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是指一家公司内部管理和运营的架构,它是一种公司内部完整的治理系统,由董事会、总经理、部门经理和员工等组成,为企业制定出一种有效和高效的管理体系,以确保企业在政策、财务、经营等方面的高效运行。
一般而言,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最高层,负责决策、指导和监督公司的发展。
董事会由控股股东和公司任职的董事共同组成,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做出适当的决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层;建立、实施和审查公司的政策;监督公司财务活动等。
总经理是公司管理结构的下一级,他负责管理和实施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活动,其核心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命令,负责实施管理,向董事会汇报企业的经营情况,以及与董事会的其他沟通和协调工作。
其次是部门经理,他们在公司内部负责管理某一具体部门的日常运营,他们必须遵守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按照董事会指示和总经理要求管理、监督和协调部门的日常运营。
最后是员工。
他们负责按照董事会、总经理和部门经理拟定的计划,从事公司日常运营活动。
企业治理结构是一家企业内部完整的治理系统,能够确保企业的高效运行。
因此,正确的企业治理结构的建立与改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企业应制定一套企业治理权责制,建立内部有效管理机制,完善企业内部治理机制,加强内部透明度,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绩效,进而推动企业发展稳步前进,获得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还有利于增强企业的信任度,公司以清洁、透明的治理结构赢得市场信任,并且更有利于吸引外部资金和关注,从而加快企业的发展。
此外,建立正确的公司治理结构还能够提高组织内部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使员工更加坚定地朝着公司的目标前进,最终实现企业的发展理想。
综上所述,建立有效和正确的公司治理结构对企业来说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事情,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企业应重视和建立一套有效的治理结构,以保证企业经营的有效性和效率,实现企业的稳定发展,并最终获得更大的成功。
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Governance),是近年来各国理论界讨论的一个热点问题。
它既是一个法学课题,也是一个经济学课题。
国内外学者(包括法学者、经济学者、管理学者)依据特定的经济环境背景,在各自研究领域内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及相关问题有很多的探讨和研究,但囿于学科的分析角度,很难综合地考虑问题以至于在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的理解与认识上还缺乏统一的理论共识。
到目前为止,除OECD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给出了一个较为全面与灵活的解释外,世界各国对公司治理结构还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定义。
因而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的探讨是有积极意义的。
一、“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Governance) 一词的提出肌癞overnance” 一词源于拉丁文,是“统治”或“掌舵”的意思,在希腊文中与“舵手”是同义语。
在经济活动中,糖overnance” 一般含有权威、指导、控制的含义。
对“CorporateGovernance” 一词,国内翻译成“公司治理”、“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机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督导机制” 等等。
“Corporateovernance” 一词最早是于20世纪70年代初由美国经济理论界提出来的。
当时美国经济学界部分学者认为,大型公众公司的经营管理体制存在结构性缺陷,主要表现为董事会职权弱化,董事不“懂事”,董事不能为股东的权益尽职,公司的经营管理权集中在高层经理人员手中,也就是存在内部人控制等问题。
针对这种状况,在1971年,美国学者玛切教授在一份研究报告中揭露董事职能减弱的客观事实时,认为这种现象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公司的发展,提出了强化董事会职权的理论。
英美学者就把这种围绕对董事会的赋权、控制、制约的机制称之为公司治理结构。
1到了 20世纪80年代,对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属于企业理论的前沿问题,参与者不仅有经济学家、管理学家,法学家也加入到此行列中来,而1992年5月,美国法学研究所还颁布了一个《公司治理结构的原则》,该文规定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和权限,监事、董事、高级经理和控股股东的公正义务、诉讼权等内容。
公司治理结构分析

公司治理结构分析一、公司治理概念公司治理是指管理公司的一系列制度和流程,以确保公司各个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合理和平衡的保护。
它是现代企业运作的核心之一,直接关系到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和社会效益。
二、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模式1. 董事会模式董事会是指公司中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组成。
在董事会模式下,董事会的职责是制定公司的战略和政策,监督公司的管理层,制定公司的发展方向。
董事会的成员由股东选举,股东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决定了他们在董事会中的话语权。
2. 监事会模式监事会是指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
监事会主要职责是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确保公司的合法合规运作。
该模式下,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公司的具体经营计划,组织实施,监事会则负责对公司的制度和流程进行监督。
3. 董事会与监事会合并模式董事会与监事会合并模式是指公司的监督和决策机构合并在一个机构中,由董事会直接对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决策。
这种模式下,独立董事的设置和股东代表在董事会中的话语权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公司治理结构的优缺点1. 董事会模式优缺点优点:董事会的职责明确,决策迅速,但更加注重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有利于公司快速发展,能够体现出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缺点:由于大部分公司股权分散,董事会的决策往往受到多数股东的影响,导致少数股东的利益不能得到完全保护;此外,由于董事大部分由股东推选,可能发生利益输送等不良行为。
2. 监事会模式优缺点优点:监事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进行监督,能够有效制约公司管理层,减少不当行为。
缺点:公司治理结构过于死板,不利于公司快速发展。
同时监事会的成员往往由大股东任命,可能出现代表大股东利益的监事会形成。
3. 董事会与监事会合并模式优缺点优点:该模式下,由于监督和决策机构合并,能够避免董事会和监事会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
同时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可以有效地维护少数股东的权益。
缺点:合并后的董事会的权力过于集中,可能导致不利少数股东的情况发生。
公司的治理结构包括

公司的治理结构包括
公司治理结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所有股东均有权在股东大会上表决和决定公司的大事,如选举董事会、审批财务报告等。
2. 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和管理方针,监督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并代表公司与外界交流。
3. 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监督公司董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保护股东权益。
4. 高管层:高管层是公司的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和业务发展。
5. 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的监督机构,独立于高管层和董事会,主要职责是审核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程序和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6. 外部审计:外部审计是由独立的会计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以确保公司的财务报告准确无误。
以上是常见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同公司可能会有一些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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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公司治理结构

三大公司治理结构
“三大公司治理结构”是指公司治理结构的三种主要模式,即: 单一层次治理结构:这种治理结构下,公司有一个主要的决策层,通常是董事会。
董事会掌握着公司的大部分决策权,并负责监督管理层的工作。
分级治理结构:这种治理结构下,公司由若干层次的决策机构组成,每一层次的决策机构都有一定的决策权和监督职能。
例如,公司可能有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三层决策机构。
分散治理结构:这种治理结构下,公司的决策权分散在股东、管理层和董事会等多个方面。
公司的管理层通常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而董事会则负责监督管理层的工作。
这三种治理结构都有其优缺点,适用的情况也不同。
单一层次治理结构可以使决策更快速、更有效率,但可能存在滥权的风险。
分级治理结构可以使决策更加充分和公正,但可能导致决策过于缓慢。
分散治理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决策权的集中度和决策效率的矛盾,但可能存在决策不协调的风险。
通常情况下,公司治理结构并不是单一的,而是由多种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混合而成的。
这样的公司治理结构被称为混合型公司治理结构。
混合型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综合取长补短,使决策更加充分和协调。
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适用于不同的公司类型和规模,同时也受到公司所处的环境、文化和法律制度的影响。
因此,公司治理结构并不
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会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公司治理结构

三、公司治理结构的具体体现 • (1)是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 制度。 •(2)直观上表现为公司不同机关的设置。 • (3)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可以有效地 实现公司的分权制衡。 • (4)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既要强化经营 者的责任和义务,又要确保公司经营的健 全稳定发展。 • (5)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法律制度中重 要的组成部分。
二、公司董事的选任与解任 (一)董事的任职资格 • 1、董事的积极资格——担任董事所要具 备的资格条件。如对董事国籍、年龄以及 股东身份的要求 • 2、董事的消极资格——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第一百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 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 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 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 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 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 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四,股东会的决议因有关部门未批准而 不发生效力。比如《公司法》第135、第155 条 (二)股东会决议的效力 • 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 第一,股东会的决议对外不产生效力。 • 第二,股东会的决议对公司的股东一般 不发生效力。 • 第三,股东会的决议并非绝对有效。
第3篇 公司治理结构

设立监事会的目的
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 很大,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 上选出这种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 行使监督职能。
2.3.1 监事会的性质和特点
一、性质 是出资者监督权主体 二、特点 (1)具有完全的独立性 (2)监事个人行使监督职权的平等性 (3)监事会构成的复合性
• 红利的分配权:红利的分配权是股东的核心权利之一; • 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
股东的义务
•遵守公司章程;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对公司债务负有责任; •出资填补义务; •追加出资义务; •在公司核准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
•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股东大会的分类
管理权限: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对公司的重要业务活动 有业务执行的处理权和董事会职代行权,并承担执行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
管理责任: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所承担的工 作全面负责。
董事会的结构
(一)董事的分类 1、按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划分 执行董事(Executive Director)也称积极董事,指 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具体岗位职务,并就该职 务负有专业责任的董事。执行董事是公司的职员。 独立董事(Non-executive Directors)就是跟公司 没有任何关系的,可以独立发表自己的观点,对公司 的董事会决策包括一些重大的问题独立发表意见。证 监会要求,它的意见必须是独立的,不会受到某一个 集团利益的指示。
董事会的结构
(一)董事的分类 2、按内部董事与外部董事划分
董事会的结构
(二)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
执行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是指一个企业组织内部结构和管理职责的总体框架。
公司治理结构是为了解决企业内部职责划分、权力分配、管理规范和决策程序等问题而制定的治理制度,它反映了一个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机制。
企业治理结构的目的是确保企业的稳定运营、高效管理、内部治理的高效性,以及企业的法律规范性和道德规范性。
因此,全面的企业治理结构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保证。
公司治理结构有助于实现企业的各项目标,确保企业经营的高效性和有效性,合理发挥企业成员的作用,建立一个有效的管理制度,合理利用资源,有效地实现企业的使命。
按照企业法和证券市场规则,企业治理结构应当包括: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高级管理层和其他核心管理结构,以及其他与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相关的机构或职能。
董事会是企业最高治理机构,负责审议和决策企业的决策管理和经营战略,监督企业的管理和运作,并确保企业实施公司治理原则和规范。
监事会是企业第二层管理机构,与董事会比较,监事会只有监督权,不具有任何行政权,负责在董事会管理下,监督管理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以及确保企业实施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与规范。
股东大会是代表全体股东的机构,负责授权董事会和经营层实施企业决策管理和经营管理,并审批和确认企业的主要行为,如股权调整、合并重组和注册资本变更等。
高级管理层包括董事会负责人、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负责实施董事会的决策管理和指导企业的经营活动,依据企业章程实施管理制度,合理利用资源,有效实施企业的使命和发展战略,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
此外,公司治理结构还包括其他相关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风险管理机构、审计机构、信息披露机构和其他金融服务机构等。
正确的企业治理结构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因此,企业在设计实施治理结构的同时,应当秉持法治原则,清晰确定权力和职责,有效控制风险,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企业的治理水平,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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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结构第一节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理论一、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和内涵公司治理结构是一个多角度多层次的概念,很难用简单的术语来表达。
从公司治理结构的产生与发展来看,可从狭义和广义两方面去理解。
狭义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指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地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
公司治理结构的目的是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利益背离,其特点主要是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所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内部治理体现出来。
广义的公司治理结构则不局限于股东对经营者的制衡,而是涉及到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供应商、雇员、政府和社区等与公司有利益关系的集团,公司治理是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的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
因此在广义上,公司已不仅仅是股东的公司,而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公司的治理结构机制也不仅限于以治理结构为基础的内部治理,而是利益相关者通过一系列的内部、外部机制来实施共同治理,治理的目标不仅是股东利益最大化,而是要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从而保证公司各方面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
总之,公司治理结构就是现代公司制的基本产权下对公司进行控制和管理的体系,是控制、管理公司的一种机制,是对生产要素一系列制度性安排,主要以契约、章程、组织机构和法律法规为主要表现形式。
一般情况下,公司治理需要解决三个核心问题:(1)公司管理层、公司内部人与外部投资者的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兼容问题;(2)公司管理层的能力问题,即由于公司管理层的管理能力、思维方式与环境要求的错位问题及管理层出现管理失误问题。
(3)什么样的管理制度最有利于投资者获得保护与利益回报,且其合理利益不被企业管理层侵蚀。
从不同角度去阐述公司治理结构,其内涵为:(一)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经济关系公司治理中的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监督者之间,均是一种经济关系。
这种经济关系是财产权利的直接体现。
出资者投入资本,享受剩余索取权;经营者受托经营,承担经营责任,行使法人财产权,并分享剩余收益;经理人员受聘于公司,行使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权,维护出资者利益并获得相应的收益。
治理结构中各方利益是通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予以保障的。
(二)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契约关系公司治理是由一组契约组成的联合体。
出资者(股东)授权董事会经营企业,这实质上是一种信托的契约关系;董事会对经营人员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是通过委托代理合同建立起来的契约关系;监事会对董事会、经理层按照契约进行监督,他们之间也是一种契约关系。
这种契约关系是通过公司法、公司章程、委托书、聘用合同、股东会议和董事会决议等形式予以规范的。
(三)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制度安排公司治理是适用现代企业所有权和支配权分离后,解决代理人问题而设置的一种制度结构。
这种制度结构是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来规范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人员在公司运作过程中的行为;确立公司组织机构和运作程序;界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使他们责任明确、权力到位、利益协调,现代公司就是在这种科学的制度安排下运作的。
(四)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权利制衡机制公司治理的“三会四权”都是相互独立和相互制约的。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都是在各自规定的范围内独立行使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享受相应的利益;同时,又彼此制约,谁都没有无限的权力,也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
每一主体不能同时拥有几项权力,有所有权就没有经营决策权;有监督权就无决策权和经营管理权。
根据这一分权原则,为了保障制衡机制的有效运作,公司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不得兼职。
(五)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实现经济民主的有效形式公司治理的基本架构是实行分权分治,每个权利主体都有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志的机会和途径,股东有股东会、董事有董事会、经理人员负责执行董事会的经营决策,各权利主体既不能越权,也不能独裁,它们各自的权力都是通过法定的形式和程序予以保障的。
二、公司治理结构内容公司治理结构须解决的三大核心问题:权利制衡、利益平衡和市场管制。
具体来讲,公司治理就是设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组织结构、控制管理机制、利益分配机制的制度化运行机制,明确它们各自的权责利关系,提高公司运行效率和管理效益,实现公司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
也就是说,公司治理就是解决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利配置的制度安排问题。
即解决公司所有者、经营决策者、管理者以及生产者等不同主体之间的收益、决策、激励、风险分配等问题,必须对公司内部机制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利分工与制约作出明确规定。
通常各个机构的权力配置为: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经理层是公司决策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这就是“三权四会”的公司治理结构,“三权四会”都是相互独立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都各自在规定范围内独立行使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享有相应的权力。
但同时“三权四会”又相互制约,谁都没有无限权力,也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每一个主体不能同时拥有几项权力,有所有权就无经营决策权,有监督权就无决策和经营管理权。
从制衡方面来看,在公司内部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都是一种制衡关系。
因此,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通过制定法律明确规范公司各组织机构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它们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
三、公司治理结构对象和主体公司治理结构对象包含两层含义:第一、经营者,对其治理来自董事会,目标在于公司经营管理是否恰当,判断标准是公司的经营业绩;第二、董事会,对其治理来自股东及其他厉害关系者,目标在于公司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否恰当,判断标准是股东及其厉害关系者投资的回报率。
公司治理结构的主体包括股东、债权人、雇员、顾客、供应商、政府、社区等公司所有的利益相关者。
其中股东是公司治理主体的核心。
债权人,如银行,尽管不一定是公司的资产所有者,但它向公司发放贷款后,处于防范自身风险的考虑,要求对债务人的资本经营进行监督或参与治理,这种权利来自债权。
根据产权内涵的逻辑延伸,仅仅具有人力资源的劳动者也应是产权主体,所以公司雇员通过提供人力资本而拥有了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
此外,由于消费者、供应商等其他厉害相关者与公司之间存在程度不同的利益关系,这就为他们参与或影响公司治理提供了可能,但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性而需要其他条件,如厉害关系的专用性,企业的制度环境等。
值得指出的是,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公司治理主体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合作基础上的平等、独立的关系。
但从他们对公司治理客体的影响看,有着核心与外围的区分。
四、公司治理结构目的公司治理结构目的就是通过设计必要的控制程序、组织结构及激励机制,在不同的当事人之间进行权力、责任和利益配置,矫正和弥补公司制企业在产权安排上的错位,解决多重代理问题。
也就是说,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公司各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义务责任关系,通过处理好股东与经营者、股东与职工、大股东与中小股东、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达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最优配置,通过权利义务责任的调整机制,使不同权利主张在相互碰撞中达到动态性平衡。
五、公司治理结构功能公司治理结构的功能是配置权、责、利。
公司治理结构就是一系列契约合同集合体,欲使契约合同有效,关键是在出现合同未预期的情况时,谁有权决策作出安排。
一般来说,谁拥有资产所有权,谁就有剩余控制权,即对法律或合同未作规定的资产使用方式作出决策的权利。
公司治理的首要功能,就是配置这种控制权。
(一)权力配置功能公司治理结构权力配置功能就是对剩余控制权的配置。
公司治理结构对剩余控制权配置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所有权与公司治理结构的权利配置。
公司治理结构中所有权形式不同,公司治理机构的权力配置不同。
如在股权相对集中的情况下,则所有权与控制权的结合较为紧密,而在股权高度分散的情况下,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
当所有权发生变动(股票市场交易),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已变更的所有权对公司控制权进行重新配置。
二是公司内部剩余控制权配置。
公司治理结构对股东董事和经理人之间配置剩余控制权,董事和经理人分享剩余控制权。
(二)权力制衡功能公司治理结构就是为了制衡公司各种权力关系而设立的。
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就是明确划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自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形成四者之间的权利制衡关系,确保公司制度的有效运行。
(三)激励和约束功能激励和约束是公司治理结构制度化设计的重要内容,是公司治理功能有效发挥的重要保障。
激励功能就是要求代理人按照代理契约关系完成任务获得自身利益的同时,能够实现委托人的利益或目标。
激励机制包括很多内容,如物资激励(工资、奖金、福利、社会保险、股票期权等)和非物资激励(名誉、地位、在职消费等)等。
约束功能就是通过公司治理结构提供监督与惩罚和约关系对代理人行为进行约束,主要防止代理人的“偷懒”、“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
(四)协调功能协调功能就是通过公司治理结构来协调委托人和代理人及其相关利益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使不同利益主体都尽最大努力为公司工作。
在现代公司中,鉴于委托人和代理人及其相关利益者具有不同的利益目标函数,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往往不一致,甚至发生冲突,为了调和它们之间的不同利益矛盾和冲突,公司治理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如公司的股东与经理之间的利益不一致,经理给股东利益造成损害时,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选举权和表决权,任免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来解决这一矛盾。
六、公司治理原则1998年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与各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总结了状态良好的公司治理所必备的共同要素,制定了得到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公司治理准则:(一)股东的权力治理结构框架应保护股东权利。
(二)对股东的平等待遇治理结构框架应确保所有股东,包括小股东和非国有股东受到平等待遇,如果他们的权利受到损害,他们有机会得到有效补偿。
(三)利害相关者的作用治理结构框架应确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并且鼓励公司和利益相关者在创造效益和工作机会以及为保持企业良好财务状况方面而积极地进行合作。
(四)信息批露和透明度治理结构框架应保持及时准确地批露与公司有关的任何重大问题,包括财产状况、经营状况、所有权状况和公司治理状况的信息。
(五)董事会责任治理机构框架应确保董事会对公司战略性指导和对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和股东负责。
七、公司治理结构标准和价值评价公司治理结构标准就是看公司权利在相互分离状态中,是否保持有效的约束与监督,资产权利是否能够受到资产责任的制约,从而实现诸多方面利益的均衡和目标的和谐,以保证效率的提高。