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餐饮管理细则
大学食堂伙食管理制度细则

大学食堂伙食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食堂的伙食管理,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和健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大学食堂伙食管理应遵循“安全、营养、卫生、合理”的原则,积极营造文明、健康的餐饮环境。
第三条大学食堂伙食管理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实行全程追溯、分类管理、定点采购、严格验收的制度。
第四条大学食堂伙食管理应当注重菜品营养均衡,菜单丰富多样,符合师生的膳食需求。
第五条大学食堂伙食管理应当落实员工素质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安全卫生意识。
第二章食材采购管理第六条大学食堂应建立完善的食材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进行采购。
第七条食材采购应当从正规渠道、合格供应商处购买,严格把关食品安全,确保食材无公害。
第八条食材采购应当根据实际消耗量进行合理预订,避免食材浪费。
第九条食材采购过程中,对于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应当进行严格把关,确保食材安全无害。
第十条食材采购应当建立进货验收制度,对每一批食材进行严格的检验和验收,发现异常及时退货或处理。
第三章餐饮服务管理第十一条大学食堂餐饮服务应当以师生需求为导向,合理设置菜品种类、价格和用餐时间。
第十二条大学食堂餐饮服务应当保障服务质量,提供专业、及时、热情的服务。
第十三条大学食堂餐饮服务应当加强餐桌卫生管理,定期对餐桌、餐具进行清洁消毒。
第十四条大学食堂餐饮服务应当倡导“光盘行动”,鼓励师生节约粮食,防止浪费。
第十五条大学食堂餐饮服务应当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及时向师生发布食品安全相关知识。
第四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大学食堂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十七条大学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档案,记录供应商信息、食材购进验收记录、食品加工记录等。
第十八条大学食堂应当制定食品留样制度,对每天的餐饮食品进行留样,便于监督检测。
第十九条大学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指导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大学高校餐饮管理制度

大学高校餐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学生饮食服务水平,营造和谐的校园餐饮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及个体经营者。
第三条餐饮服务的质量责任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职权划分见附件1。
第四条学校餐饮服务应以提供优质的、营养均衡的饮食为宗旨,努力满足师生员工的饮食需求,为其提供健康、安全的餐饮服务。
第五条学校餐饮服务可根据师生员工需求,提供早餐、中餐、晚餐等餐饮服务。
所有餐饮服务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第二章餐厅管理第六条学校设立餐厅管理部门,负责全校餐饮服务的规划、监管及协调工作。
具体职权划分见附件2。
第七条学校餐厅应设立食品安全监管员,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及销售环节的监督,确保食品安全。
第八条学校餐厅应定期对食品安全进行检测,并定期公布检测结果。
第九条学校餐厅应配备专业的厨师和服务员,提供高品质的餐饮服务。
第十条学校餐厅应制定详细的菜单,提供多样化、营养丰富的餐饮服务。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所有食品供应商必须合法注册,食品采购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来操作。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监管员应定期对食品供应商进行核查,并及时报告审核结果。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监管员应定期对食品安全操作流程进行检查并改进。
第十四条食品安全监管员应及时处理食品安全问题,并追查责任。
第十五条食品安全监管员应参加相关培训,提升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十六条学校餐厅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对餐厅内部、用餐器具、桌椅等设施进行清洁消毒。
第十七条学校餐厅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以免传染疾病。
第十八条学校餐厅应配备清洁、整洁的服务员制服,确保服务员形象整洁。
第十九条学校餐厅应定期进行厨房卫生检查,确保厨房卫生符合卫生标准。
第二十条学校餐厅应设立健康顾问,对学生员工提供健康饮食建议。
第五章投诉处理第二十一条学校餐厅应设立投诉处理部门,负责接受师生员工的投诉,并及时处理。
学校餐厅日常管理奖惩细则范文(三篇)

学校餐厅日常管理奖惩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餐厅的日常管理,维护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和餐厅秩序,特制定本奖惩细则。
第二条餐厅是学校师生就餐的场所,餐厅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提供健康、安全、卫生的餐饮服务。
第三条学校餐厅的管理奖惩针对餐厅员工和顾客两方面。
第二章:员工管理奖惩第四条餐厅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1. 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出勤,不得私自离岗,迟到早退者将面临警告、扣除工资、停职等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开除。
2. 必须穿着整齐、干净的工作服上岗,不得擅自更换或者穿插其他服装,违者将受到口头警告、扣除工资等处罚。
3. 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如发现违规行为将面临警告、停职、降职乃至开除等处罚。
4. 必须礼貌待客,不得对顾客进行侮辱、辱骂、威胁等行为,如有违反将受到口头警告、停职等处罚。
5. 不得接受顾客的毛骨悚然的要求和以小恶意损坏食品、餐具等私自实施杂物行为,如发现违反将受到口头警告、扣除工资等处罚。
第五条员工管理奖励措施:1. 工作表现良好、积极主动服务、经常接受客户表扬的员工,将获得奖金、荣誉称号等奖励。
2. 定期组织培训课程,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参与培训的员工将获得学习证书、培训费用报销等奖励。
3. 连续一个考核周期内无违规行为的员工将获得奖金、表彰信等奖励。
4. 员工提出有效的管理改进建议,获得采纳并实施的,将获得奖金、荣誉称号等奖励。
第六条员工管理惩罚措施:1. 违反工作纪律、频繁缺勤、迟到早退的员工,将受到警告、扣除工资、停职等处罚。
2. 对于在工作中涉嫌窃取食物、损坏餐具等行为的员工,一经核实将立即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3. 擅自将食品内外销售、与顾客勾结共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的员工,将立即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顾客管理奖惩第七条学校餐厅的顾客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将食物、餐具、餐巾纸等带离餐厅,如有违反将受到口头警告、服务中断等处罚。
大学食堂餐饮服务管理制度

大学食堂餐饮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食堂餐饮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食品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大学食堂餐饮服务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大学相关规章制度。
第三条大学食堂餐饮服务应坚持“食安第一、服务至上、合理定价、精益求精”的原则,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大学食堂餐饮服务由学校指定的负责人统一管理,负责制定餐饮服务的管理规定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餐饮服务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五条大学食堂餐饮服务设立管理机构,由校领导掌握大学食堂餐饮服务的实际情况和管理情况。
第六条大学食堂餐饮服务应有专门的负责人,负责全面统筹、指导和管理餐饮服务工作。
第七条大学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第八条大学食堂餐饮服务管理机构应设立监督检查组织,对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食品采购和加工第九条大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应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可靠,按照食品安全标准采购。
第十条大学食堂餐饮服务应建立食品采购清单和进货验收记录,做好食品的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大学食堂餐饮服务应建立合理的食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食品新鲜、干净、整洁。
第十二条大学食堂餐饮服务应对食品加工过程进行监控,保证加工过程卫生、员工操作规范。
第四章食品卫生和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大学食堂餐饮服务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卫生和安全进行监控。
第十四条大学食堂餐饮服务应配备专业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监督食品卫生安全。
第十五条大学食堂餐饮服务应设立食品安全标准、操作规程和紧急处理预案,保障学生用餐安全。
第十六条大学食堂餐饮服务应建立食品安全档案,记录食品安全检测、食品卫生抽检结果。
第五章服务质量管理第十七条大学食堂餐饮服务应制定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建立顾客满意度调查机制,及时处理投诉。
第十八条大学食堂餐饮服务应培训员工,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提高服务质量。
学校餐厅日常管理奖惩细则(4篇)

学校餐厅日常管理奖惩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餐厅的日常管理,提供高质量的餐饮服务,保障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学校餐厅是学校的重要部门,负责为师生员工提供伙食服务,并承担着饮食安全、营养均衡等多重责任。
第三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学校餐厅的日常管理、员工行为规范、投诉处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具体事项。
第四条学校餐厅应按照国家有关餐饮服务的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餐厅运作,保证师生员工的合理饮食需求。
第五条学校餐厅应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推动餐厅的持续发展。
第二章餐厅员工的行为规范第六条餐厅员工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积极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七条餐厅员工应按照餐厅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工作,严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离岗。
第八条餐厅员工应持有相关健康证明,定期接受健康检查,确保自身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第九条餐厅员工应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调配餐饮物品,不得私自接受回扣或收受贿赂。
第十条餐厅员工应保持餐厅内部的卫生整洁,定期清洁厨房设备、餐具和餐桌等。
第十一条餐厅员工应尊重师生员工的合理要求,不得有侮辱、虐待他人的行为。
第三章师生员工的权益保障第十二条学校餐厅应根据学校师生员工的实际需求提供合理饮食搭配,确保营养合理、品种丰富。
第十三条学校餐厅应配备专业的营养师,为特殊人群提供定制的饮食方案,满足其特殊需求。
第十四条学校餐厅应保持食品卫生安全,严格遵循国家卫生标准,禁止使用过期食材和病虫害食材。
第十五条学校餐厅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学校餐厅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查、追溯到位。
第十七条学校餐厅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处理师生员工的投诉,并给予合理的处理结果。
第十八条学校餐厅应定期邀请师生员工参与餐厅评估,收集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质量。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九条学校餐厅对员工的优秀表现给予嘉奖,包括荣誉证书、奖金、晋升等。
高校餐厅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高校餐厅日常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高校餐厅的管理,维护良好的就餐秩序,保障食品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餐厅环境卫生管理1. 餐厅应保持整洁卫生,地面无垃圾、油渍,桌面无食物残渣。
2. 餐厅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子和手套,保持个人卫生。
3. 餐厅应定期进行消毒,确保餐具、桌椅、厨房设备等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
4. 餐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三、就餐秩序管理1. 学生应按先后次序排队就餐,不得插队、拥挤、喧哗。
2. 学生应文明就餐,不得大声喧哗、打闹、起哄、敲打餐具、脚蹬桌凳等。
3. 学生应爱护公物,不得损坏餐具及刷卡设备,严禁将餐盘等用具带出餐厅。
4. 餐厅工作人员应做好就餐高峰期的秩序维护工作,确保就餐环境有序。
四、食品质量管理1. 餐厅应选用新鲜、优质、安全的食品原料,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有害食品。
2. 餐厅应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确保食品卫生。
3. 餐厅应定期对食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食品安全。
4. 餐厅应建立健全食品追溯体系,记录食品采购、加工、销售等信息,便于追溯和监管。
五、服务与管理1. 餐厅工作人员应热情、周到地为学生提供服务,解答学生疑问,及时解决学生反映的问题。
2. 餐厅应定期收集学生对饭菜质量、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3. 餐厅应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4. 餐厅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学生就餐安全。
六、监督与考核1. 学校应加强对餐厅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餐厅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学校应建立健全餐厅考核制度,对餐厅的服务质量、食品安全等方面进行考核。
3. 学校应定期向学生公布餐厅的考核结果,接受学生监督。
4. 学校应鼓励学生参与餐厅管理,发挥学生自治作用,共同维护良好的就餐环境。
高等学校餐厅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提高餐厅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餐饮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餐厅,包括食堂、快餐店、小吃店等。
第二章食品卫生管理第三条食品采购:餐厅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规,选择合法合规的供应商,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
第四条食品储存:餐厅应设立专用的食品储存区域,保证食品分类存放,生熟食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第五条食品加工:餐厅应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第六条食品留样:餐厅应按相关规定留样,以便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追溯。
第七条食品运输:餐厅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容器和工具运输食品,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第三章餐厅环境管理第八条餐厅环境:餐厅应保持整洁、卫生,无蝇、无鼠、无蟑螂等害虫。
第九条餐桌椅:餐厅内的餐桌椅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干净整洁。
第十条餐厅布局:餐厅布局应合理,通道畅通,便于师生就餐。
第四章餐饮服务管理第十一条服务态度:餐厅工作人员应热情、礼貌、耐心,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二条菜品质量:餐厅应保证菜品质量,做到色、香、味、形俱佳。
第十三条餐品价格:餐厅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确保价格公开、透明。
第十四条退换货:餐厅应设立退换货制度,确保师生满意。
第五章餐厅安全管理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餐厅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通道畅通。
第十六条防盗安全:餐厅应加强防盗措施,确保师生财物安全。
第十七条食品安全事件处理:餐厅应制定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十八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餐厅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餐厅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细则,旨在确保我校餐厅的食品安全、服务质量,为广大师生提供安全、卫生、舒适的餐饮环境。
高校食堂餐饮管理制度

高校食堂餐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校食堂餐饮服务行为,提高学校师生员工的就餐体验,保障食品安全和卫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校食堂的餐饮服务管理,包括食品采购、加工制作、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餐饮服务应当遵循“优质、安全、卫生、健康”的原则,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第四条餐饮服务应当合理搭配餐品种类,确保师生员工的营养平衡和口味需求。
第五条餐饮服务应当尊重学生个人需求,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
第六条高校食堂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监督检查,保障食品安全。
第七条餐饮服务负责人应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相关事务的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餐饮服务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得违法生产、销售食品。
第二章食品采购管理第九条高校食堂餐饮服务应当优先选择正规渠道采购食材,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品质。
第十条食品采购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资质和经验,对采购的食品进行严格把关。
第十一条食品采购人员应当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确保供应商的信誉和食品质量。
第十二条食品采购人员应建立食品采购档案,记录食品的来源、采购数量、价格等信息。
第十三条食品采购人员应及时处理食品质量问题,妥善处置次品和过期食品。
第十四条高校食堂应对原料进行严格检验,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第三章食品加工制作管理第十五条餐饮服务应当合理规划食品生产流程,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
第十六条厨房设施设备应当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厨师和食品加工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
第十八条餐饮服务应建立食品加工制作流程和标准化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加工的卫生和质量。
第十九条餐饮服务应当配备专业的食品加工工具和设施,确保食品加工的安全和卫生。
第二十条餐饮服务应当加强食品加工和储存的温度控制,防止食品变质和污染。
第四章餐饮服务管理第二十一条餐饮服务应当制定详尽的餐饮菜单和定价标准,公开透明,方便师生员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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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餐饮管理细则—、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沈阳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提高餐饮水平,更好的为师生生活服务,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餐饮管理细则》,是搞好我院餐饮工作的根本依据,适用于在我院承包餐饮的所有经营者。
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卫生工作是餐饮工作的首要任务,各承包经营者是本部位卫生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各经营者应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证项目经营,不得超项经营、无证经营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条:环境卫生要求(一)各承包经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确保所售食品安全,坚决杜绝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现象的发生。
(二)各经营区内在任何时间均应保持清洁,无积灰、无蜘蛛网,确保窗明几净,窗台及窗格无灰尘,餐桌、地面、墙面、玻璃无污渍、油渍,餐桌、设备摆放统一整齐、清洁干净。
(三)设备工具摆放应井然有序,各类物品必须有相对固定的位置,无杂乱感,符合卫生防疫标准。
1设备及操作工具在任何时间都应保持见本色,无灰尘、无污水、无油渍、无食物残渣,每餐后应彻底清理,杜绝污染的物质滞留于设备和工具中。
2、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
3、摆放在地面需经常冲洗或易潮湿场所的设备要垫起来摆放,其周围及下面应保持干净、干燥、无杂物。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5、所有用于食品处理区及可能接触食品的设备与工具,应由无毒、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材料制造。
不与食品接触的设备与工具,也应易于保持清洁。
6、食品接触面原则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包含存放食品的架子),因工艺要求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卫生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7、操作工具为铁质品的应保证无锈无污渍,菜刀:应每日清洗,做到光亮洁净,并用95%酒精擦拭消毒。
木质菜板应经常用刀刮除菜板上的油污、杂物,并用95%酒精全部摊匀点火消毒,消毒后立即晾放,保持清洁。
&冰箱存放食物应保证生熟分开、每周一清,做到先进先出,摆放合理。
9、做饭、菜用的铁铲、刷子、勺子、各种锅等炊具,一律不允许落地或挪作他用,并定时消毒;用具、盛器每次用后均要清洗消毒;抹布、刀、菜板、容器等要区分不同用途,生熟必须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10、抹布每日使用后都要用加洗涤剂的热水洗净,并反复刷洗且需煮沸消毒(30分钟),在保洁存放。
当抹布不见本色或残缺不全破裂、粘腻有油渍时需立即废弃。
(四)食堂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每餐后应对地面进行彻底清理,达到地面干爽、无油渍、污渍。
地面扫除口及排水岀口应安装有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
(五)卫生间应确保卫生洁具见本色、无污渍;卫生间隔断、地面、墙面干净清洁,无污渍;外露的各种管路无灰尘污渍;卫生间内严禁存放任何杂物、设施、器具。
(六)更衣场所及食品加工区域所不得设床,经营场所内严禁住人;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设施干净,严禁私建隔断。
(七)库房卫生要求。
1、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2、食品库房宜根据贮存条件的不同分别设置,并应有防止动物侵入的装置(如库房门口设防鼠板)。
3、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4、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5、库房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应能使储藏的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以利空气流通及物品的搬运,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岀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6、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第四条:食品卫生要求(一)食品餐用具清洗消毒应严格遵循一洗、二刷(用洗洁精)、三冲(必须将洗洁精冲洗干净)、四消毒、五保洁存放的步骤进行操作,否则严禁使用;餐具应采用物理消毒法,以免产生二次污染,餐具应为木质或金属等易于物理消毒的制品。
(二)食品采购时注意查看“QS'标识及保质期,应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严禁采购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
(三)食品加工人员不得加工过期、腐烂变质存在安全隐患的原料,食品销售人员不得岀售过期、腐烂变质存在安全隐患的食物。
(四)剩菜、剩饭严禁二次岀售。
(五)严禁购买、岀售过期和被污染食品及未经防疫部门检验的不合格成品及半成品。
(六)各类荤素食品在加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解剖和摘洗,对不能吃或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要彻底清除;凡洗过的菜,不得含有泥沙、杂物并乘好放置在菜架上,不允许在以后任何程序中落地。
(七)待岀售的菜肴必须根据季节保温或加防蝇罩,做好夏防蝇、冬保温。
(八)主、副食中严禁出现头发、铁丝、昆虫等脏物或杂物。
(九)盛放熟食菜肴的碗盆上严禁叠放任何器皿。
(十)各经营者应严格按照各功能间的要求进行操作,严禁各功能间交叉混合,女口:售饭口严禁食品加工等。
彳(十一)各经营者不得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使用经过许可的食品添加剂时必须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用法用量进行制作食物,有专业的称量工具、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以备检查。
(十二)各经营者所经营食品必须进行每餐不少于100克的留样,同样时间必须在48小时以上,并做好详实的记录。
第五条:个人卫生要求(一)所有食堂人员均要持两证(健康证和身份证)上岗,并定期体验。
(二)从业人员临时岀现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期间要穿戴好清洁且统一的工作衣帽,并做到“五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四)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均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先洗手消毒。
(五)在操作间内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分装食品、售菜时戴好口罩(口罩必须护住口鼻)。
(六)从业人员禁止在学院的任何区域内吸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
(七)在离开食堂或进入厕所前必须脱下工作衣帽,在外岀回来时必须洗手消毒穿戴工作衣帽方可进入食堂操作间。
(八)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九)患有皮炎及痢疾、肝病等传染性疾病,不得上岗操作。
第六条:废弃物暂存设施卫生要求。
1食品处理区及其他可能产生废弃物或垃圾的场所均应设有废弃物容器,垃圾不得过夜需当日清理。
2、废弃物容器应配有盖子,能防止有害动物的侵入、不良气味或污水的溢岀,内壁应光滑以便于清洗。
3、不允许堆积垃圾,要随时将垃圾运送到垃圾指定排放区域。
垃圾袋应封口不得破裂以免污物外溢污染环境。
4、各经营区内应设置带盖的污物处理桶,并有专人负责保洁清理。
表面应干净无污渍,有破裂或缺盖现象即应废弃。
5、泔水桶亦应外表干净无污渍,并配有盖子,当日泔水应当日清理,不得超过24小时。
〈第七条: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卫生要求。
(一)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
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尽量不使用化学药品,可使用如:防鼠板、灭蝇灯等。
(二)加工经营场所必要时可设置灭蝇设施,使用灭蝇灯的,应悬挂于距地面2m左右高度,且应与食品加工操作保持一定距离;排水沟岀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
(三)场所内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
扑灭方法应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原则。
(四)杀虫剂、杀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均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并有专人保管。
(五)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各种有毒有害物的采购及使用应有详细记录,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区域、使用量、使用及购买时间、配制浓度等。
使用后应进行复核,并按规定进行存放、保管。
三、文明服务第八条:“文明服务”应始终贯穿到每个从业人员的思想当中,并以此进行经营的各项工作。
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虚心接受师生提岀的意见及建议,严禁与师生员工发生争吵、打骂。
第九条:未经院方主管领导许可,各经营者不得擅自停业,不得违反院方规定时间经营。
第十条:各经营者之间禁止不正当竞争:严禁争吵或打斗,应做到团结友爱、互助协作、互体互谅、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本院内严禁叫买叫卖,欺行霸市。
”第十一条:各经营者应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和守法经营来获取利润,明码实价,标岀主副食品价格,严禁欺诈、缺斤少两、以劣充优等行为。
第十二条: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加工间(院方食堂管理人员除外)。
第十三条:对师生遗忘或拾到的饭卡应及时归还师生本人,或上交至学院卡务中心,严禁盗刷、多刷师生饭卡。
第十四条:经营过程中应使用文明用语。
(一)当有些学生责备卖饭慢时,应当说:“对不起,请稍等,马上就好。
”(二)当有些学生认为饭菜不符合口味时,应当说:“请你把意见写在“食堂管理意见簿” 上,我们好重新调整,改进工作。
”(三)当有个别学生出口不逊或骂人时,应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应当说:“请不要骂人,有意见请通过找院方食堂管理人员反映。
”(四)当个别学生刷卡,饭卡不显示、或无故报警时,应当说:“请再试一次。
”如再不行则说:“请到卡务中心检查一下。
”(五)当有些学生无故到食堂操作间时,应当说:“学院有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进操作间,有事请到外面谈。
”(六)当有领导或上级部门到经营区检查时,应当说:“欢迎检查指导我们的工作,有不足之处请指出,我们马上改进。
”(七)当学生在售饭口排队拥挤时,应当说:“请大家自觉排队,不要拥挤,保证大家能吃上热饭、热菜。
四、人员管理第十五条: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办理本市的“健康证”并上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经后勤服务处登记核查后,返还身份证原件。
第十六条:各从业人员,实行定员定岗管理,责任明确。
第十七条:“谁用人,谁管理。
”各经营者要管理好本经营区内人员,对触犯法律、法规,违反校规、校纪、社会公德及本细则规定的人员将给予相应处罚,同时对该经营者给予连带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