滨片区(苏州西部生态城)、阳山片区等六大功能片区。
苏州市发改委关于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苏地2017-WG-85号”地块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苏州市发改委关于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苏地2017-WG-85号”地块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5.21•【字号】苏发改中心[2018]121号•【施行日期】2018.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苏州市发改委关于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苏地2017-WG-85号”地块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苏发改中心[2018]121号高新区经发局:你局苏高新发改项〔2018〕153号文及有关附件收悉。
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一、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及《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7-WG-85号”地块建设项目。
项目单位为: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高新区科技城科广路南、天佑路西。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354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53176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183794.2平方米,容积率为2.2,宗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四、项目总投资为500000万元,所需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1.市规划局虎丘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苏高新规设(2017)083号);2.市国土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5012018CR0051)。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指标核定规则”(2015年版)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指标核定规则”(2015年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指标核定规则”(2015年版)1 总则1.1为规范规划管理审批⾏为,统⼀执⾏标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结合苏州市规划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划管理实施细则。
1.2本细则是与《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相配套的规范性⽂件,适⽤于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程,不适⽤于私有住房建设⼯程。
苏州市其他县市、区可参照执⾏。
2 建筑⾯积2.1核定建筑⼯程建筑⾯积应按江苏省地⽅标准DGJ32/TJ131-2011《房屋⾯积测算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执⾏。
2.2建筑⾯积指标应分列计容积率建筑⾯积(以下简称计容⾯积)和不计容积率建筑⾯积。
2.3核定建筑⼯程计容⾯积时,与《规程》不⼀致的内容,按本细则的规定执⾏。
3 规划容积率3.1容积率指标应精确到⼩数点后⼆位数。
3.2在核定计容⾯积指标时,按以下规则计算:3.2.1同时满⾜以下条件的架空层(包括骑楼、过街楼和⾬篷等)可不计⼊:1、位于建筑底层,或与城市公共天桥、连廊、道路连通的楼层;2、⾄少有两个边长与城市或社区公共空间紧密连通、⽅便到达;3、⽤于公共活动、绿化、停车,且对公众⽆条件开放。
但门厅、楼梯间等为楼层服务的围合空间应计⼊。
3.2.2通向符合不计容条件的地下、半地下车库的,且⾄少有⼀个边长对外开敞不封闭的汽车坡道、⾃⾏车坡道、出⼊⼝等附属建筑,可不计⼊。
3.2.3通向屋顶停车场的且⾄少有两个边长对外开敞不封闭的汽车坡道可不计⼊。
3.2.4同时满⾜以下条件的敞开式停车楼及其附属汽车坡道可不计⼊:1、满⾜规划对城市景观、交通、建筑密度、绿地率的要求;2、附属建设但与主体功能区完全隔离(可局部设门);3、对公众开放;4、该区域⾄少有两个边长的外墙对外开敞不封闭;5、层⾼不⼤于3.0⽶。
苏州新区规划

苏州新区规划
苏州新区是中国江苏省苏州市的一个新城,也是国家级新区,目前规划面积约为312平方公里。
苏州新区的规划以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型城市为目标,旨在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苏州新区的规划包括了经济、产业、城市建设、人居环境等多个方面。
在经济发展方面,苏州新区将围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发展壮大产业集群。
这些产业将以创新为核心,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科技合作,提升整个城市的竞争力。
在城市建设方面,苏州新区将以可持续发展为基础,构建智能化、绿色生态的城市环境。
新区将建设高效便捷的交通网络,包括地铁、公交等,提供便利的出行条件。
同时,新区还将加快建设生活配套设施,包括商业中心、医疗设施、教育设施等,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苏州新区的规划还注重人居环境的建设。
新区将打造宜居的社区,通过合理规划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等,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同时,新区还将注重文化传承和创新,建设文化设施,增加文化活动,提高居民的文化素质。
在产业规划方面,苏州新区将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新区将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政策支持和优惠条件,打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同时,新区还将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形成产业联动发展,提高整个区域的经济效益。
总之,苏州新区规划的核心目标是打造一个高质量发展、创新型的城市。
通过全面规划经济、产业、城市建设、人居环境等多个方面,苏州新区将成为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城市。
同时,新区将以可持续发展为基础,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高新区西北区域控制性规划

为积极引导高新区中心城区西北片的发展,苏州市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委托江苏省城市设计研究院编制《苏州高新区中心城区西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2008年12月苏州市规划局对规划组织过专家论证,根据与会专家和部门领导的意见和建议,编制单位已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东起京杭运河、金枫路,南到马运路、华山路,局部延伸至高新区行政边界,西至建林路、湘江路,北临嵩山路,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18.23平方公里。
2、功能定位:苏州市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的现代高效产业区。
3、规划规模:规划居住人口:4.55万人。
4、规划结构:规划西北片形成“两轴、双廊、三区”的总体布局结构。
两轴:依托金枫路、鹿山路两条交通性干路构成本片“十字形”城市发展轴,两条轴线是城市发展的交通动脉和体现城市工业区景观形象的重要通道。
双廊:结合京杭运河、马运河良好的水体、绿化打造本区“T”型生态廊道。
三区:包括东部的苏州高新区国际汽车城、中部的产业集聚区和西部的居住社区。
5、土地利用规划:规划5个基本社区,按居住社区中心——基本社区两级配套,设置小学1所、幼儿园2所。
在工业区内,结合工业组团布置4处综合服务中心,解决工业区内的配套问题。
6、道路交通规划:规划道路交通用地216.36公顷,主干路网由“五横三纵”构成,“五横”主干路由北向南依次为:嵩山路、马运路、何山路、金山路、华山路;“三纵”由西向东依次为:建林路、湘江路、长江路。
7、绿地系统规划:规划形成“一楔、两廊、六带、点轴结合”的网络状绿地结构模式。
“一楔”:依托西南侧天平山、天池山等生态山体,结合高景山建设城市公园,使周边生态环境向城市延伸,形成本区的绿楔。
“两廊”:即沿京杭运河及马运河形成的滨水绿廊,京杭运河绿带建设应侧重于传统文脉与现代文化的结合,马运河绿带建设以景观塑造及生态调节功能为主。
“六带”:前桥港、枫津河、金山浜、丁向河-大士庵河、金枫运河(马运河以北)、金枫运河(马运河以南)滨水绿化带。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6.10•【字号】苏府[2015]94号•【施行日期】2015.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的通知苏府[2015]94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苏州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已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6月10日苏州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目录第一篇规划基础第一章重大意义第二章发展现状第一节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巨大成绩第二节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存在的问题第二篇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第三章指导思想第四章发展目标第一节发展目标第二节主要指标第三篇重点任务第五章优化城乡产业结构第一节加快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第二节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第三节加快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第六章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第一节促进各类城镇协调发展第二节建设江南特色美丽镇村第三节推进产城融合第四节优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第七章推进人的城镇化第一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第二节常住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三节提高城乡居民素质第八章加强城乡社会建设第一节增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第二节创新城乡社会治理第三节推进城乡法治建设第九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第一节优化生态空间保护第二节强化节能减排治污第三节加大生态修护力度第四节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第十章提升金融服务功能第一节完善多元化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第二节加大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第三节构建农村多层次融资渠道第四节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保障体系第四篇完善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第十一章健全城乡一体的发展机制第一节统一城乡要素市场建设第二节推进城乡“六个一体化”第十二章推进四规融合试点第十三章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第一节建立健全人口信息登记管理体系第二节建立健全常住人口服务管理机制第三节保持适度人口规模第十四章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第一节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第二节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第三节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机制第四节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第十五章建立新型城乡管理模式第一节形成城乡一体的行政管理体制第二节推进管理权限下移强镇扩权第三节健全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第四节探索推进新型设市模式试点第五节促进城乡公共文化均衡发展第十六章健全城镇住房制度第五篇规划实施第十七章加强组织协调第十八章注重政策引导第十九章实施监测评估第一篇规划基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苏州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等编制本规划。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虎丘区人民政府二O一O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背景 (4)第一节区域概况 (4)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5)第三节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 (6)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与要求 (7)第三章规划目标 (9)第一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9)第二节控制目标 (9)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及布局优化 (11)第五章农用地保护与合理利用 (13)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 (13)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13)第三节合理利用与保护其他农用地 (14)第六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15)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15)第二节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 (15)第三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6)第四节强化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18)第五节保障重点基础设施用地 (18)第七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21)第一节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 (21)第二节土地生态环境整治重点工程 (21)第三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22)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管制 (23)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23)第二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23)第三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4)第九章土地用途分区 (25)第十章土地综合整治 (27)第一节推进土地整理 (27)第二节开展土地复垦 (27)第三节适度开发宜农后备资源 (28)第十一章镇(街道)土地利用调控 (29)第一节强化镇(街道)规划目标调控 (29)第二节各镇(街道)土地利用规划 (29)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与管理 (33)第一节完善规划实施管理政策 (33)第二节强化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33)第十三章附则 (35)附表 (3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科学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科学确定土地利用战略,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促进耕地保护、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协调统一,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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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为加快高新区发展转型、深化苏州高新区“真山真水,新天堂”的发展目标,合理引导高新区中心城区的存量土地利用与开发建设,促进产业升级,编制《苏州高新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的编制将合理挖潜存量用地,科学引导空间布局,优化促进产业升级,更好彰显山水特色,完善公共设施配套,细化道路交通组织和绿地景观体系,进一步优化市政设施配套,全面引导高新区中心城区科学建设。
本次规划于2014年5月份启动,并于2014年12月完成专家论证。
现对该规划成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月29日——2015年2月27日。
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E-mail:ghj.sfw@
一、规划范围
东至京杭大运河、南至狮山街道行政边界、西至金枫路(中环快速路)、北至枫津河,总规划用地面积19.01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
苏州主城中心区重要组成部分,特色鲜明、发展高效、乐活宜居的生态型城区。
三、建设规模
规划范围内居住人口容量25.0万人。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755.75公顷;军事用地1.93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为145.23公顷。
四、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带、十字、一环、八片”的空间结构:
1、“一带”:
即运河景观带,沿京杭运河构建游憩休闲的城市景观带,将滨河绿化景观建设与大运河历史文化紧密结合,服务居民,对话主城,彰显特色。
2、“十字”:
由东西向狮山路城市发展轴和南北向长江路片区发展轴形成十字型发展主轴,依托轨道交通及城市中心建设,沿轴线集中布局商业、金融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提升高新区发展能级。
3、“一环”:
即两山周边的环状发展公共设施,以两山城市中央公园为核心,环狮山和何山布局文化、体育、创意、商业商务等公共设施,打造围绕两山的中央活力区。
4、“八片”:
即八大功能片区,包括狮山路商务商业区、狮山-何山活力休闲区、南部先进制造业发展区、金山浜总部经济区、向阳路创意研发区以及南、北两大生活区。
五、各类建设用地
1、城市建设用地
在规划范围内,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630.0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35.48%;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150.0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55%;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197.1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23%;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332.1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8.92%;规划仓储物流用地面积为1.6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09%;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309.7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64%;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28.7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62%;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103.7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5.91%;预留白地2.5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14%。
2、军事用地
在规划范围内,保留军事用地1.93公顷。
3、非建设用地
在规划范围内,非建设用地145.23公顷。
六、综合道路交通
1、对外交通
高速公路:沿中环快速路,向北接入沪宁高速公路;沿北侧太湖大道,向西可接入绕城高速公路。
一般公路:G312改线,原G312部分道路与金枫路成为中环快速路的组成部分;中心城区通过南侧快速路快速接入S230。
铁路:区域对外铁路交通联系主要依靠沪宁铁路新区站以及苏州火车站来解决。
航道:京杭运河规划为三级航道。
客运枢纽:汽车西站与公交首末站、有轨电车站点、城市轨道站点、停车场一体化建设,成为中心城区重要对外客运枢纽。
2、道路系统
规划道路以快速路、主干路为骨架、次干路与支路为补充。
(1)快速路
西侧金枫路、南侧苏福路规划为高架快速路(高架双向6车道),与主要道路采用展宽路口,设置上下匝道的形式组织交通。
(2)主干路
“四横两纵”,“四横”为:何山路、邓尉路、狮山路—玉山路、竹园路;“两纵”为:长江路、滨河路。
(3)次干路
“三横四纵”,包括金山东路、玉山路(长江路—运河路)、灵岩街、珠江路、塔园路、运河路。
(4)支路
支路主要服务于慢行交通,是城市交通的“毛细血管”,规划支路长度约为48.7公里,密度2.56公里/平方公里。
(5)道路断面
主干路红线宽度以40-50米建设,6车道为主;次干路红线宽度主要以28-40米,4车道为主;支路红线宽度一般小于28米,主要以双向2车道为主。
对于布设有轨电车道路,以8米电车专用道控制,路中布设。
3、集散中心与停车
一级集散中心:依托苏州乐园综合枢纽,实现中心城区内外交通的转换,集换乘中心、旅游信息发布、停车场、购物中心等功能为一体,为游客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级集散中心:竹园路公交枢纽站,主要设施包括公交首末站、轨道中间站、停车场、自行车租赁点等,服务于中心城区的旅游、购物需要。
三级集散中心(若干):主要依托停车场、公交首末站、轨道中间站等设施进行建设。
停车配建按照《苏州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进行设置。
4、公共交通
(1)轨道交通
苏州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3号线和5号线从规划范围内部穿越。
轨道1号线已建,沿邓尉路、长江路向南,沿途设置滨河路站、塔园路站、苏州乐园站、玉山公园站、汾湖路站和金枫路站6个站点;轨道3号线在建,由长江路、狮山路、滨河路布设,沿途设置何山路站、苏州乐园站、塔园路站、玉山路站、竹园路站5个站点;5号线规划走向沿长江路、竹园路向东,设内有长江路、塔园路和竹园路3个站点;苏州乐园站规划为综合枢纽。
有轨电车1号线已建成运行,设有外企生活服务区站、新区公园站和苏州乐园站3处站点。
(2)常规公交
普通公交划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常规干线公交,沿中心城区的主要道路布设,采用清洁能源为主要动力来源;第二层次为支线公交,主要为短距离线路,提供居民出行与公
交接驳服务,为轻轨、有轨电车、常规干线公交提供客流喂给,提升整体公交服务水平。
规划“三横两纵”的公交专用道,“三横”为何山路、狮山路、竹园路;“两纵”为长江路、滨河路。
5、慢行系统
干道步行和非机动车慢行空间充足,通勤功能基本能够满足,规划道路红线28米及以上道路至少为三块板断面,机非分隔,保障慢行交通安全。
慢行休闲网络主要分为慢行休闲道、滨水栈道、水上巴士游线。
通过街头艺术小品等元素,提升枫津大道、狮山路等慢行趣味性;沿滨水空间、绿地或公园,布局连续的慢行休闲网络系统。
七、空间景观
规划构建“山河相望,廊轴纵横,双心耀城,多脉融绿”的特色景观结构。
1、“山河相望”:
依托狮山与何山、横山、天平山、大阳山,天平山与大运河之间构建视线通廊,在山体制高点保证相互之间的可视性,确保中心城区“见山望水“。
2、“廊轴纵横”:
大运河文化景观廊道:梳理提升运河沿线用地功能、整合优化空间形态、改善景观环境品质,凸显大运河沿岸“文化长廊、生态绿廊、活力水廊”复合景观特色。
狮山路、邓蔚路以及金山浜构成“复合主轴”,通过重点功能空间、沿路沿河景观界面与环境的优化,将苏州城市东西向发展主轴线空间意象往西延续至天平山;长江路、何山路、竹园路沿线通过沿路公共服务功能的集聚、建筑空间形态与界面的优化、人性化街道慢行环境的打造,强化中心城区公共服务景观轴的意象。
3、“双心耀城”:
东—运河之心,邓蔚路、滨河路、狮山路、大运河围合的区域,是未来苏州高新区与姑苏区“和合”的重点区域,对话运河东岸,完善、提升高新区中心城区的整体景观意象;西—双山绿心,强化两山“绿心”与周边区域的绿化联系通道,保障“绿心”慢行可达,与城市休闲游憩活动有机复合,打造生态型中央活力中心。
4、“多脉融绿”:
由枫津河、金山浜、徐家浜、裤子浜-吴前港、北河、徐思河、环山河、南北中心河、大轮浜、渠田河等河道形成的水绿网络,须重点加强沿岸绿地及绿化控制,采用多种途径保障慢行空间的连续性。
八、生态绿地系统
1、绿地布局
规划形成“两核多点、有机连通”的绿地系统。
以何山和狮山为核心,打造城市中央公园;在用地更新调整中增加块状及带状绿地及广场空间,丰富相对小型的点状绿地;通过沿河、沿路串联带状绿地建设串联原来相对孤立的斑块及块状绿地,实现绿地之间、绿地、山体、水系之间的贯通互联和可达,形成有机连通的绿地系统。
2、生态慢行
规划形成“井”型+网状的核心互联生态慢行结构。
“井”型:何山—狮山绿色山脉路径,京杭运河和金山浜形成生态水脉路径,狮山路文化休闲步行路径,京杭运河滨河文化慢行带;
网状:除了以上四条核心脉络骨架之外,结合水系、沿路绿带,串联公园绿地、文化娱乐设施,规划多条选择路径,形成网状互联的支脉结构。
苏州市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