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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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品放行管理规定(三篇)

小区物品放行管理规定(三篇)

小区物品放行管理规定一、小区物品放行准则1.小区居民只能携带个人及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物品进入小区,严禁携带违法、危险物品进入小区。

2.小区物品放行应符合公共秩序和社区管理要求,不得对他人造成妨碍或影响。

二、小区物品放行程序1.进入小区前,请佩戴有效的住户身份证或门禁卡。

2.由保安人员对携带人进行身份验证,核实身份后,许可携带人进入小区。

3.如有特殊情况(如特殊活动、施工等),需提前向物业部门申请,按照物业部门的指示进行放行手续。

三、禁止携带的物品1.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

2.武器、冷兵器、爆炸物、毒品和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

3.广告宣传物、非法传销物品等垃圾物品。

4.超过小区规定限制尺寸的大型物品,如家具等。

四、违反规定处理1.如发现进入小区携带违规物品的人员,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并将情况上报物业部门。

2.如发生违规行为,物业部门将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严重者将报警处理。

五、其他事项1.小区居民应配合保安人员和物业部门的管理工作,如实提供个人身份证明等信息。

2.居民有义务遵守小区规定,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注意: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具体小区的物品放行管理规定还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小区管理要求制定。

小区物品放行管理规定(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物品放行登记:居民在携带大件物品进入小区时,应主动向物业管理处登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物品放行登记表。

2. 物品检查:物业管理处有权对进出小区的大件物品进行检查,确保物品符合规定,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管理规定。

3. 物品放行手续:居民在登记后,按照物业管理处的规定办理物品放行手续,包括领取放行证、办理临时通行证等。

4. 时间限制:物业管理处规定某些大件物品的进出时间,例如禁止在夜间或非工作日携带大件物品进出小区。

5. 安全防护:物业管理处可以要求居民提供保护装备,例如搬运工具、防护墙垫等,以保护小区的公共设施和其他居民的财产安全。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和员工数量的增加,公司的各种办公物品和设备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保护公司的财产和员工的工作安全,本公司特制定了《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办公物品和设备、来访人员、员工用具等物品的放行及管理。

三、管理制度1. 放行管理1.1 本公司的所有出入口设有门卫或安保人员进行门禁管理。

1.2 在公司设有专门的物品放行管理区域,负责管理员工用具、来访物品、外购物品等。

1.3 物品放行需要经过授权人员审批,授权人员包括门卫、部门主管、行政管理人员等。

1.4 出入口及物品放行管理区域应设置监控摄像头,对于有重要意义的场所要加强管理和监控。

2. 物品管理2.1 公司物品的领用应当登记,发放人员应当核对工号和身份信息后方可发放物品。

2.2 临时来访人员带入的物品应交由管理员进行管理,管理员应当登记物品的明细、来访人员的身份信息,等到来访人员离开时再进行登记反馈,并将物品转交回来访人员。

2.3 应对员工用具、外来物品、来访人员等的所有物品设置统一的标识管理,标识应包括物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地、配件型号、数量、存放地点、领用人、存放状态、监管人等信息。

3. 物品存储管理3.1 公司应根据物品的特点设立专门的存储设施,并明确不同物品的存放位置,保证分类存放。

3.2 物品入库应进行检验、验收,检查物品的质量、数量、包装状况等,确保物品无缺陷。

3.3 物品的存放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存放位置存放,保证物品不受撞击、碰撞等影响。

4. 核算及监督管理4.1 公司应规定定期核算物品、比对数量、采取盘货、核对加减、核封等方法加强管理。

4.2 同时,针对管理差错或漏洞,加强监督和管理,及时加强纠正和完善制度。

四、责任所有接受物品和设备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对于因过失或监管不严导致的物品遗失、损坏等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纪律处理。

公司物资放行管理规定范文7篇

公司物资放行管理规定范文7篇

公司物资放行管理规定范文7篇公司物资放行管理规定范文1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上下班按规定实行打卡考勤方法。

第三条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第四条前台文员负责登记管理及考勤记录下载:前台文员在次月1-3日前从考第五条严格请、销假制度。

员工因私事请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主管部门第六条员工请假到国外(含港、澳、台地区)旅游、探亲、访友,一律需报总第七条早上迟到时间在5分钟以内的,根据月考勤记录,分不同情况处理:迟到2次以内的,迟到记录为0;迟到3次以上的,每3次计为1次,余数去掉。

早上迟到时间超过5分钟的,按迟到处理。

早上迟到时间超过半个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半天处理。

第八条旷工半天的,扣发一天工资;旷工1—2天的,每天扣发2天工资和奖金;连续旷工3天至5天的,扣发半个月的工资和奖金;连续旷工6天至10天的,扣发1个月的工资和奖金。

对旷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连续旷工10天以上或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按规定予以除名等处分。

第九条上班时间禁止外出办私事、饮茶、或未经批准接待亲友,违反者当天按第十条迟到、早退按月累计,每达3次,按旷工1天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探产假、婚假、产育假、节育手术假1、病假在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的按下列标准发放(按现行工资标准计算):1年工龄(指进入本公司工作后的工龄,以下同)的发60%,2年工龄发70%,3年工龄发80%,4年工龄发90%,5年工龄发100%。

2、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放:1年工龄发50%,2年工龄发60%,3年工龄发70%,4年工龄发80%,5年工龄发90%。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工龄不满5年的发50%,工龄5年以上的发80%。

第十三条公司经总经理批准、决定节假日加班工作的,加班1日增发给1日工资或安排补休1日;加夜班的,3个夜班按1日计。

物品放行安全管理制度

物品放行安全管理制度

物品放行安全管理制度一、背景与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现代物流运输行业蓬勃发展,货物的运输量不断增加,物品放行管理制度变得愈发重要。

物品放行安全管理制度是指针对货物在进出口、仓储和运输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风险,通过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保障货物的安全和畅通放行,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的发生,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物品放行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仅可以提高物品放行效率,减少货物滞留和损失,降低运输成本,还可以保障国家的国土安全和社会秩序。

因此,建立健全的物品放行安全管理制度,对于推动物质流通、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秩序和各方的利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立物品放行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制定物品放行安全管理制度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确保操作符合法律规定。

2. 风险评估:在制度建设中,需要对各类风险进行科学评估,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加强对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

3. 制度规范:制定明确的管理程序和操作规范,规范人员的行为和操作流程,提高放行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

4. 效率优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放行效率,降低物品滞留和损失,提高对外贸易的便利化程度。

5. 岗位责任: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责任制度,落实岗位管理,确保安全和准确放行。

6. 安全保障:建立安全检查机制,完善防盗、防损、防灾的设施和措施,加强安全意识培训,保障货物的安全。

三、物品放行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物品放行流程管理:(1) 进出口环节:建立进出口货物信息登记制度,核对货物的基本信息和证明文件,确保货物的合法合规。

(2) 仓储环节:设立专门的仓储区域,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和设施设备的维护,确保仓储环境的安全。

(3) 运输环节:制定运输方案和路线,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加强对运输车辆和司机的管理。

2. 物品放行标准管理:(1) 设立放行标准:明确各类货物的放行标准,规范操作流程和核查方法。

(2) 风险评估:对各类货物进行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安全放行措施,加强对高风险货物的管控。

物品放行制度管理方案范本

物品放行制度管理方案范本

物品放行制度管理方案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物品的放行管理,防止公司资产流失,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进行,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旨在明确物品放行的程序、权限和责任,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以及出入公司的其他人员。

三、管理规定1. 物品放行程序(1) 需委外加工的样品、半成品或做产品所需之原材料,必须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并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放行。

(2) 样品(客户所需之样品成品)的放行,由销售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并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放行。

(3) 公司财产(包括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工具、生产材料、生产工具、生产设备、半成品、成品、公司为员工配置的各类生活用品等)的放行,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并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放行。

2. 物品放行权限(1) 销售和物资采购出公司的物品放行,由部门主管同意,采购副总签字批准。

(2) 生产物资出公司的物品放行,由部门主管同意,生产副总签字批准。

(3) 其他公司物品外出的放行,由部门主管同意,常务副总签字批准。

(4) 主管领导不在公司时,由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字批准。

3. 物品放行责任(1) 保安人员有权对一切进出物品和人员进行检查;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检。

(2) 公司人员携带公司物品外出时,需与其《物品放行条》上的物品一一核对,无误后放行。

若无《物品放行条》或与《物品放行条》不符的,一律暂扣物品,不予放行,并给予相关人员警告以上处罚。

待手续齐全后再予以放行。

(3) 若因值勤保安人员玩忽职守,检查不仔细,导致公司财产流失的,追究其相应责任并照价赔偿。

四、监督与考核1. 物品放行管理的执行情况,由保卫部门进行监督与考核。

2. 保安人员应定期向保卫部门汇报物品放行情况,保卫部门进行核查。

3. 保卫部门应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物品放行管理的能力和素质。

五、附则1. 本方案由公司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公司物品出入放行管理制度

公司物品出入放行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规范公司物品出入管理,防止非法物品进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访客、施工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携带物品进出公司的情况。

三、职责1. 保安部门负责对进出公司的人员及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和放行;2. 物品管理部门负责对进出公司的物品进行登记、审批和管理;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携带物品进出公司进行审批和监督。

四、制度内容1. 物品出入登记(1)所有进出公司的人员及物品,必须向保安部门登记;(2)登记内容包括:物品名称、数量、用途、携带人姓名、联系方式等;(3)登记表由保安部门保存,定期报送物品管理部门。

2. 物品放行(1)保安部门对登记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物品符合公司规定,方可放行;(2)未经审批的物品,保安部门有权拒绝放行;(3)放行物品时,保安部门应要求携带人签字确认。

3. 物品审批(1)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携带物品进出公司进行审批,确保物品合法、合规;(2)审批内容包括:物品名称、数量、用途、携带人姓名、联系方式等;(3)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保安部门。

4. 物品管理(1)物品管理部门对进出公司的物品进行登记、分类、存放,确保物品安全;(2)物品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物品进行盘点,确保物品数量准确;(3)物品管理部门对过期、损坏的物品进行报废处理。

5. 特殊情况处理(1)遇有紧急情况,携带人可向保安部门说明情况,经审批后可放行;(2)遇有可疑物品,保安部门有权暂扣并进行调查,必要时可报警处理。

五、违规处理1. 未经审批携带物品进出公司,一经发现,对携带人进行警告,并没收违规物品;2. 故意破坏、盗窃公司物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保安部门、物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酒店物品放行条管理制度

酒店物品放行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酒店物品管理,确保酒店物品的安全、合理使用和有效流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所有物品的放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客房用品、公共区域用品、餐饮用品、办公设备等。

第三条物品放行条是酒店物品放行的凭证,是确保物品安全、规范使用的重要手段。

第二章物品放行条的使用范围第四条以下情况需使用物品放行条:1. 部门内部物品调拨;2. 部门向其他部门借用物品;3. 部门向外部单位或个人借用物品;4. 部门办理物品报废、报损、捐赠等手续。

第三章物品放行条的制作与领取第五条物品放行条由酒店行政部门统一制作,包括物品名称、数量、领取人、放行人、审批人、放行日期等信息。

第六条部门办理物品放行手续时,需向行政部门领取物品放行条。

第四章物品放行条的使用流程第七条部门办理物品放行手续时,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部门填写物品放行单,详细列明物品名称、数量、用途等信息;2. 物品放行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审批人签字;3. 部门将物品放行单连同物品一起交至行政部门;4. 行政部门核对物品信息,无误后填写物品放行条,交由放行人签字;5. 放行人将物品放行条交还部门,作为物品放行的凭证。

第五章物品放行条的管理与监督第八条物品放行条应由行政部门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或损坏。

第九条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物品放行条的管理,确保物品放行手续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行政部门定期对物品放行条进行核查,确保物品放行手续的合规性。

第十一条部门如有物品放行条遗失、损坏等情况,应及时向行政部门报告,并按规定补办手续。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酒店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物品放行条的回收与归档第十四条物品放行条使用完毕后,应由部门负责回收,并交至行政部门归档。

第十五条行政部门定期对回收的物品放行条进行整理,确保归档资料完整、准确。

第十六条本制度中的物品放行条归档期限为三年。

通过以上制度,酒店可以规范物品放行流程,提高物品管理效率,确保酒店物品的安全、合理使用和有效流转。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及范围1.目的:确保物品放行的安全、有序和高效,保护组织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组织内部所有员工、访客和外来人员。

二、物品放行流程1.基本要求:-所有物品必须经过放行程序,未经放行禁止携带出入组织场所;-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险物品的,必须事先向安保部门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携带;-携带非本组织工作需要的物品,需事先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携带。

2.放行程序:-携带物品的人员在进入组织场所前必须通过安检门进行检查;-物品放行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安保人员进行,安保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物品放行时须与证件核对,核对通过后方可放行;-对于携带危险物品的人员,应进行额外的安检和审核。

三、物品放行管理责任1.安保人员:-负责物品放行工作的安保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物品放行程序,确保放行的物品符合制度的相关要求;-对有疑问或可疑行为的人员或物品,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2.员工:-员工应主动遵守物品放行制度,不得携带危险物品或未经放行的物品;-对于携带非本组织工作需要的物品,应事先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带入组织场所。

3.访客和外来人员:-访客和外来人员进入组织场所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物品放行程序;-对于携带危险物品或未经放行的物品,应予以制止并报告安保人员。

四、违规处理1.对于擅自携带危险物品或未经放行的物品的人员,安保人员有权制止并采取必要措施;2.对于违规行为严重的人员,将会视情况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3.对于危害组织安全的行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监督与反馈1.监督:安保部门将定期对物品放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2.反馈:任何员工或访客对物品放行制度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安保部门提出,安保部门应及时处理和反馈。

六、附则1.本制度由安保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应及时向全体员工、访客和外来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2.对于特殊情况,安保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和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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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广X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进出货物放行,确保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序进行,并保
证公司财产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以及出入公司的其他人员。

三、制度
1.需开具《货物放行条》的物品
1.1需委外加工的样品、半成品、或做产品所需之原材料;
1.2样品(客户所需之样品成品);
1.3送人之家具成品;
1.4代客加工之物品;
1.5公司财产(所指物品为公司财物和私人财物,公司财物
包括: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工具、生产材料、生产
工具、生产设备、半成品、成品、公司为员工配置的
各类生活用品等。


1.6公司所规定的其它物品。

2.权责人员:
2.1需委外加工的样品、半成品、或做产品所需之原材

由仓库开具《货物放行条》,最终核准人员为XXX副
总经理;
2.2样品(客户所需之样品成品);由开发部开具《货物
放行条》,最终核准权为业务部XX经理;
2.3赠送客人之家具成品由仓库或开发部开具《货物放
行条》,必须由XXX本人签核或电话通知后方可放行;
2.4代客加工之物品、生产设备外修,由仓库开具《货
物放行条》,最终审核权为XXX副总经理;
2.5废物便卖,由仓库开具《货物放行条》,柴树荣签核
后方可给予放行;
2.6成品出货由仓库开具《货物放行条》,业务部杨娟经
理签核后方可给予放行;
2.7人员离厂行李、个人物品、后勤类设备外修,由行
政部开具放行条;
2.8请假人员凭请假条予以放行。

3.不需要开具放行条的物品:
3.1快递(文件类);
3.2从老厂白身用叉车拉往新厂涂装加工的生产物料;
3.3从新厂用叉车拉往仓库之成品;
3.4个人之随身物品;
3.5课长级及以上人员往返老厂、新厂所携带之小件半
成品;
3.6物料员所领取之劳保用品。

3.7来访人员所携带的便携物(包括手提袋、夹包、提
包、购物袋等);
四、附则;
1.行政部负责监督执行;
2.保安人员有权对一切进出车辆及人员进行检查;任何人
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检。

2.1客人携带公司物品外出时,若没有出具有效签署的
《货物放行条》或与签署的《货物放行条》不符时,不
予放行,但需细心礼貌地向其说明其相关规定,并及时
报上级处理。

2.2本公司人员携带公司物品外出时,需与其《货物放
行条》上的物品一一核对,无误后放行;若无《货物
放行条》或与《货物放行条》不符的,一律暂扣物品,
不予放行,并给予相关人员警告以上处罚;待手续齐
全后再予以放行。

2.3 若因值勤保安人员玩忽职守,检查不仔细,导致公
司财产流失的,追究其相应责任并照价赔偿;保安
队长受连带处罚行政记小过一次。

2.4值勤保安人员对进出货物不检查便直接放行,给公
司财产造成损失的,除照价赔偿外,视其情节严重
程度报送司法机关处理!保安队长负领导责任,情
节严重者开除处理!
2.5行政部是保安队主管部门,若发生严重事故,负领导
责任!
3.此规定之最终解释权归行政部所有;
4.此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陈杰
201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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