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贵州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若干政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若干政策的意见>贵阳市任务细化分解表》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115
【发文字号】筑府办函[2014]138号
【发布部门】贵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8.14
【实施日期】2014.08.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若干政策的意见〉贵阳市
任务细化分解表》的通知
(筑府办函〔2014〕13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若干政策的意见〉任务细化分解表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62号)要求,为切实落实有关政策,加快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若干政策的意见〉贵阳市任务细化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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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电信:提升PPP指标优化3G网络

案 例 : DS P N系 统 升 级 后 , 南 P 连 接 成 功 黔 PP
分 析 系统, 更能提高网络质量分析和网络优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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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修 改 后指 标 提 升也 并不 明显 。 在 用户终 端 数据 设 置 方 面, 终 端 数 据 设 置与 局 如
端 不 匹 配, 可能导 致 终端 与P S 协商 流程 间配合 出 问 DN 现
题 , 而 导到 PP 从 P 连接 失 败 。 问题 的确 认 及修 改均 需 此
终 端 技 术人 员的 配合 ,目 已在 积极 联 系中。 过 查 阅 前 通 相 关资 料 , 笔者 认 为该 问题 存 在可能性 较 大 。 ( ) 端 不 支持 休 眠 机 制 , 导 致 无 线侧 休 眠 三 终 会 后进 行 P P P 重建 , 导 致 PP& 功率 。 问题 也 需 终 端 会 P- 成 f 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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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4]14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4]14号](https://img.taocdn.com/s3/m/6ec2d06da517866fb84ae45c3b3567ec112ddc59.png)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4〕1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加大我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着力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环保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充分考虑资源环境影响和历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主要目标紧紧围绕改善民生、城市运行安全、生态文明、节能减排、投资拉动效应明显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强化项目带动、投资拉动、就业推动,从2014年起,用4年时间,到2017年力争累计完成投资6200亿元,基本解决我省城市基础设施总量不足、标准不高、管理粗放等问题,构建适度超前、功能配套、管理科学、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水平。
(一)基本建成畅通便捷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
9个市(州)中心城市及贵安新区直管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2平方米,其余设市城市和县城达到10平方米;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建成投运,2号线一期工程开工建设;贵阳市公交出行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其余8个市(州)中心城市和贵安新区直管区力争达到50%;城市百辆汽车社会公共停车泊位数达到20个。
完成投资5300亿元。
(二)显著提升城市供水保障及排水防涝能力。
设市城市和县城供水普及率达到95%。
国家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

国家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国家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集中力量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适度超前部署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创新发展,加快深化产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提升数字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全面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
2.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云网融合、加快中小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明确将面向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含地级市、县城和特大镇)组织实施云网强基行动,增强中小城市网络基础设施承载和服务能力,推进应用基础设施优化布局,建立多层次、体系化的应用场景和样板工程,提升信息消费水平。
3.完善信息通信网络建设,深入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持续推动5G网络规模化部署和融合应用,积极培育垂直行业应用场景,建设面向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人工智能基础设施,优化IPv6性能和服务能力。
4.加快建设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系统推进北斗产业化重大工程,推进构建民商统筹、集约高效的卫星遥感系统,加强民用遥感卫星应用,建设高低协同的卫星通信系统,推动卫星互联网加快发展。
5.统筹布局绿色智能的数据与算力基础设施,推进“东数西算”工程,建设完善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加快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建设。
6.国家支持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化全面赋能。
包括推动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等工程,推进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7.推动数字服务赋能,提升社会服务数字化普惠水平。
包括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推进社会治理数字化,发展数字健康,推进教育数字化等。
8.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数字基础设施与实体基础设施深度融合。
包括加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据中心建设,推动5G网络规模化部署和应用,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等。
9.支持数字产业发展,推动数字产业优化升级。
包括加强数字产业基础研究,推动数字产业创新发展,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等。
2023年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最新修订【全文】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促进与发展第四章保护与监管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信息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促进与发展、保护与监管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公用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以及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演化生成的移动通信网络、数据中心、物联网、空间信息等基础设施及其配套设施。
第四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适度超前、绿色低碳、互通共享、安全可控、市场运作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的领导,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解决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大数据、通信、广播电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下统称信息基础设施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下列工作:(一)大数据主管部门负责人工智能、区块链、数据中心及其产业集群等的规划、协调、管理和监督;(二)通信主管部门负责公用电信网、互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经营性数据中心、物联网等的规划、协调、管理和监督;(三)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广播电视网等的规划、协调、管理和监督;(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以及附属设施等的规划、协调、管理和监督。
网信、发展、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相关工作。
第六条信息基础设施依法受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依法进行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不得危害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不得利用信息基础设施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危害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行为,有权向信息基础设施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举报。
关于加快我国信息通信产业发展和5G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

关于加快我国信息通信产业发展和5G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农工党中央5G的广泛应用将产生深远影响,同时还正在将中国经验向世界传播中发挥不可替代作用。
我们认为应当从技术创新、人才、产业链以及推进社会改革和完善法制环境等方面集中力量抢占制高点,以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我国产业升级换代尤其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形成产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为此,建议:一、加快5G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一是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降低疫情对我国经济的影响,起到带动经济发展作用;在运营商企业的贷款、公用设施的共享、运营成本尤其降低电费等方面给以大力支持。
着力培养5G垂直行业的重点应用,加快基于5G的远程医疗和AI 影像诊断应用研究,夯实基层医疗力量。
二是政府协调破除一些政策性因素的制约,实现资源共享;5G网络建设宜实行各运营商共建共享模式。
要考虑在共建地区,实行各自分配的频率能够对各个运营商开放共享。
三是早日谋划2G和3G网络退网。
二、大力发展网络安全技术5G的广泛应用特别是大量作为基础设施的物联网终端所支持的海量设备连接,将给网络安全性方面带来重大影响。
同时5G的新应用中海量机器连接和高可靠低时延业务往往用于无人机、无人车、物联网等场合,如果被黑客攻击和控制,后果不堪设想。
此外,5G广泛采用与4G时代不同的各种中心云和边缘云,而其开放特性也给网络安全性带来很大考验。
因此,迫切需要研发和构建真实、可信、安全的5G网络环境,积极支持企业、研究机构和大学,针对5G应用,开发各种安全技术和产品,大力建设网络安全平台,推广网络安全标准,为5G保驾护航。
三、加速发展IPv6互联网现有IPv4的互联网在服务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方面广受诟病。
目前,通过采用IPv6协议,可以显著改善互联网服务和安全性。
截至2018年底,据国家下一代互联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统计,移动宽带IPv6普及率仅为6.16%,固定宽带IPv6普及率仅为0.65%,固定宽带及移动宽带活跃用户数之和为951万户;根据“IPv6行动计划”,要求到2020年末IPv6活跃用户数超过5亿,在互联网用户中的占比超过50%。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9.10•【字号】黔府办发〔2017〕45号•【施行日期】2017.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4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9月10日贵州省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一、加大建设力度(一)加快推进充电设施进机关。
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单位电动汽车配备更新计划以及职工购买使用电动汽车需求,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
到2020年,省直机关和在黔国有企业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市、县级机关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鼓励其他社会企业参照以上标准建设内部充电设施。
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每年将充电设施建设情况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内容,统计公共机构用电量时扣除非公务用车用电量。
(牵头单位:省机关事务局)(二)加快推进充电设施进居民小区。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应按不低于20%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现有居民区应逐步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设施,鼓励业主在固定停车位上自建充电设施,物业管理、供电等部门应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规定,为业主配建充电设施提供便利条件。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为深入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1号)和《省政府关于推进智慧江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10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到2020年,总体建成“宽带、融合、泛在、共享、安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
省辖市城区互联网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000M,农村互联网宽带接入能力普遍达到100M;全省家庭宽带普及率达到85%以上;城镇、农村宽带平均接入速率分别达到50M和20M;4G网络实现城乡全覆盖,3G/4G用户普及率超过120户/百人;高清互动电视用户占有线电视用户比例超过50%。
二、主要任务(一)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
拓宽互联网出省中继带宽,提升骨干网传输交换能力。
持续推进“光网城市”工程,加大老旧住宅和楼宇光纤改造力度。
大力实施“光网乡村”工程,大幅提升农村宽带接入水平。
全光纤网络城市全面建成,农村地区基本实现光纤到户。
加快国家广电骨干网江苏核心枢纽建设,基于数字化和双向化改造的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全面建成。
启动实施以光纤宽带为主的“企企通”工程,推广重点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企业高带宽专线服务,加快推进宽带网络进企业、入车间、联设备。
加快建设“宽带江苏”地图及江苏省互联网宽带测速平台,实现对网络速率等信息的动态监测。
(二)推进无线宽带网络建设。
支持运营商加快4G网络布局和商用普及,提升移动宽带速率。
推动电信、广电网络运营商及相关企业在大型商圈、交通枢纽、医疗机构、政府机关、金融机构、星级景区、星级酒店、文化场馆、体育中心等公共场所建设免费、优质、安全的WiFi网络,加快实现市、县城区主要公共区域免费WiFi全面覆盖。
支撑智慧江苏建设的无线城市群全面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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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贵州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相关精神,按照“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快贵州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是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标志,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应急处突和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支撑。
切实加快全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不仅是推动贵州信息化建设,迅速提高信息化水平,显著增强贵州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能力的关键环节,也是促进贵州信息化与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深度融合,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全省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任务,更是缩小信息服务领域区域差距,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的生产、生活服务需求,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求。
为此,各级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配合支持,大力推动全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速发展、加速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通信网络建设改造和统筹规划,逐步扩大网络覆盖、优化网络结构、改善网络性能,努力实现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助推全省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形成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社会各方面支持配合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格局。
2、统筹规划,资源共享。
立足于省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制定科学、合理、先进、适用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切实加强综合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率先缩小信息服务领域区域差距,大力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互联互通,提高网络资源的利用率,避免重复建设。
3、科学规划,应用带动。
科学制定规划,充分考虑各种信息技术的发展规律,适度超前建设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其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的应用,推进其在公共服务、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公共管理和社会公众生活、文化娱乐等方面的应用,带动企业加快投资建设。
4、因地制宜,重点突出。
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发展环境和不同发展任务的要求,确定各具特色的发展思路、发展模式和发展重点,突出抓好网络升级改造、农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三网融合等关键环节。
(三)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加快推进建设以下一代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宽带化、融合化、泛在化、可管理化、高可信化的信息传输网络;增强网络的业务承载能力和对综合业务的支撑能力,提高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存储、容灾备份和安全保障能力;逐步完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体制机制,助力系统化、网络化、立体化的城镇信息系统建设。
初步实现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融合发展,新型信息产品和服务不断涌现,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网络利用率大幅提高,信息内容产业、信息服务业和其他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以及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三、主要任务(一)加快有线电视网络设施建设改造加快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全面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和双向化升级改造。
以光纤同轴混合网为基础,推进光进铜退和光纤到户。
大力推进网络互联互通,提高有线电视网络城乡覆盖率。
建立以视频业务为核心、与网络智能耦合的综合业务平台,建立符合全业务运营要求的业务支撑系统和安全管控体系。
(二)加快光纤宽带网络建设落实《关于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的意见》(工信部联通〔2010〕105号)工作部署,采取多种模式,以需求为导向,加快光纤宽带接入网络部署,全面提高网络技术水平和业务承载能力。
加快光纤宽带接入网络规划和建设,加快实施光纤到户工程,进一步扩大宽带网络覆盖范围,提高宽带网络接入速率。
(三)加快移动通信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第二代移动通信系统,大力推进以TD-SCDMA 为重点的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建设,加快引入第四代移动通信系统,科学规划移动通信基站和无线局域网热点布局,不断扩大移动通信网络和无线宽带接入网络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提升移动通信系统和无线宽带网络的服务水平与质量。
(四)强化农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城乡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采用光纤宽带与无线宽带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建设农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
继续深入推进“村村通”工程(通电话、通宽带、通广播电视),选择有条件的地区组织开展“户户通”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探索“四位一体”(有线电视、调频广播、直播卫星、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的农村广电综合覆盖新模式和服务新机制,进一步提高边远地区和山区的信息通信网络覆盖率,建立服务全省基础教育管理和教学应用为主的教育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全省教育资源的开放和共享,提高教学质量,缩小城乡差别,积极探索具有贵州特色的农村信息通信普遍服务机制,逐步将普遍服务从电话业务扩展到互联网业务,努力实现我省农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五)加强工业(产业)园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工业(产业)园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与园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体系。
加快区内光纤宽带网络、无线宽带网络、数字电视网络和业务应用平台建设,协调建设园区国际通信专用通道,确保园区通信的安全、稳定和畅通;依托园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快新技术、新业务的推广及应用,积极为园区企业提供资源、技术等方面的配套服务,大力推进企业和行业信息化建设,为园区经济发展增添动力、提供保障。
(六)积极推进网络统筹规划和资源共享完善网络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的措施办法,完善工程技术标准和建设规范,促进共建共享工作向纵深推进。
协调住建、交通、国土、环保、旅游、林业等有关部门和通信运营企业,重点做好车站、机场、铁路、公路、轻轨沿线、旅游景区、重要林区等场所(区域)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工作;结合实际将共建共享范围扩大到住宅小区、商住楼、办公楼等场所(区域),规范共建共享费用结算工作。
统筹规划各类传输网络的建设和升级改造,充分发挥各类网络和传输方式的优势,避免重复建设,实现网络资源的高效利用。
(七)抓紧完善信息通信公共服务体系抓紧研究制定省级基础数据采集中心、数据存储中心、数据处理交换中心、数据容灾备份中心和IPTV、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方案,统筹部署物联网技术研发、应用示范和产业化,促进物联网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两化融合”、创新体系、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地理信息、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服务能力,逐步完善我省信息通信公共信息服务体系。
(八)加快推进三网融合顺应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的必然趋势,分阶段制定科学、合理、先进、适用的三网融合技术路线,加快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升级改造;推动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推进三网融合业务创新和应用,加快技术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探索三网融合集成播控平台运营管理机制;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监管,组织开展三网融合试验工程项目建设,确保推进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
(九)加快推进应急通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覆盖全省的应急通信管理体系,切实加快应急通信指挥调度系统的建设,构筑统一协调的指挥平台;完善应急联动机制,以“平战结合”的发展思路指导应急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队伍素质,加强应急演练,切实做好重大活动和紧急情况期间的信息通信保障。
(十)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无线电管理监管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无线电监测网络,逐步提升无线电监测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无线电频率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加大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处力度;强化与周边省区市无线电管理的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工作,保障各类无线电业务安全使用和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到与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并重的高度,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全面加强支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
要把支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依法行政的范畴,实施目标绩效管理,严格考核,强化问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贵州省信息化条例》等政策法规的规定,坚持依法行政,逐步理顺我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落实强化督办考核和问责的办法措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工作环境和氛围;要加大对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通信枢纽大楼、基站选址征地、城区管道建设、通信施工赔补等困难协调解决的支持力度,切实加快我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
省通信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要加强指导、加强协调、加强服务,每年度要将相关重要工作项目报省委、省政府,列为重要工作督办事项,督查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地支持相关工作项目顺利实施;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落实我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协调推进相关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扶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纳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投资计划,在财税、金融、投融资、政府采购、项目选址、土地林地征收占用、项目核准和审批、保障用电需求、设施改迁和建设赔补等方面,对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行与维护工作给予必要的扶持和优惠。
各级政府要按照本《意见》有关工作要求,着力协调解决好影响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问题,维护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对改动或迁移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要保障通信畅通和给予补偿的有关规定,保证正常通信和合理补偿;二是严肃查处野蛮施工破坏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行为,切实保障线路设施运行安全;三是加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协调,依据《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符合地区实际的建设赔补标准,杜绝建设中不合理赔补、阻碍建设施工等情况发生。
城乡建设和规划部门要将通信机房、广电机房、基站和通信、广电传输管道、线路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新区、交通枢纽、住宅小区、办公楼宇、工业园区、旅游景区等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并作为审批流程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