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南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河南高职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河南高职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河南高职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河南高职双师型教师是指既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又具备教学能力的一类教师。

在河南省教育厅的政策文件中,提供了河南高职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这些标准旨在帮助学校和教师理解和达到双师型教师的基本要求。

本文将探讨这些标准,以及它们对教师和学生的意义。

一、认定标准河南高职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是包含具体条件和综合评价两个方面的。

具体条件包括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参加过教师培训和获得过荣誉称号等。

综合评价包括教育教学能力、课程指导能力、教学方法和手段、教育教学夯实和创新能力等。

每个方面都有具体的评价标准,其中最重要的评价标准是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学成果,这两个方面的评价是以教师的实际教学工作为主要依据的。

二、意义河南高职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的出台,有助于提高教师教学质量和专业水平,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双师型教师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他们不仅能够传授专业知识并将其应用于实际工作,还能够采用多种灵活的教学方法让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和技能。

这符合现代化教育的要求,因为现代化教育需要教育者不仅具备专业技能,还应当具备创新意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同时,双师型教师认证也有助于改善学校教育质量和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因为双师型教师能够采用多种灵活的教学方法让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和技能,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效果。

三、结论综上所述,河南高职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的出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它提供了明确的认证标准和综合评价方法,有助于提高教师教学质量和专业水平,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因此,河南高职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进行评估,优化教师团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10•【字号】教办职成〔2024〕103号•【施行日期】2024.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103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22〕35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省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4年4月22日--5月10日。

二、申报方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职业学校应以《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1)为依据,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标准条件逐级审核推荐。

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完成相关数据填报。

系统将于4月21日开通,可以直接输入系统网址,或者登录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https:///)“网上办事”栏目访问“系统”,填报方法及流程可参考“帮助中心”栏目里面的《操作手册》。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将召开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管理员工作会议,对“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解读和系统使用进行培训,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和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分别选派1名管理员参加会议,并于4月17日之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2)发送至省认定办邮箱。

河南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河南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河南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一、引言在当前职业教育发展的背景下,双师型教师成为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关键。

为了规范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标准以确保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二、双师型教师的定义1.双师型教师是指既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又具备优秀的教学能力和方法论的教师。

2.双师型教师需要具备较高的行业经验和实践能力,能够与企业技术人员进行实际合作。

2.1 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1.具备所教学科或专业的全面知识背景。

2.掌握专业技能的基本要求,并能运用到实际教学中。

3.熟悉相关行业的最新发展和动态。

2.2 教学能力和方法论要求1.熟悉教育学和心理学等相关理论,能够灵活运用于教学实践中。

2.具备良好的教学设计和组织能力,能够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

3.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激发学生兴趣和创造力。

4.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能够与学生和企业技术人员有效地进行互动和合作。

三、河南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根据河南省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了以下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3.1 专业知识和技能认定1.拥有相关学科或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相关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3.有一定的行业从业经验,并能够将实际经验运用到教学中。

3.2 教学能力和方法论认定1.取得教育学或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参加过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培训或研修,并取得相应证书。

3.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经验,并取得较好的教学评价。

3.3 实践能力和合作能力认定1.在教学过程中与企业技术人员进行合作的实际案例。

2.获得学生和企业技术人员的认可和好评。

四、认定程序和要求4.1 申请资格与条件1.具备相关学科或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拥有相关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3.参加过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培训或研修,并取得相应证书。

4.2 申请材料的准备1.个人简历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2.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双师型”教师建设标准

“双师型”教师建设标准

“双师型”教师建设标准为做好我校“双师型”教师建设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建设等级我校“双师型”教师建设按校内专任教师和校外兼职教师两种类型,依据不同条件分别设置:高级“双师型”教师、中级“双师型”教师和初级“双师型”教师。

二、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建设标准(一)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条件1.初级“双师型”教师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同时具备下列专业实践能力条件之一:①具有本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见高职院校各专业类“双师型”教师岗位资格证书对应一览表“本专业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栏);②具有从事本专业的高级技能(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见高职院校各专业类“双师型”教师岗位资格证书对应一览表“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栏);③具有从事本专业的行业特许资格(执业资格)证书并参与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见高职院校各专业类“双师型”教师岗位资格证书对应一览表“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栏);④具有从事本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级及以上考评员资格证书;⑤近五年中有1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⑥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前3名)为企事业单位开展的各类技术研发和相关服务,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⑦本人在B类及以上赛事中获得优秀奖,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或近三年指导学生参加B类赛事取得一等奖以上;或近三年指导学生参加A类赛事取得三等奖以上(A、B类赛事依据皖教秘【2014】1号文件分类);⑧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师资培训基地组织的“双师”教师培训,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掌握相应专业的关键技能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2.中级“双师型”教师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同时具备下列专业实践能力条件之一:①具有本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见高职院校各专业类“双师型”教师岗位资格证书对应一览表“本专业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栏);②具有从事本专业的高级技能(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在近五年内,有一年以上企业(或社会)实践工作经历;③具有从事本专业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见高职院校各专业类“双师型”教师岗位资格证书对应一览表“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栏);④具有从事本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证书;⑤具有从事本专业的行业特许资格(执业资格)证书并且每年承担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1项以(见高职院校各专业类“双师型”教师岗位资格证书对应一览表“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栏);⑥有五年以上企业第一线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⑦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前3名)2项及以上为企事业单位开展的各类技术研发和相关服务,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⑧本人在B类及以上赛事中获得一等奖以上,或本人在A类赛事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或近三年指导学生参加A类赛事取得一等奖以上。

“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

“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

“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根据“国家职教二十条”有关精神,为适应学校新的发展定位与目标要求,加快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实践教学能力强、专业结构合理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专业课教师职业素养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担任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含实践教学指导课)的专任教师,具有高校教师教学系列讲师或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含兼任行政、教辅工作的专任教师),结合所承担的教学课程,能承担或指导实践教学工作,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行业职称: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行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职业资格: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相关职业技能鉴定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职业资格(含考评员)证书。

(三)企业实践(工作)经历1.近一个学年或两学期内下企业顶岗实践锻炼、带学生实践教学或为社会服务等累计1个月以上;2.近五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有在本专业企业或相近专业企业工作经历,开展实践教学效果优良。

(四)专业比赛获奖1.近五年本人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3);2.近五年参加或指导(团队项目限第一名)学生参加省部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含教学类比赛)、创新创业比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五)专业服务社会:近五年本人主持并完成1项及以上纵向或横向应用项目研究,累计到账经费理科5万元、文科2.5万元及以上,成果被行业企业或相关部门使用,效益良好。

(六)社会服务:担任省级或市级行业协会(学会)理事(会员)以上职务。

二、“双师型”教师认定范围各二级学院各专业、教研室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均可申请认定,兼任行政、教辅工作的专任教师符合条件的也可申请认定。

三、“双师型”教师岗位设置双师型教师设置两个级别岗位,具体如下:(一)一级“双师型”教师:受聘讲师或以上职务,且具有本专业实际工作对口的行业高级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包括高级考评员)证书,或具有本办法第一条认定条件中的第(四)款第1项、第2项(限获一等奖),或具有第(五)款(项目收入理科10万元、文科5万元及以上),或具有第(六)款(担任常务理事职务)情形。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继续认定中等职业教育专家、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继续认定中等职业教育专家、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继续认定中等职业教育专家、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6.11.10•【字号】教职成[2006]716号•【施行日期】2006.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继续认定中等职业教育专家、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6〕716号)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20号)的精神和《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培训骨干教师“221工程”实施方案》(教职字[2000]147号)的安排,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专家、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认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开展认定中等职业教育专家、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工作,进一步形成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合理的师资梯队,提升教师和管理干部的整体素质,努力提高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水平。

二、推荐名额、范围和条件拟认定教育专家20名、学科带头人170名、骨干教师720名。

推荐名额分配主要依据教师队伍规模,名额分配见附件1。

推荐人选必须从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管理干部中产生。

推荐人选必须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工作;原则上参加过省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或管理干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一)教育专家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办学理念,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向,学校规模大,办学质量高,成效突出,本人和学校曾受过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表彰,在全省乃至全国职业教育界有较大影响,所在学校是国家级重点学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学校领导管理工作6年以上;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高职院校 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高职院校 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方案1.引言1.1 概述在现代高等教育中,双师型教师成为了教育改革的热门话题。

作为一种新型的教育模式,双师型教师是指既具备专业教学知识与技能,又拥有实际工作经验的教师。

他们不仅能够传授丰富的理论知识,还能够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为学生提供实际的指导和建议。

双师型教师的出现,旨在解决传统高等教育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传统的教育模式往往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但缺乏实际操作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而双师型教师的引入,可以弥补这一不足,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

对于高职院校而言,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优秀人才是其努力的方向。

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工作实施方案,旨在鼓励和推动高职院校注重实践能力培养,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的需要。

通过认定双师型教师,学校能够建立一支符合实际要求的教师队伍,提升教学质量和学生的综合能力。

本文将以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方案为基础,探讨双师型教师的定义、背景和意义,并就实施双师型教师认定的要点进行深入分析。

最后,文章将展望双师型教师认定的效果,并对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展望。

通过本文的阐述,旨在为高职院校的教育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促进教育领域的进步和发展。

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在引言部分,首先对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概述进行了介绍,说明了本文讨论的主要内容。

接着,给出了文章的整体结构,即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并说明了每个部分所要讨论的内容。

最后,明确了本文的目的,即分析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实施方案。

正文部分分为两个小节,分别是双师型教师的定义和双师型教师认定的背景和意义。

在第一小节中,对双师型教师的定义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包括他们的特点和要求。

在第二小节中,阐述了双师型教师认定的背景和意义,说明了为什么高职院校需要进行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并分析了这种模式对学生和教师的意义和影响。

在结论部分,首先总结了实施双师型教师认定的要点,包括认定标准和流程等方面。

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

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

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XXX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培养既有较高理论水平又有较强实践能力的双师型教师,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工作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各专业教师均可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

第三条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工作,由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第四条学校设置A类、B类两档师型教师资格。

第五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每年认定一次。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六条各专业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认定为双师型教师:1.具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除外)。

2.具有行业特许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证书。

3.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

4.近5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事情的经历。

5.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课题,成果已被企业使用,达到同行业中先进水平。

6.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扶植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事情,成果已被学校使用,达到同类院校中先进水平。

第七条A、B类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1.具有本办法第六条第1-2项条件中任一项者,可认定为A类双师型教师。

2.具有本举措第六条第3-6项条件中任一项者,可认定为B类双师型教师。

第三章认定程序第八条具备双师型教师条件者,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申请认定:1.个人申请。

符合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者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教学单位审核。

2.教学单元初审。

申请人所在教学单元对申请人的申请表及提交的支撑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申请人相关材料报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公室审核。

3.学校审定。

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各教学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

第四章培养、聘用与激励第九条各教学单元应充分发挥学校已有资源增强双师型教师培养事情,通过以老带新从事使用性研究、技术开发与服务,积极鼓励教师到企事业单元挂职锻炼、参加专业技能培训、考取本专业执业资格等方式和途径,提升实践教学能力,切实进步各专业双师型教师比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河南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实施细则
2016河南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为更好地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特制订《2016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一、认定对象
全省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不含技工学校)从事专业课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兼任、转任专业课的文化课教师,应以专业课教师身份参加认定)。

二、认定条件
参加“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的教师,需同时具备教育教学、专业技能、专业实践条件:
(一)教育教学条件
参加“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的教师,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掌握教育教学规律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经验和实际动手能力,在中等职业学校担任教学工作,近3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

3.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及以上教师资格。

4.具有教师系列初级(助理讲师、中教二级或二级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专业技能条件
参加“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的教师,除具备上述条件之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与从教专业相同或相近的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包括参加国家专业技术职务以考代评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
术职务);或者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
与从教专业相同或相近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取得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职业资格鉴定管理机构核准的、与从教专业相同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之内;或者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与从教专业相同的执业资格证书
且在注册有效期内。

2.近5年内获得省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专业实践技能比赛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3.近5年内指导学生参加省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中获得市级一等奖
或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

(三)专业实践条件
参加“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的人员,在申请参加“双师型”教师认定报名之日前5年内,需参加专业实践且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每2年在企业参加不少于2个月的与所教专业相关的专业实践(包括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生产岗位顶岗工作、参与企
业产品开发或技术改造、在企业指导学生顶岗实习或在企业兼职等)。

实践企业须在当地或国内省内有较大影响力,或与学校签订校企合
作协议的企业(需提供同时加盖企业和学校公章的证明)。

2.参加省辖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累计不少于360学时(或在企业培训学习不少
于240学时)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3.参加国家级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取得结业证书。

4.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项目,取得结业证书。

5.近5年中有2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生产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需提供同时加盖企业和学校公章的证明)。

6.获得市、省级或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或获得专利。

注:相关认定要求、证书说明、审核要求等情况请参考《关于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审核工作的说明》,可登录“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在“教师信息管理”栏目中查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