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管理办法》、《麻醉及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内容培训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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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精药品培训(新)PPT课件

—《管理规定》第12条
21
三级管理制度★
1、药库入库验收及出入库管理 2、药房请领及发放管理 3、病区基数管理
22
五专管理★
专人负责:确定麻醉、精神药品管理负责人。 专柜加锁:药品存放专用密码保险柜中,实行双人双
锁。 专用账册:记录每月消耗、每月‘麻醉药品月盘点表’ 专册登记:消耗量的登记(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
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21条
—《处方管理办法》第
4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于2005年11月1日实施。为了提高疼痛及相关疾病患者的生存
质量,方便患者领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醉和精神药品),防止药品流失,在首次
建立门诊病历前,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 的管理和使用
——2016年第二次培训
1
主要内容
一、麻醉和精神药品基本概念 二、麻醉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 三、麻醉和精神药品的临床应用
2
一、基本概念
麻醉药品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 成瘾癖的药品。
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 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 能形成瘾癖
8
麻精药品标识
9
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 的通知
国食药监安[2013]230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麻醉药品 121种。 第一类精神药品 68种 第二类精神药品 79种
10
3
药物的双重特性
药品:合理使用,临床治疗 毒品:非正常需要,强迫性寻求
21
三级管理制度★
1、药库入库验收及出入库管理 2、药房请领及发放管理 3、病区基数管理
22
五专管理★
专人负责:确定麻醉、精神药品管理负责人。 专柜加锁:药品存放专用密码保险柜中,实行双人双
锁。 专用账册:记录每月消耗、每月‘麻醉药品月盘点表’ 专册登记:消耗量的登记(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
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21条
—《处方管理办法》第
4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于2005年11月1日实施。为了提高疼痛及相关疾病患者的生存
质量,方便患者领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醉和精神药品),防止药品流失,在首次
建立门诊病历前,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 的管理和使用
——2016年第二次培训
1
主要内容
一、麻醉和精神药品基本概念 二、麻醉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 三、麻醉和精神药品的临床应用
2
一、基本概念
麻醉药品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 成瘾癖的药品。
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 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 能形成瘾癖
8
麻精药品标识
9
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 的通知
国食药监安[2013]230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麻醉药品 121种。 第一类精神药品 68种 第二类精神药品 79种
10
3
药物的双重特性
药品:合理使用,临床治疗 毒品:非正常需要,强迫性寻求
处方管理办法课件PPT课件

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
(七) 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
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
(八) 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
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
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
品名称之前写明。
• 第十四条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 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 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
。 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 开具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 处方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的规定。
可编辑课件
处方的开具
•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性质、 功能、任务,制定药品处方集。
•
第十条 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
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可编辑课件
处方权的获得
•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
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
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
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
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
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
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本机构调剂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
第十二条 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
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
(九) 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
《处方管理办法》培训课件课件

医疗机构和医师的义务与责任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并实施处方管理制度,确保医师 开具处方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医师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开具处方前应当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全面诊 断、评估,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并按照规范书写处方。
药师调剂处方的法律责任
药师在调剂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对处方 进行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等工作,并确保处方的合法性 和规范性。
调配处方
药师应当按照处方上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内容,认真调配药品,确保准 确无误。
检查药品质量
药师应当对药品质量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使用过期、变质药品。
药师处方调剂的操作规范
遵守法律《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确保调剂行为合法合规。
处方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该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处方开具、审核、调配、核 对、发药等过程的管理。
村卫生室(所)和私人诊所在处方开具、审核、调配、核对 、发药等过程中,也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02
处方管理的基本要求
医师处方开具的基本规范
01
应当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 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佩戴个人卫生和防护用 品
药师在调剂处方时应当佩戴个人卫生和防护 用品,如口罩、手套、眼镜等,确保自身安 全和防止药品污染。
遵守操作规程
记录和签名
药师应当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调剂处方,确 保调剂过程规范、准确、安全。
药师应当对调剂过程进行记录,并在处方上 签名或盖章,确保调剂责任可追溯。
特殊药品的调剂和使用要求
处方调配是指药师根据审核合格的处方,进行 药品调配,并指导患者合理用药的行为。
处方管理办法课件PPT课件

• 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 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 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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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的开具
• 第三十七条 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 “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 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 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可编辑课件
处方的开具
• 第三十四条 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 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 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可编辑课件
处方的开具
•
第三十五条 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
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
(一) 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
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
(二) 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身份证明文件;
•
(三) 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可编辑课件
处方的开具
• 第二十二条 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 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 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 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可编辑课件
处方的开具
•
第二十三条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
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
•
(三) 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
(四) 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
(五) 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
(六) 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
配伍禁忌;
•
(七) 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可编辑课件
处方的开具
• 第三十六条 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 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 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可编辑课件
处方的开具
• 第三十七条 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 “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 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 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可编辑课件
处方的开具
• 第三十四条 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 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 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可编辑课件
处方的开具
•
第三十五条 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
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
(一) 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
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
(二) 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身份证明文件;
•
(三) 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可编辑课件
处方的开具
• 第二十二条 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 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 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 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可编辑课件
处方的开具
•
第二十三条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
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
•
(三) 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
(四) 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
(五) 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
(六) 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
配伍禁忌;
•
(七) 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可编辑课件
处方的开具
• 第三十六条 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 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 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处方管理办法》培训课件

《处方管理办法》培训 课件
汇报人: 2024-01-01
目录
• 处方管理概述 • 处方权与处方开具 • 处方审核与调配 • 处方保存与销毁 • 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 • 总结回顾与展望未来
处方管理概述
01
处方定义与作用
处方定义
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 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 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该目录规定了国家基本药物的品种和剂型,对于指导医生合理用药 、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处方权与处方开具
02
处方权获取与行使
处方权获取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 方权。
处方权行使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 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 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特殊情况下处方开具
超说明书用药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
医师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 理用药原则,根据病情变化、可评估 的患者用药后的获益与风险等情况开 具超说明书用药处方。
医师应当遵循《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开具麻醉药品 和精神药品处方。
抗菌药物使用
医师应当严格掌握抗菌药物使用的适 应症和禁忌症,根据抗菌药物分级管 理原则开具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 。
处方作用
处方是医生对病人用药的书面文件,是药剂人员调配药品的依据,具有法律、 技术、经济责任。
处方管理重要性
01
02
03
提高医疗质量
规范的处方管理能够确保 医生开具的处方合理、安 全、有效,从而提高医疗 质量。
汇报人: 2024-01-01
目录
• 处方管理概述 • 处方权与处方开具 • 处方审核与调配 • 处方保存与销毁 • 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 • 总结回顾与展望未来
处方管理概述
01
处方定义与作用
处方定义
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 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 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该目录规定了国家基本药物的品种和剂型,对于指导医生合理用药 、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处方权与处方开具
02
处方权获取与行使
处方权获取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 方权。
处方权行使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 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 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特殊情况下处方开具
超说明书用药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
医师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 理用药原则,根据病情变化、可评估 的患者用药后的获益与风险等情况开 具超说明书用药处方。
医师应当遵循《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开具麻醉药品 和精神药品处方。
抗菌药物使用
医师应当严格掌握抗菌药物使用的适 应症和禁忌症,根据抗菌药物分级管 理原则开具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 。
处方作用
处方是医生对病人用药的书面文件,是药剂人员调配药品的依据,具有法律、 技术、经济责任。
处方管理重要性
01
02
03
提高医疗质量
规范的处方管理能够确保 医生开具的处方合理、安 全、有效,从而提高医疗 质量。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PPT课件

2024/10/16
17
内容
相关概念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常见品种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处方管理办法》 不合理处方示例
2024/10/16
18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2005年11月14日发布并实施
2024/10/16
3. 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 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 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4. 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 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 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 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2024/10/16
32
第五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 神药品的安全管理
7. 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 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 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 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 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2024/10/16
34
第五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安全管理
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 品丢失或被盗、被抢的
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 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27
第四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调配和使用
8. 医疗机构应当为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的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
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或者由医
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
医疗机构应当为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精神药品的 患者建立随诊或者复诊制度,并将随诊或者复诊情况记 入病历。
19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管理规定》
共5章33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三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 第四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配和使用 第五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
毒麻药品的培训PPT课件

5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 九、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由医疗机构 按照规定的样式统一印制。
❖ 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 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 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 量。
❖ 十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7日用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 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 五、医疗机构应当要求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 类精神药品的患者每4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 六、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带出医 疗机构外使用时,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患者或者其代办 人出示下列材料后方可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
❖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 ❖ (三)代办人员身份证明。 ❖ 医疗机构应当在患者门诊病历中留存代办人员身份证明
▪ 一、患者所拥有的权利:
▪ (一)有在医师、药师指导下获得药品的权利;
▪ (二)有从医师、药师、护师处获得麻醉和精神药品正确、 安全、有效使用和保存常识的权利;
▪ (三)有委托亲属或者监护人代领麻醉药品的权利;
▪ (四)权利受侵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
▪ 受理投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9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复印件。
4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 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 ❖ (一)前记: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患者姓
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门诊病历号、 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名编号、科别、 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 (二)正文:病情及诊断;以Rp或者R标示,分 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 (三)后记:医师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 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 八、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 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麻”、“精 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 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 九、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由医疗机构 按照规定的样式统一印制。
❖ 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 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 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 量。
❖ 十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7日用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 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 五、医疗机构应当要求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 类精神药品的患者每4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 六、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带出医 疗机构外使用时,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患者或者其代办 人出示下列材料后方可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
❖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 ❖ (三)代办人员身份证明。 ❖ 医疗机构应当在患者门诊病历中留存代办人员身份证明
▪ 一、患者所拥有的权利:
▪ (一)有在医师、药师指导下获得药品的权利;
▪ (二)有从医师、药师、护师处获得麻醉和精神药品正确、 安全、有效使用和保存常识的权利;
▪ (三)有委托亲属或者监护人代领麻醉药品的权利;
▪ (四)权利受侵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
▪ 受理投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9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复印件。
4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 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 ❖ (一)前记: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患者姓
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门诊病历号、 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名编号、科别、 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 (二)正文:病情及诊断;以Rp或者R标示,分 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 (三)后记:医师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 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 八、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 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麻”、“精 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 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
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培训PPT课件

(4)门急诊癌症患者每3个月要复诊或者随诊一 次。
2、门急诊非癌症疼痛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 神药品处方剂量规定。
(1)剂量规定: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 常用量。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控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 超过7日常用量。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 超过3日常用量。
11
(2)门急诊非癌症患者的疼痛,麻醉药品和第一 类精神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应当每天开具,不管是癌症患者还是非癌症患者 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4、既适合门诊又适合住院病人:
(1)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 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 用量可以适当延长,但医生应当注明理由。
3日常用量
门(急诊)【癌症或中重度慢性患者】
麻醉、精一
注射剂
控缓释制剂 其它剂型
每张处方量 3日常用量 15日常用量 7日常用量
住院【普通】
麻醉、精一
注射剂
控缓释制剂 其它剂型
每张处方用量 逐日开具,1日常用量
盐酸二氢埃托啡 处方为一次常用量,限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
盐酸哌替啶
处方为一次常用量,限医疗机构内使用 13
-《知情同意书》 - 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 患者户籍、身份证或其他相关有效身份 证明复 印件 - 患者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
(2)为门急诊癌症病人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 精神药品处方的剂量规定
A、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 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B、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C、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14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要求 1.书写完整(处方不得缺项)。 2.诊断要书写清楚用于镇咳或镇痛。 3.空白处要划斜线。 4.处方不得涂改,如涂改须再签名并注明日期。 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医生签名,绝对不允许代签 6.癌症病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超过常用量 必须写明理由,并再次签名。 7.用法用量一定要写清楚,如给药途径、术中用、泵入 8.不得用商品名开处方。 9.身份证号码必须写患者本人的,不得随意编写。 10.不得同时开具多张同一药品处方交给患者。
2、门急诊非癌症疼痛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 神药品处方剂量规定。
(1)剂量规定: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 常用量。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控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 超过7日常用量。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 超过3日常用量。
11
(2)门急诊非癌症患者的疼痛,麻醉药品和第一 类精神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应当每天开具,不管是癌症患者还是非癌症患者 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4、既适合门诊又适合住院病人:
(1)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 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 用量可以适当延长,但医生应当注明理由。
3日常用量
门(急诊)【癌症或中重度慢性患者】
麻醉、精一
注射剂
控缓释制剂 其它剂型
每张处方量 3日常用量 15日常用量 7日常用量
住院【普通】
麻醉、精一
注射剂
控缓释制剂 其它剂型
每张处方用量 逐日开具,1日常用量
盐酸二氢埃托啡 处方为一次常用量,限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
盐酸哌替啶
处方为一次常用量,限医疗机构内使用 13
-《知情同意书》 - 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 患者户籍、身份证或其他相关有效身份 证明复 印件 - 患者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
(2)为门急诊癌症病人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 精神药品处方的剂量规定
A、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 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B、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C、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14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要求 1.书写完整(处方不得缺项)。 2.诊断要书写清楚用于镇咳或镇痛。 3.空白处要划斜线。 4.处方不得涂改,如涂改须再签名并注明日期。 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医生签名,绝对不允许代签 6.癌症病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超过常用量 必须写明理由,并再次签名。 7.用法用量一定要写清楚,如给药途径、术中用、泵入 8.不得用商品名开处方。 9.身份证号码必须写患者本人的,不得随意编写。 10.不得同时开具多张同一药品处方交给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