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基坑降水与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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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降水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降水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降水监理实施细则一、设备选购与安装1.1 监理需确保所选购的基坑降水设备符合工程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设备性能稳定可靠,能满足施工现场的实际需求。

1.2 设备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遵循设备制造商提供的安装指南及安全操作规范,确保安装质量。

二、数据收集与分析2.1 监理需实时收集基坑降水过程中的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降水量、水质、水位变化等。

2.2 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及时分析,评估降水效果,发现异常及时报告,确保基坑降水过程在可控范围内。

三、现场全面监督3.1 监理应对基坑降水现场进行全面监督,确保降水工作按照既定方案进行,防止违规操作。

3.2 监督过程中应重点关注设备的运行状态、降水效果及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人员材料设备检查4.1 监理应定期对参与基坑降水工作的人员进行检查,确保人员资质符合要求,操作规范。

4.2 对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性能良好,符合工程要求。

五、施工检验与试验5.1 监理应组织对基坑降水效果进行定期检验和试验,确保降水效果达到设计要求。

5.2 对检验和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组织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

六、施工计划与安全方案6.1 监理应审核基坑降水的施工计划,确保其科学合理,满足工程需求。

6.2 监督施工单位制定并执行安全方案,确保基坑降水过程中的安全。

七、问题整改与建议7.1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监理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7.2 监理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帮助施工单位优化施工流程,提高基坑降水效果。

八、监理日报与周报8.1 监理应每日编写基坑降水监理日报,记录当日的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8.2 每周编写基坑降水监理周报,总结本周的工作情况,提出下周的工作计划和建议。

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基坑降水监理工作,确保基坑降水过程安全、有效。

请各相关单位及个人严格遵守执行。

基坑降水与排水工程监理细则

基坑降水与排水工程监理细则

基坑降水与排水工程监理细则1.检查降水工程的方案设计与实施方案是否符合规定,并与监理人员进行确认。

2.监督施工人员按照方案要求进行降水工程施工,确保降水管道的质量和施工进度。

3.检查降水渠道和排水池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并对其进行严格检测,确保其质量合格。

4.监督施工人员进行降水设备和管道的安装工作,并进行质量验收,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5.对降水设备进行试运行,监测其性能指标,确保其正常工作,并记录相关数据。

1.检查排水工程方案设计是否符合规定,并与施工人员进行确认。

2.监督施工人员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排水工程施工,确保排水渠道的质量和施工进度。

3.检查排水渠道和排水沟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并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其质量合格。

4.监督施工人员进行排水泵站和排水管道的安装工作,并进行质量验收,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5.对排水设备进行试运行,监测其性能指标,确保其正常工作,并记录相关数据。

三、监理报告和验收细则1.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施工进度、质量情况、安全状况等。

2.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并及时跟踪和督促整改。

3.在施工结束后,监理人员应进行最终验收,确保降水与排水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4.进行验收时,监理人员应检查降水与排水设备的完好性和性能指标,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5.监理人员应编制基坑降水与排水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程质量评定、设备性能评定等。

总之,基坑降水与排水工程监理细则的目的是确保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督施工人员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并编制监理报告和验收报告,为建设单位提供真实、准确的工程质量评价。

这些细则的执行可以提高基坑工程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同时也为相关部门提供了规范和指导。

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四篇)

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四篇)

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一、绪论本细则旨在规范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二、监理资格要求1.监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关工程背景知识,并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监理人员应熟悉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了解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

三、监理工作内容1.施工图纸审核监理人员要仔细审核施工图纸,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包括支护结构、降水设施等。

2.施工方案审核监理人员要详细审查施工方案,包括基坑开挖、支护设施的安装、降水施工等内容,确保方案合理可行。

3.施工现场巡查监理人员要定期到深基坑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4.施工日志记录监理人员要每日记录施工现场的情况,包括人员组织、安全检查、施工进度等,以便后期审查和分析。

5.质量验收监理人员要对施工过程中的重要节点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四、安全监控措施1.作业许可制度深基坑施工现场必须实行作业许可制度,未经监理人员的许可,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应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详细说明施工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

3.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警示标识、护栏、安全网等,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安全培训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增强安全管理能力。

5.安全应急预案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不同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五、降水工程安全监理要点1.降水设备选择监理人员要审查施工方案,确保降水设备的选择和布置符合工程要求,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2.降水施工监控监理人员要随时监控降水施工的过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降水设备正常运行,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异常情况。

3.降水效果评估监理人员要对降水施工后的效果进行评估,如降水深度、降水速度等,确保达到设计要求。

基坑监测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监测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监测监理实施细则一、一般要求1.1 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基坑工程的监测监理工作,以确保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及土方回填等过程中的安全稳定。

1.2 监理单位和监测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相关标准规范及本细则要求,制定详细的监测监理方案,并报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1.3 监测监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基坑工程安全有序进行。

二、监督内容与方式2.1 监督内容主要包括基坑开挖过程中的变形监测、支护结构应力应变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周边环境影响监测等。

2.2 监督方式应采用仪器监测与人工巡视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3.1 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基坑开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开挖方法、支护结构设计、降水措施、土方开挖顺序等。

3.2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

四、支护结构与材料4.1 支护结构的设计应满足基坑稳定和变形控制要求,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4.2 支护结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五、开挖过程与顺序5.1 基坑开挖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不得擅自改变开挖顺序和深度。

5.2 开挖过程中应加强对支护结构的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六、支护结构拆除6.1 支护结构拆除应在确保基坑稳定和周边环境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6.2 拆除过程中应加强对基坑变形和支护结构应力的监测,确保拆除过程的安全可控。

七、地质勘察与监测方案7.1 地质勘察应准确反映工程区域的地质条件和地下水位,为支护结构设计和监测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7.2 监测方案应根据地质勘察结果和工程特点制定,确保监测项目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八、监测项目与要求8.1 监测项目应包括基坑变形、支护结构应力应变、地下水位、周边环境影响等关键指标。

8.2 监测要求应明确监测频率、精度要求、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制等内容,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是建筑施工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程,必须进行安全监理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进行。

下面是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的实施细则:
1.监理机构的责任
(1)制定完善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监理方案,包括监理的任务、内容、时间计划等。

(2)组织监理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3)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4)定期提交监理报告,汇报工程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

2.监理人员的要求
(1)监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资格证书,具备工程监理经验。

(2)监理人员必须熟悉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施工工艺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3)监理人员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有效的协作和沟通。

3.基坑支护监理内容
(1)基坑支护设计文件的审查,包括施工图、设计计算书等。

(2)基坑开挖工程的监督和检查,包括地面平整度、基坑尺寸控制等。

(3)基坑支护工程的监督和检查,包括支护结构的施工质量、材料的使用等。

(4)基坑降水工程的监督和检查,包括降水设备的安装和运行情况等。

4.安全监测和控制
(1)对基坑支护工程的安全监测,包括地下水位、土体位移等的监测。

(2)对基坑降水工程的安全监测,包括降水设备的运行情况、降水效果等的监测。

(3)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隐患,确保工程的安全进行。

以上是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的实施细则,监理人员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以我给的标题写文档,最低1200字,要求以Markdown 文本格式输出,标题为: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 背景基坑工程是城市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施工过程中容易遇到诸如地下水、软土地段等关键深层地下工程难题,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提出更高的要求,以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

## 2. 监理范围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的范围包括:1.基坑围护结构(深挖支撑体系、围护系统、围护支撑电动机等)的设计、制造、运输、拆卸和安装等整个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日常检查。

2.降水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及检测。

包括降水勘探、降水井深、分流桶安装、降水泵安装、管道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及操作等。

## 3. 监理方案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监理方案应根据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标准、监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编制,并提交施工人员确认。

监督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监理目的和要求,2.施工人员的监理任务和职责,3.巡视和检查内容、时间和方法,4.监理结果的汇报和处理流程,5.监理报告的提交及评估。

## 4. 监理人员的要求监督人员应具备如下要求:1. 具备工程建设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 熟练掌握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施工过程流程、关键技术和监理标准。

3. 具备良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监督施工人员的行为。

4.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能够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事件和纠纷。

##5. 监理内容1.施工前行前勘察,了解工程所在地形、地质等情况。

2.审核施工计划及方案,确保施工方案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及时监督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深基坑主体结构、降水工程等设施及材料进场检验。

4.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或整改要求。

5.监督施工结束后,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验收合格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进行审核,进行结构、设施及材料的复验。

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篇)

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工作,预防和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排水、降水事故,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工作要遵循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科学规划、合理设计、严格监管、保障施工安全。

第四条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工作要充分发挥监理机构的作用,监督施工方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排水、降水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行,并且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保证工作水平和质量。

第二章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要求第六条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工作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一)科学规划:在施工前期进行规划,确定排水、降水方案,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施工工艺。

(二)合理设计: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采用合理的设计方案,确保排水、降水系统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严格监管:监理人员要经常在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排水、降水工作符合要求。

(四)保障施工安全: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做好排水、降水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施工期间的排水、降水工作安全可靠。

第七条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工作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资料调查:对施工现场的地质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条件等进行调查研究,了解环境及其变化特点。

(二)方案审查:对施工方提出的排水、降水方案进行审查,判断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监理检查:对施工方的排水、降水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四)成果评估:对施工方完成的排水、降水工作进行评估,判断其质量和安全性。

第三章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第八条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制定工程排水、降水方案。

工程监理细则(基坑降水与观测)

·············工程(深基坑降水与观测)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批: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年月日··············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深基坑降水与观测)一、编制依据(一)经本公司技术部门批准和建设方认可的《监理规划》(二)设计文件(结施、建施及相应文件)(三)与专业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992、《深基坑工程技术规定》DB42/159-2004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20010-20024、《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二、工程概况1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写明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情况)。

本工程基坑面积······M2,坑深···——···M。

本工程基坑重要性等级为二级;自然地面平均标高为31.6M,基坑开挖深度为自然地面下4.7-7.0M。

2 、基坑主要采用抽水式深井降水方案,场地内设有检查观测井和降水井。

降水井孔径为450mm,管径250,孔深暂定为22.0m(实际空深以钻井进入卵石层2米为准),井管采用Φ250㎜钢管,各降水井设计出水量为50立方米/每小时(m³/h ).3降水井和观测井布置:一栋3口井,分别是D1-H/D1-1(降水10)、D1-L/D1-2(降水9)、D1-F/D1-7(观测1兼做备有降水井)。

基坑监测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监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基坑监测监理是为了确保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并有效控制工程变形和沉降,以便更好地完成基坑工程的施工目标而实施的监督和管理。

本实施细则的目的是规范基坑监测监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具体步骤,确保基坑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监测监理方案1.在开始进行基坑工程施工前,监理单位应制定基坑监测监理方案,并依据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编制。

方案应包括基坑的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时间和频次、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方法等。

2.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施工阶段的需求,确定监测设备的配置和布置。

监测设备应具备准确性、可靠性和稳定性,并经过验证和校准。

3.监测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编制基坑施工方案,明确监测设备的安装位置和方法,并制定相应的监测方案,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监测设备的安装和调试1.监测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正确安装和正常运行。

2.调试过程中,技术人员应按照监测方案进行设备的校准和数据的采集,同时记录设备的相关参数和校准结果。

3.完成调试后,监测单位应对监测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并与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一同确认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结果。

四、监测数据的采集和处理1.监测数据的采集应按照监测方案规定的时间和频次进行,确保数据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2.监测数据应及时进行处理和分析,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进行研究和讨论。

如发现异常数据或超过警戒值的数据,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并上报相关单位。

3.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结果应及时记录并报告给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以便根据监测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控制。

五、监测报告和总结1.监理单位应按照监测方案的要求,定期提交监测报告,内容应包括监测数据的采集和处理结果、监测过程中的问题和处理措施、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合作情况等。

2.监测报告应及时上报给工程的相关单位,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归档。

基坑开挖支护降水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开挖支护降水监理实施细则一、开挖阶段开挖阶段是指基坑开挖前准备工作、开挖过程和开挖完毕后的验收工作。

1.基坑开挖前准备工作(1)确定开挖目标、范围和设计要求。

(2)制定开挖计划和施工方案,包括开挖的方法、工期等。

(3)准备开挖所需的设备、材料和人力资源。

2.开挖过程(1)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开挖,控制土方开挖的深度和坡度。

(2)及时处理遇到的地下障碍物,如管线、桩基等。

(3)注意开挖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如设置警示标志、警示线等。

3.开挖完毕后的验收工作(1)检查开挖的质量和尺寸,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2)修正和完善开挖工程的相关文件和记录。

二、支护阶段支护阶段是指对基坑进行支护和保护的具体措施。

1.支护方案的制定和实施(1)根据开挖深度和土质情况,制定支护方案,选择适合的支护结构和材料。

(2)严格按照支护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支护工程的安全和稳定。

2.支护工程的质量监督(1)持续对支护工程的施工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达标。

(2)对支护工程的参照规范、技术标准等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降水监理阶段降水监理阶段是指对基坑降水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过程。

1.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核(1)审核降水设计方案,确认设计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审核降水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顺利进行。

2.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1)监督施工过程中的降水控制,确保降水工程的顺利进行。

(2)检查降水工程的施工质量,如泵站的设备运行状态、管道的连接情况等。

3.施工完成后的验收和评估(1)对降水工程的施工效果进行验收,确保达到设计要求。

(2)评估降水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施工管理水平,总结经验和教训。

综上所述,基坑开挖、支护、降水监理的实施细则包括开挖阶段的准备工作、开挖过程和验收工作,支护阶段的支护方案和质量监督,以及降水监理阶段的审核、监督和评估等。

只有通过规范的实施和有效的监理,才能确保基坑工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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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深基坑降水与观测)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批:楚元工程建设咨询年月日·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深基坑降水与观测)一、编制依据(一)经本公司技术部门批准和建设方认可的《监理规划》(二)设计文件(结施、建施及相应文件)(三)与专业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JGJ120-992、《深基坑工程技术规定》DB42/159-2004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GB20010-20024、《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JGJ79-2002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GB50007-2002二、工程概况1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写明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情况)。

本工程基坑面积··M2,坑深··——··M。

本工程基坑重要性等级为二级;自然地面平均标高为31.6M,基坑开挖深度为自然地面下4.7-7.0M。

2 、基坑主要采用抽水式深井降水方案,场地设有检查观测井和降水井。

降水井孔径为450mm,管径250,孔深暂定为22.0m(实际空深以钻井进入卵石层2米为准),井管采用Φ250㎜钢管,各降水井设计出水量为50立方米/每小时(m³/h ).3降水井和观测井布置:一栋3口井,分别是D1-H/D1-1(降水10)、D1-L/D1-2(降水9)、D1-F/D1-7(观测1兼做备有降水井)。

二栋4口井,分别是D1-10/D1-J(降水7)、D1-12/D2-K(降水6)、D1-10/D1-B(降水8)、D2-D/D2-3(降水5)三栋4口井,分别是D2-J/D2-12(降水1)、D2-J/D2-10(降水4)、D2-D/D2-10(降水3)、D2-C/D2-12(降水2)共11口。

4 、基坑采取分期降水的方案,第一期降水为基坑南侧,启动1#—6#降水井,第二期降水位基坑北侧,启动5#—11#降水井;第一期降水区域与第二期降水区域之间采用两级边坡,第一级边坡颇深2.0m,坡度为1:1,平台宽度4.0m;第二级边坡深2.7m,坡度为1:1.5。

5 、基坑变形观测。

基坑观测周边环境及检测点布置:(1)基坑沉降、位移观测基坑观测点14个;(2)建筑物沉降观测点48个;(3)基坑水平位移观测点12个。

三、施工准备阶段的监控3.1、降水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地质勘察资料及工程附近管线、建(构)筑物和其他公共设施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做补充勘察和调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及临近建(构)筑物的安全。

3.2、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后,并报总监审批。

3.3、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由监理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共同分析情况,解决问题,消除安全和质量隐患,并形成文件资料。

3.4、降水井施工前,应根据土建总包单位测放出的基坑平面位置施放井位;特殊情况下,井位可作适当调整,当井距调整距离不大于5倍设计井径时,施工单位可作调整;当井距调整距离大于5倍设计井距时,应做设计变更。

四、施工实施阶段质量控制4.1深井施工方法:(1)、采用冲击钻进成孔;(2)、为防止孔壁坍塌,需采用泥浆护壁;(3)、成井后,进行清孔;(4)、下管、填料、止水;(5)、机械洗井;(6)、下泵试抽;(7)降水井成井后应进行抽水试验。

4.2、管井施工应先探查地下管线情况。

上钻前应先人工挖探井,探明地下无管线和构筑物后方可上钻施工。

4.3、做好钻井施工描述记录。

4.4、钻井深度应比设计深度大0.5-1米,井径大于管径不小于150毫米。

停钻后应及时进行潜浆,注入清水用泵吸出,待稀释后的泥浆比重接近1.05后立即下管。

4.5、下管时井管要正中垂直、连接牢固,严禁井管强行插入沉淀的孔底。

下管后井管周边应立即均匀填充滤料,防止堵塞,必要时可用水冲。

滤料应填到检查井底部,即地面下1米左右,上部用粘性土封堵。

4.6、成孔后应及时洗井,并应从上而下分层洗井,洗上部潜水层时,如沉没比不够要注清水洗井,洗下层承压水层时要冲洗到井底,直到水清砂净,上下水位连通。

4.7、填入降水井的滤料应洁净,符合设计要求,其规格为含水层筛分粒径的5-10倍。

投放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填料前应潜浆,清水替换量应满足泥浆比重要求;(2)、滤料应沿井管周围均匀投放,投放量不得小于计算量的95%。

4.8、开始抽水降水之前应进行单井实验性抽水,以确定含水层相应段渗透系数、引用影响半径和以检验单井出水量。

试抽24小时后出水口水中的含沙率应小于五万分之一。

4.9、排水管路断面应根据排水量确定并连接严密。

经洗井后水清沙净的水才可排入市政管网。

4.10管井抽水宜采用潜水泵,安装前应检查各部件是否良好,并注水试转正常;4.11、电缆必须绝缘,并牢固地捆绑在泵管上;4.12、水泵就位后应固定牢固;水泵试抽水合格后方可正式抽水。

4.13、管井井深:以深度控制的井孔,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要求;以井底地层控制的井孔,应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100%比例,用测绳量测检验和抽查施工记录。

4.14、管井滤料含泥量应不大于3%,滤料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按30%抽样检验。

4.15、管井直径允许偏差差应符合规要求。

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30%比例用钢尺量测抽样检验。

4.16、降水工程施工完后为保证管井井壁的渗水率,成井后应用清水洗井至水清沙净或上下含水层串通。

监理单位按30%比例抽样检查,并检查其施工方的水位观测和洗井记录。

4.17、管井井位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满足下列规定:以排桩或地下连续墙围护的明挖基坑,降水井与围护结构的净距离应不小于1.5米;以土钉支护的明挖基坑,降水井与基坑边的净距离应不小于1米,降水井与暗挖结构之间的净距离应不小于2米,特殊环境可做适当调整,但应征得设计、监理同意。

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30%比例用钢尺量测抽样检验。

4.18、管井虑水管孔隙率:钢管应不小于10%,无砂水泥管应不小于15%。

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30%比例抽样检验,对钢管检查出厂质量合格证。

4.19、管井实际填料量应不小于计算量的95%。

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30%比例抽样检验,现场称量或检查施工填料记录。

4.20、管井虑水管垂直度应不大于1%。

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30%比例抽样检验,下管时目测或锤球测量。

4.21、管井虑水管下管应居中,其轴线位置与设计井孔轴线的允许偏差应为5毫米。

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30%比例抽样检验,下管时目测或钢尺量测。

4.22、基坑开挖前井管安装完,基坑开挖至-3.0m开始开挖时即可开始启动降水系统降水。

地下水位随开挖逐渐下降,地下水位控制在开挖面以下0.5米。

4.23、基坑采取分期降水的分案,第一期降水为基坑南侧,启动1#—6#降水井,第二期降水位基坑北侧,启动5#—11#降水井。

4.24、第一期降水区域与第二期降水区域之间采用两级边坡,第一级边坡颇深2.0m,坡度为1:1,平台宽度4.0m;第二级边坡深2.7m,坡度为1:1.5。

4.25、降水工程应有防止降水区域建筑物和构筑物产生沉降的措施。

当采用回灌措施时应化验水质,不得污染地下水。

4.26、降水过程中应使地下水位保持在距基底0.5米以下。

当主体结构施工至三层结束后,方可停止降水,在该阶段施工期间不得停泵。

4.27、降水过程应进行地面沉降和重要建筑物变形观测,并应严格控制降水引起的地面沉降和重要建筑物的变形。

4.28、降水工程应有完整的过程记录。

4.29、降水结束后,应及时用级配砂石将井孔回填密实,并按原状恢复地面。

五、基坑降水监测与维护监控要点5.1、基坑沉降、位移观测基坑观测点和建筑物沉降观测点及基坑水平位移观测点应按设计图中位置进行布置。

5.2、深基坑水平移观测点应设置在深基沉降、位移观测点往坑平移0.5M 处。

5.3、施工方应在基坑开挖前建好监测点,并进行首次原始数据观测,各监测项目测定初始数据,且不宜少于两次;当测试数据接近监控报警值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出现事故征兆时应进行连续监测,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监测成果。

5.4、在第二层土方开挖前每四天观测一次;在第二层土方开挖后每天观测一次;在第三层土方开挖后每天至少观测二次;基坑开挖到底面后每天观测三次;基坑开挖间歇期、变形趋向稳定时,观测间隔时间可为每周;基坑运行维护阶段观测时间间隔可为10天。

5.5、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重要性等级为二级的基坑,边坡土体、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最大值)监控报警值为60mm。

5.6 、监测人员应及时提供监测信息,综合分析各种监测资料,并进行险情预报,工程结束时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总结报告,报告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监测项目、监测点的布置、监测仪器、监测方法及其精度、监测数据的整理、监测结果分析和评价等。

5.7、每次沉降观测要求计算出各观测点的高程、累计沉降量、本次沉降量、沉降速率等;每次水平位移观测要求记录各个观测点的累积和本次位移量、位移速率等;5.8、对观测记录及时进行整理,根据各个阶段成果绘制沉降—时间关系曲线图、水平位移—时间关系曲线图、水平位移—距离关系展开曲线图等;并分析水位下降的趋势,观测地下水位下降到设计深度的时间,并合理整理抽水井数情况。

5.9、在整个降水期间必须保证降水点和抽水设备的完好,对抽水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基础施工安全进行。

5.10、深基坑施工期间,对观测井,每天观测静止水位联网情况;降水前期7天,对水位每3个小时观测一次;降水中期(至基础施工)每天观测2次;降水后期(施工至主体三层)每周观测一至二次。

流量含沙量每天观测一至二次。

六、施工相关事项的监控要点6.1、降水工程施工前,地面应平整、有足够的强度保证机械设备不倾覆。

6.2、降水工程开工前,钻机、吊车设备应向监理进行程序报验,施工单位应进行机械性能全面验收,并提供设备的年检合格证明资料、操作人员上岗证、设备租赁单位与设备使用单位的租赁协议及安全协议。

6.3、降水工程如为分包工程,总包单位应提前向监理进行分包资质报审,向监理提供分包资质、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总包与分包之间的安全协议。

6.4、降水工程管井钻孔前,应在管井井位处对地下管线进行人工钎探,钎探深度应为2米,人工钎探要使用钢护筒,防止坍塌。

确保无地下管线方可开钻。

6.6、降水工程钻孔因地质原因不能钻到设计位置而形成的废孔,应及时采用砂石料回填,防止设备人员坠入。

6.7、管井吊装应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有上岗证,吊装作业应与周边高压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六级以上风天气不得吊装。

6.8、,降水水泵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漏电开关动作电流应小于30毫安(潮湿环境小于15毫安),B级箱应做接地或接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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