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保险市场的结构与运作
中国人寿保险组织架构

中国人寿保险组织架构摘要:一、引言二、中国人寿保险的组织架构概述1.公司简介2.股东结构3.管理层4.分支机构三、业务板块1.寿险业务2.健康险业务3.财产险业务4.养老保险业务四、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与竞争力1.市场份额2.业绩表现3.创新能力4.品牌形象五、发展策略与规划1.转型升级2.拓展市场3.提高服务质量4.投资布局六、社会责任与公益事业1.环保责任2.员工关爱3.公益捐赠4.社区服务七、展望未来正文:一、引言作为我国保险业的代表企业之一,中国人寿保险(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在我国保险市场占据重要地位。
本文将对中国人寿的组织架构进行分析,以揭示公司在保险行业的竞争力和未来发展潜力。
二、中国人寿保险的组织架构概述1.公司简介中国人寿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2年,是我国首家国有控股的保险公司。
公司业务范围涵盖寿险、健康险、财产险、养老保险等多种险种,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保险服务。
2.股东结构中国人寿的股东结构多元化,包括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实力强大的国有企业。
3.管理层公司管理层由具备丰富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的精英组成,以高效、务实的作风引领公司不断发展壮大。
4.分支机构中国人寿在全国范围内设有各级分支机构,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保险服务。
公司拥有完善的销售网络和强大的客户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保险服务。
三、业务板块1.寿险业务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寿险业务为客户提供了丰富的保险产品,包括分红型、万能险、投连险等,满足客户在养老、子女教育、家庭保障等方面的需求。
2.健康险业务健康险业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包括医疗险、重疾险、意外险等,帮助客户应对高昂的医疗费用。
3.财产险业务财产险业务涵盖了车险、家财险、责任险等多种险种,为客户的财产提供保障。
4.养老保险业务养老保险业务专注于为客户提供养老金规划服务,帮助客户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保险行业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

保险行业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保险行业作为金融服务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的角度,探讨保险行业的运作机制以及其盈利方式。
一、商业模式1. 保险业务模式保险公司的核心业务是风险管理,通过向客户提供保险保障来应对不确定的风险。
其商业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承保: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对客户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向其提供保险保障。
(2)资金投资:根据资金保管责任,保险公司将客户的保险费用进行投资,以获取更多的回报。
(3)理赔:在客户遭受风险事件后,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对其进行赔偿,承担风险分担的义务。
2. 保险分销模式保险产品通常由保险公司通过不同的渠道向市场销售。
其中,保险中介机构、代理人和直销渠道是主要的保险分销模式。
(1)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作为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桥梁,提供保险产品与服务的销售、咨询和理赔等环节。
(2)代理人模式:保险公司通过与个人或机构签订代理合同的方式,让其充当保险产品的销售代理人,负责寻找潜在客户并销售保险产品。
(3)直销渠道:保险公司通过自有销售渠道(如网站、电话等)直接向潜在客户销售保险产品,节省中间环节成本,提高效率。
二、盈利模式1. 保费收入作为保险公司最主要的盈利来源,保费收入主要包括客户购买保险产品支付的保费。
保费的计算通常基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风险评估和赔付准备金的需求。
2. 投资收益保险公司通过将所收到的保费进行投资,以追求更高的回报。
保险公司通常将保费中的一部分用于风险准备金,剩余的资金可以用于投资股票、债券、房地产等资产。
3. 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包括保险公司运营所需的各种成本,如员工工资、办公设备、宣传费用等。
保险公司通过合理管理费用,控制成本,提升盈利能力。
4. 再保险收入再保险是保险公司将一部分风险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的行为,以分散风险。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向再保险公司转嫁部分风险来获取再保险收入,增加盈利。
浅谈当前中国保险市场形态结构

可 立 即在 中 国全 国 进行 高 风 险 项 目的保 险 业务 , 并在 五 年 内 业务 的扩 张 , 而忽 略 公 司文 化 的 内涵 发展 ; 盲 目的跨 大规 模 , 在 未 来 的 营业 牌 照上 取 消 所 有 的 地 域 限制 …… ” 、 “ 中 国 不 能 做 好 预 算 , 致 使 承保 利 润 下 降程 度 很 大 ; 盲 目的 照 搬 照 没有 充分 考 虑 现 阶段 中国保 险 业 的实 际情 将 在 五 年 内逐 步 扩 大 外 国保 险 商 的业 务 范 围 , 使 之包 括 占保 抄 国 外发 展 模 式 ,
受 到 了 很大 的 限制 。但 是 随着 开放 的进 一 步 扩大 , 这 些 限制 和 动力 。 被逐渐取消, 国 内保 险 公 司具 有 的地域 优 势 也 渐渐 消失 了 。 ( 二) 国 内 的一 些 保 险公 司 在 日常 经 营 中 , 常 常 违背 保 险 从 而如 下 的一 系 列 问题 总会 出现 : 只 注重 例如 : 中 美 世 贸双 边 协议 规 定 ,“ 外 国财 产 和 人 寿 保 险 公 司 业 市 场 发展 规律 ,
一
( 一) 目前 , 国 内 的保 险 公司 在 政府 的扶 持 与帮 助 下 , 仍 然 很 大 的 影 响 , 从 而 致 使保 险业 务 在 扩 张 时 较为 困难 ; 还 有 一 处 于 垄 断地 位 。他 们有 自己长 期 的客 户 , 而 且 在全 国各 地 都 些 资 历 较 大 的保 险公 司 , 由于 他 们 的 体 制 比较 老 , 没有 及 时 所 以没有 持 续 发展 的 活力 有 代 理 点 。相 比较 而言 , 国 外的 保 险 公 司在 地 域 和 内容 上 都 的进 行 改 革 和 引进 一 些新 鲜 血液 ,
第七章 保险市场

(四)保险代理机构
法定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代理”字样。 1.合伙企业形式的保险代理机构
出资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实收货币 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实收货币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实收货 币
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保险代理机构
3.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保险代理机构
(五)保险代理人的法律地位
2.《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执业证书》
(三)我国保险代理人的形式和业务范围
1.个人代理人
根据保险人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 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个人。 代理推销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
业务范围
个人代理人不得办理企业财产保险业务和团体 人身保险业务。 任何个人不得兼职从事个人保险代理业务。 个人代理人不得签发保险单。
2.专业代理人
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机 构。 业务范围
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代理收取保险费; 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 勘查和理赔。
3.兼业代理人
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人 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 资格条件:具有法人资格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具有 持有《资格证书》的专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有符合 规定的营业场所。 业务范围:代理推销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 只能代理与本行业直接相关,且能为投保人提供便利 的保险业务。 党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不得兼业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保险产品作为一种服务产品,其形体层次包括保
险合同文本以及与此相关的品牌、名称、宣传材 料、公司形象等。
延伸层次:又叫附加产品
是提供给消费者的附加利益,包含在售前、售中
中国保险市场结构分析

市场有效竞 争。另外还要加强保 险公 司的竞争意识 ,努力营
造 一 个 有 利 于 市场 竞 争 的 、 规 范 的 市 场环 境 。 关键 词 : 市 场 结 构 ;竞 争 ; 市 场 监 管 前 言 :改 革 开 放 3 多 年 以来 , 随着 我 国 经 济 社 会 的快 速 O
括 财产保 险、责任保 险 、信用保 证保 险和 农业保 险, 中财 其
经济 影 响 ,在 较长 的时 期里都 由中国人 民保 险公司 垄断经 营 ,尽管从 18 年起 ,国家开始批准成立新 的保 险公司,打 96 破 了人保垄 断保 险市场 的局面,但是严格的审批准入制度使
保 险 公 司 增 长 的速 度 很慢 。 而 有 实 力 的 外 国保 险 公 司 也 由于 较 高 的 进 入 障 碍 ,难 以与 人 保 、人 寿 进 行 公 平 有 效 的竞 争 。 1 2 保 险品 种 差 别 化 分析 .. 我 国 保 险 市 场 经 过 多 年 的 发 展 , 营 的 保 险 品种 不 断 增 经 多 , 其 是 寿 险 的 品 种 更 是 多样 化 , 最 初 的 几 十 种 发 展 到 数 尤 从 百 种 。2 0 年 以前 , 国 寿 险 市 场 上 以传 统 储 蓄型 产 品 ( 分 00 我 非 摘 要 :本 文 对 我 国保 险 业 结 构进 行 了分 析 , 当前 存 在 的 问题 主 要 是 市 场 集 中度 过 高 ,市 场 缺 乏 有 效 的竞 争 机 制 , 受 红 险 、 意 外 伤 害 险 、 健 康 险 以及 补 充 医 疗 险 ) 主 。 由 于 银 为 行 连 续 降 息 对 寿 险 公 司 的 投 资 收 益 造 成 了 很 大 的 影
调 整 市 场 结 构 对 于 中 国保 险 业 的 发 展 是 有 必 要 的 。
第八章保险市场(1)

第一节 保险市场概述
(二)构成要素:
• 保险市场一般由保险主体、保险商品和保险价格 三个要素构成。
• 保险市场主体一般由保险产品的供给方、保险产 品的需求方和保险市场的监管方三方构成。投保 人是保险需求者,是保险商品的买者; 保险人是保险供给者,是保险 商品的卖者,保险中介人是为 保险商品的交换提供中介服务的人; 保险监管部门就是监管方。
第八章保险市场(1)
• 2005年初,中意人寿的一笔高达200亿的寿险大单 搅动了中国寿险市场的一池春水。
• 3月6日,由意大利忠利保险和中石油公司合资组 建的中意人寿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挂出了一篇题 为“中意人寿成功运作200亿保单”的公司公告。 该公告宣称其与大股东之一中石油签署的“中意 阳光团体年金保险”200亿元人民币保费已经全部 计入中意人寿当月(3月)的保费收入。而中国保 监会随后公布的截至2005年3月的各寿险公司保费 收入数据则明白无误地向业内外宣告,中国寿险 市场的格局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借助这一天 价保单的力量,中意人寿截从2004年寿险公司保 费排名的第14名一跃成为截至3月保费排名的第二。 而中外合资寿险保费收入所占比例终于突破3%的 天花板,一举跃升至20.036%。
9、政府的政策。政府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保险业的发展, 决定保险经营的性质,决定保险市场竞争的性质,也决定了 保险业的发展方向。如果政府的政府对保险业采用扶持政策, 则保险供给增加;反之,若采取限制发展的政策,则保险供 给减少。
第八章保险市场(1)
第三节 保险供给
二、保险供给弹性 三、保险供给的组织形式 四、保险市场价格
第三节 保险供给
4、互补品与替代品的数量。互补品和保险供给成正 相关关系;保险替代品的数量和保险供给成负相关 关系。
保险学原理第12章 保险市场及其监督管理

一、保险市场
2.保险市场的需求方 保险市场的需求方是指保险市场上所有现实
的和潜在的保险商品的购买者,即各类投 保人。
一、保险市场
3.保险市场中介方 保险市场中介方既包括活动于保险人与投保
人之间,充当保险供需双方的媒介,把保 险人和投保人联系起来并建立保险合同关 系的人;也包括独立于保险人与投保人之 外,以第三者身份处理保险合同当事人委 托办理的有关保险业务的公证、鉴定、理 算、精算等事项的人。
三、保险监督管理的目的
1)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2)维护保险市场的秩序。
四、保险监督管理的原则
1)依法监督管理的原则。 2)独立监督管理原则。 3)公开性原则。 4)公平性原则。 5)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原则。 6)不干预监督管理对象的经营自主权的原则。
五、保险监督管理的方式
1)公示方式。 2)准则方式。 3)实体方式。
一、保险监督管理的概念
保险监督管理是指政府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 为了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被保险人及 社会公众的利益,对保险业实施的监督和 管理。
一、保险监督管理的概念
(一)保险监督管理的主体 即享有监督和管理权利并实施监督和管理行
为的政府部门或机关,也称为监督管理机 关。 我国保险监督管理机关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2018年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成 立银保监会) 。
二、影响保险市场供给的因素 P261
三、保险市场需求的概念
(一)保险需求的含义 保险需求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一定的费率水
平上,保险消费者愿意并有能力购买的保 险商品的总量。可以用投保人投保的保险 金额总量来计量。
四、影响保险市场需求的主要因素
1)风险因素。 2)保险费率。 3)消费者收入。 4)经济发展水平。 5)文化传统。 6)强制险的实施。
保 险 学(导论)

保险学在金融学中的定位
宏观金融体系中的定位:保持经济体系和社 会体系的正常运行。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社保、医保、失业保险、农业保险等
微观金融体系中的定位:防范企业和个人所 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
财保、人寿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
导论
保险学的发展史
保险法学(16世纪地中海沿岸,随着海上贸 易的发展,为处理保险的合同纠纷而产生) 保险精算学(17世纪,随着终身年金计算方 法和生命表的出现而产生,将概率论与数理 统计的方法应用与保险之中) 保险经济学(19世纪,德国学者将战争、火 灾等社会问题与保险结合,并开创运用保险 解决社会问题的先河。)
保险商品关系既是一种经济关系,又是一种法 律关系。具体内容包括四个层面: 保险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保险当事人与保险中介人之间的关系; 保险企业之间的关系; 国家对保险业实施监管而形成的管理与被管理 的关系。P4
2.保险学的研究内容
保险学的研究对象只有一个,即保险商品关系,而保险学 的研究内容则相对广泛得多。 保险学的内容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险经济领域中的保险商品关系 (二)保险经济领域中的非商品性保险关系 (三)法律 (四)数学
保险学的基本框架
1、保险学研究的对象
保险学的产生与发展,是一个不断变化、不断 升华的过程,从保险法学到保险数学,从综合 保险学到微观保险学、宏观保险学,保险学逐 渐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其研究对象是保 险商品关系。P3 作为保险学研究对象的保险商品关系是指保险 当事人双方之间遵循商品等价交换原则,通过 签订保险合同的法律形式确立双方的权利与义 务,实现保险商品的经济补偿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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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市场的概念 二、保险市场的构成 三、保险市场的种类 四、保险市场模式 五、保险市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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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保险市场概述
一、保险市场的概念
保险市场是保险商品供给与需求 关系的总和,是实行风险转嫁和交 易的场所及其相关活动的总称。它 既可以指固定的交易场所,如保险 交易所,也可以是所有实现保险商 品让渡的交换关系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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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控制机制,以规 范市场主体活动、维护有序竞争、保护 消费者的利益。一般来说,保险市场的 监控体系可以由四个层次构成:一是政 府主管机关通过立法、行政、税收等手 段对经营实体的监督管理;二是行业自 律组织相互之间的约束和监督;三是基 础服务机构,例如精算和费率服务部门 、公估行等在配套服务过程中的反映和 约束作用;四是社会公共监督,例如消 费者组织、新闻媒介的监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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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市场的种类
(一)按承保的风险性质划分 按照承保的风险性质,保险市场可分 为财产保险市场和人身保险市场。其中 财产保险市场又可细分为财产损失保险 、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三个子市场 ,人身保险市场又可细分为人寿保险、 医疗健康保险和养老年金保险等若干子 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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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风险交易的层次划分 按照风险交易的层次,保险市场可分 为原保险市场、再保险市场和保险证券 市场。 原保险市场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 从事风险交易、实现风险分散和经济补 偿保障的市场。借用金融市场的理论, 它属于风险交易的初级市场或一级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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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市场是保险人之间实现承保风
险再分散、再交易的市场,是风险交易
的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它对于化解保
险企业的经营风险、扩大保险人的承保
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再保险市场的发
育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原保险市场
的扩张能力和运行质量,因此,完善的
保险市场必须建立起相应的再保险市场
,这对于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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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服务体系。成熟的保险市场必须 建筑在能够提供各种配套服务的科学系统 之上,为保险展业提供可靠的信息统计、 医疗工程、司法仲裁、风险验估、防灾技 术、公共教育等各方面的基础性服务,以 保证保险经营的科学性和市场运行的公正 性。
(5)监控体系。风险是最复杂的交易 ,保险是最专业化的市场,为了保证市场 正常地、高效率地运行,完善的市场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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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证券市场是在承保风险证券化的基 础上所形成的各种保险证券发行和交易的 市场。它利用证券和衍生工具的表达形式 ,按照再保险经营的分保技术,将原保险 和再保险的风险加以组合,形成标准化的 保险证券工具,在广阔的金融资本市场上 销售转让,借以实现承保风险的再转移和 再分散。保险证券市场是再保险活动在资 本市场的一种延伸。作为保险市场创新的 重要结果,它将发展成为现代保险业不可 缺少的第三级市场。它对于扩大保险风险 的分散范围、提高风险防范的能力将会产 17 生重要的影响,非常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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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市场具有三大基本要素: 1.市场行为主体。即受一定经济利 益驱使,在市场中从事风险交易活动的 各种经济主体。包括个人、家庭、各类 企业和经济单位、政府及其机构,可区 分为需求主体、供应主体和中介主体三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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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场交易客体。保险市场交易的 客体对象是特定的或然发生的风险损失 ,实现这种交易的工具是包含约定内容 的保险合同。不同权益和责任的保险合 同即为保险产品。丰富多样的险种产品 是保险市场繁荣的表现。
本章教学目的:
让学生了解保险市场的概念 、构成要素、特征、保险市场的 模式、保险市场机制和保险市场 的组织形式,明确保险市场供给 和需求的含义、弹性及各自影响 因素,以及保险市场的供求平衡 。1
第三章 保险市场结构与运作
第一节 保险市场概述 第二节 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
2 第三节 保险市场的供给与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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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销体系。这是市场的辅助环 节,承担着保险产品的市场销售和分配 功能。广义的营销体系应该包括两个部 分:一是由保险人通过内部雇员直接完 成的销售部分;二是由代理人和经纪人 等营销中介机构完成的销售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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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体系。这是保险市场运行的风险防 御系统。它的功能是对承保经营的风险损失进行 再分散、再保障,从而对于维护保险人的财务稳 定、控制经营损失、保证市场安全起着保驾护航 的作用。广义的保险安全体系由三个层面构成, 即企业层面、社会层面和行业层面。企业层面主 要是指企业内部的各种财务准备机制;社会层面 主要包括政府组织实施的金融风险保障制度,例 如保险保障基金的筹集和运行;保险市场的安全 机制集中体现在行业层面上,即再保险市场。再 保险市场可以理解为保险交易的二级市场。再保 险人是这一活动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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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险供应主体。这是指按照市 场化和非市场化的准则和方式,组织风 险集合和分散,提供损失补偿和经济保 障的主体,是风险交易和市场竞争的另 一方。在保险市场运行过程中,完善的 组织结构和供应主体是先决条件,也是 市场发育成熟程度的主要标志。
(3)保险中介主体。这是为保险供 应和需求提供销售和公断等中介服务的 经济主体,是市场有效运行的保证。
(三)按风险交易的范围划分
按照风险交易的范围,保险市场可分为 国内保险市场和国际保险市场。保险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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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市场运行环节划分,完整的 保险市场应该包括以下五个环节。
(1)承保体系。这是保险市场的主 导环节。它的基本功能是开发保险服务 项目,向市场提供风险损失补偿和经济 保障方面的服务。保险人是承保活动的 主体,其活动内容包括保险展业、分保 、投资等等。其中保险展业包括险种开 发。市场开拓、核保承保、理算赔付等 业务环节。
3.市场交易价格,即保险费率。这 是保险市场运行的条件,是实现市场供 求均衡和效率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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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市场的构成
1.按照市场行为主体划分,保险市 场由需求主体、供应主体和中介主体三 部分构成。 (1)保险需求主体。这是指面临特 定的风险威胁,期望获得保险保障,并 具有一定支付能力和消费理念的经济主 体。它们是市场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是 风险交易和市场竞争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