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市场价格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对策建议

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对策建议当前市场价格秩序普遍存在着乱象和不正常波动的问题,这不仅影响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还给消费者带来了诸多不便和损失。
为此,我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来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首先,加强价格监管。
政府应加大对市场价格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建立健全价格检测机制,加强对市场价格行为的实时监测和数据分析,提前发现和预警异常价格波动。
同时,完善价格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肃查处价格虚高、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正常运行。
其次,加强市场竞争监管。
通过加大对市场垄断行为的反垄断力度,打破市场垄断,增加市场竞争的活力。
政府可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市场主体恶意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此外,还要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加强市场准入的监管,防止市场乱象的产生和扩大。
第三,加大对价格不透明行为的打击力度。
目前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价格不透明问题,消费者因此往往难以获得真实、准确的商品价格信息。
因此,政府应加强对价格不透明行为的监管,要求企业向消费者公示商品价格,建立起透明、公正、公平的价格市场。
并加大对价格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价格虚构、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第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建立健全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公平、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在市场价格秩序方面,政府应加大对价格欺诈、价格虚高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加强对商品质量的监管,减少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提高消费者的购买信心。
第五,加强国际合作与经验借鉴。
了解和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经验,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市场价格秩序的问题。
可以通过举办国际合作交流会议、共同研究等方式,促进各国之间在价格监管和市场竞争等方面的经验交流,寻求解决市场价格秩序问题的共同努力。
综上所述,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是维护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举措。
通过加强价格监管、市场竞争监管、打击价格不透明行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加强国际合作与经验借鉴等对策的实施,可以逐步解决市场价格秩序乱象的问题,推动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浅析市场价格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析市场价格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臻完善和市场经济培育的不断成熟,相关的市场经济体制及其法律法制建设也得到不断的完善,我国的市场价格体制经过多年的改革,也得到了不断的完善。
尤其是《价格法》的出台,更是给我国的市场价格调控奠定了基础,起到了一定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当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绝大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经放开,价格形成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95%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调节、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因此,作为政府价格监管职能,我们物价部门的工作任务就变得非常艰巨,而且工作着力点也相应的逐步转移到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制止不正当的市场价格竞争,维护公平的市场价格秩序上来。
本文主要试着通过对当前市场价格监管的现状以及价格监管部门在执行权利时存在的问题进行初浅分析、探讨,并提出相应的意见或者说是相应的对策。
一.价格监管属于市场经济监督体系的有机整体经济在不断的发展,我们的经济体制也同时在不断的完善,所以我们的价格监管体系也应相应的进行改革。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合理发挥价格监管职能,解决市场经济中所出现的价格矛盾,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要尽可能的了解当前的市场经济状况。
据网络信息,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他们的政府不会直接对市场的经济进行监督强制控制,政府对价格的管理是间接的,而在我国,因为经济发展的模式和发展特色经济的特殊性,我们一贯依赖于政府部门对价格的监督管理。
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对价格的监管主要是对一些特殊行业。
所以对于一些利润较小的行业,私人企业根本不想投资,导致社会上所需要的产品和一些服务不能够得到人们的满足。
这就是西方国家经济的局限性。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西方国家提出了一系列的理论,建议政府要对市场价格进行监督管理,制定出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
对于国内的发展情况,我国特殊的经济体制要求我国一直对市场的经济有着一定的控制权。
所以国家对市场价格的监督管理研究主要是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来进行研究。
价格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价格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支持在当前市场经济体系下,价格监管工作首要面临的问题是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支持。
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相关的价格监管法律法规,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首先,有些法律法规过于笼统,没有明确具体的执行细则和标准,导致监管部门在进行实际操作时不知所措。
其次,有些法律法规制定的处罚力度过轻,无法起到有效地震慑和约束作用。
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价格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加强对其执行情况的监督。
二、执法力度不够强劲当前价格监管工作还存在执法力度不够强劲的问题。
尽管政府部门加大了对价格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但仍然存在执法不严、打击不力等情况。
一方面是由于人员不足造成了执法效果的削弱;另一方面是由于一些利益关系干扰了执法者的公正判断。
为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大人员配备,并建立有效监督机制,确保执法力度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三、监管责任不清晰在价格监管工作中,监管责任不清晰也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
当前存在许多监管部门或单位之间的重叠与缺位现象,导致监管职责模糊、责任推诿。
这种情况下,价格违规行为可能会逃脱监管,给市场环境带来不稳定因素。
因此,需要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同时建立相互协调、信息共享的机制,提高价格监管工作的效果。
四、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信息不对称问题是价格监管中令人头痛的难题之一。
虽然政府通过公示、发布等方式提供了一定程度上的信息透明度,但市场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依然存在并呈现出复杂化趋势。
一些行业内部或企业间未公开披露详尽的成本和利润信息,并且在交易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
这种现象导致价格形成过程中存在失真和偏离正常竞争规则的情况。
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和舆情研判能力,提高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五、监管手段滞后于市场创新价格监管工作中的另一个问题是监管手段滞后于市场创新。
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市场形式不断变化,涌现出新型经营模式和新技术手段。
物价工作总结及存在问题

物价工作总结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国物价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对物价工作进行总结,并探讨存在的问题。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物价工作取得的成就。
我国物价工作在保持总体稳定的同时,也实现了一些积极的变化。
通货膨胀率得到有效控制,人民币汇率保持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保持在合理范围内。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和监管,也离不开各级物价部门的辛勤努力。
然而,物价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价格监管不够到位,导致一些市场价格波动较大。
其次,价格信息不够透明,一些企业存在价格垄断现象,消费者往往难以获取真实的价格信息。
再次,价格监测手段不够先进,无法及时发现价格异常波动,导致价格波动对市场的冲击。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些措施。
首先,加强价格监管,建立健全的价格监管体系,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其次,提高价格信息透明度,加强对价格垄断行为的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再次,加强价格监测手段,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价格监测的精准度和时效性。
总的来说,我国物价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只有加强监管和改进工作方法,才能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物价工作能够取得更大的进步,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更多的福祉。
浅析市场价格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析市场价格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臻完善和市场经济培育的不断成熟,相关的市场经济体制及其法律法制建设也得到不断的完善,我国的市场价格体制经过多年的改革,也得到了不断的完善。
尤其是《价格法》的出台,更是给我国的市场价格调控奠定了基础,起到了一定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当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绝大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经放开,价格形成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95%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调节、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因此,作为政府价格监管职能,我们物价部门的工作任务就变得非常艰巨,而且工作着力点也相应的逐步转移到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制止不正当的市场价格竞争,维护公平的市场价格秩序上来。
本文主要试着通过对当前市场价格监管的现状以及价格监管部门在执行权利时存在的问题进行初浅分析、探讨,并提出相应的意见或者说是相应的对策。
一.价格监管属于市场经济监督体系的有机整体经济在不断的发展,我们的经济体制也同时在不断的完善,所以我们的价格监管体系也应相应的进行改革。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合理发挥价格监管职能,解决市场经济中所出现的价格矛盾,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要尽可能的了解当前的市场经济状况。
据网络信息,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他们的政府不会直接对市场的经济进行监督强制控制,政府对价格的管理是间接的,而在我国,因为经济发展的模式和发展特色经济的特殊性,我们一贯依赖于政府部门对价格的监督管理。
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对价格的监管主要是对一些特殊行业。
所以对于一些利润较小的行业,私人企业根本不想投资,导致社会上所需要的产品和一些服务不能够得到人们的满足。
这就是西方国家经济的局限性。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西方国家提出了一系列的理论,建议政府要对市场价格进行监督管理,制定出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
对于国内的发展情况,我国特殊的经济体制要求我国一直对市场的经济有着一定的控制权。
所以国家对市场价格的监督管理研究主要是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来进行研究。
农村地区猪肉市场监管存在的困难及建议意见

农村地区猪肉市场监管存在的困难及建议意见在咱们农村,猪肉市场的监管问题可真是一个老大难的事。
说实话,大家都知道,猪肉是咱们生活中的“常客”,无论是过年过节,还是日常餐桌上,少不了它的身影。
但问题来了,猪肉市场的监管真的是个“棘手”问题。
就拿咱村里来说,猪肉的质量问题、价格波动问题,简直是“日常茶饭”。
大家都知道,猪肉涨价了,最先受到冲击的就是老百姓的钱包。
一会儿说是猪瘟,一会儿说是天气不好,反正涨价的理由多得很,但最后谁都没见着实实在在的监管效果。
市场上那些不合格的猪肉也常常混迹其中,想买点放心肉,真的是“费劲心思”了。
说起来,监管不力的问题还真不少呢。
咱说说猪肉的质量问题。
在农村,大家买肉基本上是去集市上,或是一些小摊小贩那儿。
你问问他们,谁能保证卖的肉是从正规屠宰场来的?想当年,城里人买肉去大超市,不仅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连每一块肉的来源都能查得清清楚楚。
可是到了咱农村,很多时候连“杀猪菜”是从哪来的都不清楚,大家都知道猪肉的质量有时候是不敢恭维的。
尤其是一些小摊贩,为了“撑场面”,明明肉的颜色不太对,还是照卖不误,村里人买了也就忍了,觉得“管它呢,便宜就好”。
但是如果真遇上了过期的,或者是被非法添加了不明物质的,那后果就麻烦了,谁也不愿意被“坑”一把。
说说这个猪肉价格波动的问题。
你说这猪肉价格,简直是一会儿天上一会儿地上。
昨天才看到还便宜,今天一看涨价了,大家的脸都拉长了。
尤其是临近节假日的时候,那价格更是“飞上天”。
你看,春节前的猪肉,简直贵得让人咋舌。
尤其是咱们农村,很多时候手头的钱不多,大家想在家里弄个大餐,给孩子买点好肉,结果一看价格,差点没“晕过去”。
这时候,监管部门的作用就显得尤其重要了。
如果价格上涨是因为市场供需变化,咱理解;但如果纯粹是因为某些人想趁机赚黑心钱,那可不行。
相关部门要是能严厉打击这种不正当的行为,老百姓也能有个踏实的心。
说到监管,咱不得不提这个“眼不见心不烦”的问题。
浅议当前价格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浅议当前价酪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王海红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相继成立后,原来相对独立的多个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正处于融合与磨合中,“监督管理市场秩序,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是市场监督管理局重要职能之一,目前价格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哪些主要问题?融入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今后的努力方向是什么?笔者有如下思考:一、目前存在主要问题1、价格主管部门问题。
《价格法》规定的价格监督检查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价格法》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二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第三条:“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价格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决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由其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决定的,从其规定。
"各地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自成立以来,先后隶属于原物价局和发展改革委,以前的价格主管部门曾经是物价局和发展改革委。
价格监督检查局并入市场监督管理局后,我市原物价局时期的职能科室(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等)仍保留在发展改革委,现在的价格主管部门应该是哪个部门呢?为避免今后在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时可能出现的执法主体问题争议,对价格主管部门的现实问题,上级必须要有重新的明确,或者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时给予新的规定。
2、现有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问题。
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后,原有的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需要尽快做出修订更新,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
对于近年来在价格行政执法具体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或者称作是现有价格法律、法规中不够明确或有争议的问题,我曾撰文并发表于〈<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杂志,且在省局征求《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修订意见时提出了一些建议。
从问题的提出到解决总要经历一定时间,而目前依然比较突出的问题是:⑴、违法所得计算问题。
市场价格存在的问题调研报告

市场价格存在的问题调研报告市场价格存在的问题调研报告(精选3篇)市场价格存在的问题调研报告篇1价格是配置社会资源的主要手段,合理的价格水平、良好的价格环境有利于促进新农村建设;反之,则不利于新农村建设的顺当推动。
当前,新农村建设面临不少价格问题。
从我们调查的状况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农村市场价格波动频繁。
近年来,我国建立了以粮食储备、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对种粮农夫直接补贴为主的粮食生产爱护制度,比较有效地稳定了粮食价格,保障了农夫的种粮收益。
但农产品爱护范围偏小,生猪等大宗农产品的爱护制度尚未建立,农村市场价格波动比较频繁。
据对湘西北澧县的调查,农夫反映20__年上半年当地生猪市场低迷,农夫养猪不仅无利可图,还要亏损。
在新农村建设中整治村容村貌、进行道路硬化,增加了水泥、红砖、砂石等商品的需求,其价格不断上涨。
据涔南乡曾家河村农夫反映,20__年每50千克水泥价格上升了5元,每块红砖的价格由0.14元上涨到0.19元,有的地方价格上涨到0.25元仍买不到砖。
农村工匠的工价也在快速攀升,如涔南乡曾家河村泥水工工价由每天30元涨到了每天50-60元。
受油价上涨的影响,农村机械耕作费用上升,涔南乡曾家河村农夫反映,目前当地每亩水田的机械耕作费上升到50至60元。
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
近两年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农业生产面临多重市场风险的压力。
在调查中,农夫普遍反映种植粮食的增收部分大多被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因素冲抵了。
20__年与20__年相比,澧县尿素价格平均上涨12.5,复混肥等上涨30,农药价格普遍上涨。
澧县农夫反映,随着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农夫种一亩水稻早、晚二季的收入不到600元,农夫来自种田的人均收入在900元左右。
假如没有最低收购价格的支撑,撂荒现象还会消失。
三、农夫教育收费负担较重。
调查反映,农夫认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学校)实行两免一补后,乱收费现象削减,其教育负担减轻了,但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负担仍旧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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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市场价格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是保持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群众利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范价费秩序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党和国家价格政策的具体体现。
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由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各种法律法规没有及时跟进,特别是体现法治精神、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约束机制不够完善,各种不正当价格行为时有发生。
因此,新形势下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显得至关重要。
一、当前市场价格监管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到位。
当前不少人认为市场调节价既然由经营业主根据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制定,政府部门就没必要再进行任何形式的管理。
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我国商品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方式,但市场存在竞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能否在末端市场实行,必然要进行监管,即便是市场调节价,也可能存在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违法问题,更需要监管。
2、经费投入不到位。
物价部门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要担负着价格收费检查、价格预警、成本调查、收费管理、价格认证等工作,任务繁重。
以襄阳区为例,仅价费检查的单位就达600余个,遍及13个镇,可谓点多线长面广,需要一定的经费作保障。
正常执法及差旅费每年需40万元,
由于经费缺口较大,严重制约了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3、价格调节基金落实不到位。
《价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可以建立主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
”价格调节基金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不可缺少的手段。
由于种种原因,大部门县市区价格调节基金一直未开征,在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期间,监管显得无力。
二、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建议
1、进一步加大价格工作宣传力度。
加大物价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春季普法、《价格法》实施纪念日、法制宣传日、现代传媒等方式,大力宣传物价政策法规,让群众了解价格法规,支持物价工作。
加大物价工作宣传力度,尤其是把涉及民生价格的工作宣传出去,进一步扩大影响。
加大价格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决遏制价格违法行为,规范价费秩序,优化价费环境,提升物价工作形象。
2、加大检查经费投入。
建议地方财政部门把每年的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保证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3、进一步强化价格举报工作。
价格举报工作是沟通政府部门与社会联系的重要桥梁,要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为载体,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馈,努力取得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
4、进一步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明码标价是市场价格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强制性的行政措施,它是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有效途径,也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其工作重点应放在监制、巡查等管理方式上。
5、开征价格调节基金。
建议各级政府应成立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根据职能,把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设在物价部门,并明确机构级别和性质、编制和经费等相关问题,征收方式采取有关部门代征。
目前经济运行出现了过热苗头。
而农产品价格上涨压力,劳动用工成本上升,以及国际原材料价格上升,部分地区气候灾害等因素,给今年的物价水平带来了较大压力。
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成为影响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突出矛盾。
如何有效地控制物价涨幅,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成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钟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为此做了积极的探索: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现阶段,物价部门内部少数同志误认为市场调节价既然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物价部门没必要再进行管理,大部分精力仍用于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上。
由于市场价格监管中存在检查难开展、事实难认定、证据难取得、处罚难落实,部分同志在市场价格监管上不同程度地存在不愿、不肯、不想管的思想观念。
我们面对现状,为在认识上实现飞跃,我们一是通过学习提高全体检查人员对加强当前市场价格监管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的认识,派出11名同志赴荆门参加以不正当价格行为和隐性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为重点的学习。
二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向开展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先进的兄弟单位学习,尽可能使眼界开阔,更好地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提高全体检查人员开展市场价格监管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开展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调研活动,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促进检查人员学习业务转变观念。
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我局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实践,推进思维创新、管理创新,成立以市物价局局长曾宪亮同志任组长,分管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工会主席范德年同志、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黄世才同志任副组长、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各位副局长、农村物价检查所所长为成员的市场监管活动领导小组,还设立专门工作机构,检查局局长黄世才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明确所有检查人员都是市场检查科工作人员,所有科长都是市场检查科科长,形成举全局之力,抓市场价格监管的良好局面。
我们还在单独设立市场检查科基础上,抽调业务骨干人员充实到市场价格监管一线,同时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业务培训,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市场价格监管队伍。
三、严格监管,搞好服务。
我们把物价部门开展的“七进”工作与开展市场价格监管,为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把监管寓于服务中,在服务中提高监管水平。
我局定期安排
专人上门指导,增强经营者价格诚信意识、妥善化解价格矛盾。
首先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价格法规印发了10000份,送给价格服务进商场工作点和从事商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其次是物价联络员每月15日按时到所联系商场工作点协助建立价格服务进商场的登记台帐和相关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以整代训”的方法培训单位物价员,商场价格义务监督员。
第三是运用掌握的现代价格管理知识指导商场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制定正确的定价策略,帮助商场和个体经营者提高管理水平向管理要效益向诚信要效益。
第四是每月末全体检查人员上街开展市场价格秩序和明码标价整顿规范,对经营中出现的价格违法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醒告诫在先,期间我局共发提醒告诫书1000余份,同时还邀请价格义务监督员参加对所属街道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为价格服务进商场工作站(点)在内的所有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营造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四、依法维权、规范经营。
为保持节假日及农产品市场价格的稳定,我们通过制定检查方案、成立检查专班、加强重点巡查、发放宣传资料、引导社会舆论、畅通群众诉求等方式,密切关注市场动态,严厉打击炒作农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半年来,农产品市场价格秩序较为平稳。
6月2日以来,有些品种价格略有下降。
同时加强举报制度建设。
举报规定、工作流程、人员职责、文明用语全部上墙,接受监督。
实行上班专人接听、下班录音接听或呼叫转移的受理方式,保证24小时的价格举报电话的畅通。
规范价格举报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限时办结制,规定一般价格举报件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重要的价格举报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今年我们受理价格举报12件,其中来电4件,来访7件,来信1件。
目前已办结9起,退还消费者70
余元。
及时处理,有效化解价格矛盾和纠纷。
五、推进诚信、树立先进。
我局连续开展“明码标价示范街、示范店”、“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引导,中百仓储、阳春大街、黄仙洞景区成为诚信体系的标杆。
充分展示了钟祥商业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精神风貌,为维护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市场体系,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经济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
大全社会形成了大力倡导诚实守信、文明经商的经营理念,营造价格诚信氛围,接受社会监督,使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公开透明,争取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
通过对价格诚信单位的宣传,扩大诚信单位的知名度,增强价格诚信单位幅射作用,树立典型,引导更多的企事业单位积极投身到价格诚信建设活动中来,取得更大的成绩。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加强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敢于创新、善于创新、积极探索,大胆尝试,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把我市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不断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