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合集下载

2018年上半年为民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材料

2018年上半年为民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材料

2018年上半年为民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材料今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工作,把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民生投入,办好民生实事。

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下达以后,我县及时安排布置,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成效较好。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2018年涉及我县自治区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共十大项26小项,年度计划投入资金约亿元,1-6月份累计完成投资约亿元,占总投资的%。

涉及我县市级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共五大项6小项,计划投入资金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557万元,占总投资的%。

自治区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社保惠民实现动态规范化管理。

我县社保惠民工程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确保资金有效使用。

为保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规范运行,坚持以银行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为核心,确保养老保险参保工作有序开展。

2018年上半年我县参保151084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其中缴费77735人,累计基金征缴万元;共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48870人发放养老金万元,为681人发放丧葬费万元,社会化发放率100%。

为937名村干部发放待遇补助万元,为197名村医代发村医补助万元。

全年各级财政计划拨入补助万元,至6月底已落实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级财政补助共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落实补助资金4199万元、自治区财政落实补助资金万元,县级财政落实补助资金259万元。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情况:全县参加认证人数共计47653人,其中通过手机认证人数为40037人,手机认证率达到%,顺利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

对低保对象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一是按时发放城乡低保救助资金。

半年来,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888户、6090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万元,月人均补助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75户、265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万元,月人均补助元,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均达到自治区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第一条为保护公益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为规范和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财农〔2004〕16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和使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各级财政、林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单位、集体和个人。

第三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对公益林管护者发生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支出给予一定补助的专项资金。

使用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必须执行本办法。

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自治区地方公益林补偿基金由盟市、旗县财政逐步安排、自治区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盟市应搞好规划、划分任务、分清责任、落实资金。

中央补偿基金和自治区补助原则上待盟市、旗县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后再予以安排。

第四条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补偿范围为重点公益林林地中的有林地,以及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疏林地、灌木林地、灌丛地。

自治区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补偿范围为地方公益林林地中的有林地、流林地和灌木林地。

第五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平均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其中4.5元用于补偿性支出,0.5元用于森林防火等公共管护支出。

补偿性支出用于公益林专职管护人员的劳务费或林农的补偿费,以及管护区内的补植苗木费、整地费和林木抚育费。

公共管护支出用于按江河源头两岸、自然保护区、湿地、水库、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等区域区划的公益林的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林业病虫害预防与救治、森林资源的定期定点监测支出。

其中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支出用于统一开设防火隔离带(包括生物防火林带)和购置扑火器具等,林业病虫害预防与救治支出用于集中购置药剂、药械和除害处理等,森林资源消长定期定点监测支出用于采集、分析、处理资源数据,以及建立资源档案购置的简易器材等。

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

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
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特克斯县林业局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新一 项目属性 轮退耕还林 补助资金 特克斯县林 项目实施单位 业局 2018年 项目负责人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特克斯县林业局 巴音布尔 联系电 话 6623627
资金总额:60万元 财政拨款 项目资金(万 元) 自有资金 经营性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 贯彻执行《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关于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 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 源保护的规定和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全县林业中长期发 展规划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草 拟有关规定和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开展林 业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工作;管理山林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组织
单位职能阐述
项目概况
人工造林2000亩(乔木林)
项目实施的依据 项目申报的可行性 项目情况

新财农【2017】139号 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达到一定的社会、生态 、经济效益。
促进国土绿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扶贫 项目申报的必要性 济困,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农村剩余劳动 (经济效益及社会效 力,保障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 益) 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思想观念转变和农村经济 发展创造了更加广阔的空间,释放农村劳动
项目实施内容 1、人工造林2000亩 项目实施进度计 (乔木林) 划 2、 ……
开始时间 2016年
完成时间 2018年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作者:喻醯之来源:《西部论丛》2020年第04期摘要:森林资源具有防风固沙和涵养水源以及净化空气的作用,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属于国家的重要资源和资产,具有经济和生态两大效益,因此可以对其功能的不同进行重视,并将其分为商品林和公益林两大类。

森林生態效益补偿主要是对林业资源和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进行有效的维护,希望能够对现有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问题和完善措施进行重视,促进林业资源和生态系统的合理开发。

关键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问题;完善措施引言为了对农户的森林资源保护积极性进行有效的提升,若尔盖县从2010年开始就每年进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兑现工作,通过对2019年的资金兑现工作进行关注之后可以发现,农户的信息和资金的录入系统主要是通过办理“社保卡”来进行实现。

但是对于乡下基层工作来说,需要对一些实际性的问题进行重视和注意,因为这也可以对农户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满意度进行反映。

1.若尔盖县林地森林资源的现状若尔盖县位于青藏高原东部边缘地带,属于黄河、长江上游地区。

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北部,处于昆仑山、巴颜喀拉山东缘余脉与秦岭山脉西端、岷山山脉北端的汇合部。

若尔盖县总面积1032472.54hm2,其中林地面积394286.83hm2,占国土总面积的38.2%;非林地638185.71hm2,占61.8%。

在全县林地面积中,国有林地面积375474.71hm2,占全县林地面积的95.2%;集体林地面积18812.12hm2,占4.8%。

若尔盖县从2018至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的使用都是按照相关标准来执行的,没有出现违规违纪的现象,但是在补偿方式方面依旧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1]。

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存在的问题2.1补偿支付的主体比较单一森林生态系统的主要目标就是造福整个社会,因此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就是一项比较大的工程。

山西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计划的通知

山西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计划的通知

山西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8.08.09•【字号】•【施行日期】2018.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山西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计划的通知各市林业局,有关省直管县林业局,有关省直林局: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18〕99号),现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4109万元。

一、各单位接文后,要尽快将资金落实到位,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6〕196号),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属于政府采购内容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各项要求实行政府采购。

同时接受财政厅监督局及驻市财政监察处的监督检查。

二、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开展集体公益林委托国有林场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46号),下达托管单位的资金主要用于国有林场购买管护劳务、一线管护设施设备购置、监督检查和评价等支出。

未托管公益林的补助资金用途不变,仍按原渠道下达。

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省林管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绩效监控,确保按计划顺利实施。

待任务完成后向厅发资处报送绩效自评报告。

此项资金请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下执行。

经济科目:省级列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市县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省级资金支付方式按省财政厅晋财库〔2018〕1号文件执行。

附件:2018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计划表山西省林业厅2018年8月9日。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办法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办法

江苏省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重点公益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维护生态安全,根据《江苏省生态公益林管理条例》和《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07]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建立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以下简称“省级补偿基金”)。

省级补偿基金主要用于省级以上(含国家级,下同)重点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补助。

使用和管理省级补偿基金必须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市、县级财政应当参照本办法,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对地方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补助以及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补助的配套。

第四条省级补偿基金补偿范围是经国家和省公布的重点公益林林地中的有林地,以及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疏林地、灌木林地、灌丛地。

第二章补偿标准和对象第五条省级补偿基金补助标准根据省级财政的财力,由当年预算确定,原则上不低于上年的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安排的国家级重点公益林补偿标准低于省级补偿标准的,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补足。

省级补偿基金中95%用于国有林业单位、集体和个人的管护等开支(以下简称管护支出);5%用于省级组织开展的省级重点公益林管护情况检查验收、跨重点公益林区域开设防火隔离带等森林火灾预防、以及维护林区道路的开支(以下简称省控支出)。

第六条省级补偿基金的补助对象,按资金的不同用途、林权权属和经营管理主体不同确定。

(一)管护支出的补助对象林农个人所有或投资经营管理的公益林,补助对象为相应的个人。

管护支出全部支付给个人,由个人按照合同规定承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植、抚育等管护责任。

国家、集体所有或投资经营管理的公益林,补助对象为相应的林场、苗圃、自然保护区等国有林业单位或乡(镇)、村集体、集体林场等集体单位及其根据管护合同确定的管护人员。

管护支出开支范围是:对重点公益林管护人员购买劳务(支出比例不得低于管护支出的50%)、建立森林资源档案、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植、抚育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奖补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奖补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奖补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8.06.08•【字号】财农〔2018〕517号•【施行日期】2018.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奖补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林业局:为全面贯彻实施林长制,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8〕22号),省财政厅会同省林业厅制定了《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奖补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奖补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皖发〔2017〕32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8〕22号),为进一步完善全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加大对生态公益林补偿的投入力度,积极探索社会化、市场化生态效益补偿方式,拓宽公益林的生态补偿途径,激发林农和基层保护和利用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

(二)先补后奖,综合奖补。

市、县(市、区)财政和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提高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并及时兑现补偿资金,省财政给予奖补,激励引导市、县(市、区)建立补偿机制、落实公益林保护主体责任,共同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

(三)绩效管理,强化监督。

按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将市、县(市、区)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和补偿资金绩效管理情况作为安排预算、分配资金的重要依据。

加强对奖补政策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保障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第三条奖补范围。

对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提高补偿标准的市、县(市、区),对国有生态公益林提高补偿标准的不纳入奖补范围。

福建省森林条例(2018年修正)

福建省森林条例(2018年修正)

福建省森林条例(2018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03.31•【字号】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一号•【施行日期】2018.03.3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福建省森林条例(2001年9月21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3月29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根据2018年3月31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森林分类经营管理第三章森林保护第四章植树造林第五章森林采伐第六章木材经营和运输第七章林农权益保护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林业工作。

乡(镇)林业工作站是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负责管理辖区内的林业工作,接受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领导。

乡(镇)人民政府设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林业工作。

第三条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各项林业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预算、决算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第四条鼓励、支持林业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推广先进科学技术,促进科技兴林。

第二章森林分类经营管理第五条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制度。

森林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

公益林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管理和保护;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由经营者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森林、林木划为公益林的,除林权单位或者个人依法转让所有权外,森林、林木所有权不变。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益林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减少水土流失,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促进人与
通过项目实施有效的增加项目区植被盖度,减少 了水土流失,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
然和谐发展。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国有林地面积(≥**亩) 586344.9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集体个人林地面积(≥**亩)1286.1
公益林补植补造项目面积(≥**亩)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注:各地请根据实际情况,从上述绩效指标中选择适合的填报(可结合已下达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
绩效目标(自评)申报表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实施单位
[064001]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林业局(明海林场、 隆畅河林场)
786
590.65
0
年度目标
295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亩)
208900
有害生物防治(≥**/亩)
9600
修建防火道路(≥**千米)
15
防火宣传界碑(≥**/座)
1520
防火宣传碑(≥**座)
3
网围栏维修(≥**千米)
11
购置GPS(≥**台)
32
防火宣传品制作(≥**套)
2
购置办公家俱(≥**套)
2
管护人员(≥**人)
208900
5714.29 10.9
1 5.6 32 2 2
93 7 0 0 0 38740
75 ≥90%
75 ≥60%
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元/亩) 管护人员工资标准(**元/年/人) 修建防火道路标准(**万元/千米) 有害生物防治率(**元/亩)
防火宣传界碑(**元/个) 防火宣传碑(**万元/座) 公益林补植补造项目面积(≥**元/亩) 网围栏维修(≥**万元/千米)
绩效目标(自评)申报表
项目名称
2018年林
年度资金总额:
资金情况(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
体 目 标
通过项目实施有效增加项目区植被盖度,减少水土流失,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促进人与 自然和谐发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数量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93
GIS采集移动作业终端(≥**部)
7
购置档案柜(≥**组)
6
购置台式电脑(≥**台)
4
购置打印机(≥**台)
4
防火宣传品制作(≥**个)
46380
苗木保存率(≥**%)
75
及时巡护率(≥**%)
≥90%
项目验收面积合格率(≥**%)
有害生物防治率(≥**%)
75
≥90%
586344.9 1286.1 145.94
6 53421.21 5 35 300 10 959.32 2.5
6 53421.21 5 35 0 0 959.32 2.5
项目区植被覆盖率(≥**%)
≥30%
≥30%
项目参与人员满意度(≥**%)
90
90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90
选择适合的填报(可结合已下达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指标),也可自行增加或适当调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