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的办事指南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的办事指南

日期:

2015/10/27

一、事项名称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

二、设定依据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及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财会〔2013〕9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财会〔2013〕50号)

三、申请条件

(一)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

(二)凡持有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红色封面,没有“二维码”)的持证人员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换证;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蓝色封面,有“二维码”)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持证人员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换证。

(三)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自领取之日起计算,6年内有效。

四、办理材料

(一)《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的规定,会计人员应在换证前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学分(会计人员可登录“广州财政”网,在“办事大厅—业务办理—继续教育”栏目查询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及参加学习)。

(二)换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对于因遗失补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按遗失补办的程序办理,应当按规定先履行公告程序后再申请补办证书。

(四)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及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财会〔2013〕9号)的规定,旧版资格证书样式自2019年7月1日起作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