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编码规则
放射源基本常识

放射与防护基本常识一、引言“放射性”这个词听上去有些令人胆战心惊,现在有人是谈核色变,放射性有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可怕”?在我们的生产、生活中放射性又是如何得到应用的呢?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开始对放射性以及放射源的应用与防护进行认识和学习。
埃及金字塔“法老的咒语”故事神秘的埃及金字塔,吸引着各国的考古学家。
一直以来,传言古埃及法老在金字塔中下了毒咒,擅闯入金字塔的人会中毒咒送命。
1922年,多名考古学家发掘杜唐卡门法老陵墓,其后离奇死亡。
一时间,神奇的"咒语"让古老的金字塔再次披上了神秘的面纱!难道法老的"咒语"真的显灵了?最终,加拿大和埃及的室内环境专家破解了这个困扰人们近80年的毒咒之谜。
"凶手"是放射性物质--氡气,这种令人致命的氡气是建筑金字塔石块及泥土内所含的衰变铀元素释放出来。
他们发现是金字塔含有大量具有危险程度的氡气,令接触者患肺癌而死亡。
室内环境专家巴克斯特表示:"是高含量氡气损害了当年埃及考古学家的健康。
换而言之,那些被"咒语"不幸言中的考古学家,是受了墓穴内大量的核辐射而死亡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内照射。
专家研究发现,含氡气最高的三处古埃及建筑,依次序是开罗以南的沙喀姆喀特金字塔、阿比斯隧道及萨拉比尤姆陵墓。
现在家庭装修,如果屋里用的大理石较多,在装修后要将窗子打开通风。
3 / 35"法老的咒语"之谜已被解开,但人类受核辐射的威胁依然存在。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放射性物质的应用给人类带来了利益,但人类如果使用不当的话,将会使自身遭受伤害。
所以,我们在倡导世界和平使用核能的同时,自身也要正确认识核辐射,对日常生活中的放射防护知识有所掌握,这对现在和将来都将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露事故1986年切尔诺贝利发生了核泄露事故,那次事故给人类带来的灾难至今还在延续。
放射源编码格式

附一:放射源编码格式放射源编码由12位数字和字母组成,其中:第1-2位:国内生产的放射源,为生产单位代码,用两位数字表示,详见表三;国外生产的,为生产国家代码,用两位字母表示,详见表四。
第3-4位:为出厂年份,用年份后2位数字表示。
如2004年出厂的放射源,则填写04。
放射源于2005年1月1日前出厂且年份不清楚的,填写NN。
第5-6位:为核素代码,常见核素代码见表一。
2005年1月1日前出厂的放射源且本项不清楚的,填写NN。
第7-11位:为产品序列号。
第12位:出厂时放射源类别。
分为1、2、3、4、5类源,分别填写1、2、3、4、5,不清楚的填写N。
常见放射源分类简表见表五。
例:1.生产单位排定产品序列号时,应按出厂年份和核素类别分类后,再排定顺序。
如: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2005年生产的Cs-137放射源,由生产单位分配产品序列号为00001,出厂时为3类放射源,则其编码为: 0405CS000013;该厂2005年生产的Po-210放射源,由生产单位分配产品序列号为00001,出厂时为3类放射源,则其编码为: 0405PO000013。
2. 对于2004年12月31日(含)以前生产的放射源,各省排序时,可不再区分出厂年份、核素和生产单位(生产国),而将所有放射源统一排序。
如:2003年从美国进口的Co-60放射源,在北京使用,如果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在分配的“00001-05000”号段内为其排定序列号为00001,出厂时为4类放射源,则其编码为:US03CO000014;2002年北京原子高科核技术应用股份有限公司出厂的Cs-137放射源,在北京使用,如果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在分配的“00001-05000”号段内为其排定序列号为00002,出厂时为4类放射源,则其编码为: 0102CS000024。
附二:放射源编码卡格式1. 字体均为五号宋体,应为刻印,不得手写。
2. 编码卡材料要适合存档和长期保存,建议使用金属或PVC磁卡材质。
放射源编码

放射源编码
放射源编码是放射性发射物质的标准标识符,主要用于识别放射源的类型、组合、形
式和激发状态。
它是根据放射性源的性质和放射安全管理的要求,结合国家有关标准条款
形成的核素和放射体的编号系统。
放射源编码由四码组成,包括生成源编码、物理形态编码、放射种类编码和激发状态
编码。
前三码共同组成放射源基本特性,指明放射源是何种核素、以何种形态存在、以及
放射性物质的类型。
最后一码是激发状态编码,表明放射性物质的最终形态、特征和激发
状态。
通常,放射源编码以数字和字母的组合来表示,数字表示每一码的类别和序号,字母
表示各码所对应的基本内容。
一般来说,生成源编码有一位或者多位数字和字母组成,物
理形态编码仅由一位数字组成,激发状态编码有一位以上的字母组合,放射种类编码有一
位或者多位数字组成。
放射源编码是放射性源的基本描述,是对放射性源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
它如下表示:例如,如果某放射源是以粉尘形态的α核素,其编码可以表示为“4-A-0”。
4代表α核素,A代表其形态为粉尘,0代表激发状态。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doc17)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的监督管理,促进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应用,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转让、进出口放射性同位素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放射性同位素包括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第三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公安、卫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有关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实行分类管理。
根据放射源、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具体分类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将射线装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具体分类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章许可和备案第五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取得许可证。
第六条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和使用Ⅰ类放射源、销售和使用Ⅰ类射线装置的单位的许可证,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前款规定之外的单位的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向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颁发许可证前,应当将申请材料印送其行业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批颁发许可证的情况通报同级公安部门、卫生主管部门。
第七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所从事的生产、销售、使用活动规模相适应的,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防护知识及健康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职业卫生标准和安全防护要求的场所、设施和设备;(三)有专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兼职安全和防护管理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四)有健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辐射事故应急措施;(五)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放射源及射线装置日常管理要求

放射源及射线装置日常管理要求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4.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分类办法5.《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暂行规定》一、项目审批(一)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1、分类管理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核技术应用项目,不论投资主体、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投资规模,都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1)申请领取许可证的辐射工作单位从事下列活动的,应当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①、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制备 PET用放射性药物的除外);②、使用Ⅰ类放射源的(医疗使用的除外);③、销售(含建造)、使用Ⅰ类射线装置的;④、新建、改建、扩建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
(2)申请领取许可证的辐射工作单位从事下列活动的,应当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①、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②、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放射源的;③、使用Ⅱ类、Ⅲ类、Ⅳ类放射源的;④、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的;⑤、生产、销售、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的;⑥、新建、改建、扩建乙级、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
(3)、申请领取许可证的辐射工作单位从事下列活动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①、销售、使用Ⅴ类放射源的;②、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2、审批条件①、项目建设是否满足实践正当性的原则。
②、项目是否满足 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或其它有关专项标准中规定的公众和职业人员照射剂量限值的规定。
③、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与所从事的辐射工作相适应的拟建场所、设施和装备(包括放射源贮源库和放射性废物暂存间)。
④、是否配备合格的专(兼)职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制定了辐射安全规章制度、环境风险防范、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相应的监测计划。
⑤、辐射工作人员是否有辐射环境安全培训计划,具备相应的防护知识、且无职业禁忌症。
放射源编码卡编码规则

放射源编码卡编码规则以下是 6 条关于放射源编码卡编码规则的内容:1. 嘿,你知道吗?放射源编码卡的编码规则呀,就好比是给每一个放射源都取了个独一无二的名字呢!就好比每个人都有自己特别的名字一样。
比如说,某个放射源的编码是“123ABC”,那这就是它的专属标识啦!以后找它就靠这个编码,多方便呀!这规则是不是超级重要?2. 哇塞,放射源编码卡的编码规则呀,那可是有一套严谨的体系呢!就像搭积木一样,每一块都有它固定的位置和作用。
比如通过特定的数字和字母组合,就能准确找到对应的放射源。
就像你在茫茫人海中能一下子认出你的好朋友一样,神奇吧!你难道不想深入了解一下?3. 嘿呀,放射源编码卡编码规则可不是随便定的哟!它就像是一个精确的导航仪,指引着我们正确识别和管理放射源呢!比如说根据编码的前几位能知道放射源的类型,后面几位又有其他的含义。
这不就跟我们根据地图找路一样嘛,走错了可不行呀!难道你不觉得这规则很厉害吗?4. 哎呀,放射源编码卡编码规则啊,那真的是特别讲究呢!就好像是为放射源量身定制的礼服一样。
比如不同地区的放射源编码有一定规律,这就好比各个地区有自己独特的文化。
这么一解释是不是容易理解多了?你说这规则妙不妙?5. 嘿,放射源编码卡的编码规则可是非常有意义的哦!它就像一个神秘的密码,解开就能了解放射源的秘密。
好比你知道了一个密码能打开一个宝藏盒子呢!比如说某个特定的编码代表特定的用途。
这样是不是特别有趣呀?6. 哇哦,放射源编码卡编码规则呀,是保证放射源安全和有序管理的关键呢!就像火车轨道一样,让一切都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比如编码中的某些信息能提示其潜在危险程度。
这规则是不是至关重要哇!我的观点结论就是:放射源编码卡编码规则太重要了,必须得认真了解和遵守呀!。
放射源申报登记表填报技术规定

放射源申报登记表填报技术规定一、填报须知1、填报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一律用汉字(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可用本民族文字填报,同时用汉字填报一份)。
2、必须用钢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要求书写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3、表中的数据填写格式:有N的按N后面的数字长度填写,如N3则表示最多填写3位整数,N8.2表示最多填8位整数2位小数;有C的可以填写汉字或字母、字符、数字混合,C8表示最多填入8个汉字或16个字母、字符、数字混合。
活度的指数部分用字符E表示,例如:某一核素的总活度为2.56×1011,填报时填写为2.56E+11。
4、本表一式三份,申报单位、设区的市级和省级环境保护局各存一份。
二、首页填报技术说明1、〈申报登记代码〉由12位数字码表示。
前1-6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99)•规定填写。
第7-8位是本单位所属行业的行业代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94)”填报。
第9-12位是由各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为企事业单位编的顺序码。
2、〈变更或申报年度〉由4位数字表示申报登记或变更事项发生的年度。
3、〈申报单位详细名称〉按照企事业单位的公章详细填写,不能填写简称。
4、〈申报单位法人代码〉代码标识在“企业法人代码证书”、“事业法人代码证书”、“机关法人代码证书”和“社团法人代码证书”上。
5、〈法定代表人〉填入申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6、〈开业年份〉指申报单位最早的开业年份。
7、〈申报单位地址〉按企事业单位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地(市、州、盟)、县(市、旗、区)及街道名称、门牌号码等详细填写。
8、〈地区代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99)填写。
9、〈变更原因代码〉首次申报不涉及。
以后如有变更,代码另发。
10、〈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放射防护设施验收〉、〈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这三项指标主要是指申报单位是否依法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手续。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9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公布 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的监督管理,促进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应用,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转让、进出口放射性同位素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放射性同位素包括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第三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公安、卫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有关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国家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实行分类管理。
根据放射源、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具体分类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将射线装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具体分类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章 许可和备案第五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取得许可证。
第六条 除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制备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用放射性药物自用的单位外,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和使用Ⅰ类放射源、销售和使用Ⅰ类射线装置的单位的许可证,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除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的许可证外,其他单位的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向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颁发许可证前,应当将申请材料印送其行业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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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放射源编码规则
一、本规则所称放射源均指密封放射源,但不包括用于医学治疗中植入人体的种子源。
二、半衰期大于或等于60天的放射源(以下简称放射源)必须按照本规则编12位编码,半衰期小于60天的放射源可以不编码。
常见核素半衰期见表一。
三、生产单位包括生产放射源的单位和利用放射性物质加工或分装放射源的单位。
涉源单位是指从事放射源生产、进口、出口、销售、使用、贮存等业务且拥有放射源的单位。
四、放射源编码由12位数字和字母组成,分别表示生产单位(或生产国)、出厂年份、核素代码、产品序列号、放射源类别等内容,详见附一。
每个放射源具有唯一编码,同一编码不得重复使用。
五、放射源编码要填入放射源编码卡。
对于放射源与包装容器或含放射源仪器设备永久固定在一起的,放射源编码卡应固定在容器或设备的明显位置;对于放射源与包装容器或含放射源仪器设备不固定在一起的,在装有放射源的容器或设备的明显位置应设插槽,放射源编码卡插入插槽内。
放射源编码卡必须伴随放射源从生产到处置的全过程,放射源发生转移时,“放射源编码卡”必须随放射源共同转移。
放射源编码卡的格式见附二。
六、对于2005年1月1日后国内生产的所有放射源,由国内生产单位依据本编码规则编制12位编码,并如实填写放射源编码卡。
产品序列号应按照出厂年份和核素分类排序。
编码应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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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于2005年1月1日后从国外进口的所有放射源,放射源进口单位到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口备案手续时,申领放射源编码,并如实填写放射源编码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编码规则进行编码,产品序列号应按照出厂年份和核素分类排序。
八、对于2004年12月31日以前国内生产或国外进口的所有放射源,由各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编码规则和序列号分配表(表二)进行编码,所有放射源产品序列号统一排序。
产品序列号不够使用时,可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涉源单位自2004年9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向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编码,并如实填写放射源编码卡。
放射源已按本规则进行编码的,不得再次申请编码。
九、涉源单位在申领编码时应如实提供放射源生产单位(生产国)、核素、出厂日期、出厂活度等必要资料,并对编码卡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放射源被处置或由生产单位回收或返回原出口国的,处置单位或生产单位或负责办理废源返回出口国手续的单位应在30日之内向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编码注销手续。
十一、表一未列出的核素,由编码单位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素代码。
十二、表三未列出代码的国内生产单位应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单位代码。
十三、国家或地区代码未在表四列出的,可查阅国家标准《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GB/T 2659-2000)。
附一放射源编码格式
附二放射源编码卡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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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
放射源编码格式
放射源编码由12位数字和字母组成,其中:
第1-2位:国内生产的放射源,为生产单位代码,用两位数字表示,详见表三;国外生产的,为生产国家代码,用两位字母表示,详见表四。
第3-4位:为出厂年份,用年份后2位数字表示。
如2004年出厂的放射源,则填写04。
放射源于2005年1月1日前出厂且年份不清楚的,填写NN。
第5-6位:为核素代码,常见核素代码见表一。
2005年1月1日前出厂的放射源且本项不清楚的,填写NN。
第7-11位:为产品序列号。
第12位:出厂时放射源类别。
分为1、2、3、4、5类源,分别填写1、2、3、4、5,不清楚的填写N。
常见放射源分类简表见表五。
例:1.生产单位排定产品序列号时,应按出厂年份和核素类别分类后,再排定顺序。
如: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2005年生产的Cs-137放射源,由生产单位分配产品序列号为00001,出厂时为3类放射源,则其编码为: 0405CS000013;
该厂2005年生产的Po-210放射源,由生产单位分配产品序列号为00001,出厂时为3类放射源,则其编码为: 0405PO0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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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于2004年12月31日(含)以前生产的放射源,各省排序时,可不再区分出厂年份、核素和生产单位(生产国),而将所有放射源统一排序。
如:
2003年从美国进口的Co-60放射源,在北京使用,如果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在分配的“00001-05000”号段内为其排定序列号为00001,出厂时为4类放射源,则其编码为: US03CO000014;
2002年北京原子高科核技术应用股份有限公司出厂的Cs-137放射源,在北京使用,如果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在分配的“00001-05000”号段内为其排定序列号为00002,出厂时为4类放射源,则其编码为: 0102CS0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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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二:
放射源编码卡格式
1. 字体均为五号宋体,应为刻印,不得手写。
2. 编码卡材料要适合存档和长期保存,建议使用金属或PVC磁卡材质。
3. 编码卡标准尺寸为5.6厘米×9厘米,可根据容器大小按比例
调整尺寸,但应以便于识别为准。
填写说明:
1.国家编码为按《放射源编码规则》编制的编码。
2.核素名称用汉字和核素符号填写。
如:钴-60,Co-60。
3.源外形尺寸填写源本体形状和尺寸。
如:圆柱体,φ8×10mm,立方体,2×2×2mm。
4.标号为生产单位刻印在源本体或包壳上的编号。
5.本卡不能留空,不清楚的项目填“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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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常见放射源数据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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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放射源编码序列号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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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国内生产单位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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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部分国家名称代码
(引自《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GB/T 265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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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放射源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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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Am-241用于固定式烟雾报警器时的豁免值为1×105贝可。
2.核素份额不明的混合源,按其危险度最大的核素分类,其总活度视为该核素的活度。
三、非密封源分类
上述放射源分类原则对非密封源适用。
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按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分为甲、乙、丙三级,具体分级标准见《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标准》(GB 1887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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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Ⅰ类放射源。
乙级和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Ⅱ、Ⅲ类放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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