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支持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要求(最新)
加快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加快我国信息化进程,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更好地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高通信网络覆盖率和服务质量,下面是一份实施方案。
以下方案将从需求分析、规划设计、建设实施、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需求分析1.了解通信网络的覆盖情况,分析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2.调研用户需求,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考虑广大用户的生产和生活需求。
3.与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沟通,了解具体的需求和支持政策。
二、规划设计1.制定具体的建设规划,包括通信基础设施的布局、技术选型、工程量及人力需求等。
2.积极倡导绿色低碳建设理念,提高通信设施的智能化水平。
3.考虑农村地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农村电商、电子政务等服务。
三、建设实施1.确定建设地点和顺序,分阶段有序进行建设工作。
2.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确保建设资金的到位。
3.采用先进的建设技术和设备,提高通信基础设施的质量和性能。
4.严格控制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能够按时交付使用。
5.加强施工队伍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四、监督管理1.建立监督机制,及时了解建设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
2.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合作,共同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3.加强对通信基础设施的巡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
4.加强对通信服务质量的监管,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五、成果评估1.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通过用户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了解用户对通信基础设施的使用体验和服务评价。
3.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工作策略和目标,提高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效果和水平。
六、风险管理1.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和防范。
2.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处理和恢复工作。
3.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通信基础设施和用户信息的安全。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1.18•【字号】并政办发〔2019〕6号•【施行日期】2019.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的通知并政办发〔2019〕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近年来,我市贯彻落实国家建设网络强国战略和《山西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通信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建设成效显著,实现全光网城市。
但随着市政设施和道路交通等城建工程项目增多、施工范围加大,因施工影响通信设施建设和光缆阻断事故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通信设施正常运行和通信保障安全畅通。
现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加强通信设施建设管理(一)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纳入城市规划。
组织编制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包括5G基站建设规划),明确各类设施用地规划及管控内容和要求,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综合性规划,与环境保护、林地利用、城镇建设、道路建设等规划相衔接。
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规划指导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二)严格通信设施相关规划审批。
对于新建独立占地型通信基站,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附建型通信基站建设应符合市容环卫标准和相关部门有关规定。
城乡规划部门应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有关内容列入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中。
(三)加强工程项目通信设施建设规划设计。
道路、桥梁工程项目应将通信管道等通信设施与道路、桥梁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和建设。
在道路改造中,原有通信管道、线路无法保留的,由项目设计单位负责在道路改造方案中规划设计管道。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陕通局信发【2018】76号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陕通局信发【2018】76号中国电信陕西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中国铁塔陕西省分公司、陕西广电网络公司:现将《加快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贯彻执行。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2018年6月12日加快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快我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通信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和水平,按照部、省工作部署,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加快陕西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安排,经我局研究,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行动计划》为统领,进一步提升通信基础设施水平,补齐发展短板、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和支撑我省网络强省及“三个经济”发展。
到2018年底前,《行动计划》各项目标全面完成。
光纤宽带接入能力、骨干网络承载能力大幅提升,移动网络覆盖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深化,网络提速降费红利不断释放,通信基础设施支撑经济发展的作用更加突显。
实现全省固定宽带平均可用下载速率进一步提升,移动网络流量资费、家庭宽带、专线使用费明显下降。
二、主要任务1、深入贯彻光纤到户强标,加快推进“光进铜退”改造按照《行动计划》安排,深入实施光网支撑能力及光网城市质量提升工程。
巩固和提升住宅小区光纤到户国标实施成效,自觉规范通信建设市场行为,严格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
加快实施老旧小区光网改造,杜绝与住宅建设单位、小区物业等签订垄断性、排他性协议,组织实施好改造工程。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2.17•【字号】泰政办发〔2019〕71号•【施行日期】2019.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抢抓第五代移动通信发展机遇,提升全市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水平,促进5G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49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意见:一、总体要求积极推进5G网络规划布局,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信息服务质量,推动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规划布局引领。
按照城乡规划体系,完成全市5G基站专业规划和重点地区站址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将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基础电信企业的需求和存量设施,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及信息化水平,统筹编报年度5G基站及配套设施滚动建设计划,提高集约化水平,确保5G网络基础设施融合建设。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政府引导、铁塔公司主建模式,做好机房、基站配套与重点场所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加强在5G基站选址、电力引入、土建施工等方面的协调,提高承建能力和交付效率。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共建共享、协调高效”原则实施基站建设,在相关城区试验建设智慧杆塔5G微站,实现超前谋划智慧杆塔功能集成的目标。
(三)推进资源共建共享。
将5G基站建设列入市、市(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细化分解到具体单位并抓好落实。
无偿开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交通站场等公共建筑,整合利用路灯杆、信号杆、监控杆、电力杆(塔)、公交站台等市政设施,推进一杆多用,进一步挖掘5G站址资源潜力,加强地下管线传输资源的共建共享。
加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市级)

加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市级)加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市级)一、背景与意义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5G通信技术作为下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具有更高的传输速率、更低的时延和更大的连接密度,是推动数字经济和信息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
对于一个现代化城市而言,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已经成为了重要的发展战略。
本方案旨在加强市级5G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市民的生活质量和提高城市的竞争力。
二、目标与具体措施1. 建立完善的5G通信规划(1)制定具体的5G网络部署计划,包括建设时间表、区域覆盖范围等,明确每个阶段的建设目标。
(2)针对不同细分领域的需求,制定相关5G应用发展规划,例如智慧交通、智慧医疗等。
2.加强5G频谱资源管理(1)制定5G频谱分配政策,充分利用现有频谱资源,并积极争取中央政府的支持,获取更多的频谱资源。
(2)推动市内相关企业之间的频谱共享,最大限度地利用频谱资源。
3.加大5G基站建设力度(1)制定合理的基站布局规划,保证基站的高密度覆盖,实现全面的网络连接。
(2)鼓励各手机运营商积极投资建设基站,通过PPP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站建设。
4.提高5G网络质量(1)加强5G网络监测与维护,建立完备的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并解决网络故障。
(2)加强网络容量规划,保证网络的稳定性和高质量的用户体验。
5.推动5G应用创新与推广(1)建立5G应用创新基地,汇聚各类创新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支持和孵化服务。
(2)加强与产业界的合作,推动5G技术在各个行业的深度应用,激发新的经济增长点。
6.加大5G技术人才培养力度(1)与高校合作,开展5G技术人才培训和培养计划,为市级5G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人才支持。
(2)建立5G技术人才库,提供相关岗位的人才储备,保障5G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7.加强政策支持与协调(1)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鼓励各类企业和机构投资建设5G通信基础设施。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共同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工作。
进一步加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进一步加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X政办〔X〕111号)、省通信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加强全省移动通信铁塔站址用地及规划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通联字〔X〕14号)和市委《X市智慧城市建设方案(X-X 年)》(X发〔X〕33号)、市政府《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X〕10号)、市政府《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题会议纪要》(X年1月23日)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宽带中国”示范城市、“电信普遍服务”试点等重大项目建设,提高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覆盖率,促进电信基础设施资源整合共享,现将特制定本方案: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宽带中国”“网络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顺利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县区、园区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要求,积极推进4G、5G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等社会资源与基站铁塔资源开放共享与深度融合,探索建立“多杆合一”、“一杆多用”的站址资源共建共享机制,营造有利于4G、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圆满完成“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任务。
二、强化责任,加快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一)加快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
按照“集约高效、有效利用”的原则,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局、铁塔公司要进一步加强沟通衔接,会同公安、教育、交通、林业、房产、环保、城管、旅游等相关部门,加快推进《X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论证、审查工作,加强移动通信站址规划和用地保障;各县区、园区和相关部门要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发展规划,并与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在车站、机场、铁路、公路、桥梁、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城市道路以及其他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中,应积极支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在基站、铁塔、机房、室内分布系统、传输管道等通信配套设施建设中预留空间资源,做到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的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的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7(000)021
【摘要】<正>赣府厅发[2017]71号2017年8月28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宽带中国''''战略,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加快信息网络服务普及,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规划统筹。
各级政府要将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纳人城乡(镇)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尤其是在规划地铁、高铁、机场及其它大型场馆时,要同步规划移动通信基站及相关配套设施,预留站址、机房等相关设施建设空间。
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要会同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
加强移动
【总页数】2页(P12-1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
【相关文献】
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发展的意见 [J], ;
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大力支持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发展意见的通知 [J], ;
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通信管理局关于支持以TD-SCDMA为重点的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J],
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资源开放推进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的指导意见[J],
5.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府厅发[2021]4号)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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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发展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发展的意见【法规类别】通信【发文字号】豫政办[2015]83号【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5.06.24【实施日期】2015.06.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15〕8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抢抓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以下简称4G网络)发展机遇,加快建设网络强省,积极推动“互联网+”发展,根据《河南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165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发展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规划统筹。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铁塔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共建共享、集约高效、有效利用”的原则,编制全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三年专项规划,实现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衔接。
各级政府要将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严格落实;在规划地铁、高铁、机场和大型场馆等时,要同步规划移动通信基站及相关配套设施,预留站址、机房等相关设施建设空间。
省铁塔公司要会同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依据移动通信基站建设专项规划制定基站建设年度计划,报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二、开放公共资源。
2015年年底前,各地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属公共区域以及地铁、高铁、机场航站楼等公共交通设施要率先向移动通信基站建设无偿开放,并提供通行便利。
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开放车站、展馆、旅游景点、公园、绿地、垃圾站等公共设施,督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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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支持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要求(最
新)
为进一步推进“信息高速公路、移动互联网+”建设,根据《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移动通信建设六条措施的通知》(X 政办〔X〕7号)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五条措施的通知》(X政办〔X〕131号)等文件精神,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念,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整体市容市貌,大力推进我县下一代5G网络和NB-IoT物联网建设和转型升级,着力打造“数字X”,促进X县社会经济事业的快速发展。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开放公共资源,推进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专项规划落地实施
规划建设部门按照《X省县城建设标准》和《X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X市X县公用移动通信基站站址专项规划(X-X)的批复》(X政综〔X〕93号)专项规划布局,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市政公用设施体系;车站、港口、公路、铁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交通项目建设单位在规划、设计和建设时,对于X铁塔在基站、铁塔、机房、室内信号分布系统、传输管道等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所需预留资源提出的意见需予以支持;各类住宅小区以及旅游度假、文化、体育、教育建设项目的通信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二、开放资源共建共享
(一)共建共享路灯杆、小区灯杆和通信杆塔
1.共享道路灯杆、小区灯杆。
对于全县已经设立的道路灯杆、小区灯杆,由X铁塔公司统筹三家通信运营商5G建设需求,报灯杆所属业主单位同意后,对可共享的灯杆进行改造或更换杆塔以满足5G 通信设备需求,并保持原有路灯功能不变。
具体建设方案经双方确认后由X铁塔公司负责投资建设,通信功能与市电照明功能各自独自运营,通信维护与照明维护各自独立承担。
2.共享通信杆塔。
对于X铁塔公司已有的通信杆塔,县市容管理处等单位需要经X铁塔公司确认后,可共享或改造原有通信杆塔以满足路灯建设需求,通信功能与市电照明功能各自独立运营,通信维护与照明维护各自独立承担。
3.共建道路灯杆、小区灯杆与通信杆塔。
对于灯杆建设部门与X 铁塔公司双方确认均有需求的,由X铁塔公司负责建设杆塔主体,同时增加支撑臂供安装路灯使用,通信用电与照明用电分路各自独立;对于灯杆建设部门尚未计划建设灯杆,但又适合通信基站站点建设的位置,由X铁塔公司先行建设,并预留出相应的支臂和电源,以满足后期安装路灯需求,灯杆建设部门与X铁塔公司协同推进站址落实及审批事宜。
相关建设和维护工作由X铁塔公司承担。
(二)共建共享交通监控杆、治安监控杆和通信杆塔
1.共享交通监控杆、治安监控杆。
对于已设立的交通监控杆、治安监控杆,由X铁塔公司统筹三家通信运营商5G建设需求,根据实
际建设需求经报县公安局或其他所属管理单位同意后,在设计单位评估确保承重安全和保持原有监控功能不变的前提下,对共享交通监控杆、治安监控杆等进行改造以满足通信建设需要。
建设方案经双方确认后,由X铁塔公司负责投资建设,通信功能与监控功能各自独自运营,通信维护与监控维护各自独立承担。
2.共享通信杆塔。
对于X铁塔公司已有的通信杆塔,县公安局等单位需要经X铁塔公司确认后,在设计单位评估确保承重等安全的前提下,对通信杆塔进行改造以满足监控等需要,通信功能与监控功能各自独立运营,通信维护与监控维护各自独立承担。
县公安局等单位承担改造相关责任。
3.共建交通监控杆、治安监控杆与通信杆塔。
对于县公安局等单位与X铁塔公司双方确认均有需求的,由X铁塔公司负责建设杆塔主体,同时增加支撑臂供县公安局等单位附挂监控设备使用,通信用电与监控用电分路各自独立;对于县公安局等单位尚未计划建设监控杆但又适合通信基站站点建设的位置,由X铁塔公司先行建设,并预留出相应的支臂和电源,以满足县公安局等单位后期安装设备需求,县公安局等单位与X铁塔公司协同推进站址落实及审批事宜
三、促进产业协调发展与创新
支持X铁塔在X县的产业合作与发展。
协调公安、交警、市容、交通等单位与X铁塔进行资源共享合作,在不影响主体功能使用的前提下,将路灯杆、监控杆等市政设施复用为小型基站的承载物,实现通信铁塔与社会公共资源的双向共享。
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与X
铁塔开展公共信息服务合作建设,支持X铁塔参与投标承建由市政府财政拨款的信息化与通信业务类采购项目,积极拓展信息服务,提升信息惠民水平。
四、加大宣传及保护通信设施
加强正面舆论引导,相关部门通过媒体、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宣传通信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重要地位与重要作用,引导社会大众积极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和保护,为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相关部门在遇有城区改造等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或迁移铁塔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要事先告知X铁塔,将通信保障纳入拆迁过渡方案,支持以资金补偿、资源置换等形式落实补偿标准。
公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大对盗窃、破坏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建立长效共建共享沟通机制
建立不定期会晤工作制度,由县经信局负责日常的沟通和联络,并牵头组织规建、市容、交通、公安、国土、供电及X铁塔等相关单位不定期开展通信基站建设存在问题的协商解决,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落实。
各单位要按本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积极主动融合对接,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项目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