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的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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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的办事指南
日期:
2015/10/27
一、事项名称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
二、设定依据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及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财会〔2013〕9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财会〔2013〕50号)
三、申请条件
(一)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
(二)凡持有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红色封面,没有“二维码”)的持证人员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换证;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蓝色封面,有“二维码”)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持证人员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换证。
(三)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自领取之日起计算,6年内有效。
四、办理材料
(一)《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的规定,会计人员应在换证前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学分(会计人员可登录“广州财政”网,在“办事大厅—业务办理—继续教育”栏目查询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及参加学习)。
(二)换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对于因遗失补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按遗失补办的程序办理,应当按规定先履行公告程序后再申请补办证书。
(四)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及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财会〔2013〕9号)的规定,旧版资格证书样式自2019年7月1日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