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政务网站巡查制度

合集下载

公路路政网络巡查制度范本

公路路政网络巡查制度范本

公路路政网络巡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路政管理,规范公路路政网络巡查工作,提高公路路政管理效率,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路路政网络巡查制度,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网络平台对公路路政管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预警和分析,实现公路路政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和高效化。

第三条公路路政网络巡查制度应遵循依法行政、科学管理、注重预防、高效运行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各级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是公路路政网络巡查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路政网络巡查工作。

第五条公路路政网络巡查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公路路政网络巡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二)建立和完善公路路政网络巡查系统,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三)对公路路政管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预警和分析;(四)及时发现和处理公路路政违法行为;(五)定期汇总、分析公路路政巡查数据,为决策提供依据;(六)对公路路政网络巡查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三章巡查内容与方法第六条公路路政网络巡查内容主要包括:(一)公路路况信息,包括路面损坏、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等;(二)公路沿线设施,包括标志、标线、护栏、桥梁、隧道等;(三)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包括非法占道、违章建筑等;(四)公路养护作业和施工路段,包括养护质量、施工安全等;(五)其他与公路路政管理相关的信息。

第七条公路路政网络巡查方法:(一)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对公路路况进行远程监控;(二)通过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公路路政管理信息进行智能分析;(三)结合现场巡查,对网络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

第四章巡查流程与处置第八条公路路政网络巡查发现问题时,应立即进行核实,并根据问题性质采取相应措施。

(一)对一般性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二)对重大问题,立即报告上级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三)对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路政部门巡查工作制度

路政部门巡查工作制度

路政部门巡查工作制度一、背景公路建设和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其中路政部门是公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加强路政部门的巡查工作,促进公路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路政部门巡查工作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二、制度内容1. 巡查范围和时间路政部门巡查的范围包括公路和路侧设施,巡查时间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且要有明确的工作计划和路线规划。

2. 巡查人员和组织机构路政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巡查人员,确保巡查工作的人员力量、质量和能力。

同时,应该建立健全的巡查工作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和任务,以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巡查方法和步骤巡查时,应该采用规范的巡查方法和步骤,具体而言,分为三个阶段:(1)前期准备:包括确定巡查路段和时间、编制巡查计划和路线图,制定巡查表格和记录抽查方式等。

(2)巡查过程:路政部门应该认真检查和记录路面和路侧设施,特别是路面病害、交通标志、道路护栏、排水设施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巡查后期:应及时对巡查情况进行总结,制定专项报告并提交上级领导。

4. 巡查记录和报告路政部门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应该认真记录巡查情况和所见所闻,并将记录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形成巡查报告。

该报告应包括所巡查区域地点、时间、巡查人员、巡查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以便于后期管理和整改。

5. 巡查考核和奖惩路政部门应该对巡查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在巡查过程中表现优异的人员进行适当奖励和表彰。

对于巡查工作不到位、发现问题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惩罚。

三、建议1. 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提高巡查工作效率和质量,如使用无人机、特殊摄像设备等。

2. 加强巡查工作与其他部门沟通和合作,形成整体联动,共同维护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3. 不断优化巡查工作流程,根据反馈情况进行及时调整和修正。

四、结论建立科学、规范的路政部门巡查工作制度,对于提高公路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交通执法巡查管理制度范本

交通执法巡查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执法巡查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交通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开展交通执法巡查工作。

第三条交通执法巡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科学合理,高效便捷。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各级交通执法部门应设立专门的交通执法巡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实施交通执法巡查工作。

第五条交通执法巡查机构的职责:(一)制定交通执法巡查计划,明确巡查范围、内容和要求;(二)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交通执法巡查,确保巡查质量和效果;(三)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督促整改;(四)收集、整理巡查资料,定期进行统计分析;(五)开展交通执法巡查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交通安全意识。

第三章巡查内容与方式第六条交通执法巡查内容:(一)道路、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完好状况;(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设施的设置、使用和维护情况;(三)车辆行驶、停放、装载、运输等行为是否符合交通安全法规;(四)行人、非机动车等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五)交通事故处理和应急管理工作;(六)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的情况。

第七条交通执法巡查方式:(一)现场巡查:执法人员按照巡查计划,对指定区域进行现场巡查;(二)电子巡查:利用交通监控设备、无人机等手段,对重点路段、时段进行远程巡查;(三)群众举报:接受群众对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及时进行处理。

第四章巡查要求与处理第八条交通执法巡查要求:(一)执法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执法证件;(二)巡查过程中应文明执法,礼貌待人;(三)严格遵守交通执法巡查纪律,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四)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九条巡查处理:(一)对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设施,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三)对重大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配合开展调查处理;(四)对巡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

政务中心领导巡查制度范本

政务中心领导巡查制度范本

政务中心领导巡查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巡查目标政务中心领导巡查制度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高效、规范、有序运行,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营造阳光、便民、高效的服务环境。

第三条巡查内容巡查内容主要包括:(一)工作人员在岗情况,是否遵守工作纪律,是否按照工作程序和职责要求开展工作;(二)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是否耐心解答群众疑问,是否积极主动提供服务;(三)服务环境,是否保持整洁、安静、舒适,是否存在影响服务环境的行为;(四)设施设备使用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损坏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五)其他需要巡查的事项。

第四条巡查方式政务中心领导巡查制度采取定时巡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定时巡查,由政务中心领导按照工作制度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二)随机检查,由政务中心领导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三)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两办督查室等进行不定时明查暗访。

第五条巡查后的处理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场提出整改要求,能即时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好登记,及时会同相关科室窗口制定解决方案,督促落实整改并做好反馈。

第六条巡查结果的运用巡查结果将作为对窗口单位、人员月度、季度评选和年度考核的依据。

对巡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将在月度通报中进行公布,并纳入年度考核。

第七条巡查人员的职责巡查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巡查职责,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做好巡查记录。

第八条巡查制度的调整和废止本制度如有需要调整或废止的情况,由政务中心领导提出,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市政道路日常巡查制度

市政道路日常巡查制度

市政道路日常巡查制度市政道路日常巡查制度是指针对城市中的道路、街道等公共交通环境,进行定期检查和巡查的制度。

它是城市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控和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城市管理效率、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的基本措施之一一、巡查范围和对象1.巡查范围:2.巡查对象:巡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交通设施: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人行横道等;(2)交通设备:包括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公交站牌、出租车招呼站等;(3)道路环境:包括道路两侧的环境卫生、绿化状况等。

二、巡查内容和频次1.巡查内容:(1)交通设施状况:检查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的完好性和清晰度,确保其正常运行;(2)交通设备情况:检查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等交通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维护情况;(3)道路环境卫生:检查道路两侧的道路环境卫生状况,包括垃圾清理、道路病害修复等;(4)绿化状况:检查绿化带的种植情况、草坪的修剪情况等。

2.巡查频次:(1)交通设施和设备:交通设施和设备需每日巡查,确保其正常运行;(2)道路环境卫生:道路环境卫生需每周巡查,及时清理垃圾、修复道路病害等;(3)绿化状况:绿化状况需每月巡查,及时对损坏的绿化进行补植或修剪。

三、巡查方法和要求1.巡查方法:(1)定期巡查:按照事先制定的巡查计划,采取固定时间、固定路线的方式进行巡查;(2)不定期巡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人员进行突击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协同巡查:与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巡查,共同监管道路交通设施和环境卫生。

2.巡查要求:(1)严格按照巡查计划进行巡查,不得有疏漏;(2)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及时整改;(3)做好巡查记录,形成巡查报告,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4)加强巡查信息的共享和交流,提高巡查效果。

四、巡查管理和评估1.巡查管理:建立健全巡查管理制度,明确巡查人员的职责和责任,加强对巡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巡查能力和水平。

同时,加强对巡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的处置和整改,确保巡查工作的严密性和实效性。

政务大厅巡查制度范本

政务大厅巡查制度范本

政务大厅巡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务大厅的日常管理,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打造高效、便民、廉洁的政务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巡查制度旨在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行为,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政务大厅各项工作高效、规范、有序运行。

第三条巡查范围包括政务大厅的窗口服务、环境卫生、工作纪律、仪容仪表、服务态度等方面。

第四条巡查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及时反馈、持续改进的原则。

二、巡查组织第五条设立巡查小组,由政务大厅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窗口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为成员。

第六条巡查小组负责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时间、内容和要求,并对巡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

第七条巡查小组应定期向政务大厅管理部门汇报巡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三、巡查内容第八条巡查内容包括:(一)窗口工作人员是否按时到岗,是否遵守工作纪律,是否存在迟到、早退、脱岗等现象;(二)窗口工作人员是否穿着规范,仪容仪表是否得体,是否佩戴工作牌;(三)窗口工作人员是否使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是否热情、耐心、细致,是否存在推诿、敷衍、冷硬现象;(四)窗口工作环境是否整洁,办公设备是否正常使用,宣传资料是否摆放整齐;(五)窗口工作人员是否熟练掌握业务知识,是否按照规定流程开展业务,是否存在办理不规范、超时办理等问题;(六)窗口工作人员是否认真履行保密职责,是否存在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等现象;(七)其他影响政务大厅形象和政务服务质量的因素。

四、巡查方式第九条巡查方式包括定期巡查、随机抽查、暗访等形式。

第十条定期巡查应按照巡查计划进行,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一条随机抽查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第十二条暗访可采取匿名方式进行,以便更真实地了解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五、巡查结果处理第十三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向窗口工作人员指出,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四条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纳入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进行跟踪督促。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7.01•【字号】•【施行日期】2022.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63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厅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2022年第二季度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2022年第二季度,共检查全市政府网站88个,检查比例100%,合格率90.9%;共检查全市政务新媒体1159个,检查比例100%,合格率99.8%。

其中,江北区政府、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17个政府网站得分靠前(得分110分及以上,满分为基础分100分+加分项30分),秀山县政府、市商务委等46个政府网站得分较高(得分100—110分),得分超过100分的政府网站占比超过70%。

检查情况显示,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重庆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持续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政民互动,利企便民、协调联动、人民满意的“24小时不打烊网上政府”建设取得较好成效。

(一)拓展政民互动功能,当好桥梁纽带惠民生解民忧。

围绕政府关注重点和公众关注热点,通过公开信箱、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方式汇民意、解民愿、聚民智。

交通管理巡查制度

交通管理巡查制度

交通管理巡查制度1. 背景交通管理巡查制度是为了加强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交通秩序的良好运行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2. 目的交通管理巡查制度的目的在于:- 提高交通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发现和解决交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规范交通管理行为;- 保障交通秩序的安全和顺畅。

3. 范围交通管理巡查制度适用于所有执法人员和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警察、交通管理局等。

4. 巡查内容交通管理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道路交通秩序的执行情况;- 驾驶员行为的合规性;- 交通设施的维护和使用情况;- 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理;- 交通事故的处理和调查。

5. 巡查频率和方式交通管理巡查的频率和方式应根据需要进行灵活安排,以保证全面而高效的巡查工作。

巡查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定期巡查:按照事先制定的计划,定期对各项内容进行巡查;- 不定期巡查:根据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随时进行巡查;- 随机巡查:对特定区域或特定时间进行随机巡查,以增加巡查的效果和不可预测性。

6. 巡查记录和报告在每次巡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记录和报告。

巡查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巡查时间、地点和巡查人员;- 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 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巡查报告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理。

7. 监督和评估交通管理巡查制度应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改进。

8. 处罚和奖励对于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和问题,应根据相关法规进行相应处罚。

同时,对于在巡查中取得优异成绩和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9. 审查和修改交通管理巡查制度应定期进行审查和修改,以适应交通管理工作的新需求和变化。

---以上是交通管理巡查制度的基本内容,供参考。

具体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调整和执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市交通政务网站巡查制度为不断提高政务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保障网站发布信息准确、及时和网站安全、可靠运行,切实解决信息的数量和质量问题,规范网站的信息发布,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庆市交通政务网站巡查制度》。

一、巡查职责
对网站和子站各栏目进行巡查,填写巡查记录表、整理巡查记录和巡查问题处理信息反馈表。

将巡查结果按照《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交通行业公共服务信息管理办法》对相关负责单位进行考核计分。

每月初将上月巡查结果整理后向各用户通报。

每季度主动向各用户询问网站需求不少于1次,并整理汇总各用户需求后提交技术保障科。

二、巡查方式和内容
1、日巡查。

主要对网站中交通新闻、政务动态、政务公告、焦点关注、政策解读等栏目的更新度、信息质量、版面进行巡查。

重点是对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权威性进行巡查,要求所发布的信息,要真实可靠,杜绝弄虚作假、无中生有;要对信息内容进行仔细辨别,去伪存真,绝不能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发布不真实的信息和缺乏科学依据和容易误导群众的信息。

要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防止涉密信息泄漏。

发现有害信息和涉密信息应及时处理,发现恶意攻击行为,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信息中心报告、报送办公室及相应处室进行查处。

对不按信息发布程序要求发布政务信息又未造
成不良影响的采取口头通知、书面告知;对影响较大和多次通知不改的要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报送办公室处理。

2、周巡查。

抽查5个栏目巡查,主要巡查各栏目信息栏目放置(分类)的准确性、文字规范性、字号和格式、版面是否符合网站要求。

对重复、编辑粗燥、格式不统一的信息,要做好记录,提醒问题栏目联系人按要求发布信息,对经常出现以上问题的,要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通报。

3、月巡查。

抽查3-5个子站的栏目巡查,主要巡查信息时效性和信息量,对没有人愿意看(点击率低)的陈旧信息要及时删除,对更新慢的栏目,要通知该栏目的负责人按时更新。

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更新,或故意延迟信息发布的,要形成专报,报送办公室查处。

三、巡查时间安排
日巡在每工作日下午5点30前完成,周巡在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完成,月巡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周巡当天不填日巡表、月巡当天不填周巡表、日巡表。

四、其它
1、委属各单位负责栏目内容出问题,直接通知对口联系人,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承担政务网站巡查任务的处室或单位,要按规定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完成巡查任务,不得敷衍应付。

2、交委各处室负责栏目内容出问题,告知委办公室,由委办公室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3、如发现网站网页无法打开、网页信息出现乱码等方面技术、
安全问题,应立即向技术保障保科反应。

技术保障科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处理。

本办法自网站正式完成改版升级后开始实施。

附件:1、巡查周期表
2、巡查记录表
附件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