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年版

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年版
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年版

建筑业10xx技术(2010年版)1、地基基础和地下空间工程技术

1.1灌注桩后注浆技术

1.2xx螺旋钻孔压灌桩技术

1.3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复合地基技术

1.4真空预压法加固软土地基技术

1.5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

1.6复合土钉墙支护技术

1.7型钢水泥土复合搅拌桩支护结构技术

1.8工具式组合内支撑技术

1.9逆作法施工技术

1.10爆破挤淤法技术

1.11高边坡防护技术

1.12非开挖埋管技术

1.13大断面矩形地下通道掘进施工技术

1.14复杂盾构法施工技术

1.15xx气压沉箱施工技术

2、混凝土技术1.16双聚能预裂与光面爆破综合技术2.1高耐久性混凝土

2.2xx高性能混凝土

2.3自密实混凝土技术

2.4轻骨料混凝土

2.5纤维混凝土

2.6混凝土裂缝控制技术

2.7超高泵送混凝土技术

2.8预制混凝土装配整体式接受施工技术

3、钢筋及预应力技术

3.1xx钢筋应用技术

3.2钢筋焊接网应用技术

3.4无粘结预应力技术

3.5有粘结预应力技术

3.3大直径钢筋直螺纹连接技术

3.6xx结构预应力施工技术

3.8钢筋机械锚固技术

4、模板及脚手架技术3.7建筑用成型钢筋制品加工与配送技术4.1清水混凝土模板技术

4.3塑料模板技术

4.2钢(铝)框胶合板模板技术

4.4组拼式大模板技术

4.5早拆模板施工技术

4.6液压爬升模板技术

4.7大吨位长行程油缸整体顶升模板技术

4.8贮仓筒壁滑模托带仓顶空间钢结构整安装施工技术

4.9插接式钢管脚手架及支撑架技术

4.11附着升降脚手架技术

4.13预制箱梁模板技术

4.14挂篮悬臂施工技术

4.15隧道模板台车技术

4.16移动模架造桥技术

5、钢结构技术

5.1深化设计技术

4.10盘销式钢管脚手架及支撑架技术

4.12电动桥式脚手架技术

5.2厚钢板焊接技术

5.3大型钢结构滑移安装施工技术

5.4钢结构与大型设备计算机控制整体顶升与提升安装施工技术5.5钢与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

5.6住宅钢结构技术

5.7高强度钢材应用技术

5.8大型复杂膜结构施工技术

6、机电安装工程技术5.11模块式钢结构框架组装、吊装技术6.1管线综合布置技术

6.2金属矩形风管薄钢板xx连接技术

6.3变风量空调系统技术

6.4非金属复合板风管施工技术

6.5大管道闭式循环冲洗技术

6.7管道工厂化预制技术

6.9预分支电缆施工技术

6.11大型储罐施工技术

7、绿色施工技术6.6薄壁不锈钢管道新型连接技术6.8超高层高压垂吊式电缆敷设技术

6.10电缆穿刺线夹施工技术

7.1基坑施工封闭降水技术

7.3预拌砂浆技术

7.2基坑施工降水回收利用技术

7.4外墙自保温体系施工技术

7.5粘贴式外墙外保温隔热系统施工技术

7.6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施工技术

7.7硬泡聚氨酯外墙喷涂保温施工技术

7.8工业废渣及(空心)砌块应用技术

7.9铝合金窗断桥技术

7.11供热计量技术

7.13植生混凝土

7.14透水混凝土

8、防水技术7.10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

7.12建筑外xx技术

8.1防水卷材机械固定施工技术

8.2地下工程预铺反粘防水技术

8.3预备注浆系统施工技术

8.4遇水膨胀止水胶施工技术

8.5丙烯酸盐灌浆液防渗施工技术

8.6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与非固化型防水粘结料复合防水施工技

8.7聚氨酯防水涂料施工技术

9、抗震、加固与改造技术

9.1消能减震技术

9.2建筑隔震技术

9.3混凝土构件粘贴碳纤维、粘钢和外包钢加固技术

9.4钢绞线网片聚合物砂浆加固技术粘钢和外包钢加固技术

9.5结构无损拆除技术

9.6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拆除技术

9.7xx施工监测技术

9.9开挖爆破监测技术

9.8结构xx监测(控)技术

9.10隧道变形远程自动监测系统

9.11一机多天线GPS变形监测技术

10、信息化应用技术

10.1虚拟仿真施工技术

10.2高精度自动测量控制技术

10.3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管理及工程远程验收技术

10.4工程量自动计算技术

码技术

10.5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实施集成应用及基础信息规范分类编10.6建设项目资源计划管理技术

10.7项目多方协同管理信息化技术

10.8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应用技术

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年最新版)

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年版) 1地基基础和地下空间工程技术 1.1灌注桩后注浆技术 1.2长螺旋钻孔压灌桩技术 1.3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复合地基技术 1.4真空预压法加固软土地基技术 1.5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 1.6复合土钉墙支护技术 1.7型钢水泥土复合搅拌桩支护结构技术 1.8工具式组合内支撑技术 1.9逆作法施工技术 1.10爆破挤淤法技术 1.11高边坡防护技术 1.12非开挖埋管技术 1.13大断面矩形地下通道掘进施工技术 1.14复杂盾构法施工技术 1.15智能化气压沉箱施工技术 1.16双聚能预裂与光面爆破综合技术 2混凝土技术 2.1高耐久性混凝土 2.2高强高性能混凝土 2.3自密实混凝土技术 2.4轻骨料混凝土 2.5纤维混凝土 2.6混凝土裂缝控制技术 2.7超高泵送混凝土技术 2.8预制混凝土装配整体式接受施工技术 3钢筋及预应力技术 3.1高强钢筋应用技术 3.2钢筋焊接网应用技术 3.3大直径钢筋直螺纹连接技术 3.4无粘结预应力技术 3.5有粘结预应力技术 3.6索结构预应力施工技术 3.7建筑用成型钢筋制品加工与配送技术 3.8钢筋机械锚固技术 4模板及脚手架技术 4.1清水混凝土模板技术 4.2钢(铝)框胶合板模板技术 4.3塑料模板技术 4.4组拼式大模板技术 4.5早拆模板施工技术 4.6液压爬升模板技术

4.7大吨位长行程油缸整体顶升模板技术 4.8贮仓筒壁滑模托带仓顶空间钢结构整安装施工技术 4.9插接式钢管脚手架及支撑架技术 4.10盘销式钢管脚手架及支撑架技术 4.11附着升降脚手架技术 4.12电动桥式脚手架技术 4.13预制箱梁模板技术 4.14挂篮悬臂施工技术 4.15隧道模板台车技术 4.16移动模架造桥技术 5钢结构技术 5.1深化设计技术 5.2厚钢板焊接技术 5.3大型钢结构滑移安装施工技术 5.4钢结构与大型设备计算机控制整体顶升与提升安装施工技术5.5钢与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 5.6住宅钢结构技术 5.7高强度钢材应用技术 5.8大型复杂膜结构施工技术 5.11模块式钢结构框架组装、吊装技术 6机电安装工程技术 6.1管线综合布置技术 6.2金属矩形风管薄钢板法兰连接技术 6.3变风量空调系统技术 6.4非金属复合板风管施工技术 6.5大管道闭式循环冲洗技术 6.6薄壁不锈钢管道新型连接技术 6.7管道工厂化预制技术 6.8超高层高压垂吊式电缆敷设技术 6.9预分支电缆施工技术 6.10电缆穿刺线夹施工技术 6.11大型储罐施工技术 7绿色施工技术 7.1基坑施工封闭降水技术 7.2基坑施工降水回收利用技术 7.3预拌砂浆技术 7.4外墙自保温体系施工技术 7.5粘贴式外墙外保温隔热系统施工技术 7.6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施工技术 7.7硬泡聚氨酯外墙喷涂保温施工技术 7.8工业废渣及(空心)砌块应用技术 7.9铝合金窗断桥技术 7.10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 7.11供热计量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 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 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12月5日第1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 2020年2月19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 一、删去《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修正)第九条第二项。 第九条第三项改为第二项,其中的“造价工程师”修改为“一级造价工程师”。 第九条第四项改为第三项,修改为:“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合计不少于10人;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删去第九条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 第九条第十一项改为第七项,其中的“第二十七条”修改为“第二十五条”。 删去第十条第一项。 第十条第二项改为第一项,其中的“造价工程师”修改为“一级造价工程师”。 第十条第三项改为第二项,修改为:“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合计不少于4人;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3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删去第十条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 第十条第十项改为第六项,其中的“第二十七条”修改为“第二十五条”。 第十三条修改为:“企业在申请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或乙级)资质,以及在资质延续、变更时,应当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书(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二)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三)企业开具的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发票和对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如发票能体现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可不提供对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提供);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提供); “(五)企业营业执照。

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

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 1 地基基础和地下空间工程技术 2 钢筋与混凝土技术 3 模板脚手架技术 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 5 钢结构技术 6 机电安装工程技术 7 绿色施工技术 8 防水技术与围护结构节能 9 抗震、加固与监测技术 10 信息化技术 1 地基基础和地下空间工程技术.................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灌注桩后注浆技术.....................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长螺旋钻孔压灌桩技术.................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 水泥土复合桩技术.....................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 混凝土桩复合地基技术.................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 真空预压法组合加固软基技术...........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 装配式支护结构施工技术............... 错误!未定义书签。 1.7 型钢水泥土复合搅拌桩支护结构技术..... 错误!未定义书签。

1.8 地下连续墙施工技术................... 错误!未定义书签。 1.9 逆作法施工技术.......................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0 超浅埋暗挖施工技术..................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 复杂盾构法施工技术..................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2 非开挖埋管施工技术..................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3 综合管廊施工技术....................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钢筋与混凝土技术...........................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高耐久性混凝土技术...................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高强高性能混凝土技术.................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 自密实混凝土技术.....................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 再生骨料混凝土技术................... 错误!未定义书签。 2.5 混凝土裂缝控制技术................... 错误!未定义书签。 2.6 超高泵送混凝土技术................... 错误!未定义书签。 2.7 高强钢筋应用技术..................... 错误!未定义书签。 2.8 高强钢筋直螺纹连接技术............... 错误!未定义书签。 2.9 钢筋焊接网应用技术...................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0 预应力技术..........................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1 建筑用成型钢筋制品加工与配送技术....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

建筑业10xx技术(2017版)1地基基础和地下空间工程技术 2钢筋与混凝土技术 3模板脚手架技术 4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 5钢结构技术 6机电安装工程技术 7绿色施工技术 8防水技术与围护结构节能 9抗震、加固与监测技术 10信息化技术 1地基基础和地下空间工程技术................. 1.1灌注桩后注浆技术..................... 1.2长螺旋钻孔压灌桩技术................. 1.3水泥土复合桩技术..................... 1.4混凝土桩复合地基技术................. 1.5真空预压法组合加固软基技术........... 1.6装配式支护结构施工技术............... 1.7型钢水泥土复合搅拌桩支护结构技术..... 1.8地下连续墙施工技术................... 1.9逆作法施工技术.......................

1.10超浅埋暗挖施工技术.................. 1.11复杂盾构法施工技术.................. 1.12非开挖埋管施工技术.................. 1.13综合管廊施工技术.................... 2钢筋与混凝土技术........................... 2.1高耐久性混凝土技术...................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2.3自密实混凝土技术.....................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 第 8 号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0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现予发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住 房 和 城乡 建 设 部 部长 姜伟新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主 任 张 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 尹蔚民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第四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实行自律管理,向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和人员素质提高。 第二章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第八条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具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人员,是指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与其招用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十条房地产经纪人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每年的考试次数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8号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0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现予发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第四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实行自律管理,向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和人员素质提高。 第二章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第八条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具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人员,是指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与其招用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十条房地产经纪人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每年的考试次数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确定。 第十一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

国土资发【2010】151号: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精)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 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规划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以下简称“国发10号文件”)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发10号文件的指导思想、任务要求和政策规定,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发10号文件政策、继续抑制房价上涨、促进房价地价合理调整的重要任务,是增加群众住房有效供给、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城市建设节约用地、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从当地房地产市场实际出发,在严格执行法规政策、加强管理监督、认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各项工作中主动协调配合,落实各部门责任,努力开展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向好发展。 二、强化住房用地和住房建设的年度计划管理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住房建设规划和编制计划的要求,共同商定城市住房供地和建设的年度计划,并根据年度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共同商定将确定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省级市和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供地计划、供地时序、宗地情况和供地条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正确引导市场预期。要根据住房建设计划落实情况,及时合理调整供地计划。要在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选择地块,探索以划拨和出让方式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地建房、逐步与廉租住房并轨、简化并实施租赁住房分类保障的途径。在房价高的地区,应增加中小套型限价住房建设供地数量。要在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同时,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和具备“净地”供应的储备土地以及农转用计划指标,应优先确保以保障性住房为主

2017版十项新技术

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10月

前言 为促进建筑产业升级,加快建筑业技术进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组织国内建筑行业百余位专家,对《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进行了全面修订。 本文件与2010年版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混凝土技术”和“钢筋及预应力技术”合并为“钢筋与混凝土技术”。 ——新增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 ——将“防水技术”扩充为“防水技术与围护结构节能”技术。 ——升级更新绿色建筑、建筑防灾减灾、建筑节能、建筑信息化等相关内容。 ——适用范围以建筑工程应用为主,每项技术具有一定适用性、成熟性与可推广性。 本文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文件的技术主编单位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要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模板脚手架协会、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防水分会、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王清勤、赵基达 地基基础和地下空间工程技术部分:高文生、王曙光、王也宜、衡朝阳、李耀良、王理想、陈辉、陈驰、黄江川、王佳杰、吴斌、邹峰、卢秀丽、杨宇波 钢筋与混凝土技术部分:赵基达、冯大斌、冷发光、刘子金、朱爱萍、王晓锋、王永海 模板脚手架技术部分:高峰、张良杰、杨少林、石亚明、杨棣柔、吴亚进、黎文方、黄玉林、杨波、陈伟、冼汉光、王祥军、杨秋利、陈铁磊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部分:王晓锋、蒋勤俭、田春雨、赵勇、高志强、钱冠龙、樊骅、李浩、谷明旺、汪力、姜伟、赵广军、张渤钰、周丽娟 钢结构技术部分:李景芳、戴立先、韦疆宇、曾志攀、郭满良、陈志华、李海旺、韩建聪、朱邵辉、余永明、赵宇新、余玉洁、李浓云、李锦丽 机电安装工程技术部分:吴月华、徐义明、陈静、任俊和、王升其、周卫新、王红静、冯凯、严文荣、刘杰、张勤、芮立平、陈晓文、宋志红 绿色施工技术部分:单彩杰、杨香福、杨升旗、王涛、段恺、石云兴、张燕刚、倪坤、冯大阔、刘嘉茵、杨均英、司金龙、张静涛、陈波、郝伶俐 防水技术与围护结构节能部分:曲慧、吴小翔、董宏、李良伟、李光球、黄春生、刘文利、赵力、李建军、王晓峰 抗震、加固与监测技术部分:姚秋来、常乐、聂祺、唐曹明、李瑞峰、张荣强、韦永斌、赵伟、曹振、杨光值、潘鸿宝 信息化技术部分:杨富春、王静、谭丁文、王兴龙、刘刚、曾立民、张义平、黄炜、苑玉平、颜炜、王剑涛、张臣友、高峰、黄从治、肖新华、王威、王文刚、王海涛

建设部十项新技术

建设部十项新技术 建设部十项新技术 一、坑支护技术 1、主要技术内容: (1)桩墙-内支撑支护技术。由排桩或排桩加止水帷幕、地下连续墙组成的档土结构和按基坑平面设计的内支撑体系,是软土地区应用最多的一种深基坑支护形成。根据基坑周围土质、开挖深度可设置成单层或多层的支护结构,一般用工具式钢构件或钢筋混凝土构架形成对撑、角撑、水平桁架或拱圈等,以保持深基坑开挖时的边坡稳定,并还可一步发展成利用地下结构楼层作内支撑的逆作施工技术 (2)预应力锚杆支护技术。锚杆能将桩、墙等档土结构所承受的荷载通过拉杆(索、管、栓)传递到稳定土(岩)层上,形成错拉体系。锚杆可带扩大体或采用二次高压灌浆以提高与土体的锚固力,并可采用可拆式锚杆。该法适应土质范围广(当土质过软时应慎用),在采用多层锚杆情况下,基坑的开挖深度不受限制。 (3)重力式水泥土挡墙和加筋水泥土挡墙。山喷浆型深层搅拌桩组成的重力式水泥土挡墙,可为实体式或格栅式。该挡墙具有挡土和止水双重功能,一般用于开挖深度不大于6m的软土地区基坑支护。当基坑深度超过6m时,可在水泥土中插入加筋杆件,形成加筋水泥土挡墙。必要时还可辅以内支撑或锚杆支护加筋水泥土挡墙,以加大基坑的支护深度。 (4)土钉墙支护技术。土钉是一种利用经加固后的原位上体来维护基坑边坡土体稳定的支护方法。它是由土钉、钢丝网喷射混凝土面板和加固后的原位土体三部份组成。该支护结构轻型,施工操作方便,是一种较有前途的深基坑边坡支护方法,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或经降水后的粘性土或密实性较好的砂土地层,开挖深度一般不大于15m。 (5)基坑工程信息化施工。基坑工程变化因素多,在目前设计中尚难做到全面、准确、合理。对于开挖深度较大、坑壁土质较差、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工程,应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挡土结构位移、支撑锚拉系统应力、基坑周围环境变化的严密监测,以反馈的数据信息调整基坑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确保基坑安全。 2、目标与措施 基坑工程技术复杂,在推广应用中除必须遵循现行规范标准外,尚应遵照地方的相关标准。要求基坑工程的内支逐步实现工具化、模数化、系列化,并设置警报系统,以便重复使用;基坑的挡土结构(排桩或地下连续墙)尽量与永久性结构相一致;预应力锚杆应采用可拆除方式;进一步扩大土钉墙支护应用范围,发展土钉与锚杆等结合使用的深基坑综合支护技术;开发基坑工程的信息化施工技术。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凡技术条件比较复杂的基坑工程,开工前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对基坑工程进行周密的设计,内容包括支护体系选型,支护结构强度、变形计算,场内外上体稳定性、渗透稳定性计算,降水对环境的影响,挖土要求,监测内容等,因地制宜地选用上述先进的适用技术,并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必要时,还应组织专家论证,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年版

建筑业10xx技术(2010年版)1、地基基础和地下空间工程技术 1.1灌注桩后注浆技术 1.2xx螺旋钻孔压灌桩技术 1.3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复合地基技术 1.4真空预压法加固软土地基技术 1.5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 1.6复合土钉墙支护技术 1.7型钢水泥土复合搅拌桩支护结构技术 1.8工具式组合内支撑技术 1.9逆作法施工技术 1.10爆破挤淤法技术 1.11高边坡防护技术 1.12非开挖埋管技术 1.13大断面矩形地下通道掘进施工技术 1.14复杂盾构法施工技术 1.15xx气压沉箱施工技术 2、混凝土技术1.16双聚能预裂与光面爆破综合技术2.1高耐久性混凝土 2.2xx高性能混凝土 2.3自密实混凝土技术

2.4轻骨料混凝土 2.5纤维混凝土 2.6混凝土裂缝控制技术 2.7超高泵送混凝土技术 2.8预制混凝土装配整体式接受施工技术 3、钢筋及预应力技术 3.1xx钢筋应用技术 3.2钢筋焊接网应用技术 3.4无粘结预应力技术 3.5有粘结预应力技术 3.3大直径钢筋直螺纹连接技术 3.6xx结构预应力施工技术 3.8钢筋机械锚固技术 4、模板及脚手架技术3.7建筑用成型钢筋制品加工与配送技术4.1清水混凝土模板技术 4.3塑料模板技术 4.2钢(铝)框胶合板模板技术 4.4组拼式大模板技术 4.5早拆模板施工技术 4.6液压爬升模板技术 4.7大吨位长行程油缸整体顶升模板技术

4.8贮仓筒壁滑模托带仓顶空间钢结构整安装施工技术 4.9插接式钢管脚手架及支撑架技术 4.11附着升降脚手架技术 4.13预制箱梁模板技术 4.14挂篮悬臂施工技术 4.15隧道模板台车技术 4.16移动模架造桥技术 5、钢结构技术 5.1深化设计技术 4.10盘销式钢管脚手架及支撑架技术 4.12电动桥式脚手架技术 5.2厚钢板焊接技术 5.3大型钢结构滑移安装施工技术 5.4钢结构与大型设备计算机控制整体顶升与提升安装施工技术5.5钢与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 5.6住宅钢结构技术 5.7高强度钢材应用技术 5.8大型复杂膜结构施工技术 6、机电安装工程技术5.11模块式钢结构框架组装、吊装技术6.1管线综合布置技术 6.2金属矩形风管薄钢板xx连接技术

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及推广

建筑业10项新技术推广及落实计划 一、概述 新修订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充分吸纳了近几年来工程实践积累产生的先进技术、促进节能降耗的适用新技术,基本反映出现阶段工程技术领域最新先进技术成果。通过新技术的学习,有助于企业了解和把握目前行业技术发展方向,更好地在项目上运用新技术推动行业发展。 二、主要内容 十项新技术是以下十项: 1地基基础和地下空间工程技术 2 混凝土技术 3 钢筋及预应力技术 4 模板及脚手架技术 5 钢结构技术 6 机电安装工程技术 7 绿色施工技术 8 防水技术 9 抗震加固与监测技术 10 信息化应用技术 三、现场应用及推广 通过学习新修订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对10项新技术的应用及推行做一下阐述: (一)、混凝土技术 1、自密实混凝土技术 自密实混凝土,混凝土拌合物不需要振捣仅依靠自重即能充满模板、包裹钢筋并能够保持不离析和均匀性,达到充分密实和获得最佳的性能的混凝土,属于高性能混凝土的一种。自密实混凝土技术主要包括自密实混凝土流动性、填充性、保塑性控制技术;自密实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自密实混凝土早期收缩控制技术。 本项目工程地下室顶板为400厚空心板,采用的是φ250的空心管间距@60作为空心骨架;考虑到顶板配筋密及空心管间距小,采用普通混凝土浇筑密实性不能得到有效保证,拟采用此自密实性混凝土进行浇筑,这样一来就可以很好地避免因振捣不

到位而造成蜂窝麻面等质量问题。 (二)、钢筋技术 大直径钢筋直螺纹连接技术 钢筋直螺纹连接技术是指在热轧带肋钢筋的端部制做出直螺纹,利用带内螺纹的连接套筒对接钢筋,达到传递钢筋拉力和压力的一种钢筋机械连接技术。目前主要采用滚轧直螺纹连接和镦粗直螺纹连接方式。技术的主要内容是钢筋端部的螺纹制作技术、钢筋连接套筒生产控制技术、钢筋接头现场安装技术。 本项目工程主体地下室及地下室车库梁、柱配筋多为大直径三级筋,根据设计及规范要求,≥Φ22的钢筋全部采用直螺纹套筒连接的形式进行连接,为更好指导现场施工,保证施工要求,并编制了具体的钢筋施工方案,现在现场已经应用。(三)、模板及脚手架技术 1)、清水混凝土模板技术 清水混凝土模板是按照清水混凝土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加工,满足清水混凝土质量要求和表面装饰效果的模板。 本项目工程计划在地下室部分拟进行推广使用次项技术,一、可以有效减少后期的粉刷及修补;二、可以节约人力和物力;三、可以大大提高工程质量。具体施工要求及施工部署,我们将编著次项技术的专项施工方案。 2)、组拼式大模板技术 组拼式大模板是一种单块面积较大、模数化、通用化的大型模板,具有完整的使用功能,采用塔吊进行垂直水平运输、吊装和拆除,工业化、机械化程度高。组拼式大模板作为一种施工工艺,施工操作简单、方便、可靠,施工速度快,工程质量好,混凝土表面平整光洁,不需抹灰或简单抹灰即可进行内外墙面装修。 本项目各栋号单元与单元之间设计有竖向变形缝,采用组拼式大模板可以提高施工速度,解决支模难、拆模难的问题,并可以提高变形缝处的施工质量。目前项目正在使用次技术。 (四)、外墙保温技术 1)、外墙体自保温体系施工技术 墙体自保温体系是指以蒸压加气混凝土、陶粒增强加气砌块和硅藻土保温砌块(砖)等制成的蒸压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陶粒砌块等为墙体材料,辅以节点保温构造措施的自保温体系。即可满足夏热冬冷地区和夏热冬暖地区节能50%的设计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十一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二条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十三条专家论证会后,应当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需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重新履行本规定第十一条的程序。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第四章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 建质[2008] 21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城乡建设交通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主编)等单位编制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8.11.26

概算 一、建设项目设计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概算文件应单独成册。设计概算文件由封面、签署页(扉页),编制说明、建设项目总概算表、其他费用表、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单位工程概算书等内容组成。 二、封面、签署页(扉页)参照第3.1.2 条 三、概算编制说明 1、工程概括:简述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设计规模、建设性质(新建、扩建或改建)和项目主要特征等。 2、编制依据: 1)设计说明书及设计图纸; 2)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程; 3)当地和主管部门现行的概算指标或定额(或预算定额、综合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类似工程造价指标、材料及构配件预算价格、工程费用定额和有关费用规定的文件等)

4)人工、设备及材料、机械台班价格依据; 5)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概算的其他资料; 6)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费依据; 7)有关文件、合同、协议等。 3、概算编制范围。 4、其他特殊问题的说明。 5、概算成果说明 1)说明概算的总金额、工程费用、其他费用、预备费及列入项目概算总投资中的相关费用; 2)技术经济指标; 3)主要材料消耗指标; 四、建设项目总概算表。由工程费用、其他费用、预备费及应列入项目概算总投资中的相关费用组成。 第一部分:工程费用。按各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汇总组成。 第二部分:其他费用。包括建设用地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设计咨询费、施式图审查费、

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材料

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改扩建工程及物流中心 *****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

目录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第二部分应用的新技术分类 第三部分单项新技术应用演示 第四部分效果总结 工程效果图(一)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第二部分应用的新技术分类

根据建设部重点推广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结合该工程特点将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新技术归类如下表所示: 工程效果图(二) 第三部分单项新技术应用演示

⊙ 1. 建筑用成型钢筋制作品加工与配送 现场钢筋加工机械(一) ⊙该工程占地面积较大,现场场地狭小,工期紧,周边均为商业区及住宅区,且钢筋需求量较大,本工程采用建筑业十项新技术中的第三章钢筋及预应力技术总的3.7节的建筑用成型钢筋制品加工与配送技术,主要应用于框架柱、框架梁及现浇板筋,计:1200吨,取得了显著效果,其主要技术特点为: 1、提高了管理水平,减少钢筋浪费,真正实现“限额领料”; 2、确保了工程工期,按项目工期的要求实行统一配送,方便高效; 3、节省了施工场地; 4、减少了安全隐患; 5、保证了工程质量,机械设备的使用、专业化的人员队伍、不断提 高的服务技能是您工程的可靠保证; 6、提高了现场整洁,降低噪音污染、缓解扰民矛盾;

7、简化了现场管理,现场可以减少材料堆码、设备布置、临建设施、 人员等等的管理工作; 8、成本核算清晰,钢筋施工成本变得一目了然。 现场钢筋加工机械(二) 重点、难点及质量保证措施: 1、原材料控制 根据国家建筑规范,建筑工程所用的工程物资均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应反映工程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性能指标等,并与实际进场物资相符。

2005年建设部发布的建筑业十项新技术

2005年建设部发布新的建筑业十项新技术1 地基基础和一下空间工程技术 1.1桩基新技术 1.1.1灌注桩后注浆技术; 1.1.2长螺栓旋水下灌注成桩技术。 1.2地基处理技术 1.2.1水泥粉煤灰碎石桩(GFG桩)复合地基成套技术 1.2.2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成套技术 1.2.3真空顶压法加固软基技术 1.2.4强夯法处理大块石高填方地基 1.2.5爆破齐淤法术 1.2.6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 1.3深基坑支护及边坡防护术技术 1.3.1复合土钉墙支护技术 1.3.2预应力锚杆施工技术 1.3.3组合内支撑技术 1.3.4型钢水泥土复合搅拌桩支护结构技术 1.3.5冻结排桩法进行特大深基坑施工技术 1.3.6高边坡防护技术 1.4地下空间施工技术 1.4.1暗挖法 1.4.2逆作法 1.4.3盾构法 1.4.4非开挖埋管技术 2 高性能混凝土技术 2.1混凝土裂缝防治技术 2.2自密实混凝土技术 2.3混凝土耐久性技术

2.4清水混凝土技术 2.5超高泵送混凝土技术 2.6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 3 高效钢筋与预应力技术 3.1高效钢筋应用技术 3.1.1 HRB400级钢筋的应用技术 3.2钢筋焊接网应用技术 3.2.1冷轧带肋钢筋焊接网 3.2.2 HRB400钢筋焊接网 3.2.3焊接箍筋笼 3.3粗直径钢筋直螺纹机械连接技术 3.4预应力施工技术 3.4.1无粘结预应力成套技术 3.4.2有粘结预应力成套技术 3.4.3拉索施工技术 4 新型模板及脚手架应用技术 4.1清水混凝土模板技术 4.2早拆模板成套技术 4.3液压自动爬模技术 4.4新脚手架应用技术 4.4.1碗扣式脚手架应用技术 4.4.2爬升脚手架应用技术 4.4.3市政桥梁脚手架施工技术 4.4.4外挂脚手架和悬挑脚手架应用技术5 钢结构技术 5.1钢结构CAD设计与CAM制造技术 5.2钢结构施工安装技术 5.2.1厚钢板焊接技术

国土资发(2010)151号――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精)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规划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以下简称“国发10号文件”)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发10号文件的指导思想、任务要求和政策规定,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发10号文件政策、继续抑制房价上涨、促进房价地价合理调整的重要任务,是增加群众住房有效供给、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城市建设节约用地、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从当地房地产市场实际出发,在严格执行法规政策、加强管理监督、认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各项工作中主动协调配合,落实各部门责任,努力开展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向好发展。 二、强化住房用地和住房建设的年度计划管理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住房建设规划和编制计划的要求,共同商定城市住房供地和建设的年度计划,并根据年度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共同商定将确定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省级市和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供地计划、供地时序、宗地情况和供地条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正确引导市场预期。要根据住房建设计划落实情况,及时合理调整供地计划。要在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选择地块,探索以划拨和出让方式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地建房、逐步与廉租住房并轨、简化并实施租赁住房分类保障的途径。在房价高的地区,应增加中小套型限价住房建设供地数量。要在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同时,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和具备“净地”供应的储备土地以及农转用计划指标,应优先确保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上述各类住房用地的供应。没有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计划的地方,不得向大户型高档住房建设供地。 三、加快推进住房用地供应和建设项目的审批 (一)加强保障性住房用地监管。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监督市、县按确定的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的建设任务,尽快编制建设项目、落实资金。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督促市、县依据项目确定和资金落实情况,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对已供应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等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抓紧做好开工前期工作,促其按期开工建设。要加强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查,严格落实国家关于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同步建设公共配套设施。 对已供应的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土地用途,不得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套型面积。对改变上述内容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有关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已作为商品住房销售的,要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16号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已经第9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姜伟新 2013年12月11日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以下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进行工程结算,以及签订和调整合同价款等活动。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 工程发承包计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

的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 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其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第五条国家推广工程造价咨询制度,对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 第六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鼓励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应当设有最高投标限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可以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招标标底。 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应当由招标人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工程量清单应当依据国家制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等编制。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最高投标限价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工程计价有关规定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总价,以及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第九条招标标底应当依据工程计价有关规定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 第十条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报价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工程计价有关规定、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 第十一条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标人的投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